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牧是著《通典》的史学家杜佑的孙子。家世历代仕宦,是一个清贵子弟。他字曰牧之,李商隐有一首《赠司勋杜十三员外》诗,前四句云:
杜牧司勋字牧之,清秋一首杜陵诗,
前身应是梁江总,名总还曾字总持。
梁朝的著名诗人江总,字曰总持,李商隐诗用杜牧的名字来开玩笑,比之为江总。这首诗是杜牧官司勋员外郎时写赠的,故称之为杜司勋。
杜牧这个人,在唐诗人中有些突出。他的文学、思想和品德,都有互相矛盾之处。进士及第后,他在宣州刺史沈传师幕下为书记。听说湖州多美女,就去游览。湖州刺史崔公,是他的老朋友,把本州所有名妓都找来,供他选择,他却一个也不满意。刺史为他举行了一次赛船大会,引逗得全城姑娘都出来观看。杜牧沿着两岸一路物色过去,也看不到一个中意的姑娘。到了傍晚,忽然看见一个老太太带来一个十多岁的小姑娘,杜牧仔细一看,认为是绝世佳人。当下就托人去和老太太商量,要娶这个姑娘。老太太很畏惧,面有难色。杜牧说:现在不娶,我十年之后,会到这里来做刺史,那时再娶你的姑娘。如果十年不来,你的姑娘就可以另嫁别人。于是给了老太太许多财帛,以为订婚的礼物。十四年后,到大中三年(公元八四九年),杜牧果然来做湖州刺史。一到任,就访问那个姑娘,才知她已在三年前嫁了人,而且有两个孩子了。杜牧大为惆怅,写了一首《怅别》诗:
自是寻春去较迟,不须惆怅怨芳时。
狂风落尽深红色,绿叶成阴子满枝。
这是杜牧第一个浪漫史,见于《丽情集》。故事可能是真的,但年代却不正确。沈传师卒于大和元年(公元八二七年),做宣州刺史还在其前,大约应当在长庆末年。杜牧卒时年才五十,大约在大中五年。做湖州刺史之后,还入京拜考功郎中,知制诰。不久,又迁中书舍人。这样看来,他任湖州刺史也当在大中三年以前。从长庆末年到大中初年,已有二十多年,可知这个记载的年代是不可信的。
牛僧孺任淮南节度使,把杜牧请去掌书记。淮南节度使治所在扬州。扬州是个妓女乐舞荟萃的繁华都会。杜牧在牛僧孺幕下,白天办公,夜晚便出去狎妓饮宴,过他的风流生活。牛僧孺卸任临行时,取出一个大盒子,交给杜牧。杜牧打开一看,都是牛僧孺部下探子的报告,一条一条写着:“某月某日,杜书记在某处宴饮。”“某月某日夜,杜书记在某妓院中歇宿。”“某月某日,杜书记与某人在某处游览,有某某妓女陪同。”杜牧一看,大为羞惭,同时也深深地感激牛僧孺对他的宽容。牛僧孺稍稍教训他一番,劝他检点品德,不要太浪漫了。杜牧对牛僧孺是非常感恩的,牛僧孺死后,墓志铭便是杜牧做的。
牛僧孺卸任后,杜牧也升了官,到洛阳去任监察御史。他在离开扬州时,做了三首诗:
赠别二首
娉娉袅袅十三馀,豆蔻梢头二月初。
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簾总不如。
多情恰似总无情,惟觉樽前笑不成。
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
遣怀
落魄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
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倖名。
前二首是与他所眷恋的妓女离别时写赠她的。后一首是他在扬州这一段浪漫生活的总结,也是忏悔词。牛僧孺于大和六年任淮南节度使,至开成二年(公元八三七年)五月,上表请休,在扬州实止五年。杜牧诗云:“十年一觉扬州梦”,如果不是夸张,必是在此前后还住过四五年。在他的诗集中,赋咏扬州的诗,还有好几首,可见他对扬州是非常眷恋的。
寄扬州韩绰判官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
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韩绰是淮南节度使幕下判官,是杜牧的同事,恐怕也是他的狎邪游侣。这首诗是杜牧离扬州后因怀念他而写寄的,“草未凋”明刊本《樊川文集》,《唐诗品汇》及《全唐诗》均作“草木凋”,今依《唐诗别裁》改正。“草未凋”,可知是江南气暖,如果说“草木凋”,便不是描写江南风景了。扬州传说:隋炀帝曾于月夜同宫女二十四人吹箫于桥上,故诗中用“玉人”,向来都讲作“美人”。富寿荪《唐人绝句评注》据晋人裴楷、卫玠都有“玉人”之称,况且杜牧《寄珉笛与宇文舍人》诗亦有“寄与玉人天上去”之句,因而以为此诗中的“玉人”是指韩绰而言。这一讲法极为新颖,而且是有证据,可以讲通的。韩绰大概不久即逝世,杜牧有一首《哭韩绰》的诗哀悼他。
以上是杜牧第二个浪漫史。从淮南还京,官拜监察御史,分司东都1。于是他到了洛阳。这时,李愿罢官,在洛阳闲居,家妓美艳,生活豪奢,不时邀集当地名流,置酒高会。因为杜牧是监察御史,有纠弹官员的职责,不便请他参加有妓乐的宴会。杜牧感到冷落,托人去向李愿说,希望被邀请赴宴。李愿不得已,就送了请帖。酒席间,杜牧瞪着眼看许多侍酒的妓女。连饮三杯,问李愿道:“听说有一个名叫紫云的,是那一个?”李愿就指点给他看。杜牧又瞪着眼对紫云看了好久,说道:“名不虚传。该送给我吧?”李愿低头微笑,并不答话。许多妓女都回头来对着他笑。杜牧又连饮三杯,站起来朗吟了一首即席诗,意态闲逸,旁若无人:
兵部尚书席上作
华堂今日绮筵开,谁唤分司御史来。
忽发狂言惊满坐,两行红粉一时回2。
这是杜牧的第三个浪漫史。以后,他历任中外许多官职。外任做过黄州、池州、睦州、湖州刺史,每到一个州郡,都有赠妓、书情之类的诗作,不过没有故事记录而已。
写艳情诗,有风流放诞的行为,只是杜牧的文学生活的一面。他另外还有一面,那是他的政治生活。他为人刚直,有经纶天下的大志,敢于论列国家大事。他的散文如《罪言》、《原十六卫》、《战论》、《上李太尉论边事启》等,都是针对时事的政论。我们如果先读他的散文,想象不到他会做“十年一觉扬州梦”的诗句。这是我说他的一种矛盾。
杜牧的诗既写得风流旖旎,但是他对于诗的理论却又非常正统。他曾为平卢军节度巡官李戡作墓志铭,在这篇文章中,他记述了李戡的文艺观点:“诗者,可以歌,可以流于竹,鼓于丝。妇人小儿,皆欲讽诵。国俗厚薄,扇之于诗,如风之疾速。尝痛自元和以来,有元白诗者,纤艳不逞,非庄士雅人,多为其所破坏。流于民间,疏于屏壁,子父女母,交口教授,淫言媟语,冬寒夏热。入人肌骨,不可除去。吾无位,不得以法治之。”这一段话,对元稹、白居易的批判,可谓极其尖锐。如果杜牧自己不同意这个观点,他决不会在李戡逝世之后给他记录下来。因此,后世诗家评论杜牧,都引用这一段文章来代表杜牧的诗论。况且杜牧另有《献诗启》一文,叙述他自己作诗的态度云:“某苦心为诗,本求高绝,不务奇丽。不涉习俗,不今不古,处于中间。既无其才,徒有其奇。篇成在纸,多自焚之。”这也可见他是反对奇丽的。不过他自知没有作高古诗之才,而仅能作奇丽诗。但是,使我们怀疑的是,他既然批判元白诗为“纤艳不逞”,为“淫言媟语”,可是他自己的诗也很多是“纤艳”的“淫言媟语”,这岂不是又一个矛盾呢?
现在流传的杜牧诗文集,只有一个明刊本《樊川文集》。这是杜牧的外甥裴延翰编定的。据裴序说,杜牧任中书舍人时,就生病了。搜集生平所作文章千百纸,一一丢在火里,只留下十分之二三。幸而裴延翰平时收藏了不少手迹,才收集得诗文四百五十篇,分为二十卷。在这个二十卷本之后,还有一个《樊川外集》,不知何人所编;_又有《樊川别集》,是宋熙宁六年三月一日杜陵田概所编。田氏序称“旧传集外诗者,又九十五首,家家有之”。可知《外集》亦是晚唐、五代时古本,也可能是裴延翰搜辑附入。不过田氏说外集有诗九十五首,现在的外集却有诗一百二十七首,显然已有后人增入的。田概所编《别集》是从魏野家得诗九首,从卢讷家得诗五十首,都是《樊川文集》和《樊川外集》所没有的,另外又加一首《后池泛舟送王十秀才》,《外集》有此题而诗实为伪作。这样,《别集》应有诗六十首,今世传本不误。
《全唐诗》编录杜牧诗八卷,其前六卷就是《樊川文集》中的诗和《外集》、《别集》。后二卷诗及补遗,又不知来历。杜牧的一些著名绝句和纤艳之作,大多在《外集》和《别集》中,由此可知,杜牧有意使他的诗集面目符合于他的诗沦,当时曾烧掉许多丽情诗,不编入集。后人从流传的钞本中一再辑补为《外集》、《别集》,才得保存了一部分。
杜牧诗的特长在七言绝句。大篇诗如《张好好》、《杜秋娘》、《华清宫三十韵》等也很著名,但比不上绝句的有神韵。现在我们还是再欣赏他几首绝句。
过华清宫绝句三首
长安回望绣成堆,山顶千门次第开。
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
新丰绿树起黄埃,数骑渔阳探使回。
霓裳一曲千峰上,舞破中原始下来。
万国笙歌醉太平,倚天楼殿月分明。
云中乱拍禄山舞,风过重峦下笑声。
玄宗与杨贵妃的轶事,开元、天宝年间的盛衰,中、晚唐诗人都极感兴趣,几乎人人都有诗咏叹,表示各种不同的感情。杜牧对骊山、华清宫屡有感兴,既作《华清官》五言排律三十韵的长诗,又作此七言绝句三首。这三首诗,一般选本都只选第一首,第二首则宋人诗话中有过好评。至于第三首,就没有人提起过。这就反映出了历来诗家对这三首诗的评价。现在我把三首诗一起抄录下来,让大家评比。
第一首是咏蜀中进贡荔枝的事。“绣成堆”,指骊山象一堆锦绣。第一句写骊山,第二句写华清宫。这两句只是点题,还不知道诗人将说些什么。第三句一转,在红尘扬起的地方有一人骑马飞奔而来,同时在山上宫中,贵妃已在笑了。第四句不说贵妃知道四川新鲜荔枝已经送到,所以在笑,却说没有人知道是荔枝来了。这两句的表现手法很高明,第四句本来要说明第三句,但作者不从正面说明,而从反面说观,愈显得这是宫闱秘事。
第二首第一句说新丰市绿树丛中卷起了黄沙尘土。第二句说明这是派到渔阳去调查安禄山行动的探子回来了。有人报告玄宗,说安禄山即将造反。玄宗就派人去秘密调查。但这些使者受了安禄山的贿赂,回来报告说安禄山没有造反的迹象。其实这时安禄山已在发兵了。第三句也是一转,说这时骊山上还在演奏新制的霓裳羽衣曲,还在歌舞升平。可是,第四句说:待到歌舞完毕,大家下山来,中原已经破碎了。这首诗和第一首的作法不同。第三句第二字用平声字,因而是拗体绝句。主题思想是讽刺玄宗以荒淫误国,与第一首的用赋体也不同。
第三首是叙述安禄山在长安时得宠于玄宗和贵妃的时候,俨然是万国笙歌,陶醉于太平的时候,当时安禄山也在山上宫中参与跳舞,连山下人民都听到他们的笑声。这首诗止有一个“醉”字透露了讽刺之意。此外的字句都较为平淡。第三句尤其粗鲁。因此是一首写得失败的诗,无怪没有人提起。
赤壁
折戟沉沙铁未销,自将磨洗认前朝。
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
这是唐诗中第一流的怀古诗。赤壁是山名,山崖红赭,故名曰赤壁,在今湖北蒲圻县西北长江边。建安十三年,(公元二o八年),曹操造了几百条大战艋,准备大举征伐孙吴。周瑜采用黄盖所献的火攻计,趁东南风起.大破曹军于赤壁山下,将曹操的战艦焚烧无馀。铜雀台是曹操晚年(建安十五年)所造的楼台,上居姬妾歌伎,以供其四时行乐。这个台在今河北临漳县,就是当年曹魏的邺都。台已不存,遗址还在。二乔是乔公的两个女儿,据说长得极美。太乔嫁给孙策,小乔嫁给周瑜。以上是这首诗的历史事实。
诗的第一、二句说,当年赤壁大战时折断的戈戟还沉埋在江中沙土里,铁还没有销蚀。诗人检到了几块废铁,自己拿去磨洗一番,认出是古代魏吴战争时的遗物。古代兵器上都铸有铭文,所以诗人能认得。这两句诗的作用也不过是点明题目,表示这是一首赤壁怀古诗。
下半首诗是诗人在赏玩这几块废铁时的感想。如果当时没有东南风而只有西北风,这场战争的结果就不同了。也许是曹军大获全胜,顺流而下,把吴国灭掉。诗人并不把这一感想如实地写下来,他改用形象思维来表达。如果东风不给周瑜以方便,那么,二乔肯定会被曹操俘去,深藏在铜雀台上了。东风是自然现象,没有感情。在这句诗中,它被人格化了,似乎东风也对周瑜有好感,特地给他以方便。“铜雀春深锁二乔”是一幅很美的形象,但诗人止是用来代替孙吴的破家亡国。
“东风不与周郎便”,从散文语法规律看,这是一种肯定语气,东风没有给周瑜以方便。但在唐诗中,它可以表达为假定语气。因为唐代诗人都尽可能不用“如果”、“倘若”、“何况”、“但是”这一类的转折语,只要上下句贯串得当,读者自能判断其语气。到了宋代,文言文的语法观念强了,诗人就不敢做这样的诗句,他们一定会写成“东风若不与方便”这样的句子。从此,诗与散文的句法没有区别,也就是以文为诗了。宋人《道山清话》论此诗云:“此诗正佳,但颇费解说。”他知道这首诗做得好,但是也无法解说,就因为他不了解第三句是假定语气。
清人吴乔撰《围炉诗话》,论此诗云:“古人咏史,但叙事而不出己意,则史也,非诗也。出己意,发议论,而斧凿铮铮,又落宋人之病。如牧之《赤壁》诗,用意隐然,最为得体。”他指出杜牧此诗用隐晦的方法来发议论,出新意,这是抓到要点的。但他以为这是一首咏史诗,却未免差错。杜牧此诗是怀古,不是咏史,这二者之间的区别,吴氏大约没有分得清。
泊秦淮
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
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
这首诗自从选入《唐诗三百首》以后,成为唐诗中最为家弦户诵的一首。近年出版的唐诗选本,几乎无不选取。注释已多,我本来不想在这里讲谈。不过近来发现有两处诗义,未被注意,或者有些奇特的讲法,因而趁此机会,谈谈我的意见。
第一是关于“秦淮”的问题。所有的注释本都说秦淮就是秦淮河,这当然没有错。但是,从明代以来,一般人所知道的秦淮河仅是南京城内的一段。明清两代,这一段秦淮河两岸都是花街柳巷。这里有酒家,有妓院,有游船画舫。杜牧既然“夜泊秦淮近酒家”,而且还听到商女唱曲子,大家便以为就在这里。这却错了。原来秦淮河由东向西,穿过南京城,分两股流入长江。李白诗“二水中分白鹭洲”,这“二水”便是秦淮河的两股,中间的小岛便是白鹭洲。秦淮河口在唐代是长江的码头,当时客商船隻到了南京都停泊在秦淮河口,杜牧夜泊秦淮,也是在这个地方。现在,白鹭洲早已没有,秦淮河口也不是江船上下的码头,于是这句诗的读者都误以为杜牧的船停泊在南京城里的秦淮河上。
秦淮河口既然在唐代是个水陆码头,那地方一定是个热闹去处,一定有酒楼歌馆,市肆旅店。杜牧在船上听到隔江有歌女在唱“玉树后庭花”这支陈后主的亡国之音,也一定在这个地方。所谓“隔江”,就是“隔岸”或“对岸”,是秦淮河口的对岸。这个“江”字不能理解为长江。陈寅恪在《元白诗笺证稿》中说:
牧之此诗所谓隔江者,指金陵与扬州二地而言。此商女当即扬州之歌女而在秦淮商人舟中者。夫金陵,陈之国都也。“玉树后庭花”,陈后主亡国之音也。此来自江北扬州之歌女,不解陈亡之恨,在其江南故都之地,尚唱靡靡之音,牧之闻其歌声,因为诗以咏之耳。此诗必作如是解,方有意义可寻。后人昧于金陵与扬州隔一江及商女为扬州歌女之义,模糊笼统,随声附和,推为“绝唱”,殊可笑也。
这一番解释,似乎有些“匪夷所思”。为什么这个商女,必须是扬州来的呢?就因为白居易诗说过“本是扬州小家女,嫁得西江大商客”(《盐商妇》),刘禹锡诗也说过“扬州市里商人女,来占西江明月天”(《夜闻商人船中筝》),于是作者就认定杜牧在船上听到的唱曲子的商女,一定是嫁在秦淮商船上的扬州姑娘。这个逻辑思维已经是很古怪了。再说,杜牧诗中没说这个商女是在船上唱曲子,作者何以知道她是在秦淮商人舟中呢?既然说个商女是在秦淮商人的船上唱,为什么杜牧又是隔着长江听到呢?这段解释,显然是前后矛盾。这首诗如果照陈寅恪的讲法,简直毫无意义可寻;如果照历来一般读者“模糊笼统”的了解,至少这首诗的意义是可以掌握的。意义是什么呢?吴昌祺说:“此似讥艳曲也。”(《删订唐诗解》)我完全同意。杜牧是反对当时流行的靡靡之音的。不过他自己写的诗,也颇近似艳曲,归根结底,还是他自己的矛盾。
一九八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1洛阳是东都,有一部分中朝官员在洛阳办公,名为“分司”,即分管之意。
2这首诗有不同的文本。“谁唤”,一作“谁召”。“忽发”一作“偶发”。“两行红粉”,一作“三重粉面”。均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