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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度论疏卷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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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第七十五卷论中)

蜀地潼州迁善寺沙门释 慧影 抄撰

第五十七品释论者。名为净土品。何故次灯炷。明净土品。论自生起言。明不退菩萨。具智断二德。自行既足。唯应以严国为事。接化众生。故次此后明净土品。论将欲举之。云第五十七品释论也。

尔时舍利弗已下。就此品中。大有二意。第一明乘于前品。入三三昧。广化众生。则因生论义。齐于梦觉。第二从佛告须菩提有菩萨摩诃萨行檀波罗蜜时已下竟品。明菩萨之行。净佛国愿。此初即是第一。身子所以此初作此问者。意谓梦是诳法。三昧是实。又有余处说言。梦中亦有善恶。若有善者。梦中行此三昧。亦应集成增益波若。故设此问也。须菩提报已下。欲论梦中只可得为集业之因。不得集成业报。但善吉意。欲齐梦觉一是非冥同异会虚实。故作此报。就实答之。人行波若故。卧梦安稳。身体和悦。乃至梦中亦行善事。利益众生。今既欲就入实解。故云无异也。当说。

若梦中作业已下。是第二翻难。善吉既就实答。言觉梦一等。若昼行能益。夜行亦益故。尽能增益波若。若昼行不益。夜亦不益。此意云。实相中。昼日行尚无增益。何况梦中行。又昼以有相心行由尚不益。况睡眠覆心行而当有益。当知梦觉一种故。今者身子。次更别进设此问。业名造作。集者招集。成者成辨义。若言尔者。则引佛语为难。梦既不实。应无集成也。当说。

何以故已下。还释上梦中不应有集成义也。当说。

语舍利弗已下。明善吉既被问。则反质答之也。当说。

舍利弗言已下。明身子既被反质。则云。若无因缘时业不生思不坐者。业据身口业。思据意业。思业若无因缘并不生。要须有缘方生。昼日既有思业等始生。夜梦亦有缘故。思业等方生。无缘则不生故。当知一种也。

如是如是已下。明善既也。反质。得其事理皆同故。而印可之。明昼日业亦因见闻觉知等生。梦中造业亦因此四法生。故无异也。是中心有净有垢者。谓梦中心也。当如论说。

诸思息相离已下。是身子第三翻难也。当说。

取相故有缘业生已下。善吉答。意云。欲论一切诸法实自相离。无缘无业及思等法。但众生不解。于自相离法中取相故。横超诸业。从因缘生。若无缘时则不得生也。

梦中布施持戒等已下。是第四难。意云。上既云梦中有缘故业生。亦得是思业等者。菩萨尽日以取相心。行此六波罗蜜等法。尚非实回向。岂有梦中惛晦痴心行之得是回向。故设此问耳。若以己自善根回向者。宜名善根回向。若缘他家善根等回向者。名为随喜回向也。弥勒菩萨今现在已下。若如前来所说。善吉意气极高。乃众圣所伏。而今所以推弥勒者。善吉上既自就实为答梦觉一齐。欲令群圣悬同。众无异说。故推慈氏。二者弥勒既是次师。欲令现在未来诸佛所说法相同等。故假四圣而殷勤共说。故推弥勒。但论主意。欲显菩萨智胜故。云以难答故。致推弥勒也。既亦云弥勒授不退记者。当知不退之名。通于上下。故毕定品中。乃大作三分。明毕定位。一者谓初发心菩萨。二者无生忍菩萨。三者最后身菩萨也。弥勒今者复还就实益也。当说。

受记处者。谓攘佉王城妙梵梵摩波提所住处也。当说。

如仁者已下。既见慈氏说悬应得深法。致此问也。

不证已下。明菩萨入法性中。如鸟飞空迹不可寻。不如二乘于实际作证。有于证处也。

尔时佛告已下。次明如来最后卒成此义也。当说。

问曰已下。即是论释。此初先释身子所以以此为问之意也。当一一说。

须菩提意谓已下。明实相之中昼行尚无益。何况梦行而当有益。为此义故。所以齐梦觉也。当说。

何以故已下。还释上所以齐梦觉义。波若中既无分别。汝云何乃以梦觉为问。欲令波若增益也。

今更因余事问已下。释上身子第二问意。明善吉既齐觉梦。事理皆同意。今更因余处经。说梦中有三性等事。故发斯问也。当一一说。

若觉已下。明梦中心弱。眠覆心故。不能集成果报。故律中云除梦中。但梦觉已。境想分别梦中诸事思生。始可成业得果。今善吉上意。欲为入实由渐。又欲明梦事亦是成思业善恶因缘。故作此说。非是梦中能怜怜成业得果。故此中言觉已分别。次下文言无有势力。不能集成果报。善恶业要须从强功用心生也。当说。

云余处言梦有善恶等者。恐当据善恶因缘为语耳。故论云觉已分别方乃成业也。当说。

何以故已下。释善吉言梦觉心等义。既俱从因缘生。故云无异也。

舍利弗以空难已下。次释第三难文也。当说。

复问若菩萨梦中行六波罗蜜已下。释上第四难意也。当说。

今此中。以昼日著相心眠睡覆心。为难也。

问曰下料简也。当说。

如所说空已下。次释后难文也。当一一说。

是故佛还问已下。释上佛告身子中文也。当说。

声闻不得法眼。故不论也。并当说。

佛告须菩提已下。品之第二。明菩萨之行净佛国愿。就此文中有三十复次。就此三十复次中。复有三意。第一有六复次。明菩萨一一波罗蜜中。各兴其愿故。名别行别愿。二从第七复次已下。有二十三复次。明菩萨总行六波罗蜜。兴净佛国愿。名为总行总愿。论释云。上六波罗蜜中明其别行别愿者。明一因灭一果。第二总行总愿中。明多因感多果。亦明一因感多果等义。三者第三十复次。明教菩萨观行。

今此初即是第一。先就因于檀波罗蜜为始。兴净土行愿也。当说。

无如是事等者。明其所无。衣服饮食已下。明其所有。一一波罗蜜中意尽然也。

复次已下。第二戒波罗蜜中。唯明其所无。不出其所有也。当说。

复次已下。第三因忍波罗蜜明也。当说。

复次已下。第四因进波罗蜜中。明净土行愿也。当说。

能如是。总结也。复次已下。第五因禅波罗蜜明之。此之五盖。虽属烦恼鄣。而初禅慧解脱人。亦除此五盖。而不得禅。为不能除三昧鄣故。有解言。三昧鄣既是第五住成故。二乘不能断。但伏而已。有解言。此虽是第五住或。或有二种。一者鄣空。二者鄣有。鄣空者。属智慧鄣故。要须空解断。二者鄣有。是于事或。还用于事解断。如见爱虽同是烦恼鄣。以爱分鄣事故。为事解断。见鄣理故。为理解除。其力用治道各异故。然亦不关见性之义也。但有漏道断。根本多不尽故。又有漏道力钝故。所断之或。多得有还生之义。非是都不断也。当释。

复次已下。第六就波若波罗蜜明也。当说。

复次须菩提菩萨摩诃萨行六波罗蜜时见众生往。于三聚已下。第二从此已去。有二十三复次。明总行总愿。多因感多果。一因感多果等义。此中既不一一别明诸波罗蜜。但总言六波罗蜜。一切诸善。尽入六波罗蜜中。下头复次。明种种果报。故是多因感多果。如一檀波罗蜜。亦能得端正富贵长寿等义。则是一因感多果义。前时不说。今于此中乃明。故云尔也。净土之义。虽有无量。今且论真应二十三种净土。摄一切国。亦无不尽。若使实智法身。报佛则住实相净土。无量色像。无量光明。无量音声。纯无生法忍菩萨以。为徒众。如十地菩萨受佛职时。如华严云。其菩提树围十万亿微尘数佛土等。则是实报功德净土。若如去伽耶城不远道树。及西方净国等。则皆是应土。今此中正论果报。法佛既非因非果。自性清净。故所不论也。然感应净国。大有三种。一者是行行所致。二者是愿力。三者是众生善根行愿。虽复亦由众生善力。而菩萨自行愿力满。复外化众生。方得成办此国。众生得往中生。是故篇名净佛国土。不名众生国也。三聚者。大小两乘俱有。若忍法已上。是小乘正定聚。𤏙顶之中。是小乘不定聚。故八干度毗婆沙皆云。𤏙法退断善根。𤏙法已前。名为耶聚。大乘系珠之前。名为耶聚。系珠之中。名不定聚。种性已上。名正定聚。今此中所明净土。皆是正定众生得生其国。故名净土。故净名佛国品云。宜心布施忍辱持戒禅定智慧等。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不谄大富长寿端正不乱智慧等众生。来生其国也。若如无量寿经云。生彼国者。尽往定聚。若如无量观经。佛为韦提希。现二百亿净土。乃云三辈九品四重五逆皆生彼国。就上辈中有三品。谓上品上生。中品中生。下品下生。中辈上亦有三品。谓中品上生。中品中生。中品下生。下辈中三品者。谓下品上生。下品中生。下品下生。唯上品上生最难得。若犯四重五逆。能至心悔过者。只可得下品下生。若上品上生者。亦入华中。即开即见佛。即住正定聚。若下品下生之流。一往华中。动迳劫数。不能得见佛。迳劫数已。始华开见佛。得住正定聚。今此土贤劫中有于千佛出世。始四佛过去。余有九百九十六佛在。若在九百九十九佛。唯共住半劫数。教化众生。楼至一佛独住半劫。若能于前九百九十九佛结缘者。楼至一佛。尽皆度之净尽。当勤与此千佛结缘。礼拜发愿。循行习学。令于此劫中无有空过。此事最善最善。宜如下品下生之徒。亦未必佳也。当说。

复次已下。第三复次亦解释不同。一解言。凡论诸土。所以有见净秽者。是同质异见所然也。如摩男之金玉。即是贫者之瓦砾。此但属异见。质无别也。今依释道安法师解经云。多欲则有深壑之报。憍慢则有高山之应。两舌则有荆棘之果。耶见则有地狱之报。若言但同质异见者。净土应有金山宝棘珍妙。地狱七宝深壑也。若言有者。净土众生。既无爱欲憍慢两舌耶见等业。何因有之。若言有者。终自不免荆棘深壑地狱高山。何谓净土。如被金锁终成系缚。与䥫何殊。若言无者。岂是同质异见。故今摩男所见等。尽是属同处异质异见。如螺髻所见。此土如自在天宫。身子所睹则丘陵荆棘。以我业之所感。应我而彼虚故。所以身子所见。于螺髻令无。螺髻所见。于身子全无。各不相鄣故。释安净土论云。彼虚故不相鄣也。故以此文言地平如掌。以秽国所有。令净土所无。以净土所无。秽国所有。故菩萨作愿。令同净土所有。除秽土所无也。净土义此中应广释。故净秽之义。实则俱实。虚则俱虚。何以然。不但净土于身子独虚。秽国于螺髻亦虚。螺髻之虚。既是身子之实。身子之实。既是螺髻之虚。是故当知。实则俱实。虚则俱虚。各不相鄣。若然者。应摩男宝柱。则自有宝屋。贫者木柱。自有草舍。可一处则有二舍二柱。二感二见故。各不相鄣也。今谓若如身子螺髻所见。各自不同可尔。今既言摩男所执瓦石变为金玉者。似是同质异见。如变水为苏。何得别水。未必同净土义也。当释。摩男乃捉时始变。未捉之时。还是土石。净土之义。今但以不见而已。见则为异。全有全无者。为同异质异见者。半有半无者。则为同质异见。此中一一复次。似各有一菩萨作愿不同。亦可有一人作众多愿也。当说。

有所应着已下。明有众生应着五欲故。菩萨见之则起大愿。教化众生。令行不着。菩萨成佛时。无著众生。来生其国也。见四性已下。当说。

见众生有上中下。此据人正报。家据处所也。当说。

见众生种种异色已下。明菩萨愿净土中。纯一净业所感。无此杂报也。当说。

见众生有主已下。劫初时众生无主。后时有轻操众生。多贪地肥故。共立一好中良人。为分地主。后复有轻操众生。自分不取。乃贪取他分。为此事故。共至地主所而呵责之。后尔已来。遂有制约。次第相承。刹利王种良始于此。尔时王者但知有民而已。亦无所劳役。民但知有王而已。亦无所献奉。尔后已来。人情转薄。多作恶故。王遂有劳役于民。民则有恭役之事。今菩萨见此。故愿众生无主。亦无主影也。当说。

是神已下。以善有上中下故有神道。此文为正。若言属鬼道者。则但恶有三品。善唯有二。于义不成。人虽果报不如神。受道为胜。是佛法所贵。故为中品善感也。胎生多患。故愿化生也。当说。

若如此中经文者。生净土众生。亦似报得五通。五通通凡圣也。当说。

诸欲天等。虽复皆有揣食。而皆消化去。无大小便利。不同人五藏六府更相业节大小便利分口流出也。当说。

无有光明已下。菩萨教化众生。施诸灯烛。故生净土有如是报也。

见有日月已下。菩萨见诸众生。夏热冬寒。共不调适故。愿无时节。令诸众生自有光明。故不须日月也。一解云。无有时节日月岁数。故云无日月也。

离诸善根已下。谓无贪嗔痴等三种善根也。

见众生有三毒已下。菩萨见众生。心有耶三毒病。身有风冷热杂四患故。菩萨净土。愿令无此身心两病。欲论一切众生皆有三毒。而今云无者。如前论释云。无有耶见所带三毒。非无直尔瞋贪等也。师言若三乘净土。多唯有此一聚。若一乘净国。多有二聚。以轻毛菩萨能发大心故。所以然也。

纯一大乘已下。如佛升忉利天经说。东方有国。纯七宝界。其中皆是诸大菩萨。佛寿七百万亿阿僧祇。亦是释迦所化也。

无增上慢已下。无未得谓得人等也。

若我光明寿命有量已下。如释迦常光一丈。寿唯八十。慈氏十里。寿八万四千岁。此犹群根故尔。令此菩萨净土众生福深故。令佛寿无边。常光无量也。释迦常随徒众。唯千二百五十。今此菩萨。愿常随徒众僧数无边。非据一域所化。及放光等也。当说。

若我国土有量已下。净名云。众生种类。是菩萨净土。以菩萨所化众生多故。国土广博。众生净故。佛土亦净。今所化既大故。国土无边。诸佛皆尔也。当说。

当作是念虽生死道长已下。第三十复次。即是第三明教菩萨正观。菩萨若见众生性多。言度不可尽。则起懈怠息追之心。故须教令作此正观。除懈怠意也。当说。

问曰有何次第已下。先释净土经文所以来意。故兴问答也。

答曰已下。若地前菩萨。则种性过。发心过。初地菩萨观大法故过。今七地无生菩萨。断五住斯尽故。则行德俱过。唯当严国。故说此事。若言七地始断四住尽者。只得云齐。岂得言过也。当说。

三种福德果报中。若轮王天王是摄报果化。若作神道圣人。则属应化法身教化也。当说。

如欲界第六天已下。欲论净土实胜第六天。但取其随意之义。是故言如。如云石蜜味如甘露。亦不得及甘露也。

复次众生破尸罗已下。释第二复次。因于戒波罗蜜。兴净土愿也。当说。

余残诸愿亦如是已下。此净土中。凡有三十复次经文。今且释一两。余者可知。故云尔也。

最后愿义不明了已下。第三释第三十复次。为患菩萨起退没心。故教正观令兴进求化接无息也。当说。

生死虽长已下。明破其长远之相。如人梦中勤策作业。见从生至老。至其觉也。只未可一句之间。此事亦尔。于先生死中烦恼怋晦故见长久。若解悟其理。则无长久相。故不应生厌。当度众生也。

又未来者。上破过现。今次破未来也。

众生虽多已下次破多相也。

佛智慧亦无量无边已下。明无量之智慧还度无量之众生。故无厌也。

第五十八品者。此品以人为名。名为恒伽提婆品。所以次净土品后明此品者。上如来既对于海会。明净土行愿。今此女人即对于佛。兴净土行愿。是故经家以为品目。论将欲释。故举之云第五十八品释论也。

尔时女人已下。就此品中。大有四分。第一明恒伽女人白佛兴净土行愿。第二明供养于佛。第三明佛授其记。第四明其发心行行文近。

此初即是第一。论自释言。尔时有无量诸人。生念兴净土愿。但此女发言。故以标首也。如佛般若波罗蜜中所说已下。此经两处明净土品。此中一品。下有一品明净土行愿。极为妙尽。故言我当尽行也。

是时女人已下。第二明其兴致供养。此女尔时亦以无生心施。犹如摩纳施定光佛。得□檀波罗蜜也。若能壬三事施。施畜生一钱。亦檀波罗蜜具足故。福等难胜。若不然者。虽以四海之财施佛。唯名为施。非波罗蜜。况施余人也。

尔时世尊已下。第三明如来为其授记。还从顶入者。表授佛记。授九道记相应当记。

若一切应佛授记者。皆是授权果记。亦但一佛授记。若授实果记者。则一切诸佛皆悉来集。是功德法身。报佛授记。其义相㒵不可思议。亦唯菩萨功德法身受之。师言。若修报佛实果。亦言修六度等行。修权智应身。亦言修六度行。但有德用之异故。无别因也。当释。既无别因。当知无别色耳。

佛告阿难已下。此同西国俗法故。皆唤女人为姊。表无耶心之义也。

劫名星宿已下。大云经言。从此贤劫后。有六万八千劫中。空无有佛。过六万八千劫后。始有星宿劫中有五百佛出。而法华云过百三十劫空过无有佛者。恐当据过去九十一劫前百三十劫时。空过无佛。今此贤劫中有佛。此出其成佛处所也。

佛号已下。出其名也。

当生阿閦者。此名为不动佛。国名妙乐。亦名妙善也。

从一佛国已下。明法身菩萨。以应化法身生也。若论其功德法身。但冥会法性。而有妙智增明。故名法性生身。亦不论从国至国。常见报佛说法也。当说。

当如佛会已下。明阿难愿上净土经文之意。明此佛国如上净土。故云当如佛会也。

是女从何处殖德本已下。第四明其发心久近也。三藏中解云。从然灯佛来。至毗婆尸佛时。一大阿僧祇劫。从毗婆尸佛来。至今释迦。有九十一劫。此义亦与大乘合。此女发心已来。凡得多时也。当说。

问曰已下。正欲解释何天女人所以对佛兴净土行愿之由。故申宾主也。当说。

答曰下。当一一说。

若佛嘿然已下。如胜鬘女人。从如来乞记佛乃授之。此女亦尔。要因发言也。当说。

问曰已下。次释其名也。当说。

是女人已下。释第二供养之文也。上经中。但言以水陆生华及雨张牒。今此乃云上下衣及身璎珞。上下衣。即是僧伽梨安陀会也。

佛报已受记已下。释第三为其授记文也。明此女既以无生心施。故须授记也。如先说已下。七种笑义。如初品中说也。

五碍者。谓不得作轮王释王摩王梵王佛也。

应久转女身已下。料简也。当说。

尔时此女既得现前授记。五住都尽。而言诸烦恼折薄者。折薄义通。今据余习为薄也。

是女人从何处已下。释第四发心久近经文也。当说。

释第七十六卷论

第五十九品者。名为学空不证品。何故次河天品后明于此品。明金华是不退菩萨。所以于如来前中净云行愿。得现前记者。由善入三脱而不住空。不实际作证。所以能然成菩萨大德。故次此后明于此品。论欲解释。故云第五十九品释论也。

须菩提白佛言已下。就此品中。大有三分。第一以法喻两周。明菩萨善入三脱而不住空。第二明三三昧别有所益。各有所治。第三明是验知阿鞞跋致菩萨。

此初即是第一。明善吉致问云何菩萨能善学三空。虽学道品而不取证等义也。

佛告下。当说。

菩萨不化城中止取小涅槃。故云不有余。不住实际。故云不有分也。

须菩提白佛言已下。第二问也。当说。

上文言不令心乱。今此中乃言不专摄心系在缘中者。上云不令心乱者。据明菩萨善解学空入三三昧。今言不专摄心系在缘中者。据菩萨不专住空实际中证也。当说。

作是念我今是学时非是证时者。此为大善妙法成就义也。当说。

作是念我今是学时非是证时者此为大善妙法成就义也当说。

学空观住空中已下。明菩萨虽于空中学诸道品。而不作证。若证诸果。即是住空也。

譬如壮夫已下。次于譬说。就此譬说之中。凡有三譬。次第展转相生。第一作壮夫喻。第二作鸟飞空喻。第三作善射喻。此初即是第一。先作壮夫喻。壮夫者。以喻菩萨如三世壮夫。劲勇猛健。善于兵法六十四能。能御怨贼。过度险难。扶将老弱。所至安隐。无所恐怖。劲去亦言壮。亦云坚靳。明菩萨智慧坚壮过于急风。善知沽法。破烦恼贼。神通猛健。直去无碍。将诸老弱烦恼可化众生。过度生死恐怖险难。安置涅槃无所畏处也。今言善于兵法六十四能等者。此且据俗事。欲以譬况释云。当以菩萨对人间壮夫。一一合说之也。若如此间。多言六艺。谓礼乐射书算。此亦属六十四能。六十四能解者甚少。大庄严论极广释。今且略说。就阎浮提中。唯太子初生时。具解此六十四能。次庵罗女亦解。次耆婆。此两子母俱解。于时佛初在世。只三人解。一者善知天文。谓日月博食。星宿运变。违失度数。时节好恶。祸变凶衰等。此属一能。善知地理。有于伏藏。地之所出。百谷所生。草木所宜。风雨所及。如是等属一能。善识一切医方草药。属一能。善别一切病。属一能。善知数法。属一能。知解一切书法。属一能。能善射法。属一能。能善调御。善知礼乐。功巧。伎术。兵法。进退。得失等。尽各是一能。如是等有六十四种。摄天下一切俗法伎术皆尽。此是俗法中六十四能。若佛法中六十四能者。如实性论释。以十力。四无所畏。十八不共法。三十二相。以此六十四种。三十二相为外庄严。十力无畏十八不共法等三十二种。为内庄严。内外庄严。皆悉具足故。为六十四能。今此中。欲譬菩萨所举故。举此六十四能来也。当说。

坚持器杖已下。喻菩萨以诸神通智慧广度众生。而用即寂。不远十方而去。不起灭定现诸威仪。故云安立而动也。喻菩萨方便广博。故云巧诸伎术也。

菩萨智慧方便德行备足。故云端正。善除或累。故云净洁也。

菩萨。内德既充。外堪利物。人天宗仰。故云人所爱敬也。

菩萨方便善巧。能修少福。得报利多也。

如是因缘故已下。上多许因缘故。为众敬重也。

菩萨欲摄化众生。众生既自爱重。称其功用之心。故生欢喜也。

少有因缘已下。如世壮夫多诸伎术。以少因缘。或饥馑急难。能扶将老弱亲属知友。至安隐国内。明菩萨。有种种方便智慧功能。将可度众生。至大涅槃安乐之国也。众生有六十二等诸见。故曰老。有百八等烦恼。故曰弱。生死二乘。故曰险难怖处。菩萨将此等可化众生。得度此等。致大涅槃。故曰过也。

菩萨博爱。以法界众生。皆为亲属。慈怜化导。故云安慰父母妻子也。菩萨能以方便令得度脱。故云莫有恐懅也。

险难道中已下。明生死之中多有四魔。伺求人便。恼害众生也。

其人智力已下。明菩萨有智慧方便。故能如此无方便。故能如此无方大用广化众生。度生死险道二乘难地。即用即寂。而不离毕竟空。故云还归本处也。菩萨方便既大。智力无边。一切烦恼诸魔异见。不能侵损。故云不遇贼害也。

既至涅槃。恬然快乐。故云欢喜也。常恒清凉。故云安乐也。菩萨摩诃萨亦如是已下。合上壮夫也。

于一切众生中已下。合上多诸伎术坚持器仗安立不动扶将老弱过恐怖处等也。此中合譬。极成总略也。当说。

尔时菩萨摩诃萨已下。住前来诸法。入三脱门。而不取证也。当说。

譬如有翼之鸟已下。次作鸟飞空喻。何故此譬复来。上虽言菩萨具多种事而不住空。而时众疑言。空无所有。云何可行而言不住。故次生此譬。如鸟飞空也。鸟者是菩萨。有翼者譬二智。飞腾下。喻学入三空。而不堕者。不堕二地也。菩萨亦如是。在空门中。而不住空证实际也。

菩萨亦如是已下。合上有翼鸟譬也。学空。则合上飞腾空譬也。

亦不作证已下。合上合不堕坠也。

未具足佛十力已下。合上亦不住空也。

譬如健人已下。第三譬。此之三譬。皆为学空不作证喻。初譬明菩萨虽广化众生修学空等。而不住空。次明菩萨修学二智。如鸟二翼。虽飞于空而不住空。今此譬来。次明菩萨善以方便持于智慧不令得住。如世间善射人。放箭欲令相注时。若急后箭。前箭则破。若缓后箭。则不运前箭。须善得中令不堕落。射法中。此名为参天射也。今菩萨亦尔。以禅定弓。放智慧箭。以方便前复注智慧箭。不令住空堕于二地也。

菩萨亦如是已下。合上健人也。

以方便力已下。合上后箭射于前箭也。

若善根成就已下。合上便止后箭也。

以是故已下。总结三譬也。

须菩提白佛已下。明善吉既见三周譬说。所以惊叹也。

不舍众生已下。明菩萨不住涅槃。不舍世间。故然也。

众生没在三界生死虚妄无可有法中也。

众生长夜着四颠倒已下。第二即别明三空。各有所益。各有所治也。四倒义如先释。今菩萨为此着四颠倒众生。故求佛道令欲拔出。说无作门也。当一一说。空解脱门。为除着此等法。无相门。为除着此等诸相也。当一一说。

助道行助道法已下。第三明不退菩萨应当验知也。当说。

若答言当勤学空等者。此菩萨既不解空亦空故。不应令学空。当知非不退菩萨相。不得受记也。当说。

若闻者。从诸佛菩萨闻也。

若不闻者。息思惟得也。如是人。是似阿鞞跋菩萨。非真不退菩萨也。功用道。是菩萨学道。无功用道。是菩萨无学道也。当说。

问曰已下。释上善吉问云何学三三昧入三三昧等文。故兴问答也。

答曰已下。以初攒求为学。学已深达为入也。当说。

如是二道已下。此三昧道品等。各各皆有学有入之异。故云二道也。是三解脱门下当说。

须菩提作是念已下。次释善吉上第二问佛答等文也。当说。

菩萨得法空故。解空亦空。故云不证。二乘不得法空故。有空可证也。当说。

佛虽答已下。明上问中佛已答善吉言菩萨善达诸法空故不证空竟。但其未悟故更设问。此亦非是善吉未达。为时座故然也。

以深入故已下。深入故应证。那乃云不证。解言。二乘但得生空。不能深入法空故。于空作证。菩萨既得二空。深入法空。知自相空。解空无空。故云深入故不证也。具足者。明具足二空即是深入也。

譬如已下。论作譬释也。当说。

复次菩萨未入空时已下。释上我是学时非是证时经文也。

我应遍观已下。论云诸法相实相。唯佛能遍观。今菩萨未成佛。未能遍知。故不证也。

不专心摄念已下。菩萨若摄心系在空缘。则住于空不能出空。今不尔故。所以能出入随意也。

问曰已下。料简也。当说。

为不能自出故者。恐住空故。也。

是中说譬喻已下。释上法说经文已竟。但法说理悬。听者难悟。故假譬况令其会解。所以今者次释譬文也。已如上释。当说。

以四无量心已下。释上安慰父母及合譬等经文也。下二譬一一当说。

须菩提欢喜已下。释上善吉叹文也。当一一说。

长夜已下。释上生死长夜文。欲论生死实其长远。未得其边。初果之人。尚损无量生死。但余十四生在。况菩萨也。当说。

破四颠倒义已下。释上第二别明三三昧所益所治不同文也。当说。

问曰云何知已下。释上第三不退菩萨应当验知文也。当说。

唯未得无生忍。得明利顺忍。亦能尔答也。当一一说。

第六十品释论者。名为梦中不证品。何故次学空不证品后明于此品。不退菩萨乃至梦中尚不取证。何况昼日明白心学而当取证。故次此品后明此品也。

佛告须菩提已下。就此品中大有三分。第一明阿鞞跋致行类相貌。及非不退相。对挍而辨。第二明修学之来。须托善知识。第三明波若体扶修学仪轨。

就此初分之中。复有二别。第一有八复次。明不退相貌。第二从远离六波罗蜜及方便力已下。明非不退相。今此初则是第一复次。明菩萨不但学三脱门而不取证。乃至梦中亦无贪证。名不退相也。诸复次应意当一一说。

烧一里已下。上明灭地狱火。今次明人间火。外书春秋云。二种火。若人自失火烧者名火。若天火名灾。若佛法中。有天火鬼火神火人火。人火属火。余三种名灾。古者五家为邻。五邻为里。今言置一里者。亦属灾师云。昔汉时。风吹绝炎。或七里十里等。度汉水烧他村。亦属灾也。破法余殃者。即是破波若等法执义。自是各随其见。不依经论。南地多有火烧。亦恐当是也。

远离六波罗蜜及方便力已下。初分中第二明非不退相。上明是不退相。即是佛事。今明非不退相。即是魔事也。当一一说。不涂足非是头陀法。但是省事法。故说之耳。此中起增上慢退堕二地者。多是轻毛。若凡夫起之则堕地狱也。

若虽在城湟。能离二乘心。即是菩萨修远离行。若不尔者。虽处山间。犹名散乱也。

当亲近恭敬供养善知识已下。品之第二明修学之来必须托善友。就此中。论主云有二。第一明三乘圣人等为人善知识。六度及实际等属法善知识。有人言有三种。以三乘圣人。为人善知识。以六度等。为法善知识。实际等。为理善知识。此亦无妨也。如大本经。若离四法得涅槃者。无有是处也。当说。

罗汉既云是菩萨善知识。此义可知。当知余处说。但贬抑之言。非为实语也。当说。

六波罗蜜能生万德。为世崇重。故云是世尊也。乘之至佛。故云是道。于生死闇夜。能为照明。于诸烦或。能为炬火。能照总别。故名智慧。能拔众生。是众生所归趣处。是众生州所居地。是究竟生死之路。是三世佛母等也。当说。

是诸菩萨摩诃萨世尊等已下。更载而赞之也。

问曰已下。论主将欲解释经文。先出经来之意。故兴问答也。

答曰已下。亦有数意。论主就说分中。自大分为三分。从逆耳品去已前至初品。有三十品经。是说波若相分。从魔事已下至问相品。就留难门说波若。从轻毛品来至称扬品。就能信之人。以明波若。轻毛品中。虽开三信门上中下等。但通为明信相。自从不退品来至此。并是上信门中说于波若。今言皆是阿鞞跋致相者。但据从上不退品已来皆说故。此初亦以八复次说也。当说。

有人言已下。明不退之相说不可尽。为于后人作异名说故。非为复重也。

有人言有二种已下。前论已释有四种授记。谓未发心。适发心。发心已。无生忍等四种。若首楞严经四种。乃云以不现前授记。为密授记。金刚仙论。但以未得无生忍。为不现前。得已为现前。师言。今此初言一者得记。据现前。未得者。据未得现前记也。有解云。下既言得受记有二种故。当知上云未得者。是金未得也。不现前受记有二种。下当说。

是菩萨能如已下。上品末。善吉问言未得不退菩萨亦能如是答不。佛言有。今论主。登于上经。生下文。意为欲说如此等不退相故。更申复次明不退相也。是菩萨昼日常习行空故已下。次释第一复次经文意也。当一一说。

复次若菩萨梦见佛在人天大众中已下。释上第二复次经文也。

菩萨能亡心于内。亡境于外。境智俱真。是故言心与法合。亦无合相也。

复次诸佛秘密法已下。明见佛以三密益物也。并当一一说。

是菩萨常行毕竟空故我我所等诸烦恼折薄已下。次释第三复次。尽当一一对上八复次文意释之也。

有菩萨未得无生法忍已下。释上初分中第二非不退相经文也。当一一说。

四重中。若实心谓言我是真罗汉。属第四重罪。若非实为名利故轻而说之。属增上慢。今说是佛。所以故重也。若五逆。五劫堕地狱已则出。三大阿僧祇劫修行得佛。若堕二地。则三十六大阿僧祇劫留住生死。此事重故。云罪过五逆。非据入地狱故云过也。当说。

复次菩萨欲深心得无上道已下。次释品之第二须善知识经文。故大本经云。善知识者是大因缘。所谓将人得见于佛。如阇王若无耆婆信六臣者。却后七日。必定当随阿鼻地狱也。

外名诸善知识者。以此内外异故。阿难语佛。名半梵行。佛言是全也。当说。

何等是已下。善吉问之。佛则以人法二种为答也。当说。

问曰已下。聊简也。如身子是过去法明佛。善吉是青龙陀佛。今日以权况实。当知实声闻亦是菩萨善知识。但其不能求大。非不知大。凡夫尚解大乘。况菩萨也。当说。

六波罗蜜虽摄道品。而道品乃属入道近因。已如上释也。波若如日。禅如月也。当说。

会此如时。能令生死尽除诳法。出虚诳故。名如为善知识也。

复次已下。释上叹文是世尊之道等义也。

如上说者。上善知识品中已广释也。文等当说。

释第七十七卷论

尔时须菩提已下。即是品之第三明波若体相修学仪轨。及校量功德等。则论自释云。所以善吉于此乃问波若相者。佛上既赞叹波若是世间是道是大明等。善吉既闻此义故。所以于此中更问其体相也。

佛告已下。明波若照相既寂。故云如虚空也。

颇有因缘已下。师言。颇者是偏义。今者善吉既不敢正言一切诸法如波若相。故云颇也。有人训字解云。颇者即是可辞。言可得如此文也。

一切法离已下。明善吉既闻诸法如波若相。故设此问也。

佛告已下。明众生不解此我我所心等法皆离故。而忘行之。忘行之故往反生死。故名垢。不行故名净也。当说。

如是行为不行色已下。次类解也。

若阎浮提众生已下。次校量之。所以校量者。欲劝人以波若教人。此法施利大故也。

一时皆得人身已下。次明以五乘法施也。

佛言不如已下。明五乘法施杂故。不如纯教波若也。当说。

何以故乃至于一切众生中起大慈等已下。上明校量福田大小。今次欲明福田所以大义也。

见诸众生轮回入于生老病死法中。故云趣于死地也。

不与想俱已下。明菩萨教化众生。断除烦恼故。不与想俱。便得大舍也。

是为已下。总结也。下文等并当一一说。

应当行般若已下。明波若有上来诸德。能与众生五眼等故。应须学之。是劝修也。当说。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切念离已下。佛上既言常忆念波若。乃至相应念不息等义。善吉今乘此意。则设此问也。当说。

佛告已下。如来答也。当说。

与波若波罗蜜等者。即是与般若波罗蜜合也。

佛告下当说。

须菩提白佛言乃至无所有不坚固等已下。此分中明波若体相。及校量功德修进仪轨。及衍无生之道等义。明体相及校量等义已竟。今此文来。次明修进仪轨。及衍无生之道。此下善吉凡设十一问。问修进之方。前四句是其问正宗。次色是行般若等下有六句。是其别历法助难之意。第十一问是总上十意。更设此一总问也。当一一说。世尊若是诸法皆不行已下。第十一总问之辞也。佛告已下。如来反质答之也。当说。

是名已下。若能解此等诸法不可得不生等义者。即是菩萨无生法忍也。

是名诸佛所畏已下。此等法是诸佛无所畏法也。诸法无生相此中已下。善吉因佛上云若解诸法不可得。当生不。不也。是无生法忍得授记等义故。更设此问。上以不着无生故言得记。今此中有二意。一者言无生法中无得记相。二者言若着心说无生者亦无得记。故云不也。当说。

非生非不生已下。此四句中少第三句。论中有之。记法既离此四句。故并言不也。佛告已下。反质答也。当说。

问曰已下。欲释上问相之意非为复重。故先设问答。亦因生起经文也。当说。

波若既无定相。何意乃难云何更问也。

上闻已下。因答问相。则因生起此经文。因上意故问。非为重也。当说。

佛因已下。次释文。并当一一对上经文说之。以可见故不说。

思惟已下。释上领解之文也。

是行者已下。世间人多行虚诳法。是行者行真实法。云何乃为行诳法人所伏。故云不能伏也。

又复一切声闻已下。次明二乘圣人尚不能伏。况三善道。三善道尚不能伏。况三恶道。故不说也。

佛欲以如是智慧已下。释上校量福田等意也。诸法平等忍者。即是无生忍也。当说。施恶人畜生等尚有报。但大本经中。是自贬之辞。故云或空无报。欲使人进德。令如此中行者。不空食施故也。当说。

欲令得五眼慈行般若已下。即释劝修之意也。

相应念者已下。即是牒上经文。佛来弟子已下。即是论释也。下文等并一一当对上文说之耳。

不增不减。即是般若波罗蜜者。据实相波若。无量无边等义亦尔。菩萨智慧与此合也。

信力故已下。明下从凡夫上至诸佛。悉皆具有信等五根。通漏无漏。若言观中无信者。亦应无慧。何以故。佛法中必须信慧相随。慧无信者。属于耶慧。若言为入空故须有慧者。亦为入佛法故须有信。释上信不疑等义也。当说。

我想断故已下。若六识分别存。于生则有怖也。

是菩萨正行已下。次释上十一问中经文也。当一一说。

佛以反问已下。释上佛答经文也。当说。

诸观灭已下。明诸观法既是分别鄣。不见无分别理故。亦属无明也。复问下。当说。

佛语下。当说。耶因缘者。不得正果。今此中论正果报也。因缘少已下。明须万行具足方得妙果。菩萨于法性中智慧功德法身冥于法性。而增长盛明。故云法性生变化身者。是法性身上用也。当说。

末后身者。是无功用道末后身。即是十地菩萨也。

具足正因缘者。此即是说生因为正因。谓六波罗蜜等也。当说。

未得无生忍已下。此据世心菩萨。故相续解脱了义经云。地前菩萨。与诸烦恼共行。但能缚之。初地已上。虽亦与烦恼共行。而能断制。七地上一切烦恼不行。与此论合也。

譬如已下。为功用道无功用道等作譬也。当说。

以是贵故已下。释善吉所以问意也。当说。

此二俱有过故已下。若言不生。则同上第一句不生过。若言生。同第二句过。此是第三句。上经中乃有第四句。无第三。此中有第三句。无第四句。若别行经中。则具足四句也。当说。

问曰已下。料简上意也。当说。

第六十一品者。名为同学品。即是上信门中大分第三。自此已下。有四品经文。明厉于中信。同于上达。波若道中说分一周终此四品。此品明修和敬成就生忍。令同上信。明于一学。次等学品。明因于平等得于法忍。上既明波若相状。善吉既问学仪轨竟。帝释上来又对佛校量书持信行福胜。今欲劝励令修故。更有四品之生。良以于此论将欲释。故举之云第六十一品释论也。

尔时释提桓因已下。就此品中。大有二分。第一明天主赞叹修者之德。及校量胜劣。明华报等义。第二明示行同住和敬。视如世尊。成于生忍。此初即是第一也。当一一说。

亦胜菩萨行五波罗蜜等已下。此是美初发心。所以云尔也。当说。

无方便力者已下。夫人经云。若于无量世行六波罗蜜。不如守此经卷者。有师即执此文。释言。行六波罗蜜。不如此经。何有此理。故此中云无方便者。彼经亦尔。题云胜鬘师子吼一乘大方便经。彼意言若无方便者。虽无量时学行六波罗蜜。不如有方便者守此经卷。所以此中。前言胜行五度。后言胜行波若。无方便者。为美方便义故尔。彼既云是大方便经。故所以言守此经卷为胜者。只是言守此方便为胜也。当说。

所有世间厄难已下。校量已竟。次明华报也。当一一说。

若干劫已下。若人于上地菩萨生恶心者。随若干念。一念则受一切生死之罪也。

我不说有出者。只以长远故尔说耳。当说。

共住云何已下。品之第二明修和敬具足生忍。不行杂学。修一大乘。明同学之义也。当说。

释曰已下。今论主先出经来之意。天主既对佛校量。今复欲说其义故所以来也。当说。

余心心数法杂者已下。上云不令余心心数法杂。令欲释余心心数法义。故举来文而生之也。此中并当一一对上文意释耳。

闻帝释得声闻道已下。上论乃云是大菩萨。而阿含经亦言是须陀洹等者。并是谈其迹也。当说。

不能下意共悔已下。以此义故说不出。非是永不可出也。当说。

第六十二品者。名为等学品。何故次同学品后明于此品。上品明因六和敬等事得于生忍。今明因行平等得于法忍成等学义。故次此品后。明于此品。论次释故。举之云第六十二品释论也。

须菩提白佛言已下。就此品中亦大有二分。第一明就十八空明法等义。第二广明波若之行及校量等义。亦明生等。此品所以前明法等后明生等者。将是为欲次第接连前品之意。所以如此。此初即是第一也。当说。

须菩提白言已下。第二广明波若之行。及校量等义。并一一当说。

为尽诸学边已下。明菩萨观彻真原。心穷后际。广大如法界。究竟如虚空。故云尔也。

直到阿鞞䟦致地已下。上上信之中。皆云不退行类相貌。今此中乃始云得到不退地者。当知是列于中下。令修上地也。并当一一说。

欲撞系佛钟鼓已下。在钟名撞。在鼓名击。故云撞击。品以振于佛法为撞击也。貌者是大声之相。明以佛法音声普告一切。故云尔也。代佛扬化。故云升高座也。

若作是念是般若波罗蜜已下。有三翻云。若作是念。若不作是念。作是念。文意极相似。至论意分别之也。

释曰已下。论主将欲解释。先牒上生下出经卷之意也。当说。

如称两头已下。欲论生法既各自参差。今得此二等。则生法均平。故云如称也。当说。

须菩提复问已下。释第二分经文也。并当一一对上文说。六波罗蜜既是因性。总摄万行。故云尽诸学边也。

或时有大人已下。明学大法行大智慧如是等故。名为大人。所谓思诸实法也。当说。

以欲界已下。明菩萨以欲界众生多诸恶欲等故。生于欲界度之。但为调心故修诸禅。而不随生也。

为是人故行六波罗蜜等已下。若诸小菩萨。或为破悭贪故。行檀波罗蜜。为除破戒故行尸罗。若谓大菩萨。本无悭贪破戒等事。所行诸波罗蜜。但为众生而行之也。

问曰已下。云五见等既有。各各相不同。云何言摄入我见中也。

答曰已下。明诸见虽复云云。我见为本。故云摄入也。

人以无明因缘故已下。次出生五之由。及以生之次第也。欲论五众本来是空。但众生不解此众空故。而于空法中。横生我想。起于身见。生我见故。言是身死如去等。谓如未来世去。不如未来世去。

若如去已下。次因此身见。则起断常二见。下论自言。谓常边断边故。属为边见也。

若谓断灭已下。明从耶见生见取也。

若谓常已下。明从常见生戒取也。

或时见断常俱有过故已下。次从断常二见见取戒取等上生于耶见。五见之生。良以此也。

住是五见中已下。师云。若以五见。足五十七见。为六十二见者。此则为易。若言见世间常无常等有四句。历五阴上为二十见。前际后际。即是边无边四句。历五阴上为二十。此四十见可解。然余十七见。而不可解也。若言就如去不如去二十见中。以如去不如去二句即是断常二见故除之。次第三句即同上二句。故亦除之。既言身即是神。身若灭时神亦皆灭。属断见故。亦须除之。身异神异。既是耶见。不异五见中耶见。故亦除之。除此五见。余有五十七在。足根本五见。为六十二见。此义亦极成难也。

问。若言除此如去等中三见。及身即神身异神异等五见。云余有五十七见者。五阴中。为除色上此三句。为除受上想上等三。若此三句。于五阴尽除者。即成除十五见。及身即是神。身异神异等十七见。若言但云除此三而已。不论于五阴上明者。数既不成。则为无除。若言但除色上此三句者。想受行识等。何故不除受上者。余者上何故复不除。若言五众生尽除者。复成除十五见。及后二见为十七。则不成余有五十七见义。终自不合也。当说。解言。如去不如去。即是断常二见。第三句还同上二句。身即是神。既是断见故。亦同不如去义。身异神异是耶见。今以此五为根本生诸见。抽故出三句。既是根本生诸见故。但随于一阴上抽取无在。一云。色阴既在初。又多是一阴故。但抽取色阴上三句。属根本。生诸见。无妨也。一云。今就所见为论。多执识为我。但取识上三句。余数但随识故不取。所以但抽取此五见出。以为根本。余者有五十七。合成六十二见也。

今解云。既言住是见。五中见世间常无常前后际等。生五十七见。是故说身生六十二见。无咎。此恐当但取五见为根本。已余五十七见。从此五见上。各自随其所生。或横相生等。并属五十七见。故云生五十七见。此为扶六十二义。故作此说。未必如六十二见。如此从诸阴生。历而数之。抽简除却。令满五十七看。此中意乃言。于五见上。更生五十七见。不如前所明六十二见。此义似当。诸见虽多。不过六十二种摄尽。今既欲不乖六十二见义故。以五见为本。诸所生者。则名为五十七见。此别是一种。意明六十二见。若如上所明六十二见者。乃以十四难为根本。历五阴上离作之。虽合诸见。亦不论五等名字。今此中乃于十使中。抽取五见为本。生五十七。虽不相离。当知别是一义明之。如大集阿含经等释六十二见义。已如佛母品中说也。当说。

复次佛告已下。次释上经文中后之三句。作是念等文句义异之意也。当说。

释第七十八卷论

第六十三品者。名为愿乐品。所以次等学品。后明此品者。上品明菩萨具于生法二忍。内德既充。外为世间人天所乐。及为一切众圣爱念。此品之生。正以于此。故次等学品后。明愿乐品。论将欲释。故举之云第六十三品释论也。

尔时释提桓因已下。就此品中。大有二分。第一明叹美波若行般若德。及随喜回向功德无量无边。第二从须菩提白佛已下。明无分别波若不可思议。虽复冥悬而无方大用。今此初即是第一赞叹等义也。当说。

得人天中之善利寿命中最等已下。释三善利有四种。寿命有二种。并至论当释。

我既度已下。明菩萨行四弘誓愿也。当说。

随喜心下当说。回向已下。明菩提是众生还原反本之处。今诸随喜一念已下善根福德。与一切众生共之。以无相心。只愿令得此菩提。故。云回向。一者以此功德。不愿得余果。唯愿得佛。向己菩提反本之处。故云回向。二者以此功德。愿一切众生皆得菩提。不得余果。向己归本之地。故云回向也。

非心已下。明无相之心回向。心相即寂。心无心相。故云非心。虽心相即寂。亦不离此心而得回向。故云不离也。

须菩提白佛言已下。品之第二。明无分别波若不可思议。虽寂冥悬。而能有大用也。当一一说。

佛告已下。明慧眼所见无法可见故然也。当说。

二离中已下。此意云。若言波若亦离菩提亦离。以波若离为因菩提离者。便是以离得离。故云二离中云何能有所得也。

佛告已下。佛答意云。若波若离。异菩提离。有此二离者。可云二离。不应以离得离。今波若与菩提。同是一如。若能解波若离者。即是菩提离。只以波若能解此波若离即是菩提离故。所以因于般若得于菩提。既无二离。是故不以离得离。而因波若得菩提也。

能为难事已下。明圣人说法但益物而已。如来为益一类众生故说难。善吉为益一徒众生故说易。虽云难易。其理实冥同。佛甚深义故云难。善吉以无难相故云易。是故悬同不相反也。菩萨行波若。心无有分别。无有滞碍。故云如虚空也。

譬如佛已下。为除伏疑故。有人言。若波若无分别者。恐当无心同于木石。引佛为义。如佛有心无分别也。当说。作化人已下。亦为除伏疑。有人言。若波若无心。则无所作。不能得果。故作此化男等喻。虽复无心分别。而能有所作。波若亦尔也。如化人木男女牛马等。虽复无心而有所作。般若亦尔。虽无心相而有大用。大有所作。只以无心相故。始能作无极之用。若有心相。则有疲怠懈废。用有有极限。何能有无尽之用。非木石故云无心也。用时有鲁班。亦善能克木也。作人还令作木人。及令锄㭉也。当说。

波若色知识等法。尽无分别也。

报舍利弗已下。身子向者总以为问。善吉以此二业异故。乃分为二分答之。以六道是生死。属颠倒业故。为一分答也。

汝言已下。次领答后分。明一切圣人。皆以无为法故而有差。无为法者。即是无分别法。以得此无分别法故。得诸果差别。若无为果。不论差别。但据有为果也。当说。

释曰已下。明大众闻上说于波若及行菩萨道发心之者。福德无量。所以祥共欢喜作念深生赞叹也。当说。

问曰下。当说。

虽未即位者。云未经位也。但空发心者。据凡夫发心。未能具行诸波罗蜜。故云空也。在㲉中者。喻菩萨在生死无明㲉藏中。心力已胜也。

如沙弥已下。所以说此者。只欲令人发心欲示凡夫趣尔。发心罗汉。尚为员衣钵。何况发心菩萨也。当说。

此事不可论者。明未来功德故当具胜。但今犹劣也。

小乘人言已下。此是小乘偏说也。中道义如上说者。即是初解谓发心胜。非禅定解脱等诸德胜义。此是处中而说。称于义理。故云中道也。

得人中善利已下。当说。

梵王等。是六波罗蜜家草莠报。法王是正报也。当说。

所以者何已下。释发心所以胜义也。

以种无量无边田中已下。明诸佛圣人是无尽之田。今以于此无尽田中。兴随喜心故。名于此田中种善。所以其福无量。此最是胜福。冥应勤行也。

须菩提闻已取空无有心相已下。释上品之第二经文也。当说。

世尊今波若已下。释善吉问意也。当说。

譬如以指触虚空已下。明指是有虚空是无。以虚空无故。指尚不能得触虚空。何况二法皆是一空而当有触也。

若一切法定有相非空者已下。明法相既定故。则生死不可断。涅槃不可证。无三世四谛三宝等义。只以诸法并无定相故。有此断证等义也。当说。

毕竟离相中。无鄣碍故。虽一切诸法同是一离。而得有差别也。

甚深相下。当说。

如木人无心而有所作。波若无分别。而能得诸果也。是故断法即是空无有分别已下。此据无为果。辩无分别义也。

世谛故已下。释有分别义也。

及毕竟空已下。次就体实释无分别义。明此人法皆毕竟空故无分别也。

第六十四品者。名为称扬品。何故次愿乐品后。明于此品。上明菩萨修平等行。具生法二忍故。为一切众生爱乐。今次明为诸天人所敬。众圣叹美故。次明此品。论将次释。故云第六十四品释论也。

舍利弗语须菩提已下。就此品中大有二分。第一明菩萨行不二法不证实际。而广度众生。第二从何以故去。明十方诸佛称扬菩萨。此初即是第一明。善吉。既是命说之主。故身子致问也。当一一说。

是乃为难已下。至论当释。

虚空既是对有之无。故云无坚固虚诳等也。

众生离即是色离者。当知生空即是法空。但从诠为异也。当说。

佛告已下。明次佛为宾。善吉为主也。至论当释。

不但已下。明佛成其所说也。

释曰已下。论主此初先起经来之意。明身子闻上品末说无分别波若相故。所以致问。生此经来也。当一一对上经文说之。

众生虚诳已下。明众生无始已来著有情。皆今不着故为难。众生是空。而欲度是空众生故为难。不着无为故。不为难也。当说。

问曰已下。上命说分中。已有此义。而所以于此品中更明此义者。上云后分嘱累为命说故来。次嘱累品。既明嘱累之事故明之。一云二周嘱累。为波若与方便二道经文。故为二周不开命说。当此品为生下分一周嘱累故。所以此中释此命说等义也。当说。

释第七十九卷论

观一切法空不舍一切众生已下。明菩萨虽体一切法空不住于空。而能起大慈悲。以不舍众生。故尔。若此慈悲等。不解一切法空者。则起众生相。而度众生相。而度众生。名为爱见大悲。则于众生有疲惓想。今以菩萨慈悲。从实相生。属无缘慈悲故。无穷尽所度无极。所以具此二法。魔不能坏也。

复有二已下。一者所作如所言。二者为诸佛所念。明菩萨从发心已来言之。与行未曾相违。如受戒时。亦终不违前语。而毁禁戒等也。当广说。

何以故已下。品之第二。明十方诸佛各自称扬菩萨也。当说。

从初发意已下。就称扬中有通有别。今言从初发意。至四十一地。是通称扬。次明阿鞞跋致。是别称扬。次明未得无生忍顺忍之中。复是一种称扬。悉属别也。当说。

如是须菩提。但闻波若波罗蜜门大利益。何况信解。信解已下。上明总别称扬三种菩萨已竟。自此已下。次明菩萨能如说住行得于大果也。

白佛下。当说。

佛告下。当说。

佛言如是已下此则问答一种。但领上而已。云何得显宾主义论。论释云。以有着为问。以无者为答。故得成往复也。何以故已下。释如是之义也。当说。

释提桓因白佛已下。明天主高赞也。当说。

释曰已下。明佛上云假使一切皆成为魔。此一一魔复化为无量魔。遍满十方亦不能坏。是菩萨时众闻此生疑故。所以善吉致问也。

佛答。以菩萨具此二缘故。魔不能坏也。

此日月因缘故已下。作况来释之。外书云。以阴阳化万物。阴阳者。谓六伴六吕。以侯月属阳故为伴。偶月为阴。故名吕。所以天下寒热等。只由此阴阳律吕支气等也。若尔者故如十一月。名为黄钟之月。是阳支之始故名律。一阴支起。一阳支则伏。一阴支起。一阳支则伏。从十一月去。至四月。六阳支悉起尽。六阴支悉伏尽。何不大热。五月则一阴支造起。至十月六阴支起尽。六阳支伏尽。何不大寒。当知。外家所解末必为合。如佛法中解。日行三道。夏行北道。正对人上故热。春秋行中道故。冷燸停等。冬行南道。过水山上。击彼气来。故来寒。此中言以日月故化万物者。此义为正。曰是黄金水精等作属阳精故热。月是白银琉璃作属阴精故泠。日中下火气。月中下水气故。所以日月能干湿。万物生长。若五月六月等。以热势盛。消月中水气。令无故露少。非如外书。

解云。露出百草也。今菩萨以此二行化物。其由日月化万物成长也。当说。

诸天神轻贱妄语人已下。次释后之二行也。若不能如说行者。则是大妄语人故为天神轻也。当说。

五种执金刚神已下。上不退品中言五性。今言五种。余经中五方。即是一义也。已如上说。

诸天则来已下。次释上诸天赞叹欲当奉钵等文也。当说。

问曰下当说。答曰已下。如法华中云。今相如本瑞。我见灯明佛本光瑞。如此等以比知也。当说。

如我今已下。次释上称扬文也。当说。

诸佛虽无著心已下。明诸佛道同。若一佛称扬。则诸佛同尔。故云诸佛也。虽无著心所以赞善者。欲令一切行善及近善人。所以毁恶者。欲令人离恶及以恶人也。当说。

问曰何经中说已下。上既云释迦偏常赞叹宝相尸弃二菩萨者。凡出何经也。

答曰下。当说。称扬三菩萨已下。一者。是总称扬菩萨。谓从初发心。乃至十地也。二者。是阿鞞䟦致菩萨。三者。是未得无生忍住顺忍中菩萨。为欲明此总别称扬三位菩萨义故。善吉所以别致问也。当说。

皆是无常苦无我等法已下。释上菩萨未得无生忍。能观一切法空。虚诳不坚固无生等义。今已此无常等三门。释虚诳不实不坚固义也。一切法空者。即是空门义也。

一切法无生者。下当说。

复次已下。次就三脱门释也。当说。

是人出宗顺忍已下。师言。此是顺忍无生忍中间。出凡夫地是初地已下。上菩萨无生有种种。今语未得七地无生。故云出凡夫地也。此义当释。

能断二地者。经论多云离二乘地也。一解云。断离十地性地二地或。故云断二地也。

得八人地已下。上故云出凡夫地初地未满。故云未入圣法也。一云。未入得七地无生忍圣法也。

今以信力胜故已下。明信等五根三十七品通于上下。乃至于佛亦有信根力等。但燸等四心不通耳。当说。

若但闻波若已下。次释上能闻波若得无量福。及将来大果文也。当一一对上文说之。若法无三相已下。若经中明四相大小。四相通法则有文。论就三相明之。通法有此。七是圣人说法广略。故然也。

无有是处下。当一一说。

众生亦不离如已下。明众生即如故无所拔出也。当说。

第六十五品者。名为嘱累品。此即是波若道中第三大分。流通分也。就此经一部。论主自大分为二分。从此中嘱累品已上。有六十五品经文。名为波若道。次从不尽品已下讫后嘱累。有二十四品经文。名为方便道。就波若道中。有于三分。第一序分。第二说分。第三流通分。

欲论前之序分。不但为波若道中作序。亦为方便道作序。但文属波若道中。分此三分也。

就说分之中。复有三分。谓说波若相分。留难分。信分等义。已如上释。若以命说分足之。则成四分。请分足之。应成五分。

所以于此品后次明嘱累者。明如来所说。本为益物。不但欲利当时。乃欲远传千载。说波若分一周既竟。应须付嘱令二世得益。故次属阿难。若余处经名为中嘱累品。今此中经只云嘱累品。论将欲释。故举之云第六十五品释论也。

尔时释提桓因白佛已下。就此品中。大有二分。第一明将欲嘱累。先当分别乘。校量胜劣。及授大记。劝修赞叹行波若等义。第二从是故阿难已下竟品。正明其嘱累之事。有此二分。师言。他家于此品中。为复种种科之。亦恐失其指。今此初即是第一明帝释乘上品所说之意。于此初咨问也。当一一说。

佛告已下。明既其生法二空何有得义。故如善吉所说也。

欲比菩萨已下。次明校量。所以设校量者。只欲为明嘱累义也。当说。

是时会中已下。闻于校量故。致供养也。

是时八百比丘已下。明既闻如此校量。能致大果。是故发心。以五色华供养也。

尔时佛知已下。明为授记也。

于如宿劫已下。若星宿劫。去此贤劫。六千八千劫既无量。如宿劫者。不知近远也。

佛名散华已下。以上比丘以五色华散故。权果中明相当因果。故名散华也。

以是故下。明劝修也。

当知是菩萨已下。明闻波若及以行以者。非少功德之所致也。要从先闻。始能信解。少福之人不得闻。此生信爱乐修行也。当说。

是故阿难我以般若已下。品之第二。正明嘱累。上所以如此说者。只为成付嘱。以有如上来多许授量等义。故以此经。嘱累于汝。故云是故也。此经唯校量广博。嘱累殷勤。二义异于余经。故什师解云。所以殷勤嘱累者。以宝重故。防深所以校量广阔者。以功高故。校广一切大乘诸经皆尔。非但一部而已。但以时处。众别故。令圣说有殊无妨。法理是同。大乘诸经皆尔。何有涅槃为胜。法华劣也。故姚主问什师云。来至秦地。有何播益。答云。贫道至此。翻二百二十六部大乘经。皆明常住佛性因果理。足以此为益一切。大乘经典西国尽名为法身。故经云。若此经典所在之处。当知此处即为是塔。皆应恭敬作礼围绕。以诸香华而报其处。而今岂可于大乘经中辨其优劣。言五时差别故。遂有常无常义。可谓颓网既驿。设救为难也。当说。

其过小小已下。就嘱累中。亦有多种意。嘱累今此初。明有十二部经接化于世。十一部经是声闻藏。唯为益二乘。所利处小。有落失者。无有大罪。方等一部是菩萨藏。唯为菩萨。是大乘典能致得佛利益处广。是故失之能得大罪也。下文等当一一说。

供养我已下。次明劝供养也。

信心清净已下。明净信也。

皆从波若波罗蜜中生已下。金刚波若亦云。三世诸佛从此经出。一切诸佛从此经生也。

是菩萨摩诃萨母已下。上明生佛。今次明菩萨一切因果。皆从此生也。

非我弟子事已下。次更校量付嘱。如佛话经说者。此中阿难既持大乘法藏。故属阿难海。菩萨也。

一食者。从旦至食时也。须臾者。无问四时。但令一日一夜则有三十须臾也。

何以故已下。释所以校量胜义也。

说是波若波罗蜜品时已下。于此嘱累之中。为欲更衍波若法相。故现神力也。

不与眼作对已下。欲明波若相寂。上所以先现神力者。只为发生此法之由也。

何以故已下。还释法法不相见等义也。

得无碍知见已下。上明波若无知知见相寂。是用即寂义。今以明波若照穷万品。寂是即用义也。

名众句众已下。如众字为名。如菩提两字。始得成名。故云名众。众名成句。故云句众。众点成字。故云字众。如此等名句字众等。或云有十万偈万八千偈等。文字句众。名为有量。今论波若之体。故云无量也。

何以故已下。以无尽释无量义也。过去诸佛下。复就于三世。明无尽义也。何以故已下。复以无生。释无尽义。尽则是灭。生则是生。今云波若既无生灭。云何乃言是无常也。

佛出覆面舌已下。明时众既见佛。为复如是种种赞叹校量。付嘱波若。便生疑。故如来出舌。欲证说不虚也。

则是一切字门已下。明波若能生诸陀罗尼总持。一切字门等义。无有忘失也。

是行者足已下。足是身之本。明此波若是法身之本。故云足也。

问曰已下。释上天主疑问之文也。当一一说。

佛说有三种慧已下。欲明下人能与上人义论之。故引此三慧义来耳。大乘习种。虽是闻慧。皆是据其得处。此至十地始满。故通上下也。当说。

如阿难虽未离欲已下。大本经亦云。我诸弟子未离欲者。悉皆四散。唯除阿难。与此论合也。

好乐说空已下。此等文意。尽陟称扬品末。何故乃属此品。解言。此中本为接上品意。欲生下文故。属此品。不属上品也。当说。

欲比菩萨已下。释上分别三乘校量胜劣经文也。当说。譬如破闇已下。当知前灯与闇共住故。后灯来时前灯更明。佛智起时金刚更明。那言佛果不断。佛果不断者。则后灯来时不更大明。亦不须后灯也。故大本经云。佛智能善断我等无明闇。譬如日出时。除云光普照。前初品中论又云。无明有二分。佛所断分。菩萨所断分也。当说。

复次二乘得空下。当说。

若欲于一切众生最上已下。释上劝修文也。当说。

答曰言智慧有分已下。如以文释约虚空。二乘所得。有余不尽故。教名不了。智有分证理有量也。当说。

尔所分是须陀洹已下。明一切三乘圣人。只以得实相理。有浅深分齐。故有圣位差别。故金刚波若云。一切圣人。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此中言尔所分。亦与彼经合也。一切圣人。若不得此实相无为之理者。则不能断惑成圣。故金刚波若云。一切圣人皆以无为法得名也。微笑义已下。彼品则指初品。此品复指彼品者。此是次第相乘。故然也。

当知是人人道中乘已下。释上赞闻受行等者。皆先世久习等文也。当说。

常有一生补处已下。弥勒虽复八十年在此方。至佛灭度后。始生彼天上。八十余年。始往彼生。然此间四百年。始于彼一日一夜。此间假使百岁。于彼只是须臾之间。故不妨云常有也。

问曰已下。问意云。但交于佛田中种。自得佛及三乘涅槃。如法华中说等。义为善。何故乃云要行空也。法华论留支三藏。以景明二年欲翻。为有小小国不宁事故不得译。但出要意一卷云。此以一华一称南无佛等。乃据习种已上菩萨所有诸善。悉以波若相和故。皆得感佛。近得初地已上佛道菩提。若习种已前。所有诸善。不与波若相和。故没在世间有尽法中。不能感佛。与此论合也。当说。

答曰已下。当说。

如是功德利益故已下。明波若以有上来多许事故。所以令佛勤勤嘱累也。

佛以般若经卷已下。其理一定。不可迁易。文有失坏。故须付嘱也。

如意宝已下。如如意珠无有定色。而能出生一切诸宝及余杂物故。须别自殷勤付嘱。明波若之宝体无定相。而能出生三乘诸宝及世间善法。故付属不同余宝。余宝者诸余经也。当合说。

除波若虽有十二部经已下。持地云。十一部经是声闻藏。方广一部是菩萨藏。应云除十一部。而言除十二部者。此明就大乘经中亦独自校量故。尔所以前论文云虽有无量摩诃衍经。波若波罗蜜最为第一。就方广部中。亦有为明发大道心者。亦有为明得阿鞞跋致地者。亦有为明合得菩萨道者。亦有合得佛道者。今据波若为诸佛母。出生诸佛。得佛道者为语是故言胜。故前校量分中。自就大乘中校量言。以波若教三千界发心心菩萨。不如教一阿鞞跋致菩萨。教三千界阿鞞䟦致菩萨。不如教一近佛道者。今此中自以大乘方广部中。亦合共校量云。此云波若。为生佛道故。生之为重故。次此上文言。此波若。为出生三世诸佛故。亦言为菩萨摩诃萨母。今者为唯取是佛母义边故。所以言胜余十二部也。一云。如来实解小乘。亦有十二部。所谓广经亦不为解义论义因缘本事等。但令广说。或复善恶因果色心等法。属于广经。如此为论者。波若故宜胜十二部也。当说。

何以故已下。释所以胜义。以此文验。当知波若唯据为是出生诸佛。及近佛道者。故云胜与校量胜义经文等合也。

问曰已下。释上以大小乘校量文也。当一一说。

如意树者。大本经。名为天意树。此中为善也。

尔时佛欲明了是事故已下。释上示现神力。为欲更说波若无知。照即寂义。此中意。以天肉二眼。通报得故。说为见虚诳。余三眼唯修得法眼。虽照别。亦无别相故。无别可别。慧眼虽知同。以同无同相故。亦无同而可同。故云无作。诸佛菩萨天肉二眼。亦能尔用。但今据有同报得照用之义。故云尔也。当说。

但以大慈悲故已下。欲论诸佛智慧本寂。但以慈悲本愿。度众生力故。随众生见。现种种说。及赞波若等义。实无所说。亦实无所赞。故华严云。如来不出世。亦无有涅槃。以本大愿力。显现自在法。大本经云。若知如来常不说法。是名菩萨具足多闻。所以现出世间。及有说等者。唯为众生如来。今但说法相寂。慈悲亦寂。但诸佛本意。唯为众生。今以众生不可尽故。所以佛出世不可尽。以众生不可尽故。诸佛亦慈悲不可尽。以慈悲不可尽故。现说亦不可尽。若其众生可尽。能解无说相者。诸佛终无有出及说法等义。何以故。从本以来性自尔故。所以说者。只欲令解无说。所以出者。欲令众生至于无出。所以悲者。欲令众生得于无悲。此皆由波若无尽。本愿不穷。慈悲深重。故令然也。当说。

佛智慧不可尽已下。释上无量无尽无生等经文。若上经中。以无尽释无量。以无生释无尽。今论中。乃以无量释无尽。以无生无灭释无量。此是如小品已下。如此经有十万偈。小品有四千偈。放光有一万八千偈。光赞八千偈等。名为有量也。

未来现在亦如是已下。欲明波若体是常住。非时节所迁故。约三世明之。皆不可尽等也。

不尽已不尽已下。更以三世显其不尽之义也。当说。

如人以香油瓶已下。如瞻卜香油以瓶盛之。所以殷勤付属不令破瓶者。畏失油故。今嘱经卷。亦复如是。以文诠理。义从文得。文不正义不成。违文失指。恐失义故。所以嘱文不令忘也。当说。

但以本愿誓度众生下。当说。

能入一切文字已下。释上陀罗尼文也。当说。

如须尸摩已下。此外道亦得文持陀罗尼。以不得波若和故。则有忘失。外道详共差。令入佛法中偷法。有一比丘。于佛边自云。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还房已。尸摩则随。以诸禅五通三明等问。皆言不得。云汝若尔者云何于佛边言我生已尽等。比丘答言。我是慧解脱人。即复问言。云何是慧解脱人。比丘复言。汝虽不解。然我只是慧解脱人。尸摩云。汝说法简略。我未能解。往问佛。佛云。我佛法中先用法智。后用比智。法智知现在。比智知过未。成实但用此一义。言法智断现在烦总。比智断过未或。以法比二智。断三世或。此乃属知三世之法比智。非断或智也。法智知法。比智知义。法智知欲界。比智知上二界。汝应先用法智。知其现在所得。云何乃先用比智。以过未之义来比之。乃用五通三明等问也。此人既是慧解脱人。故但于未到地尽诸漏。不得诸禅。及灭禅并无五通。无五通故无三明。所以不但有学有八智。无学亦有八智。为无他心智及无生智故。而将此事来者。只以证外道所得陀罗尼。不和波若有忘生故。不能先用法智。乃先以比智问他。违三量故。菩萨不尔也。当说。

在小乘心中已下。师言。小乘虽有转识。法智以得波若气分。故云尔。今谓波若既常。此智那是无常。既云尔者。当有其意。此文为正当说耳。

释第八十卷论

第六十六品者。名为不尽品。上来至此。明菩萨波若道。自此品已下讫于经末。明菩萨方便道。上波若道中。明权实二果。因中万行。语其归宗。为明波若。今此中亦明真应二果因中万行。论其指趣。为明方便。欲论圣心亦未曾二。言其智慧。亦未曾一。波若有入实之功。方便有功用不证。故论云。波若能将菩萨。入毕竟空。方便能将菩萨。出毕竟空。以有此二智出入之殊故。所以经中遂有此二道之别。就方便道中。论主自科有于二分。从此品去。至昙无竭品。通明方便道义。嘱累一品明其付嘱流通。师言。就此断经文。亦极有多家。自有符姚时诸法师科者。自有光律师弟子道场法师。后听留支三藏讲说。为被三藏小小瞋故。入嵩高山十年。读大智度。已出邑。欲讲此论。于时有一尼僧。善乐读此论。故遂为檀越劝化。令此法师讲说。智度之兴正在此人。此人科。略亦为细碎。但苻姚时诸大法师。既在译论之际。又值什师。应善其意。今且依此苻姚时诸法师。科有于三分。始从此品至梦化品。有十一品经。明其内行方便。即是自行。第二从四摄品。去于化品。有十品经。明菩萨外化方便。第三从萨陀波仑品。至昙无竭二品。明其举人劝修劝学波若。波若道中则初劝学。今方便道中乃后明欢修者。此是圣人随从方便。显始终。说异所以以然也。亦为显波若道方便道二说之殊。所以然耳。若以流通足之。则成四分。所以次此名不尽品者。故是乘上生下之义。上品云。三世诸佛学波若波罗蜜。悉皆不尽。已不尽。今不尽。当不尽。今此品来。为接上文。生于下意。明方便道中不可尽义。故名不尽品。论将欲释。故举之云第六十六品释论也。

尔时须菩提作是念已下。就此品中。有于二分。第一明波若因果。微妙深理。既无所除亦无所得。第二明有所除亦有所得。大有此二意。今此初即是第一明善吉作念。上明波若不可尽。今此中善吉作念。乃云阿褥菩提不可尽者。师言。欲明常因感常果义。上明因深故果深。故云波若不尽今欲明果深故因深。云菩提不可尽也。

白佛言已下。即明波若不可尽义也。如虚空者。有二种。一者世间虚空。二者法性虚空。若世间虚空。以喻来明。法性虚空者。谈其体性。今只以此虚空不可尽故。能生无尽波若。波若从无尽之法生。故无尽。所以阿兰若习禅经云。以此智无常生灭故。求诸实相。当知解此无尽之法。始般若波罗蜜生得成常解也。当说。

色不可尽故。只以色体空故。故不可尽。色无自性。波若无自性故。所以波若得生。若使此等法。各有自性者。波若则不可得生也。乃至种智亦然也。当说。

痴空不可尽故已下。次就十二因缘。明不可尽义。以菩萨解此等空不可尽故。波若智慧得生也。至论当释。

是十二因缘独是菩萨法已下。品之第二。明有所除故。亦对明有所得。若使二乘。实不能如此解十二因缘不可尽义。如此中所明十二因缘者。唯有菩萨。能如此解。故云是十二因缘。是独菩萨法也。能除诸边颠倒者。此是通辞。若能如此解此十二因缘者。则不坏缘起。善达诸法从因缘生。都无自性。不坏因缘。而说实相。亦不违实相。而说缘起。因果义立。实相道存。此初但通据诸边颠倒为语。后始明解此十二因缘。能除二乘转还三种见。及魔难等六法也。

坐道场时已下。欲明此是高观非下所行。故云道场时应如是观。欲论诸边颠倒等。四念处中已除。所有诸见。见道已灭。今此中。何因言坐道场时作此等观。复云除诸边颠倒。师云为有三种断义故。此义始可得解。谓推实对治也。今此中。诸边等等处前时已除。但为解十二因缘。对治此等诸或故。乃对治说断。非为实断。坐道场时复何有此或可断。故如云罗汉断三界或。余或前时已尽。但今者据于无处章名。故说断。实无此或可断。此义亦然也。当说。

不堕声闻辟支佛地已下。第一明离二乘过也。

而转还者已下。第二明离转还过也。

不见法无因缘生已下。第三明除诸边颠倒。耶因无因等。坏缘起见也。

不见法有我已下。第四明除我见也。

不见法无常等已下。第五明除法见。此中所明除诸见义。亦可通上下。然今恐当见道时并尽。不应至上也。当说。

如是下。总结也。

恶魔愁毒已下。第六明离魔难事也。当说。

释曰已下。论主此初先接上生下解释也。当说。

是时已下。释善吉作念。明果深之义也。当说。

所以者何已下。还释所以说少分义。九地已来尚不能受。况余众生。故说少分也。若人取如相已下。次释上甚深之义也。当说。

作是念已下。还乘上品义。白佛初作念时。乃明果深。今者白佛次明因深。以因果理深故。不可尽也。当说。

佛答已下。释上佛答善吉经文也。就此答中有三。初作譬答。二约色至种智等。作一段答。三就十二因缘答。此初先作譬说也。当说。

佛答色无尽故已下。次就色等答。云只以色之实相不异波若实相。解色无尽故。即解波若无尽。如此相应得生波若智慧。故云应生而生无所生也。

加色初后已下。此中将欲解无尽义。先建四句来破。前二句破法。言色不可得。后二句破相。言生相不可得。既无能相所相故。色等即体。体是无。体是无故无尽也。

生不可得者。是大生。生不可得者。是小生。生大生既不可得故。大生亦无也。当一一说。

二法不可得故已下。明能相所相不可得故也。当说。

无明虚空不可尽故已下。次释上第二意。约十二因缘。明不可尽义也。当说。

如经中说已下。释痴从因缘生义也。当一一说。

问曰已下。将欲分别三种十二因缘异故。先兴此问也。

答曰已下。一者明是凡夫所造所见。顺于生理。十二因缘。构造烦恼无明业行。往来生死也。当说。

二者已下。谓诸圣人所观十二因缘。就圣人观中有二。一者据未得无生忍菩萨。二者据得无生忍菩萨。此中先得明小圣未能观十二因缘。遍如虚空无尽故。无推求生理不可得也。当说。

故上经文言。乃至坐道场如是观。论主欲广释令解。故出此三种也。当说。

老是不相应行已下。正明推扸十二因缘。今且就小乘中。释四相之中。老是异相。故云是不相应行也。

头白等已下。此并非老相。乃属老相家法。非老相也。

二事不可得故者。谓如上说。能所二相。皆不可得。何有于老也。复次世人下。当一一说。

若有住则无无常已下。明有为之法。必须具足。若但有住相可住。不具余相者。有为法不具足故。则无常。无常故无老。若常住复无老。何况空中无此二法。而得有老也。当说。

然不着是事已下。明菩萨虽观于空。以不住空故。而生大悲也。众生愚痴故已下。当说。

如是深观因缘法。离诸边颠倒已下。释品之第二明菩萨方便。既有所除亦有所得经文也。离诸边者。释上以此观故。能离诸边颠倒等六患。今此初。先释总离之文也。当说。

一者外道耶见已下。外道亦有颠倒。余人亦有耶见。但论主此中分而释之也。是二种烦恼者。所谓诸边及以颠倒也。

是第三已下。明此菩萨实无此或可断。但举能治。明其所治。故云除也。

所谓数数生已下。故大乘方便经云。佛初成道何故大笑。释云。佛言我与此等无量众生。同时受生。而彼懈怠不勤精进故。今者往来由在生死。受无量苦。我今得佛。来供养我。以是故笑。欲论诸佛深愍众生。亦应不笑。但欲厉之使修。故云尔也过于二乘已下。释上第一离二乘患义也。

若有人于佛道退者已下。释上第二离转还患义也。

复次能如是观已下。释上第三离诸边颠倒。及耶因无因等义也。微尘已下。僧佉经中明此义。云微尘世性等是常故。法从此生也。虚空不与物作因者。此论不作生因非论名因等也。

不自在已下。释第四离我见文也。尔时菩萨安住毕竟空已下。释第五除法见文也。

尔时诸魔已下。释第六除诸魔事文也。捕鱼人喻魔也。一鱼者喻菩萨也。

深入大水者。喻见菩萨深入诸法实相水也。网所不及者。喻魔为得所不能得也。

绝望者。喻魔息扰乱心也。

复次下当说。有二种人下。当说。

第六十七品者。名为六度相摄品。即方便门中第二品也。上品正明方便体。明于菩萨以方便力故。遂有所除亦有所得。明一度之中。具足六度。成方便义。从此下文去有数品经文。还广上方便义。明有所除故。能具足诸波罗蜜。故次此品后明六波罗蜜相摄品。论将欲释。故举之云第六十七品释论也。

须菩提白佛言已下。师云。此中既明六波罗蜜相摄。但以一波罗蜜为头。则摄五波罗蜜故亦不须科略。而就相摄之中。凡有五种。谓位行地位同体相生一心等。相摄已如上释。但上满愿品中说大庄严义。乃明同体相摄云。菩萨施时。以此施。与一切众生。共之。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名为檀。中之檀布施时。不杂二乘心。即是尸波罗蜜。能忍此。施即是忍波罗蜜。不见三事。即是慧波罗蜜。于一檀中。具此六波罗蜜。六六成三十六波罗蜜。同体相摄。今此品中明菩萨布施。回向菩提。是檀波罗蜜。于众生住慈身口意业等。为尸波罗蜜。此乃始明因于檀波罗蜜。生三种慈业。故是相生相摄。五六但成三十波罗蜜相摄。为无檀中檀故。论其尸罗。以十善为体。今取其根本为语。明十善之兴以慈为本故。先举三业慈。以标尸波罗蜜。为二种戒。若是下品。则明一念相摄。至文当道。位行地位等相摄义。已如上释。今此初。即是以檀为头。摄生五波罗蜜也。当一一说。甘露地者。不死地也。

释曰已下。当一一对上文说之。

不求涅槃者。二乘涅槃也。

何以故已下。释所以不见有益无益之义也。

多闻思惟持戒等已下。此尸波罗蜜中尽有此等法。但以戒为头也。

何以故已下。释所戒为出义。如毗昙。小乘尚说戒为出法。谓出欲界系戒学无学等。故宜也。当说。

内着最深已下。若位格为论。轻毛十心。是舍国城妻子位。习种已上。是舍身肉头目等位。以身子法王子。净目天子等昔日过分行施。于轻毛六心。舍内物故。遂便退也。

多是出家人已下。明出家人有无量律仪故。虽后受菩萨戒。不得在在家。俗人先受菩萨戒者。后以其无无量律仪故。如此中释也。当说。

是三种戒者。三业三支等戒也。

烦恼虽未断已折伏故已下。明禅定。若爱分烦恼则实断。若鄣定无明烦恼。既是第五住或故。但折伏而已。为此义有。虽断诸使烦恼。而禅定有退也。

释第八十一卷论

第六十七品中经文也。

须菩提白佛言已下。第三次。明以忍为头摄生诸波罗蜜义。若言节节支解等。是忍义。菩萨住于忍辱作是念我应布施等已下。明因于忍生檀义。持是功德乃至不生二心等已下。明其波罗蜜义。一一波罗蜜相生摄中。尽于具足。有此三意义也。当一一说。

三种心不生已下。所以上明二心。今云三种者。为作增数辩之。所以如此在于上意亦非无三也。菩萨住羼提波罗蜜。离欲恶等者。明因羼提义。

乃至入第四禅已下。明其生禅之义。皆回向乃至云诸禅及支以不可得等。明其波罗蜜义也。诸波罗蜜例然耳。

不懈不息已下。明精进遍通众行。众行中有勤策义。悉是精进故。作此说也。下经文明通义甚分明当说。

色如聚沫已下。若大本经中。明五众。如五栴陀罗等者。此据为其始行欲令生厌故。作此说。今此中言如法等者。据其久行作此空观。故云尔也。

取相生种种神通等已下。明精进通众行义。正在于此也。当说。

住是十四空已下。亦应云十八。但圣人说法。但为益物而已。今者此中说十四空。始从内空。至一切法空。于事为足。更不须。故但云十四也。

入师子奋迅三昧已下。明菩萨因波若波罗蜜。入八背舍九次第定。因背舍九定。入奋迅三昧。因奋迅三昧。入超越三昧。欲论此中解奋迅三昧。亦言从初禅。次第入灭定。超越三昧。亦云尔。此有何等异。而言因奋迅三昧。入超越三昧。今解者经文初次第入。如似不异。如奋迅三昧。从下次第入已上。从上还次第已下。则超至下。但一如经文作之。不须自作法用也。若超越三昧者。乃从下次第上。上入已则从上超入下。复下超入上。次第超越出入者。名超越三昧。二乘但能超一不能尔也。得诸法等相者。明其波罗蜜义也。

问曰何以但一波罗蜜为主已下。论主欲解经文。先释以一波罗蜜为头。摄诸波罗蜜。所以故兴此问答也。

答曰已下。明修行因缘中。法须如此。一波罗蜜中有此五义。如一檀中有四种舍义。一戒之中有三种戒义等。悉尔。若如地论中十波罗蜜相收以一波罗蜜为头。摄生九度。以本相收亦得。云百波罗蜜相摄。此等皆是修行因缘。应须具足有此等义也。当说。

菩萨有二种已下。此初既欲释以忍为头。从于忍波罗蜜。主檀波罗蜜义故。先出此二种菩萨。欲明所行之法异故。若使总论。只云出家在家。然就二种中。凡有七众。谓出家五众。在家二众。就此七众中。菩萨必是七众。而七众未必是菩萨。故上论云。菩萨必在七众中。七众不在菩萨中。今欲出应行二施之人有别故。明此二种菩萨。今就一一波罗蜜相摄中。尽有三种。如今此一波罗蜜相摄中。则有忍义檀义波罗蜜义。诸一一波罗蜜相摄中。皆具三义。悉尔。宜应分别其相。分别对上释之也。当说。

若欲终时二波罗蜜力即生好处者。以戒得人身。以此忍施二波罗蜜。得好处。此据生身菩萨也。当说。

取尸罗下。当说。

答曰已下。明此中欲说诸波罗蜜相摄。忍戒相异之义。故云从忍生戒。非是论决次第相生义也。当说。

戒名不奋他命已下。次分别解戒忍相别之义也。当说。

持戒是色法已下。明从于身口生无作色。是可持法故。所以诸根具足受之。乃得忍非受法。但须内心自行。是故为异。忍亦能生戒。戒亦生忍。但以内外色心等为别也。当说。

离三种心已下。二明人法皆空。回向处者。明其果寂也。

取毗梨耶已下。明以忍为头。次生进波罗蜜也。当说。

取禅已下。当说。

取波若已下。当说。

住毗梨耶已下。次明以进波罗蜜为主。摄生五波罗蜜义也。当说。更无别体已下。上论释云。如无明遍通五品。而别立一不共无明。精进遍通众行。而别须立一进波罗蜜。以其多故。今以有相多故。所以别立。若以相明体。得有别体。以体明体。无有别体。以相遂体。亦得云无别相。但今者据其遍通之义。故云无别体也。问若尔亦据其遍之义。亦得云无别相。解言。亦得已如上释也。当说。

如劫尽已下。大本经云。非无因缘。所谓火灾。此时一切众生以火急故。自能离欲不眠等。得初禅。若罪重者入他方地狱去。余者悉得菩萨。亦不须此禅等也。

或有退得已下。明无漏禅。有二种得。谓离欲得。退得。又言。退有漏禅时。无漏禅成就不失。故云退得。净禅有二。谓生得离欲时得。已如上禅波罗蜜中释也。或上地生已下地得者。谓生二禅时。成就得初禅不失也。

有人言不因五法为主已下。明菩萨不唯为除上来五欲等法因缘。故修禅。若为除五欲因缘故修禅。若为除五欲因缘故修禅者。此则但欲自为。亦非好精进。但自专精为生智慧。广度众生。除诸惑累。始名精进修禅。故论言。菩萨不为破悭贪。故修行檀波罗蜜。但为教化悭贪众生故。行檀也。当说。

譬如有福之人已下。此唯为钝根难制修禅难得者。作喻。非为精进人作喻也。当说。

二事因缘故者。谓禅进二事也。

除四波罗蜜者。谓施忍禅也。当说。

住禅波罗蜜为主已下。次释以禅为头。摄生诸波罗蜜义也。心调已下。正明禅之功用。生实慧等义也。当说。又加怜愍已下。明其禅中檀忍进义等也。当说。

住波若已下。次释明波若为主义也。当说。

答曰已下。前说十八空者。通总一切诸法。为一切人说。具此十八。今唯为所行之者故。随于事得辨而已也。

或行二空已下。后明唯行无始空与毕竟空。即是具足生法二空也。

所以者何已下。若通为一切诸外道等。须说十八。为除有无等见故。今唯为行人故。随说无咎也。

何以说菩萨如诸佛已下。释文也。当说。

何以言柔顺忍已下。上亦不云柔顺忍。但言无生忍。但论主大判。作优劣分之。以顺忍为生空。无生忍为法空。前既言无受骂者法者等。故云说柔顺忍也。当说。

问曰超越三昧已下。释超越三昧等文也。当说。

波若力故已下。始更一一次。别释波若中生诸波罗蜜义也。当一一说。

菩萨若布施时生种种好心已下。明波若中檀。则具除诸使。如初品释也。

复次已下。次明波若中戒也。

余当一一说。虽离智慧已下。明非禅不智。非智不禅义也。

复次是菩萨于无量劫为佛道故种善根已下。上来至此。明相生相解义竟。自此已下。论主既以此之六波罗蜜。是菩萨本业行故。复更作一种解释。明一念之中。具足六波罗蜜之义。此义乃复下品明之。但论主此中因便解释。欲令他行。亦皆就一一波罗蜜。辨明一一度。一念之中即具六波罗蜜。不明相生义也。临文当一一说。

戒律仪者。是律仪戒唯是有漏禅。律仪通有漏无漏。是定共戒。无漏律仪。唯是道道品中道共戒也。当说。

善法皆因恶生已下。如大本经说。一切烦恼不善无记。皆名佛性。何以故。佛性因故也。此中虽明一念之中。具足六波罗蜜义。亦各各以一一波罗蜜为头。明具足六义也。如仁王云。初地一念心具足八万四千诸波罗蜜义也。当一一说。

释第八十二卷论

第六十八品者。名为方便品。即是方便门中第三品也。所以次六度相摄品后明此品者。上明菩萨于一度中。而能具足诸波罗蜜。今明所以然者。由菩萨善巧方便故。所以如此。故次六度相摄品。后明方便品。将欲释故举之。云第六十八品释论也。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已下。就此品中。大有四分。第一就人辨方便。是故善吉问成就久近。供养佛多少。发心时节。菩萨即是方便之人。波若即是方便之法。第二从譬。如日月周行照四天下。明波若方便。导成众行。第三明修因得果。名为因果方便。第四明菩萨善学波若双照二谛。名为照达方便。有此四意。今此初。

即是第一也。当一一说。

譬如日月已下。明譬。如日月周行。阴阳周行。四域多有所益。波若方便二法亦尔。其犹日月盖众行也。当说。若无轮宝已下。萨遮尼干经云。虽有六宝。千子具足。若无轮宝者。但名似转轮王。唯王一天下也。合喻等义。当说。

三宝在前已下。谓金轮主兵。明珠宝等也。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若一切法自性空云何菩萨摩诃萨行六波罗蜜当得阿耨多提已下。第三明因果方便。就因果门中亦有明生法二空。善吉赞叹。示道非道劝学等义。并一一至文。当一一释也。除智慧不可以余法度脱众生已下。如师子雷音佛国。种种宝玩。皆胜诸天。亦无行戒施等福德事。但彼诸树等皆能出实相音。令众生得解得无生法忍。至萨婆若。此国唯以智慧得佛。如诸天等。虽有福德。而不能至佛。唯智慧可有独得佛之义。故云除智慧。若此间国土等。始须福智二事得佛。如彼国者。唯智慧得佛道也。师亦解言。六波罗蜜是因性。如弥勒上生经说。弥勒冠中。中有波若波罗蜜。及首楞严字分明者。此表因性。又引大本经云。凡夫所有佛性。如杂血乳。不可分别。声闻如乳。缘觉如酪。菩萨如生熟苏。佛如提胡。而言声闻佛性如乳等者。此据菩萨通教中。以佛道声。令一切闻之声闻。不据别教中声闻。别教中声闻则无此性也。一解有者不妨。当说。

四种兵皆随已下。四兵者。谓车马步象等也。当说。

多有所学实无所学已下。第四明菩萨善学波若双照二谛。照达方便也。当说。

若略若广相已下。略相即是总相。广相即是别相。大小两乘尽有此总别二相也。当说。

佛告须菩提如是如是已下。上善吉既其高赞故。如来可之。明菩萨以波若方便故。能即总知别。达一切法略广相也。

云何菩萨摩诃萨知一切法略广相已下。欲广明之故。设此问也。

大智度论疏卷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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