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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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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尽可能简短地记录下伦敦的俚语和脏话。这些(略去人尽皆知的那些)是目前伦敦流行的部分黑话:

gagger:乞丐或以任何形式表演的街头艺人;moocher:直接乞讨而不装模作样做生意的人;nobbier:为乞丐收钱的人;chanter:街头歌手;clodhopper:街头舞者;mugfaker:街头照相的;glimmer:看管汽车的;gee(或jee,发音为jee):给廉价货贩子做托儿的,假装买东西吸引别人也来买;split:侦探;flattie:警察;dideki:吉普赛人;toby:流浪汉。

这些词中,大约有一半要在大一点的词典中才能查到。猜一猜这些词的出处很有意思,尽管有一两个,比如“funkum”和“tosheroon”,是猜不出来的。“deaner”很可能来自于“denier”(一种法国旧银币)。“glimmer”(动词为“glim”)可能和旧词“glim”(表示光线)或另一个旧词“glim”(表示一瞥)有关,不过这只是一种新词的组成方式,因为就目前而言,这种方式不会比汽车(motor-car)一词的出现更为久远。“gee”是个怪词,可以想到它来自于“gee”,意为马,专指作掩护的假马。“screever”的出处很难讲。这个词肯定是出自scribo的,但在过去一百五十年,英语中没有类似的词,也不可能是来自于法语,因为法国没有街头画家之说。“judy”和“bawl”是东区用词,伦敦塔桥以西没有人说。“smoke”是流浪汉专用的词。“kip”是丹麦语,原来用“doss”这个词,虽然直到最近才不用,但已经算是过时的了。

伦敦的俚语和方言似乎变化得相当快。狄更斯和瑟蒂斯[2]笔下的老伦敦音,也就是把v发成w,把w发成v的方式,现在早已绝迹。我们知道的伦敦腔大约出现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第一次是在赫曼·梅尔维尔[3]的《白鲸》中出现,这是一本美国小说),当时这种口音已经变了。现在很少有人会像二十年前那样,总把“face”说成“fice”,把“nice”说成“nawce”。俚语也随着口音的变化而变化。比如,二十五或三十年前,“押韵俚语”曾在伦敦风靡一时。“押韵俚语”就是用与该词押韵的多个词组合而成的一种俚语,如“hit or miss”(击中或错过)表示“kiss”(亲吻),“plates of meat”(几盘肉)表示“feet”(双脚)等等。这种表达方式极为盛行,甚至在小说中都有出现,现在却几乎绝迹了[4]。也许我上面提到的这些词在未来二十年也会全部消失。

关于在伦敦说脏话,另一个需要注意的地方是,男人通常不会在女人面前骂人,在巴黎可不一样。一个巴黎男工可能会尽量不在女人面前爆粗口,但他对此根本无所谓,女人们骂得也很随便。在这方面,伦敦人更有礼貌,或者说更拘谨一些。

这些笔记或多或少是我随意记下来的。可惜的是,那些有能力研究这一问题的人没能把伦敦的俚语和粗话编成年鉴,每年精确记录下其中的变迁,这可能有助于研究词语的形成、发展及优胜劣汰。

[2]瑟蒂斯(1803-1864):即罗伯特·史密斯·瑟蒂斯,英国小说家,以幽默小说著称,代表作为《乔罗克斯的远足和欢乐》和《汉德利十字架》。(译注)

[3]赫曼·梅尔维尔(1819-1891):19世纪美国最伟大的小说家、散文家和诗人之一,代表作为《波里尼西亚三部曲》、《白鲸》等。(译注)

[5]jem'en foils:意为“管他娘的”。(译注)

[7]阿里斯托芬(约446-385bc):古希腊早期喜剧代表作家,有“喜剧之父”之称。(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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