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十四
洪武十年八月丁未朔,遣官释奠于先师孔子。
戊申,祭大社、大稷。
己酉,置定远牧监,隶太仆寺,以宫门奉御李善为监副,御马司副胡清、尚衣奉御董兴为御良。
庚戌,诏改建圜丘于南郊。初,圜丘在钟山之阳,方丘在钟山之阴,上以分祭天地,揆之人情,有所未安。至是,欲举合祀之典,乃命即圜丘旧址为坛,而以屋覆之,名曰大祀殿,敕太师韩国公李善长等董工。
辛亥,置宝泉库。
壬子,定光禄司官、散官品秩。上即位以来,所用光禄司官,或内官,或流官,或庖人,出身不同,同于散官。至是,命吏部:凡内官除授者,照内官散官给授;流官除授者,照文官散官给授;庖人除授者,卿,从三品尚膳大夫,少卿,正五品奉膳大夫,司丞,从六品司膳郎,各署丞,从七品掌膳郎,监事,从八品执膳郎。
夜,太阴犯心宿。
癸丑,命大都督府官选武臣子弟入国子学读书。上谕之曰:“武臣从朕定天下,以功世禄,其子弟长于富贵,又以父兄早殁,鲜知问学,宜令读书,知古今,识道理,俟有成立,然后命官,庶几得其实用也。昔霍光功非不高,身死未久而子孙横肆,卒致夷灭者,不学故也;郭子仪中兴唐室,功盖天下,位极人臣而心常谦退,保全令名而福及后嗣者,识道理也。今武臣子弟,但知习武事,特患在不知学耳。”
命改建社稷坛。先是,上既改建太庙于雉阙之左,而以社稷国初所建,未尽合礼,又以大社、大稷分祭配祀,皆因前代之制,欲更建之为一代之典,遂命中书下礼部详议其制。至是,礼部尚书张筹奏曰:“臣等奉诏考社稷配祀、合祭、分祭之制及社主之设,谨按《通典》,颛顼祀共工氏子勾龙为后土,后土为社,烈山氏子柱为稷。稷,田正也,高辛、唐、虞、夏皆因之,周弃亦为稷,自商以来祀之,此社稷之祀所由始也。商汤以旱而迁社,以后稷代柱,欲迁勾龙无可继者,故止。然王肃谓社祭勾龙,稷祭后稷,皆人鬼,非地神;而《陈氏礼书》又谓社所以祭五土之祗,稷所以祭五榖之神;郑康成亦谓社为五土总神,稷为原隰之神,勾龙以有平水土之功,故配社祀之,稷以有播种之功,故配稷祀之。二说为不同。汉元始五年,以夏禹配食官社,后稷配食官稷,唐、宋及元则又以勾龙配社,周弃配稷,盖本郑氏之说。此配祀之说缘于古昔,初无一定之论也。至于社、稷分合之义,《书·召诰》言:‘社于新邑’孔氏注曰:‘社稷共牢。’又封人掌设王之社壝,注云:‘不言稷者,举社则稷从之。’如是则当时社与稷固已合而一之矣。《陈氏礼书》曰:‘稷非土无以生,土非稷无以见生生之效,故祭社必及稷,以其同功均利而养人也。’而《山堂考索》则曰:‘土爰稼穑,其本一也,社为九土之尊,稷为五榖之长,稷生于土,则社与稷固不可岐而二之矣。’又曰:‘祭主乎诚而已,诚苟不至,分祭何益?’是则社、稷之祭合而一之,于古自有明证也。至于坛位,则考之周制,小宗伯掌建国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庙,起大事,动大众,必先告于社而后出,其制在中门之外,外门之内,尊而亲之,与先祖等。汉建官大社、大稷,光武立大社稷于洛阳,在宗庙之右,唐因隋制,建于含光门之右,大抵皆本成周左祖、右社之意。社主之设,《周礼·大司徒》设其社稷之壝而树之主,各以野之所宜木名其社,《小宗伯》立军社。郑氏注:社主用石为之,盖以石者,土地所生,最为坚实故也。《论语》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米子》云:‘观古人意,正以树为主,如今人称神树之类。’又曰:‘社有主而稷无主,此不可晓,恐不可以己意增添。’唐神龙中,议立社,韦叔夏引郑玄议,以为社主用石。《韩诗外传》云:‘天子社主长五尺,方二尺,剡其上以象物生,方其下以象地体,埋其半以象根在土中而本末均也。’宋初,祭社稷正配位用神位,版大社又以石为主,其形如钟,长五尺方二尺,剡其上培其下半,其中植槐,是则木主、石主前代盖兼用矣。今拟社、稷合祭,共为一坛,皆设木主而丹漆之,祭则设于坛上,祭毕收藏,仍用石主埋坛之中,如唐、宋之制。至于以勾龙配社,以弃配稷,弃虽唐、虞农官而勾龙共工氏之子也,祀之无义,商汤欲迁之而未果,汉尝易以夏禹,而夏禹今已列祀帝王之次,弃稷亦配享先农,请罢勾龙与弃配位。谨奉仁祖淳皇帝配享大社、大稷,以成一代之盛典,以明祖祀尊而亲之之道。”上览奏称善,遂命改作社稷坛于午门之右。其制:社、稷共为一坛,坛二成,上广五丈,下如上之数而加三尺,崇五尺,四出陛,筑以五色土,色如其方,而覆以黄土,坛四面皆甃以甓。石主崇五尺,埋坛之中,微露其末。外壝墙崇五尺,东西十九丈二尺五寸,南北如之。设灵星门于四面壝墙,各饰以方色,东青、西白、南赤、北黑,外为周垣,东西广六十六丈七尺五寸,南北广八十六丈六尺五寸,垣皆饰以红,覆以黄琉璃瓦。垣之北向设灵星门三,门之外为祭殿,以虞风雨,凡六楹,深五丈九尺五寸,连延十丈九尺五寸。祭殿之北为拜殿六楹,深三丈九尺五寸,连延十丈九尺五寸。拜殿之外复设灵星门三,垣之东、西、南三向设灵星门各一。西灵星门之内近南为神厨六楹,深二丈九尺五寸,连延七丈五尺九寸。又其南为神库六楹,深广如神厨。西灵星门之外为宰牲房四楹,中为涤牲池一、井一。
丙辰,夕月。
丁巳,更定京城及中都兵马指挥司俱为正六品。
三佛齐国王怛麻沙那阿者卒,子麻那者巫里立,遣其臣生阿烈足谏奉表,请印绶,贡犀牛、黑熊、火鸡、红绿鹦鹉、白猴、龟筒及胡椒、丁香、木香、肉豆蔻、番油子、米脑等,又贡小番奴一人。诏赐麻那者巫里及其臣生阿烈足谏等金织文绮、纱罗、靴袜等物有差。
戊午,遣官祀历代帝王。
己未,祭太岁、风云雷雨、岳镇、海渎、山川、月将、城隍诸神,遣官祭旗纛。
壬戌,降浙江布政使司左参政王澍为户部主事。
丙寅,荧惑犯天樽。
丁卯,遣神策卫镇抚余忠往四川招集明氏故将丁氏校卒。
夜,有星赤白,曳尾而芒,自阁道经大将军,至游气没。
戊辰,上闻圜丘之役民夫有运木而溺死者,命工部人赐钞十锭,给槥椟,送还其家。
壬申,定官员仪从及公使人数。初,丞相、大都督准侯例,仪从用十五人,从一品十三人,正、从二品九人,三品七人,四品五人,五品四人,六品、七品三人,八品、九品二人。至是,议自从五品以上仍前例,六品至九品比前例各减一人,其各司听差公使人数:中书省、御史台各二十六人,六部各十人,断事司、察院各八人,应天府十五人,上元、江宁二县各十人。
癸酉,革在京幕府、金陵二门。
甲戌,汰河南邓、裕二州同知,真定阜平县丞、簿,俱以户不及数也。
是月,平凉府陨霜,杀禾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