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蚊虫苍蝇后的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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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院院长于右任氏于四月二十日国府纪念周报告该院两个月工作之经过,说起“监察院弹劾违法失职的官吏,官职大小,意义是一样的,譬如一个蚊虫,一个苍蝇,一个老虎,只要它有害于人,监察院都给它一个平等待遇,并不是专打掉小的,而忘记了大的,也不是专管大的而不管小的。”监察院自成立以来,接到各方控告贪官污吏之案,闻达四百余起,经该院详加审核,则有确凿证据者仅三十余起,最先正式宣布弹劾者只四川綦江县长吴国义,江苏灌云县长胡剑锋,此殆于氏所谓“蚊虫”“苍蝇”之流亚。较近又有立法院秘书余仲白包庇其兄代长税所,苛征滥罚,藉税差为横敛之所,该院亦已提出弹章,又是他老先生拍着的一只苍蝇。最近又有京市土地局长常鸿钧在旅舍冶游聚赌,并欺凌湘女子邓成立,始乱终弃,有玷官箴,该院亦已弹劾,并已由国府停职查办,这又是他老先生打着的一只较大的蚊虫。现在该院弹劾皖省政府主席陈调元,说他裁厘之后,抗命苛征,禁烟之期,公行买卖,大概他于“苍蝇”“蚊子”之后,决心打一只“老虎”。陈氏已有电致京自辩,虽说“惶悚万分”,但却说是“虚构事实,淆惑听闻”,要求“派员莅查,便明真相”,“莅查”结果能否避免官官相护,此时尚难预言,但监察院能够毫不瞻徇,严劾溺职官吏,使一般“苍蝇”“蚊虫”乃至“老虎”感觉“惶悚万分”,未始非督促吏治“苍蝇”“蚊虫”“老虎”各国未尝没有,不过他们的人民程度比较的高,制裁力比较的厉害,犯了法只有铁窗风味可尝,我国官吏则犯法尽管犯法,仍有租界里的洋房可住,娇美的姨太太可拥,我们但望以后有些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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