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威尼斯)
在位如此之久的君主,已不在人世了。 [1] 他这一生,不知道使多少人都提起他;到他死的时候,大家却都闭口无言了。他坚定、勇敢直到最后的一刻,仿佛面对命运他才让步。伟大的夏·阿拔斯也是这样逝世的,生前把自己的名字也传遍了全地球。
请勿以为这件大事在此地仅仅引起一些道德上的思考。在这变故中,各人都想到了自己的事务,想到如何对自己有利。嗣君是先王的曾孙,年仅五岁,王叔某公,宣布为当朝摄政。
先王留下遗嘱,限制摄政王的权力。这位干练的王爷,亲临法院 [2] ,陈述他的出身所应有的权利,于是议会取消了先王的遗旨。先王虽死,心犹未甘,似乎自以为身死之后,仍能继续统治。
法院就类乎供人践踏的废墟,可是永远令人想起,这是当时人民信奉的、古代宗教的有名庙宇。法院除了审理讼事,别的几乎不闻不问了,它的权力日益削弱,除非发生出乎意料的风云际会,才能够使它重获力量与生命。这些巨大的团体难逃人间事物的命运:它们在时间面前让了步,因为时间摧毁一切;在风俗败坏的倾向前让了步,因为这倾向削弱一切;在最高权威前让了步,因为这权威打倒一切。
可是摄政王想要取悦于人民,初时似乎尊敬这一公众自由的表征。而且,好像他有意重建庙宇,再塑神像,他愿大家把法院看作帝政的支柱、一切合法权力的基础。
一七一五年,赖哲卜月四日,于巴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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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指法王路易十四,死于一七一五年九月一日。
[2] 在路易十四以前,法国的所谓“法院”兼有议会的性质。当时法院主要由贵族代表组成,可以讨论国家大政,并且对国王的措施提出不同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