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此说自体三位通二者,意说阿赖耶识于三位中,唯二位与五心所相应,佛果与二十一法相应。三位者:一者、我爱执藏,二者、善恶业果,三者、相续执持位。前二唯因,后一通因及果,今者但举初位以释识体。
【疏】虽复不增,亦不可减至名遍行故者。问:触等与识既不增减,何名遍行?答:虽无增减,但与识体俱生俱灭,名遍行也。即释因中恒与此五相应所由。
【疏】虽复二乘至五数相应者,此释外难。难云:二乘无学,既舍赖耶之名,云何但与五法相应?答:法执未除,相应无者。
【论】触谓三和者。略释体业,要具三义,为触自性:一者,三和;二者,分别变异;三者,令心、心所触境为性,与受、想、思等所依为业。如下,广释。就解触中,大文有三:初释体业,次引证成,三、释违文。释体业中有二:初总,次别。此即总也。
【疏】二、令彼和合者。即根等从自种子生,生已,由触令彼互相随顺,名令彼合,不由令彼生。由二义故,触名三和。问言:三和生触,如今乃云触生三和,一何乖返?答:三法和合生触之时,即此三法亦由触而得和合,故是同时。且如焰,炷虽炷焰,焰即烧炷,故同时也。炷虽生焰,要由焰方有炷。触从彼生,令彼和合,其义相似。亦如见分缘相,虽言职由境生,识及境时缘相,必定同时,依增色根说,不依等间也。
【疏】境在未来,根住过去等者。此约等无间灭意根为问。问:如何根过去,境未来,触现在,岂成因果耶?答:如疏。
【疏】谁言所生即是彼果者,准难意,因未来,果现在也,即前果、后因。今释意,不是彼果也。此约不是亲所得果,望疏者说。可为彼果,如次下文自说。疏中为现取时者,为字去声呼之。
【疏】体唯现在,似于去来者,境体唯现在。言似去来者,但约因果说,即先因后说果。故下论云:于现在法,有酬前相,假立曾因,对说现果;观现在法,有引后用,假立当果,对说现因。即同此文似去来也。故触名果,于义不乖,妙符正理。
【疏】居种子及未合前者。问:种子即是未合时,更致及字何用?答:种子约大乘说,及未合言约小乘说。又云:根等虽从种子已生,犹未有生心、心所功能,故云未合。若后三法功能和合,能生心、心所等,名为变异,合、未合时有差别故。
【疏】名分别父者,意说子似于父,以分别是领似义也。有解云:分别者,分者,领也;别者,似也。触领似于根等,有顺生心、心所功能,名为分别。
【疏】亦自顺生名分别者,意难云:触领似于根等,有顺生心、心所功能名分者,且应触似根等,有能生触功能名分别。意云:不难似根等生于受等,但据似根生于自触为难。
【疏】应说触似触为缘者,难云:若触似根等亦生触者,应触以为缘,如何十二支中,乃云六处缘触,触缘受耶?言如顺生受至名分别故者,引例为难。触似根等能顺生于受,即说触用名分别;触亦似根等生于触,亦应说触名分别。顺生受者,谓受以触为缘,触顺生于受也。
【疏】若自不顺,名分别者,意云:若自不顺生触,但似根等,生领受等,名分别者。此牒本意,正难下文是。
【疏】如受等法,不能生余,即无领似等者,意云:受等但受前苦、乐等境,更不似根等能生心、心所之功能,故无领似之义。今触但似根等生余心、心所功能名分别,不似根等生触名分别也。又周云如受等法,不能生余者,如受不同触生余心故,即无领似义。既不能自生,亦无领似生自。
【疏】触不似彼生识及触二种功能者,根、境能生识及触二种功能,而触不尔。
【疏】若约见分、自证分相生道理,亦得名分别。如触自证分生,触见分故,即见分依自证生;复熏种子生,自证分生,是相生义。
【疏】仍不分别功能尽者,但分别根生受之功能,更不分别根生识、触等功能,故云不对法约胜说,不相违也。故触唯领似根生三受所有功能也。以受是触近所生故者,释所由也。
【疏】分别三受者,意说触领似根生三受,同对法文也。顺三受故者,触能领似根生受功能者,以顺三受故。
【疏】稍宽对法者,意说中边,此论分别根等,宽于对法文也。
【疏】此中通取等者,意说此论说触似根等,能生一切心、心所功能,非唯约三受,故□尽理。
【疏】又彼论中至今此解好者,意云:此释分别义。分者,分位义;别者,不同义。即约能分别彼根、境等三受,位殊名分也。今此解好者,指对法文。有云今此解好者,指此间论。
【疏】偏阙二义,不名为胜者,此二唯简于境故。
云偏一义者,此遍一义,唯简于心,故云阙偏一义。周云:偏字令为遍字,此心虽有主、近二义,以不自生,故阙遍义。意说根具四义,境虽有遍义,而非主、近;心有主、近,而非是遍。缓之一义,心境俱阙。
【疏】识有境生故者,此解心境俱阙续义。即识能变境,境因识有,境为所取,识托境生,既互相因,而无续义。又周云:识所以有者,由境□生,故云识有境生故也。
【疏】无心起时,无诸心所故者,意云:无有一心起时,无有受、想等诸心、心所。
【疏】故今不说者,意云:今且说根、境为识所依,不说作意。
【疏】今依见分别体者说者,意云:今言识依根、境二和合生者,但据见分一介别体者说,不约见分、自证分同体说也。
【疏】同体为依,非所说者,所以自证分为见分。同体依此说,即识见分由三法生,谓根、境二及自证分。
【疏】若亦说者至各自依故者。心、心所等,各各依自许、自证分生。识即合依三法生,触依四生,受依三法生,故云各自依故。
【疏】此说亲现依,不说疏种子至法则有多者。意云:但说触、受等因,二、三、四和合而生者,据依现根、识等。识疏依者,即是扶根、尘、无间缘等。种子者,即识等自许种子,虽心、心所起时,亦依疏缘及自种子。今且说亲根、识等,不言疏者,恐法有多。
【疏】六思身者,即六识相应思也。受、想、触等亦配。问:遍行既有五种,如何与八识同时俱起耶?答:不然。大论八识各各皆有遍行,今说五种者,类是同故,故不说别。问:如论皆言第八识与触等五法相应,唯是无覆无记,乃至出其体业,皆是有所□别,有所作用,有所顺违等耶?答:无覆无记,行相微隐,□密难知。今说触等作用,但约意识相应者说,非无藏识相应者也。如世知有六识,岂七、八又云约同小乘共许者说?以小乘不信七、八,如后成立,至下当知。
【论】极相邻近,引发胜故者,意云:极相邻近者,约境相相似解近也;引发胜故者,据行相相似释胜也。
【疏】与受所取顺益等相者,意说此触所取可意等相,即此相亦能与受为顺益等相也。
言与顺益等相、行相极相似者,即依瑜伽论,唤相分名,行相约境说也。
【疏】触,触苦等触时;受,受于苦等受者,意云:触,正触苦境时,苦即领彼苦境,故触引受胜也。
言不说作依者,集论与余想等作所依。
【疏】思方位故者。问:受既称实,如何云是思分位耶?答:爱虽别有体,然恶有思虑,方有爱生,是故说爱思之分位,即相待似收。犹如于悔,虽别有体,然是痴分位,此且应尔。
【疏】言心所简前二者,即是简俱舍论六六法中前三也。
【疏】四大触实者。问:如何有此文来?答:以经部许兼□尘触是似,四大触是实,今将四大触为喻无过。
【疏】云四大触实者,意释触尘是实所由,故取所依四大尘触为触尘,以触尘通能、所造故。有云香、味、触既许是实者,并约极微说,仍难解极微不成食故。
【疏】或应心所亦通于下者,意云:如前第一,因云心所性故者,且流注此四食因中。若如是者,则不取彼食为喻。量云:触心所是有法,非即三和法也。因云:四食之中,心所性故,如思、识等,简过便尽,除段食故。
【论】能为缘故者,意说触与受为缘,乃至爱与取为缘,但是缘由,非缘虑也。
【疏】就他宗至无异因故者。意云:若彼许爱支等皆分通假实者,即得为喻。何以故?以彼宗许触合分是似不假,许触支小分通似实。何以故?无异因故。有何所以说触支一分是似,一分是实耶?有解云:许小分实,余似不成者。意说:彼若许爱等小分实者,触似则不成。一种既是缘起支,有何所以爱即实,触则是似?故云无异因也。然不及前解。
【疏】言爱等等者,即举初喻、等后二喻,及等初喻中爱、取等。
【疏】亦得说为第二宗法者,上来是实,非似一介宗法,今此非即三和第二宗法。
【疏】此为宗法,即无妨也者。问:前前第一宗法,有行过耶?答:喻有所立,不成过,前已简讫。
【疏】何名惊心者,此问惊之名字。如何惊心,此问惊之方法。何位惊心,此问惊之位次。下答心王种,可起趣境,如世睡人相唤也。
【疏】应惊一切者,意云:既言一切,即作意摄在一切中。若尔,即作意未生,如何能惊彼?又应一切未起总能惊,何触惊心耶?就解作意中,亦有二种:初释体业,次破异说。就初复二:初释体业,次释外难。
【疏】或现作意与识同时至于理无违者,此意说作意及识俱俱起竟义。言作意惊其心种,理实现行,此非正义。又起已方惊等者,释第二解非。
【疏】于此难中,应说功力种子之位,未有三种不知之义,亦无心、心所不同触境故者,意说种子之位,但是根等三法种子,其相说隐,未有三种不和之义;及至现行位,乃有根、境等三法不和合之义。若在种子之位,且无心、心所不同触境之义;及至现行位,方有心、心所不同触境之义。若后和合,能有发心、心所功能,名有和合义,亦有令心等触对义。问:既云根等三法在现行位方有不和之义,若触生时,乃令根等有和合义者,此乃是触能生三和合,何故论云三和生触耶?答:不然。如论云:触依彼生,令彼和合,故说为彼。故知触与根等同时释义,说前后相待为因果也,故触现行方有用也。
【疏】受等三和生等者。问:受等既缘触起,如何更说因三和生?答:触为近因,三和为远缘。
【疏】此质不定等者,如演秘说,亦可云:心体非能惊,作意方生。作意能惊,何劳更须惊?如人省觉时方觉,余者作意亦尔。
【疏】此应非遍行。住此境无故者,云汝小乘令心回趣异境名作意者,若作意但住此境时,应无作用。何以故?但住此境,不能回心趣异境故,故住此境无故。
【疏】若相微隐,由何知有者,此牒救重破。外人救云:虽暂住此境,而亦有回心趣异境义,但相微隐者。难云:由何知有?夫论回趣异境者,皆有表彰,既相微隐,云何知有?
【疏】瑜伽第三至将为尽理者。此会瑜伽论,谓心回转者,据顺相说。然非尽理,不同小乘,乘将尽理,故今破也。
【疏】非非遍行者,彼救云:但余位相隐,据亦有此作意也,故说此十非非遍行。救第二云至故与定别,意云:集论中,据亦有此作意也,故说此十非非遍
【疏】救第二云至故与定别。意云:集论中,据修胜定,且说持心令住,名为作意。以修定时,必有决定胜作意故,非是尽理。然杂集论师不悟集论之意,遂将此义以为真实,所以破也。有云:修定三时,必有胜作意。今言作意持心令住者,且备定行相以释作意,作意实非持心令住也。不然,与定同时,既有作意,何以借定行相以辨作意?应云:修先于境作意,令心不散,是作意功能。
【疏】与萨婆多别者,意说大乘与彼宗释,作意、业用各别,如彼疏。
【论】能起合、离,非二欲故者。释起爱为业,谓于顺、违、俱非三境,如其次第,能起合、离,非二欲故也。问:本唯起爱,因何说欲?谓爱欲欣求为性,于乐等境起爱欲故。
【疏】谓于乐受未得起希合等者,意说依乐受未得乐事,起其爱欲而合早合。受虽在种位未起,亦是缘受起爱也。受若已生,即是不乖离欲,故依受未生、已生起二种欲,欲即爱也。
【疏】今唯依无明、触所生爱说者,且说染受业用,非尽理说。
【疏】非本识八不生爱故者,意说:今所说受者,非是第八相应受。何以故?不生爱故。
言又第八俱受至无妨者,如第八识及五所变,前苦、乐等境缘时,起六识中离合欲。解云:由第八受受善境时,起六识中合欲;若受其恶境时,起六识中离欲。如疏云受善、恶境,起诸受故者,释起爱所以。
【疏】如想起言,疏亦起故者,如第八想,任运取境分齐时,六识托以为质,自变受用,起言说等,如画师资作填彩等。
【疏】欲非遍行至约胜能说者。欲爱是爱家业用,如第八识相应受等,欲爱便无故。
言不决定约胜能说者,爱欲等受业者,据殊胜说,非约遍理论;相业亦尔,且据胜功能说,非约遍行道理说。
【疏】大乘虽领于触者,此言领者,是似义。以触有可意等相,受有顺益等相,相似名领也。与此起爱不同,据义有别,亦不相违,此会违也。
【疏】触有苦、乐、舍,受皆能领者。问:自亦如是,何得难他?即前说言,谓触所取可意等相,与受所取顺益等相,极相邻近,准此与他而无有别。答:我宗虽有不如此义,为受自相但领于境,摄属己者为受自相,故与彼别,所以今破。
【疏】又违汝宗者,同时心所,彼此不许相缘,如受触同时,如何得领触耶?故言违宗。
【疏】若触前受后至如何名领者。此意即说:若触在前,受在于后,可言后受耶,而领前触?今既触、受同时,即不缘于触,如何言领触耶?若言缘俱生触者,便违汝宗。
【疏】或应一念触、受不俱者,意云:若设许受缘前触,即触、受一念不俱。若不俱者,不名遍行;若行俱者,应缘俱触名。若尔,即违汝宗。如是微遂,进退无逃,破异存真,牢问其有。
【疏】或因即是果者,犹如种子亦因亦果,望前与后有差别故。
【疏】受领于触,应名分别者。问意云:触似于根境,即名分别根境者;受似于触生心所,应名分别触?答:无失,以分别是领似义故。此问不次,合向前问。言明前三心所者,谓触、作意、受也。□疏作此分齐,而取共相发名等也。
【疏】诸论说名为其想者,意云:据今释想体,业即想是其因,名言是,果言是。有处说名作想者,从因说也;若唤想作名,从果说也。
【疏】如世人言:汝想是何等?如人相问名字云:汝想是何耶?此即以想从果而说。若有问言:汝名何等耶?从因而说,云名为想也。有云汝想是何等者,西明方有此俗音,此云未见。
【疏】此业不遍者。若释想起名言为业者,故是不遍。何以故?以第八想不起名言故。若尔,本识相应想,以何为业?答:但任运取境为体,而无有业。或可疏起名言为业,如受中说。
【疏】下,总释。俱者,此解五心所相应之义。
【疏】无心起时,无随一故。意说无有心起之时,解等五中而无一者,皆有起也。
【疏】解:前云颂中相应二字者。问:前释俱字以辨相应,今再解相应,一何繁枚?答:前言俱者,此解论初相应之言。故论初云:常与触、作意、受、想、思相应。今再释相应,且通舍受,故颂云:相应唯舍受。相应既通两处,所以须更别明。言处等者,即所缘、处所境之异名焉。
【疏】以触等五相至故名为等者。意云,心、心所所变相,皆托心王境相,都即心王所境相,相似名等也。
【疏】宗明唯识者,论宗既明唯识,不可取外质为所缘,又不同小乘。小乘以本质为所缘,相分名行,相见分名事,故与彼别。
【疏】俱有无间等者,意云同作一根,根谓俱有根,反无间根,如下自辨。
【疏】或虽不同,亦兼取彼者,此或可通见分。见分行相虽异,今时兼取,即具五义,说名相应。问:行相既是不同,如何得名相应耶?答:以根、境是同,亦得名应。
【疏】瑜伽论第一卷至亦不相应违者。问:如何有此文来?答:由前兼取行相,有相应义,因此便会瑜伽、唯识所缘不同所由。如下云以境相似至其实各别者。此辨瑜伽论中所缘同义。虽然,触等六个相状各别,据相似名同,如缘青时,诸相俱青故。
此约实义,名所缘等者,即此论中约六介相分,一一数等相似,名所缘等,犹如事等,体各一故。
彼约相同,名同一所缘者,瑜伽据相,如缘青时,相皆青故。
【疏】许有二故者,如下论中,许有亲疏二缘。
【疏】行简依同者,行相名。行简依同者,如第六、第八同依第七,今简第六,其境各别,故非相应。周云:如一眼灭,虽同依一根,而前后起别,缘复别故。且行言简前后识。
【疏】缘,简别见者。缘者,所缘。简别见者,意云:见同缘此所缘,即名相应。若如诸灭见分,各各别缘,不同此者,皆不名相应。故所缘等,简诸见分。
【疏】如五与意,唯依事简者,意云:如五俱意识,所缘虽等,体有多少不等。五残即多,意即唯一,体不尔故,不得相应。心所体事亦复不尔,依事简。且如意识与眼识起时,即有二灭、二受并,岂有二受等而得相应?亦不与第八相应,受不与受相应故。触等亦尔。或第六与五识所缘亦不等,意识通缘十八界故。
【疏】便应不能摄益相续者,意说:若第八识行相明了者,即不能摄持自身,令增益相续。
【疏】皆悉不能互摄彼种者,若许易脱者,如与乐受俱时,应不能持共趣种子,以相违故。共受翻此。
【疏】便非彼生者,若许间断者,便非彼趣生也。意云:第八既间断者,便非彼趣引业所生,引业生者不间断故。
已舍寿故者,意说既有间断,即第八舍于寿性,更如何能受熏持种耶?
【疏】所余四缘简别境等者,即□疏中从又解至故无有欲也以来,返须第八与舍受俱。于中,第二义唯简苦、乐、善、染等,正须唯与舍受相应也。余之四义,简其别境等,对第二义,故得余名。
【疏】由此五义,第二正显者,意说复五义中,第一义正须舍、受俱也。以第二义云不能分别违顺境相,正显舍、受余义,但简余法。
【疏】八证中,最初执受者,如下执受,是取初证之中,后有五因。今此段文,当彼五因中第一因,任运生解意义也。
【疏】此显所由者立因也。
【疏】不以寂静至恶业感者,释外难文。外难云:定亦寂静,应当恶业感。举此文答意,说此舍受,但不同烦恼嚣动名舍,外如禅定寂静名舍也。
【疏】此无所能为者,意说此舍受,不同禅定寂静,除取所缘,故云无所能为。又不同善恶有别功能,以善恶业俱能招也。
【疏】余七转识说起共乐果等者。问:第七既恒舍俱,如何能起苦乐耶?答:言总意别,虽谈七识,意取六转识也。或为远因,令前六识起苦乐等,谓恒内执我故,令前六识苦受等生。
【疏】若或苦乐俱至,以相违故意说。若第八识与未受俱者,于人天中应不受苦等,以相违故苦受俱。准解,地狱应无等流王等。
【疏】若随所生受便转易等者,若生善处,与乐受俱。苦趣翻此,意领第八与苦乐俱有违理者,过如前说。苦乐二受既转变易脱等,定本识与俱亦应易脱等。
【疏】既知唯舍已,便难唯五俱者,外难云:说许与舍受俱,何故不与余别境等相应耶?
【疏】此之别简行相周遍者,周云意简行相周遍者,方与此识相应,别境不遍,故须简也。
【疏】等者亦取至亦在其中者。问:既自别明,不定四法,何须等等?答:四通三性,别明之中,但明无记,故今等者取善恶。
【疏】非异熟至恶作等者。意非是唤作异熟者,皆是真异熟;自有是异熟者,非真异熟,如异熟生等。
【疏】大乘亦有自性善等者,意云:不唯汝宗俱舍明之,我大乘宗亦有,如对法说。
【疏】此三种性者,有覆、无记,二记合为一也。
【疏】有为善法至非安隐故者。意云,有为善法,通有无漏,果亦通二,粗重者属世果,生灭者属出世果,非安隐故。通释二果:世间可爱果者,谓世间名利财位,及人天身相好圆满等;出世可爱果者,谓见道已上菩萨,所得微妙殊胜色身,有大智慧,诸相具足,福位闰身,法雨充足,具丈夫相,弃落嚣滓,不染世法,能于诸趣教化众生,放大光明,烛诸冥闇,契当真理,名相俱已,无漏渐增,烦恼自伏。此之圣者,名出世间,且越二乘,仍非正觉,不名为佛,谓有生灭,名非安稳。
【疏】有为无记至不善者。问:何故但名世俗无记,不得名胜义无记耶?答:以自性粗重,滥不善故,所以不名胜义无记。即自性粗重名世俗,不能感果名无记。
【疏】虚空至无所滥故者。问:无为既有六,何故但说二?答:想、受不动,无为能厌,加行心是善,故善收也。
【疏】性巧便善者,谓无漏后得智相应善等,即无漏智,名巧便;所修善法,随能修智,亦名巧便。
【疏】三、等起善至准义且尔。意云:身、语二业,由善心引起,名等起善,如别解脱戒等。其不相应行,由善意识引起,亦名等起,如无想定等,及名句文身。种子善者,此释善种子,亦是等起收,由善现行之所熏故。不善种子,准此知亦尔。
【疏】种子亦尔者,即无记心所熏种子,名无记也。
【疏】应不生恶,恒生善故者,既许第八是善性者,于善趣中,应常趣善,而无有恶,以趣主是善故。意说异熟任运,恒相续生。若是善者,流转五趣,应不得成;恶趣翻此,应恒起恶,而无有善。若尔,流转还灭,应不得成,何名流转?答:集因灭果,不流息名流;苦果起,而翻因名转。如疏解。
【疏】一、善有可爱果者。问:诸无漏现行,不能招有漏可爱果,何名为记?答:即第二义体殊胜,故名为记。
【疏】可调和故等者,调和即善,垄即恶。
【疏】例同于心者,即是心所例王门。
【疏】第一、第二、第四,说同护法等者。诸师之中,义与护法同者,此之三释,即与彼同也。此多复次者,但是一师释,非有三师说也。
【疏】文段有三者:初、略申正义;第二、有义下,广破异说;第三、由此故知结示正义。
【疏】所缘俱可不知者,意取不可知所一门,不取行相也。
【疏】然俱有四者,以不可知是十门数,外例本识,但有四门。然除四门不例,谓身相、一切种行、相受俱然,后之二门在亦如是后,明所不例。
【疏】此不成救至与自俱故者,此难意云:若识了别,触非了别,故触等不得例行相者,触等同识,五法相应,识与触亦应与触相应,心例同故。既言余门,通例故。
【疏】触、非触俱,意云:但随所应有相别,然触不与触俱,故与触、非触俱。
【疏】与舍相应至例成失者,意云了别在识,即令约同名识。
既舍相应,不在受者,意云:与舍相应,即非是遍行中受数。
亦应受等例成失者,意说亦应将遍行中受例于舍门,皆有行相故令相例受,既不受相应何得相所?
【疏】若正义无违,或合为一者,意云:虽已上有多师解义,名道理无违,总合为一师,义无妨也。若耶师谬义,皆是护法,似作别师叙成,非有异师即说。
【疏】世亲摄论至方能受熏者。意说此论四所熏中摄自在义。若据摄论,四所熏义外,别立有自在义而名受熏,皆说第八识,不论触等五。如何将触等五,例于一切种门?
【疏】心所为果有力者,谓有缘虚执受等力也。问:岂心所执受等有实用耶?虽无实用,与本识俱时缘境,故相从言有力。其实触等所缘相分,如镜中火而无实用也。
【疏】何故至不顿生六者。意问云:如何心所受熏,即令一受等顿生六果?以能熏有六故。心所既名能熏,后果何不顿六耶?且应一个能熏受,顿熏六个果种。答:如疏明。
【疏】心所能熏相分见,但随已数,乃至无顿生六果者,意云:能熏心所中,且如五遍行,各有其相、见二分。若熏时,但随自遍行数而熏,非一一法皆有六种者,非一个触熏成五数及心王种子。触既如是,余想等及心王等皆然,即所熏无顿生六果之失。
【疏】心王缘本识至但生自相分。现行者意云:心王能熏,即能生实心;所能熏,但能生自相分,而不能生余本识等。
【疏】答:若能熏是一等至俱所熏六种者,观此文意,似不答工。问:且熟能熏自体,后从种出,生六果妨不?答:心所不生质,不可论其本质生与不生者。如第六心王,缘本识及五数,所熏处既有六,便熏得六个。第六心王本质种子,后生现行时,不可论其本识中种子能生现,触等所熏中种子不生现。
【疏】乍可论其本质影像者,意云:乍可论其心王熏得种子生本质,心所熏得种子生影像。
【疏】所熏不然者,意云:本识、触等,俱是所熏,不可说本识中种子生本质,心所中种心生影像。
【疏】此亦不然。受例应尔者,意云:所熏例能熏,且应本识中种子生本质,触等中种子生影像。
【疏】六种共生一果至体是一故者。今说六能熏共生一本,识亦无妨,如一麦有多微等。
能持是一者,即本识也,释无妨所以,即一所熏处故。
【疏】不别是因缘,共生一果种者,意云:能熏虽有六,不是别为因缘,共熏一果种,故为喻。
【疏】此熟见分能熏为论者,若约相分,本质即有三十六种。如论言,则余五种便为无用。则知依见分说,不约相分。
【疏】护法等如何释此文者?若不许多种共生一果者,护法如何释此文?护法许新旧二种共生一果故。
【疏】共生一果为难亦尔者,意云:若共生一果,即有多种共生一牙之妨;若不共生者,即有一生一不生之过。不生者,即无因故,难意如是。
【疏】此乃自违,不劳他诘者。我本难汝云:果生,若从一种生者,则余五种为无用。汝今却难我云:能熏多种共生一果者,即有多种共生一果之妨。若一生余不生,不生应无用。故云此难意乃是自违,而扶我宗不成难也。答已下,是解也。
【疏】便为自害者,难他不许多种生果,如何自许新旧二种共生一果?不作前解,故是自害。
【疏】难此不尔至生彼眼者,意云:外人言龙王既有八万眼等,明知眼有六种,于理何违?故难我言六眼识等俱生故者,不尔。故可说心中之种生此眼,心所中种能生彼眼也。论主难云:即应一念有六本识。又难此不尔至六本识者,有云:是论主难云:汝若说龙王有八万眼者,即应一念有六本识顿生,不可说心中之种生此眼,心所中种生彼眼等。
【疏】又多眼者至为善者。论主难云:若说龙王八万眼,即证有六眼无违者,自有龙无多眼者,复如何遍耶?
【疏】又如人二眼至识多者,论主难词。
【疏】又若许至非善为一体者,意云乃据救侍难,此即依之正难。
【疏】此亦能变,名为似种者,意云:心王所变种子有实用,心所托心王变种为质,而自变起影像种,以无实用,名为似种也。
【疏】此六眼根等同时同处者,意说心王心所,名变一根,同时同处,不相障碍,释所由也。
【疏】以随文便至触等相例义者,外难云:若例难断舍门者,何不最后说,乃于中间说,触等亦如是言耶?答:中间说相例门者,欲显初后皆有相例、非相例义故。若最后说相例门者,恐谓将一切皆合例故。
【疏】以诸有情起分别心计为我者,由计第八为我。今言生灭者,遮彼计也。
【疏】外触、受等者,意云:内习气者,即内种子;外触、受等,即触等五数。触与识别,故称外也。
【论】如瀑流此气,其三喻以释识体。言三喻者,准西明疏云:第一、生死难出喻,第二、识浪断续喻,第三、两法相随喻。云三种缘起。缘起者,如演秘说。
【疏】初、似说一切有部等者,此似作一切有部等难大乘也。如下,此意难。言等者,有宗等申其难词。
【疏】现不住故,当无体故者,由现在不住,当果无体,故成非断也。
【疏】前生后灭者,意云:前因能生,后果灭者,即能为因。更引后果,如种子生种子等。又前生后灭者,如论云:果生故非断,即是前生;因灭故非常,即是后灭。
【论】谁离断、常者,小乘意难云:既无因、果,则无非断、非常义,明知不离断、常之过;既不离断、常,则无因、果也。
【疏】又相未相法者,意云:四相是能相,有为法体是所相。然未来法体虽有,未被生相、所相,故云相未相法。前约作用难,此约能、所相难,故二别也。
【疏】缘不合故者,意云:体、用虽具有,以缘未合故,以用不起。缘谓增上等四因,缘谓六因,即异熟、相应、同类、遍行、能作、俱有等。
【疏】若言缘等,或未来无者,他救云:诸法生时,要托因缘,因虽未来有,而缘即无,所以未来不起用。若尔,论主难云:汝宗即非未来有一切法等。
【疏】又说未来至应名现在者,而牒彼宗,便兴难也。现在有作、有作用,故非过、未;过、未作用,应亦名现在。彼宗说法,体未来有生相用,故说生相在未来。此法若在过去,有与果用,得未来果也。
【疏】彼救不然者,论主难云:既言未来有生相等作用,作用即是因缘,何故救云未来虽有,体缘不合耶?此乃远斥前救,故云彼救不然。又解云:今详此文似例,由论主见难他之过,未有用应名现在,即下疏云今言用者,谓取与用,意说现在有用者,双有取与用故。今牒他救,云彼救不然,故知文例。此解好。如下,即是正难。问:取与何别?答:现在有取果功能名取,临灭不碍后果生名与,故有别也。
【疏】难云:等无间缘等至有取果用者,为先师说过去唯有与果用,今论主引婆沙,正说过去有取果文,难彼师也。
言即应过去半有作用者,譬如色、心俱在过去心、心所,为无间缘,有取果用;色等无间不尔,故云半也。
如言有取果用故者,释半有作用所由也。
【疏】又言未来世有三法至应名现在者。意云:光明、生相、苦法忍,此之三法,未来有用者如何?且如未来法,由生相相故,而方得生,故知生相但在未来有用也。光明者,如日欲初出,皆须预有光明,后方日出等,故知光明亦在未来有用。苦法忍者,望世第一法而有功能,能断于惑断之用。亦未来应名现在者,正难也,出婆沙文。既有作用,应应名现在。
【疏】若言与果至无取果用故者。汝若言我宗过去法,虽言与果,然但是功能,而非作用者,即难云:如阿罗汉末后心,应不名现在。何以故?以无取果作用故,如过去法。然彼宗三世皆实有故。意云:过去法无作用,故名过去;阿罗汉末后心亦无作用,应名过去。
【疏】又若此心至更复言灭者,此牒救重破。救云:如何阿罗汉心虽初时无作用,乃至灭时而亦无作用者?难云:若阿罗汉心初无作用者,应已名灭,犹如过去,如何后时更复言灭耶?
【疏】又彼功能改名作用,而复何异者,此难前文。前文云若言与果但是功能,非谓作用等,今难云而有何别?
【疏】若言非是至果不生者,牒他救。救云:不是无学末心能取,果实亦能取,但后念缘阙。余文可知。便违汝宗等者,论主难:汝宗之无学末心,无等无间缘,以无后心故。若有取果用,应是有等无间缘。
【疏】终心后果既定不生者,意说无学末心,不生后果也。
【疏】若言后果至何不能生果者。意云,外救云:若缘不阙,罗汉末心亦引后果。难云:无学后心,因缘既不阙,能有作用,何不能生果?因既不生,明知无作用。
【疏】观现在法等者,哲云:观长时因果。观此相续之身果,如观布施等因,次定知得大富财位。若观此身有大财位,眷属圆满,色身殊妙,诸根具足,端正威武,当知前生布施、忍辱、离耶行等因之所感也。
【疏】即熟变相等者。熟变相等者,熟即变前异本,故名熟变异果相等也。
【疏】此答前生灭分位法者,即前恒转,因灭果生,非常一故,是生灭分位也,即第八识因果法喻门。
【疏】除遍计所执,说依他性有者,许遍计无体离有边,非因也;说依他有离无边,作不同因也。故言离二边契中道。有、无二边者,即断、常也。
【疏】皆说六通三乘差别者,意说三乘人得六通差别,虽计总得,然有明昧通局差别处说。问:故不说天眼、耳通耶?答:义可相当,□疏偏引也,不可责其所以然。天眼、耳通,缘唯现在五识,不缘于过去。问:何故生死智缘未来?答:以生死智属神境通,谓缘生死起神通故,欲令众生免生死故,作神通也。
【疏】道理三世者,即依种子有曾、当、现在道理,说有三世;即于现在法上义,说有三世也。
【疏】其智生时者,六通智也。法尔有如是功力者,法尔皆有缘去、未来功力也。异生、圣者功能各殊者,异生、外道所修,得五通、不得五通、不得漏尽通,故与圣者缘境远近、明昧不异,故云各殊。所见皆实者,既非是妄,故实能知死此生彼等。
【疏】前第二说至现彼影者,即前第二卷,说无漏智而证净故,亦现彼去来等影。此意证六,通缘三世有无等法。
【疏】由多修习此去来法,法尔能现者,意云:由多修习此智,智既证净,后起之时,法尔能现。此去来法,随其势分多少时,即法尔现也。不同凡夫妄心所变,故云皆实。
【疏】此义虽通等者,外难难云:唯识三世,岂离前二别有体耶?故故答云:此义虽通等。
【疏】多分别妄心所变似去来相者,意说由妄心现此去来相,不同前二种三世。
【疏】此中论文至但有识意,说此论中但有唯识三世。
【疏】或复更释至故分三种者。据实,神通三世,离唯识、道理等三世外无体。若不别分,为言神通同唯识,亦有妄缘,犹有此滥,故分三种。道理三世者,依现至法,有曾当道理立三世也。非不是唯识,识义宽,摄余二故。今熟胜说,故别分三。
【疏】立四灭三者,意云:似说有人立四种三色,或有灭三立二种者,皆是妄说,但是疏主说遮,未见文说。
【疏】若因后果俱时而生者,意说大乘胜军师说:种子等一刹那间,因果同时,前因正灭在灭时,后果已至生相,即是因果相续之义。旧时云答头因果。
【疏】彼谓因果恐有断过至用不同时起者,意说彼胜军师立因果,恐同大乘因果,被他萨婆多难逐。依大乘假说,现在因果有三相,用不同时起。如疏云被他如先有因时无果等难已有,此叙先有宗难大乘意也。问:唯论文叙上座部救,何故乃叙胜军义耶?答:以胜军、上座宗计相似,故叙同破,故疏下云同此中破。
【疏】至住之时,后法未生者,意说前法至住时,后法犹未生。
【疏】又有二趣并生至已生故者,唯疏约三相难。周云:此初,生、灭二时难。难云:若说现在法上有生、灭二时者,即如人趣灭时在现在,天趣生时且在现在,即一现在上有二趣并。若尔,何故□疏云至异之时,后果方生耳?答:异与灭相相邻近故,以相似故,故云至异亦无妨也。
【疏】所生胜故者,趣胜故,但名一趣,无二趣。失异相,无力能,故非趣摄。意生是所欣胜,得趣名;前身变异是劣故,不得趣名。
【疏】阿赖耶识分二趣故者,意云:若人趣异时,天趣已生者,难:岂无二趣赖耶识耶?及违此文者,明违此唯识论文。论文观现在,有引后用,似立当果,对说现因等,故无二趣并生之失。言即法辨者,即于一法体上辨二相,离此无别生灭体故。
【疏】下显因果至于法辨者。据此段论文,唯于一法体辨生灭二时。如疏云今此所论已下,方解此文。如言法生时翻因至二法为二时,有此文约二法而辨生灭二时。二法者,自他二法也。此文即属后段论文。问:若尔,何故预举此二法、二时文耶?答:意欲对明,所以先举。
【疏】为果之时,与前法俱;为因之时,与后法并者,此是答显因果。
【疏】如解或等者,如智与或不得俱时,是相违法故。
【疏】二、若即者,意难云:汝生灭二法,体即一者,法灭时应即生等。
【疏】此既总文,且为三释者,意云此论文既总举,不分所以,故下文中且为三释也。
【疏】此据位令至少,故不说者。观此疏意,释通外难。难云:若言断烦恼鄣名阿罗汉,有二乘金刚心亦无烦恼及赖耶等,何故不名阿罗汉耶?答:彼位时役,所以不说。今据位全,故云究竟舍位名阿罗汉。又今言阿罗汉,若但据断烦恼障而论,以彼烦恼障能感生死。若无烦恼者,即名无生无分。以生故,虽有所知障,不能感分,以生非是缚故。若唤佛为阿罗汉者,即二障并无。
【疏】八地菩萨随应二释,意明此文中既不说八地菩萨随,以下有二师释。
【疏】若说习气,上位不成者,意云:若说习气为粗重者,即上位不成者,即如上说阿罗汉位名上位也,二乘未除诸习气故。有云:此上字合是四字,如演秘说。
【疏】佛亦由断所知障至令通二乘者,意说不可。难言:三乘同断,或总得名阿罗汉;三乘同断,断惑齐得号如来?答:不然。烦恼约断,同三乘名罗汉;所知唯佛,断二乘不得号如来。
【疏】违教故者,违瑜伽决择分也。彼文说不退菩萨,且不成熟阿赖耶识故。
【疏】此先不论,故今为难者,准决择分说,四人不成熟阿赖耶名,前但取三乘无学,未论不退,今将不退难云应皆成熟阿赖耶识等。
【疏】前初地得,后八地得者,意说初地已去,已得得法毕竟不退;八地已去,于未得法念念得,故言未得不退。
【疏】初地已去至转增进者,释初地不得名行不退,所由不同八地菩萨。
【疏】初、说回心名不退者,意云:如前决择分说不退者,但约无学回心名为不退,不约直往不退等说,而义有别,亦不相违。何得将顿悟菩萨为难,例成赖耶识?问:且如决择分,但说三乘无学,不成阿赖耶,不言不退菩萨,如何乃言初约回心等耶?答:望论文中所引,虽复不言,然疏中云:决择分中有四句分别,初句中说有四人不成熟阿赖耶识。
【疏】以证净故至彼位者,谓二乘见道,证得四不坏净信故,亦得名信不退。四不坏信者,即于三宝净戒生决定信故。然未至彼位者,未至十信第六心位,以初回心未登信位。
【疏】即应有五者,兼位不退,合有五种不退,而不言位者,摄入信不退中,以同是地前故。
【疏】论直往者,唯四不退者,意云:若据直往菩萨名不退者,合有四不退,即除第四烦恼不退,取位不退,故有心也。
【疏】非直往者是第四人者,意说决择分中,不将顿悟菩萨为第四人。何心故?以烦恼种子未永害故。
【疏】若现行一分至应且名舍者。此第一师难第二师。以第二师许直往八地菩萨,虽有烦恼种子立,然无现行一分,故名舍赖耶,所以第一师而兴难也。于中,牒有最初两句,牒从分别以下至亦名舍以来是是微。
【疏】以全未除故者,是第二师。答意云:然初地菩萨及见道以去,虽无分别及有不起执时,然不名为舍。何以故?全未除故,不同第八地。第八地现行永已伏故,更不起执藏,为自我故,岂得初地及七地已前为例难耶?
【疏】若尔至阿赖耶故者,此第二师难。前师云:若八地无现行故,不得名舍者,且应八地不得名不退。
【疏】若尔,入地诸菩萨至赖耶故者。此第一师劫质也。意云汝若难我云第八地不舍赖耶,亦应不得名不退者,遂质云八地菩萨应亦名退,以全未正除阿赖耶故。故知不退义者,据行位、修证位别名不退,不约舍赖耶名退。不退既尔,何故决择分中不说回心不退菩萨耶?举下论文,以答斯问。
【疏】似为二义者,即护法菩萨似者,为第二师义也。
【疏】即同前师者,同前师说渐悟,此说顿悟,何得同耶?答:虽渐、顿不同,一种皆说四人,名阿罗汉,故云同前师也。
【论】法驶流中,任运转故者。法,谓真如无相海也。驶流者,即六度等舟。意说八地已上菩萨,相用烦恼已永离故,于无相海任运而转。佛性论云:无出入异,以住无相,不动化生。诸佛见诃,乃为七劝:云汝经二劫,勤修于妙行,云何不精进,无相海中住?故刹那刹那,真俗双运,以无功用,故称任运。
【论】以能即空方便智,发起有中殊胜行者,意说:即能证空根本智为方便,能发起后得智利他行,名有中殊胜行。
【疏】前六地一行中修,一切行中修,一切行至名为广者,意说前六地中有相心中修名少,第地中无相有加行修名大,八地已去无相无加行修名广。
【疏】然初地已前至具修万行者。地前所修六地,于一行中唯修一行,如修施时,唯修施故。初地已去,一行中唯修一切行。一切修者,谓四无量、四摄、四无畏等,六度不摄,名为一切行。如修戒时,正起一行,即此一行中遍修余行。庄严此一行,未能于万行中具修。问:前七地中,岂可常能于一行中修一切行耶?答:虽许能修,未女常尔。又设令起行,亦复何过?八地已去,念念中修一切行,即于此一切行中,念念顿修一切行故,信胜前故。问:八地已去,岂常能于一切行中修一切行耶?答:必能常修,以念念倍增故。但依生空门、法空门修别。问:但依生空门修施等,不依法空修,得成度不?答:且得成度,不见彼、我、此及我、我所,即三转净也,即神通、记心、教、诚皆净。
【疏】然修愿、力、智度至非唯修此者。问:若八地中修万行者,何故论说八、九、十地各修一度耶?答:若据十地中修十度,地地修一,渐次胜前,别立其名,即别修愿、力、智三度。据其功力,能具修万行,非亦准此。
【疏】今第三、证与彼文同者,与彼瑜伽大波罗蜜多文同。
【疏】能得过前二僧祇者,哲云:八地菩萨一刹耶修,敌前两僧祇劫,各谓第二刹那所修,敌前八僧祇,前二僧祇各四,如是展转,乃至无量。
【疏】初因简解行地已前,至今通七识者,意说初因简解行地已前,谓许地前烦恼行故。然十地菩萨烦恼不断者,约第六识说,非第七识。第七识烦恼犹许现行,今言一切烦恼永不行,明知通简十地菩萨。问:八地已去,常入无漏观相续,何得烦恼现行?如何言通简十地耶?答:言总意别,且不相违。虽言十地,意取七地已前,次第七识中俱生我执,至第七地中方永不行。或所七字错依十字,更捡本
【疏】三、义具故者,前云皆以永害烦恼贼,应受世间妙供养故,永不复受分段生故。
【疏】初师名舍断种等者,意云:解不退并据无学回心,第二师据顿悟不退。
【疏】二、即是正体后得者。此意双说生、法二空根本后得,不是偏取或生或法根本后得,名为二智。
【疏】菩萨趣烦恼有三者:一、名无染污相起,二、无过失相起,三、僧长功德相起,名三也。
【疏】此中但舍唯能执藏,以过重故者,以赖耶如声呼也。被他执名赖耶,如乎执物,虽无能所藏义,但执藏得名。
【疏】成熟此名,不成熟此名者,即三乘有学、无学,七地已前,八地已去,辨成、不成差别也。
【疏】积集义是心义者,有二义:一、本识之积集多种,名为积集;二、诸现识熏诸种本识之中,名积集。望义有别,或能熏等者,是第二释。
【疏】心之心也者,上心是八识,通名心;下者,即心意识之中之心也。
【疏】为取所依者,即第八为取荡所依也。或执取所依根身,即执取结生相续也。
【疏】亦能持根依,然据胜说,约根为论者,意云:据实亦能持根尘,持根尘是提依,故论说持根者,约胜为论。
【疏】是故三性法,皆依此识有者,此引中边颂不尽意,明三性皆依此识,疏名所知法。
【疏】今此取功能生诸法义者,意明识体生也。种即识功能,不离体故。
【疏】即是相续执持位名者,意说如上阿陀那等诸名,既通凡圣,即是相续执持名也。
【疏】此文杂染者,即论文唯说杂染也,所云摄藏一切杂染品法,令不失故。
【疏】能所藏中至不失故者。意说能藏者,第八也;所藏者,染行种子。谓由有能藏第八,令杂染等法不失也。
【疏】我受缘之至即识为所藏者。意说我见执第八为我时,即第八识为所藏,是所藏故,云藏者是所执义。有云即识为所藏者,谓第八不同重,要由七转,重即第八,即第八藏在七转识中名所藏也。不尔,虽有此义,今不依此论,但说二藏、三藏义:一、谓令种不失;二、谓执藏计为内我。故知不约所藏释赖耶名。
【疏】又始终至亦通无漏者,意说第八乃至佛位,亦名能藏,许能今藏无漏种故。
【疏】始终至又不重故者。若第八约我见执藏,及约能重名所者,即第八不通无漏,以佛位中我见已,漏复能重,更约何义名所藏耶?故不耶取也。
言此中名藏,不取所藏者,意云说论赖耶名藏者,但据含藏义,不取所藏也。以所成名,唯在因位以得其名也。
【疏】云故不略不论染为能藏义者,意释不取第八为所藏所由。若说识等为能藏者,因何第八非所藏耶?由此不说也。
【疏】初师第三,虽理应说者,意云:初师者,即取决择分四人,谓三乘无学及不退菩萨。意说二乘无学回心名不退菩萨,初师取初地菩萨名不退。已证二空,已得二智,应捡前文,随理应说,彼已问答有学金刚故。
【疏】若说金刚心已舍至且不相违者,此会文。若尔,何故有处说金刚心已舍?此识会云:菩萨虽金刚心,无异熟识。有之,从多分者,除第八识,皆金刚心舍,故云多分。今言金刚心舍异熟识者,从多分说。
【疏】生死尽故者,释生死蕴也。
【疏】以能缘从所缘分三者,意云:三位者,谓我爱执藏;二者,善恶业果;三者,相续执持。第七亦有三者,谓染行末那法、我见末那,又但学名末那。
【疏】若平等性智相应通缘三位者,意说平等性智许缘赖耶七地,以前有执藏义故。
【疏】云七地以前,缘赖耶等者,释缘赖耶所由。
余二位可知者,即善恶业果相续执持,并许缘也。
【疏】如涅槃等至时少故不说者,如涅槃经说:金刚心菩萨有二说,即种子生、现行。有同时、别二种:同时者,种子舍,异熟亦舍善;异时者,种子舍,异熟不舍。若许金刚心趣无漏第八识,虽不受熏,以时少故,唯一刹那解脱道中方圆满故。所以但说佛有无垢识,不言菩萨也。
【疏】摄论第二至阿赖耶为性者,前之三名,即摄论及此论通有之名,二论并无穷生死等之号。末后云赖耶为性者,举通少乘,亦者此名。
【疏】如前卷准此名知者,即如前卷释异熟宽不共,故偏说之等,应准此中释名,可解彼义。
【疏】有漏二位名至最初舍故者,意说赖耶、异熟二位之名,赖耶先无,名最初舍故。我爱执藏位,第七地中除。
【疏】以二义故,此中偏说者:一云、执持杂染种,令不令失;二者、执藏为自内我。
【疏】唯说阿罗汉至异熟舍位者,言阿罗汉舍赖者,据舍缚说,所以不言舍异熟识。若据舍异熟体说,即与赖耶同舍。由此故知舍缚不舍体,若舍体即兼舍缚。故赖耶约缚说舍,异熟约位说舍。
【疏】前言至舍之位次者,颂前说第八者,但说诸名通局,不论舍之位次,从阿赖耶名过失重故,以下方辨舍之位次。
【疏】二、释者,即是将得及正得,如下两解。言此中皆名将得者,意云:以下虽有二解,二解俱云菩萨在未来,故名将得。
【疏】护法云至圆镜智起者,意云:菩萨第七地,金刚心初生时,而异熟义种现俱在;若后灭时,与金刚心一刹那俱灭。
【疏】如世第一法至故名将得者。意云:且如萨婆多,世第一法舍异生性。如见道初生时,世第一法及异生性,同一刹那在于过去。此亦如是,言怨害怨。且如两怨相害,气力既齐,俱执别器,虽言其怨害怨,两怨俱时,两?而率。此亦复尔,即正舍名舍。故金刚心是能害,然异熟识是所害。既舍已,解脱道与镜智俱起,望前舍时而在未来,名为将得。如上一解也。有云:舍异熟识时,由二义故舍:一、由解脱道正无力舍,二、由无间道亦有力故舍。望无间道,正舍名舍,以俱时故;望解脱道,已舍名舍,生灭二相而不并故。且如异生,惟世第一法,正舍名舍,非望苦法智忍。
【疏】二、云亦种生现至名为将得者。意云:金刚心生时,异熟种子现行俱已舍讫,其时合同菩提,谓菩提未极成熟。然望大乘,得与成熟既是一法,更无别体。据后极成熟说,说菩萨亦名将得。故异熟识望无间道,已舍名舍,以不俱故。问:无间道起时已灭,未审此时有无垢识及镜智不?答:此时虽有,仍未圆满,不名为佛。问:何故不言将成熟菩提时舍,乃言将得菩提时舍,即乃言将得菩提时舍?即疏答云:得与成熟既无别体,故举得也。问:无间道既有无垢识,即应正得菩提时舍,何故但言将得菩提时舍?故疏答云:菩提将成熟,故名将得。意说:无间道虽有菩提,未圆明成熟;若解脱道时,已圆明成熟。今望解脱道,故名将得。哲云:无间道既新得菩提,但名得,不名成熟;解脱道既曾得,亦名得,亦名成熟。今望成熟,故名将得。
【疏】其种生现异时至无别体者。意云:种子生现异时义,与护法解中有两师,第一师同也。问:既与第一师同者,如何名种生说异时耶?答:亦异时。且如金刚心生时,异熟识种已舍,唯有现行识与金刚心俱生,名异时,与世第一师同也。第一师种现在故有别,余义更无别,故种生现同时,种现时舍。若种生现异时者,故种子先舍,现行后舍也。言初得名得者,同前师解脱道,初得菩提名得,得已成熟菩提,虽初念得,后方圆满,明成熟。
【疏】义说成熟与得差别者,此师得与成熟无别,言将得者,是成熟也。
【疏】问何故至故与前别者。此师得与成熟无别,言将得者,是成熟也。
【疏】问:何故至故前别者。意云:如辨名通局次第不同者,先辨心及阿陀那,后阿赖耶,即先宽而后狭也。今此明漏,即先狭后宽,故说异熟等。以性相求故,不可相例。
【疏】彼苦依尽真如为论者,依身智尽所须,如与佛同,无亦同佛也,以佛无漏身智不无故。
【疏】或八地已去方舍者,意云:心若虽爱执藏位,若三乘金刚无间道舍。何以故?以永断我见故,约断种说。若菩萨八地已去,我见永不行,故名舍;七地已前犹得现起,约伏现行说。故心随此远近,如前说舍。
【疏】或心义者,菩萨因中熏习种集名心,果位无此;然果位中有前因位熏习种在,故且名心。
【疏】有三门,谓性、俱、境者,性即三性分别门,俱是心所相应门,境谓所缘门。然此三种,与佛不同,故须分别。若尔者,自相等门,亦与佛不同,何故不说耶?答:次前已说。赖耶即自相门,异熟是果相门,阿罗汉位舍即名门。又周云:异熟菩萨将得菩提时,舍等即是舍门。此等三门,如前已说,此中不论。
【疏】有言有漏至后一门者。有异释云:何言位总有二?一者,有漏位。云既言有漏,明知已颂因、果、舍三门,所以此中不说不通,次前已说今说也。
【疏】然受相应至无改易故者。问:舍、受既通因、果,何故文中再说?答:舍、受相应通因及果,恐滥因位,故无漏位而更分别,欲须一类无改易故。
【疏】如来既得四澄净故者,四证净者,即四禅也。
【疏】不尔,便违十地等说者,许通无漏,何为佛无?若许通无漏,违下第七中引十地文,于药病等未能遍知而起寻伺,已遍知者不尔。
【疏】不可动摇者,意不为境界之所动也,亦非如余智而有易脱,如佛地说。
【疏】或至多依无住者,意云:大圆镜智无漏种子,十地皆得增明,至后时现行,唯依第四静虑。何以故?多依天住故。如法花疏云:住有四种:第一、天住;第二、禅住;第三、梵住,谓初禅梵;第四、佛住。如彼广说。所以此智初起,多依天住。言色界六地者,谓四禅及未至定,并中间禅。问:如何名未至?答:求上定时,有近加行心,虽未至禅,然此心亦初禅收,故分一地。中间禅者,谓无寻唯伺地在中,初禅第三天若到第二禅,即名无寻无伺地。言游观无漏通十地故者,意说:第六识中,游观无漏心通十地起,遂令圆镜智种子增明。意云:余九地中,虽有必不起,以多依天住起,唯第四静虑也。游观无漏心者,谓不断或后得智也。
【疏】大悲唯第四静虑者,意说最胜大悲,唯第四定有,余地劣无胜者故,以第四禅是胜功德依故。又云此为功德本者,周云此大圆镜智是功德,有云第四禅是功德本,故多依第四禅,两任取。
【疏】所余三受者,谓余六识中苦、乐、舍三受也。
【疏】彼俱生受者,即第八相应舍受。
【疏】谓余中者,意说在余六识中者,以从思惟所引发故。
【疏】此佛地类因舍受至引发故者。说佛果中第八,类因中第八,唯舍受俱,所以果位第八,无乐、喜二受,以此二受从思惟所引发故。
【疏】以此准知至第一胜者,意云:大乘见道既依第四明知,圆知亦依第四禅起,故知初说胜。如何得知见道依第四禅?答:唯识云:托最胜依,入见道故。小乘不尔,四禅皆得。问:初说与第三说何别?一种皆依第四起故。答:初师云:圆镜种通十地,若起现行,唯依第四禅。如第三师说,唯第四禅有种生现,余九地种亦无,故太狭。
【疏】色无色至必不现起者。即无色、全色下三禅,此等虽皆有圆镜智种,于因□中余识起无漏时,亦令此种增明及起现行。唯第四禅种生现,自余地种必不起现行。此释第一解所以。
疏:如三类智边所有等智,此引喻也。喻圆镜智种虽在余地,毕竟不生现行。三类智者,谓苦、集、灭三谛下类智也。所有等智者,即是此三无漏类智边,傍修所有有漏世俗智。智既有三,故名等智。即三数智边,各修一世俗智也。又等者,相似义。以世俗智无始时来,数曾知苦、断集、证灭,即有漏六行伏,或生上□等。今无漏三类亦尔,事业同故,得名等也。又等智者,哲云:此世俗智,一切有情平等共有,故名等也。谓见道已前六行伏,或欣上厌下,生有负等百千万回。今回心入佛法,得至见道,缘四谛时,至三谛类边,故傍修世俗智也。边者,近也。类智起时,傍资世俗智种子,令得增明。萨婆多立得云:而无种子。意云:有宗说:欲入见道时,世第一法及异生性诸有漏法,并皆舍入于过去、来世俗智。复未生正入见道,观四谛法,作十六心观,并皆无漏,即于苦类智边而增得,得未来世俗智。余二智亦尔,杂修得此三今世俗智。然但有其法,而无其用,乃至以后,亦不起用得胜劣。故圆镜智种子在余地者,亦毕竟不起现行。唯第四禅种子,生镜智现行。如演秘,广有问答。
【疏】不易脱故,无动摇故者,意说大圆镜智与净第八无易脱故,亦唯与舍受相应。此文意证圆镜与舍受相应也。
【疏】设通十地,无漏地有至于理无违者,谓色界六地,无色界四地,合有十地。意说圆镜智种、无种,十地许有,以此地中有游观无漏智故。
【疏】以五教十理者,哲云:大乘教合为一,小乘开为四。又周公三经四颂为四,下不许教二合为一,总成五。
此等无量诸大乘经者,但指教,非是五,以庄严论亦非证此识,但引证经故来也。
【疏】如是诸处,准此应知者,意云:若有说第八识处,即通二乘、无学、不退菩萨等;若言阿赖耶识者,即不通无学,但通凡夫、有学等,七地已前犹有此故。
【疏】如断常门中至从因为名者。此释文外,伏难云:若此间言第八识者,何故释颂第九门云阿赖耶识为断为常耶?所以举此文答。
【疏】彼所俱言至,未转位至,故非一向。依此例说者,意云:彼所俱言者,即解心所相应门故。论第三言:此识与几心所相应?答云:常与触、作意、受、相思相应故。解云:阿赖耶识未转依位,恒与此五心所相应。观其文意,即通二乘、无学、十地菩萨。为论七地已前,菩萨入观无我执故,二乘、无学已永断故。问:若菩萨、二乘未转依位无赖耶者,何故论云阿赖耶识未转依位,恒与此五心所相应,菩萨、二乘未转依故?答:论举狭名以释宽体,宽体即异熟识也。
故非一向依此例说者,意云:不可一向依此,即断常门阿赖耶名说也。
【疏】此领依初舍位为名,彼意领通诸位。为断为常等波者,彼问意颂通法位为文故。问云:云何应知此□八识离眼等识有别自性,故通诸位?又云:此释通外难。难云:何故前断常门中即云阿赖耶识,今门乃言云何应知此第八识耶?答:约初位舍故,以赖耶为名;此据通诸位故,以第八为号。故二有别,亦不相违。
【疏】又准下说一切有中至不唯在色者,此第二解,亦取色。意云:说眼等识,即等余识,亦等色。如何得知?如下自云:五蕴亦非真爱着处。彼计色等是阿赖耶,故计赖耶离色等无别自体。不唯在色者,亦计诸识为赖耶,不唯计色也。今据此文,亦等取余色等。下文既破五蕴亦非真爱着处,明知举眼等识,亦等取余色也。问:既取色者,何故不说?答:如下云不离识故,略不言色者,即是取色也。举王、取臣,即取心所、举实取,似不相应。论文虽复不言,据理计合。如是不尔,摄法不尽。
【疏】此离识蕴,不共许故者。又解云:此意取色不相应等。若离蕴,小乘虽许,大乘不许,故云不共许故。
【疏】然二经、摄论等同者,谓阿毗达磨经及解深密经,彼此二论共有。如楞伽经,唯此俱有,摄论等无,故云一经诸论不有。疏:彼无此三解,摄论中虽引无此等解,更勘云彼文无此等解。
【疏】如常分别者,阿毗者,对也;达磨者,法也。此经有十万颂。契经者,梵云修多罗,此翻契经,即契当之义。事与理合,名之为契。
【疏】不言对有法至非有法故者,意云何?不对比量有法,但对宗法取阿毗达磨。此云对法者,具二义故:第一、有轨义,第二、持义。为具二义,故此间说。问:何故不言对有法耶?答:先陈是有法。有法者,不具二义,但有一义。为但守法自体,唯得有持义,不能生物解,无有轨义故。言非有法者,即释有法不具二义,此中不说所由也。故因明宗言法与有法而不定也。汝不可责我言:何故不先说对有法,而先对对耶?不可作如此难也。
【疏】义准因明,法与有法不定者。问:法与有法既不定,何不对有法,乃对法耶?答:义虽不定,以先陈后说,法是差别,方生物解,故但言对法,不言对有法也。不为难者,意云:准因明,法与有法既不定,汝不可难言令对有
【疏】更于下文者,意云更有解,于下文自说,不烦预述。
【疏】后半流转还灭亦然者,亦如摄论及瑜伽解。
【疏】各致一言者,以上自下句,各举一义,为因,为缘,为宗也。中间平歒,取所以者何者徴也。徴云何?赖耶识既得,与诸法为依,如何二句各致一言?
【疏】现所执持,牒前因义者,意说种子是现,所执持即是前因。
【疏】由此因义至为所依者。意云:由有此种子为因,所以第八现识,能与一切法为依。种若无者,其现;不者,依义不成。
【疏】为依杂同至故量别说者。意云:及为彼者,种子及五根,并内扶根尘等,即第八识变也。及为彼依者,但与现行转识等为依,非是本识所缘变也,故但为被依。故是别说者,即变为及为彼依,即是别说,如下自解。
【疏】即是所缘变之境界者,意说根器是第八所缘变之境界也。论中不说种子者,以相隐故,略而不说。
【疏】故说为缘者,第八,与诸识展转为依,故说为缘。缘者,相收藉之义。
【疏】亦有种依者,五识种子亦为自识依,然是亲因缘,故今不说。言增上共依者,大小二乘共许五识依色根故,小乘不许五识依种子故。
【疏】虽第八识至及为所缘者。意云:第八与第七为俱有依,且为种子依,□为俱有根,亦为所缘,第七缘第八为境故。虽有如是多种义,今者但取俱有义一,不言余者。
【疏】此犯随一者,意云:此犯随一,言有其二过,以转识摄因,成立第七有俱有依,小乘不许。□第七识宗犯,所别不成;转识摄因,亦犯他随一过,因中亦犯,所依不成。文言省,但言随一,不相违也。
【疏】末那成已,许是转识故者。问:设许末那成,如何知是转识耶?答:若未成得末那,仍未许有,何论是转识得末那?末那既离本识,明知是转识,以离第八皆转识故。问:第七、八识是六通境不?答:不是。一切菩萨、二乘、异生等皆不证知,唯佛一切种智知。
【疏】应云至是识性故者。意云:若言许是识性,非五识故者,他将第七为不定过,先作量云:第八是有,法定应有,但有依宗法,许是识性,非五识故因也。如第六识,喻他于有不定过云:汝第八为如第六是识性,非五识故,第八以第七为俱有依?为如第七是识性,非五识故,不以第七为但有依耶?
【疏】如是虽言至有不定过者。意云:虽言第八与转识等而为依,□而因显八以第七为依者。意云:亦可因便显第七与第八为依。或若不尔者,若不将第七与第八为依,尔者,如前第七因第八识为俱有依,□□不定失,且作量云,然后出过。量云:第七应有俱依,转识摄故,如第六识。出不定过云:汝第七为如第六识是识摄故,有但有依?为如第八是识摄故,先但有依耶?此过不成。如演秘说,以第八无俱有依故,有如是过也。故知第八亦有俱有依也。
【疏】此中不诤等无间依种子之因者,意云:此中但说俱有依,不许等无间依,等无间依今依种子。既依种子,即是无始时来界因义中辨,非此此所论俱有依中不说。有云:此中不许等无间依种子之因者,此中但说俱有依,不许等无间缘及因缘义也。
【疏】颂中有字贯通二处者,意云:通能有、所有中。能有者,即是第八识体,如上第二句是。所有者,即下二句是。说由有第八识故,有涅槃诸□等。此解有字通能有、所有之中。□疏:又由有此识言,贯通下染、净所有之中,意云:如下言由此识能执持顺流转法及涅槃终后等,故说第八互通所有之中。故染法由此识,净亦由此识证得。此说第八识通下染、染、净,与前解别。
【疏】非如色等至依执持故者。意云:谓本识与现或业而为所依,亦说本识能执持。彼即相依名为执者,但摄受义名执,非如色根等执生觉受。又依执依持名执持者,有云:依执者,第八与或等为依能持,或等即相依持,持不失故,故名执持识。言不执彼现门或业以为境故者。意云:或业杖识生,识不缘彼为境故,据不缘边说不执。或不同根种是执持,复是所缘也。
【疏】如喜及顺喜法,名喜觉支等者,意云:如二禅中有喜,彼地所有喜受所缘及相应法,皆名喜觉支,此亦尔。
【疏】世间净成者,意说由有此识故,清净善法而得成熟,即世间有漏善法;惑、业、苦亦尔,所得成熟,皆由第八。
【疏】或与现行至证得涅槃者。意云:本识与现行道智等为依持,令此智证得涅槃。
【疏】前顺于后者,意云:虽然同是无漏,前未证现,后能证理,后证理时,前不违故,名前顺于后,即种子顺现行也;或前后念不相违故,名前顺后。
【疏】体顺于用者,体即无漏智体,用者智有漏惑,证灭之功名用也,即体用不相违,故名顺。言还于灭,准前应释者,且准前云顺于后释也。
【疏】即出世净者,无漏智也;或世间净者,取资粮加行智,远证涅槃故。
【疏】或但涅槃是识执持,亦是依执者,此□解云:第八是能执持,涅槃是所执持也。问:云何言所依执耶?答:今言执者,但是依故,名执言所。言依执者,意说所执持也。即依此识而证得涅槃,故名依执,即真俗相依故。摄论第四至之所依也者,引摄论者,意说依他、趣性为二性依。意说要由有第八依他故,而能证得涅槃,故说依他与圆成等为依。言涅槃是所求果,□□意证唯取涅槃,不说无漏智所由。
【疏】或现行果是性因义者,此意或初句中界及第二句依字,俱是现行。何故知尔?答:是因义,亦性义故。同性义者何?答:此第八识,无始时来但□者,□句依□,疏或属能。此重解第三、四句句中,通能、所依也,不同前唯约所依。
【疏】然生业或皆通苦、集者,或业是集谛。然通苦谛者,有漏皆苦故,苦身中有故。或业名苦者,翻因义边,即名苦谛。又或业、苦三望,过去去因,现在为因,未来为果。故有宗计苦、集是一物因、果,故说二。
【疏】前言闻重通有无漏者,指前疏中或摄世间□等文也。
【疏】遍计所执至起二执故者,此中有三解:由此有至□彼趣等,是第一释,即由能遍计心横执等起,所以有诸趣生,唯所遍计是依他性。或缘诸趣等,是第二释,即所遍计计,谓五趣等。故能计心,从所遍计,亦名遍计,望心体非遍计。第三能者,趣是见趣能趣之心,因此能执之心,即趣遍计性成。故下三句,与三性为依。
【疏】四、清净法者,谓四种□意,取菩提、涅槃为圆成实性。
【疏】此中以对至藏者,先合有问。问云:若具三义名赖耶者,何故今者但以能藏一义解耶?答:谓对缘性故,偏举能藏义,以外道计胜性为能藏故。言今阿赖耶识者,是生起下文。
【疏】非如彼一者,意说赖耶非如胜性转变是一,赖耶因果不一不异。今言异者,为对彼说。
【疏】颂中但破胜性至非为义具者。意云:外道计胜性转变为大小,即因果是一。今佛法不尔,所以偏举能藏一义以对外道,非谓义具。
【疏】或故名至摄藏未是者,如论颂云故名阿赖耶者,不显藏义。藏义者,即论长行中云与杂染法笔相摄藏等是。前结上二句者,即前正释颂中云取第二句结上二句,即唯约能藏显赖耶,非显耶识义也。今言杂染法笔摄者,此更别显赖识义故,与前义也。今言与杂染法笔摄藏者,此更别显赖耶识故,与前解别。
【疏】若我若法,皆准前解者,意云:对之机曰示,对初机曰开。法者,初谈名开,之谈名示。
成唯识论疏义演卷第三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