原文:
蜀守讞:佐啟、主徒令史冰私使城旦環,為家作,告啟,啟詐簿曰治官府,疑罪。廷.報:啟為偽書也。
译文:
蜀郡郡守呈请审议断决。佐史启主管刑徒,令史冰私自使用刑徒城旦环从事家务劳动。并将此事告诉了启。在刑徒劳役记录簿中,启谎称该城旦环在修理官署。应该判启何罪?
廷尉批复:启伪造文书。
秦献记
章实斋先生年谱
皇明祖训
为狱等状四种
古史考
刘道荟晋起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