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艾米塔吉的房客们反复告诉我,这里就是我要找的地方。这些公寓是由之前的私人住宅改造而成的,价格不菲,并非那种廉价公寓。这种地方为住户提供了绝对的隐私,大厅里没有侍者,只有一部电梯。大门也是可以自动上锁的那种。“没错,”我不禁苦涩地想,“她的确需要绝对的隐私。”
我走进一个小前厅,发现她的名字就在其中一个按钮的旁边。我刚打算按下去,一个送货的小男孩抱着个空盒子走了出来。他礼貌地为我扶住门,好让我直接进去,恰好免去了我说明来意的麻烦,也避免了在楼下就被拒绝的风险。
不一会儿我就来到二楼,站在她房门外。此时此刻站在这里,我又想转身回家,只要不是这里,去哪儿都行。杜松子酒赋予我那虚假的勇气渐渐流逝,我再次觉得这么做实在荒谬可笑,压根儿就不会成功。在她打开门面对我之前,唯一没让我仓皇而逃的理由,是我现在正好就站在她家门外,好歹也该看看她是否就是我要找的人。要是就这么一走了之,那也太愚蠢了。现在我几乎可以肯定自己的判断。我并不喜欢刚到艾米塔吉时所听到的传闻:他们说两三天前,梅塞小姐就贴出告示说自己打算短期外出旅行。“呃?”我苦涩地想,“这个计划又是根据谁的时间制订的呢?”我现在所做的一切毫无意义,那种绝望之情再次攫住了我。我心烦意乱地抵住额头,心想:“我在期待什么?这么做又有什么好处?”
等了好久她都没有应门,瞬间我又泄了气。就算我能等到摊牌的那一刻,估计也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人只有在盛怒之下才会这么干。一旦你停了下来,稍稍冷静下来,你就再也不会这么做了。于是我再次按响门铃,时间更长,更加用力,更加大声。
她不在家。
我挫败地转动门把手。门居然被推开一条两三厘米宽的缝隙。这扇门或许一直就没有上锁。我又稍微推了一下,脸贴着房门探头张望。房间一角,约有三十厘米见方,充斥着鲜明的绿松石蓝。
我清了清喉咙,大声问道:“不好意思,有人在吗?”无人应答。
她没在,此刻我的胆子又大了一点儿。我把自己之前想要退缩的打算抛之脑后,走进房内,随手将身后的房门轻轻地合上。我的手握着门把手,就那样站了好一会儿,然后慢吞吞地松开手,完全走了进去。
“敌人的领地。”我心想。
我四下打量,寻思:“原来他们在一起就是这样——像这样生活的啊。”外室装潢应该是由专业设计师打造的,简直就是舞台布景。从门口看过去显得十分漂亮,但不太适合居住。太花哨了。整个房间淹没在鲜明的绿松石蓝的色调之中:椅套、地毯、窗帘、灯罩。要么是她本人,要么就是设计师对这个颜色情有独钟。房间各处还点缀着少许朱红色,宛如斑斑血迹。
我摇了摇头,并非出于人们通常所指的道德方面的谴责,而是出于一种日常的、普通的价值观。他不值得为她这么做,这是一单亏本的买卖,她并不值这个价。我们二者之间,我的生活习惯显然更胜一筹。尽管我偶尔会操心账单,但至少在你高兴的时候我会送你的同伴离开,他们走后也会锁好房门。我觉得,每一间屋子里,总归要有一件或难看或陈旧的家具才对。那才是真实的房间,而不是这种,像个手提箱。
我朝屋里走去。我的模样毫无征兆地从镜子前一闪而过,之前我并没注意到这面镜子,此时吓了一跳,多少生出了些罪恶感。我忙转过头,发现原来是自己的身影。我和这个地方格格不入,哪怕是在镜子里面。城郊住宅区开始沦为灯红酒绿之地,华盛顿高地正在窥视萨顿区。“天使脸蛋儿”,他曾经这么叫我。好吧,或许只是个索然无趣、胆小羞怯的天使。那双眼睛不管怎么看都没有神秘感,我猜你也许会说朴实无华。
我朝隔壁房间走去,距离连接隔壁房间的拱廊越来越近。从拱门处可以窥见她卧室内的一角。如果说这里以绿松石蓝为主色调,那边就是奢华的珊瑚粉。整个房间都是这种颜色,就连墙上绸缎做的软包装饰也是如此。
我瞧见珊瑚色贵妃沙发的一条沙发腿露了出来,沙发上盖了条皱皱巴巴的被单,一只拖鞋还是居家鞋竟被随手扔在沙发底下,鞋尖上翘。看样子她当时一定是匆忙离去的。
起先我只是在门外徘徊,并没走进去,直到我从自己所站之处看到卧室两侧的墙壁。房内没人。我这么做只是出于一种警惕心。要是有人在,我老早就暴露了,并遭人盘问。
我又在外面逗留了一会儿,内心有种很奇怪的想法,总觉得比起被人发现擅自闯入她卧室这种十分私密的地方,擅自进入客厅的罪责能轻一点儿。我漫无目的地来回踱步,从门口向房内张望了好一会儿,这才走了进去。我四处查看,摸摸这个,敲敲那个。每次经过某个摆设时,我都把手指像三脚架那样支起来放在上面。这么做无疑说明我当时确实极度紧张。
所有的物品上都有她姓名首字母的图案,这可能又是她的某种嗜好。之前她肯定一无所有,如今什么都有了,就要向外人展示这些东西的归属权,她就是要别人都发现这点。她居然把两个英文字母“m”叠加在一起,这使它们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字母,只不过加粗了而已。八成是一宿没睡才会想到如此绝妙的点子。哪怕是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也能在十分钟内想出个更为新颖的设计。
这个标记在卧室里随处可见。我唯一好奇的是她怎么不把这个标记印在蒸汽散热器和玻璃窗这类东西上。它出现在香烟盒上,连同里面的香烟上,火柴盒上,角落的靠垫上,还有——
突然,电话在房间的某个角落里响了起来。人们常说“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我倒是没直接坐在地上,只是倒吸一口气,手脚发软,像是踩着柔软奢华的地毯一样。
我直挺挺地站在那里,等待铃声停下来。但是它没有,就一直这么响着,我实在忍无可忍。刚开始,尽管它一直在响,可我根本无法判断它究竟在什么地方,还有什么比这更糟糕的?就在附近的某个地方,就在我待的这个房间里,但我就是找不到它。
我连忙蹑手蹑脚地四下翻找,浑身战栗。房间一角摆着个绿松石蓝的柜子,有好几个抽屉。铃声在那个地方越来越响。我拉开中间的一个抽屉,一块不大的厚木板放了下来,像张桌子一样。电话就在它后面,也被漆成绿松石蓝色以配合其他东西。电话铃声依然愚蠢地铃铃作响,令人窒息。它旁边放着一本地址簿,皮制封皮仍是那种无法逃避的颜色,上面仍是那个无处遁形的标记。
终于,我拿起听筒,好让它停下来。既然我已经把话筒拿在手里了,便顺势放在耳边,就那样站着,沉默不语。
耳边立刻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语气焦急但透着亲昵:“喂,米娅?”我没有作声,于是他又道,“喂,米娅吗?”
这个声音。不论在何处我都能分辨出他的声音。我把另一只手放在桌板上撑住自己,身体就像人们胃疼时那样虚弱地蜷缩着。
“喂?”他还在问,“喂,是米娅吗?”
房间里的颜色好像有些许褪色,一两滴绿松石蓝仿佛在我眼前晃动。这个该死的地方居然能使人流下绿松石蓝色的眼泪。
我无意给他某些低俗的惊喜,而享受那种惩罚性的胜利。我不愿对他如此残忍。对我们二人而言他已经足够残忍了。我把听筒放下,动作轻缓。
我再也不用纠结自己是否找对了人。
我满脑子充斥着各种疯狂、混乱的想法。“凭什么他们让你学着去爱他们,可一旦你学会了之后,又要这样对你?既然在你二十二岁的时候要如此待你,为什么要在你十七岁的时候,在那个只关心自己的事情、从不招惹别人、没有他们也能过得很好的年纪里,他们却要围在你身边?为什么要招惹我?”我内心深处泣不成声,只不过不会让外人听到。“如果不是出于真心,为什么不让我一个人好好待着?”
我又一次糊里糊涂地走进连接隔壁房间的拱廊那里。之前我以为它通向外室,如今发现原来并不是,于是我停下脚步,转身朝另一边走去。
梳妆台上摆着一个水晶相框,我看见照片里的她正在嘲笑我,仿佛在说:“你都看见了?是不是后悔来这儿啦?要是不到这里,你还不会如此肯定吧。”恨意袭上心头,伴随着阵阵苦涩,我快步走了过去,拿起相框。我真想把它砸得粉碎,或者做点其他什么幼稚的举动。
我绕着珊瑚色的贵妃沙发转悠,也没留心脚下,结果不知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
一只脚,一条腿。从沙发这一侧看过去,直到此刻我依旧以为那仅仅是只乱丢的拖鞋。要不是丝绸睡袍下的那条腿确切无疑、可怖地显露出来,即便是从现在我所处的位置看过去,也不过像是几个丝绸枕头掉在地上,又或许是随手乱扔的睡袍和床单。这些东西一股脑儿堆在地板上,真相很难被人发现。
我猜自己当时发出的尖叫声一定让人感到窒息。我实在记不清了。我犹犹豫豫地蹲在枕头旁查看。枕头是珊瑚色绸缎做的,那么柔软,毫无恶意,但有人用这个枕头把她活活闷死了。
尽管没有哪个男人会被她视为生命中的呼吸那般不可或缺,但是他们之中的某个人夺走了她赖以存活的空气,她死了。
我很抱歉擅自触碰掩盖她尸体的枕头。她脸上满布痛苦的神情,长长的舌头伸了出来,和水晶相框中照片上的人判若两人。
我再次直起身来,浑身冰凉,有些恶心又感到害怕。我之前从未见过死人,但又似乎没办法将目光转向别处。我小心翼翼地朝后退,每次只敢挪动一小步,生怕自己一旦转过身背对着她,她便会爬起来追赶我一样。
我退到两个房间之间的拱廊那里。目前我至少还占有先机,但恐慌随之而来。那种属于年轻人的、涉世未深的、稍显愚蠢的恐慌。我昏头昏脑,犹豫再三,终于找到房门,朝那里快步走去。我内心惊恐地尖叫着:“让我出去!我要出去!我再也不想留在这里了——和她待在一起!”
就在我快要走到门口时,突然想起了柯克,出于某种自我保护的本能——我也说不清具体是什么——我突然停了下来,又多逗留了一会儿。
他们肯定不会把他和她联系到一起的。他们一定不知道他认识她或者——我扭头望向房间另一端的电话,它仍在那块板子上,还是我离开时的模样。电话旁搁着她的电话簿。我跑过去拿起电话簿,翻开一看,果然就在那里——在m那页上,斗大的字写着他的名字和办公室电话。
起先我打算只把这一页撕下来,留下其余的部分。后来我觉得他们可能会注意到这点,反而将此视为罪证。于是我把整个电话簿塞进手提包,“啪”的一声合上皮包。除非我自己交出来,他们是不会在这里发现他的名字的。
我疑虑重重地打量所有我能查探到的地方,确保不会留下什么东西会牵扯到他。要不是因为他,我断然不会踏入另一个房间——再一次地。
我告诉自己最好尽快离开此地。其他人随时有可能进来,并且——
即便如此,我也很清楚一点,在没有探明情况之前不能贸然逃跑,说不准刚出门就会一头撞上外面的人。任凭直觉指引你,不论情况多么离奇,多么出人意料,它也能迅速反应,适时调整。这实在令人匪夷所思,就好像这些事情天天都会发生,你早就习以为常了。于是我并没有贸然迅速打开大门,而是站在门后仔细地听了好一会儿,这才采取下一步行动。
我侧着脑袋,就那样一动不动地站在门后,从这个角度恰好让我注意到乳白色大门上有块不同颜色的斑点。它就卡在门框与门之间的缝隙里,在其中一个合页下面一点儿的位置,要不是被合页挡住,它就会直接掉在地上。
它尽管引起了我的注意,却也没什么意义。它实在微不足道,无法让我从目前极度紧张焦虑的情绪中解脱出来。我转动门把手,将门缓缓拉开,一小块颜色的移动再次让我的目光转向它所在的位置。由于拉开门使缝隙变宽,它掉了下来,落在地板上。从我所站立的位置看过去,它仿佛是邮票大小的一块方纸片。我弯腰把它捡了起来,这才看清楚它到底是什么东西。
不过是一小块——顶多半片火柴包装盒上的那种硬纸壳,被人撕下来后叠成更小的方块,塞在缝隙里充当楔子而已。目的显而易见,阻止房门哪怕是因为轻微地颤动而开启。门看上去是被关上的,实际上锁舌和卡槽之间还留有一点空隙。换句话说,只要转动门把手,大门就可以从外面被人任意打开,就像我进来时那样。
之前门总共被人打开过三次,因为它就一直卡在缝隙里。可以肯定的是:杀死她的凶手进入并离开,之后是我。第四次在我拉开门准备离开的时候,它终于掉了下来。显然,目前为止,因为被下面的合页挡住了,所以纸壳只是在门缝间滑落了一点而已。
即使对于我这个新手而言,有那么一刹那,我觉得这个发现将是一条至关重要、甚至是惊人的线索,但当我屏住呼吸将它展开,我所有激动不已的希望再次破灭:它什么都不是,透露不了任何有用的信息,仅仅证明它从一开始就在那里。
这是她的所属物之一,上面也有那个无所不在的m标识。它也是蓝色的,比她所钟爱的绿松石蓝稍微深一些。一定是在这间公寓充斥着绿松石色调之前,曾经的配色遗留下来的。我刚想把它扔回原处,好让警察自己发现这块硬纸壳,看他们会得出什么线索,可我那涉世未深的大脑突然想到了指纹,这片纸壳上全都是我的指纹。出于外行人对那种神秘科学的敬畏之情,我把它也放到手包里,和那本通讯簿放在一起。
我把大门拉开一条缝隙,透过缝隙向外查看。一个人也没有。我连忙走了出去,拉上身后的大门。电梯旁边有楼梯,我没有乘坐电梯,而是选择走楼梯下去,这样速度更快,更为隐秘。楼下也没见人影,这栋公寓大楼的服务还真周到。
我打开通往街道的大门,走了出去。扑鼻而来的新鲜空气让我对之前在所到之地所见的一切产生了一种强烈的不真实感,令人无法抵抗,无从逃脱。我连头都没回,快速离开了这个可怕的地方。我内心恐惧不安,还夹杂着些许厌恶,以及在人们经历这种事情后所能产生的诸多情愫,但是一直有一个声音在脑海中不断回响:“现在他又回到我身边了。她再也无法将他从我身边夺走,永远都不会。”
刚到家,有那么一会儿,我很庆幸他当时并不在那里。不过只有那么一小会儿而已。我需要些时间,一点点属于自己的时间,让自己缓缓神儿,重新振作起来。所经历的事情令人毛骨悚然。我身体阵阵战栗,双手满是冷汗。每隔几分钟,身体就不由自主地颤抖,突然又止住,如此反复。我脱掉身上那件精心挑选的外套,丢到一边。根本没人有机会欣赏它。
一旦那件外套——这场可怕事件的外在痕迹离开我的视线,我整个人立马感觉好多了,也冷静下来了。突然,正当我打算给自己倒杯黑咖啡好完全恢复元气时,恐惧再次袭上心头。这一次来得更加完全,更加直接,更加私人化,就在我生活的地方,只与我和他息息相关。并不是那种在我本无权冒险拜访的某个陌生的地方,看到一具陌生人的尸体而产生的那种幼稚的惊吓。猛然间,我意识到究竟是什么让我感到恐惧万分。
他也许会去那里查看,然后被无望地卷入其中。我必须联系到他,警告他远离那里,不要去那儿附近。我还在那里的时候,他就曾试图用电话联系她。他兴许在我离开之后还会这么干。一旦没办法联络到她,他也许会直接到那里去。
像是被什么东西烫了一下,我忙停下手头正在做的事儿,冲到电话机前,简直无法理解我怎么直到现在才想到这个问题。我甚至把有他名字的通讯簿都带走了,以防万一,但竟从没想起最应该做的防范措施是提前警告他。一定是我的脑袋短路了。仅仅是因为我知道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儿,我就想当然地认为他也应该知道。他怎么可能会知道?除非他跑到那里,像我一样也被她的尸体绊倒。
我快速地拨电话,电话盘上的数字在我手下都变得有些模糊了。真不应该过了这么久才想起联系他。我仍然想不通究竟是什么让我忽略了如此明显而必要的事情。刚离开那里的时候,我就应该在转角的药店那儿给他打电话的。
电话是办公室里的那个女孩儿接的。
我紧张得说不出话来,只能蹦出几个词儿传递内心的想法:“柯克——默里先生——快!”她终究还是明白了。
她说:“他刚走。您要是早一分钟打来就好了!他刚刚从我身边经过,在您——”
我缓缓合上眼,倒吸一口冷气。
我终于开口,不由自主地急躁地嚷:“弗朗西斯,快去追他呀,看能不能追上他。十万火急!我必须在他离开大楼前联系到他!”
我知道他办公室和电梯之间还有很长一段距离。
被我惊恐的情绪感染,她忙说道:“稍等,也许我能在他出大楼前追上他!”我听到她离开总机时的动静,甚至是渐行渐远的脚步声。她推开办公室外门的时候,肯定看到他的身影了,因为我听到她在喊他的名字。声音空洞地从远处传来,在空荡荡的走廊回荡:“默里先生!”
漫长的等待,让人感觉仿佛永无止境。在令彼此进退两难躲躲闪闪的地狱中,如今我们赤诚相待,再也不必遮遮掩掩,只有我们俩人。我会对他说:“柯克,离那个女人远点儿!不要问我指的是谁,不要问我是怎么知道的!如果这之前你从来没有认真听我说的话,现在好好听我说。不要靠近那个地方!”我必须告诉他:“她已经死了——她出事儿了!”接着在他震惊之余,务必给他一些温柔的、善解人意的、无从辩驳的指引:“和我回家吧,回到你原本的家里——我会为你准备好晚饭,对此事绝口不提。”
我们再也不会谈论这件事。是的,再也不会。只要现在把他带到电话机前,我再也不会提起这件事来,哪怕是在心里也不会。
我听到她回来的脚步声。还没等她开口,我甚至就能听到她粗重的喘气声。她会说:“他就在这里,默里夫人。我刚追上他,就在——”
她说:“我刚好看见他上了车,赶紧喊他,但他没听见。等我跑到门口,车门已经关了。应该是辆电缆车,不论你怎么敲车窗,也不可能给你打开。”接着就是那句话,对正经历死亡之痛的人而言毫无用处的话,“默里夫人,我很抱歉。”
如今再也没有其他方法能联系到他了。他一定是在去那里的路上,而我根本没有办法阻止他。那根细线终究还是断了。距我离开那里回到家中,有将近半个小时的时间,可是我白白浪费掉了。我丢弃了他,也丢弃了我自己。
我在黄昏中跌跌撞撞,宛如在热气腾腾的土耳其浴池中移动的一个模模糊糊的身影。不管我外表如今是何种模样,这便是我内心的景象。更可怕的是,现在的我不知所措,无可奈何,身体在一寸寸枯死,却无法阻止这一切发生。而他习惯性地穿过街道,或步行,或乘车,或乘地铁,朝那个恐怖的目的地走去。我怒火中烧,仿佛看到那具尸体咧着嘴笑,在她卧室门后等着他的到来,伸出骨瘦如柴的胳膊紧紧缠绕着他,比她活着时任何时刻的拥抱都要可怕,再也不让他离开。
突然我想到刚才可以通过报警救他的命,如果我刚才及时这么做的话。至少他会在警察到达之后才进去,而不是在他们之前。我唯一害怕的就是牵连到他,所以之前一直回避这么做。现在一切都太迟了。而现在我也不敢这么做,只怕他前脚刚进去,警察后脚就会跟进去。
天空渐渐染成墨色,可我并没有开灯。开灯有什么用呢?我又想看到什么呢?灯光是帮助人们看清楚东西的,我现在唯一想看到的是他的面庞。可如今灯光并不能让我看到他的脸,他根本就不在这里。
摆放时钟的地方,表盘上十二个刻度形成一个淡绿色的光圈,像孩子绘的脸庞一般,正斜着眼睛打量着我。但所有一切只是让人感到痛苦、痛苦、更加痛苦。有那么一小会儿,尽管希望渺茫,我觉得他可能会先回到这里。哪怕只是回来取他收拾好的行李箱,哪怕只是说:“艾伯塔,我要离开你了。”钟表上的指针让这个希望也破灭了。现在早已经过了他回家的时间,到了我开始准备晚饭的时间,也到了他收听“鲍勃·霍普”节目的时间,这时他会傻坐在那里,自己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所有房间漆黑一团,听不到笑声,也闻不到烟草的味道。我独自一人,浑浑噩噩,惶惶不安,四处游荡。我的整个世界犹如鸡蛋壳一般支离破碎。
我拿着钟表,举起它,双手紧紧挤压这个冰冷的圆形物体,使劲摇晃,仿佛这样能得到一丝同情,恳求着:“噢,让他回来吧——求你让他回来吧!把他还给我——”
然而它只是傻笑着回应道:“滴答——滴答——滴答。”
我站在窗户旁,将灼热的面颊贴上玻璃;或者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双手抵着额头;要么从一个房间踱到另一个,进进出出,却不知道该往哪儿去;又或者走到门口,将房门大敞,站在那里寻找他的身影,期望着一阵风会把他带到我眼前。然而并没有风将他带来,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长夜漫漫,仿佛没有尽头。这肯定不会是同一个夜晚。一定是什么人用诡计将连续一周的夜晚、连续一个月的夜晚聚集在一起,没有白天只见黑夜。
仿佛是来自内心深处某种不容置疑的警告,我终于意识到自己不能就这么坐以待毙。我曾对自己说过千万次再也无法忍受这些了,但也只是说说而已。如今我才真正体会到这种感觉,一种陌生的冷静,是歇斯底里之前的那种平静。我知道如果自己不出去——哪怕只是在街上游荡——下一秒我就会尖叫出他的姓名,所有邻居都会打开窗户,然后——
在黑暗中,我一把抓起帽子戴上——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唯一一次这样做。我摸索到门口,猛然扭动门柄,拉开大门——他就站在那里,就在门的那一边,几乎将门堵个严实。
一切如此离奇,像是某种心灵感应。我抬起手,抚摸着他,从领结滑向西服背心处。他摸上去手感很好,舒服又实在,那么温暖,那么真实。我从来不知道,这种美好和杜松子酒如此相似,宛如魔鬼在你身体里燃烧。
歇斯底里的情绪化为潮湿的啜泣声,偷偷溜了出来,又悄悄溜走,仿佛觉得羞愧难当,就这样结束了。
我伸出另一只手慌忙打开灯好照亮他。家里的光亮,以及走廊昏暗的光晕,将他面前照亮。
他就那样站着搜寻自己的钥匙,有些滑稽可笑。每次他都是在要用的时候,找不到自己的钥匙。我甚至能听到他在衣兜摸索钥匙时,金属相互碰撞发出的微弱的摩擦声。
他刚才肯定跟人打架了。仿佛我真的介意这点似的!只要他肯回到我身边,十点才回来也没关系。
他嘴唇裂了个口子,一只眼睛上方有道伤口,一缕头发仿佛湿乎乎的鱼钩一般垂在前额。他身上居然没有烈酒的气味,这点倒是挺奇怪的。
我抬起手,将他前额的那缕鱼钩似的头发温柔地拨回原处,但是它又再次垂了下来。我双臂紧紧地搂着他的脖颈,将脸深埋在他胸前,深深叹了口气。
我等待着他的双臂将我紧紧搂住,但它们没有。“他还是有些疏远我。”我悲伤地意识到。
但是我并不在意,他可以随心所欲地对我发脾气,只要他能和我在一起。
可他毫无预兆地猛然将我推开,我诧异地仰头看向他,这才发现有两个人站在他两侧,原来是他们突然推了他一把。
我直到此刻才发现他们。门廊并不算宽——而我又一直盯着他看。他的手和其中一人之间有一条亮闪闪的细链子,尽管他把链子藏在衣兜里不想让我看到。他的另一只手——被第二个人用手铐铐着,拧在身后。
正是那条铁链,让我简直无法将视线移开。痛,如此剧烈——在我的心房周围。
他温柔地轻声对我说:“别怕,艾伯塔,没事的。”
紧挨着我俩站着的那个陌生人说:“没什么事儿,事情很顺利。”
而我们彼此眼中只有对方,即使他们也和柯克一起走进屋子,关上房门。我们站在那里,只有我们两个。在我们自己充满恐惧的小世界里,根本没有其他人的存在。
他说:“他们认为我——”他顿了顿,这才重新开口,“嗯,瞧,发生了点儿——”
“我知道,我什么都知道。不是你干的。告诉他们,柯克,不是你干的。告诉他们。”
“是啊,都告诉我们吧,柯克。”一人说道。
我们根本没有听见他的话,甚至不知道他们就在这里。另一个已经走到一旁,在房子里四下查看。
“你是怎么知道的?收音机吗——?”
“我就在那里,”我说,“你打电话的时候,我就在那里——”
他一脸诧异,伸出那只不受钳制的手温柔地抚上我的唇角,同时用食指覆上我的双唇。我顿时明白他为何要抚摸我。
一个声音传来:“夫人,您刚才说什么?”
柯克轻声答道:“她没说什么。”
他的脚沿着脚垫不经意地划过,警告地碰了碰我的脚。我心领神会,并没有低头查看。
“她说从收音机上听到了这件事。”柯克说。
“告诉他们呀,柯克。”我仍旧无助地反复说道。这是我现在唯一能说的话了。
他冲我微微一笑。“我已经说了很多遍了,在过去的这几个小时里。不过无济于事。”重点是他回到我身边了,每一分,每一秒,都离我越来越近。我能觉察到这点。我的意思是他并不是因为惹上了官司才回来,而是从她那里。
“你也觉得不会是我干的,对吧?”我用那饱含热泪的双眼竭尽全力向他表达了我的想法。接着他说道,“好吧,至少还有你肯相信我。”
我又重新拥有了他。
我冲着站在我们身旁的那个人——因为那条铁链的关系,他不得不一直站在那里,说:“他不可能干这事儿的,你怎么就不明白呢?”我拉扯铁链,幼稚地想把它扯掉,没承想却把他们两个人的手拉了起来,呈现出一种可怕的姿势。“不可能是他做的,”我继续说道,“他当时正在办公室。一直到晚上六点,都在办公室。我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刚走。秘书能证明——”
这些话仿佛是对着石头说的,那个人的眼睛也如同石头一般。它们盯着我,但毫无生气。
另一人从前厅走过来,手里拿着柯克收拾好的那只行李箱。“瞧,在这儿呢。”他平静地宣布道。
和我们待在一起的那个人说:“我们还是把他放了吧,弗勒德。她说这事儿不可能是他干的。”他说这些话的时候,面部没有任何表情,言简意赅,却近乎残忍。或许他根本不觉得自己这样说是如此残忍吧。
弗勒德言辞间流露出一种倦怠的同情心,顶多是被迫宽慰道:“布伦南,别拿她寻开心了。我也有老婆,知道她们是什么样的。”
“噢,”布伦南讶异地说道,仿佛我根本听不见他们之间的对话一样,“让她们为这群家伙辩护,那该多精彩啊!她们都搞不清在什么地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或者其他任何相关的事情。就因为他们这么说,就一口咬定不是他干的。”他嘬了嘬嘴,道,“好啦,都准备好了吧,咱们走。”
我双臂痉挛地搂着柯克的脖子,仿佛这样就能把他留在我身边。视线越过他的肩头,我冲着弗勒德恳求道,仅仅是因我从他身上觉察到些许温和的意味:“可六点之后他还待在办公室啊,你不知道吗?我当时就在她的公寓,我就在那里,我全都告诉你,大概五点的时候,她就已经——”
同柯克铐在一起的那个人嘲讽地看了我一眼,对我这番告白显然十分厌恶,仿佛这根本是在羞辱他们的智力。“是的,”他冷淡地答道,“你确实在那个地方,我猜你还和她喝了点茶。他们打算今晚一同离开,而你则是礼节性地去拜访她,说不准还要帮她收拾行李吧。”
甚至连那个叫弗勒德的人——从他看我的眼神就知道他也没把我说的话当回事——仅仅是对我表示遗憾。他尽可能地安抚我道:“很抱歉,默里夫人。即使如你所言,也没多大帮助。你瞧,她是在下午一点到两点之间遇害的。我们有专家能给出精确的时间。而且默里——”当他提到他的名字时,斜眼看了他一眼,声音也收紧了,你可以感受到他的同情心只限于对我个人而已——“你六点左右给他打电话的时候,默里有可能已经返回办公室,而且他也承认事发的那段时间里,他就在梅塞夫人家里。事实上,有人看见他在一点四十五分的时候才离开那幢大楼,所以不管他承认与否,都没有什么用。”
柯克在我耳边轻声说道,声音温柔却苦涩:“别再说你去过那里了。求你了,为了我,好吗?不管怎样,我都要谢谢你。”我知道他也不相信我,尽管他仔细想了想我所说的话,至少比那两个人仔细。在某些情况下,男人们的想法似乎总是不谋而合。
“我没法进去,她根本没有开门。”他继续说道,“我又等了一两分钟,然后就离开了。”声音从我的头顶飘过,这些话是冲着他们说的,而不是对我说的。他言辞间的隐含之意令他十分羞愧,无法直接对着我说。
布伦南突然抬起手,柯克的手也随着他的动作机械性地抬了起来,出现在我眼前:他手背上有几道红色的划痕。
“这是被她的猫抓的。”柯克继续冲着他们解释道,“有关这些划痕,我已经说了很多很多遍了。”
布伦南对弗勒德说:“她没让他进门,可她的猫却把他的手挠伤了。”
“它当时就在外面的大厅里,不知道怎么跑出来的。我想抓住它,结果它猛地挠了我一下,就跑开了,像是被什么东西吓着了。它之前常常这样跑出去,到楼顶或是其他什么地方,所以我就任由它跑了——”
“还真是不错的不在场证明啊,那只猫,”布伦南说,他放下两人的手,“可惜还不够完美。走吧。”他手腕一扭,猛地拉紧铁链,柯克不得不也随之转动手腕,跟着他往外走。他不由自主却顺从地转过身,与系着狗带的猎狗无异,这一幕深深刺痛了我。
我试图将他的脸贴上我的,可他的面颊就这么溜走了,我根本无法搂住他。
他们带着他刚要走出房门,我恳求道:“啊,等一下,他需要什么东西吗?让我给他收拾点儿东西带上。”
我跑进卧室,漫无目的地四处查看,随意抓起枕头下面的东西,应该是他的那套条纹睡衣,我也不确定。
我知道的,我都知道,这么做很傻,但是我从来没有经历过自己的丈夫因谋杀案被人带走这种事情,更无从得知应该怎么做才合适。
我拿着睡衣跑了出去,发现门大敞着,但走廊上空无一人。他们并没有等我,全都走了。
我站在空荡荡的门口,卷好的睡衣掉在地上,凄凄凉凉地落在我脚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