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书楼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第三章:美的创造与欣赏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朱光潜

凡是艺术家都须有一半是诗人,一半是匠人。

他要有诗人的妙悟,要有匠人的手腕,

只有匠人的手腕而没有诗人的妙悟,固不能有创作;

只有诗人的妙悟而没有匠人的手腕,即创作亦难尽善尽美。

妙悟来自性灵,手腕则可得于模仿。

艺术与游戏

欣赏之中都寓有创造,创造之中也都寓有欣赏。创造和欣赏都是要见出一种意境,造出一种形象,都要根据想象与情感。比如说姜白石的“数峰清苦,商略黄昏雨”,一句词含有一个受情感饱和的意境。姜白石在做这句词时,先须从自然中见出这种意境,然后拿这九个字把它翻译出来。在见到意境的一刹那中,他是在创造也是在欣赏。我在读这句词时,这九个字对于我只是一种符号,我要能认识这种符号,要凭想象与情感从这种符号中领略出姜白石原来所见到的意境,须把他的译文翻回到原文。我在见到他的意境一刹那中,我是在欣赏也是在创造,倘若我丝毫无所创造,他所用的九个字对于我就漫无意义了。一首诗作成之后,不是就变成个个读者的产业,使他可以坐享其成。它也好比一片自然风景,观赏者要拿自己的想象和情趣来交接它,才能有所得。他所得的深浅和他自己的想象与情趣成比例。读诗就是再作诗,一首诗的生命不是作者一个人所能维持住,也要读者帮忙才行。读者的想象和情感是生生不息的,一首诗的生命也就是生生不息的,它并非是一成不变的。一切艺术作品都是如此,没有创造就不能有欣赏。

创造之中都寓有欣赏,但是创造却不全是欣赏。欣赏只要能见出一种意境,而创造却须再进一步,把这种意境外射出来,成为具体的作品。这种外射也不是易事,它要有相当的天才和人力,我们到以后还要详论它,现在只就艺术的雏形来研究欣赏和创造的关系。

艺术的雏形就是游戏。游戏之中就含有创造和欣赏的心理活动。人们不都是艺术家,但每一个人都做过儿童,对于游戏都有几分经验。所以要了解艺术的创造和欣赏,最好是先研究游戏。

骑马的游戏是很普遍的,我们就把它做例来说。儿童在玩骑马的把戏时,他的心理活动可以用这么一段话说出来:“父亲天天骑马在街上走,看他是多么好玩!多么有趣!我们也骑来试试看。他的那匹大马自然不让我们骑。小弟弟,你弯下腰来,让我骑!特!特!走快些!你没有气力了吗?我去换一匹马罢。”于是厨房里的竹帚夹在胯下又变成一匹马了。

从这个普遍的游戏中间,我们可以看出几个游戏和艺术的类似点。

一、像艺术一样,游戏把所欣赏的意象加以客观化,使它成为一个具体的情境。小孩子心里先印上一个骑马的意象,这个意象变成他的情趣的集中点(这就是欣赏)。情趣集中时意象大半孤立,所以本着单独观念实现于运动的普遍倾向,从心里外射出来,变成一个具体的情境(这就是创造),于是有骑马的游戏。骑马的意象原来是心境从外物界所摄来的影子。在骑马时儿童仍然把这个影子交还给外物界。不过这个影子在摄来时已顺着情感的需要而有所选择去取,在脑里打一个翻转之后,又经过一番意匠经营,所以不复是生糙的自然。一个人可以当马骑,一个竹帚也可以当马骑。换句话说,儿童的游戏不完全是模仿自然,它也带着几分创造性。他不仅作骑马的游戏,有时还拣一支粉笔或土块在地上画一个骑马的人。他在一个圆圈里画两点一直一横就成了一个面孔,在下面再安上两条线就成了两只腿。他原来看人物时只注意到这些最刺眼的运动的部分,他是一个印象派的作者。

二、像艺术一样,游戏是一种“想当然耳”的勾当。儿童在拿竹帚当马骑时,心里完全为骑马这个有趣的意象占住,丝毫不注意到他所骑的是竹帚而不是马。他聚精会神到极点,虽是在游戏而却不自觉是在游戏。本来是幻想的世界,却被他看成实在的世界了。他在幻想世界中仍然持着郑重其事的态度。全局尽管荒唐,而各部分却仍须合理。有两位小姊妹正在玩做买卖的把戏,她们的母亲从外面走进来向扮店主的姐姐亲了个嘴,扮顾客的妹妹便抗议说:“妈妈,你为什么同开店的人亲嘴?”从这个实例看,我们可以知道儿戏很类似写剧本或是写小说,在不近情理之中仍须不背乎情理,要有批评家所说的“诗的事实”。成人们往往嗤不郑重的事为儿戏,其实成人自己很少像儿童在游戏时那么郑重,那么专心,那么认真。

三、像艺术一样,游戏带有移情作用,把死板的宇宙看成活跃的生灵。我们成人把人和物的界线分得很清楚,把想象的和实在的分得很清楚。在儿童心中这种分别是很模糊的。他把物视同自己一样,以为它们也有生命,也能痛能痒。他拿竹帚当马骑时,你如果在竹帚上扯去一条竹枝,那就是在他的马身上扯去一根毛,在骂你一场之后,他还要向竹帚说几句温言好语。他看见星说是天眼,看见露说是花垂泪。这就是我们在前面说过的“宇宙的人情化”。人情化可以说是儿童所特有的体物的方法。人越老就越不能起移情作用,我和物的距离就日见其大,实在的和想象的隔阂就日见其深,于是这个世界也就越没有趣味了。

四、像艺术一样,游戏是在现实世界之外另造一个理想世界来安慰情感。骑竹马的小孩子一方面觉得骑马的有趣,一方面又苦于骑马的不可能,骑马的游戏是他弥补现实缺陷的一种方法。近代有许多学者说游戏起于精力的过剩,有力没处用,才去玩把戏。这话虽然未可尽信,却含有若干真理。人生来就好动,生而不能动,便是苦恼。疾病、老朽、幽囚都是人所最厌恶的,就是它们夺去动的可能。动愈自由即愈使人快意,所以人常厌恶有限而追求无限。现实界是有限制的,不能容人尽量自由活动。人不安于此,于是有种种苦闷厌倦。要消遣这种苦闷厌倦,人于是自架空中楼阁。苦闷起于人生对于“有限”的不满,幻想就是人生对于“无限”的寻求,游戏和文艺就是幻想的结果。它们的功用都在帮助人摆脱实在的世界的缰锁,跳出到可能的世界中去避风息凉。人愈到闲散时愈觉单调生活不可耐,愈想在呆板平凡的世界中寻出一点出乎常规的、偶然的波浪,来排忧解闷。所以游戏和艺术的需要在闲散时愈紧迫。就这个意义说,它们确实是一种“消遣”。

儿童在游戏时意造空中楼阁,大概都现出这几个特点。他们的想象力还没有受经验和理智束缚死,还能去来无碍。只要有一点实事实物触动他们的思路,他们立刻就生出一种意境,在一弹指间就把这种意境渲染成五光十彩。念头一动,随便什么事物都变成他们的玩具,你给他们一个世界,他们立刻就可以造出许多变化离奇的世界来交还你。他们就是艺术家。一般艺术家都是所谓“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

艺术家虽然“不失其赤子之心”,但是他究竟是“大人”,有赤子所没有的老练和严肃。游戏究竟只是雏形的艺术而不就是艺术。它和艺术有三个重要的异点。

一、艺术都带有社会性,而游戏却不带社会性。儿童在游戏时只图自己高兴,并没有意思要拿游戏来博得旁观者的同情和赞赏。在表面看,这似乎是偏于唯我主义,但是这实在由于自我观念不发达。他们根本就没有把物和我分得很清楚,所以说不到求人同情于我的意思。艺术的创造则必有欣赏者。艺术家见到一种意境或是感到一种情趣,自得其乐还不甘心,他还要旁人也能见到这种意境,感到这种情趣。他固然不迎合社会心理去沽名钓誉,但是他是一个热情者,总不免希望世有知音同情。因此艺术不像克罗齐派美学家所说的,只达到“表现”就可以了事,它还要能“传达”。在原始时期,艺术的作者就是全民众,后来艺术家虽自成一阶级,他们的作品仍然是全民众的公有物。艺术好比一颗花,社会好比土壤,土壤比较肥沃,花也自然比较茂盛。艺术的风尚一半是作者造成的,一半也是社会造成的。

二、游戏没有社会性,只顾把所欣赏的意象“表现”出来;艺术有社会性,还要进一步把这种意象传达于天下后世,所以游戏不必有作品而艺术则必有作品。游戏只是逢场作戏,比如儿童堆砂为屋,还未堆成,即已推倒,既已尽兴,便无留恋。艺术家对于得意的作品常加意珍护,像慈母待婴儿一般。音乐家贝多芬常言生存是一大痛苦,如果他不是心中有未尽之蕴要谱于乐曲,他久已自杀。司马迁也是因为要做《史记》,所以隐忍受腐刑的羞辱。从这些实例看,可知艺术家对于艺术比一切都看重。他们自己知道珍贵美的形象,也希望旁人能同样地珍贵它。他自己见到一种精灵,并且想使这种精灵在人间永存不朽。

三、艺术家既然要借作品“传达”他的情思给旁人,使旁人也能同赏共乐,便不能不研究“传达”所必需的技巧。他第一要研究他所借以传达的媒介,第二要研究应用这种媒介如何可以造成美形式出来。比如说作诗文,语言就是媒介。这种媒介要恰能传出情思,不可任意乱用。相传欧阳修《尽锦堂记》首两句本是“仕宦至将相,富贵归故乡”,送稿的使者已走过几百里路了,他还要打发人骑快马去添两个“而”字。文人用字不苟且,通常如此。儿童在游戏时对于所用的媒介绝不这样谨慎选择。他戏骑马时遇着竹帚就用竹帚,遇着板凳就用板凳,反正这不过是一种代替意象的符号,只要他自己以为那是马就行了,至于旁人看见时是否也恰能想到马的意象,他却丝毫不介意。倘若画家意在马而画一个竹帚出来,谁人能了解他的原意呢?艺术的内容和形式都要恰能融合一气,这种融合就是美。

总而言之,艺术虽伏根于游戏本能,但是因为同时带有社会性,须留有作品传达情思于观者,不能不顾到媒介的选择和技巧的锻炼。它逐渐发达到现在,已经在游戏前面走得很远,令游戏望尘莫及了。

节选自《谈美》,开明书店1933年初版

原题为“‘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艺术与游戏”

创造与模仿

技巧可以分为两项说,一项是关于传达的方法;一项是关于媒介的知识。

先说传达的方法。我们在上文见过,凡是创造之中都有欣赏,但是创造却不仅是欣赏。创造和欣赏都要见到一种意境。欣赏见到意境就止步,创造却要再进一步,把这种意境外射到具体的作品上去。见到一种意境是一件事,把这种意境传达出来让旁人领略又是一件事。

比如我此刻想象到一个很美的夜景,其中园亭、花木、湖山、风月,件件都了然于心,可是我不能把它画出来。我何以不能把它画出来呢?因为我不能动手,不能像支配筋肉一样任意活动。我如果勉强动手,我所画出来的全不像我所想出来的,我本来要画一条直线,画出来的线却是七弯八扭,我的手不能听我的心指使。穷究到底,艺术的创造不过是手能从心,不过是能任所欣赏的意象支配筋肉的活动,使筋肉所变的动作恰能把意象画在纸上或是刻在石上。

这种筋肉活动不是天生自在的,它须费一番功夫才学得来。我想到一只虎不能画出一只虎来,但是我想到“虎”字却能信手写一个“虎”字出来。我写“虎”字毫不费事,但是不识字的农夫看我写“虎”字,正犹如我看画家画虎一样惊羡。一只虎和一个“虎”字在心中时都不过是一种意象,何以“虎”字的意象能供我的手腕作写“虎”字的活动,而虎的意象却不能使我的手腕作画虎的活动呢?这个分别全在有练习与没有练习。我练习过写字,却没有练习过作画。我的手腕筋肉只有写“虎”字的习惯,没有画虎的习惯。筋肉活动成了习惯以后就非常纯熟,可以从心所欲,意到笔随;但是在最初养成这种习惯时,好比小孩子学走路,大人初学游水,都要跌几跤或是喝几次水,才可以学会。

各种艺术都各有它的特殊的筋肉的技巧。例如,写字、作画、弹琴等等要有手腕筋肉的技巧,唱歌、吹箫要有喉舌唇齿诸筋肉的技巧,跳舞要有全身筋肉的技巧(严格地说,各种艺术都要有全身筋肉的技巧)。要想学一门艺术,就要先学它的特殊的筋肉的技巧。

学一门艺术的特殊的筋肉技巧,要用什么方法呢?起初都要模仿。“模仿”和“学习”本来不是两件事。姑且拿写字做例来说。小儿学写字,最初是描红,其次是写印本,再其次是临帖。这些方法都是借旁人所写的字做榜样,逐渐养成手腕筋肉的习惯。但是就我自己的经验来说,学写字最得益的方法是站在书家的身旁,看他如何提笔,如何运用手腕,如何使全身筋肉力量贯注在手腕上。他的筋肉习惯已养成了,在实地观察他的筋肉如何动作时,我可以讨一点诀窍来,免得自己去暗中摸索,尤其重要的是免得自己养成不良的筋肉习惯。

推广一点说,一切艺术上的模仿都可以作如是观。比如说作诗作文,似乎没有什么筋肉的技巧,其实也是一理。诗文都要有情感和思想。情感都见于筋肉的活动,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思想离不开语言,语言离不开喉舌的动作。比如想到“虎”字时,喉舌间都不免起若干说出“虎”字的筋肉动作。这是行为派心理学的创见,现在已逐渐为一般心理学家所公认。诗人和文人常欢喜说“思路”,所谓“思路”并无若何玄妙,也不过是筋肉活动所走的特殊方向而已。

诗文上的筋肉活动是否可以模仿呢?它也并不是例外。中国诗人和文人向来着重“气”字,我们现在来把这个“气”字研究一番,就可以知道模仿筋肉活动的道理。曾国藩在《家训》里说过一段话,很可以值得我们注意:

凡作诗最宜讲究声调,须熟读古人佳篇,先之以高声朗诵,以昌其气;继之以密咏恬吟,以玩其味。二者并进,使古人之声调拂拂然若与我喉舌相习,则下笔时必有句调奔赴腕下,诗成自读之,亦自觉琅琅可诵,引出一种兴会来。

从这段话看,可知“气”与声调有关,而声调又与喉舌运动有关。韩昌黎也说过:“气盛则言之短长与声之高下皆宜。”声本于气,所以想得古人之气,不得不求之于声。求之于声,即不能不朗诵。朱晦庵曾经说过:“韩昌黎、苏明允作文,敝一生之精力,皆从古人声响学。”所以从前古文家教人作文最重朗诵。

姚姬传与陈硕士书说:“大抵学古文者,必须放声疾读,又缓读,只久之自悟。若但能默看,即终身作外行也。”朗诵既久,则古人之声就可以在我的喉舌筋肉上留下痕迹,“拂拂然若与我之喉舌相习”,到我自己下笔时,喉舌也自然顺这个痕迹而活动,所谓“必有句调奔赴腕下”。要看自己的诗文的气是否顺畅,也要吟哦才行,因为吟哦时喉舌间所习得的习惯动作就可以再现出来。从此可知从前人所谓“气”也就是一种筋肉技巧了。

关于传达的技巧大要如此,现在再讲关于媒介的知识。

什么叫作“媒介”?它就是艺术传达所用的工具。比如颜色、线形是图画的媒介,金石是雕刻的媒介,文字语言是文学的媒介。艺术家对于他所用的媒介也要有一番研究。比如达·芬奇的《最后的晚餐》是文艺复兴时代最大的杰作。但是他的原迹是用一种不耐潮湿的油彩画在一个易受潮湿的墙壁上,所以没过多少时候就剥落消失去了。这就是对于媒介欠研究。再比如建筑,它的媒介是泥石,它要把泥石砌成一个美的形象。建筑家都要有几何学和力学的知识,才能运用泥石;他还要明白他的媒介对于观者所生的影响,才不至于乱用材料。希腊建筑家往往把石柱的腰部雕得比上下都粗壮些,但是看起来它的粗细却和上下一律,因为腰部是受压时最易折断的地方,容易引起它比上下较细弱的错觉,把腰部雕粗些,才可以弥补这种错觉。

在各门艺术之中都有如此等类的关于媒介的专门知识,文学方面尤其显著。诗文都以语言文字为媒介。作诗文的人一要懂得字义,二要懂得字音,三要懂得字句的排列法,四要懂得某字某句的音义对于读者所生的影响。这四样都是专门的学问。前人对于这些学问已逐渐蓄积起许多经验和成绩,而不是任何人只手空拳、毫无凭借地在一生之内所可得到的。自己既不能件件去发明,就不得不利用前人的经验和成绩。文学家对于语言文字是如此,一切其他艺术家对于他的特殊的媒介也莫不然。各种艺术都同时是一种学问,都有无数年代所积成的技巧。学一门艺术,就要学该门艺术所特有的学问和技巧。这种学习就是利用过去经验,就是吸收已有文化,也就是模仿的一端。

古今大艺术家在少年时所做的功夫大半都偏在模仿。米开朗琪罗费过半生的功夫研究希腊罗马的雕刻,莎士比亚也费过半生的功夫模仿和改作前人的剧本,这是最显著的例。中国诗人中最不像用过功夫的莫过于李太白,但是他的集中模拟古人的作品极多,只略看看他的诗题就可以见出。杜工部说过:“李侯有佳句,往往似阴铿”,他自己也说过:“解道长江静如练,令人长忆谢玄晖”。他对于过去诗人的关系可以想见了。

艺术家从模仿入手,正如小儿学语言,打网球者学姿势,跳舞者学步法一样,并没有什么玄妙,也并没有什么荒唐。不过这步功夫只是创造的始基。没有做到这步功夫和做到这步功夫就止步,都不足以言创造。我们在前面说过,创造是旧经验的新综合。旧经验大半得诸模仿,新综合则必自出心裁。

像格律一样,模仿也有流弊,但是这也不是模仿本身的罪过。从前学者有人提倡模仿,也有人唾骂模仿,往往都各有各的道理,其实并不冲突。顾亭林的《日知录》里有一条说:

诗文之所以代变,有不得不然者。一代之文,沿袭已久,不容人人皆道此语。今且千数百年矣,而犹取古人之陈言一一而模仿之,以是为诗可乎?故不似则失其所以为诗,似则失其所以为我。

这是一段极有意味的话,但是他的结论是突如其来的。“不似则失其所以为诗”一句和上文所举的理由恰相反。他一方面见到模仿古人不足以为诗,一方面又见到不似古人则失其所以为诗。这不是一个矛盾么?

这其实并不是矛盾。诗和其他艺术一样,须从模仿入手,所以不能不似古人,不似则失其所以为诗;但是它须归于创造,所以又不能全似古人,全似古人则失其所以为我。创造不能无模仿,但是只有模仿也不能算是创造。

凡是艺术家都须有一半是诗人,一半是匠人。他要有诗人的妙悟,要有匠人的手腕,只有匠人的手腕而没有诗人的妙悟,固不能有创作;只有诗人的妙悟而没有匠人的手腕,即创作亦难尽善尽美。妙悟来自性灵,手腕则可得于模仿。匠人虽比诗人身份低,但亦绝不可少。青年作家往往忽略这一点。

节选自《谈美》,开明书店1933年初版

原题为“‘不似则失其所以为诗,似则失其所以为我’——创造与模仿”

天才与灵感

生来死去的人何只恒河沙数?真正的大诗人和大艺术家是在一口气里就可以数得完的。何以同是人,有的能创造,有的不能创造呢?在一般人看,这全是由于天才的厚薄。他们以为艺术全是天才的表现,于是天才成为懒人的借口。聪明人说,我有天才,有天才何事不可为?用不着去下功夫。迟钝人说,我没有艺术的天才,就是下功夫也无益。于是艺术方面就无学问可谈了。

“天才”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它自然有一部分得诸遗传。有许多学者常欢喜替大创造家和大发明家理家谱,说莫扎特有几代祖宗会音乐,达尔文的祖父也是生物学家,曹操一家出了几个诗人。这种证据固然有相当的价值,但是它绝不能完全解释天才。同父母的兄弟贤愚往往相差很远。曹操的祖宗有什么大成就呢?曹操的后裔又有什么大成就呢?

天才自然也有一部分成于环境。假令莫扎特生在音阶简单、乐器拙陋的蒙昧民族中,也绝不能作出许多复音的交响曲。“社会的遗产”是不可蔑视的。文艺批评家常欢喜说,伟大的人物都是他们的时代的骄子,艺术是时代和环境的产品。这话也有不尽然。同是一个时代而成就却往往不同。英国在产生莎士比亚的时代和西班牙是一般隆盛,而当时西班牙并没有产生伟大的作者。伟大的时代不一定能产生伟大的艺术。美国的独立,法国的大革命在近代都是极重大的事件,而当时艺术却卑卑不足高论。伟大的艺术也不必有伟大的时代做背景,席勒和歌德的时代,德国还是一个没有统一的纷乱的国家。

我承认遗传和环境的影响非常重大,但是我相信它们都不能完全解释天才。在固定的遗传和环境之下,个人还有努力的余地。遗传和环境对于人只是一个机会,一种本钱,至于能否利用这个机会,能否拿这笔本钱去做出生意来,则所谓“神而明之,存乎其人”。有些人天资颇高而成就则平凡,他们好比有大本钱而没有做出大生意;也有些人天资并不特异而成就则斐然可观,他们好比拿小本钱而做出大生意。这中间的差别就在努力与不努力了。牛顿可以说是科学家中一个天才了,他常常说:“天才只是长久的耐苦。”这话虽似稍嫌过火,却含有很深的真理。只有死功夫固然不尽能发明或创造,但是能发明创造者却大半是下过死功夫来的。哲学中的康德、科学中的牛顿、雕刻图画中的米开朗琪罗、音乐中的贝多芬、书法中的王羲之、诗中的杜工部,这些实例已经够证明人力的重要,又何必多举呢?

最容易显出天才的地方是灵感。我们只须就灵感研究一番,就可以见出天才的完成不可无人力了。

杜工部尝自道经验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所谓“灵感”就是杜工部所说的“神”,“读书破万卷”是功夫,“下笔如有神”是灵感。据杜工部的经验看,灵感是从功夫出来的。如果我们借心理学的帮助来分析灵感,也可以得到同样的结论。

灵感有三个特征:

一、它是突如其来的,出于作者自己意料之外的。根据灵感的作品大半来得极快。从表面看,我们寻不出预备的痕迹。作者丝毫不费心血,意象涌上心头时,他只要信笔疾书。有时作品已经创造成功了,他自己才知道无意中又成了一件作品。歌德著《少年维特之烦恼》的经过,便是如此。据他自己说,他有一天听到一位少年失恋自杀的消息,突然间仿佛见到一道光在眼前闪过,立刻就想出全书的框架。他费两个星期的工夫一口气把它写成。在复看原稿时,他自己很惊讶,没有费力就写成一本书,告诉人说:“这部小册子好像是一个患睡行症者在梦中作成的。”

二、它是不由自主的,有时苦心搜索而不能得的偶然在无意之中涌上心头。希望它来时它偏不来,不希望它来时它却蓦然出现。法国音乐家柏辽兹有一次替一首诗作乐谱,全诗都谱成了,只有收尾一句(“可怜的兵士,我终于要再见法兰西!”)无法可谱。他再三思索,不能想出一段乐调来传达这句诗的情思,终于把它搁起。两年之后,他到罗马去玩,失足落水,爬起来时口里所唱的乐调,恰是两年前所再三思索而不能得的。

三、它也是突如其去的,练习作诗文的人大半都知道“败兴”的味道。“兴”也就是灵感。诗文和一切艺术一样都宜于乘兴会来时下手。兴会一来,思致自然滔滔不绝。没有兴会时写一句极平常的话倒比写什么还难。兴会来时最忌外扰。本来文思正在源源而来,外面狗叫一声,或是墨水猛然打倒了,便会把思路打断。断了之后就想尽方法也接不上来。谢无逸问潘大临近来作诗没有,潘大临回答说:“秋来日日是诗思。昨日捉笔得‘满城风雨近重阳’之句,忽催租人至,令人意败。辄以此一句奉寄。”这是“败兴”的最好的例子。

灵感既然是突如其来,突然而去,不由自主,那不就无法可以用人力来解释么?从前人大半以为灵感非人力,以为它是神灵的感动和启示。在灵感之中,仿佛有神灵凭附作者的躯体,暗中驱遣他的手腕,他只是坐享其成。但是从近代心理学发现潜意识活动之后,这种神秘的解释就不能成立了。

什么叫作“潜意识”呢?我们的心理活动不尽是自己所能觉到的。自己的意识所不能察觉到的心理活动就属于潜意识。意识既不能察觉到,我们何以知道它存在呢?变态心理中有许多事实可以为凭。比如说催眠,受催眠者可以谈话、做事、写文章、做数学题,但是醒过来后对于催眠状态中所说的话和所做的事往往完全不知道。此外还有许多精神病人现出“两重人格”。例如,一个人乘火车在半途跌下,把原来的经验完全忘记,换过姓名在附近镇市上做了几个月的买卖。有一天他忽然醒过来,发现身边事物都是不认识的,才自疑何以走到这么一个地方。旁人告诉他说他在那里开过几个月的店,他绝对不肯相信。心理学家根据许多类似事实,断定人于意识之外又有潜意识,在潜意识中也可以运用意志、思想,受催眠者和精神病人便是如此。在通常健全心理中,意识压倒潜意识,只让它在暗中活动。在变态心理中,意识和潜意识交替来去。它们完全分裂开来,意识活动时潜意识便沉下去,潜意识涌现时,便把意识淹没。

灵感就是在潜意识中酝酿成的情思猛然涌现于意识。它好比伏兵,在未开火之前,只是鸦雀无声地准备,号令一发,它乘其不备地发动总攻击,一鼓而下敌。在没有侦探清楚的敌人(意识)看,它好比周亚夫将兵从天而至一样。这个道理我们可以拿一件浅近的事实来说明。我们在初练习写字时,天天觉得自己在进步,过几个月之后,进步就猛然停顿起来,觉得字越写越坏。但是再过些时候,自己又猛然觉得进步。进步之后又停顿,停顿之后又进步,如此辗转几次,字才写得好。学别的技艺也是如此。据心理学家的实验,在进步停顿时,你如果索性不练习,把它丢开去做旁的事,过些时候再起手来写,字仍然比停顿以前较进步。这是什么道理呢?就因为在意识中思索的东西应该让它在潜意识中酝酿一些时候才会成熟。功夫没有错用的,你自己以为劳而不获,但是你在潜意识中实在仍然于无形中收效果。所以心理学家有“夏天学溜冰,冬天学泅水”的说法。溜冰本来是在前一个冬天练习的,今年夏天你虽然是在做旁的事,没有想到溜冰,但是溜冰的筋肉技巧却恰在这个不溜冰的时节暗里培养成功。一切脑的工作也是如此。

灵感是潜意识中的工作在意识中的收获。它虽是突如其来,却不是毫无准备。法国大数学家潘嘉赉常说他的关于数学的发明大半是在街头闲逛时无意中得来的。但是我们从来没有听过有一个人向来没有在数学上用功夫,猛然在街头闲逛时发明数学上的重要原则。在罗马落水的如果不是素习音乐的柏辽兹,跳出水时也绝不会随口唱出一曲乐调。他的乐调是费过两年的潜意识酝酿的。

从此我们可以知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两句诗是至理名言了。不过灵感的培养正不必限于读书。人只要留心,处处都是学问。艺术家往往在他的艺术范围之外下功夫,在别种艺术之中玩索得一种意象,让它沉在潜意识里去酝酿一番,然后再用他的本行艺术的媒介把它翻译出来。吴道子生平得意的作品为洛阳天宫寺的神鬼,他在下笔之前,先请斐旻舞剑一回给他看,在剑法中得着笔意。张旭是唐朝的草书大家,他尝自道经验说:“始吾见公主担夫争路,而得笔法之意;后见公孙氏舞剑器,而得其神。”王羲之的书法相传是从看鹅掌拨水得来的。法国大雕刻家罗丹也说道:“你问我在什么地方学来的雕刻?在深林里看树,在路上看云,在雕刻室里研究模型学来的。我在到处学,只是不在学校里。”

从这些实例看,我们可知各门艺术的意象都可触类旁通。书画家可以从剑的飞舞或鹅掌的拨动之中得到一种特殊的筋肉感觉来助笔力,可以得到一种特殊的胸襟来增进书画的神韵和气势。推广一点说,凡是艺术家都不宜只在本行小范围之内用功夫,须处处留心玩索,才有深厚的修养。鱼跃鸢飞,风起水涌,以至于一尘之微,当其接触感官时我们虽常不自觉其在心灵中可生若何影响,但是到挥毫运斤时,他们都会涌到手腕上来,在无形中驱遣它,左右它。在作品的外表上我们虽不必看出这些意象的痕迹,但是一笔一画之中都潜寓它们的神韵和气魄。这样意象的蕴蓄便是灵感的培养。它们在潜意识中好比桑叶到了蚕腹,经过一番咀嚼组织而成丝,丝虽然已不是桑叶而却是从桑叶变来的。

节选自《谈美》,开明书店1933年初版

原题为“‘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天才与灵感”

想象与写实

在这些短文里,我着重学习文学的实际问题,想撇开空泛的理论,不过对于想象与写实这个理论上的争执不能不提出一谈,因为它不仅有关于写作基本态度上的分别,而且涉及对于文艺本质的认识。这个理论上的争执在十九世纪后期闹得最剧烈。在十九世纪前期,浪漫主义风靡一时,它反抗前世纪假古典主义过于崇拜理智的倾向,特提出“情感”和“想象”两大口号。浪漫作者坚信文艺必须表现情感,而表现情感必借想象。在他们的心目中与想象对立的是理智,是形式逻辑,是现实的限制;想象须超过理智,打破形式逻辑与现实的限制,任情感的指使,把现实世界的事理情态看成一个顽皮孩子的手中的泥土,任他搬弄糅合,造成一种基于现实而又超于现实的意象世界。这意象世界或许是空中楼阁,但空中楼阁也要完整美观,甚至于比地上楼阁还要更合于情理。这是浪漫作者的信条,在履行信条之中,他们有时不免因走极端而生流弊。比如说,过于信任想象,蔑视事实,就不免让主观的成见与幻想作祟,使作品离奇到不近情理,空洞到不切人生。因此到了十九世纪后期,文学界起了一个大反动,继起的写实主义咒骂主观的想象情感,一如从前浪漫主义咒骂理智和常识。写实作家的信条在消极方面是不任主观,不动情感,不凭空想;在积极方面是尽量寻求实际人生经验,应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搜集“证据”,写自己所最清楚的,愈忠实愈好。浪漫派的法宝是想象,毕生未见大海的人可以歌咏大海;写实派的法宝是经验,要写非洲的故事便须背起行囊亲自到非洲去观察。

这显然是写作态度上一个基本的分别。在谈写作练习时我曾经说过初学者须认清自己知解的限度,与其在浪漫派作家所谓“想象”上做功夫,不如在写实派作家所谓“证据”上做功夫,多增加生活经验,把那限度逐渐扩大。不过这只是就写作训练来说,如果就文艺本质作无偏无颇的探讨,我们应该知道,凡是真正的文艺作品都必同时是写实的与想象的。想象与写实相需为用,并行不悖,并不如一般人所想象的那样绝对相反。理由很简单,凡是艺术创造都是旧经验的新综合。经验是材料,综合是艺术的运用。唯其是旧经验,所以读者可各凭经验去了解;唯其是新综合,所以见出艺术的创造,每个作家的特殊心裁。所谓“写实”就是根据经验,所谓“想象”就是集旧经验加以新综合(想象就是“综合”或“整理”)。想象绝不能不根据经验,神鬼和天堂地狱虽然都是想象的,可也是都根据人和现世想象出来的,神鬼都像人一样有四肢五官,能思想行动,天堂地狱都像现世一样有时间空间和摆布在时空中的事事物物,如宫殿楼阁饮食男女之类。一切艺术的想象都可以作如是观。至于经验——写实派所谓“证据”——本身不能成为艺术,它必须透过作者的头脑,在那里引起一番意匠经营,一番选择与安排,一番想象,然后才能产生作品。任何作品所写的经验绝不能与未写以前的实际经验完全一致,如同食物下了咽喉未经消化就排泄出来一样。食物如果要成为生命素,必经消化;人生经验如果要形成艺术作品,必经心灵熔铸。从艺术观点看,这熔铸的功夫比经验还更重要千百倍,因为经验人人都有,却不是每个人都能表现他的经验成为艺术家。许多只信“证据”而不信“想象”的人为着要产生作品,钻进许多偏僻的角落里讨实际生活,实际生活算是讨到手了,作品仍是杳无踪影;这正如许多书蠹读过成千成万卷的书,自己却无能力写出一本够得上称为文艺作品的书,是同一道理。

极端的写实主义者对于“写实”还另有一个过激的看法,写实不仅根据人生经验,而且要忠实地保存人生经验的本来面目,不许主观的想象去矫揉造作。据我们所知,写实派大师像福楼拜、屠格涅夫诸人并不曾实践这种理论。但是有一班第三四流写实派作家往往拿这种理论去维护他们的艺术失败。他们的影响在中国文艺界似开始流毒。“报告文学”作品有许多都很芜杂零乱,没有艺术性。我们首先要明白的是写实派所谓“实”。文艺作品应该富于“真实感”,“对自然真实”,或是“对人生真实”,这都是没有问题的;问题在“什么叫作真实”,这是一个哲学上的问题,这里不能详谈,我们只能说,判断任何事物是否真实,须有一个立场。从某一个立场看一件事物是真实的,从另一个立场看它,可能是不真实。这就是说,世间并不只有一种真实。概略地说,真实有三种,大家所常认得的是“历史的真实”,这也可以叫作“现象的真实”。比如说,“中国在亚洲”,“秦始皇焚书坑儒”,“张三昨天和他的太太吵了一架”,“李四今天跌了一跤”,这些都是曾经在自然界发生过的现象,在历史上是真实的。其次是“逻辑的真实”,比如说,“凡人皆有死”,“勾方加股方等于弦方”,“白马之白犹白玉之白”,“自由意志论与命定论不能并存”,这些都是于理为必然的事实,经过逻辑思考而证其为真实的。现象的真实不必合于逻辑的真实,比如现象界并无绝对的圆,而绝对的圆在逻辑上仍有它的真实性。第三就是“诗的真实”或“艺术的真实”。在一个作品以内,所有的人物内心生活与外表行动都写得尽情尽理,首尾融贯整一,成为一种独立自主的世界,一种生命与形体谐和一致的有机体,那个作品和它里面所包括的一切就有“诗的真实”。比如说,在《红楼梦》那圈套里,贾宝玉应该那样痴情,林黛玉应该那样心窄,薛宝钗应该那样圆通,在任何场合,他们一举一动,一言一笑,都切合他们的身份,表现他们的性格,叫我们惊疑他们“真实”,虽然这一切在历史上都是子虚乌有。

极端的写实派的错误在只求历史的或现象的真实,而忽视诗的真实。艺术作品不能不有几分历史的真实,因为它多少要有实际经验上的根据;它却也不能只有历史的真实,因为它是艺术,而艺术必于“自然”之上加以“人为”,不仅如照相底片那样呆板地反映人物形象。艺术创造是旧经验的新综合。旧经验在历史上是真实的,新综合却必须在诗上是真实的。要审问一件事物在历史上是否真实,我们问:它是否发生过?有无事实证明?要审问一件事物在诗上是否真实,我们问:衡情度理,它是否应该如此?在完整体系(即作品)以内,它与全部是否融贯一致?不消说得,就艺术观点来说,最重要的真实是诗的真实而不是历史的真实;因为世间一切已然现象都有历史的事实,而诗的真实只有在艺术作品中才有,一件作品在具有诗的真实时才能成其为艺术。

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说,诗的真实高于历史的真实。自然界无数事物并存交错,繁复零乱,其中尽管有关系条理,却忽起忽没,若隐若现,有时现首不现尾,有时现尾不现首,我们一眼看去,无从把某一事物的来踪去向从繁复事态中单提出来,把它看成一个融贯整一的有机体。文艺作品都有一个“母题”或一个主旨,一切人物故事,情感动作,都以这主旨为中心,可以附丽到这主旨上去的摄取来,一切无关主旨的都排弃去,而且在摄取的材料之中轻重浓淡又各随班就位,所以关系条理不但比较明显,也比较紧凑,没有自然现象所常呈现的颠倒错乱,也没有所谓“偶然”。自然界现象只是“如此如此”,而文艺作品所写的事变则在接受了一些假定的条件之下,每一样都是“必须如此如此”。比如拿人物来说,文学家所创造的角色如哈姆雷特、夏洛克、达尔杜弗、卡拉马佐夫、鲁智深、刘姥姥、严贡生之类,比我们在实际生活中的常遇见的类似的典型人物还更入情入理。我们指不出某一个人恰恰是夏洛克或刘姥姥,但是觉得世间有许多人都有几分像他们。根据这个事实去想,我们可以见出诗的真实高于历史的真实是颠扑不破的至理。亚里士多德说:“诗比历史更富于哲理”,意思也就在此。诗的真实所以高于历史的真实者,因为自然现象界是未经发掘的矿坑,文艺所创造的世界是提炼过的不存一点渣滓的赤金纯钢。艺术的功夫就在这种提炼上见出,它就是我们所说的“想象”。

中国文学理论家向重“境界”二字,王静安在《人间词话》里提出“造境”和“写境”的分别,以为“造境”即“理想”(即“想象”),“写境”即“写实”,并加以补充说:“二者颇难分别,因大诗人所造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亦必邻于理想。”这话很精妙,其实充类至尽,写境仍是造境,文艺都离不掉自然,也都离不掉想象,写实与想象的分别终究是一庸俗的分别。文艺的难事在造境,凡是人物性格事变原委等等都要借境界才能显出。境界就是情景交融事理相契的独立自主的世界,它的真实性就在它的融贯整一,它的完美。“完”与“美”是不能分开的,这世界当然要反映人生自然,但是也必须是人生自然经过重新整理。大约文艺家对于人生自然必须经过三种阶段。头一层他必须跳进里面去生活过(live),才能透懂其中甘苦;其次他必须跳到外面观照过(contemplate),才能认清它的形象;经过这样的主观的尝受和客观的玩索以后,他最后必须把自己所得到的印象加以整理(organize),整理之后,生糙的人生自然才变成艺术的融贯整一的境界。写实主义所侧重的是第一阶段,理想主义所侧重的是第三阶段,其实这三个阶段都是不可偏废的。

节选自《谈文学》,开明书店1946年初版

情与辞

一切艺术都是抒情的,都必表现一种心灵上的感触,显著的如喜、怒、爱、恶、哀、愁等情绪,微妙的如兴奋、颓唐、忧郁、宁静以及种种不易名状的飘来忽去的心境。文学当作一种艺术看,也是如此。不表现任何情致的文字就不算是文学作品。文字有言情、说理、叙事、状物四大功用,在文学的文字中,无论是说理、叙事、状物,都必须流露一种情致,若不然,那就成为枯燥的没有生趣的日常应用文字,如账簿、图表、数理化教科书之类。不过这种界线也很不容易划清,因为人是有情感的动物,而情感是容易为理、事、物所触动的。许多哲学的、史学的甚至于科学的著作都带有几分文学性,就是因为这个道理。我们不运用言辞则已,一运用言辞,就难免要表现几分主观的心理倾向,至少也要有一种“理智的信念”(intellectual conviction),这仍是一种心情。

情感和思想通常被人认为是对立的两种心理活动。文字所表现的不是思想,就是情感。其实情感和思想常互相影响,互相融会。除掉惊叹语和谐声语之外,情感无法直接表现于文字,都必借事理物烘托出来,这就是说,都必须化成思想。这道理在中国古代有刘彦和说得最透辟。《文心雕龙》的《熔裁》篇里有这几句话:“草创鸿笔,先标三准。履端于始,则设情以位体;举正于中,则酌事以取类;归余于终,则撮辞以举要。”

用现代话来说,行文有三个步骤,第一步要心中先有一种情致,其次要找出具体的事物可以烘托出这种情致,这就是思想分内的事,最后要找出适当的文辞把这内在的情思化合体表达出来。近代美学家克罗齐的看法恰与刘彦和的一致。文艺先须有要表现的情感,这情感必融会于一种完整的具体意象(刘彦和所谓“事”),即借那个意象得表现,然后用语言把它记载下来。

我特别提出这一个中外不谋而合的学说来,用意是在着重这三个步骤中的第二个步骤。这是一般人所常忽略的。一般人常以为由“情”可以直接到“辞”,不想到中间须经过一个“思”的阶段,尤其是十九世纪浪漫派理论家主张“文学为情感的自然流露”,很容易使人发生这种误解。在这里我们不妨略谈艺术与自然的关系和分别。艺术(art)原义为“人为”,自然是不假人为的;所以艺术与自然处在对立的地位,是自然就不是艺术,是艺术就不是自然。说艺术是“人为的”就无异于说它是“创造的”。创造也并非无中生有,它必有所本,自然就是艺术所本。艺术根据自然,加以熔铸雕琢,选择安排,结果乃是一种超自然的世界。换句话说,自然须通过作者的心灵,在里面经过一番意匠经营,才变成艺术。艺术之所以为艺术,全在“自然”之上加这一番“人为”。

这番话并非题外话。我们要了解情与辞的道理,必先了解这一点艺术与自然的道理。情是自然,融情于思,达之于辞,才是文学的艺术。在文学的艺术中,情感须经过意象化和文辞化,才算得到表现。人人都知道文学不能没有真正的情感,不过如果只有真正的情感,还是无济于事。你和我何尝没有过真正的情感?何尝不自觉平生经验有不少的诗和小说的材料?但是诗在哪里?小说在哪里?浑身都是情感不能保障一个人成为文学家,犹如满山都是大理石不能保障那座山有雕刻,是同样的道理。

一个作家如果信赖他的生糙的情感,让它“自然流露”,结果会像一个掘石匠而不能像一个雕刻家。雕刻家的任务在把一块顽石雕成一个石像,这就是说,给那块顽石一个完整的形式,一条有灵有肉的生命。文学家对于情感也是如此。英国诗人华兹华斯有一句名言:“诗起于在沉静中回味过来的情绪。”在沉静中加过一番回味,情感才由主观的感触变成客观的观照对象,才能受思想的洗练与润色,思想才能为依稀隐约不易捉摸的情感造出一个完整的可捉摸的形式和生命。这个诗的原理可以应用于一切文学作品。

这一番话是偏就作者自己的情感说。从情感须经过观照与思索而言,通常所谓“主观的”就必须化为“客观的”,我必须跳开小我的圈套,站在客观的地位,来观照我自己,检讨我自己,把我自己的情感思想和行动姿态当作一幅画或是一幕戏来点染烘托。古人有“痛定思痛”的说法,不只是“痛”,写自己的一切的切身经验都必须从追忆着手,这就是说,都必须把过去的我当作另一个人去看。我们需要客观的冷静的态度。明白这个道理,我们也就应该明白在文艺上通常所说的“主观的”与“客观的”分别是粗浅的,一切文学创作都必须是“客观的”,连写“主观的经验”也是如此。

但是一个文学家不应只在写自传,独角演不成戏,虽然写自传,他也要写到旁人,也要表现旁人的内心生活和外表行动。许多大文学家向来不轻易暴露自己,而专写自身以外的人物,莎士比亚便是著例。形形色色的人物的心理变化在他们手中都可以写得惟妙惟肖,淋漓尽致。他们所以能做到这一点,因为他们会设身处地去想象,钻进所写人物的心窍,和他们同样想,同样感,过同样的内心生活。写哈姆雷特,作者自己在想象中就变成哈姆雷特,写林黛玉,作者自己在想象中也就要变成林黛玉。明白这个道理,我们也就应该明白一切文学创作都必须是“主观的”,所写的材料尽管是通常所谓“客观的”,作者也必须在想象中把它化成亲身经验。

总之,作者对于所要表现的情感,无论是自己的或旁人的,都必须能“入乎其内,出乎其外”,体验过也观照过;热烈地尝过滋味,也沉静地回味过,在沉静中经过回味,情感便受思想熔铸,由此附丽到具体的意象,也由此产生传达的语言(即所谓“辞”),艺术作用就全在这过程上面。

在另一篇文章里我已讨论过情感思想与语文的关系,在这里我不再作哲理的剖析,只就情与辞在分量上的分配略谈一谈。就大概说,文学作品可分为三种:“情尽乎辞”“情溢乎辞”或是“辞溢乎情”。心里感觉到十分,口里也就说出十分,那是“情尽乎辞”;心里感觉到十分,口里只说出七八分,那是“情溢乎辞”;心里只感觉到七八分,口里却说出十分,那是“辞溢乎情”。德国哲学家黑格尔曾经指出与此类似的分别,不过他把“情”叫作“精神”,“辞”叫作“物质”。艺术以物质表现精神,物质恰足表现精神的是“古典艺术”,例如希腊雕刻,体肤恰足以表现心灵;精神溢于物质的是“浪漫艺术”,例如,中世纪“哥特式”雕刻和建筑,热烈的情感与崇高的希望似乎不能受具体形象的限制,磅礴四射;物质溢于精神的是“象征艺术”(黑格尔的“象征”与法国象征派诗人所谓“象征”绝不相同),例如埃及金字塔,以极笨重庞大的物质堆积在那里,我们只能依稀隐约地见出它所要表现的精神。

黑格尔最推尊古典艺术,就常识说,情尽乎辞也应该是文学的理想。“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和顺积中,英华外发”“修辞立其诚”,我们的古圣古贤也是如此主张。不过概括立论,都难免有毛病。“情溢乎辞”也未尝没有它的好处。语文有它的限度,尽情吐露有时不可能,纵使可能,意味也不能很深永。艺术的作用不在陈述而在暗示,古人所谓“言有尽而意无穷”。含蓄不尽,意味才显得闳深婉约,读者才可自由驰骋想象,举一反三。把所有的话都说尽了,读者的想象就没有发挥的机会,虽然“观止于此”,究竟“不过尔尔”。拿绘画来打比,描写人物,用工笔画法仔细描绘点染,把一切形色,无论巨细,都尽量地和盘托出,结果反不如用大笔头画法,寥寥数笔,略现轮廓,更来得生动有趣。画家和画匠的分别就在此。画匠多着笔墨不如画家少着笔墨,这中间妙诀在选择与安排之中能以有限寓无限,抓住精要而排去秕糠。黑格尔以为古典艺术的特色在物质恰足表现精神,其实这要看怎样解释,如果当作“情尽乎辞”解,那就显然不很正确,古典艺术的理想是“节制”(restraint)与“静穆”(serenity),也着重中国人所说的“弦外之响”,“不着一字,尽得风流”。

在普通情境之下,“辞溢乎情”总不免是一个大毛病,它很容易流于空洞、腐滥、芜冗。它有些像纸折的花卉,金叶剪成的楼台,绚烂夺目,却不能真正产生一点春意或是富贵气象。我们看到一大堆漂亮的辞藻,期望在里面玩味出来和它相称的情感思想,略经咀嚼,就知道它索然乏味,心里仿佛觉得受了一回骗,作者原来是一个穷人要摆富贵架子!这个毛病是许多老老少少的人所最容易犯的。许多叫作“辞章”的作品,旧诗赋也好,新“美术文”也好,实在是空无所有。

不过“辞溢乎情”有时也别有胜境。汉魏六朝的骈俪文就大体说,都是“辞溢乎情”。固然也有一派人骂那些作品一文不值,可是真正爱好文艺而不夹成见的虚心读者,必能感觉到它们自有一种特殊的风味。我曾平心静气地玩味庾子山的赋、温飞卿的词、李义山的诗、莎士比亚的悲剧和商籁、弥尔顿的长短诗,以及近代新诗试验者如斯温伯恩、马拉梅和罗威尔诸人的作品,觉得他们的好处有一大半在辞藻的高华与精妙,而里面所表现的情趣往往却很普通。这对于我最初是一个大疑团,我无法在理论上找到一个圆满的解释。我放眼看一看大自然,天上灿烂的繁星,大地在盛夏时所呈现葱茏的花卉与锦绣的河山,大都会中所铺陈的高楼大道,红墙碧瓦,车如流水马如龙,说它们有所表现固无不可,不当作它们有所表现,我们就不能借它们娱目赏心么?我再看一看艺术,中国古瓷上的花鸟、刺绣上的凤翅龙鳞,波斯地毯上的以及近代建筑上的图案,贝多芬和瓦格纳的交响曲,不也都够得上说“美丽”,都能令人欣喜?我们欣赏它们所表现的情趣居多呢,还是欣赏它们的形象居多呢?我因而想起,辞藻也可以组成图案画和交响曲,也可以和灿烂繁星、青山绿水同样地供人欣赏。“辞溢乎情”的文章如能做到这地步,我们似也毋庸反对。

刘彦和本有“为情造文”与“为文造情”的说法,我觉得后起的“因情生文,因文生情”的说法比较圆满,一般的文字大半“因情生文”,上段所举的例可以说是“因文生情”。“因情生文”的作品一般人有时可以办得到,“因文生情”的作品就非极大的艺术家不办。在平地起楼阁是寻常事,在空中架楼阁就有赖于神斤鬼斧。虽是在空中,它必须是楼阁,是完整的有机体。一般“辞溢乎情”的文章所以要不得,因为它根本不成为楼阁。不成为楼阁而又悬空,想拿旁人的空中楼阁来替自己辩护,那是狂妄愚蠢。为初学者说法,脚踏实地最稳妥,只求“因情生文”,“情见于辞”,这一步做到了,然后再作高一层的企图。

节选自《谈文学》,开明书店1946年初版

精进的程序

文学是一种很艰难的艺术,从初学到成家,中间须经过若干步骤,学者必须循序渐进,不可一蹴而就。拿一个比较浅而易见的比喻来讲,作文有如写字。在初学时,笔拿不稳,手腕运用不能自如,所以结体不能端正匀称,用笔不能平实遒劲,字常是歪的,笔锋常是笨拙扭曲的。这可以说是“疵境”。特色是驳杂不稳,纵然一幅之内间或有一两个字写得好,一个字之内间或有一两笔写得好,但就全体看去,毛病很多。每个人写字都不免要经过这个阶段。如果他略有天资,用力勤,多看碑帖笔迹(多临摹,多向书家请教),他对于结体用笔,分行布白,可以学得一些规模法度,手腕运用得比较灵活了,就可以写出无大毛病、看得过去的字。这可以说是“稳境”,特色是平正工稳,合于规模法度,却没有什么精彩,没有什么独创。多数人不把书法当作一种艺术去研究,只把它当作日常应用的工具,就可以到此为止。如果想再进一步,就须再加揣摩,真草隶篆各体都须尝试一下,各时代的碑版帖札须多读多临,然后荟萃各家各体的长处,造成自家所特有的风格,写成的字可以算得艺术作品,或奇或正,或瘦或肥,都可以说得上“美”。这可以说是“醇境”,特色的凝练典雅,极人工之能事,包世臣和康有为所称的“能品”“佳品”都属于这一境。但是这仍不是极境,因为它还不能完全脱离“匠”的范围,任何人只要一下功夫,到功夫成熟了,都可以达到。最高的是“化境”,不但字的艺术成熟了,而且胸襟学问的修养也成熟了,成熟的艺术修养与成熟的胸襟学问的修养融成一片,于是字不但可以见出驯熟的手腕,还可以表现高超的人格;悲欢离合的情调,山川风云的姿态,哲学宗教的蕴藉,都可以在无形中流露于字里行间,增加字的韵味。这是包世臣和康有为所称的“神品”“妙品”,这种极境只有极少数幸运者才能达到。

作文正如写字。用字像用笔,造句像结体,布局像分行布白。习作就是临摹,读前人的作品犹如看碑帖墨迹,进益的程序也可以分“疵”“稳”“醇”“化”四境。这中间有天资和人力两个要素,有不能纯借天资达到的,也有不能纯借人力达到的。人力不可少,否则始终不能达到“稳境”和“醇境”;天资更不可少,否则达到“稳境”和“醇境”有缓有速,“化境”却永远无法望尘。在“稳境”和“醇境”,我们可以纯粹就艺术而言艺术,可以借规模法度作前进的导引;在“化境”,我们就要超出艺术范围而推广到整个人的人格以至整个的宇宙,规模法度有时失其约束的作用,自然和艺术的对峙也不存在。如果举实例来说,在中国文字中,言情文如屈原的《离骚》,陶渊明和杜工部的诗,说理文如庄子的《逍遥游》《齐物论》和《楞严经》,记事文如太史公的《项羽本纪》《货殖传》和《红楼梦》之类作品都可以说是到了“化境”,其余许多名家大半止于“醇境”或是介于“化境”与“醇境”之间,至于“稳境”和“疵境”都无用举例,你我就大概都在这两个境界中徘徊。

一个人到了艺术较高的境界,关于艺术的原理法则无用说也无可说;有可说而且需要说的是在“疵境”与“稳境”。从前古文家有奉“义法”为金科玉律的,也有攻击“义法”论调的。在我个人看,拿“义法”来绳“化境”的文字,固近于痴人说梦;如果以为学文艺始终可以不讲“义法”,就未免更误事。记得我有一次和沈尹默先生谈写字,他说:“书家和善书者有分别,世间尽管有人不讲规模法度而仍善书,但是没有规模法度就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书家。”沈先生自己是“书家”,站在书家的立场他拥护规模法度,可是仍为“善书者”留余地,许他们不要规模法度。这是他的礼貌。我很怀疑“善书者”可以不经过揣摩规模法度的阶段。我个人有一个苦痛的经验。我虽然没有正式下功夫写过字,可是二三十年来没有一天不在执笔乱写,我原来也相信此事可以全凭自己的心裁,苏东坡所谓“我书意造本无法”,但是于今我正式留意书法,才觉得自己的字太恶劣,写过几十年的字,一横还拖不平,一竖还拉不直,还是未脱“疵境”。我的病根就在从头就没有讲一点规模法度,努力把一个字写得四平八稳。我误在忽视基本功夫,只求耍一点聪明,卖弄一点笔姿,流露一点风趣。我现在才觉悟“稳境”虽平淡无奇,却极不易做到,而且不经过“稳境”,较高的境界便无从达到。文章的道理也是如此,韩昌黎所谓“醇而后肆”是作文必循的程序。由“疵境”到“稳境”这一个阶段最需要下功夫学规模法度,小心谨慎地把字用得恰当,把句造得通顺,把层次安排得妥帖,我作文比写字所受的训练较结实,至今我还在基本功夫上着意,除非精力不济,注意力松懈时,我必尽力求稳。

稳不能离规模法度。这可分两层说,一是抽象的,一是具体的。抽象的是文法、逻辑以及古文家所谓“义法”,西方人所谓文学理论和文学批评。在这上面再加上一点心理学和修辞学常识,就可以对付了。抽象的原则和理论本身并没有多大功用,它的唯一的功用在帮助我们分析和了解作品。具体的规模法度须在模范作品中去找。文法、逻辑、义法等等在具体实例中揣摩,也更彰明显著。从前人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语调虽卑,却是经验之谈。为初学说法,模范作品在精不在多,精选熟读透懂,短文数十篇,长著三数种,便已可以作为达到“稳境”的基础。读每篇文字须在命意、用字、造句和布局各方面揣摩;字、句、局三项都有声义两方面,义固重要,声音节奏更不可忽略。既叫作模范,自己下笔时就要如写字临帖一样,亦步亦趋地模仿它。我们不必唱高调轻视模仿,古今大艺术家,据我所知,没有不经过一个模仿阶段的。第一步模仿,可得规模法度,第二步才能集合诸家的长处,加以变化,造成自家所特有的风格。

练习作文,一要不怕模仿,二要不怕修改。多修改,思致愈深入,下笔愈稳妥。自己能看出自己的毛病才算有进步。严格地说,自己要说的话是否从心所欲地说出,只有自己知道,如果有毛病,也只有自己知道最清楚,所以文章请旁人修改不是一件很合理的事。丁敬礼向曹子建说:“文之佳恶,吾自得之,后世谁相知定吾文者耶?”杜工部也说:“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大约文章要做得好,必须经过一番只有自己知道的辛苦,同时必有极谨严的艺术良心,肯严厉地批评自己,虽微疵小失,不肯轻易放过,须把它修到无疵可指,才能安心。不过这番话对于未脱“疵境”的作者恐未免是高调。据我的观察,写作训练欠缺者通常有两种毛病:第一是对于命意用字造句布局没有经验,规模法度不清楚,自己的毛病自己不能看出,明明是不通不妥,自己却以为通妥;其次是容易受虚荣心和兴奋热烈时的幻觉支配,对自己不能作客观的冷静批评,仿佛以为在写的时候既很兴高采烈,那作品就一定是杰作,足以自豪。只有良师益友,才可以医治这两种毛病。所以初学作文的人最好能虚心接受旁人的批评,多请比自己高明的人修改。如果修改的人肯仔细指出毛病,说出应修改的理由,那就可以产生更大的益处。作文如写字,养成纯正的手法不易,丢开恶劣的手法更难。孤陋寡闻的人往往辛苦半生,没有摸上正路,到发现自己所走的路不对时,已悔之太晚,想把“先入为主”的恶习丢开,比走回头路还更难更冤枉。良师益友可以及早指点迷途,引上最平正的路,免得浪费精力。

自己须经过一番揣摩,同时又须有师友指导,一个作者才可以逐渐由“疵境”达到“稳境”。“稳境”是不易达到的境界,却也是平庸的境界。我认识许多前一辈子的人,幼年经过科举的训练,后来借文字“混差事”,对于诗文字画,件件都会,件件都很平稳,可是老是那样四平八稳,没有一点精彩,不是“庸”,就是“俗”,虽是天天在弄那些玩艺,却到老没有进步。他们的毛病在成立了一种定型,便老守着那种定型,不求变化。一稳就定,一定就一成不变,由熟以至于滥,至于滑。要想免去这些毛病,必须由稳境重新尝试另一风格。如果太熟,无妨学生硬;如果太平易,无妨学艰深;如果太偏于阴柔,无妨学阳刚。在这样变化已成风格时,我们很可能地回到另一种“疵境”,再由这种“疵境”进到“熟境”,如此辗转下去,境界才能逐渐扩大,技巧才能逐渐成熟,所谓“醇境”大半都须经过这种“精钢百炼”的功夫才能达到。比如写字,入手习帖的人易于达到“稳境”,可是不易达到很高的境界。稳之后改习唐碑可以更稳,再陆续揣摩六朝碑版和汉隶秦篆以至于金文甲骨文,如果天资人才都没有欠缺,就必定有“大成”的一日。

这一切都是“匠”的范围以内的事,西文所谓“手艺”(craftsmanship)。要达到只有大艺术家所能达到的“化境”,那就还要在人品学问各方面另下一套更重要的功夫。我已经说过,这是不能谈而且也无用谈的。本文只为初学说法,所以陈义不高,只劝人从基本功夫下手,脚踏实地循序渐进地做下去。

节选自《谈文学》,开明书店1946年初版

自由主义与文艺

“自由主义”这个名词在意义上不免有一点含混,尽管人们在热烈地拥护它或反对它,它究竟是什么,彼此所见,常不接头。“自由”有时是自私自便的借口,随意破口骂人,说这是言论自由;它也有时是防止旁人干涉的借口,自由行为不检,旁人不用议论,这是私人行为的自由。一种争论(无论是政治的,宗教的或道德的)有左右两个对立的立场时,你如果一无所属,你的超然的态度也有时叫作“自由的”;所以“自由的”说好一点是“独立的”,说坏一点是“骑墙的”,“灰色的”。既然有这含混,我不能不把我个人所了解的“自由主义”略加说明。

一个人的观念的形成大半取决于他所受的教育。我分析我自己的“自由”观念,大约有两个来源。头一个是我的浅薄的西文字源学的知识。在起源时“自由”这个字是与“奴隶”相对立的。古代社会中人往往分两等,一等人自己是自己的主子,对于自己的所属有权处理;另一等人须奉他人为主子,自己的身家财产都要听他摆布。前者是自由人而后者是奴隶。我所了解的“自由”就是这种与奴隶相对立的一种状态;我拥护自由主义,其实就是反对奴隶制度,无论那是强迫他人做自己的奴隶,或是自己甘心做他人的奴隶。我主张每个人应有他的自主权,凭他的理性的意志发为理性的行动。

其次,我学过一些生物学和心理学,“自由”这观念常和“生展”联在一起。一般生物(连人在内)都有一种本性,一种生机。他们的健康与否就要看这本性或生机能否得到正常的合理的发展;如果得到正常的合理的发展,我们说他们能“自由发展”。自然的发展通常是自由的发展。一种生物如果不能自由发展,那必定由于有一种不自然的压力在压抑它,阻止它,例如一棵花生芽出土,就被石头压起,逼得它不能自由发展,因而拳曲衰萎。这个意义的“自由”是与“压抑”“摧残”相对立的。我拥护自由主义,其实就是反对压抑与摧残,无论那是在身体方面或是在精神方面。我主张每个人无牵无碍地发展他的“性所固有”,以求达到一种健康状态,不消说得,“自由”的这两个意义是相辅相成的,奴隶离不了压抑,能自主才能自由发展。谈到究竟,我所了解的自由主义与人道主义(humanism)骨子里一回事。

本着这个了解,我在文艺的领域维护自由主义。

第一,文艺应自由,意思是说它能自主,不是一种奴隶的活动。奴隶的特征是自己没有独立自主的身份,随在都要受制于人。就这个意义说,人都多少是自然需要的奴隶,脱离不掉因果律的命定,没有翅膀就不能高飞,绝饮食就会饿死,落在自然的圈套,便要受自然的限制。唯有在艺术的活动方面,人超脱了自然的限制,能把自然拿在手里来玩弄,剪裁它,重新给予它一个生命与形式。而他的这种作为并不像饮食男女的事有一个实用的需要在驱遣,他完全服从他自己的心灵上的要求。所以艺术的活动主要是自由的活动。大哲学家如康德,大诗人如席勒,谈到艺术时,都特别着重它的自由性。这自由性充分表现了人性的尊严。在服从自然限制而汲汲于饮食男女的营求时,人是自然的奴隶;在超脱自然限制而自生自发地创造艺术的意象境界时,人是自然的主宰,换句话说,他就是上帝。人的这一点宝贵的本领我们不能不特别珍视。

我所要说的第二点与这第一点正密切相关:文艺的要求是人性中最宝贵的一点,它就应有自由的生展,不应受压抑或摧残。人性中有求知、想好、爱美三种基本的要求。求知,才有学问的活动,才实现真的价值;想好,才有道德的活动,才实现善的价值;爱美,才是艺术的活动,才实现美的价值。一个完全人在这三方面都应该有平均的和谐的发展,所谓“实现人生”就是实现这三方面的可能性。如果因为发展某一方面而要摧残另一方面,那就是畸形的发展,结果就要产生精神方面的聋人盲人。一个人在精神方面是聋人盲人,他就不健康,他也就不是一个自由人,因为像一棵被石头压住的花草一样,他没有得到自由的生发。就这个意义说,文艺不但自身是一种真正自由的活动,而且也是令人得到自由的一种力量。西方人常说:“艺术是使人自由的”(art is liberative),而不带工业性的艺术如音乐图画文学之类通常也冠上“自由的”(liberal arts)一个形容词。这“自由的”和“解放的”有同样的意义。艺术使人自由,因为它解放人的束缚和限制。第一,它解放可能被压抑的情感,免除弗洛伊德派心理学家所说的精神的失常。其次,它解放人的蔽于习惯的狭小的见地,使他随时见出人生世相的新鲜有趣,因而提高他的生命的力量,不致天天感觉人生乏味。

从以上两点看,自由是文艺的本性,所以问题并不在文艺应该或不应该自由,而在我们是否真正要文艺。是文艺就必有它的创造性,这就无异于说它的自由性;没有创造性或自由性的文艺根本不成其为文艺。文艺的自由就是自主,就创造的活动说,就是自主自发。我们不能凭文艺以外的某一种力量(无论是哲学的,宗教的,道德的或政治的)奴使文艺,强迫它走这个方向不走那个方向;因为如果创造所必需的灵感缺乏,我们纵然用尽思考和意志力,也绝对创造不出文艺作品,而奴使文艺是要凭思考和意志力来炮制文艺。文艺所凭借的心理活动是直觉或想象而不是思考和意志力,直觉或想象的特性是自由,是自生自发。这并非说,文艺可以与人生绝缘,它其实就是人生的表现,人生好比土壤,文艺是这上面开的花,花的好坏有赖于土壤的肥瘠,但是花的生发是自然的生发,水到渠成,是怎样人生的观照就产生怎样文艺。我们不能凭某一个人或某一部分人的道德的或政治的主张来勉强决定文艺生展的方向。在历史上屡次有人想这样做——例如柏拉图,中世纪耶稣教会以及许多专制君主和野心政客——以为文艺走某一方向便合他们的主张或利益,于是硬要它朝那个方向走,尽钳制和奸污之能事,结果文艺确是受了害,而他们自己也未见得就得了益。因此,我反对拿文艺做宣传的工具或是逢迎谄媚的工具。文艺自有它的表现人生和怡情养性的功用,丢掉这自家园地而替哲学宗教或政治做喇叭或应声虫,是无异于丢掉主子不做而甘心做奴隶。损人利己是人类的普遍的劣根性,宗教家和政治家之流要威迫利诱文艺家做他们的奴隶,或属情理之常;而文艺家自己却大声嚷着:“文艺本来只配做宗教,道德和政治的奴隶;做奴隶是文艺的神圣的义务!”这就未免奴颜屈膝而恬不知耻了。

节选自《朱光潜全集》第九卷

从“距离说”辩护中国艺术

从前有一个海边的种田人,碰见一位过客称赞他们门前的海景,很不好意思地回答说,“门前虽然没有什么可看的,屋后有一园菜还不差,请先生来看看。”心无二用,这位种田人因为记挂着他的一园菜,就看不见大海所呈现给他的世界,虽然这个世界天天横在他的眼前。我们一般人也是如此,通常都把全副精力费于饮食男女的营求,这丰富华严的世界除了可效用于生活需要之外,便没有什么可以让我们看看的。一看到天安门大街,我就想到那是到东车站或是广和饭庄的路,除了这个意义以外,天安门大街还有它的本来面目没有?我相信它有,我并且有时偶然地望见过。有一个秋天的午后,我由后门乘车到前门,到南池子转弯时,猛然看见那一片淡黄的日影从西长安街一路射来,看见那一条旧宫墙的黄绿的玻璃瓦在日光下辉煌地严肃地闪耀,看见那些忽然现着奇光异彩的电车马车人力车以及那些时装的少女和灰尘满面满衣的老北平人,这一切猛然在我眼前现出一个庄严而灿烂的世界,使我霎时间忘去它是到前门的路和我去前门一件事实。不过这种经验是不常有的,我通常只记得它是到前门的路,或是想着我要去广和饭庄。我们对于这个世界经验愈多,关系也愈复杂,联想愈纷乱,愈难见到它们的本来面目。学识愈丰富,视野愈窄狭;对于一件事物见的愈多,所见到的也就愈少。

艺术的世界也还是我们日常所接触的世界,——是它的不经见的另一面。它不经见,因为我们站得太近。要见这一面,我们须得跳开日常实用在我们四围所画的那一个圈套,把世界摆在一种距离以外去看。同是一个世界,站在圈子里看和站在圈子外看,景象大不相同。比如说海上的雾。我在船上碰着过雾,现在回想起来,还有些戒惧。耽误行程还不用说,听到若远若近的邻舟的警钟,水手们手慌脚乱地走动以及乘客们的喧嚷,仿佛大难临头,真令人心焦气闷。茫无边际的大海中没有一块可以暂时避难的干土,一切都任不可知的命运去摆布。在这种情境中,最有修养的人最多也只能做到镇定的工夫。但是我也站在干岸上看过海雾,那轻烟似的薄纱笼罩着那平谧如镜的海水,许多远山和飞鸟都被它轻抹慢掩,现出梦境的依稀隐约。它把天和海接成一气,你仿佛伸一只手就可以抓住天上浮游的仙子。你的四围全是广阔,沉寂,秘奥和雄伟,见不到人世的鸡犬和烟火,你究竟在人间还在天上,也有些不易决定。

同样海雾却现出两重面目,完全由于观点的不同。你坐在船上时,海雾是你的实用世界中一片段,它和你的知觉、情感、希望以及一切实际生活的需要都连瓜带葛地固结在一块,把你围在里面,使你只看见它的危险性。换句话说,你和海雾的关系太密切了,距离太接近了,所以不能用处之泰然的态度去欣赏它。你站在岸上时,海雾是你的实际世界以外的东西,它和你中间有一种距离,所以变成你的欣赏的对象。

一切事物都可以如此看去。在艺术欣赏中我们取旁观者的态度,丢开寻常看待世物的方法,于是现出事物不平常的一面,天天遇见的素以为平淡无奇的东西,例如破墙角的一枝花,林间一片阴影或是一个老妇人的微笑,便陡然现出奇姿异彩,使我们觉得它美妙。艺术家和诗人的本领就在能跳出习惯的圈套,把事物摆在适当的距离以外去看,丢开他们的习惯的联想,聚精会神地观照它们的本来面目。他们看一条街只是一条街,不是到某车站或某商店的指路标。一件事物本身自有价值,不因为和人或其他事物有关系而发生价值。

艺术的世界仍然是在我们日常所接触的世界中发现出来的。艺术的创造都是旧材料的新综合。希腊神像的模型仍是有血有肉的凡人,但丁的《地狱》也还是拿我们的世界做蓝本。唯其是旧材料,所以观者能够了解;唯其是新综合,所以和实际人生有距离,不易引起日常生活的纷乱的联想。艺术一方面是人生的返照,一方面也是人生隔着一层透视镜面现出的返照。艺术家必了解人情世故,可是他能不落到人情世故的圈套里。欣赏者也是如此,一方面要拿实际经验来印证作品,一方面又要脱净实际经验的束缚。无论是创造或是欣赏,这“距离”都顶难调配得恰到好处。太远了,结果是不能了解;太近了,结果是不免让实际人生的联想压倒美感。

比如说看莎士比亚的《奥瑟罗》。假如一个人素来疑心他的太太不忠实,受过很大的痛苦,他到戏院里去看这部戏,必定比旁人较能了解奥瑟罗的境遇和衷曲,但是他却不是一个理想的欣赏者。那些暗射到切身的经验的情节容易惹起他联想到自己和妻子处在类似的境遇,不能把戏当作戏看,结果是不免自伤身世。《奥瑟罗》对于猜疑妻子的丈夫“距离”实在太近了,所以容易失去艺术的效用。艺术的理想是距离适当,不太远,所以观者能以切身的经验印证作品;不太近,所以观者不以应付实际人生的态度去应付它。只把它当作一幅图画摆在眼前去欣赏。

艺术的“距离”有天生自然的。最显明的是空间隔阂。比如一幅写实的巫峡图或西湖图,在西湖或巫峡本地人看,距离太近,或许不觉得有什么美妙,在没有见过西湖或巫峡的人看,就有些新奇了。旅行家到一个新地方总觉得它美,就因为它还没有和他的实际生活发生多少关联,对于它还有一种距离。时间辽远也是“距离”的一种成因。比如卓文君的私奔,海伦后的潜逃,在百世之下虽传为佳话,在当时人看,却是秽行丑迹。当时人受种种实际问题的牵绊,不能把这桩事情从繁复的社会习惯和利害观念中划出,专作一个意象来观赏;我们时过境迁,当时的种种牵绊已不存在,所以比较自由,能以纯粹的美感的态度对付它。

艺术的“距离”也有时是人为的。我们可以说,调配“距离”是艺术的技巧最重要的一部分。比如戏剧生来是一种距离最近的艺术,因为它用极具体极生动的方法把人情世故表现在眼前,表演者就是有血有肉的人,这最易使人回想到实际生活,把应付实际人生的态度来应付它,所以戏剧作者用种种方法把“距离”推远。古希腊悲剧大半不以当时史实而以神话为题材,表演时戴面具,穿高跟鞋,用歌唱的声调,用意都在不使人忘记眼前是戏而不是实际人生中的一片段。造型艺术中以雕刻的距离为最近,因为它表现立体,和实物几乎没有分别。历来雕刻家也有许多制造“距离”的方法。埃及雕刻把人体加以抽象化,不表现个性;希腊雕刻只表现静态,不常表现运动,而且常用裸体,不雕服装;意大利文艺复兴时代雕刻往往染色。这都是要避免太像实物的毛病。图画以平面表现立体,本来已有若干距离。古代画艺不用远近阴影,近代立体派把生物形体加以几何线形化,波斯图案画把生物形体加以极不自然的弯曲或延长,也是要把“距离”推远。这里只随便举几个例说明“距离”的道理,其实例子是举不尽的。

艺术和实际人生之中本来要有一种距离,所以近情理之中要有几分不近情理。严格的写实主义是不能成立的。是艺术就免不了几分形式化,免不了几分不自然。近代技巧的进步逐渐使艺术逼近实在和自然。这在艺术上不必是进步。中国新进艺术家看到近代西方艺术的技巧完善,画一匹马就活像一匹马,布一幕月夜深林的戏景就活像月夜深林,以为这真是绝大本领,拿中国艺术来比,真是自惭形秽。其实西方艺术固然有它的长处,中国艺术也固然有它的短处,但是长处不在妙肖自然,短处也并不在不自然。西方艺术的写实运动从文艺复兴以后才起,到十九世纪最盛,一般人仍然被这个传统的“妙肖自然”一个理想囿住,所以“皇家学会”派画家仍在“妙肖自然”方面用功夫。但是无论在理论方面或实施方面,欧洲的真正艺术却从一个新方向走。在理论方面,从康德起,一直到现在,美学思想主潮都是倾向形式主义。康德分美为纯粹的和依赖的两种。纯粹的美只在颜色线形声音诸元素的谐和的配合中见出,这种美的对象只是一种不具意义的“模型”(pattern),最好的例是阿拉伯式图案,音乐和星辰云彩。有依赖的美则于形式之外别具意义,使观者由形式旁迁到意义上去。例如我们赞美一匹马,因为它活泼雄壮轻快;赞美一棵树,因为它茂盛,挺拔,坚强。这些观念都是由实用生活得来的。因如此等类的性质而觉得一件事物美,那种美就是有依赖的。依康德看,凡是模仿实物的艺术,价值须在模仿是否逼真和所模仿的性质是否对于人生有用两点见出。这种价值都是外在的,实不足据以为凭来断作品本身的美丑。康德以后,美学家把艺术分为“表现的”(representative)和“形式的”(formal)两种成分。比如说图画,题材和故事属于“表现的成分”,颜色线形阴影的配合属于“形式的成分”。近代艺术家多看轻“表现的成分”而特重“形式的成分”。佩特(walter pater)以为一切艺术到最高的境界都逼近音乐,因为在音乐中内容完全混化在形式里,不能于形式之外见出什么意义(即表现的部分)。

在实施方面,形式主义也很盛行,图画方面的后期印象主义和主体主义都不以模仿自然为能事。塞尚(cezanne)是最好的例。看他的作品,你绝对看不出写实派的浮面的逼真,第一眼你只望见颜色线形阴影的谐和配合,要费一番审视,才能辨别它所表现的是一片崖石或是一座楼台。不但在创造方面,在欣赏方面,标准也和从前不同了,从前人以为画艺到十五世纪的意大利画家手里已算是登峰造极,现在许多学者却嫌达·芬奇、拉斐尔一班人的技巧过于成熟,缺乏可以回味的东西。他们反推崇中世纪拜占庭派(byzantine)和文艺复兴初期意大利的“原始派”的那种技巧简陋而意味却深长的艺术。从此可知西方人已经逐渐觉悟到技巧的进步和艺术的进步是两回事,而艺术的能事也不仅在妙肖自然了。

从欧洲艺术的新倾向看,我们觉得在这里应该替中国旧艺术作一个辩护。骂旧戏拉着嗓子唱高调为不近人情的先生们如果听听瓦格纳的歌剧,也许恍然大悟这种玩意原来不是中国所特有的“国粹”。如果他们再稍费点工夫去研究古希腊的戏艺,也许知道戴面具、打花脸、穿古装、著高跟鞋等等也不一定是野蛮艺术的特征。在画图雕刻方面,远近阴影原来是技巧上的一大进步,这种技巧的进步原来可以帮助艺术的进步,但是无技巧的艺术终于胜似非艺术的技巧。中世纪欧洲诸大教寺的雕像的作者原来未尝不知道他们所雕的人体长宽的比例不近情理,但是他们的作品并不因这一点不近情理而减低它们的价值。专就技巧说,现在一个普通的学徒也许知道许多乔托(giotto)或顾恺之所不知道的地方,但是乔托和顾恺之终于不朽。中国从前画家本有“远山无皴,远水无波,远树无枝,远人无目”一类的说法,但是画家的精义并不在此。看到乔托或顾恺之的作品而嫌他们不用远近阴影,这种人对于艺术只是“腓力斯人”而已!

再说诗,它和散文不同,因为它是一种更“形式的”艺术,和实际人生的“距离”比较更远。诗绝不能完全是自然的,自然语言不讲究音韵,诗宜于讲究一点音韵。音韵是形式的成分,它的功用是把实用的理智“催眠”,引我们到纯粹的意象世界里去。许多悲惨或淫秽的材料,用散文写,仍不失其为悲惨或淫秽,用诗的形式写,则我们往往忘其为悲惨或淫秽。女儿逐父亲,母亲杀儿子,以及儿子娶母亲之类的故事很难成为艺术的对象,因为它们容易引起实际人所应有的痛恨和嫌恶。但是在希腊悲剧和莎士比亚的悲剧里,它们居然成为极庄严灿烂的艺术的对象,就因为它们披上诗的形式,不容易使人看成实际人生中一片段,以实用的态度去应付它们。《西厢》里“软玉温香抱满怀,春至人间花弄色,露滴牡丹开”几句诗,其实只是说男女交媾,但是我们读这几句诗时常忽略它的本意。拿这几句诗来比《水浒》里西门庆和潘金莲的故事,分别立刻就见出。《水浒》这一段本是妙文,但淫秽的痕迹仍然存在,不免引动观者的性欲冲动。材料相同,影响大相悬殊,就因为王实甫把淫秽的事迹摆在很幽美的意象里,再用音乐很和谐的词句表现出来,使我们一看到就为这种美妙和谐的意象和声音所摄引,不易想到背后淫秽的事迹。这就是说,诗的形式把它的“距离”推远了。《水浒》写潘金莲的淫秽用散文,这就是说,用日常实际应用的文字,所以较易引起实际应用的联想和反应。

总之,艺术上的种种习惯既然造成很悠久的历史,纵然现代的时尚叫我们觉得它离奇不近情理,它们却未尝没有存在的理由,本文所说的“距离”即理由之一。艺术取材于实际人生,却须同时于实际人生之外另辟一世界,所以要借种种方法把所写的实际人生的距离推远。戏剧的脸谱和高声歌唱,雕刻的抽象化,图画的形式化,以及诗的音韵之类都不是“自然的”,但并不是不合理的。它们都可以把我们搬到另一世界里去,叫我们暂时摆脱日常实用世界的限制,无粘无碍地聚精会神地谛视美的形象。

节选自《我与文学及其他》,开明书店1943年初版

文艺与道德(节选)

文艺能产生怎样的道德的影响呢?

第一,就个人说,艺术是人性中一种最原始、最普遍、最自然的需要。人类在野居穴处时代便已有图画诗歌,儿童在刚离襁褓时便作带有艺术性的游戏。嗜美是一种精神上的饥渴,它和口腹的饥渴至少有同样的要求满足权。美的嗜好满足,犹如真和善的要求得到满足一样,人性中的一部分便有自由伸展的可能性。汨丧天性,无论是在真、善或美的方面,都是一种损耗,一种残废。从前人论文艺的功能,不是说它在教训,就是说它在娱乐,都是为接受艺术者着想,没有顾到作者自己。其实文艺有既不在给人教训又不在供人娱乐的,作者自己的“表现”的需要有时比任何其他目的更重要。情感抑郁在心里不得发泄,近代心理学告诉过我们,最容易酿成性格的乖僻和精神的失常。文艺是解放情感的工具,就是维持心理健康的一种良剂。古代人说:“为道德而艺术”,近代人说:“为艺术而艺术”,英国小说家劳伦斯说:“为我自己而艺术”(art for my own sake)。真正的大艺术家大概都是赞同劳伦斯的。

艺术虽是“为我自己”,伦理学家却不应轻视它在道德上的价值。人比其他动物高尚,就是在饮食男女之外,还有较高尚的营求,艺术就是其中之一。“生命”其实就是“活动”。活动愈自由,生命也就愈有意义,愈有价值。实用的活动全是有所为而为,受环境需要的限制;艺术的活动全是无所为而为,是环境不需要人活动而人自己高兴去活动。在有所为而为时,人是环境需要的奴隶;在无所为而为时,人是自己心灵的主宰。我们如果研究伦理思想史,就可以知道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中世纪耶教大师们,就学说派别论,彼此相差很远,但是谈到“最高的善”,都以为它是“无所为而为的观赏”,(disinterested contemplation)。这样看,美不仅是一种善,而且是“最高的善”了。

第二,就社会说(读者在内),艺术的功用,像托尔斯泰所说的,在传染情感,打破人与人的界限。我们一般人都囿在习惯所划定的狭小世界里,对于此外的世界都是痴聋盲哑,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艺术家比较常人优胜,就在他们的情感比较真挚,感觉比较锐敏,观察比较深刻,想象比较丰富。他们不但能见到比较广大的世界,而且引导我们一般人到较广大的世界里去观赏。像一位英国学者所说的,艺术家“借他们的眼睛给我们去看”(1end their eyes for us to see)。希腊悲剧家和莎士比亚使我们学会在悲惨世界中见出灿烂华严,阿里斯托芬和莫里哀使我们学会在人生乖讹中见出谑浪笑傲,荷兰画家们使我们学会在平凡丑陋中见出情趣深永的世界。在拜伦(byron)以前,欧洲游人没有赞美过威尼斯,在透纳(turner)以前,英国人没有注意到泰晤士河上有雾。没有谢灵运、陶潜、王维一班诗人,我们何曾知道自然中有许多妙境?没有普鲁斯特(proust)、劳伦斯一班小说家,我们何曾知道人心有许多曲折?艺术是启发人生自然秘奥的灵钥,在“山重水复疑无路”时,它指出“柳暗花明又一村”。

这种启发对于道德有什么影响呢?它伸展同情,扩充想象,增加对于人情物理的深广真确的认识。这三件事是一切真正道德的基础。从历史看,许多道德信条到缺乏这种基础时,便为浅见和武断所把持,变为狭隘、虚伪、酷毒的桎梏,它的目的原来说是在维护道德,而结果适得其反。儒家的礼教,耶教的苦行主义,日本的武土道,都可以为证。雪莱在《诗的辩护》中说得最好:

道德的大原在仁爱,在脱离小我,与非我所有的思想行为和身体的美妙点相同一。一个人如果要真是一个大好人,必须能深刻地广阔地想象;他必须能设身处一个别人或许多别人的地位,人类的忧喜苦乐须变成他的忧喜苦乐。达到道德上的善,顶大的津梁就是想象;诗从这种根本地方下手,所以能发生道德的影响。

总之,道德是应付人生的方法,这种方法合适不合适,自然要看对人生了解的程度何如。没有其他东西比文艺能给我们更深广的人生观照和了解,所以没有其他东西比文艺能帮助我们建设更完善的道德的基础。苏格拉底的那句老话是多么简单,多么惹人怀疑,同时,它又是多么深永而真确!

“知识就是德行!”

《西南联大语体示范》,作家书屋,1944年版

下编:朱自清谈美

我们要有真实而自由的生活,

要有真实而自由的文艺,须得创作去;

只有创作是真实的,

不过创作兼包精粗而言,

并非凡创作的都是好的。

朱自清 (1898—1948) 西南联大中文系主任、教授

原名自华,后改名自清,字佩弦,曾担任清华大学中国文学系教授、西南联大中国文学系主任和教授,中国现代散文家、诗人、学者。一生著作颇丰,有《荷塘月色》《背影》等散文名篇。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