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租界电话向由所谓英商上海华洋德律风有限公司者经营,这个名称里最当注意的是“英商”两个字。在该公司的英文《电话用户名簿》上(即subscribers'
directory)更有在香港注册的字样,又足表示该公司是只愿受英国法律管辖的。但据我国交通部所宣称,该公司华股东实占十之六。以中国股本占多数而又在中国国土内经营的公用事业,却冠以“英商”的衔头,藉英国法律为护符,一切大权均由碧眼儿独揽,中国人无置喙之余地,而我国人却一向安之若素,倘非宽宏大量,视国权为可有可无,曷克臻此!
最近该公司以工部局董事会之核准,股东会之通过,出售与美国国际电话电报公司,且非法取得四十年之专利权,虽经我国外交交通两部之交涉,民众之反对,拟乘此机会收回国营,工部局董事会仍悍然作最后之决定,宣言无变更之余地。
西人在华经营商业,常有一句口头禅,说他们对中国总是含着“好意”(good-will),这虽是他们骗人的话,但做生意究竟和日本进兵济南的态度要两样一点,多少要戴上一只和颜悦色的假面具。如今电话用户既以华人居极大多数,要和中国人做生意的电话公司何以敢于如此肆无忌惮呢?在他们却也未尝没有他们的道理。
他们一则看透了我国民众所最缺乏的是团结力——用户虽多,要能一致团结抵抗到底,是他们所信为不可能的事情;二则看透了中国只有官是有力量的——不是对外的力量,是对内的力量,切勿误会——所以当华洋德律风公司因此事召集股东特别大会时,有董事竟公然宣言“将来希望与中国官场谋妥协”,可见他们以为只要能“妥协”了中国的官,什么都没有问题,而在他们又深信中国的官是最容易于“妥协”的。他们并非妄想,有上海工部局电气处出售往事为例。当时由我国上海交涉署提出抗议,理由与此次抗议完全无异,民众反对之声亦不低于今日,后虽卖出,新公司当局终有所顾忌,然他们所注意者非中国民众,乃必欲交涉署取消抗议,始能释然,终仗其神通之广大,请得王外长签字于契约之上了事。现在又因外交当局之手腕灵敏,得到这样的好结果,中国人是否有团结力,中国的官是否最易于妥协,又遇着一次测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