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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遣使赈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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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遣使赈恤

唐史纪:宪宗四年,南方旱饥,命左司郎中郑敬等为江淮、两浙、荆湖、襄鄂等道宣慰使,赈恤之。将行,上戒之曰:“朕宫中用帛一匹,皆籍其数,惟周救百姓,则不计费。卿辈宜识此意,勿效潘孟陽饮酒游山而已。”

【解】 唐史上记,宪宗四年,南方大旱,百姓饥荒。宪宗命左司郎中郑敬等为江淮、两浙、荆湖、襄鄂等处各道宣慰使之官,分头去赈济饥民。郑敬等奉命 将行,辞朝。宪宗戒谕他说:“朕于宫中用度,虽一帛之微,必登记其数,惟恐浪费,独于周济百姓,则不计所费,虽多弗惜,盖以民命为重,必使百姓受惠,而库 藏盈缩,所以不暇计也。卿等此行,宜体朕此意,凡所至饥荒之处,务要量其轻重,备查户口,逐一散给,必使百姓每个人都沾实惠才好。若前此所遣潘孟陽出去只 饮酒游山,而以赈济委之他人,全不体朝廷爱民之意,深负委托,卿等切勿效之。”盖国依于民,而民依于食,使民有饥荒,而不为赈恤,则死者固多,而民心亦离 散矣! 将何以为国乎?宪宗有见于此,故薄于自奉,而厚于恤民,可谓知用财之道,得保邦之本矣!宜其为有唐之令主也欤!

【注】本则故事出自《资治通鉴》卷236、237。潘孟陽事发生在永贞元年(805)宪宗刚即位时。潘孟陽以度支、盐铁转运副使的身份宣慰江淮,私带仆从三百多人,所到之处大会宾客,流连倡乐,卖官纳贿,给朝廷声誉带来很坏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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