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要从那个满眼青翠的疯狂夏季说起。那年夏天,弗兰基十二岁,已经孤独很久了。她不属于任何群体,也不属于这个世界。弗兰基变得不合群,游离于世界之外。她终日惶惶不安。六月,树木生长得郁郁葱葱,耀眼夺目。随后,树叶颜色渐渐加深,小镇日渐黯淡,在灼灼烈日下渐渐枯败。刚开始,弗兰基还到处转悠,找些事干。镇上的人行道在早晚显得灰蒙蒙的,而到了正午,太阳好似着了火,将水泥马路灼烧得像玻璃一样刺眼。最终,人行道变得滚烫滚烫,难以下脚。况且,她这人老捅娄子,私底下可捅了不少,所以还是闭门不出为妙。家里除了贝蕾妮丝·莎蒂和约翰·亨利·韦斯特,再也没有其他人。他们三个坐在厨房的餐桌旁,天天一遍又一遍说着那些重复的话,以至于到了八月,那些陈词滥调都变成了一支旋律,听起来甭提有多奇怪。每天下午,世界仿佛陷入死寂之中,一切都静止下来。这个夏天终究恍若一个碧绿而病态的梦,一座沉寂中透着疯狂的丛林温室。而到了八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一切都变了。乏味的午后,弗兰基被突如其来的变化搞晕了头,怎么也想不明白。
“真不可思议,”她喃喃道,“事情就这样发生了。”
“什么发生了?发生了什么?”贝蕾妮丝问。
约翰·亨利倾听着,一言不发地看着她们。
“头一回这么想不通。”
“什么事想不通?”
“整件事。”弗兰基说。
贝蕾妮丝说道:“我觉得你脑子怕是被太阳给烤坏了。”
“我也这么认为。”约翰·亨利轻声附和。
弗兰基自己也差不多要承认了。下午四点,方方正正的厨房里阴暗沉闷,一点儿声响都没有。弗兰基坐在桌子旁,半睁着眼睛,心里寻思着一桩婚礼,眼前是一座肃穆的教堂,奇妙的雪花沿着彩绘玻璃斜斜滑落。婚礼中的新郎是她的哥哥,他的脸看不清楚,取而代之的是一抹光亮。新娘身穿一袭白色拖地婚纱,同样也看不清她的脸。这桩婚礼使弗兰基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看着我,”贝蕾妮丝说,“你在嫉妒?”
“嫉妒?”
“你哥结婚让你嫉妒了?”
“不是,”弗兰基答道,“我只是从来没见过谁像他们这个样子。他们今天进屋的时候,感觉怪怪的。”
“你的确在嫉妒,”贝蕾妮丝说,“去镜子面前照照自己。瞧你眼睛的颜色,一看就知道。”
厨房水槽的上方悬挂着一块雾蒙蒙的镜子。弗兰基照了照,那双灰色的眼睛和往常没有什么两样。今年夏天她的个子猛地窜了上来,几乎长成一个大怪物。她的肩膀很窄,腿又长得太长,穿着一条蓝色短裤,一件b.v.d.背心,赤着个脚,头发很短,像个男孩子,刚剪不久的头发甚至还没朝两边分开。镜子里的人歪歪扭扭,不过弗兰基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她耸起左肩,头转向一侧。
“哦,”她说,“我从来没见过比他们还漂亮的人儿了。我只是不明白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什么怎么回事,傻瓜?”贝蕾妮丝道,“你哥哥带着准备迎娶的女孩回家,今天跟你和你爸爸一起吃个饭。这个礼拜天他们打算在女孩的家乡冬山举办婚礼。你和你爸爸要去参加这个婚礼。事情就是这么简单,你有什么想不通的?”
“我也说不清楚,”弗兰基答道,“我敢说他们肯定每一分每一秒都开心得不得了。”
“那我们也玩开心点。”约翰·亨利插话道。
“我们玩开心点?”弗兰基反问,“我们?”
三个人重新回到桌子旁边坐下,打三人桥牌,贝蕾妮丝负责发牌。自打弗兰基记事起,贝蕾妮丝就是厨娘了。她皮肤特别黑,肩膀宽阔,个头很矮。她老说自己三十五岁,这话至少说了不下三个年头了。头发中分,编成辫子,抹了头油,紧贴着头皮,面孔扁平温和。贝蕾妮丝只有一个地方显得比较别扭,那就是她的左眼。那只眼睛是一颗宝蓝色的玻璃球,从温和的黑脸庞向外直直地瞪着。天知道她为什么要选一只蓝眼珠。她的右眼是黑色的,看起来很忧郁。贝蕾妮丝发牌时动作很慢,碰到扑克牌被汗黏在一起就舔舔拇指。她发每张牌时约翰·亨利都要过目。他光着膀子,白白的胸脯全是汗,脖子上挂着一块细线串起来的小铅驴。亨利是弗兰基的亲戚,是她的亲表弟。整个夏天他们朝夕相处,一块吃饭,一块玩耍打发时间,她没法把他撵回去。他年纪很小,才六岁,但膝盖骨长得很大,反正弗兰基还没见过比这更大的。他老摔跤擦破膝盖,总有一边结着疤或缠着纱布。约翰·亨利的小脸白白净净,喜欢皱缩着眉头,脸上戴着一副小小的金边眼镜。他刚输牌,已经欠了贝蕾妮丝“五百多万”,所以格外小心地盯着每张牌。
“我叫红心1。”贝蕾妮丝说。
“黑桃1。”弗兰基道。
“我要叫黑桃,”约翰·亨利说,“本来我要叫的。”
“嗯,算你倒霉,我先叫的。”
“啊,你这笨蛋!”他叫道,“这不公平!”
“别吵闹了,”贝蕾妮丝表示,“说实话,你们就是瞎叫,谁也拿不出好牌来。我叫红心2。”
“我又没说什么,”弗兰基解释道,“无所谓了。”
事实也是如此。下午弗兰基玩桥牌时,见到什么就出什么,亨利也是这个样子。他们坐在厨房里,房间阴沉沉的,令人难受。约翰·亨利在墙上到处涂鸦,手够得着的地方都留下了他稀奇古怪的杰作。这使厨房看起来无比荒唐,就像疯人院里的病房。现在,这间破旧的厨房让弗兰基觉得很不自在。究竟是什么原因,她也说不上来,但能感觉到自己的心挤作一团,正反复拍打着桌子的边缘。
“这世界真小。”她说。
“为什么这么说?”
“我是说太快,”弗兰基答,“这世界变得太快了。”
“哦,不知道,”贝蕾妮丝说,“有时快,有时慢。”
弗兰基双眼微微闭着,说:“对我来说,太快。”对她而言,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是那么悠远而又刺耳。
昨天以前,弗兰基还从未对一桩婚礼这么上过心。她明白,唯一的哥哥贾维斯将要结婚了。他去阿拉斯加之前,在冬山同一个女孩订了婚。贾维斯在部队里是一名下士,在阿拉斯加待了差不多两年时间。弗兰基已经很长一阵子没见到哥哥了,他的脸变得模糊不清、变幻无穷,仿佛水中之月。但是阿拉斯加!弗兰基梦里千百回见到它,尤其在这个夏天,它变得格外真实。她看见皑皑白雪、茫茫冰海和冰川,还有爱斯基摩人的冰屋、北极熊和美丽的北极光。贾维斯刚去阿拉斯加时,她寄给他一盒精心包装的自制奶油软糖,每颗都被单独包上蜡纸。想到那些糖在阿拉斯加被吃掉,她心里就万分激动,还想象着哥哥把糖分发给全身裹着皮毛的爱斯基摩人的情景。三个月后,贾维斯寄来一封信,对她表示感谢,信里还夹着一张五元的钞票。有段时间,她几乎每个星期都寄糖给哥哥,有时不是奶油软糖,而是奶油蛋白软糖,但贾维斯除了圣诞节之外,再也没给她寄过钱。有时写给父亲的短笺让她有些心神不宁。例如,今年夏天他有一次在信里提到自己游泳,还说蚊子特别凶。那封信搅乱了弗兰基的梦境,困惑了几天后,冰天雪地的海洋又重新回到她的梦境中去。贾维斯从阿拉斯加回来后,直接去了冬山。新娘叫贾妮思·埃文斯,婚礼是这样安排的:哥哥在电报里说,他和新娘这个星期五回来待一天,接着星期天举办婚礼。弗兰基和父亲要跋涉近百英里去冬山参加这个婚礼,行李已经收拾好了。她翘首盼望着哥哥和新娘到来的日子,但并没想象他们的样子,也没去思量婚礼这事。所以,他们回来的头一天,她只是向贝蕾妮丝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我想这事儿挺巧的,有些不同寻常。贾维斯去的是阿拉斯加,而他准备娶的新娘偏偏来自一个叫冬山的地方。冬山,”她缓缓地重复着这个词,闭上眼睛,冬山、阿拉斯加、寒冷的雪地,这一切交织在一起,融入梦境里。“我真希望明天就是星期天,而不是星期五。要是我已经离开小镇就好了。”
“星期天会来的。”贝蕾妮丝说。
“可没准儿,”弗兰基说,“我早就准备离开这个小镇了。真希望参加完婚礼就一走了之。我想去别的什么地方,永远离开。真希望自己有一百美元,然后远走高飞,再也不回这个小镇。”
“看起来你的愿望还真不少呢。”贝蕾妮丝评论。
“我想变成别人,只要不是弗兰基就成。”
事情发生前的那个下午,一切和八月其他的午后没有区别。弗兰基在厨房里无所事事,待到傍晚才走进院子里。暮色中,屋后的斯卡珀农葡萄架紫里透着黑。她慢慢地踱着步子。约翰·亨利·韦斯特交叉着腿坐在八月葡萄架下的藤椅上,两手插在口袋里。
“你在做什么?”她问。
“思考问题。”
“什么问题?”
他没回答。
今年夏天,弗兰基长得太高了,已经没法再跟往常一样钻葡萄架。那些十二岁的孩子还能在底下四处穿梭,嬉戏打闹,玩得不亦乐乎。甚至一些小个头的成年女人也能在底下走动。她个头太大,不得不跟大人一样,在架子外面转悠,采摘长在边上的葡萄。她凝视着那些互相缠绕的暗沉的藤蔓,空气中弥漫着烂葡萄和泥土的气息。站在棚架边,夜幕降临,弗兰基心里涌出一丝惶惑感。她不知道自己在怕什么,但确实感到害怕。
“我跟你说,”她说,“晚上一起吃饭,在我家过夜。”
约翰·亨利掏出一块廉价手表,就好像得看看时间再决定行不行。不过葡萄架底下光线太暗,看不清上面的数字。
“回家告诉派特姑妈一声。厨房里见。”
“行。”
她感到害怕。傍晚的天空灰暗空洞,灯光从厨房的窗户照射出来,在夜色渐浓的庭院投下方形的橘色光影。印象中,从小她就相信煤库里住着三个幽灵,其中一个戴着一只银戒指。
弗兰基登上屋后的台阶,说道:“我刚刚叫约翰·亨利来吃晚饭,在这过夜。”
贝蕾妮丝正揉着一块做烤饼用的生面团,将它丢在撒了面粉的桌子上。“我还以为你嫌他烦呢。”
“我是嫌他烦,”弗兰基声明,“不过他看起来好像有点不安。”
“为什么不安?”
弗兰基摇摇头。“或许可以说是因为孤独。”她最后说。
“好,我会给他留一小块面团。”
从黑漆漆的庭院回来,厨房显得很闷热,明晃晃的,令人不舒服。墙壁更是让她抓狂,上面乱七八糟画着圣诞树、飞机、奇形怪状的士兵和花朵。六月的某个冗长的午后,约翰·亨利第一次往墙上涂鸦,既然墙面已经弄脏,索性继续随心所欲想画就画。有时弗兰基也会凑热闹画上几笔。刚开始父亲看到墙气得火冒三丈,后来就听之任之,说想怎么画就怎么画,反正秋天他要把墙重新粉刷一遍。不过夏天太漫长,没完没了,那些墙看着确实心烦。晚上,厨房显得有些怪诞,她心里怕怕的。
弗兰基站在门口,说:“我只是认为还是叫他来的好。”
天黑时,约翰·亨利从后门进来了,手里拎着一个小小的周末旅行袋。他身穿白色演出服,鞋袜整整齐齐,腰带上扣着一把短剑。他见过雪,尽管只有六岁,但是去年冬天去了趟伯明翰,在那见到了下雪。弗兰基还从来没见过雪呢。
“旅行袋给我吧,”她说,“你先做个小人饼。”
“行。”
约翰·亨利没有弄面团玩,而是开始制作饼人,就像在做什么很严肃的事情。他时不时停下来,用手扶一扶镜框,仔细瞧着手里的杰作,那样子颇像个小小的钟表匠。他搬来一把椅子,跪在上面,这样正好够得着。贝蕾妮丝拿了些葡萄干来。这要是其他孩子,一准给粘得到处都是。亨利只用两颗做眼睛,不过很快就发现,葡萄干有些太大,于是一丝不苟地将一颗掰做几块,大的做眼睛,小的做鼻子,还将一小块弄成弯弯的,当作咧开的嘴。全部做完后,他把手伸到背后用裤子擦了擦。眼前的这个小人饼头上戴着帽子,手指根根分明,手里甚至还拿着个小手杖。亨利做得太投入,面团都让他给捏得又湿又脏。不过小人饼像模像样,事实上,它让弗兰基觉得,亨利也很像样。
“咱还是先吃饭吧。”她说。
父亲刚来电话,说在珠宝店加班,晚些回来,所以他们就和贝蕾妮丝一起在厨房里吃晚饭。贝蕾妮丝从烤箱里拿出烤饼人,亨利的作品变得和其他孩子的完全没什么两样。烘烤后的饼人胀大了很多,整个儿全走了样,手指连在一起,手杖像根尾巴。不过亨利只是隔着眼镜看看,用餐巾揩了揩,然后开始往饼人的左脚抹上黄油。
时值八月,夜里很热,外面很黑。餐厅的收音机里,几个电台混杂在一起:战争消息夹杂着含混不清的广告,隐约还能听见轻音乐乐队俗不可耐的曲子。收音机开了一整个夏天,他们早就不把它当回事儿了。有时声音实在太大,吵得耳朵受不了,弗兰基就会把它关小点。若非如此,不管它放的是音乐还是其他什么,他们都充耳不闻,当没听见。
“你想干什么?”弗兰基问,“我读点汉斯·布林克的故事给你听?还是干点别的事情?”
“干点别的事情吧。”他答。
“什么事?”
“我们出去玩会儿吧。”
“我不想去。”弗兰基说。
“今晚外面好多人呢。”
“你没听见吗?”弗兰基道,“我都跟你说了。”
约翰·亨利绷着粗大的膝盖,站了一会儿才说:“我看我还是回去吧。”
“哎呀,你还没过夜呢!你总不能吃了晚饭就这么回去吧。”
“我知道。”他轻声说。收音机响起,夹杂着黑夜中孩子们在外面玩耍的声音。“咱们也出去吧,弗兰基。听起来他们玩得可真够开心的。”
“才不,他们才不呢,”她说,“不过是一群丑不拉几的疯小孩。跑来跑去,叫个不停,有什么好玩的。走,我们上楼,给你收拾行李去。”
弗兰基的房间其实是一个加高的凉台,建在房子的外面,从厨房有楼梯可以上去。房间里陈设简单,只有一张铁床、一个衣柜和一张桌子。弗兰基还有个小马达,开关是好的,能磨刀,如果指甲够长,拿它来锉指甲也没问题。墙边放着为这次冬山之行打包好的行李箱。桌子上摆着一部非常陈旧的打字机,弗兰基在它前面坐下来,开始寻思可以给谁写信,却发现没人可寄。每封能回的信她都已经回复过了,有的甚至还回复了几次。于是,她将打字机用雨衣盖起来,把它推到了一边。
“老实说,”约翰·亨利再次提出,“你不认为我还是回家比较好吗?”
“不,”她看也没看他,答道,“你坐角落里玩那个马达吧。”
弗兰基的面前放着两样东西:一只浅紫色的贝壳和一个玻璃球,球里面有雪花,轻轻一摇就能暴雪纷飞。她拿起贝壳放到耳边,听见温暖的海浪拍打着墨西哥湾的声音,想象着遥远海岛上碧绿的棕榈树。她把玻璃球举到面前,半眯着眼睛,只见白雪飞旋飘舞,直到苍茫一片。她想象着在阿拉斯加,自己登上一座寒冷的雪山,眺望着脚下白雪皑皑的荒原。她看见冰面在阳光下异彩纷呈,听见如梦似幻的声音,看见如梦似幻的景象。到处是雪花,冰清玉洁,凉气袭人。
“瞧,”约翰·亨利凝视着窗外,“我想那些大点的女孩子正在俱乐部举行派对呢。”
“闭嘴!”弗兰基突然尖叫着,“别跟我提那些坏妞。”
附近有个俱乐部,会员都是些十三四岁的女孩子,甚至还有十五岁的,所以弗兰基不在其列。她们星期六晚上跟男孩子一起开派对。俱乐部的人她全认识,入夏前,她还跟她们一样,都属于低龄群体。但是现在,她们搞了这个俱乐部,却没让她加入。她们说她年龄太小,又不招人喜欢。一到周六晚上,她就只能在远处看着俱乐部的灯光,听她们放着令人抓狂的音乐。有时,她绕进俱乐部后面的小巷子里,站在爬满忍冬花的篱笆前面。她站在巷子里眼巴巴地看着,听着。时间可真够长,那些派对。
“说不定她们会改变想法,邀请你参加。”约翰·亨利说。
“那些婊子养的。”
弗兰基不屑地说着,用肘窝揩了揩鼻子。她坐在床边上,耷拉着肩膀,胳膊肘子放在膝盖上。“她们肯定在镇里到处传,说我很臭。”她说,“我当时生疖子,涂了刺鼻难闻的黑药膏,老海伦·弗莱彻还问我那是什么气味。啊,真想一人一枪崩了她们。”
她听见亨利走到床边,然后感到他的小手轻轻拍了拍她的脖子。“我没觉得你很臭呀,”他说,“你挺好闻的。”
“那些婊子养的,”她又骂了一句,“还有别的。她们拿那些结了婚的人说事,尽说些鬼话。想想派特姑妈和尤斯塔斯姑父。还有我爸爸!全是些难听的鬼话!她们还以为我傻到什么地步呢。”
“你一走进房间我就能闻到你,连看都不用看。像一百朵花一样香。”
“无所谓,”她说道,“我就是无所谓。”
“像一千朵花。”约翰·亨利补充着,汗津津的小手又拍了拍她耷拉的脖颈。
弗兰基坐直了身子,舔去挂在唇边的眼泪,用衬衣下摆把脸擦干净。她坐在那里,一声不吭,缩着鼻子闻闻自己。然后,她起身去拿行李箱,从里头摸出一瓶“甜蜜的小夜曲”,在头顶搽了搽,又往衣领里面倒了些。
“你要不要也来点?”
约翰·亨利在敞开着的箱子旁边蹲下来,她往他身上喷了些香水,他轻轻哆嗦了一下。亨利想翻翻弗兰基的行李箱,仔细瞧瞧里面的每一样东西。不过她只许他看个大概,没让细看,不想让他知道自己有啥没啥。然后,她扣上箱子,把它重新推回墙边摆放好。
“啊!”她嚷道,“我敢说,我比镇里任何人用的香水都要多。”
屋子里静悄悄的,只有楼下餐厅里的收音机还在低沉地嗡嗡作响。父亲已回来很久,贝蕾妮丝也关上后门走了。窗外,夏夜里孩子们玩耍的声音也平静下来。
“我觉得咱还是好好玩会吧。”弗兰基提议。
但根本无事可干。约翰·亨利绷着膝盖站在屋子中间,两手放在背后。窗户上,浅绿色和黄色的飞蛾拍打着翅膀,沿着纱窗飞过来飞过去。
“那些美丽的蝴蝶,”他说,“它们也想到屋子里来。”
弗兰基看着纤弱的飞蛾扑棱着翅膀往纱窗上冲去。每天晚上书桌上的灯打开后,飞蛾都会如约而来。它们飞过八月的夜空,振翅紧贴着窗户边上。
“我看这便是命运的讽刺,”她开口了,“它们来这里。那些飞蛾可以飞到任何地方去,但它们却偏偏围着这屋子的窗户不愿离去。”
约翰·亨利伸手将金边眼镜在鼻梁上扶正,弗兰基打量着他那张长着雀斑的小平脸。
“把眼镜摘下来。”她突然说。
亨利摘下眼镜,对着上面吹了吹。透过玻璃镜片,她看见房间变得模糊而扭曲。弗兰基把椅子向后推,然后凝视着亨利。他的眼睛周围留下两圈白色的痕迹,湿乎乎的。
“我敢说你用不着眼镜。”她说完,手放在打字机上,问:“这是什么?”
“打字机。”他回答。
弗兰基拿起贝壳。“这个呢?”
“海湾捡来的贝壳。”
“在地板上爬动的那个小东西是什么?”
“哪儿?”他四处看了看。
“在你脚旁边爬的那个小东西。”
“哦,”他蹲下身子,“哎呀,原来是一只蚂蚁。我很纳闷,它怎么爬这儿来的。”
弗兰基坐在椅子上往后靠了靠,两只没穿鞋的脚交叉着搭在桌子上。“我要是你,就把这眼镜给扔了,”她说,“你的视力不比任何人差。”
约翰·亨利没有吭声。
“你这副眼镜不好看。”
她把眼镜折好,重新还给亨利。他掏出一块粉色的法兰绒眼镜布擦了擦,重新戴了上去,什么话也没说。
“好吧,”她说,“随便你。我这么说也是为了你好。”
后来,他们就上床睡觉。两个人背靠背脱掉衣服,弗兰基关上马达,熄了灯。约翰·亨利跪下来进行晚祷,安安静静地祷告了很长时间。然后,他在她身边躺下了。
“晚安。”她说。
“晚安。”
弗兰基抬头凝望着黑暗。“要知道,我还是没办法相信,地球一个小时大约转一千英里。”
“我知道。”他答。
“搞不懂为什么你往上跳到半空中后,落下来不在费尔维尤或塞尔玛,或者五十英里之外的什么地方。”
约翰·亨利转了个身,听起来已经沉沉入睡。
“或者落在冬山,”她补充,“真希望现在就出发到冬山去。”
约翰·亨利已睡着。黑暗中,她听见他的呼吸声。这个夏天,她期盼了多少个夜晚,此时,终于有人在旁边陪她一起睡了。她躺在黑暗中,聆听着他的呼吸。一会儿过后,她用胳膊肘支撑着身子。月光下,他脸上的雀斑依稀可见,光着小小的身子,白白的,一只脚耷拉到了床边上。她小心翼翼地把手放在他的肚子上,往前凑近了一些。他的身子里就好像有个小小的时钟在嘀嗒嘀嗒走着,身上的汗味和“甜蜜的小夜曲”掺杂在一起,闻起来像一朵小酸玫瑰。弗兰基俯身舔了舔他的耳后,然后深深地吸了口气,下巴挨着他出着汗的瘦弱的肩膀躺下来,闭上了眼睛。此时此刻,漫漫黑夜里有人陪她睡觉,她不再感到害怕了。
第二天天一亮,他们早早地醒来。八月的阳光十分明媚。弗兰基不能直接把亨利打发回去。他看见贝蕾妮丝在做火腿,这顿特殊的早饭看起来会不错。弗兰基的父亲在客厅里看报纸,一会要去镇里他的珠宝店给那些手表上发条。
“如果哥哥不从阿拉斯加带点礼物回来,我肯定会让他给气疯的。”弗兰基开口了。
“我也会的。”约翰·亨利表示同意。
哥哥和新娘回来的那个八月的早晨,他们在干些什么呢?两个人坐在葡萄架底下乘凉,谈论关于圣诞节的话题。阳光火辣辣的,十分刺眼,晒饱太阳的冠蓝鸦相互鸣啭呢喃。他们聊来聊去都是那些重复的话,声音也越来越低沉,就这样,在棚架下的阴凉处昏昏沉沉地消磨着时光。弗兰基当时还从来没有寻思婚礼的事。哥哥和新娘刚进门的那个早上就是这么度过的。
“哦,老天!”弗兰基喊道。桌上的牌油乎乎的,太阳斜斜地照进院子里。“这世界变得太快了。”
“喂,别废话了,”贝蕾妮丝说,“你心思可没在牌上啊。”
不过,弗兰基玩牌还是费了点心思的。她打出黑桃q,主牌是q,约翰·亨利抛出一张方块2。她看着他,他直盯着她的手背看,恨不得视线能拐弯,看见别人手中的牌。
“你手里有黑桃。”弗兰基说。
约翰·亨利将小铅驴放进嘴里,眼睛瞅向了别处。
“骗子。”
“赶紧的,打出黑桃。”贝蕾妮丝叫着。
他连忙辩解:“黑桃被别的牌给挡住了。”
“骗子。”
但他还是不出,垂头丧气地坐在那里,牌局陷入僵局。
“赶紧的。”贝蕾妮丝催着。
“不行,”他终于坦白,“这张是j,我只有这种黑桃j了。我不想拿它来对弗兰基的q。就是不出。”
弗兰基一把将手里的牌扔到桌子上。“你看!”她对贝蕾妮丝说,“就连最基本的打牌规则他都不遵守!他还是个小孩!真是没希望了!没希望了!没希望了!”
“可能吧。”贝蕾妮丝应着。
“哦,”弗兰基喊着,“简直烦得要死。”
她坐在那,赤着脚踩在椅子的横档上,眼睛闭着,胸口靠着桌子边缘。红色的扑克牌油乎乎的,散乱地摊在桌面上,她一看就觉得恶心。每天下午一吃完饭他们就打牌,要是你去尝尝这些破旧的扑克牌,一准会觉得整个八月吃的饭加起来就这个味儿,还掺杂着手上难闻的汗味。弗兰基将桌上的牌扫过来。那婚礼像雪花一样明亮而美好,击碎了她的心。她从桌子旁边站起来。
“灰眼睛的人嫉妒心强,这是众所周知的。”
“跟你说过我不是嫉妒,”弗兰基飞快地绕着屋子走来走去,“他俩谁我都没嫉妒,因为我根本就不嫉妒他们。我把他们当作整体来看的。”
“嗯,义兄娶老婆时我就嫉妒来着,”贝蕾妮丝回忆道,“我承认,约翰和克劳丽娜结婚时我还写了封信威胁说要扯掉她的耳朵。但你看,我并没这么做。克劳丽娜的耳朵还好端端的,和任何人没什么两样。我现在也挺喜欢她的。”
“j和a,”弗兰基说,“贾妮思和贾维斯。这件事难道不奇怪吗?”
“什么事?”
“j和a,”她答,“他俩名字开头的字母都是j和a。”
“然后呢?那又如何?”
弗兰基绕着厨房餐桌转来转去。“要是我的名字叫简该多好,”她说,“简或者贾思敏都行。”
“不明白你什么意思。”贝蕾妮丝不解地说。
“贾维斯、贾妮思和贾思敏。懂了吗?”
“不懂,”贝蕾妮丝没听明白,“顺便说下,今天早上听广播说,法国人正把德国人从巴黎赶出去。”
“巴黎,”弗兰基心不在焉地重复,“不知道改名犯不犯法。或者加个名字也成。”
“当然了。犯法。”
“好吧,无所谓,”她说,“弗兰基·贾思敏·亚当斯。”
通往弗兰基房间的楼梯上有个洋娃娃。约翰·亨利把它拿到桌旁坐下,抱进怀里摇晃着。“你送我时可不是闹着玩的。”他说着,掀开洋娃娃的连衣裙,摆弄里面的仿真短裤和背心。“我给她取名叫贝尔。”
弗兰基盯着洋娃娃看了一分钟。“真不知道贾维斯脑子里是怎么想的,竟然给我带个洋娃娃回来。你想想,竟然送我洋娃娃!贾妮思还解释说,她以为我是个小丫头呢。我还指着贾维斯能从阿拉斯加带点什么回来给我。”
“你拆开礼物的包装盒时那表情可真够难懂。”贝蕾妮丝说。
这是一个很大的洋娃娃,红红的头发,黄黄的眼睫毛,一双瓷眼睛能张能合。约翰·亨利把它平放着,这样眼睛就能闭上,这会又拨弄着眼睫毛,想把它眼睛弄开。
“可别这么做!看着心烦。你最好拿走,别让我再看见她。”
约翰·亨利把它放在门廊的后面,这样回家好顺便带走。
“她叫莉莉·贝尔。”他说。
壁炉架子上,时钟嘀嗒嘀嗒慢悠悠地走着,还差一刻到六点钟。窗外仍然骄阳似火,炙热难当。后院的棚架底下,浓浓的树影密不透风。一切陷入停滞中。远处不知从什么地方传来口哨声,啾啾然恍若一首唱不完的八月之歌,哀怨绵绵。每一分钟都过得很漫长。
弗兰基再次回到厨房的镜子面前,盯着自己的那张脸看。“我犯了个大错,不该把头发剪成板寸。我应该留着长长的淡黄色头发去参加婚礼。你认为呢?”
她站在镜子面前,内心惶然不安。对弗兰基来说,这个夏天充斥着不安。有一种不安能够坐在桌子上用笔和纸计算出来。八月里,她已经十二岁零十个月,身高长到了1.66米,穿38码鞋。去年她长了十厘米,至少她自己是这么估计的。那些讨厌的小孩子已经朝着她喊:“上头冷不冷啊?”而大人的闲言碎语更是让她不寒而栗。如果长到十八岁,还有五年零两个月等着她。照这样算下去,除非能让自己不再长个儿,否则她能长到2.7米。一个身高2.7米的女孩子会是什么样子?会是一个怪物。
每年初秋,查特胡奇庙会都在镇上举行。十月里,庙会在露天市场会持续整整一个星期,有摩天轮、旋转飞人、镜殿,还有怪人屋。怪人屋由一顶长长的大帐篷搭建而成,里面一个个小隔间并排而立。只要花上两角五分,就能进帐篷参观普通小隔间的怪物。帐篷后面还有特别的私人展品,每个要花一角钱才能参观。弗兰基去年十月把怪人屋里的所有东西都看了一遍。
巨人
胖妇人
小矮人
黑野人
钉头人
鳄鱼孩子
阴阳人
巨人高达2.4米,垂着下颔,晃荡着巨大的手掌。胖妇人坐在椅子上,浑身的肥肉活像扑了粉的生面团,她自己还用手不停地拍打逗弄。隔壁间是小矮人,穿着花里胡哨的迷你晚装踩着碎步走来走去。黑野人来自原始岛屿,他蹲在小隔间里,周围是一堆落满灰尘的骨头和棕榈叶子。野人生吃活老鼠。谁要是带了不大不小的老鼠,就能免费看他表演,所以孩子们将老鼠装进结实的麻布袋或鞋盒子里带过来。黑野人用下蹲的膝盖对着老鼠的头用力一磕,撕开鼠皮,然后塞进嘴里,嘎吱嘎吱地狼吞虎咽起来,眼里还闪着贪婪的光芒。有人说他并不是真正的黑野人,只是个来自塞尔玛的黑人疯子。无论如何,弗兰基不想多看他。她挤进人群,去看钉头人,约翰·亨利在这待了一整个下午。小钉头人又蹦又跳,咯咯地傻笑,冲着围观的人群说粗话,干瘪的脑袋比橙子还小,剃得光溜溜的,只有头顶留了一撮头发,用粉色的蝴蝶结绑了起来。最后一间总是热闹非凡,因为里面展示的是一个半男半女的阴阳人,也是个科学奇观。这个怪物完全由两半拼凑起来——左边是男人,右边是女人。左半边身子穿着豹纹装,右半边身子戴着胸罩,穿着亮闪闪的裙子。左脸胡子拉碴,右脸涂脂抹粉。两只眼睛都显得很怪异。弗兰基在帐篷里逛了一圈,每个隔间都看了个遍。所有怪物她都怕,因为她觉得他们仿佛在偷偷看她,试图和她进行眼神交流,就好像在说:我们认得你。他们那长长的怪物眼睛令她害怕。那样子她一整年都忘不掉,到现在都是。
“我在想,他们有没有结过婚或参加过婚礼,”她说,“那些怪物。”
“你在说什么怪物?”贝蕾妮丝问。
“庙会上,”弗兰基答,“我们去年十月看到的那些怪物。”
“啊,那些家伙。”
“我想知道他们是不是收入很高。”她说。
贝蕾妮丝应道:“我怎么会知道?”
约翰·亨利假装伸手撩起裙子,一只手指点着大脑袋的顶部,模仿着钉头人的样子围着厨房餐桌又蹦又跳。
接着他说:“她是我见过最可爱的姑娘了,我这辈子还没见过这么可爱的家伙。你觉得呢,弗兰基?”
“不,”她说,“没觉得她可爱。”
“我也没觉得。”贝蕾妮丝附和道。
“嘘!”亨利反驳,“她就是很可爱。”
“如果你真想听实话,”贝蕾妮丝说,“那次展览会上所有的家伙我看了都起鸡皮疙瘩,个个都是。”
弗兰基透过镜子望着贝蕾妮丝,好半天才慢悠悠地问道:“我有没有让你起鸡皮疙瘩?”
“你?”贝蕾妮丝反问。
“你认为我会不会长成一个怪物?”弗兰基轻声问。
“你?”贝蕾妮丝又重复一遍,“怎么可能,当然不会,相信上帝。”
弗兰基心里宽慰不少。她歪过脸打量着镜子里的自己。时钟缓缓地响了六下,接着她说:“嗯,你觉得我会变漂亮吗?”
“或许吧。如果你把茧子锉掉一两英寸还差不多。”
弗兰基左脚站立着,慢吞吞地把右脚掌往地板上蹭,脚板一阵钻心的疼。“说真的。”
“我觉得你再长长肉就好看了。你得听话。”
“不过星期天之前,”弗兰基说,“我想赶在参加婚礼之前把自己收拾得漂亮一点。”
“想变漂亮得先讲卫生。胳膊好好搓搓,打扮打扮。你会大不一样的。”
弗兰基最后往镜子里看了一眼,然后转过身来。她寻思着哥哥和新娘,不觉心头一紧,有些难受。
“不知道该怎么办,真想死了算了。”
“好,那就去死!”贝蕾妮丝顺着话说。
“去死。”约翰·亨利也低声附和。
一阵缄默。
“你滚回去。”弗兰基对亨利嚷道。
他直直地站着,脏兮兮的小手扶着白色的桌子边,一动不动。
“听好了。”弗兰基说完,凶巴巴地看着他,一手操起挂在炉子上方的平底锅,绕着桌子追了他三圈,然后跑过前厅,一直追着出了大门。她锁上前门,又吼道:“你滚回去!”
“你怎么成这德行了?”贝蕾妮丝问,“你简直坏透了,还不如去死。”
弗兰基打开通往她房间的楼梯门,往底下的台阶坐了下来。厨房里静悄悄的,气氛古怪阴郁。
“我知道,”她说,“我想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坐一会,把事情好好想一遍。”
就是在这年夏天,弗兰基烦透了自己。她恨自己变成了一个闲人,成天围着厨房转悠的无用之人。她又邋遢又贪婪,自私自利,不可救药。除了坏透顶、不配活着,她还是个罪犯。要是让警察知道,她肯定会被送上法庭,关进监狱。在这之前她没干过坏事,也不是个大废物。她十二年来一直和其他人没什么不同,直到今年四月才变了样。她曾经有自己的小圈子,上七年级。星期六上午帮父亲打杂,下午就去看看电影。她不是那种胆小怕事的人。晚上,她和父亲一起睡,倒不是因为怕黑。
这年春天过得很漫长,有些反常。事情开始发生变化,令弗兰基无法理解。平淡灰暗的冬天过去了,三月里,风砰砰地拍打着窗玻璃。蓝蓝的天空飘着丝丝缕缕的云彩。四月悄然而至,树木生长得郁郁葱葱,淡淡的紫藤花开遍整个小镇,随后花瓣便悄无声息地飘落凋零。四月的绿树红花有些令她黯然神伤,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忧伤,但正是因为这莫可名状的愁思,她开始意识到,自己得离开小镇。她留意战争消息,对外面的世界很感兴趣,并收拾好行装,准备出发。但她不知道要去什么地方。
这一年,弗兰基开始对世界感兴趣。在她心里,世界不再只是地球仪上的那个样子,五颜六色,国与国之间界限分明。她所想象的世界非常大,四分五裂,一小时旋转一千英里。学校的地理教材已经过时,世界格局在进行重组。弗兰基在报纸上读到战争的消息,但外国地名不计其数,战争不断发生,有时她不明所以。这年夏天,巴顿将军将德国人逐出法国,战线拉到了俄国和塞班岛。战场和士兵仿佛近在咫尺,而战争数不胜数,她无法同时想象出成千上万的士兵是什么样子。她看见一名皮肤黝黑的俄国大兵困在俄国的雪地里,手上拿着一杆冻结的枪支,身子也快要冻僵。丛林岛屿上,一名斜眼的日本兵在青色藤蔓间悄悄蹑行。在欧洲,人们被吊在树上,战舰在蓝色的海面巡航。四引擎战机,熊熊燃烧的城市,头戴钢铁战盔的士兵在大笑。有时,这些关于战争与世界的画面在她脑海里盘旋,令她眩晕。很久前,她曾经预言,还有两个月战争就能大获全胜,但现在不敢肯定了。她想变成男孩,当一名海军陆战队士兵,奔赴沙场。她想象自己驾驶着飞机,因为英勇善战而获得金质勋章的场景。但她没法参军作战,有时想到这里她就觉得焦躁不安,心情低落。她决定去红十字会献血,想一星期献一夸脱,她的血液就能流淌在澳大利亚人、战斗中的法国人和中国人身上,流遍全世界,这样她就仿佛成了所有这些人的至亲。她听见军医说,弗兰基·亚当斯的血液最红,最强大,他们前所未闻。她还想象在未来战争结束后,与那些接受她血液捐献的士兵相见,他们感谢她的救命之恩,不叫她弗兰基,而是管她叫亚当斯。然而,为战争献血的计划落空了,她年龄太小,红十字会不接受。弗兰基气得发疯,觉得自己被世界抛弃了。战争和世界变幻莫测,浩渺无边,让人捉摸不透。她费了很长时间去思考世界,这令她发慌。她怕的不是德国人、日本人或连绵炮火,她害怕是因为她被战争拒之门外,因为她和世界似乎脱离了关系。
因此她明白,自己必须离开小镇,去某个遥远的地方。慵懒的暮春甜得发腻,花儿竞相开放,午后漫漫无边,没完没了,新鲜的花香熏得她阵阵恶心。弗兰基开始讨厌小镇了。无论悲伤还是遭遇不幸,她从来不曾哭泣。但这个季节里,许多事让她突然有想哭的冲动。有时一大早她就出去,在院子里一站就是很长时间,看着太阳在天空升起。仿佛有一个困扰着她心头的问题,天空无法做出回答。傍晚倾泻街头的灯光,小巷传来的陌生声音,这些从不曾留意的事物竟开始让她难过。她凝望着那些灯火,聆听着那些声音,心头有些发紧,升腾起某种期待。但灯光会熄灭,声音也会消失,尽管她继续等待,但一切都会烟消云散。她害怕这样,这会使她突然不知道自己是谁,将会变成什么样子,为什么孤单一人站在那里屏息凝神,或静心聆听,或抬头望天。她害怕,胸口莫名发紧。
四月,有天晚上,她准备和父亲到床上去睡觉,这时他突然看着她说:“这个十二岁了还成天黏着老爸一起睡的长腿笨蛋是谁啊。”她已经长大,确实不能再和父亲睡了,不得不单独睡在楼上的房间里。她开始怨恨自己的父亲,两个人互相总是横眉冷对。她不喜欢在家待着。
弗兰基在小镇里四处转悠,所见所闻似乎总是零零碎碎,没有下文,郁结在心头的憋闷总也化解不了。她急急火火地找事儿干,却总是出岔子。她的好朋友伊芙琳·欧文有一套足球服和一条西班牙披肩,她叫上欧文,两人一个穿着足球服,一个披上披肩,一起去镇上的廉价商店。这么做自然不妥,也不是弗兰基所希望的。春日薄暮冥冥,空气中弥漫着泥土的气息和芬芳而苦涩的花香,家家窗户被夜灯点亮,开饭的吆喝声悠长绵远,烟囱雨燕在小镇上空聚集盘旋,飞往它们的巢穴,徒留下一片空旷的天空。黄昏太过冗长,弗兰基将小镇的人行道逛了个遍,她心里闹腾开来,莫名哀愁,憋闷得慌,心几乎要停止跳动。
因为无法化解心头的憋闷,她总急于去做点什么。她跑回家,像疯人戴帽子似地把煤桶顶头上,绕着厨房餐桌走来走去。她随心所欲,想到什么干什么,但总是出错,而她本意完全不是这个样子。等到干完蠢事后,她就空落落地傻站在厨房的门口,说:
“我真想捣烂整个镇子。”
“好啊,那就去捣烂。别绿着个脸搁这瞎晃悠。去干点啥去。”
麻烦就这么开始了。
她还真做了些事情,惹上了麻烦。她犯了法。初次得手后,就再次犯事,越陷越深。她从父亲的抽屉里拿走一把手枪,拎着满大街跑,还跑到无人的空地开枪射击。她沦落为盗贼,从西尔斯-罗巴克商店偷走一把三折刀。五月的一个周六的下午,她悄悄地犯下一宗罪,谁也没有发觉。在麦基恩斯家的车库里,弗兰基和巴尼·麦基恩斯一起干了件坏事,这事挺不像话的,究竟坏到什么程度,她也不清楚。反正想想就恶心反胃,怕看任何人的眼睛。她恨巴尼,想杀了他。有时晚上一个人躺在床上,她就计划枪杀他,或者往他眉心插把刀子。
好朋友伊芙琳·欧文搬到佛罗里达后,她就没再和其他人玩耍了。鲜花盛开的漫漫春季结束了,小镇的夏天阴沉而寂寥,炎热难熬。她想离开小镇,这种欲望与日俱增,去南美、好莱坞或纽约都行。尽管行李收拾了很多次,但她还是打不定主意到底该往哪去,或者单凭自己怎么走。
于是她就宅在家里,成天围着厨房转。夏天没完没了,总也到不了头。到三伏天时,她已经1.66米了,是个好吃懒做游手好闲的大废物,而且坏透顶,不配活。她感到害怕,但和以前不同,她只是怕巴尼,怕父亲,还怕法律。即便如此,这些恐惧最终烟消云散。事情过去了好一阵子后,在麦基恩斯车库里犯下的罪行也变得遥远,除了偶尔梦见,再也不去多想。父亲或法律的事她也不再往心里去,终日闷在厨房里,与约翰·亨利和贝蕾妮丝为伴。她不再关心战争,关心世界。再也没什么事情能叫她伤心。她已经不在乎了。她不再一个人站在后院里凝望天空,对任何夏日里的声音和动静都漠不关心,晚上也不到镇上溜达。她心里平静下来,不再多愁善感,该吃吃该喝喝,写写剧本,在车库边练甩飞刀,在厨房餐桌上玩桥牌。天天如此,日复一日,除了漫长难熬,已经没什么好伤心的了。
所以,星期五哥哥带新娘回来后,弗兰基明白,一切都变了。为什么会这样,接下来她身上会发生什么,她并不清楚。尽管弗兰基试着问贝蕾妮丝,但这位厨娘也搞不明白。
“这件事让我好难受,”她抱怨,“一想到他们就这样。”
“嗯,那就不要去想,”贝蕾妮丝答,“你整个下午啥也没干,光想着他们,说起个没完。”
弗兰基坐在卧室楼下的台阶上,干瞪着厨房发呆。尽管想想就难受,她还是不得不去寻思婚礼的事。她回忆起上午十一点钟,自己走进客厅时,哥哥和新娘的那副模样。当时,贾维斯一进门就关上了收音机,所以房间里突然安静下来。漫长的夏季过后,收音机日夜开着,以致压根没人去听,但出奇的安静反倒吓了她一跳。她从前厅进去,站在门口,第一眼看见哥嫂时,心里犹如被电击一般。他俩给她带来一种难以言说的感觉,和春天里的感受很像,只是突如其来,更令人措手不及。那种憋闷的感觉,那种令人惶惑不安的恐惧,简直一模一样。弗兰基思来想去,脑袋轰轰然不明所以,站在那里脚都麻了。
随后她问贝蕾妮丝:“你嫁给第一个丈夫时多大了?”
弗兰基正想着问题,贝蕾妮丝已换上盛装,此时正坐着看一本杂志,她约了人,六点要见霍尼和t.t.威廉姆斯,三个人一起去新都会茶室共进晚餐,然后到镇上去逛街。贝蕾妮丝看书时喜欢用嘴逐字逐句轻轻念出来。听见弗兰基说话,她抬起那只黑色眼睛看了看,但没有抬头,那只蓝色的玻璃眼睛仿佛仍停留在杂志上。两道视线不一致,令弗兰基心烦意乱。
“十三岁。”贝蕾妮丝应道。
“为什么那么小就结婚?”
“因为想结婚,”贝蕾妮丝答,“我当时已经十三岁,从那以后就没再长高了。”
贝蕾妮丝身材矮小,弗兰基仔细打量着她,问:“你真的是因为结婚导致长不高了吗?”
“当然如此。”贝蕾妮丝肯定地说。
“我不知道是这样。”弗兰基坦言。
贝蕾妮丝有过四次婚姻。第一任丈夫鲁迪·弗里曼是个泥水匠,四个人里数他最好,最受她中意。他送她狐皮大衣,还曾经带她去辛辛那提看雪。贝蕾妮丝和弗里曼一整个冬天待在北方看雪景。他们彼此相爱,走过九个年头,直到那年十一月,他一病不起,离开人世。其他三任都很差劲,一个不如一个,弗兰基听说后心里不是滋味。第二任是个可鄙的老酒鬼,第三任对她如痴如狂,自己也疯疯癫癫,有次夜里梦见吃东西,结果把床单啃掉一个角,类似的事情数也数不清,贝蕾妮丝被吓得不轻,最后跟他分道扬镳。最后一任丈夫很可怕。他挖出贝蕾妮丝的一只眼睛,还偷走她的家具。她不得不去法院起诉他。
“每次结婚你都有戴面纱吗?”弗兰基问。
“戴了两次。”贝蕾妮丝答。
弗兰基坐立不安,在厨房里走来走去,尽管右脚不小心被扎刺了,走起来一瘸一拐。她伸手将大拇指勾在短裤腰带上,背心汗淋淋的。
最终,她打开厨房餐桌的抽屉,挑出一把锋利的长菜刀,然后坐了下来,抬起伤脚的脚踝,搭在左边膝盖上。弗兰基的脚板又瘦又长,满是凹凸不平的白色茧疤,年年夏天她都会踩到很多钉子。在镇上,她的脚丫子可以算得上是最硬的,从脚底削下一层蜡一样的黄色茧皮,这要是别人铁定会疼,可她什么事也没有。不过,她没有马上挑刺,而是坐在那里,脚搭在膝头,右手握着菜刀,往桌子对面看贝蕾妮丝。
“和我说说,”她央求,“和我说说具体什么情况。”
“你又不是不知道!”贝蕾妮丝生气道,“你见过他们。”
“再跟我说说嘛。”弗兰基嚷着。
“我再跟你说最后一次,”贝蕾妮丝无奈道,“你哥哥和新娘上午来得很晚,你和约翰·亨利从后院赶来看他们。就我所知,你接着穿过厨房冲上楼,回了自己的房间。你后来穿着蝉翼纱连衣裙下来了,嘴上涂着寸把厚的口红,都快抹到耳朵后面去了。然后你们就闲坐在客厅里。天气很热,贾维斯带了瓶威士忌给亚当斯先生,他们喝了点酒,你跟约翰·亨利喝柠檬汽水。吃完饭以后,你哥嫂搭乘三点的火车回冬山去了。婚礼这个礼拜天举行。就这些了。现在你满意了吧?”
“我真失望,他们怎么不多待一会,至少在这过个夜也行。贾维斯好久没回家了。不过我猜他们想把二人世界过久一点。贾维斯说部队里还有些申请表,得回冬山去填一填。”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不知道他们结完婚会到哪里去。”
“度蜜月。你哥哥会放几天假。”
“想知道他们到哪里去度蜜月。”
“嗯,这我肯定不知道了。”
“说说看,”弗兰基又问,“他们看上去到底怎么样呢?”
“看上去?”贝蕾妮丝反问,“唔,挺正常的呀。你哥哥帅帅的,是个金发碧眼的白种人,那女孩头发是深褐色的,小巧玲珑,模样也俊。挺般配的一对白人夫妇。你也看到了,傻瓜。”
弗兰基闭上眼睛,尽管眼前看不见画面,也能感觉他们正离她而去。她感觉到两个人一起坐在火车上,不断向前,越走越远。他们是他们,正离她而去,而她是她,独自留在厨房的餐桌旁。然而,她身体的一部分已跟随他们而去,她能感觉到,身体里的那个她已脱离出来,奔向远方,渐渐远去,越来越远,以致郁结在她心头的苦闷挥之不去;奔向远方,渐渐远去,厨房里坐在桌旁的弗兰基只是一具陈旧的躯壳。
“真想不明白。”她说。
她俯身望着脚板,脸上有些湿润,像是眼泪,又像是汗水在滴落。她抽抽鼻子,开始挑刺。
“你那样弄着一点都不疼?”贝蕾妮丝问。
弗兰基摇摇头,没有吭声。过了一会她才说:“你有没有觉得有时候跟某些人见过面后,你想不起他的样子,只记得那种感觉?”
“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弗兰基语调缓慢地说,“我见过他们,这没错。贾妮思穿着一条绿色的连衣裙,精致的高跟鞋也是绿色的。她深色的头发盘成一个圆发髻,一绺碎发垂下来。沙发上,贾维斯坐在她旁边。他身穿棕色制服,皮肤晒得有些黑,非常干净。我从来没见过比他们还标致的人儿。我就好像看不够他们一样。我的大脑还没来得及将我所看到的全部装进去,他们就走了。你听懂我的意思了吧?”
“你弄伤自己了,”贝蕾妮丝提议,“还是用针挑吧。”
“我根本不在意这老脚板。”弗兰基说。
才六点半钟,下午这个时间光线耀眼,像面镜子,外面安静下来,口哨声已经听不见了,厨房里死气沉沉。弗兰基面朝着后阳台的门坐下,后门的角落里开了个方形猫洞,旁边摆着一碟薰衣草酸奶。刚入伏天,她的猫就跑了。三伏天是这样的:它处在夏末阶段,通常什么都会保持原样,但如果发生了改变,这种改变也会持续到伏天结束。事情做了就做了,不可能抹去,犯下的错也不可能让它再对回来。
八月里,贝蕾妮丝抓破了右胳膊底下的蚊子包,结果变成溃疡,伏天结束前那地方是不可能愈合的。两窝小飞虫在约翰·亨利的眼角安了家,他老不停地眨眼摇头,但就是赶不走它们。接着查尔斯消失不见了,弗兰基没看见它离开屋子走掉,但八月十四号那天,她叫它出来吃晚饭时才发现,它没露面,就这么没了影儿。她找遍了整个屋子,叫约翰·亨利往大街小巷里到处唤它的名字,但三伏天里,它没再回来。每天下午弗兰基都跟贝蕾妮丝说着一模一样的话,而贝蕾妮丝的回答也是毫无变化。就这样,这些话成了难听的曲调,已经被唱腻了味。
“我要是知道它跑哪去了该多好。”
“甭操心那只老野猫了,我老早就告诉过你,它再也不会回来。”
“查尔斯可不是野猫,它算得上是纯种的波斯猫。”
“比我还纯正呢,”贝蕾妮丝想说,“那公猫你怕是再也见不着了,它寻朋友去了。”
“寻朋友?”
“是啊,肯定了。它四下里逛游,想寻个女朋友。”
“你真这么认为?”
“当然。”
“嗯,那它为啥不把朋友领回家呢。它应该知道,要能养这一家子,我得多高兴啊。”
“那老野猫你是再也见不着了。”
“我要是知道它跑哪去了该多好。”
每个阴沉的午后,她们都是如此,你说过来我说过去,都是些重复的话,弗兰基觉得完全就像两个疯子在喃喃自语,枯燥而又刺耳。最后她会跟贝蕾妮丝说:“我觉得一切都弃我而去,消失不见了。”然后就低头伏在桌子上,一副惘然无措的样子。
但是,这天下午弗兰基突然像换了个人一样。她脑子一转,扔下刀子,从餐桌旁站起来。
“我知道该怎么做了,”她突然说,“听好了。”
“听着呢。”
“我应该去告诉警察。他们会找到它。”
“我才不会这么干。”贝蕾妮丝表示。
弗兰基走到前厅去打电话,她和警察说了说那只猫的情况。“它算得上是纯种的波斯猫,”她说,“但毛很短。很好看的灰色,脖子上有小白点。叫它‘查尔斯’就会跑过来,如果不行就叫‘查林那’也成。我是弗·贾思敏·亚当斯小姐,住在格罗夫大街124号。”
她回厨房时贝蕾妮丝咯咯地笑起来,声音又轻又尖。“哟!他们会派人来把你拷走,押到米利奇维尔去。那些穿蓝色制服的胖警察满大街追着那野猫,嘴里还喊着:‘喂,查尔斯,快出来啊,查林那!’天哪!”
“哦,闭嘴!”弗兰基说。
贝蕾妮丝坐在餐桌旁,她没再笑了,将咖啡倒进白瓷碟里冷却,那只黑眼珠不无讥讽地转动着。
“而且,”她继续道,“我看耍弄警察可不是个明智的主意。不管出于什么原因。”
“我没耍弄警察。”
“你刚才还一五一十地把名字和住址告诉人家。只要他们愿意,就能跑来把你抓走。”
“好啊,来啊!”弗兰基生气地叫道,“我才不在乎!我无所谓!”不管别人知不知道她干过坏事,反正她突然不怕了。“他们想来就来,关我什么事。”
“跟你开玩笑呢,”贝蕾妮丝说,“你这人主要就是开不起玩笑,没有一点幽默感。”
“或许我最好还是去蹲大牢。”
弗兰基围着餐桌走来走去,她能感觉到,他们正渐渐远去。火车一路向北,走了一里又一里,离小镇越来越远。他们到了北方,天气转凉,冬季般的寒夜徐徐降临。火车在山间蜿蜒前行,汽笛声裹挟着浓浓的冬意,一里又一里,已经走远。他们互相分吃着一盒杂货店买来的糖果,带褶的精美纸托上放着一块块巧克力。他们望着窗外,渐渐驶入寒冬。此时,他们已经和小镇离得很远很远,很快就要到达冬山了。
“坐下,”贝蕾妮丝道,“你弄得我紧张兮兮。”
弗兰基突然大笑起来。她用手背擦了擦脸,回到餐桌旁边。“你听见贾维斯说什么了吗?”
“说什么了?”
弗兰基又笑个不停。
“他们在讨论要不要投票给c.p.麦克唐纳。贾维斯说:‘嘿,就算那浑蛋跑去竞选捕狗员,我也压根不会投他一票。’我还从来没听过这么好笑的笑话呢。”
贝蕾妮丝没有笑,她的黑眼珠朝下一骨碌转到边上,很快就明白了笑点在哪,然后又望向弗兰基。贝蕾妮丝身穿一件粉色的绉纱连衣裙,她的帽子放在餐桌上,上面插着一根粉色的羽毛。那颗蓝色的玻璃眼球将黑脸上的汗珠也映衬得微微泛蓝。她正用手轻抚着帽子上的羽毛。
“你知道贾妮思怎么评价我的吗?”弗兰基问,“爸爸告诉她我长了多少时,她说我看起来也没高得离谱。她说她十三岁就基本定型,没再长个儿了。她就是这么说的,贝蕾妮丝!”
“好!很对。”
“她说我不高不矮,刚刚好,可能不会再长了。她说那些时装模特和电影明星全都——”
“她可没说,”贝蕾妮丝打断道,“我听见了。她只是说你可能长得差不多了,不过没像你这样说起个没完。听你这么一说,就好像她真要拿这事大说特说一样。”
“她说——”
“你有个很大的毛病,弗兰基。别人只是随口一说,你心里就开始瞎琢磨,跟人家说的完全八竿子打不着。你派特姑妈偶然对克劳丽娜说起你很有气质,克劳丽娜告诉了你。这是不是真的咱先不说。然后呢,你跑外头到处吹牛,说韦斯特夫人认为你的气质在镇上排第一位,应该到好莱坞去。还有什么话你没说,我就不知道了。一点点夸奖在你这就被放大无数倍,坏话也是。你完全凭自己的想象来理解和歪曲事情。这是个很大的毛病。”
“别跟我说教。”弗兰基不满。
“我没有说教。这是个严肃的事实。”
“我承认这一点,”弗兰基终于说。她闭上眼睛,厨房里安静得出奇,能听见心跳的声音。她压低声音,再次道:“我需要知道的是,你认为我有留下好印象吗?”
“印象?印象?”
“是的。”弗兰基仍闭着眼睛。
“嗯,我怎么能知道呢?”贝蕾妮丝答。
“我是说,我表现怎么样?都干了什么?”
“唔,你啥也没干。”
“没有?”
“没有。你就像见了鬼似地盯着他俩看。然后,他们谈到婚礼的时候,你耳朵就跟卷心菜叶子似地竖起来——”
弗兰基伸手去摸摸左边耳朵。“没有啊。”她悻悻地说。过了一会,她补充道:“总有一天你往下看时会发现,你那根大胖舌头被连根拔出,摆在面前的餐桌上。然后你会有什么感觉呢?”
“说话可别那么粗暴无礼。”贝蕾妮丝提出。
弗兰基皱着眉头凑近脚板,用刀把刺剔了出来,说:“别人疼,我就没事。”然后,她在房间里走过来走过去。“好担心自己没给他们留下好印象。”
“那又怎么样呢?”贝蕾妮丝道,“真希望霍尼和t.t.威廉姆斯赶紧来。让你搅得紧张兮兮的。”
弗兰基耸起左肩,咬着下嘴唇。她突然坐下来,拿脑门砰砰地磕着桌子。
“别闹了,”贝蕾妮丝说,“不要这样。”
弗兰基僵坐在那,脸埋在肘窝里,拳头紧紧握着。她用刺耳沉闷的声音说:“他们真好看。肯定过得特别开心。他们走了,离开了我。”
“坐正了,”贝蕾妮丝说,“乖点儿。”
“他们来了,然后又走了,”她继续道,“他们走了,留下我在这伤心难过。”
“嗬!”贝蕾妮丝最后说,“我敢说,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厨房里无声无息,她用脚后跟往地板上点了四下:一,二,三——砰!那只没坏的眼睛乌溜溜的,充满了讽刺,脚跟随着节奏一顿一顿,然后用低沉的爵士嗓音唱起来:
弗兰基入了迷!
弗兰基入了迷!
弗兰基入了迷!
只为了那个婚——礼!
“住嘴!”弗兰基喊道。
弗兰基入了迷!
弗兰基入了迷!
贝蕾妮丝继续唱起个没完,声音闹哄哄的,让人听了像发烧时脑子里一阵一阵的抽痛。弗兰基头晕脑涨,从桌上一把拿起刀子。
“你最好住嘴!”
贝蕾妮丝猛地停下来。厨房里顿时像萎缩了一般,鸦雀无声。
“把刀给我放下。”
“试试看。”
她手掌心抵住刀柄的末端,另一只手缓缓地将刀身掰弯。那把刀又尖又长,柔韧易弯。
“快放下,浑蛋!”
弗兰基站起来,开始认认真真地瞄准。她眯缝着眼睛,有刀在手,她不再发抖。
“扔啊!”贝蕾妮丝喊道,“尽管扔!”
整栋房子都安静下来。空旷的屋子仿佛在屏息静待。接着,“嗖”的一声,刀子飞了出去,扎进了楼梯门的正中间,刀身还颤抖个不停。她直直地盯着那把刀,直到它不再抖动。
“我的飞刀技术在镇上可是数一数二的。”她说。
贝蕾妮丝站在她身后,没有吭声。
“如果他们搞一场比赛,我准赢。”
弗兰基从门上把刀子拔下来,放回到餐桌上,然后往手心吐了口唾沫,两手来回搓着。
贝蕾妮丝这才说道:“弗朗西斯·亚当斯,你迟早会摊上事。”
“我的误差从来不会超过几英寸。”
“在房间里玩飞刀,你爸什么态度你是知道的。”
“我警告过你,可别惹我。”
“你真不适合住在家里。”贝蕾妮丝说。
“我也不会在家住太久了。我准备离家出走。”
“滚蛋可太好啦,终于少了个大麻烦。”贝蕾妮丝高兴道。
“你等着瞧,我要离开小镇。”
“你打算去哪里呢?”
弗兰基扫视了一眼房间的每个角落,然后道:“不知道。”
“我知道,”贝蕾妮丝道,“你要去疯人院。那里才是你的目的地。”
“不。”弗兰基说。她静静地站在那,环顾着画得乱七八糟的墙面,然后闭上眼睛。“我要去冬山,去参加婚礼。我对天发誓,去了就再也不回来了。”
此前,她不确定是不是真的要甩出飞刀,但刀子已扎进楼梯门里,震颤不已。她不知道会不会把这些话说出来,但话已脱口而出。誓言犹如脱手的飞刀,仿佛扎进她的身体,不停地颤抖。话音刚落,她又补充道:
“参加完婚礼,我就再也不会回来了。”
贝蕾妮丝将弗兰基额前湿漉漉的刘海往后拨了拨,最后问:“宝贝,你是认真的?”
“那还用说!”弗兰基道,“你以为我会站这儿发发誓夸夸海口吗?有时呢,贝蕾妮丝,我觉得你接受事实简直比任何人都慢半拍。”
“不过,”贝蕾妮丝说,“你自己说不知道要去哪里的呀。你要走,又不知道去哪儿。我当然听不明白了。”
弗兰基站着上上下下打量了一圈屋子里的四面墙。她在想,这世界飞速旋转,动荡散漫,这转速,这散漫浩瀚的程度,可以说前所未有。战争的画面在脑海里翻搅滚腾。她看见阳光明媚的海岛开满鲜花,北方的海滩白浪滚滚。饱尝战火的眼睛,拖曳着疲惫脚步的士兵。坦克,飞机,机翼折损,熊熊燃烧,在沙漠上空急剧下坠。世界战火轰鸣,四分五裂,一小时旋转一千英里。那些地名在她脑子里飞快闪过:中国、比奇维尔、新西兰、巴黎、辛辛那提、罗马。她心里在想着巨大而旋转的世界,双腿开始颤抖,手掌心渗出汗来。然而,她仍然不知道该去往何处。最后,她不再打量四壁,对贝蕾妮丝道:
“我觉得好像整张皮都被人给剥下来了似的,真的。真想吃点冰爽可口的巧克力冰淇淋。”
贝蕾妮丝将手搭在弗兰基的肩头,摇摇头,眯缝着那只黑眼睛凝视着弗兰基的脸。
“但我跟你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真的,”她说,“参加完婚礼我就再也不会回来了。”
门外有响动。她们转身一看,霍尼和t.t.威廉姆斯已站在门口了。尽管霍尼是她表弟,但两个人长得完全不像。他看上去就像来自某个国外的地方,譬如古巴或者墨西哥。他肤色较浅,微呈淡紫色,温和油亮的眼睛十分细长,身子骨很软。站在他身后的是t.t.威廉姆斯,此人块头很大,皮肤黝黑,头发灰白,年龄甚至比贝蕾妮丝还大。他身穿教会装,扣眼还别着一枚红色徽章。t.t.威廉姆斯是贝蕾妮丝的情人,是个有钱的黑人,开了一家黑人餐馆。霍尼这个人体弱多病,散漫放纵,他入伍遭拒,就在采砾场铲沙子,后来伤到了身子,就再也干不了重活了。三个黑皮肤的人一起站到了门口。
“你俩怎么不声不响地来了?”贝蕾妮丝问,“我压根都没听见。”
“你和弗兰基正聊得热闹呢。”t.t.解释。
“准备走,”贝蕾妮丝说,“我已经好了。不过出发前你俩要不要先喝点什么?”
t.t.威廉姆斯看着弗兰基,犹豫不决地拖着步子。他这人很在意礼节,想皆大欢喜,总希望能把事情做好。
“弗兰基可不喜欢打小报告,”贝蕾妮丝说,“对吧?”
对于这个问题,弗兰基都懒得搭腔。霍尼这天穿着一件深红色的人造丝休闲装,于是她对他说:“你这身衣服挺讨喜的。从哪儿弄的呢?”
霍尼会学着白人教师的样子谈吐。他浅紫色的嘴唇像蝴蝶翅膀一样轻快地开合。不过,他只是用黑人的方式来应答,嗓子眼里挤出沉闷的“嗯啊”声,那意思你怎么理解都可以。
餐桌上已摆好玻璃杯,高脚瓶子里装着杜松子酒,但他们没有喝。贝蕾妮丝在聊跟巴黎有关的事情,弗兰基却感觉他们在巴望她走。她站在门里,望着他们,不想离开。
“酒里要不要掺点水,t.t.?”贝蕾妮丝问。
他们围坐在餐桌旁,弗兰基一个人站在门口。“再见,各位。”她说道。
“再见,宝贝。”贝蕾妮丝道,“把咱说的那些傻话都忘了吧。如果亚当斯先生天黑了还没回家,你就到韦斯特家去,和约翰·亨利玩。”
“我啥时候怕过黑了?”弗兰基不满,“再见。”
“再见。”他们齐声道。
她关上门,不过身后传来他们嘀咕嘀咕的声音。她脸贴着厨房门,里面低沉的对话声在轻轻起伏着。啊咦——啊咦。接着,絮絮叨叨的耳语中,依稀可以听见霍尼在说:“我们进来时你跟弗兰基到底怎么回事?”她将耳朵凑到门上,等着贝蕾妮丝的回答。最后,她的声音响起:“瞎胡闹而已。弗兰基不过是在发神经。”她继续聆听着,直到他们离开。
空荡荡的屋子里,光线渐渐暗下来。晚上家里只有她和父亲,贝蕾妮丝吃过晚饭直接回自己的家。前边的卧室曾经租出去过。那时弗兰基九岁,祖母刚过世,房间租给了马洛夫妇。关于他们,弗兰基就记得大家最后评论说,他们是粗人。然而他们租住的那一阵,弗兰基对夫妇俩以及那个房间都特别感兴趣。他们不在家时,她特别喜欢溜进去轻手轻脚地翻来翻去,里头放着马洛夫人喷香水的喷雾瓶、灰粉色的粉扑以及马洛先生的木质鞋楦。夏天的一个下午,他们神秘兮兮地离开了,弗兰基感到迷惑不解。那天是星期天,马洛夫妇的房间门敞开着没关,她可以窥见房间一角,梳妆台半露出来,还有床腿,马洛夫人的紧身胸衣搭在上面。屋子里很安静,只有一种很奇怪的声音传来。她跨过门槛,只看了一眼,就被眼前的一幕吓得目瞪口呆。她冲到厨房,大喊起来:马洛先生在抽风!贝蕾妮丝匆忙穿过前厅,冲进了房间,她看了一眼就噘起了嘴,砰地把门关上了。显然,贝蕾妮丝把这事告诉了她父亲,因为当天傍晚他就宣布,马洛夫妇得赶紧搬走。弗兰基试着去问贝蕾妮丝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但她只是说,那两口子是大老粗,还加了句,说某人在家时他们至少应当懂得关门。尽管弗兰基知道,自己就是她所说的某人,但还是无法理解。抽风究竟是怎么回事?她问。贝蕾妮丝只是答:宝贝,就是普通的抽风了。弗兰基从话音里听出来,这里边肯定还有什么事瞒着她。后来,她就记得马洛夫妇是粗人,所以他们用的东西也是俗物了。就这样,她很长一阵子不再去想他们或者抽风之类的,只记得这名字以及他们租过前边卧室这事儿。她会将灰粉色粉扑和香水喷雾瓶与粗人联系到一起。前边卧室也没再租出去。
弗兰基走到前厅的帽架旁,拿了一顶父亲的帽子戴头上。她看着镜子里的那张黑乎乎的丑脸。关于婚礼的那场对话有些怪怪的,她下午提的全都是傻帽儿的问题,贝蕾妮丝的回答也都是拿她寻开心。她心里感觉不是滋味,傻呆呆地站在那里,直到房间里暗影重重,她不禁想起那些鬼怪。
弗兰基走出房间,来到屋前的马路上,抬头仰望着天空。她双手握拳放在背后,张着嘴呆望着。淡紫色的天空徐徐变暗。四邻八方传来各种入夜的声音,洒过水的青草散发出淡淡的清新气息。夜幕刚刚降临时,厨房里闷热难当,她常常会出去待一小会,要么练习甩飞刀,要么坐在前院的冷饮摊旁,或者绕到后院去,那里的葡萄架底下阴凉舒适。她还写写剧本,不过个头太高,所有的表演服都已不合身,而且也没法钻到棚架底下进行表演。这年夏天,她写的剧本全都和寒冷有关,是一些关于爱斯基摩人和冻僵的探险家的故事。到了晚上,她就回到房间里去。
但这天傍晚,弗兰基没心情练飞刀写剧本,不想去冷饮摊待着,也不想站那往天上看。因为,她心里还惦记着那些老问题,而且和春天那会儿一样,心里慌慌的。
她觉得自己不应该想得那么遥远,应该寻思些丑点、平凡点的东西,于是将视线从夜空移向家里的房子。在镇里,没有哪幢房子比弗兰基家的还要丑了。不过她知道,自己也住不了多久了。房子黑乎乎的,冷清空旷。弗兰基转身走到街区那头,绕过街角,沿着人行道向韦斯特家走去。约翰·亨利正站在前阳台的栏杆上,灯光从身后的窗户里照出来,让他看起来就像黄纸上贴着的一个小黑人儿。
“嗨,”她说,“不知道我那老爸什么时候才能从镇上回来。”
约翰·亨利没答话。
“我不想自己一个人回那个丑不拉几的黑房子里去。”
她站在人行道旁,望着约翰·亨利,那句好笑的政论又回到脑海里。她用大拇指勾住牛仔裤的口袋,问:“如果你去为一场选举投票,你会投给谁?”
约翰·亨利清脆洪亮的嗓音在夏夜里响起。“我不知道。”他答。
“举个例子,你会投票支持c.p.麦克唐纳当我们这个镇的镇长吗?”
约翰·亨利没吭声。
“你会吗?”
她没办法让他开口。有时约翰·亨利很沉默,你说什么他也不会理你。她只好自顾自地往下说,没人搭腔,俏皮话也变得没滋没味:“哎呀,他就是跑去竞选捕狗员,我也不会投他票。”
薄暮笼罩下,小镇分外静谧。此时,哥哥和新娘早就已经到达冬山。他们身在遥远的城市,和小镇相隔上百英里。他们是他们,在冬山,两个人在一起。而她是她,在这个古旧的小镇,孤身一人。虽远隔一百英里,但想到他们是他们,相伴在一起,而她是她,孤零零的,与他们分离开来,她愈发觉得伤心难过,觉得他们遥不可及。她沉浸在这种孤寂的苦闷中,一个想法,一种解释,突然浮现在脑海里,她明白过来,几乎要大声喊道:我的我们就是他们。昨天以及此前的十二年里,她只是弗兰基。她只是一个“我”,不管去哪儿,做什么,她都是一个人。所有其他人都可以说“我们”,全都可以,只有她除外。贝蕾妮丝说“我们”的时候,她指的是霍尼和管家婆,她的家或者教堂。父亲说“我们”就是说他那家小店。俱乐部的所有成员都有个“我们”可以去依附,去谈论。部队里的士兵能说“我们”,就连罪犯都被铁链拴在一起。然而,老弗兰基没有“我们”可说,除了夏天里那个令人生厌的“我们”,由约翰·亨利、贝蕾妮丝和她拼凑而成,这样的“我们”她厌恶至极,宁可不要。现在,这一切突然结束,事情发生了改变。哥哥和新娘来了,初次相见,她内心的想法浮上心头:我的我们就是他们。正因为这样,她才会有如此异样的感觉,他们弃她而去,远赴冬山,将她一个人扔下不管,老弗兰基独剩躯壳孤孤单单地留在那里。
“你整个人为什么身子弓成这样了?”约翰·亨利问。
“我想我有些不舒服,”弗兰基说,“准是吃错东西了。”
约翰·亨利仍站在栏杆上,手扶着柱子。
“听着,”她最后说,“去我家吃晚饭,一起过夜如何。”
“不行。”他答。
“为什么?”
约翰·亨利在栏杆上走过,伸出双臂来保持平衡,在窗口黄色灯光的映衬下,那样子看起来像一只黑色的小鸟。他没有回答,直到稳稳地挪到下一根柱子才说:“因为嘛。”
“因为什么?”
他什么也没说。于是她补充道:“我想,或许咱俩可以把我那个印第安帐篷搭起来到后院去睡,好好玩一阵儿。”
约翰·亨利还是什么也没说。
“我们可是亲老表,我老是陪你玩,而且给了你那么多礼物。”
栏杆上,身姿轻巧的约翰·亨利无声无息地往回走,胳膊抱着柱子,这才从那头往她这看。
“真是的,”她嚷道,“为什么不能来?”
他终于开口道:“因为,弗兰基,我不想去。”
“你这白痴!”她尖叫道,“我来找你玩还不是因为看你又丑又孤独。”
约翰·亨利从栏杆上矫健地跳下来,这才用清脆的童音回应她:
“哎呀,我可一点也不孤独。”
弗兰基伸出湿乎乎的手掌往短裤边上擦了擦,心里对自己说:转身回你自己家。然而,命令没有奏效,她想转身,却做不到。夜还未深,沿街的房子已暗下来,灯光从窗口透出。浓浓的树影愈发显得黑森森的,远处的暗影参差不齐,阴沉凄凉。但天空还没完全黑下来。
“总觉得好像不对劲,”她说,“这么安静,说真的我有种奇怪的预感。我敢说,要下暴雨,跟你赌一百块钱。”
约翰·亨利从栏杆后面看着她。
“一场吓死人的伏天大风暴。甚至可能有飓风。”
弗兰基站着,等待夜幕降临。这时,小号声响起,从镇里的某个不远处传来。谁在吹着蓝调,曲调哀婉低沉。这是一首悲歌,某个她不知道的黑人男孩在吹响。弗兰基呆呆地伫立,耷拉着头,双眼紧闭,就这样聆听着。曲调里有些东西,将春天的一切都带了回来,有花朵,陌生人的眼睛,还有雨水。
曲调低沉阴郁,催人泪下,然后突然峰回路转,弗兰基听见小号转入一段狂热的摇滚爵士,旋律上扬,有着黑人音乐的欢快节奏。爵士乐接近尾声时,号声渐渐变弱,悠长连绵,接着又重新回到起初的蓝调,仿佛在讲述那段恼人的漫长季节。她站在昏暗的人行道上,心一阵紧缩,膝盖僵硬,喉咙发干。然后,就在曲调渐入佳境时,小号声戛然而止,音乐结束了。这毫无征兆,令弗兰基无法相信。完全出人意料,小号就这样停止了吹奏。那一刻,弗兰基无法接受,心里若有所失。
她最后低声对约翰·亨利说:“他停下来是要甩甩小号里的口水。很快就会弄好。”
然而,音乐声没再响起。一曲未完,便已结束。心里阵阵发紧,她无法忍受,觉得一定要干点什么,管她干没干过,粗不粗鲁。她挥拳砸自己的头,但无济于事。她开始大声嘶吼,尽管起初并未注意自己在说些什么,也不知道自己想说什么。
“我告诉过贝蕾妮丝,我要永远离开小镇,她不相信我。有时我真的觉得在活物里头,再没有谁比她还愚蠢了。”她大声抱怨着,声音刺耳难听,就像锯齿一样。她喋喋不休,前言不搭后语地说下去。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声声入耳,到底什么意思,她也说不清楚。“你和那种大蠢蛋说什么东西,根本就是在对牛弹琴。我一直对她说个没完。我告诉她我要永远离开小镇,因为我必须这么做。”
她并没有对着约翰·亨利说。她没再看他。亨利从亮灯的窗户前走开了,但仍站在前阳台听,过了一会才问:
“去哪儿?”
弗兰基没回答。她突然一动不动,沉默下来。一种新的感觉油然而生,这感觉突如其来,但其实她心底已知道要去往何处。她知道,再过一会那地名就会浮现心头。弗兰基紧握拳头,啃咬着指关节,心里默默等待。但她不再去搜寻那个地名,也不再寻思旋转的世界。哥哥和新娘浮现在脑海中,她的心被紧紧揪住,几乎快要碎成裂片。
约翰·亨利高亮的童音响起:“你是不是想和我一起吃晚饭,去帐篷里过夜?”
她答道:“没有。”
“你刚刚还邀请我去!”
不过她顾不上和约翰·亨利·韦斯特辩论,也没工夫回答。因为,此时此刻,弗兰基豁然明白了。她知道自己是谁,该如何踏入世界。她紧揪着的心突然打开了,变得敞亮。她的心像翅膀一样打开,再次开口时已信心十足。
“我知道要去哪儿。”她说。
他问:“去哪儿?”
“我要去冬山,”她道,“我要去参加婚礼。”
她等待着,留机会让他说:“不管怎样,我早就知道了。”然后,她就大声宣布出那句出人意料的实话。
“我要和他们一起走。去冬山参加完婚礼,我就跟着他们,不管去哪都行。我要和他们一起走。”
他没有答话。
“我简直太爱他们俩了。我们三个去哪都不分开,就好像我一出生就明白,自己属于他们。我简直太爱他们俩了。”
这番话说出口,她就再也不用迷茫无措了。她睁开眼睛,夜幕已经垂落。淡紫色的天空终于完全漆黑,星光斜斜地照耀,暗影扭曲怪诞。她的心如双翅展开,她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夜色。
弗兰基遥望着星空。昔日问题重现:她是谁,在这世上会成为什么人,为什么此刻驻足此地。再次想到这些问题时,她不再悲伤,不再苦苦求索。她终于知道自己是谁,也知道出路何在。她爱哥哥和新娘,而她将是婚礼的成员。三个人将步入世界,永远在一起。经历了迷茫的春天和疯狂的夏天,她终于不再感到惶然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