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六十三
洪武十七年秋七月丁酉朔。
戊戌,敕内官毋预外事,凡诸司毋与内官监文移往来。上谓侍臣曰:“为政必先谨内外之防,绝党比之私,庶得朝廷清明,纪纲振肃。前代人君不鉴于此,纵宦寺与外臣交通,觇视动静,夤缘为奸,假窃威权,以乱国家,其为害非细故也,间有发奋欲去之者,势不得行,反受其祸,延及善类。汉、唐之事,深可叹也。夫仁者治于未乱,知者见于未形,朕为此禁,所以戒未然耳。”
命赐京卫士卒柴薪,人月给一百斤。
建朝天宫。其地即吴治城、晋西州故址,南宋时始置总明观,唐建紫极宫,宋真宗大中祥符间改祥符宫,寻改天庆观,元元贞时改玄妙观,文宗时又改永寿宫。至是重建,赐名朝天宫,设道录司于内。
上御东阁,翰林待诏朱善等侍。上曰:人“君能以天下之好恶为好恶则公,以天下之智识为智识则明。”又曰:“人之常情,多矜己能,好言人过,君子则不然,扬人之善,不矜己之善,贷人之过,不贷己之过。”又曰:“万事不可以耳目察,惟虚心以应之;万方不可以智力服,惟诚心以待之。”善等顿首称善。
以国子生唐伯敬等六十三人为给事中,郭恭等三人为承敕郎,淩允等四人为中书舍人。
己亥,以徐允恭署左军都督府事,月给禄米二十石。允恭,太傅魏国公达之长子也。
癸卯晓,太白犯天樽。
诏追赠神策卫副千户周安为明威将军指挥佥事,安以从征云南,溺死于东川故也。
甲辰夜,太阴犯氐宿。
乙巳,诏赐征南将校米:公侯人一千五百石,都督人一千石,指挥人五百石,千户卫镇抚人三百石,百户所镇抚人二百石,已故而有子孙承袭及有父母妻女者皆给之。
诏赠故西安中护卫指挥佥事罗晟官。先是,晟以致仕受命署曲靖府事,蛮寇攻城,晟率众力战死之,乃诏加三等追赠,厚给其家。
丙午,上谕吏部臣曰:“近郡县荐举多冒滥,诸司考课,殿最亦多失实。其申谕之:凡贤才必由乡举里选择其德行著称、众论所推者贡之,考核官员称职与否,务从至公,岁终来朝,具实以闻,违者罪之。”
制钦天监观星盘。
丁未,河南吏人上书言利民事,所言卑陋,又多摭拾陈言。上谓群臣曰:“谋国之道,习于旧闻者当适时宜,狃于近俗者当计远患,苟泥古而不通今,溺近而忘于远者,皆非也。故凡政事设施,必欲有利于天下,可贻于后世,不可苟且惟事目前,盖国家之事所系非小,一令之善为四海之福,一令不善有无穷之患,不可不慎也。”
戊申,享太庙。
己酉,命留守卫军士甃后湖城垣,凡四百四十三丈。
以贵州金石番长官石保子昌袭父职。先是,石保卒,子昌幼,以其侄良玉袭职。至是,良玉谓昌年已长,请归其职,诏从之。
庚戌,改云南沾益卫为千户所。
夜,有大星起自外屏,西北行至霹雳没。
辛亥,以东川土酋宁隆之、毋胜古为其府知府。
壬子,置云南、楚雄二府儒学。
吏部奏考满官二员绩最,当迁。上曰:“任官之法,考课为重,唐、虞、成周之时所以野无遗贤,庶绩咸熙者,用此道也。若百司之职贤否混淆,无所惩劝,则何以为治?故鉴物必资于明镜,考人当定以铨衡,尔等考核,务存至公,分别臧否,必循名责实。其政绩有异者,即超擢之,庶几贤者在位而人有所劝矣。”
给陕西、山西、北平边卫将士皮袄。
癸丑,北平税课司大使熊斯铭言:“仕者得禄养亲,此人子之所愿也。然有道远而不得养其父母者,乞令有司给以舟车,俾得迎养,庶尽人子之情。”廷议以云南、两广、四川、福建官员家属赴任所者,官为给舟车,已有定例。自今凡一千五百里之外者,宜依例给之,若任所迎养者,宜自备。上曰:“此勉孝劝廉之道,亦宜给之。”
诏建滁阳王坟享堂。
儋州宜伦县黎民唐那虎等作乱,海南卫发兵讨之。
甲寅,遣国子助教杨盘等使安南,征粮饷,助云南兵食。先是,上谓户部臣曰:“曩为云南数生边衅,命将讨之,今其地已平,悉入编籍,然兵多民少,粮饷不给。朕思安南壤地去临安甚迩,彼能坚事大之心,当助粮饷以佐兵食。”户部如上旨咨谕安南,复命盘等往使。盘至,陈炜即以粮五千石运至临安界之水尾,且遗盘以金帛,盘却不受。
命吏部以天下朝觐官所举属官之廉能及儒士人才之堪用者簿录举主姓名,俟任满考其当否,并为黜陟。其所举仓库官,即除人代之。
乙卯,会川府土官同知冯成遣永昌府判朱成,乌蒙军民府知府实哲遣其把事亦马来朝,贡马,诏赐成等文绮、钞布有差。
上谕户部臣曰:“今天下郡县民户以百一十户为里,里有长,然一里之内贫富异等,牧民之官苟非其人,则赋役不均而贫弱者受害。尔户部其以朕意谕各府、州、县官,凡赋役必验民之丁粮多寡,产业厚薄,以均其力赋役,均则民无怨嗟矣。有不奉行,役民致贫富不均者,罪之。”
民有与妻忿争而裂其钞者,事觉,法司以弃毁制书律罪之。事闻,上曰:“彼夫妇一时私忿耳,非有意于毁钞也,宥之。”
丙辰,辽东都指挥使司送高丽所进马二千匹至京师。
皮作局大使许士哲言治道之急者十有四,其目曰:“明赏罚以清官吏,问疾苦以安生民,均赋役以苏民力,严铨选以择贤材,拣精卒以杜妄费,兴武举以罗英才,崇节义以厚风俗,明礼乐以教万民,立平准以利商贾,置常平以惠农民,用直臣以任弹紏,开言路以通民情,灭亡胡之余烬以绝后祸,监前代之兴亡以寿国脉。伏愿陛下以此数者时时省察,乾乾惕厉,慎终如始,则天下治安,为万世子孙无穷之福矣。”上善其言。
命北平降卒已编入京卫者,悉放为民屯田。
兵部言金吾等卫银牌先锋朱真等十八人皆战没云南,上命厚恤其家,官其子以百户,子幼者俟年长授职。
丁巳,升重庆卫指挥佥事王献为安陆卫指挥同知,赐钞六十锭、文绮三匹,以从征云南有功也。
免应天、太平、镇江、宁国府及广德、滁、和州今年官民田租之半,寻又免应天等四府及广德、浙西马草。
命苏、松、嘉、湖四府以黄金代输今年田租。
云南平里军民府知府刀砍遣其子刀思拂来朝,贡方物,诏赐刀砍等文绮、钞锭、冠带。
诏户部以绵布往贵州,命宣慰霭翠易马,得马一千三百匹。
戊午,命廷臣详定合奏事目,其琐细者勿以闻。时内外诸司多以细务入奏,故有是命。
己未,敕谕延安侯唐胜宗、靖宁侯叶昇曰:“尔等名世之臣,前者遣镇辽左,朕尝备谕高丽必数有使至,今果然矣,然勿为善说所诱,勿为华丽所惑,岂不见曹魏之将田豫者为护乌丸校尉却贿之故?况高丽今春使至,贿赂京官甚重,内有一单云上等人若干,中等人若干,下等人若干,以此观之,甚无礼也。设使受其赂者少有所知,岂不赧哉?今尔等知诱而能奏,田豫不得独名千古矣!辽坏东界鸭绿,北接旷塞,非多筭不能以御未然,尔能筭有余则名彰矣。”
监察御史唐铎言:“致治在于任官,任官在于得贤,宜选德行廉能京官编历郡县,访求贤才,体察官吏。又于见任官内遴选历练老成兼通儒吏、名望隆重者,俾居布政、按察之职,庶能镇静一方,民安盗息而治化有成矣。”从之。
庚申,命刑部虑囚,谕之曰:“今秋暑方盛,狱囚不以时决,或致疾病阽于死亡,轻者误戕其生,重者幸以逃法,非所以明刑慎狱也。其以时决遣,毋更淹滞。”
壬戌,盱眙县民有伪造天书献者,命诛之。
定辽卫卒田帖木儿女佐儿有美色,未嫁,军中恶少谋私之。一日,阚其父出,绐以达寇来,夜,导其母子窜荒野中,持女欲污之。女义不从,急呼其母,母来护。恶少手刃其母死,复以言恐女曰:“汝从我则生,不从即死。”女骂曰:“汝杀吾母,又欲污我,我宁死耳!”恶少怒,乃挥刃伤其颊及身,血流满衣,终不受辱,昏绝仆地。乡邻同窜者觉之,恶少惧而逃。黎明,乡邻求得其母尸,视女渐苏,乃诉于官,捕恶少,寘于法。
景川侯曹震言:“容美、管勾、沿边、大旺、散毛等洞蛮寇时出劫掠为民害,已令施州卫及施南宣抚覃大胜招之,如负固不服,请于今秋发兵讨之。”又言:“西番有名朵甘思曩日族者,去松州计程八日约,其众三千余人、马二千余匹,牛羊以万计,屯于劄八草地、洮河之西。又有思曩日大族,其人马尤盛,请于来春二三月水冷、草木未生、牛马饥瘦之时,发兵击之,可尽获也。”上遣使谕震曰:“以利而动,非兵之善,宜镇静以俟,无轻举也。若其不服,则以兵讨之。”
癸亥,兴化卫请修理城垣。上曰:“方秋成,未可兴工,俟农隙修之。”
乙丑,以孝慈皇后大祥将及,诏制祔庙册宝,以檀香为之册文,填之以金。
秦、晋、今上、周、楚、齐六王来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