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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佛教史籍概论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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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僧传》十四卷 粱释慧皎撰

宋、元、明、清藏皆著录。

慧皎,《续高僧传》六有传,事迹不详。梁元帝撰《金楼子·聚书》篇,有“就会稽宏普惠皎道人搜聚”之语,则其富於藏书可想。

又《高僧传》卷三末译经论有曰:“顷世学徒,唯慕钻求一典,谓言广读多惑,斯盖堕学之辞,匪曰通方之训。何者?夫欲考寻理味,决正法门,岂可断以胸衿,而不博寻众典。”则其主张博览,反对空疏又可想。

《隋志》杂传类有《高僧传》十四卷,列宝唱《名僧传》后,题释僧佑撰,此今本《隋志》之误也。此书盖即慧皎撰,试分四节辨明之:

一、何以知此书非僧祐撰?曰僧佑未闻著此书。宝唱为僧佑弟子,此书果僧佑撰,似不应列实唱书之後。

二、何以知此书为慧皎撰?曰此书卷敷与皎书合。皎书本为不满“名僧”二字而作,今此书列《名僧传》後,故知为皎书。

三、何以知古本《隋志》不误?曰两《唐志》於唐以前书多同《隋志》。今《唐志》皆作《高僧传》十四卷,惠皎撰,而无僧佑《高僧传》,以此知古本《隋志》不误也。

四、何以慧皎能误为僧佑?曰慧皎与僧佑皆梁僧。僧佑行辈高,名器盛,著述存者较多;慧皎所著,存者仅此书,故易误为佑也。姚振宗《隋志考证》巳辨其误。《四库》不著录此书,未见此书也;《书目答问》载此书,以有海山仙馆刻本也。

本书十三卷,叙目一卷在後,为十四卷。据叙,本书所载事迹,终於梁天监十八年,然慧皎至梁承圣三年乃卒,见本书後记。海山仙馆本将目录改在卷首,虽便检阅,究失古意。近年金陵刻经处有单刻本,题为初集,名亦不古。学者普通称为《梁高僧传》或慧皎《高僧传》,以别於後出之书。

本书之主旨及内容

本书以高僧为名,本有超绝尘世之意。当时僧众猥滥,拘俗者多,故慧皎之论,每为时所不喜。慧皎自序於历数诸家僧传之失後,特辩之曰:“前之作者,或嫌繁广,抗迹之奇,多所遗削,谓出家之士,处国宾王,不应励然自远,高蹈独绝,寻辞荣弃爱,本以异俗为贤,若此而不论,竟何所纪。”

又曰:“前代所撰,多曰名僧,然名者实之宾也,若实行潜光,则高而不名;若寡德适时,则名而不高。名而不高,本作所纪,高而不名,则备今录。”故此书之作,实为一部汉魏六朝之高隐传,不徒详於僧家事迹而已。

本书为类传体,凡分十门。每门之後,系以评论:一译经,三卷;二义解,五卷;三神异,二卷;四习禅,五明律,共一卷;六亡身,七诵经,共一卷;八兴福,九经师,十唱导,共一卷。

自後汉至梁初,凡二百五十七人,附见者又二百余人。後之作者,都不能越其轨范。惜为时地所限,详於江左诸僧,所谓“伪魏僧”仅得四人,此固有待於统一後之续作也。

本书在史学上之利用

本书未有单刻本之前,只有藏本,学者少见。丁丙《善本书室藏书志》二十二有孙渊如藏抄本,嘉庆十二年丁卯孙星衍手记云:“慧皎《高僧传》,《四库全书》未及收。余读释藏於金陵瓦官寺见之,顷官安德,借录此本。僧人事迹,率多文人粉饰,然六朝士夫,无所自存,遁入释道,故多通品,辞理可观,且足资考史,地方古迹亦可借证,实为有用之书”云云。故孙星衍《续古文苑》十一有慧皎《高僧传序》,注云:“《四库书》未录《梁高僧传》,故此序不传。”其实何尝不传,特学者未之注意耳。

《平津馆鉴藏记书籍》补遣又有明版姜家印行本,谓:“《通监》宋文帝元嘉十年,沮渠牧犍改元永和,此书《浮陀跋摩传》作承和,与《北史》同,足资考证。”按北凉沮渠牧犍,《魏书》、《北史》均作改年承和,《御览》一二四引《十六国春秋·北凉录》作永和,《通监·宋纪》元嘉十年条因之,故纪元诸书,多以永和为正。据此书卷三《浮陀跋摩传》茂虔承和五年丁丑,即宋元嘉十四年,舆《魏书》、《北史》合,则“永”实误文也。

《世说新语》为说部最通行之书,其中关涉晋僧几二十

人,此二十人中,见於《晋书·艺术传》者仅佛图澄一人,然十之九皆见《高僧传》。

支道林在当时最负高名,《世说》中凡四五十见,应入《晋书·隐逸传》,然《晋书》遣之。《高僧传》四有长传,而支道林始末毕见。

竺法深亦负高名,《世说》中凡五六见,刘孝标注谓:“法深不知其俗姓,盖衣冠之胤也。”据《高僧传》四,则法深者僧名潜;晋丞相王敦之弟,年十八出家。永嘉初避乱过江,年八十九卒。晋孝武帝悼之曰:“法师理悟虚远,风鉴清贞,弃宰相之荣,袭染衣之素,山居人外,笃勤匪懈。”何得谓不知俗姓,且法深卒年八十九,亦可订《世说》注七十九之误。

又《世说·言语》篇,庾法畅造庾太尉条,注谓:“法畅氏族所出未详。”《文学》篇北来道人条注,引庾法畅《人物论》,亦作庾。《高僧传》四作康法畅著《人物始义论》,自当以康为正,今本《世说》因下文庾太尉句而误耳。魏晋沙门,依师为姓,故姓支、姓康者,皆外国姓,非本姓。《言语》篇支道林养马条,注谓:“支道林本姓关氏。”《文学》篇康僧渊初遇江条,注谓:“僧渊氏族所出未详。”正与康法畅同例。若果姓庾,则中国姓也,何云“氏族所出未详”?此严可均《全晋文》所以据《高僧传》而知今本《世说》误也。

叶德辉辑《世说》注引用书目,於庾法畅《人物论》下云:“《高僧传》引作康法畅,两书必有一误。”而未断为谁误,盖未细考耳。

范蔚宗被杀,门有十二丧,无敢近者,释昙迁抽货衣物,为营葬送,《宋书》六九、《南史》三三《范传》皆不载,亦见於《高僧传》十三《迁传》。

《梁书》二十二《南平王伟传》:“伟,太祖第八子,初封建安王,天监十七年改封南平郡王。性多恩惠,尤愍穷乏,常遣腹心左右,历访闾里人士,其有贫困吉凶不举者,即遣赡恤之,太原王曼颖卒,家贫无以敛,友人江革往哭之,其妻儿对革号诉,革曰:‘建安王当知,必为营埋。’言未讫而伟使至,给其丧,事得周济焉。”《南史》五二同。

江革见《梁书》卷三十六:“豫章王综长史,随镇彭城,城失守,为魏人所执。魏徐州刺史元延明,闻革才名,厚加接待,革称患脚不拜,延明将加害,见革辞色严正,更相敬重。时祖暅同被拘执,延明使暅作欹器漏刻铭、革作丈八寺碑,革辞以囚执既久,无复心思,延明逼之愈苦,将加箠扑,革厉色言曰:‘江革行年六十,不能杀身报主,今日得死为幸,誓不为人执笔。’延明知不可屈,乃止。 日给脱粟三升,仅余性命。值魏主请中山王元略反北,乃放革及祖暅还朝。”《南史》六十同。

吾人读此二传,知南平王之高义,江长史之忠贞,然王曼颖何人,仅知其贫无以敛而已。夫天下贫士多矣,苟别无所表见,则贫何足尚。及读《高僧传》末附曼颖与慧皎往复书,乃知皎撰《高僧传》,曾与商榷义例,既成,曾请其掎摭利病,并称其“学兼孔释,解贯玄儒”,则曼颖不徒以贫见称,实为梁初之高士,宜江革与之为友。《广弘明集》廿四采此二书;孙星衍《续古文苑》八载曼颖一文,亦根据此传;严可均辑《全梁文》亦采之;姚振宗考《隋志》杂传类补《续冥祥记》,亦利用此等史料以考王曼颖,而王曼颖乃真不朽矣。

《续高僧传》三十卷 唐释道宣撰

明、清藏本四十卷。《大唐内典录》五、《开元释教录》八均作三十卷。《旧唐志》杂传类连出两部,一作二十卷,一作三十卷。《新唐志》释氏类重出三部,两作道宗,卅二卷;一作道宣,二十卷。晁氏传记类著录三十卷,曰:“唐僧道宣撰,《艺文志》作道宗”,则《唐志》之误已久。

道宣,《宋高僧传》十四有传。尝隐终南山,与处士孙思邈至契。唐以来言律学者,莫不宗南山,故律宗又称南山宗焉,道宣即南山宗祖师也。乾封二年卒,年七十二。

本书之体制及内容

本书继慧皎书而作,故名《续高僧传》。今单刻本称《续高僧传二集》,既曰续,又曰二集,殊不词。

本书体制,与皎书大略相同。亦分十科,改神异为感通,增护法,经师、唱导则合为杂科,故其数仍十:一译经,四卷;二义解,十一卷;三习禅,五卷;四明律,五护法,六感通,各二卷;七遗身,八读诵,九兴福,十杂科,各一卷。每一科毕,亦系以论述,与皎书同。皎书著於偏安之时,故多述吴、越,而略於魏、燕;《续传》著於统一之时,文献较备,故搜罗特广。

道宣自序称:“始梁之初运,终唐贞观十有九年,一百四十四载。”此初成书之序也。今考本书记载,有至麟德二年者:卷四《玄奘传》,奘卒於麟德元年;明藏本卷廿八《明导传》,麟德元年犹未卒;《昙光传》叙事称“今麟德二年”;又卷卅五《法冲传》云:“今麟德,年七十九矣。”其他卒於贞观十九年後,永徽、显庆,龙朔年间者,二十余人。则是书实止於麟德二年,即宣公之卒前二年,距初成书之时,已二十年矣。

自序又言正传三百三十一人,一作三百四十人,附见一百六十人。今考本书正传凡四百八十五人,附见二百十九人,与自序绝异,是当注意者也。普通撰提要者多据自序,而不数本书,往往失之。盖成书之後,续有纂入,事所恒有也。

本书在史学上之利用

当纷乱之世,道人虽离俗出家,然每与政治不能无关系。《续高僧传》卅《真观传》言:“开皇十一年,江南叛反,羽檄竞驰,时元帅杨素以观名声昌盛,谓其造檄,既被严系,将欲斩决,责曰:‘道人当坐禅读经,何因妄作檄书,罪当死不?’观曰:‘道人所学,诚如公言,然观不作檄书,无辜受死。’素大怒,将檄以示:‘是你作不?’观读曰:‘斯文浅陋,未能动人,观实不作,若作过此。’乃指摘五三处曰:‘如此语言,何得上纸。’素既解文,信其言,乃令作《愁赋》,释之。”今《全隋文》卅四所载《愁赋》,即出於此。

《续高僧传》廿一《智文传》言:“智文姓陶,丹阳人。有陈驭寓,江海廓清,宣帝命旅,尅有淮、淝,一战不功,千金日丧,转输运力,遂倩众僧。文深护正法,不惧严诛,乃格词

曰:‘圣上诚异宇文废灭三宝,君子为国,必在礼义,岂宜以胜福田为胥作之役,非止延敌轻汉,亦恐致罪尤深。’有敕许焉,事即停寝。”格词者,不服之词也。陈与周战,人夫不足,倩僧输运,文为词格之。《全陈文》十八选此文,亦本此传,而云“智文未详”,当是偶漏。

《隋志》著录之书,有非《续高僧传》不能解释者,姚氏为《隋志考证》,因未见此书,遂多窒碍。如仪注类有《僧家书仪》五卷,释昙瑗撰;别集类又有陈沙门释昙瑗集八卷,此昙瑗见《续高僧传>>件一,云:“昙瑗,金陵人,才术纵横,子史周综,有陈之世,无与为邻。帝以瑗为国之僧正,令住光宅,苦辞以任,而栖托不竞,闭门自检,非夫众集,不妄经行,庆吊斋会,了无通预。每上锺阜诸寺,触兴赋诗,览物怀古。以太建年中卒,春秋八十有二。著《十诵疏》十卷,《僧家书仪》四卷、别集八卷,见行於世。”此正《隋志》所著录者也。《隋志》《书仪》多一卷。

又《隋志》医方类,有《疗百病杂丸方》三卷、《论气治疗方》一卷,释昙鸾撰。此昙鸾为北魏时净土宗大师,见《续高僧传》六,云:“昙鸾或为峦,雁门人,家近五台山。时未志学,便即出家,承江南陶隐居方术所归,海内宗重,遂往从之。既达梁朝,时大通中也,乃通名云:‘北国虏僧昙鸾故来奉谒。’时所司疑为细作,推勘无有异词,以事奏闻,帝曰:‘斯非觇国者,可引入重云殿。’问所由来,鸾曰:‘欲学佛法,恨年命促灭,故来远造陶隐居,求诸仙术。’帝曰:‘此傲世遁隐者,比屡徵不就,任往造之。’鸾寻致书通问,及届山所,接对欣然,便以《仙经》十卷,用酬远意。辞还魏境,机变无方,调心练气,对病识缘,因出《调气论》,著作郎王邵随文注之。”据此,则今本《隋志》“论气”应作“调气”,近影印元大德本《隋志》已误,可以此传校之也。

又《隋志》别集类,有陈沙门释洪偃集八卷,此洪偃见《续高僧传》七,云:“洪偃俗姓谢氏,会稽山阴人。风神颖秀,弱龄悟道,英词锦烂,又善草隶,故貌、义、诗、书,号为四绝。梁太宗在东朝,爱其儁秀,欲令还俗,引为学士,偃执志不回,属戎羯陵践,兵饥相继,因避地缙云,又寇斥山侣,遂越岭避难。俄而渚宫陷覆,便事东归,以天嘉五年终於宣武寺。偃始离俗,迄於迁化,惟学是务,每缘情触兴,辄叙其致,成二十余卷,值乱零失,犹存八轴,陈太建年学士何儁上之。”此即《隋志》所著录者也。

又《隋志》楚词类,有《楚词音》一卷,释道骞撰。姚氏《考证》仅据本志序,言“隋时有释道骞,善读《楚词》,能为楚声,至今传《楚词》者,皆祖骞公之音”而已,此外无所发明。不知此道骞《续高僧传》卅作智骞,与作《一切经音义》之玄应同附《智果传》,略云:“沙门智骞,江表人。遍洞字源,精闲《通俗》,晚以所学,退入道场,自秘书正字,雠校著作,言义不通,皆谘骞决,即为定其今古,出其人世,变体诂训,明若面焉。造《众经音》及《苍雅》、《字苑》,宏叙周赡,达者高之,家藏一本,以为珍璧。”又《续高僧传》十一《法侃传》注言:“侃初立名,立人安品,後值内道场沙门智骞曰:‘侃之为字,人口为信,又从川字,言信的也。’因从之。”则骞为字学专家又多一证。本传虽未明言其著《楚词音》,然既通字学,复造《众经音》,其为《隋志》之道骞无疑。凡此皆有关於考

史,不徒作僧传读而已。

《全南北朝文》正误

严氏《全南北朝文》,曾利用此书,然有极可笑者。盖卷轴既繁;虽号称缜密,亦不能无误,要在後学为之纠正耳。

《续高僧传》一《拘那罗陀传》:“拘那罗陀,陈言亲依,译言真谛,谛止广州王园寺。时宗、恺诸僧欲延还建业,会扬辇硕望,恐夺时荣,乃奏曰:‘岭表所译众部,言乖治术,有蔽国风,可流荒服。’帝然之,故南海新文,有藏陈世。”此言真谛法师门徒僧宗、智恺等欲迎法师还建业,建业诸僧妬之,乃奏言真谛新译《唯识》等论,有乖冶术,可流荒服,不令其还都。时称建业为扬都,扬辇即指扬都。《全陈文》十七乃以扬辇为人姓名,而载其奏流拘那罗陀文,於扬辇略历,注云未详,不知扬辇非人名也。

又《续高僧传》九《道庄传》,言:“道庄,建业人,初听彭城寺琼法师,禀受《成实》,宗匠师表,门学所推。琼後年疾相侵,将欲传绪,通召学徒,宗猷顾命,众咸揖谢於庄,允当遗寄,琼曰:‘庄公学业优奥,诚如弘选,然其首大足小,终无後成,恐其徙辙余宗耳。’遂不行众议。”此宝琼法师批评道庄不足当遣寄也。《全後周文》廿二引此,乃作“宗猷遣琼法师书”,而於宗猷略历,无一言注释,不知宗猷亦非僧名也。《真观传》言:“观声辩之雄,最称宏富,自尔词人,莫不宗猷於观。”宗猷犹言推举耳。严君因有“允当遗寄”句,将“寄”字连下读,遂以琼语作遗琼书,此大误也。

《全唐文》亦尝利用此书,然时有错误。如卷九一六吉藏《上元宗遗表》,见於《续高僧传》十一,藏,武德六年临终遣表於帝,帝当指唐高祖。《全唐文》乃引作元宗,此是偶误,然相距百年矣。

本书板本异同

本书现在通行者有三种本:

一为三十卷本,即高丽本及频伽本是也。

一为三十一卷本,即宋、元本,碛砂藏本是也。

一为四十卷本,即嘉兴藏本及扬州本是也。

宋、元本於丽本卷二十及二十五後,各增一卷,又於丽本卷二十七、二十八合为一卷,故总数比丽本多一卷,是为三十一卷。

宋、元本正传多丽本七十一人,附传多丽本七人。然今频伽本已将丽本所无者,悉照宋、元本增人,附於各卷之末。今将各卷所增人数列後:二十卷後增正传二十人,附三人;二十二卷增四人;二十三卷增二人;二十四卷增五人;二十五卷增一人;二十五卷後又增正传三十九人,附四人。

明本与宋、元本内容相同,惟分为四十卷,与宋、元本异。唐元和中慧琳《一切经音义》卷九一至九四、晋天福中可洪《藏经音义随函录》卷二十七、二十八,为《续高僧传》音义,均作三十卷,且无卷二十与卷二十五後所增诸传之音。因此知增多七十余传,自宋始;分为四十卷,自明始。

然此增多之材料何来?是宣公原文否?曰:宣公自撰《大唐内典录》五,於《续高僧传》外,尚有《後集续高僧传》十卷。《开元录》八只载《续传》三十卷,谓:“《内典录》更有《後

传》十卷,寻本未获。”颇疑今宋、元本所增之七十余传,即《後集》之文,宋人取以入之《续传》,故其中多卒於贞观十九年以後、麟德二年以前,若不是宣公原文,则有卒於乾封二年以後者矣。又疑《旧唐志》何以连出《续高僧传》二部,其一部本为《後传》十卷,传写误也。

然明本何以分为四十卷?则以此书自《开元录略出》以来,即分为四帙,编入内、左、达、承四号,宋元藏因之。慧琳、可洪《音义》均作三十卷四帙可证,明本盖每一帙分为十卷也。

杨氏《访书志》质疑

杨守敬《日本访书志》十六载《续高僧传》四十卷,注曰:“宋刊摺子本”,又曰:“此本亦宋嘉熙三年安吉州资福寺刊,即南北藏所从出。”此语殊不可信。晁氏《读书後志》一、《至元法宝勘同总录》十,著录此书,犹是三十卷,何得有宋刊四十卷之事,颇疑杨氏误以四帙为四十卷,否则绝非宋本也。

杨氏又言:“此书终贞观十九年,正传三百三十一人,附见一百六十人。”此仍是宣公自序旧文。不知今本不止於贞观十九年,已如上述。至於人数,丽本正传四百十四人,已多於自序八十三人,附见二百十二人,亦多於自序五十二人。宋、元本正传又多七十一人,为四百八十五人;附传又多七人,为二百十九人,比自序增多甚众。撰提要者,当据书不当据序,即据序,亦当言明书与序不同,俾知後有增入也。

杨氏又言:“《四库书目》仅载赞宁《宋高僧传》,近时海山仙馆刻慧皎《高僧传》,而此书仍沈霾释藏中,未终表彰。”云云。不知此书《四库》虽未收,然自乾隆季年,学者已渐知利用,故《全唐文》、《全南北朝文》均用之,只欠一单刻本而已。然嘉兴藏单印本,时有流行,藏书家所谓支那本者是也,因书口有“支那撰述”四字故。

杨氏又附载此书自序,注云:“此序孙渊如《续古文苑》不载,知孙氏亦未见此书。”不知《孙氏祠堂书目》二已载此书,特《续古文苑》未之采耳。且此序《全唐文》九百十一已采入,未为希见,固不必张大其词也。

《宋高僧传》三十卷 宋释赞宁撰

宋、元、明、清藏及《四库》皆著录,丽藏独阙。扬州单刻本,称为《宋高僧传三集》。

太平兴国七年奉敕撰,端拱元年十月书成,表上之。本名《大宋高僧传》,後人去“大”存“宋”,谓宋朝所修之《高僧传》,非谓宋朝高僧之传也。所载接道宣《续传》,迄宋之雍熙,卷七晤恩卒於雍熙三年,义寂卒於雍熙四年,即成书之前一年也。

赞宁略历

赞宁家世行事,见王禹称《小畜集》二十《通惠大师文集序》,略云:“释子谓佛书为内典,谓儒书为外学,工诗则众,工文则鲜,并是四者,其惟大师。大师姓高氏,其先渤海人,

隋末徙居吴兴之德清县。以唐天佑十六年己卯生,後唐天成中出家。通南山律,为两浙僧统。太平兴国三年,忠懿王钱俶携版图归国,大师入朝,太宗素闻其名,召对滋福殿,赐紫方袍,寻改师号曰通惠。八年,诏修《大宋高僧传》,听归杭州旧寺,成三十卷,进之。居无何,徵归京师,住天寿寺,诏撰三教圣贤事迹,分领其事,著《鹫岭圣贤录》,又集圣贤事迹,凡一百卷。今上咸平元年,诏充右街僧录。年八十二,视听不衰,以述作颇多,叙引未立,猥蒙见托,不克固辞。总其篇题,具如别录,凡内典集一百五十二卷,外学集四十九卷,览其文知其道”云。

《十国春秋》八九《赞宁传》,即本於此。然谓《高憎传》、内典集外,又著《鷲岭圣贤录》一百卷,则误读《小畜集》之文也。《高僧传》,《鷲岭圣贤录》即内典集之一种,内典集不过诸书之总名,序云:“总其篇题,具如别录”,则各书之子目也。

本书之体制及内容

本书体制,一如《续传》,惟《续传》仅每科後附以论述,此书则每人传末亦时有论述,或申明作者之旨焉,名之曰系,其有答问,则谓之通。系者法《张衡赋》,通则法《白虎通》,此与《续传》不同者也。

本书十六《清彻传》:“系曰:彻公言行,无乃太简乎?通曰:繁略有据,名实录也。昔太史公可弗欲广三五之世事耶,盖唐虞之前,史氏淳略,後世何述,今不遂富赡,职由此也。又与弗来赴告不书同,诸有繁略不均,必祛诮让焉。”此所谓申明作者之意也,其法甚善。

又古人著书,除类书外,多不注出典。此书所本,多是碑文,故每传末恒言某某为立碑铭或塔铭,此即本传所据,不啻注明出处。

本书内容,亦分十科,舆《续传》无异:一译经,三卷;二义解,四卷;三习禅,六卷;四明律,三卷;五护法,一卷;六感通,五卷;七遗身,一卷;八读诵,二卷;九兴福,三卷;十杂科,二卷。正传五百三十二人,附传一百二十五人。“读诵”《四库提要》作“诵读”,此虽小节,然以今语改古语,为校勘学中一大忌,因〈续传》亦作“读诵”,非偶然也。

唐时佛教最盛,《旧唐书·方伎传》尚有玄奘、神秀、慧能、一行等数人,《新唐书》—概删除。《通监》亦大都不载,故严衍《通监补》凡例,有补二氏一条。此书所载,十之九皆唐僧,可以补《唐书》、《通监》之阙矣。

本书之特色及缺点

本书最精彩者为《习禅篇》,因中国禅宗,起於初唐,至晚唐而极盛。会昌五年毁佛,教家大受挫折,惟禅宗明心见性,毁其外不能毁其内,故依旧流行。五代末,北宋初,佛教各派均已式微,独曹溪以下五宗,於此时渐次成立。五宗者,自六祖慧能後,分为二派:曰青原行思,曰南岳怀让。南岳复分二派:曰临济,曰沩仰;青原复分三派:曰曹洞,曰法眼,曰云门,是为五宗。今日惟临济、曹洞犹存,三宗早绝。本书除云门宗开山之云门文偃外,於各宗重要人物,皆有专传。云门匡真大师塔铭,本南汉大宝元年立,又碑铭大宝七

年立,以僻在广东乳源县,故赞宁当日搜罗未获,今皆见《南汉金石志》。

然禅宗自曹溪五宗以前,派别已极纷歧,斗诤甚烈,禅宗本身诸史,多讳而不言。赞宁本非禅宗,且博学多通,号称“律虎”,当时玄学,每斥讲家为数宝之人,见本书《习禅篇》总论。赞宁於禅宗斗诤之迹,亦不为之讳,故卷八《神秀传》论谓:“达摩没而微言绝,五祖丧而大义乖。”考唐代禅宗史者,固可於《宋僧传》求之,此本书之特色也。

慧皎著书,提倡高蹈,故特改“名僧”为“高僧”。道宣戒律精严,对沙门不拜王者一事,争之甚力,皆僧人之具有节檗者,有专书名《沙门不应拜俗等事》。赞宁则本为吴越国僧统,入宋後,又赐紫衣,充僧录,素主张与国王大臣接近;本书又为奉诏而作,故不能与前书媲美。

《宋高僧传》七五代《棣州开元寺恒超传》:“恒超姓冯氏,范阳人。挂鍚无棣,二十余年,节操高迈,前後州牧修名执刺相礼重者,止令童子辞以讲贯,罕曾接对,初有所慊,终伏其高。时郡守李君素重高风,欲飞章举赐紫衣,超闻惊愕,为诗曰:‘虚著褐衣老,浮杯道不成,誓传经论死,不染利名生。’且曰:‘如其复尔,则吾在卢龙塞外矣。’郡将闻而止。相国瀛王冯道闻其名,知是乡关宗人,先遗书序归向之意,超曰:‘贫道闲人,早舍父母,尅志修行,本期弥勒知名,不谓浪传宰衡之耳,於吾何益。’门人敦喻,不得已答书,具陈出家之人,岂得留心虚名薄利。瀛王益加郑重,表闻汉祖就赐紫衣,自此忽忽不乐,以乾佑二年,微疾终於本院。”此五代时高僧也。赞宁对之,宁无愧色。然赞宁於《恒超传》不便批评,乃於前卷《宗密传》论,发其意见,且藉以自解焉,在史法中所谓互见例也。

《宋高僧传》六《宗密传》论曰:“或有诮密不宜接公卿而屡谒君王者,则吾对曰:教法委在王臣,苟与王臣不接,还能兴显宗教不!今之人情,见近王臣者则非之,曾不知近王臣人之心,苟合利名,则谢君之诮也,或止为宗教亲近,岂不为大乎,宁免小嫌,嫌之者亦嫉之耳,苟了如是义,无可无不可。”因此赞宁之书,不提倡高蹈,与慧皎异;又沾染五代时乡愿习气,以媚世为当,故持论与道宣又异。

《宋高僧传》十五《义宣传》论:“或曰:今沙门姓既为释,名复不讳,言我不随俗谛,云何对君主称臣,莫西域有否?通曰:姓名不对王者,臣妾表疏合然。昔齐帝问王俭,遂令对见称名,至唐肃宗朝,始见称臣,由此沿而不革。良以沙门德薄,日就衰微,一往无复矣。又以法委国王,诚难改作,王谓为是,楷定莫移,故佛言虽非我制,诸方为清净者不得不行”云。言为心声,赞宁所言若此,故其书颇主张随俗浮沉,与时俯仰,不叙不事王侯高尚其事之美,致使西山之节,郁而不彰。欧阳公生平深恶冯道,故对赞宁亦屡示不满。

《归田录》第一条曰:“太祖幸相国寺,至佛像前烧香,问当拜与不拜,僧录赞宁奏曰:‘不拜。’问其故,曰:‘见在佛不拜过去佛。’赞宁者,颇知书,有口辩。其语虽类俳优,然适会上意,故微笑而颔之,遂以为定制”云。太祖当作太宗。呜呼!赞宁对宋帝之言,抑何与冯道对辽主之言相类也。欧《五代史》五四《冯道传》:“耶律德光问道曰:‘天下百姓,如何救得?’道为俳语对曰:‘此时佛出救不得,惟皇帝救

得。’”赞宁之言,得毋学此。

《六一诗话》又言:“吴僧赞宁,国初为僧录。安鸿渐尝街行,遇赞宁与数僧相随,鸿渐指而嘲曰:‘郑都官不爱之徒,时时作队。’赞宁应声答曰:‘秦始皇未坑之辈,往往成群。’时皆善其捷对。”鸿渐所道,乃郑谷诗,云“爱僧不爱紫衣僧”也。欧公对赞宁印像如此。若赞宁者,真可谓名僧也矣,以言乎高,则犹未也。此本书之缺点也。

《四库提要》正误

《四库》著录赞宁之书凡二种:一为谱录类《笋谱>>—卷,一为本书。又杂家类存目七载赞宁《物类相感志》十八卷,以与本题无关,不具论。

赞宁略历,《提要》於《笋谱》述之,谓:“咸平中,加右街僧录,至道二年卒。”此大误也。至道年号,实在咸平之前,不知何以不考至此,《释氏疑年录》六已辨之矣。至本书《提要》之误,则有四点:

一、《提要》谓:“《高僧传》之名,起於梁释惠敏,分译经、义解两门,释慧皎复加推扩,分立十科。”此谬说也。梁僧未闻有惠敏,更未闻有惠敏著之《高僧传》。“惠”与“慧”通,“敏”特“皎”之形譌耳。《提要》之说,盖本於晁氏《读书志》。《晁志》衢本传记类著录《高僧传》二部:一为六卷,梁僧惠敏撰,分译经、义解两门;一为十四卷,梁僧慧皎撰,分译经、义解等十科,此《提要》所本也。六卷本,袁本《晁志》入释书类,盖一不全本。因慧皎《高僧传》向分二函,可洪《藏经音义随函录》二十七,载《高僧传》一部,上帙六卷,下帙八卷,慧琳《音义》八十九、九十同。《晁志》著录释书类者,盖仅得前帙,因叙目在後,不知其不全,著录时又误慧皎为惠敏,衢本乃将两部并列。《通考·经籍考》释氏类因之,《四库提要》遂演为《高僧传》之名起於惠敏之说,不知惠敏固无是公也。周中孚《郑堂读书记》、丁丙《善本书室藏书志》,均循《提要》之误,谬说流传,不得不加纠正。《宋史·艺文志》有慧皓《高僧传》十四卷,岂慧皎之外,又有意皓耶?“皎”之误“敏”,亦犹是耳。《隋志》杂传类及杂家类重出虞孝敬《高僧传》六卷,姚氏《考证》引《法苑珠林·传记篇》,谓:“孝敬後出家,改名惠命,即晁氏之惠敏”云。按《续僧传》一,孝敬僧名道命,不作惠命,故今不取其说。

二、《提要》谓:“唐释道宣《续高僧传》,蒐辑弥博,所载迄唐贞观而止。”并列举十门之名,似馆臣曾见皎、宣之书,何以不著於录,不知馆臣实未见皎、宣二传也。十门之名,亦据《晁志》及《通考》列之耳。不然,此唐以前史传岂有不录,而独录赞宁书之理,此其故,《简明目录》释家类曾微露之,曰:“佛氏之书,浩如烟海,非惟经论语录,不可胜数,即叙述释家故实者,亦难以赅载。故今惟即官库所有,择可录者录之,以见梗槩;官库所未收者,自有彼之佛藏在,无庸代为搜辑”云。然则今《提要》释家类所著录及存目者,特随手掇拾,以备一格,凡内府所未颁,及各家进呈所未及者,皆未尝按类以求,故皎、宣之书独阙也。

三.《提要》谓:“赞宁此书,於武后时人皆系之周朝,殊乖史法。”不知此最合史法也。武后於载初二年九月,既改国号曰周,直至中宗神龙元年二月,始复国号曰唐,此十五年中,事实上为周,史家岂得称之为唐。即如释明佺於天册万岁元年撰《大周刊定众经目录》,後人为易於识别,易“大周”为“武周”可也,若必改为《大唐刊定众经目录》,岂非谬甚。赞宁博学,颇讲史法,吴处厚《青箱杂记》六,称其:“曾撰《非史通》六篇,为王禹称所激赏。”固未可以“乖史法”讥之也。

四、《提要》谓:“本书所载,既托始於唐,而《杂科篇》中乃有刘宋、元魏二人,亦为未明限断。”不知本书继道宣书而作,固非断代之书也。前传有阙,後书补之,奚为不可,安得以“未明限断”讥之乎!且本书载唐以前人,不始於《杂科》,卷十八《感通篇》已有後魏、陈、隋五人,卷二十四《读诵篇》又有隋二人。赞宁曾於卷十八隋僧《钦师传》论发明其例,曰:“魏、齐、陈、隋舆宣年月相接,胡不入续传耶?通曰:有所不知,盖阙如也。亦犹大宋文轨既同,土疆日广,良难遍知,纵有某僧,其奈史氏未编,传家无据,故亦阙如,留俟後贤也。”此最合史法之论,撰《提要》者未之见耳。一部《宋高僧传》独阙云门偃禅师传,职是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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