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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百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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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天菩薩造

唐三藏法師玄奘奉制譯

破常品第一

一切爲果生 所以無常性 故除佛無有 如實號如來。

無有時方物 有性非緣生 故無時方物 有性而常住。

非無因有性.有因卽非常.故無因欲成 真見說非有。

見所作無常 謂非作常住 旣見無常有 應言常性無。

愚夫妄分别 謂空等爲常.智者依世間 亦不見此義。

非唯一有分 徧滿一切分 故知一一分 各别有有分。

若法體實有 卷舒用可得 此定從[一]他生 故成所生果。

若離所生果 無有能生因 是故能生因 皆成所生果。

注:

[一]原刻作地.今依麗刻及藏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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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法必變異 方作餘生因 如是變異因 豈得名常住。

若本無今有 自然常爲因 旣許有自然 因則爲妄立。

云何依常性 而起於無常 因果相不同 世所未曾見。

若一分是因 餘分非因者 卽應成種種 種種故非常。

在因微圓相 於果則非有 是故諸極微 非徧體和合。

於一極微處 旣不許有餘 是故亦不應 許因果等量。

微若有東方 必有東方分 極微若有分 如何是極微。

要取前捨後 方得說爲行.此二若是無 行者應非有。

極微無初分 中後分亦無 是則一切眼 皆所不能見。

若因爲果壞 是因卽非常 或許果與因 二體不同處。

不見有諸法 常而是有對 故極微是常 諸佛未曾說。

離縛所縛因 更無真解脫 生成用闕故 設有亦名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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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涅槃時 無藴亦無我 不見涅槃者 依何有涅槃。

我時捨諸德 離愛有何思.若有我無思 便[一]同無所有。

無餘有我種 則定能生思 要無我無思 諸有乃無有。

若離苦有我 則定無涅槃 是故涅槃中 我等皆永滅。

寧在世間求 非求於勝義 以世間少有 於勝義都無。

破我品第二

內我實非男 非女非非二 但由無智故 謂我爲丈夫。

若諸大種中 無男女非二 云何諸大種 有男等相生。

汝我餘非我 故我無定相 豈不於無常 妄分别爲我。

我卽同於身 生生有變易 故離身有我 常住理不然。

若法無觸對 則無有動搖 是故身作業 非命者能造。

我常非所害 豈煩修護因 誰恐食金剛 執仗防衆蠹。

注:

[一]原刻作用.今依釋論及藏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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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宿生念 便謂我爲常 旣見昔時痕 身亦應常住。

若我與思合 轉成思念者 思亦應非思 故我非常住。

我與樂等合 種種如樂等 我如樂等故 非一亦非常。

若謂我思常 緣助成邪執 如言火常住 則不緣薪等。

如至滅動物 作用彼無有.故有我無思 其理不成就。

餘方起思界 别處見於思.如鐵鋌鎔銷 我體應變壞。

思如意量小 我似虚空大 唯應觀自相 則不見於思。

我德若周徧 何爲他不受 能障旣言通 不應唯障一。

若德並非思 何能造一切 彼應與狂亂 俱癡無所成。

若德能善解 造舍等諸物 而不知受用 非理寧過此。

有動作無常 虚通無動作.無用同無性.何不欣無我。

或觀我周徧 或見量同身 或執如極微.智者達非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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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法非可惱 何捨惱解脫 是故計我常 證解脫非理。

我若實有性 不應讚離我.定知真實者 趣解脫應虚。

解脫中若無 前亦應非有.無雜時所見 彼真性應知。

若無常皆斷 草等何不然.此理設爲真 無明亦非有。

現見色等行 從緣生住滅 故知汝執我 雖有而無用。

如緣成[一]芽等 緣成種等生 故無常諸法 皆無常所起。

以法從緣生 故體而無斷 以法從緣滅 故體亦非常。

破時品第三

瓶等在未來 卽非有過現.未來過現有 便是未來無。

未來若已謝 而有未來體 此則恆未來 云何成過現。

法若在未來 現有未來相 應卽爲現在 如何名未來。

去來如現有 取果用何無.若體恆非無 何爲不常住。

注:

[一]原刻作牙.今依麗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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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若過去 如何成過去.過去不過去 如何成過去。

未來若有生 如何非現在.未來若無生 如何非常住。

若未來無生 壞故非常者 過去旣無壞 何不謂爲常。

現在世無常 非由過去等 除斯二所趣 更無有第三。

若後生諸行 [一]先已有定體 說有定性人 應非是邪執。

若法因緣生 卽非先有體 先有而生者 生已復應生。

若見去來有 如何不見無.旣見有去來 應不說爲遠。

未作若法有 修戒等唐捐.若少有所爲 果則非先有。

諸行旣無常 果則非恆有 若有初有後 世共許非常。

應非勤解脫 解脫無去來.或許有去來 貪應離貪者。

若執果先有 造宮舍嚴具 柱等則唐捐.果先無亦爾。

諸法有轉變 慧者未曾[二]知 唯除無智人 妄分别爲有。

注:

[一]原刻作生.今依麗刻及藏本改.

[二]原刻作有.今依釋論及藏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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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常何有住 住無有何體.初若有住者 後應無變衰。

譬如無一識 能了於二義 如是無一義 二識所能知。

時若有餘住 住則不成時.時若餘住無 後滅應非有。

法與無常異 法則非無常.法與無常一 法應非有住。

無常初旣劣 住力定應強 此二復何緣 後見成顛倒。

若徧諸法體 無常力初劣 應都無有住 或一切皆常。

無常若恆有 住相應常無.或彼法先常 後乃非常住。

若法無常俱 而言有住者 無常相應妄 或住相應虚。

無所見見無 迴心緣妄境 是故唯虚假 又憶念名生。

破見品第四

稟和希勝慧 是法器應知 異此有師資 無因獲勝利。

說有及有因 淨與淨方便 世間自不了 過豈在牟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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捨諸有涅槃 邪宗所共許 真空破一切 如何彼不欣。

不知捨證因 無由能捨證 是故牟尼說 清涼餘定無。

若於佛所說 深事以生疑 可依無相空 而生决定信。

觀現尚有妄 知後定爲虚.諸依彼法行 被誑終無已。

智者自涅槃 是能作難作 愚夫逢善導 而無隨趣心。

不知無怖畏 徧知亦復然 定由少分知 而生於怖畏。

生死順流法 愚夫常習行 未曾修逆流 是故生怖畏。

諸有愚癡人 障他真實見 無由生善趣 如何證涅槃。

寧毁犯尸羅 不損壞正見.尸羅生善趣 正見得涅槃。

寧彼起我執 非空無我見 後兼向惡趣 初唯背涅槃。

空無我妙理 諸佛真境界 能怖衆惡見 涅槃不二門。

愚聞空法名 皆生大怖畏 如見大力者 怯劣悉奔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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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佛雖無心 說摧他論法 而他論自壞 如野火焚薪。

諸有悟正法 定不樂邪宗 爲餘出僞門 故顯真空義。

若知佛所說 真空無我理 隨順不生欣 乖違無厭怖。

見諸外道衆 爲多無義因 樂正法有情 誰不深悲愍。

婆羅門離繫 如來三所宗 耳眼意能知 故佛法深細。

婆羅門所宗 多令行誑詐 離繫外道法 多分順愚癡。

[一]恭敬婆羅門 爲誦諸明故 愍念離繫者 由自苦其身。

如苦業所感 非真解脫因 勝身業所生 亦非證解脫。

略言佛所說 具二别餘宗 不害生人天 觀空證解脫。

世人耽自宗 如愛本生地 正法能摧滅 邪黨不生欣。

有智求勝德 應信受真宗 正法如日輪 有目因能見。

破根境品第五

注:

[一]原刻作供.今依麗刻及藏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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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瓶諸分中 可見唯是色 言瓶全可見 如何能悟真。

諸有勝慧人 隨前所說義 於香味及觸 一切類應遮。

若唯見瓶色 卽言見瓶者 旣不見香等 應名不見瓶。

有障礙諸色 體非全可見 彼分及中間 由此分所隔。

極微分有無 應審諦思察 引不成爲證 義終不可成。

一切有礙法 皆衆分所成.言說字亦然 故非根所取。

離顯色有形 云何取形色.卽顯取形色 何故不由身。

離色有色因 應非眼所見 二法體旣異 如何不别觀。

身覺於堅等 共立地等名 故唯於觸中 說地等差别。

瓶所見生時 不見有異德 體生如所見 故實性都無。

眼等皆大造 何眼見非餘.故業果難思 牟尼真實說。

智緣未有故 智非在見先 居後智唐捐 同時見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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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若行至境 色遠見應遲 何不亦分明 照極遠近色。

若見已方行 行卽爲無用 若不見而往 定欲見應無。

若不往而觀 應見一切色 眼旣無行動 無遠亦無障。

諸法體相用 前後定應同 如何此眼根 不見於眼性。

眼中無色識 識中無色眼 色內二俱無 何能合見色。

所聞若能表 何不成非音.聲若非能[一]詮 何故緣生解。

聲若至耳聞 如何了聲本.聲無頓說理 如何全可知。

乃至非所聞 應非是聲性 先無而後有 理定不相應。

心若離諸根 去亦應無用.設如是命者 應常無有心。

令心妄取塵 依先見如燄 妄立諸法義 是想藴應知。

眼色等爲緣 如幻生諸識.若執爲實有 幻喻不應成。

世間諸所有 無不皆難測 根境理同然 智者何驚異。

注:

[一]原刻作證.今依麗刻及藏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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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法如火輪 變化夢幻事 水月彗星響 陽燄及浮雲。

破邊執品第六

諸法若實有 應不依他成 旣必依他成 定知非實有。

非卽色有瓶.非離色有瓶.非依瓶有色 非有瓶依色。

若見二相異 謂離瓶有同 二相旣有殊 應離瓶有異。

若一不名瓶 瓶應不名一.瓶一曾無合 瓶應無一名。

若色徧於實 色應得大名 敵論若非他 應申自宗義。

有數等能相 顯所相不成 除此更無因 故諸法非有。

離别相無瓶 故瓶體非一 一一非瓶故 瓶體亦非多。

非無有觸體 與有觸體合 故色等諸法 不可合爲瓶。

色是瓶一分 故色體非瓶 有分旣爲無 一分如何有。

一切色等性 色等相無差 唯一類是瓶 餘非有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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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色異味等 不異於瓶等 瓶等卽味等 色何卽瓶等。

瓶等旣無因 體應不成果 故若異色等 瓶等定爲無。

瓶等因若有 可爲瓶等因 瓶等因旣無 如何生瓶等。

色等和合時 終不成香等 故和合一體 應如瓶等無。

如離於色等 瓶體實爲無 色體亦應然 離風等非有。

煖卽是火性 非煖如何燒 故薪體爲無 離此火非有。

餘煖雜故成 如何不成火 若餘不成煖 由火法應無。

若火微無薪 應離薪有火.火微有薪者 應無火極微。

審觀諸法時 無一體實有.一體旣非有 多體亦應無。

若法更無餘 汝謂爲一體 諸法皆三性 故一體爲無。

有非有俱非 一非一雙泯 隨次應配屬 智者達非真。

於相續假法 惡見謂真常 積集假法中 邪執言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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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法衆緣成 性羸無自在 虚假依他立 故我法皆無。

果衆緣合成 離緣無别果 如是合與果 諸聖達皆無。

識爲諸有種 境是識所行 見境無我時 諸有種皆滅。

破有爲相品第[一]七

若本無而生 先無何不起.本有而生者 後有復應生。

果若能違因 先無不應理.果立因無用 先有亦不成。

此時非有生 彼時亦無生 此彼時無生 何時當有生。

如生於自性 生義旣爲無 於他性亦然 生義何成有。

初中後三位 生前定不成.二二旣爲無 一一如何有。

非離於他性 唯從自性生 非從他及俱 故生定非有。

前後及同時 二俱不可說 故生與瓶等 唯假有非真。

舊若在新前 前生不應理 舊若居新後 後生理不成。

注:

[一]原刻誤十.今依麗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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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非因現起 亦非因去來 未來亦不因 去來今世起。

若具卽無來 旣滅應非往.法體相如是 幻等喻非虚。

生住滅三相 同時有不成 前後亦爲無 如何執爲有。

若生等諸相 復有别[一]生等 應住滅如生 或生住如滅。

所相異能相 何爲體非常.不異四應同 或復全非有。

有不生有法 有不生無法 無不生有法 無不生無法。

有不成有法 有不成無法 無不成有法 無不成無法。

半生半未生 非一生時體 或[二]已未生位 應亦是生時。

生時若是果 體卽非生時.生時若自然 應失生時性。

已生異未生 别有中間位 生時異二位 應别有中間。

若謂生時捨 方得已生時 是則應有餘 得時而可見。

若至已生位 理必無生時 已生有生時 云何從彼起。

注:

[一]原刻此二字作成位.今依麗刻及藏本改.

[二]原刻作以.今依釋論及藏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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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至已生位 若立爲生時 何不謂無瓶 未生無别故。

非生時有用 能簡未生時 亦非體未圓 别於已生位。

前位生時無 [一]後位方言有 兼成已生位 故此位非無。

有時名已生 無時名未起 除茲有無位 誰復謂生時。

諸有執離因 無别所成果 轉生及轉滅 理皆不可成。

教誡弟子品第八

由少因緣故 [二]疑空謂不空 依前諸品中 理教應重遣。

能所說若有 空理則爲無.諸法假緣成 故三事非有。

若唯說空過 不空義卽成 不空過已明 空義應先立。

諸欲壞他宗 必應成己義 何樂談他失 而無立己宗。

爲破一等執 假立遣爲宗 他三執旣除 自宗隨不立。

許瓶爲現見 空因非有能 餘宗現見因 此宗非所許。

注:

[一]原刻作方.今依麗刻及藏本改.

[二]原刻作凝.今依麗刻及藏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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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無不空理 空理如何成.汝旣不立空 不空應不立。

若許有無宗 有宗方可立 無宗若非有 有宗應不成。

若諸法皆空 如何火名煖 此如前具遣 火煖俗非真。

若謂法實有 遮彼說爲空 應四論皆真 見何過而捨。

若諸法都無 生死應非有 諸佛何曾許 執法定爲無。

若真離有無 何緣言俗有 汝本宗亦爾 致難復何爲。

[一]諸法若都無 差别應非有 執諸法皆有 差别亦應無。

若謂法非有 無能破有因 破有因已明 汝宗何不立。

說破因易得 是世俗虚言 汝何緣不能 遮破真空義。

有名詮法有 謂法實非無 無名表法無 法實應非有。

由名解法有 遂謂法非無 因名知法無 應信法非有。

諸世間可說 皆是假非真 離世俗名言 乃是真非假。

注:

[一]原刻作非.今依麗刻及藏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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謗諸法爲無 可墮於無見 唯蠲諸妄執 如何說墮無。

有非真有故 無亦非真無 旣無有真無 何有於真有。

有因證法空 法空應不立. 宗因無異故 因體實爲無。

謂空喻别有 例諸法非空 惟有喻應成 內我同烏黑。

若法本性空 見空有何德. 虚妄分别縛 證空見能除。

法成一成無 違真亦違俗 故與有一異 二俱不可言。

有非有俱非 諸宗皆寂滅 於中欲興難 畢竟不能申。

聖天菩薩造論旣周重敘摧邪復說頌曰.

我在爲燎邪宗火 沃以如來正教酥 又扇因明廣大風 誰敢如蛾投猛燄。

廣百論本〈梵本二百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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