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十九
洪武十一年六月辛丑朔,命齐王榑复之凤阳。
戊申,改黎州长官为安抚司,以长官芍德为安抚使。
己酉,以兵部尚书李焕文为吏部尚书,户部侍郎王琚为兵部侍郎,吏部尚书陈铭为都督府掌判官。
壬子,遣使致祭故元幼主于沙漠。上命礼部臣曰:曩者,“元运既终,其末帝能知天命,遁归沙漠,今闻其子爱猷识理达腊殁,可遣使吊祭。”礼部臣对曰:“道里辽远,使者难至,况彼久离中华,渐变异俗,非典礼所加。”上曰:“帝王以天下为家,彼不出覆载之外,何远之有?彼虽异俗,其爱憎之情未尝不同,敬其主则其臣悦,况典礼所加,其孰肯违德舍礼哉?”于是自为文祭之,曰:“生死废兴,非一时之偶然,乃天地之定数,古之圣贤于是四者一或临之不为之变,何也?盖知天命而不惑者也。君之祖宗昔起沙漠,弯弧执矢,入城中国,横行天下,九夷八蛮尽皆归之,非天命不至是也。及君之父子,正当垂衣守成之时,而盗生汝頴,华夏骚然,号令不行,以致失国,此人事欤,天道欤?朕于其时,非有三军六师以威天下,乃代君家而为民主,亦莫非天命也。曩者,君主沙漠,朕主中国,君与群臣乃固执不移,致边警数兴,今闻君殡于沙漠,朕用恻然,特遣人致吊,奠以牲醴,以享尔灵,尔其鉴之。”
上以凡祭祀,大祀、中祀用制帛外,其小祀又有用楮钱者,其事出于近代,甚为不经,命礼部议之。“按周礼,大祀用玉帛,次祀用牲币,小祀用牷牲,今议在京大祀、中祀俱宜用币,在外王国及府州县祀典神祇亦如之,其余小祀只用牲醴。”
庚申,赐各都司属卫千户以下钞有差。
辛酉,辽东都指挥使司奏新附降胡一百六口、牛马一百七十匹。
壬戌,礼部奏:“京都大社、大稷既同坛合祭,其王国、各府、州、县仍用旧制,于礼未一。今议亦合同为一坛,神主皆依京制,用石主埋于坛南,木主二,祭则设之,祭毕收藏。其配位旧以勾龙配社,后稷配稷,今大社大稷既奉仁祖淳皇帝配,其王国府州县无可配者,难设配位。今议王国社宜称国社之神,稷宜称国稷之神,府则称府社、府稷,州则称州社、州稷,县则称县社、县稷。”从之,命颁其制于天下。
夜,荧惑犯右执法。
丙寅,置燕山中、左二护卫指挥使司。
丁卯夜,宁夏卫风雨,兠鍪旗槊有火光。
己巳,五开洞蛮吴面儿等作乱,靖州卫指挥佥事过兴死之。初,面儿以邪法惑人,因聚众为乱,兴即以兵三百往捕之,众寡不敌,兴父子为贼所执,俱被害。事闻,上命辰州卫指挥杨仲名率师讨之,敕曰:“三苗无道,倚恃险厄,不通人事,不奉天时,屡起盗心,久为民患,近又杀害过兴,罪不可恕。今命尔为总兵官,率辰、沅等处官军及土著隘丁兵夫以讨之。尔其思制人之韬略,相机进取,以弭民患,其辰、沅等处应调官军,悉听节制。”
秋七月辛未朔。
壬申,徙汜水县治于成皋。
丁丑,享太庙。
遣官祭功臣于鸡笼山庙。
平阳府猗氏等县旱,饥,命户部户赈米一石,仍蠲其夏税。
戊寅,以前户部尚书沈立本署刑部侍郎。
己卯,宁夏大雨、地震。
蒲州万泉县旱,饥,诏发廪赈之,户九千三百三十七,给粟、麦一万二千七百三十九石。
辛巳,命西平侯沐英率陕西属卫军士城岷州,置岷州卫镇之,又置碾北卫指挥使司。
癸未,置宁山卫指挥使司。
甲申,岁星犯牛宿。
乙酉,工部奏:“诸王国宫城纵广未有定制,请以晋府为准,周围三里三百九步五寸,东西一百五十丈二寸五分,南北一百九十七丈二寸五分。”制曰:“可。”
戊子,敕秦相府官曰:“王府设官,本古之道,然古者惟以文章之士匡辅诸王。朕封诸子,兼设武臣于相府者,盖欲藩屏国家,御侮防患,无事则助王之治,所以出则为将,入则为相。今靖江相府官与指挥耿良不协,甚有欺凌指挥之意,由是命武相有警则出而为将,护卫指挥副之归,则勿与金榖、刑名之事,军务则文武议之,无事则导王以善。或中书省文移,有乖朕意,尔即如敕行之。”
庚寅,秦相府奏请王府救获日月薄蚀之礼。礼部议曰:“周礼,鼓人救日月,则诏王鼓。《春秋传》曰:‘非日月之眚,则不鼓。’书曰:‘辰弗集于房,瞽奏鼓。’自古日月之灾,自天子至于庶人,皆不遑宁处,则亲王亦当救获,但王府崇严之地,百官会集而鼓,于理未宜。今议:凡遇日、月食,亲王止于露台行礼,不鼓,其大小官员则鼓于布政、按察二司。”从之。
辛卯,西安府华州蒲城县、同州郃阳等县旱,命蠲其租。
壬辰,赐北平、辽东等五都指挥使司属卫军士冬布、丝绵等物。
置弘农卫指挥使司。
癸巳,皇第四孙高炽生,今上嫡长子也。
丁酉,命禁谪戍人不得上封事。时官吏军民犯法谪戍边及输作屯种者多上封事,以希进用,考其言皆虚诞无实,故命禁止,俱不得上封事,陈情建言及借用有司印信,违者皆坐重罪。
己亥,遣光禄寺少卿徐英以茶、纸、衣服往罕东市马,得马四百六十九匹。
遣广东布政使赵孠坚赍诏谕故元丞相驴儿于应昌,曰:“天应恶盈而好谦,喜生而恶杀,此亘古今之明训也。曩古,天更元运之时,卿率步骑,著坚贞之节,捍御边陲,今已十一年矣。尝遣人通问,未得报音,故再遣人诣所在,以御寒之衣赐卿,卿能受赐,安处塞上,以脩后嗣之福,岂不智人也哉?朕言至此,惟卿以智量之慎,毋为遇者所迷。书云:‘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惟顺理则吉,卿宜审之。”
是月,苏州、松江、扬州、台州四府海溢,漂民居,人多溺死者,诏遣官存恤之。
八月庚子朔。
辛丑,赐羽林等卫军士十万七千六百余人麦,凡十六万一千四百余石。
壬寅,遣官祀历代帝王。
癸卯,祭太岁、风云雷雨、岳镇、海渎、山川、月将、城隍诸神,遣官祭旗纛。
丙午,岁星犯房宿。
丁未,遣官释奠于先师孔子。
戊申,祭大社、大稷,祝文与春祭同,但改“告祀”为“报谢”。
以前刑部侍郎顾礼为户部侍郎。
置凤阳中、右二卫指挥使司。
甲寅,高邮州献白兔。
乙卯,平凉府华亭县雨雹伤稼,诏免其税。
辛酉,夕月。
壬戌,乌思藏故元赏司巴司徒公奇扎思及监藏巴藏卜等遣酋长阿由来朝,贡方物。
西平卫指挥佥事撒儿扎拜、百户巴麻、完者帖木儿等来朝,献马及甲胄等物,赐衣钞有差。
丁卯,诏苏州诸府濒海居民被风潮者,官为赈济之。
戊辰,赐京卫军士绮罗、绫帛等物。
己巳,以工部侍郎朱瑛为尚书。
是月,免应天、太平、镇江、广德诸府州秋粮。诏曰:“朕昔率兵东渡大江,姑孰、金陵、京口、宣城、广德、徽州、长兴、安吉、宜兴、江阴相次来附,不逾三年,尽入版图,当时四方豪杰相为雄长,殊声异教,自非吾民供亿之勤,朕亦岂能平祸乱,一寰宇而为天下主?今祸乱已平,朕居大位十有一年,尝念尔民其劳久矣,虽我子孙亦当累世不忘,故特尽免今年田租,以宽民力。呜呼!兴王靖乱,肇福天下,念我良民既劳于先,必报于后,故兹诏谕,其悉朕怀。”
赐靖州卫军士米、钞,凡米三千五百石,钞一千四百锭有奇。
遣使赍诏往金山,谕元将纳哈出曰:“人生天地间,能观天地变化之机,知时识势而不失者,乃为杰丈夫。古人有云:‘活千人者,其后必封。’尔为元臣忠则忠矣,何苦违天道,眛人事,而失德若是耶?昔者,尔被获于江东,朕特纵尔归,此朕顺人心而生全尔也。大抵人蹈患难者,孰不欲脱患难而全其身,当时尔在俘囚之中,果愿死乎,生乎?若以此心度之,则必不敢肆其残忍矣。凡两军之间,有力不及尔者,被尔拘囚之,尔能以己之受患欲脱之心推及俘囚,尔必大昌,福及后嗣矣。尔乃不能以己心推之,尽杀弗顾,如去年冬尔将兵寇我辽境,回军之日,弃卒多矣,朕皆生全之,未尝轻杀一人。曩者,万户黄俦奉朕命而往,岂俦之所愿哉,实由朕命,不得已也。且其人尝有恩于尔,何期尔不思好生恶死之情,一旦杀之,尔之患难为俦所生,俦之身为尔所杀,人可欺,天不可欺,天心监尔祸将归焉。今尔与朕守边将士旌旗相望,略较胜负,彼此相当,矢石之下,罹害者众,然已往之事不咎,未来者可不思乎?自今已往,若能通一介之使,雪前日之愆,朕亦不较,不然,必致生缚。于此之时,何面目以见朕?谕至,其审思之。”
九月庚午朔,钦天监进明年《大统历》,上御奉天殿,颁历于诸王、百官。
癸酉,册第二皇女为宁国公主。
丁丑,太白犯氐宿。
戊寅,成都、华阳二县地震。
吉安侯陆仲亨、汝南侯梅思祖赴召违期,法司劾之,上命收仲亨公田,停思祖岁俸。
以应天府上元县官民田为司菜局蔬圃官田,除租,民田给其直。
壬午,赐河南征北将士五千二百八十四人,钞六千四百八十二锭。
甲申,祭周天星辰。
置黔江守御千户所。时彭水县知县聂原济言:“黔江地接散毛、盘顺、酉阳诸洞,蛮寇出没,屡为民患,宜设兵卫屯守。”诏从其言,置千户所镇之。
乙酉,赐在京及北平诸卫将士文绮、缯帛有差。
丙戌,敕谕韩国公李善长等曰:“卿等董工大祀殿,已有日矣,尚当善抚工匠,令早完之。明日实朕父母劬劳之辰,旧称万寿节日,近年庆贺之礼,有司率皆因此扰民,已下令止之。卿等来日勿以此废事而离役作之所,当谨之毋怠。”
丁亥,置遵化卫指挥使司。
夜,太阴犯天街。
己丑,客星扫天弁,西南行入尾。先是,甲戌见于五车东北,丁丑入紫微,戊寅发芒长丈余,扫内阶,庚辰入紫微宫,扫北极五星,壬午犯东垣、少宰,甲申入天市垣,丁亥入天市。自是至十月己未,云阴不见。
辛卯,礼部奏:“王国所属府卫诸司,正旦、冬至、庆贺之礼未有定制,多以为请。今按礼有等,威尊无二,上进笺则非所宜,其令王府亲临衙门,至期躬行贺礼,在外诸司则预遣佐贰官一员,随班行礼。”从之。
壬辰,太原地震。
丙申,追封刘继祖为义惠侯。诰曰:“朕昔居微时,荐罹亲丧,艰于宅兆,尔继祖发仁惠之心,以己沃壤慨然惠朕,朕得安厝皇考、皇妣,眷兹大惠,云何可忘?而岁月易流,厚德莫报,慨念实深,兹特赠尔为义惠侯,以荣尔于冥冥。尔其有知,服兹宠命。”其妻娄氏追赠为义惠侯夫人。诰曰:“一家之兴,必以其人,非惟夫道之独脩,亦由妇德之协相。义惠侯妻娄氏和柔慈惠,克成厥家。曩者,朕寓是方,家遭流疫,二亲俱亡,求地而葬,尔夫妇乐惠斯土,致朕皇考、皇妣阴宅于斯,至今难忘,特赠尔娄氏于冥冥为义惠侯夫人。尔其有知,歆服兹命。”遣官赍诰命,仍为文,以牲醴祭之。
中书省奏减各处中纳淮浙盐米数,河中府引减四斗,河东及岷州减三斗。从之。
赐河南等卫指挥周岩等八十一人公田,米二万二千一百四十石。凡为事复职及新除未立功者不给,其有祖父殁于王事子孙袭职者,或父子皆亡,或父亡有子者,或子幼未立战功,或在任有犯笞赎罪名,或虽有战功而犯私罪,或初归附者,或无后而养子承袭者,命兵部列名以闻,惟有过者不给,余皆给之。
置府军左、右二卫指挥使司。
是月,襄阳卫指挥使李琛卒。琛,沔阳之景陵人,初从陈友谅为裨将。庚子夏,从友谅入寇,被擒,上见其骁勇,释之。友谅亡,遣还景陵,招其麾下。甲辰,授广武卫指挥副使,屡从大将军徐达、卫国公邓愈征伐有功。洪武四年,升指挥同知,调守襄阳,寻升指挥使。琛为人谦而好学,常以俭约自处,虽历富贵而其心澹泊若寒素时,所得俸入皆以给助亲旧之贫者。及卒,家无余资,一室萧然,人称其贤云。
永宁卫落下池贼人作乱,指挥张兴率兵讨平之。
赐中都国子助教贝琼致仕。琼字廷臣,嘉兴崇德人,性坦率,不事边幅,而笃志好学,博通经史百家之言,善为文。年四十八,始领卿荐。张士诚据姑苏,累徵不就。洪武三年,荐脩《元史》。六年,擢国子助教。九年,迁中都国子学助教,教勋臣子弟。琼素有名誉,虽将校、武夫皆知敬礼。至是致政,明年卒于家,有《清江文集》行于世。
复遣使吊祭故元嗣君于沙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