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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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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之贤,自西汉以来,一人而已。任贤使能,将相莫非其人,恭俭节用,天下几至刑措。自三代以下,未见其比也。然传子至孙,遭武氏之乱,子孙为戮,不绝如线,后世推原其故而不得。以吾观之,惜乎其未闻大道也哉!昔楚昭王有疾,卜之曰:“河为祟。”大夫请祭诸郊,王曰:“三代命祀,祭不越望。江、汉、淮、漳,楚之望也。祸福之至,不是过也。不谷虽不德,河非所获罪也。”遂弗祭。及将死,有云如众赤乌,夹日以飞三日。王使问周史,史曰:“其当王身乎!若禜之,可移于令尹、司马。”王曰:“除腹心之疾,而置诸股肱,何益?不谷不有大过,天其夭诸?有罪受罚,又焉移之?”亦弗禜。孔子闻之曰:“楚昭王知大道矣。其不失国也,宜哉!”吾观太宗所为,其不知道者众矣,其能免乎?贞观之间,天下既平,征伐四夷,灭突厥,夷高昌,残吐谷浑,兵出四克,务胜而不知止。最后亲征高丽,大臣力争不从,仅而克之,其贤于隋氏者,幸一胜耳。而帝安为之,原其意,亦欲夸当世、高后世耳。太子承乾既立十余年,复宠魏王泰,使兄弟相倾。承乾既废,晋王,嫡子也,欲立泰,而使异日传位晋王,疑不能决,至引佩刀自刺,大臣救之而止。父子之间,以爱故轻予夺至于如此。帝尝得秘谶,言唐后必中微,有女武代王。以问李淳风,欲求而杀之。淳风曰:“其兆既已成,在宫中矣。天之所命,不可去也。徒使疑似之戮,淫及无辜,且自今已往四十年,其人已老,老则仁。虽受终易姓,必不能绝李氏,若杀之复生壮者,多杀而逞,则子孙无遗类矣。”帝用其言而止。然犹以疑似杀李君羡。夫天命之不可易,惟修德或能已之,而帝欲以杀人弭之,难哉!帝之老也。将择大臣以辅少主。李勣起于布衣,忠力劲果,有节侠之气,尝事李密,友单雄信。密败,不忍以其地求利。密死,不废旧君之礼。雄信将戮,以股肉啖之,使与俱死。帝以是为可用,疾革,谓高宗:“尔于勣无恩,今以事出之,我死,即授以仆射。”高宗从之。及废皇后,立武昭仪,召勣与长孙无忌、褚遂良计之,勣称疾不至。帝曰:“皇后无子,罪莫大于绝嗣,将废之。”遂良等不可。他日勣见,帝曰:“将立昭仪,而顾命大臣皆以为不可,今止矣。”曰:“此陛下家事,不须问外人。”由此废立之议遂定。勣,匹夫之侠也,以死徇人不以为难,至于礼义之重,社稷所由安危,勣不知也。而帝以为可以属幼孤,寄天下,过矣!且使勣信贤,托国于父,竭忠力以报其子,可矣。何至父逐之,子复之,而后可哉!挟数以待臣下,于义既已薄矣。凡此皆不知道之过也。苟不知道,则凡所施于世,必有逆天理,失人心,而不自知者。故楚昭王惟知大道,虽失国而必复。太宗惟不知道,虽天下既安且治,而几至于绝灭。孔子之所以观国者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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