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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流珠引卷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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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总真大仙宰王方平张道陵赵升王长司命李仲甫茅盈许玉斧等系代撰述

中华仙人李淳风注

初受三五法

夫志人受法箓,初受三五之法。未知其理,分别三者三元。

注:上中下三元。

前圣老君谓之太一

注:出太玄,故曰太一。太极真人受之於太上老君,分符破契,以盟二天。师与弟子伺在坛中,一一唱将军姓名,而度弟子唱受。受后不得妄行。元勑,令刺手血,以为水水和之,师弟子饮之为盟。各下发为结,结镮为誓约,约不背师友道,及背三官。当以考召其身,史兵先坐其罪,可不慎之。谨其身,故为盟誓也。

之法箓。本有一千七百九十卷,以太 一为名,谓之天教。三者名日三元箓,五者名日五行箓,其三五之法,则为上中下三等法也。修真道之部,上部。天人所修,中部神仙所修,下部世人所修。故从三元而修,上至天真,中至神仙,下至人仙。世人属居下界,故先真仙下法,所修进中上也。此书上极毕上部,中极中部,下极下部,号曰《太一三五金箓玉箓内典》

注:后圣改为正一之法,名曰《 金锁流珠》 也。

后圣君传授正一真人。

注:张天师是也,号正一真人。

便因名三五,正一为号。三者是三元, 五者是五行也。天地之精,亦人之五灵。

注:五行在天为五星,在地为五岳,在人为五藏。若能存思安镇五藏,五行神常备具,则圣牢不败不坏,便是真人长生不死,谓之曰五灵也。

能明三五法,即得长生。此正一法箓,本一千七百九十卷,三千六百二十四阶,后圣君以为三元部之。上部名曰上元,主天。

注:应是天上大真大神大仙之众,皆有箓掌主也。

置三大将军箓,部领一千三百六十阶箓。

注:二百二十四阶,传於下土洞天中,足一百二十阶出世。世人得足者,皆任神仙天官上品,即长生真人也。若欠阙不足,即不得长生也。

中元主人,亦有三大将军,主领一千阶箓。

注:五百六十阶,传下世洞天中,足二百四十八阶出人世。世人得足者,皆任大真官。久阙不足,即不度世也。

下元主地及水,亦三大将军,主领一千一百五十二阶箓。

注:八百七十二阶。传下世洞天中,足五百五十阶出人世。世人得足者,皆任地仙也。欠阙不足,即不得延命寿,托化贵门也。

以为三统部领,立三元将军,防卫於内,治身救人。置三官,主掌於外,驱鬼使神,制约人物。皆是三元五星之所主也,皆秘於上天。正一之箓,都有三千六百二十四阶。下界修行之人,知有其数者,亦得入长生之位人也。何况受得传留,或流世足者,便是仙人。更以修行十年之外,白日上升天真。

后圣君再言:人世有修行之士,上元足者任为天仙,中元足者任为人中之仙,下元足者任为地仙,三元俱足者,其任为天仙之官,真人之位,功满白日拔宅上升。如世有师,可一一依师口言,立誓及信,不得违犯科盟,犯即天罚,三官记录,不得为真人。故言初受三五之法,授受不可妄行。卿须教授初学者,使依师约,命行用令。后人继代存师,有灵有验。

注:后圣为道陵之师。陵日日思存不休,如卧亦想如见,捻诀存之。一年功力神通,制伏祆祟鬼贼,畏而伏罪合死,陵以放之。不伏罪之者,陵以诛之。於是蜀川鬼狱之地,为福德之乡,人鬼得恩,无不敬奉之。时天地举功,后圣迁为三天正一真人,号三天大法师,子孙继代,拔宅上升,是其志心存想。今传授正一上清法师之功。应验修行,年数功满,举家得道俱升矣。

继代神通,流出吾法,谓之流珠,此即是大道上足弟子也。若遇非人,所见所闻,问以虚言,但以不言,皆以他对,此即名金锁。故改神仙之正法,名《金锁流珠》。三五之法,初受义也。小王君曰:夫为师之道,先明其三五太一。

注:太一者,本上清太玄之法也。

老君取名太一之经箓,定三等也。正一后圣君再言:正者,正其心。一者,通其道也。

注:陆法师解:正直其心,从一取道,道之性元偏党,正直过心。若能志节抱直,而行心性,不生二三,则道不离心性。故经云:道生一是也。

其正一之名,管通於三五之部。

注:上部上元,中部中元,下部下元,五随之。

上部言上清,中部言正一,

注:正一言人身之事,故言居中元中部。《灵宝五符》、《五岳真形图》言地上之法,故合居下元下部是也。

下部言五法。是后圣君传授之时,有三部分付大王君

方平,

二百五十六,号曰三元,置三元斋。

注:时秦昭王四年正月十五日授度也。茅君喜时,同七十卷,而为仙人,王君为真人而已。

分为三元法箓,

注:法是经,无史兵将军神人形名。箓是天符,书天之文,管天之神,符书赫弈,形影零零,上则正於天,中则正人制神,下则检约地水龙鬼精妖之炁,令归正道也。

谓之天地人。上元约天,通箓上清。

注:上清经法符箓,皆属上元所部,形影三百六十阶。

中元制神助人,逮通治病助国。下元摄箓地水神鬼精妖之炁,役使神灵鬼精等,佑人除斥灾害之法,用下元之法也。后圣君曰:上元之法主天官,中元之法主人身中仙灵官也,下元之法主地水中仙灵官也。各有主将吏兵,以约三官中神鬼精妖,今不为人天祟害,故上圣置三五经图正一之道。

注:正一者,正心取道,更无二三,故名正一。后圣君见其大道门户稍多,后学者初心迷惑,恐失其真性,故上於太上大道君前,请改金箓玉箓经名,教化下界人民,令一心敬信者,入一门中精修,便令得道,而取名曰正一。此法者一向正心,求修至真,不以邪见惑志,以至功德得道。不在拾妻弃子,不在绝谷栖山,弃官隐世,后令成道。后圣君三为宰辅,七百五十年仕殷周,事六十四天子,而上升为上清太平金阙帝晨后圣玄元玉皇上道君,岂在山林之中,弃拾妻子,绝谷隐世而得也。

初受及修求门户,

具前注。

初受上清法引。老君曰:夫上清法者,是上清高上至真至圣太上大道君内玉箓金箓大法也。以管上清太上诸君丈人、诸天帝君、大神之官、上仙真官、上灵官将军兵士吏等,百千亿万众,皆上清经法箓之部使也。初受时可斋戒七日,告盟天地日月星宿。讫仍令别一道者,启告於保举师,请保某身心,谨直节志,虔恳奉慕大道,万里寻师。

注:如近,即云负笈寻师。

伏乞尊师,慈仁见照,与某保举。凡身进启某尊师门下,进受上清玉箓,云云。等二十四阶,或三十六阶,得恩赐许。敢负违盟约,七祖为盟誓。敢轻师负道,身谢三官,以死无恨。谨陈口启,未敢冒辞,再拜。

注:如许即於传度仪上,具辞投辞讫,一一依师所破用。而力所不辨,即拜告请言,此物辨力所不及。尊师放得,即立坛三日三夜,陈告十方,奏启太上道君、太上老君、太平金阙帝晨后圣玄元玉皇上道君、三圣天尊,皆黄表赤文。得告报后,方始得授传,授传皆依仪法。

初受三

注:上中下三元也。

五。

注:五星,五灵,五行,五声,五形,五藏,五指,五头,五炁。《金锁流珠经》云:在天为五星,在道为五灵,在神为五行,在乐为五声,在地为五岳,在人为五藏,在手为五指,在法为五头,在禁术为五炁,故为之三五一十五。人之性命,属此五行也。后圣君告尹真人口诀云:人知受三五者,各有其功,随师指受也。志人依师,师与依仪不违,署付法诀投授,如此之志,皆得成道。经云:至道为师,志人受道,受极三元,亿劫长存。受毕,五星回出,长生神仙,度世飞升,上清之法。

法在他国,亦往他国。

注:经云:明师上法,在他方国土,欲求寻受者,身不远千里而求师,不可苦请师来,来亦非法也。如若有王命,身不由心,即礼请。礼请不违科律。

法在灵山,亦往灵山。

注:后圣君告后圣大司马曰:卿学道仰贵轻贱,不可得道,备卿之身。夫道在於山,事须依山而受。道在城市,事须依城市而受。道在下愚微贱之人,亦须依指示而授。不得轻师慢道。言似有轻,即失人身,而为下鬼者,更不复人身。轻浮虽是下人之妻身,且有道德,卿曾关膝下拜为师,何忽失言轻笑他,自责己身,骂以小年,无知於庸下女人,受三五及上清等法,痛之甚,卿岂不有此言。孟司马对曰:却是询凡愚庸下,及笑於师,且术轻浮。今得上真之位,称上天夫人,询至愚至凡,肉眼无识死罪。伏愿天尊大通道力见念,令作何法礼谢,见拾其罪。后圣君再告:卿但於三五正法带佩於身,本命日悔过,谢其言之,及甲子日亦须谢过,二年之内,必当得道。询依言谢之,二年后圣君召为后宫南府大司马,主教十天合得仙,莫轻师之道。后圣君再告尹真人:一师并凡常其理,亦不得言其师有过失。况其师有志道,更不得失言,亦便为试不过。太上遥见,必加其罪。罪书轻师,师弟失神仙之品,退仙二阶,师亦退阶。慎之慎之。

老君曰:夫为师传受大道之法,若自未究其道源,通灵通天地,济世之术有功,即不合二为人师,妄传至道,令其继代失道宗元,彼此得罪不轻,此等天曹判轻泄之罪者。黄帝时有南山君,

注:姓南名山君,隐山有学,知儒礼乐之典甚深。

称积德积仁,深入大道之教。栖山四波十余载,不出人间,传弟子一千人,以名多。忽闻上帝勑令侍仙真人,下勘其南山君曰:责卿学道,师何人,今传道法於众。山君对曰:师西山君。

注:姓西名山君,今改姓白,取白西义,名西番地。

於是真人令司命召西山子到,又青曰:卿辄称有道,何德於天,何德於地,何功於人。忽榭至道於南山子,传众百姓,多以泄露天文,熏浊真圣,炁秽天文。且子身未通灵济身,未得老病垂死,忽尔度人。太上大道君令我召汝,问其妄度人之由,速须一一具说其由,我当上奏,亦与子开正方便,出过减罪。西山子对君,以志心学道,久隐山中,本自修行,后当济民。而被南山子苦以膝行,求受炁术并五帝灵符,

注:今真文是。又五符是。《三皇内箓金经》,

注:《金锁流珠》是也。

玉箓,

注:二十四道君玉箓也。

参等三十六卷。且臣昔於吴天氏边受得,以代相继,不许妄为。伏愿天真哀救西君泄露天书之过。非敢妄不受而则,自传不相代,伏受正盗传度之罪。真人曰:不道,君妄传为受法,自已未得通灵,年限未满,何积违科,别无盗用之名,据此罪,亦合退仙。子但育得保举人广成君,保无泄露,即身得无过。西山君再拜,称死罪再谢。真人上天宫,启太上适罪也。

注:若据如此,即不可妄传,传须得其理依科也。

后圣君告天师曰:卿继代传三五正法、上清真经内箓等,周三元五灵。

注:五灵法中法,周备中谓之五灵也。

毕,即受真炁。

注:炁有三等。上等三元为之,元炁上天为大道文法。中等五行为之,真炁上天为之武法。下等六甲谓之,神炁天上人中地,谓之一文一武,禁炁通神之力。故学道初门,为神仙初品。告令后学人,莫不先依之以受法箓,周毕者受此三等真炁,以知修行之门,得日日言功。上士功满三千,白日升天。

包三元五行,六甲七星。

注:星蹑步天纲地纪法。

六法

注:正一,三元,五行,六甲,七星,八卦九宫,六法俱管天地神灵,周遍无不伏心,受驱使之。

俱周毕,分旌,分节,授剑。讫即师分旌节名简,於洞府地户九仙宫之门。

注:地户仙宫,正是括苍洞天。括苍山中,是东正乐成,西连括州,南正永嘉,北接乐安是也。

师於门授毕,书写人间法箓经籍灵书等法足,即从六甲法中及蹑步中,修行言功,功满白日上升。如欲人间,及本师言奏,给世上真官之位,卿须继代着书,封入仙乡里贯,一一上奏,系天曹籍。於是天师奉太上之言,封西蜀山二十四所为治,置治官以通地户九仙之意。

注:天师云:去东南地户远所,以封置蜀山,请为二十四治。每治请系合升天仙一万人,以代地户九仙宫之义。当天师在世时,移地户仙宫事於蜀判。天师上升后,又移於括苍山东正洞天中判。但地上有事,皆此宫奏上天曹,取报告,天符即下。

老君告东海东水陆仙母:

注:水陆仙母,彭夫人也。彭祖长女也。初嫁王家,十年夫亡。再嫁孟家,夫又亡。遂即清高,尚心学道。初见地蛇於尘中,行屈曲之路,因以学曲行三步,常往往行之,喜弄耳。如此得七年,忽见一女曰:学步纲也。对曰:闲以乱行,非为步也。因每日学蛇行,所以履之稍熟,令人好行之,非有心求道。如此妄行,某岂有志心求道,作此妖妄,更令人心修,有何所益。女子曰:蛇步龙纲,捍辟不祥也。吾是西王母仲女也。见母好步纲,受以蹑地纪之法与之。母行一十四年,升东海东,太上封方丈山,女居之,为水陆仙母,令掌方丈及海陆地女人求仙主教天使,令所传而成至道。曰:汝世人也,受仙师之教,得仙在速。汝教世人,须以传其志人也。

亦令三五之法备周,直指其元,令得在速。非人勿传之,勿犯之,当退汝身,今近代传七女子皆得道。后圣统仙总真王君曰:从此卷向前,是上元之法也。

金锁流珠引卷之三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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