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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决前第十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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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巴德

隆巴德已经跟了他一个半小时,跟踪谁都没有跟踪一个看不见的乞丐这么慢。他移动起来不像几十岁男人的样子,而是像只千年老龟。他穿越一条街区平均需要四十分钟,仅从一个拐角到另一个。隆巴德已经用手表计了好几次时。

他没有导盲犬,每次过马路都靠旁边行人的指引,他们也都乐意帮助。如果他过去前就变红灯了,警察会拦住过往的车辆。几乎所有经过的人都往他杯子里投点钱,好像在付钱让他慢点走。

隆巴德痛苦至极;他生龙活虎,身体健全,时间紧迫感又相当强烈,但不得不被这无休无止的爬行拖累,这感觉像极了古代的水滴酷刑。他忍住,把乞丐控制在视线范围内,自己有时很长时间停在商店门口和橱窗空地,不耐烦地抽烟泄愤,就为了让他走得远一些,然后再快走几步跟上来,又停下,等待自己的猎物竭力取得下一个微小的进步。这样走走停停可以让他感觉好一点。

不会一直如此的,他不停提醒自己,这不会持续一整个晚上。面前的身影是有着人类躯体的地球人,也需要睡觉,会找个隐蔽处比如墙后面躺下来休息一阵。这样的乞丐一般不在夜晚行乞,至少等到天亮,符合收益递减定律。

终于等到这一刻,隆巴德都没抱希望了,但最后还是来了。乞丐转身离开大路,两人一起走进墙中间的胡同,这块地方荒废得厉害,本身都需要修缮,更不可能提供好住处了。胡同一头被粗糙花岗岩筑成的高架铁路挡住。

他的栖息地是不远处一座破旧的贫民公寓。隆巴德虽然没想到这么快就走到头了,但不得不提高警惕,保持一段间隔,跟在后面。因为附近人烟稀少,没有别人脚步的遮挡,只怕看不见的人听力都很好,很容易被发现。

因此乞丐进公寓的时候,隆巴德离得太远了。他抓紧在最后一刻赶上来,想要赶在他消失前确定房间的楼层。隆巴德守在门口,小心翼翼地进入,保持刚好能听见的距离。

拐杖的敲击声仍旧在极其缓慢地上升,听起来有点像水滴从坏掉的水龙头滴到空木桶里。他屏息凝神,细细聆听,数到四个间隔,到每个楼梯拐角处敲打的节奏就会变化,平地上的声音比楼梯斜坡上的轻。敲击声在大楼后部逐渐变小,而非前部。

听到楼上微弱的关门声后,他开始上楼,蹑手蹑脚但步伐迅速,压抑了那么久,现在终于释放了。年久失修的楼梯严重倾斜,需要费很大的劲才能上去,可他根本没感觉到。

公寓后部有两间房,他可以认出乞丐的房间,因为另一间远远一看就知道是洗手间。

他气喘吁吁,在最后一层台阶缓和片刻,呼吸恢复正常,然后悄悄走过去,再次提醒自己他们可能有非常敏锐的听觉。其实他已经做得无可挑剔了;地板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不是因为体重轻,而是多亏了他出色的肌肉协调能力。他身体机能一向良好,更像赛车引擎盖下的发动机,而不是一张脆弱的皮囊。

他把耳朵贴近门缝,仔细听。

里面没有灯光,当然对盲人来说,世界都是无光的,开着灯没有任何意义。但他能偶尔听到移动的声音,让他想到动物退回洞穴,会不停转圈让自己感觉舒适,再安定下来。

没有人讲话,乞丐肯定一个人住。

时间已久,时机来临,他敲门。

移动的声音立刻停止,但没有其他声响,一片寂静,好像要给人一种房里没人的错觉。可怕的死寂,连空气都凝固了,他知道只要自己在那儿,沉默就会继续——如果他允许。

他又敲门。

“快点。”他厉声说。

第三声已经非常用力了,第四声更像在砸门。

“快点。”寂静中他的口气很凶。

屋内的地板发出胆怯的嘎吱声,一个声音伴着喘息从门缝传来:“是谁?”

“一个朋友。”

声音丝毫没有放松下来,反而更加恐惧:“我没有朋友,我不认识你。”

“让我进来,我不会伤害你的。”

“不行,我一个人在这儿,没人帮我,不能让任何人进来。”隆巴德知道,他担心自己白天乞讨的东西。这也不能怪他,以他一直以来的状况,没有丢掉已经算不容易了。

“你可以让我进来,快,就打开一小会儿,我只是想和你谈谈。”

声音在门的另一端颤抖:“快走,不要在我门前,否则我要从窗户喊人了。”但他的声音听起来不像威胁,更像乞求。

他们僵持片刻,都不动弹,也不讲话,但非常清楚彼此就在附近,门一边吓得瑟瑟发抖,另一边坚定如磐石。

最后隆巴德掏出钱包,若有所思地翻看,里面最大面额是一张五十美元纸币。他本可以选一些小额的来代替,但还是拿出这张,蹲下塞到门底的缝隙,一直塞到一点踪影也看不到。

他站起来,说:“去摸摸门底下,是不是说明我不是想抢劫你?现在让我进来吧。”

片刻犹豫后,链销头从凹槽里滑掉,门闩打开,钥匙插入锁孔开锁。防范措施很完备。

门不情愿地开了,黑色的盲人镜片朝着隆巴德的方向,他几小时前正是从这个镜片认出乞丐的。“有人跟你一起吗?”

“没有,就我一个,我不是来伤害你的,不用紧张。”

“你不是探员吧?”

“不,我不是警探,如果是的话会有警察跟我一起,但我是一个人,只想和你谈一谈,难道你看不出来吗?”他挤进来。

屋里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见,就像蒙上了阴影,万物都不存在,大概主人的世界就是如此。一时门外地板上一个淡黄褐色的楔子借着大厅的光能有点帮助,随着门关上一点亮光也没有了。

“能开个灯吗?”

“不行,”盲人说,“这让我们更公平。如果你只是想谈话,为什么还需要光线?”隆巴德坐下来,听见旁边老旧的弹簧吱呀作响,他可能坐在今天收获的东西上,那东西就在坐垫下面。

“快点,别傻了,我不要这样谈话——”他弯腰四处摸索,摸到一个木制摇椅的把手,正在摇晃着,就移过来坐下。

“你说你想谈话,”另一个声音紧张地说,“现在你进来了,就开始说吧,说话不用看得见。”

隆巴德说:“好吧,至少我能抽烟吧,可以吗?你不反对吧?你自己也抽烟的,对吗?”

“有的抽就抽。,”另一个声音警惕地回答。

“来吧,拿一根。”“咔哒”一声,打火机的小火苗从他的手中窜出,照亮了屋里的一部分。

盲人坐在床边,拐杖斜放在膝盖上,以备需要时用作武器。

隆巴德从口袋里掏出来的,不是烟,而是一把左轮手枪,握在胸前,瞄准对方。“来吧,请自便。”他友好地重复道。

盲人浑身僵硬,拐杖从膝盖滚下来摔在地上,接着他猛然把手伸到面前来躲避什么。“就知道你是冲着我的钱来的!”乞丐声音沙哑地说,“我不应该让你进来——”

隆巴德把枪收起来,和掏枪时一样镇定。“你看得见,”他静静地说,“我也不需要搞这种花招就能看出来。但我得向你证明我不是傻子,单单你为了五十美元开门这点就足以说明问题了。你应该是划了根火柴看见的。如果真瞎的话,你怎么知道不是一美元呢?毕竟纸张的尺寸形状摸起来和五十美元一模一样。为了一美元你也不值当开门,今天乞讨来的都比这个多吧?然而五十美元是值得冒险的;比你一天赚的钱都多。”

讲着,他看到一段歪斜的剩蜡烛,便用打火机点燃。

“你是个探员,”乞丐支支吾吾地说,精疲力竭,用手背擦去额头的汗,“我早就知道——”

“不是你以为的那种。我对你是否欺骗公众的钱不感兴趣,不知道这算不算一点安慰。”他走回来坐下。

“那你是哪种?想让我干什么?”

“我想让你回忆看见的事情——盲人先生,”他讽刺地补充道,“现在听好,五月的一天晚上,你在卡西诺剧院门口游荡,向里面出来的观众乞讨——”

“但是我很多次都在那里。”

“我说的只是一天晚上,就那一晚是我关心的,其他的我毫无兴趣。我说的那一晚,有一男一女同时出来,这个女的戴一顶橘色的帽子,一根又长又黑的羽毛插在上面。在离入口几码远的地方,他们上出租车的时候,你讨到了钱。仔细听着,你用杯子推她,她原本打算给钱,却不小心把燃着的烟掉进去了,烧了你的手指,男人赶紧帮你拿出来,并且补给你几美元。我想他可能说:‘对不起,老兄,她不是故意的。’现在你肯定记起来了吧,不是每晚你的手指都被杯子里的烟蒂烫伤的,也不是每晚你都能从一个路人那里得到两美元。”

“如果我说不记得会怎么样?”

“那么我会立即把你从这里拖出去,到最近的公安局告发你诈骗。你会被罚在贫济所干活,从那以后警察局记录里就有了你的名字,每次看到你在街上行乞都会抓你。”

乞丐坐在床上心烦意乱地抓着自己的脸,时不时把黑色的眼镜推到眼睛上面。“但这不是逼我说记得吗,无论我记不记得?”

“只是逼你承认你肯定记得的事情。”

“假如我说记得,接下来会怎样?”

“首先告诉我你记得什么,然后复述给一个便衣警察听,他是我朋友。我要么把他带过来,要么把你带过去见他——”

乞丐又被新的惶恐惊了一:“但我怎么做到不把自己泄露出去?尤其对一个便衣警察!我得装瞎,但怎么看见他们呢?跟我不说你拿来威胁我的状况是一样的。”

“不一样,你只是告诉这个人,而不是整个警署。我可以跟他谈谈,让他承诺你免除检举。怎么样?记得还是不记得?”

“是的,我记得,”专业的盲人扮演者低声承认,“我看见他们两人一起。当我靠近强光的时候,通常会闭上眼睛,哪怕戴着墨镜,剧院外面就是这样。但烟头烧了我,我就睁大了眼睛,透过镜片,看到了他们两个。”

隆巴德从钱包里掏出一张照片询问:“是他吗?”

盲人把眼镜拉上去,仔细端详照片。“我觉得是,”终于他开口,“当时我只是匆匆看了一眼,又过了很长时间,只能说看起来像同一个人。”

“她呢?你再看见能认出来吗?”

“已经认出过了,男的我只见过一次,但女的至少见过两次——”

“什么!”隆巴德突然跳起来,俯身于他之上,摇椅在身后空空地晃动。他抓住乞丐的肩膀,用力捏着,仿佛要从他瘦削的躯体挤出信息,“说给我听!马上,快!”

“我是怎么知道是她的呢,因为那晚过后不久她又出现了,在一家大型豪华酒店门口,你知道有多奢侈。我听到脚步声从楼梯上下来,一男一女,女的说:‘等下,也许这会给我带来好运,’我知道她指的是我。我听见她的脚步朝我走来,一枚硬币掉到杯子里,二十五分,我能通过声音判断硬币的面额。这时,有趣的事情发生了,让我确定就是她。是一件很小的事,我不知道你是否也能明白。她在我面前站了一分钟,别人都不会这样,硬币已经投进了,所以我意识到她肯定在看我,或者看我身上的东西。我右手握着杯子,上面有烧伤的疤痕,那时变成了大水泡。我觉得她在看我的手指。反正就是这样。她小声嘀咕——不是对我,而是对自己——‘为什么,好奇怪!’她转回去,走到男人身边。就这些——”

“但是——”

“等等,还没结束,我稍微睁开眼睛看杯子,她在原本的二十五美分旁边多放了一美元纸币,我知道是她,因为之前没有的。她为什么改变主意加钱了呢?肯定是那个女人,认出水泡想起了几晚前发生的事情——”

“一定是,一定是,”隆巴德不耐烦地咬着牙说,“你说你看见她,能告诉我她长什么样吗?”

“我不能告诉你她正面的样子,因为我不敢睁眼,周围光线太强,会露馅。我看一美元时,抬头透过睫毛瞥了一眼,刚好看到她的背面,她正在上车。”

“看到背面!好吧,说说吧,她背面什么样!”

“就算从背面,也没看到全部,我不敢把头抬得太高。她伸脚上车,我只看到长筒袜的缝隙和鞋跟,我眼皮不能睁开,只能看到这么多。”

“一晚是橘色帽子,一周后的另一晚是长筒袜缝隙和鞋跟!”隆巴德把他推到床上,“以这样的速度,要过二十年才能拼成一个完整的女人!”

他走过去用力拉开门,回头愤怒地看着他,叫道:“你能做得更好,我敢肯定!还是需要专业的提点,你才能吐出些有用的东西。剧院外的第一个晚上,你绝对完整看到她的正面了,而第二次你也很可能听见他们报给出租车司机的地址——”

“不,我没有。”

“你在这儿待着,听到没?不要离开,我出去跟之前提到的那个朋友打个电话,让他过来一起听听。”

“但他是警察呀!”

“我告诉过你没关系的,我们任何一个人都对你不感兴趣,你没有什么好紧张的。但不要趁机溜走,否则有你好受的。”

他甩门而去。

电话另一头的声音听起来非常吃惊:“你有线索了?”

“有一点了,我想让你来听听是否有价值,你应该比我强,能从中获取更多的信息。我在帕克街123号,靠近铁轨的最后一座楼。希望你能尽快过来,听你谈谈看法。我已经让巡警帮忙守着门,而我在街角最近一个电话亭和你通话。我会在那里的街头等你。”

几分钟后,巡逻警车还没停稳,伯吉斯就跳下来了。警车开走,他来到隆巴德和警察等候的入口。

“在这里。”隆巴德说,没有任何解释,就转身朝里走。

“我归队了。”警察说着离开。

“谢谢,警官。”隆巴德喊道。这时他们已经上楼了,“在顶楼,”他说着,在前面带路,“他见过她两次,那晚还有另一次,一周以后。他是盲人——别笑,当然是冒充的。”

“好,看来值得一来。”伯吉斯承认。

他们转过第一个弯,一前一后,手在把手上滑动。“他想要免罪——有关假装盲人。他害怕警察。”隆巴德说。

“如果他提供的信息有价值,我们可以考虑。”伯吉斯嘟哝着说。

他们到达第二个走廊。“还有一层。”隆巴德自行确认着。

他们没讲话,为爬下一层楼省着体力。

第三个走廊到了。“从这里往上的灯怎么了?”伯吉斯长舒一口气。

隆巴德上楼的喘息声停下来。“很有趣,我下楼的时候有一盏灯还亮着,要么灯泡坏了,要么被动过了,有人关了灯。”

“你确定当时还亮吗?”

“当然,我记得他的屋里没开灯,但开门的时候大厅的灯照过来。”

“最好让我打头,我有手电。”伯吉斯绕过他,走在前面。

在楼层之间一处拐弯,楼梯转变了方向。他可能还在掏手电,却突然踉跄一下,四脚着地摔倒了。“当心,”他提醒隆巴德,“靠后。”

手电筒打开,照亮了后墙和台阶底部一块长方形的空地,那里躺着一个人,一动不动,奇怪地扭曲着,腿向下拖在最后几级台阶上,躯干平躺在走廊上,但是头被转弯处的后墙卡住,剧烈往后扭曲着,非常不自然。那副太阳眼镜挂在他的一只耳朵边,却奇迹般没碎。

“是他吗?”伯吉斯小声问。

“是他。”隆巴德草草地回答。

伯吉斯蹲在躯体前,探查片刻,然后直起身,“脖子断了,”他说,“当场死亡。”他照了照楼梯的斜坡,走上去往地上四处照,说:“意外,最顶上的台阶没踩稳,一路滚下来头朝地撞在拐弯那面墙上。从这里到第一层台阶,都有打滑的痕迹。”

隆巴德慢慢爬到相同的位置,厌恶地哼着说:“意外来得真是时候!我一联系到你,他就——”他突然打住,在手电光的照射下目光犀利地望着警探,“你不会认为这里事有蹊跷吧?”

“你在门口等我的时候,有人从你或那个警察身边经过吗?”

“没有,没人进去也没人出来。”

“你听到类似摔倒的声音吗?”

“没有,如果听见我们会进来看的,但等你时至少有两次火车从头顶上的铁轨经过,这时连自己的声音都听不见,更别提外面了。可能就是这个时候出的事。”

伯吉斯点头,“这也是为什么楼里其他人没听见的原因。难道你没看见?这件事太多巧合,看起来不是意外。他可能头撞到那面墙十次,但依然活着;他可能只是昏倒,而不是扭断脖子。但他碰巧当场死亡了,完全出人意料。”

“灯泡是怎么搞的?真是太多巧合了,我的意思是,我冲下楼给你打电话时灯泡是好的,如果已经坏了,肯定影响我下楼,但并非如此。我走得飞快。”

伯吉斯拿手电沿墙寻找,终于找到灯泡;它在一只托座上,从一边凸出来。“这点我不赞同,”他说着,抬头盯着它,“如果他本应是瞎子,或者至少大部分时候是闭着眼睛走路的,这两件事基本相同,那么不管灯泡怎样又有什么关系?黑暗对他来说会有多大危害?事实上,他可能在黑暗中比在灯光下更步履稳健,因为他已经不习惯用眼了。”

“可能就是这样,”隆巴德说,“他匆忙跑出来,想要在我回来之前溜走,匆忙中忘记闭眼了,睁着眼睛,就比你我强不到哪儿去。”

“你现在都把自己绕晕了,要让他感到刺眼,灯就应该亮着,但你整套理论的前提是灯不亮,无论哪种情况,重点是什么呢?一个人要等着他踩空,把脖子撞断,这可能性大吗?”

“好吧,这就是一场反常的意外,”隆巴德心烦地甩甩手,转身下楼,“我要说的是,时机不太对,我一联系上你,他就——”

“会发生的,你知道,事故发生的时间由不得你选。”

隆巴德心灰意冷地跺着脚,走下楼梯,每一步都重得仿佛全部体重压下来。“本来能从他身上挖到的线索现在全没了。”

“不要灰心,你还会找到其他人的。”

“他身上的永远找不回来了,本来就在这里,等着我去挖掘的。”他来到尸体所在的走廊上,突然回过头,“怎么回事?什么情况?”

伯吉斯指着墙。“灯泡又亮了,你一走路,楼梯晃动,灯就恢复正常了,这就解释了第一次发生的事情:他的跌倒破坏了电流,这盏灯的线路肯定有问题。”他示意隆巴德离开,“你也走吧,我自己通报就可以,你还要继续调查,不要让这件事扰乱了心思。”

隆巴德心情低落,下楼来到街道,周围一片冷清。伯吉斯留下来,待在走廊上纹丝不动的尸体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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