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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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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王府侍卫,指挥三员,千户六员,百户六员;正旗军六百七十二名,守御王城四门,每三日一次轮直宿卫。其指挥、千百户、旗军,务要三护卫均拨。

凡亲王入朝,以王子监国。

凡亲王入朝,其随侍文武官员,马步旗军,不拘数目。若王恐供给繁重,斟酌从行者,听。其军士仪卫、旗帜、甲仗,务要鲜明整肃,以壮臣民之观。

凡朝廷调兵,须有御宝文书与王,并有御宝文书与守镇官。守镇官既得御宝文书,又得王令旨,方许发兵;无王令旨,不得发兵。如朝廷止有御宝文书与守镇官,而无御宝文书与王者,守镇官急启王知,王遣使驰赴京师,直至御前闻奏。如有巧言阻当者,即是奸人,斩之毋惑。

凡王国有守镇兵,有护卫兵。其守镇兵有常选指挥掌之。其护卫兵从王调遣。如本国是险要之地,遇有警急,其守镇兵、护卫兵并从王调遣。

凡守镇兵,不许王擅施私恩;其护卫兵或有赏劳,听从王便。

凡王出猎演武,只在十月为始,至三月终止。

凡亲王府各给船马符验六道,以供王遣使奏报所用。

凡王教练军士,一月十次,或七八次、五六次。若临事有警或王有闲暇,则遍数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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