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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治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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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者热之。热者寒之。微者逆之。甚者从之。坚者削之。客者除之。劳者温之。结者散之。留者攻之。燥者濡之。急者缓之。散者收之。损者益之。逸者行之。惊者平之。

诸法以寒治热。以热治寒攻散补平。皆易知之。惟微者逆之甚者从之。此理极其微妙。盖微者如小贼。可以扑灭。甚者如巨盗。巢穴深固。非诱之不为功。西医如治热证。则以冰压胸。此热者寒之之正法也。然热之微者。可以立除。如热之甚者。反逼激其热。使内伏入心而死。香港疫症。如此治死者多矣。皆不知甚者从之也。比如被火伤甚重。则忌用冷水浇。恐火毒伏心而死也。然则逆从之法。可不讲耶。

逆者正治。从者反治。热因寒用。寒因热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其始则同其终则异可使破积。可使溃坚可使气和可使必已。

逆者以寒治热。以热治寒。故为正治。从者热病从热。寒病从寒。故为反治又言反治之理。热药因寒而得其用。寒药因热而得其用。即所谓反佐之治也。塞因塞用。如满逆不下从而吐越之。通因通用。如泻痢不止。从而润降之。其始则与。病从同。所以诱之其终则与病各异所以敌之。也变幻莫测。故可破坚积。以期其必愈。

病在下。取之上。病在上。取之下。病在中。旁取之。

此又言治病不可逐末。当求其源委所在如小便大便不利。病在下也。然多是心肺传移之病。故当取之。上头目耳喉间。病在上也。然多是肝肾之邪上犯。故当取之下。病在中。属脾胃。然多是少阳厥阴之邪所犯。故宜旁取之。治法之详。当求各书。然能洞明内经大义。则各书治法。其理已具。西医言治多执着。故鲜神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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