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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師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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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師第六 本篇云:“人猶效之。”效之言師也。又云:“吾師乎!吾師乎!”以道為師也。宗者,主也。

正天下篇雲“以天為宗”,與此所謂“大宗”者義別。天道篇云:“夫明白於天地之德者,此之謂大宗大本,與天和者也。”蓋謂和為大宗也。然易雲“一陰一陽之謂道”,本書則陽篇“陰陽,氣之大者也,道者為之公”,言道為陰陽之公名也。田子方篇“兩者交通成和”,兩者,謂陰陽也。據此,則陰陽之公名為道,陰陽之相合為和。是則和乃道之質也,故天道篇謂和為大宗,即無異謂道為大宗也。莊子何故謂天為宗,而謂道為大宗?則老子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法者,師也,即人師地,地師天,天師道也。本篇“夫道”節,謂道“生天生地”。夫天既法道,道既生天,則謂天為宗,謂道為大宗,又何疑乎?且“夫道”節“長於上古不老”句,指道言之也。篇末“吾師乎”下,亦有此句,則其所謂吾師者,亦指道言之也。而天道篇“大宗大本”下,所引“長於上古” 諸句,概與本篇末同,則所言謂和為大宗,無異謂道為大宗,尤為明確矣。由以上所證,則此所謂大宗者,道也;所謂大宗師者,以道為師也。

知天之所為,知人之所為者,至矣。知天之所為者,天而生也;凡物皆自然而生,則當順其自然。補天地篇:“無為為之之謂天。”夫“無為為之”者,即其所為循天之理,因乎自然,而不雜以人為也,如下所舉“真人不逆寡,不雄成,不謨士”等是也。故此所謂“ 天之所為”,即下真人之所為也; “人之所為”,即下狐不偕諸人之所為,而過乎其當者也。總提於此,以為下文綱領。刻意篇雲“虛無恬淡,乃合天德”,達生篇雲“形全精複,與天為一”,即天而生 也。蓋以“虛無恬淡”而至 “形全精複”,下所舉真人之所為亦可以此八字概之。 知人之所為者,以其知之所知,以養其知之所不知,終其天年而不中道夭者,是知之盛也。兩其知,音智。不強知,則智得所養。郭云:“知人之所為者有分,故任而不強也;知人之所知者有極,故用而不蕩也。故所知不以無涯自困。”補明此為知之盛,而非知之真也。齊物論云:“故知止其所不知,至矣。 ”養生主云:“吾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以有涯隨無涯,殆矣。”夫人之所為者事也,事之能禦者知也,事無涯,故知亦無涯。所謂知人之所為者,因有人之形,故群於人,而不離人以獨異,則應知人之所為也,即下文“ 與人為徒”也。所謂養其知之所不知者,言知乎其所能知,不強知其所不知者,是不以有涯隨無涯也,則得終其天年而不殆矣。若狐不偕諸人,知人之所為,而不知養其不知者,故除箕子徉狂僅免外,皆餓死蹈河而中道夭也。雖然,有患。成云:“知雖盛美,猶有患累,不若忘知而任獨也。”正知雖盛矣,然未能登假於道,非真知也,故不能無患。夫知有所待而後當,其所待者特未定也。成云:“知必對境,非境不當。境既生滅不定,知亦待奪無常。唯當境、知兩忘,然後無患。”正注非。下文 “若化為物,以待其所不知之化已乎!且方將化,惡知不化哉?方將不化,惡知已化哉”?即證此文之義。蓋欲知已化,必待已化之時,其知然後當;欲知未化亦然。故曰“知有所待而後當”。未化,生也;已化,死也。死生命也,人何能定?故曰“特未定也”。庸詎知吾所謂天之非人乎?所謂人之非天乎?成云:“知能運用,無非自然。是知天之與人,理歸無二,故謂天即人,謂人即天。所謂吾者,莊生自稱。此則泯合天人,混同物我也。”正注非。蓋其所待者既未定,則吾之所知者惡能必其為真?吾所謂天理者,或墮于人為;吾所謂人為者,或反合于天理矣。如狐不偕等之死,彼必自以為知之真而死之當矣,安知其行名失己, 忘身不真,役人之役,而不自適其適者哉?齊物論云:“庸詎知吾所謂知之非不知耶?庸詎知吾所謂不知之非知邪?”語意正與此同。且有真人,而後有真知。郭云:“有真人,而後天下之知皆得其真而不可亂。”補真知,較知之盛進一層說。知之真者,則不墮于人為之偽。何謂真人?補此句啟下“古之真人”四節。古之真人,不逆寡,虛懷任物,雖寡少,不逆忤。補逆,不順也。天地篇:“是謂玄德〔一〕,同乎大順。”大順,即一無所逆也,尚何寡之逆乎?不雄成,不以成功自雄。補徐無鬼篇“成固有伐”,雄成之謂也。此常人之情也,真人則不爾。老子曰:“不為而成。”又曰: “以其終不自為大,故能成其大。”不自以為大,即不自以為雄也。本篇:“無不毀也,無不成也。”齊物論:“其成也,毀也。”夫視成毀如一,尚何成之雄乎? 不謨士。成雲〔二〕:“虛夷而士眾自歸,非謀謨招致。”正注非。庚桑楚篇:“至知不謀。”真人然後有真知,即至知也,故不與士謀。 若然者,過而弗悔,當而不自得也。成云:“天時已過,曾無悔吝之心;分命偶當,不以自得為美。”正夫知有所待而後當,若知之所待者已成過去,亦不追而悔之,此釋家所謂“過去心不可得”也。若如其所待而知當,亦不自以為得,此與不雄成之義同,釋家所謂“現在心不可得”也。上文所謂謨者,謀議未來也。不謨士,則釋家所謂“未來心不可得”也。若然者,登高不栗,入水不濡,入火不熱。是知之能登假於道也若此。危難生死,不以介懷。其能登至於道,非世之所為知也。補知能登假於道,斯為真知,非僅盛也。古之真人,其寢不夢,成云:“絕思想,故寢寐寂泊。”其覺無憂,郭云:“隨所寓而安。”其食不甘,成云:“不耽滋味。”補老子曰:“ 味無味。”又曰:“五味令人口爽。”王弼注:“爽,差失也。”故不甘食。其息深深。李云:“內息之貌。”真人之息以踵,成云:“ 踵,足根。”宣云:“呼吸通于湧泉。”補湧泉穴,一名地沖,在足心陷者中,屈足卷指宛宛中。黃庭經云:“三關之中精氣深,九微之內幽且陰。口為天關精神機,足為地關生命棐,手為人關把盛衰。”武按:人恃息以生,道家養生,故調息。息由口鼻出入,故為天關精神之氣機,調之既久,其息深深,則下聚于丹田,因而通于足之湧泉穴,所謂“地關生命棐”也。觀此,足以證真人踵息之義。考足腎經脈屬少陰,斜從小指趨足心湧泉穴,循內踝之後,別入跟中,上□內,出膕內廉,尋上股內後廉,直貫脊,屬腎,從腎貫肝膈,入肺中,挾舌本,循喉嚨。然則息由口經喉,入肺,至足踵,固自有經脈以通之,踵息之說,非不可能也。以上真人一。眾人之息以喉。宣云:“止於厭會之際。”正“厭會”誤倒,應作“會厭”。靈樞經憂恚無言篇:“會厭(平聲)者,音聲之戶也。”又云:“厭小而疾薄,則發氣疾,其開合利,其出氣易。其厭大而厚,則開闔難,其出氣遲,故重言也。”武按:會厭,在咽喉之兩旁,能張能收。食入則收掩其喉,音出則張開,故曰“音聲之戶”,乃喉之門也。平人之息,吸由口鼻,經會厭而入於肺,複由肺呼出。然則眾人之息實以肺,此謂以喉者,特言其息之淺耳。然使肺氣鬱而不通,則亦以喉息矣。屈服者,其嗌言若哇。屈服,謂議論為人所屈。嗌,喉咽也。嗌,聲之未出;言,聲之已出。吞吐之際,如欲哇然,以狀無養之人。補釋文:“嗌音益。哇,獲媧反,崔一音於佳反。簡文云:‘嘔也。'”其耆欲深者,其天機淺。情欲深重,機神淺鈍。補耆與嗜同。以上真人二。古之真人,不知說生,不知惡死;郭云:“與化為體。”其出不欣,其入不距;釋文:“距,本又作拒。李云:‘欣出則營生,拒入則惡死。'”補釋文:“欣音欣。距音巨。”翛然而往,翛然而來而已矣。成云:“翛然,無系 貌。”補釋文:“翛,李音悠。向云:‘翛翛然〔三〕無心而自爾之謂。'”不忘其所始,不求其所終;宣云:“知生之源,任死之歸。”補不忘其所始,與德充符篇“ 保始”之義同。蓋始者,指道也;保者,守而不忘也。義見彼句下。命之當終者天也,當任而安之,有心以求,則以人助天也。受而喜之, 宣云:“受生之後,常自得。”正注非。如注謂受生自得,則與上文“其出不欣”,與下文 “不悅生”矛盾。此承上句“始”字。始指道也,故曰 “受而喜之”,與下文“不以心捐道”一意相承。忘而複之。宣云:“忘其死,而複歸於天。”正此承上“不忘其始”來,謂複其始也。猶之孔子之“克己復禮”,孟子之“收放心”,蓋人欲除則天理自複矣。是之謂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是之謂真人。郭云:“物之感人無窮,人之逐欲無節,則天理滅矣。真人知用心則背道,助天則傷生,故不為也。”俞云:“據郭注,捐疑偝之誤。”正尋省上下文義,“捐”字不誤。說文:“捐,□也。 ”上文“不忘其所始”,“受而喜之,忘而複之”,即不以心捐□其道也。不以人助天者,承上“不求其所終 ”來。求其所終者,人為以求之也,猶之宋人助苗之長也。苗長,天也;助之長者,人也,助之適以害之矣。 “是之謂真人”句,答上文“何謂真人”。若然者,其心志,宣云:“志當作忘。無思。 ”正“志”字不誤。如作“忘”,心既忘矣,安能如下文“喜怒通四時,與物有宜”乎?此二者,皆心之用也。“若然”句,總承上文;“其心志”則承“受而喜之”、“不以心捐道”等句。說文:“志,心之所之也。”靈樞經本神篇:“心有所憶謂之意,意之所存謂之志。”論語:“志於道。”此義亦同,即心之所之者道也,即不以心捐道也。又素問陰陽別論說心云:“在志為喜。”王冰注云:“喜為心志。”此為本句確解。因喜為心志,則上“ 受而喜之”,與下“喜怒通四時” 之二“喜”字,皆心志也。心不捐 道,亦以其受而喜之也。其容寂,宣云:“無為。”其顙頯,宣云: “顙,額也。”頯,大朴貌,宣雲“恢上聲”。正釋文:“頯,徐去軌反,郭苦對反。”武按:“天道篇“ 而顙頯然”句下,引成雲“ 顙額高亢,顯露華飾”,此則訓為大樸,同一頯之形容詞,不應前後相歧。此處當訓為高亢顯露,至“華飾”二字,成氏任意所加,應從刪節。蓋秋容寂寞,春氣昭舒,故青陽一至,則生氣開展,草木萌生,群蟲啟蟄,此即高亢顯露之象也。故“寂”字,籠下“淒然似秋”;“頯”字,籠下“暖然似春”。可見莊文謹嚴有法,非漫然下字,惜各注家均未尋省及此。淒然似秋,暖然似春,郭云:“殺物非為威,生物非為仁。”補釋文:“暖音喧,徐況晚反。”武按:上句承“容寂”,下句承“顙頯 ”。即其容寂,淒然似秋;其顙頯,暖然似春也。喜怒通四時〔四〕,宣云:“喜怒皆無心,如四時之運〔五〕。”與物有宜,而莫知其極。 隨事合宜,而莫窺其際。正淒然似秋,裁制萬物,各有所宜,迴圈無窮,而莫知其所止極。故聖人之用兵也,亡國而不失人心;崔云:“亡敵國而得其人心。”補不失人心,由於與物有宜也。此與上句,承“淒然似秋”說。利澤施於萬物,不為愛人。由仁義行,非行仁義。補長養萬物,任天之行而已,不為愛人而施也。此承 “暖然似春”說。故樂通物,非聖人也;不求通物,而物情自通,為聖人。補聖人喜怒通四時,而不通物。四時運行,而萬物自通,如春之任物自長,不助其長也。聖人亦任物自通,如樂之,則為有心而任知矣。有親,非仁也;至仁則無私親。補天運篇:“至仁無親。”有親則私也,與利澤施於萬物者異矣。天時,非賢也;宣云:“擇時而動,有計較成敗之心。”正真人與物為春,接而生時於心者也;喜怒通四時,與物有宜者也。蓋以知為時,而不以旦夕遷流之天時為時也。如以天時為時,必致勞生逐時, 則非賢矣。利害不通,非君子也;利害不觀其通,故有趨避。補齊物論“聖人不從事于務,不就利,不違害”,能通利害為一也。不通,非君子矣。此君子,指在位者言。行名失己,非士也;成云:“必所行求名而失己性,非有道之士。”補士,指在野者言。逍遙遊篇“名者,實之賓也”,以名假而實真也。專行乎名者,必失己之真。亡身不真,非役人也。宣云:“徒棄其身,而無當真性,為世所役,非能役人。”補因行名而亡身,是因假而亡真也,則身有不當亡而亡者矣,如狐不偕輩是也。非役人,乃役於人也;役於人,即失己也。下引古人以明此二句之義。若狐不偕、成云:“姓狐,字不偕,堯時賢人,不受堯讓,投河而死。”務光、成云:“夏時人,餌藥養性,好鼓琴,湯讓天下,不受,負石自沉于廬水。 ”伯夷、叔齊、箕子胥餘、司馬云:“胥餘,箕子名。屍子曰:‘箕子胥餘,漆身為厲,被發佯狂。'”紀他、成云: “湯時逸人,聞湯讓務光,恐及乎己,遂將弟子,蹈于窾水而死。申徒狄聞之,因以踣河。”補釋文:“他,徒河反。”申徒狄,釋文:“ 殷時人,負石自沉於河。”是役人之役,適人之適,而不自適其適者也。郭云:“斯皆舍己效人,徇彼傷我者。”宣云:“為人用,快人意,與真性何益!”補上之諸人,皆行名失己,亡身不真者也,與真人之所為者異矣。此節證上文人之所為,然不知養其所不知,以致不終其天年者。古之真人,其狀義而不朋,郭云:“與物同宜,而非朋黨。”俞云:“郭注非也。此言其狀,非言其德。義讀為峨。天道篇‘而狀義然',即峨然也。朋讀為崩。易‘朋來無咎',漢書五行志引作‘崩來無咎',是也。義而不朋,言其狀峨然高大而不崩壞也。”正“狀 ”字統攝下文,至“悗乎忘其言也”止;“義”字由上 “淒然似秋”、“與物有宜”生出。郭說尚適,俞必改 “義”為“峨”,改“朋”為“崩”,又於“義”下加“ 然”字,費如許周折,然後成其“ 峨然高大而不崩壞”之說,驗之上下文義,毫不相干。且容狀非山陵樓觀比,何可以崩壞 說乎?考禮記鄉飲酒義:“西方者秋。秋,愁也。愁之以時察,守義者也。”注:“察,嚴殺之貌。”故曰“義 ”字由上文“秋”字生出也。下文“□萬物而不為義” ,□即嚴殺之義。本篇脈絡,前後原屬一貫。又釋名: “義,裁制萬物使各宜也。”白虎通情性篇:“義者,宜也,斷決得中也。”夫裁制萬物,斷決得中,故不與物相朋黨也,秋何嘗私物而有所朋乎?朱桂曜云:“鶡冠子備知篇:‘故為者敗之,治者亂之。敗則傰,亂則阿;阿則理廢,傰則義不立。'陸注:‘傰,黨也。' 傰則義不立,正與此處‘義而不朋'同意。漢書王尋傳 ‘南山群盜傰宗等',注蘇林曰:“傰音朋。'”武按:集韻:“傰同朋。”又管子幼官篇劉績注:“傰即朋字。”此引實為“義而不朋”確證,足證俞說迂繆。若不足而不承,宣云:“卑以自牧,而非居人下。”補此句承“狀”字。說文:“承,受也。” 老子曰:“廣德若不足。”蓋德足而若不足也。盜蹠篇:“足而不爭。”又曰:“不足,故求之。”真人則不僅不爭不求,且與之而不受也。與乎其觚而不堅也,王云:“觚,特立不群也。”崔云: “觚,棱也。”李楨云:“觚是孤借字。釋地‘觚竹' ,釋文‘本又作孤'。此孤、觚通作之證。孤特者,方而有棱,故字亦借觚為之。‘與乎其觚',與‘張乎其虛'對文,“與”當是□之借字。說文:‘□,安行也。'”按:不堅,謂不固執。正此句申說“義而不朋 ”之義。下“與乎止我德”之與字,王訓相接意,可移以訓此“與”字。李謂為□借,安行也,句無此意,殊屬穿鑿。觚,說文“鄉飲酒之爵也。”史記酷吏傳“漢興,破觚而為圜”,集解:“觚,方。”索隱:“觚,八棱有隅者。”言真人義而不朋,與世相接,猶觚之方而不圜也。然其不朋者,特和而不同耳。與物有宜,亦不堅執也。李乃謂觚為孤借,亦好橫生枝節矣。張乎其虛而不華也,成云:“張,廣大貌。”按:廓然清虛,而不浮華。正此申說若不足而不承之義。不足者,虛也。虛則易流於華而不實,華而不實則誠不足矣。真人者,若虛而實實,故不華也。此即老子“大盈若沖”之義也。邴邴乎其似喜乎!向云: “邴邴,喜貌。”郭云:“ 至人無喜,暢然和適,故似喜也。”正釋文:“邴邴,音丙,簡文云:‘明貌。'”言邴邴乎其狀似以明知自喜乎!此與下句貼知說;自此至“俛乎忘言”句,各以二句分貼知、德、禮、刑說。崔乎其不得已乎! 向云:“崔,動貌。”成云:“迫而後動,非關先唱,故不得已而應之也。”補以知為時,時至而動,動於知之所不得已,非喜之也,故上句言“ 似喜”。滀乎進我色也,簡文云:“ 滀,聚也。”宣云:“水聚則有光澤。言和澤之色,令人可親。”補漁父篇:“真在內者,神動於外。”大學曰:“德潤身。”淮南原道訓云:“子夏得道而肥。”呂覽士容論任地篇“人肥必以澤 ”,高注:“人肥,則顏色潤澤。”蓋德者,得道也。德充於內,故色澤於外也。下文女偊“色若孺子”,即證此義。與乎止我德也,與,相接意。宣云:“寬閑之德,使我歸止。”正“與”字,成訓容與。滀乎進色者,由於容與止我德也。此與上句貼德說。厲乎其似世乎!崔本 “厲”作“廣”,當從之。俞云:“世乃泰之借字。廣與泰義相應。”郭慶藩云:“厲、廣古通借。泰字作大。世、大古亦通借。”正“厲”“世”二字,皆當如字。厲,猶前漢書儒林傳“以厲賢才焉”之厲。言勉厲於禮,其狀如世人之所為也。此句應上“人之所為”,伏下“與人為徒”。謷乎其未可制也,成云:“謷然高遠,超於世表,不可禁制。”補勉厲於禮,特似世人耳,實則謷然高遠,不為世俗之禮所拘制也。下文孟子反、子琴張。不憒憒為世俗之禮,以觀眾人耳目,故臨屍而歌,斥子貢曰“惡知禮意”,即證此意也。此與上句貼禮說。連乎其似好閉也,李云:“連,綿長貌。”郭云:“綿邈深遠,莫見其門。 ”成云:“默如關閉,不聞見也。”釋文:“好,呼報反。”悗乎忘其言也。釋文:“ 悗,忘本反。”成云:“悗,無心貌。以上言真人德行,下明其利物為政之方。”正注非。好閉,故忘言。此二句,遙應“淒然似秋”句。秋氣收斂,故曰“好閉 ”。秋氣肅殺,刑之義也。靈樞經寒熱病篇“舌縱涎下,煩悗”,注音悶。又本藏篇“心高則滿於肺, 中悗而善忘,難開以言”,正與此及上句義同。難開,即上句“好閉”也。且均就心說,彼義並貼秋說,蓋肺為秋藏也。故此二句,貼刑說。以刑為體,郭云:“刑者治之體,非我為。”補此及下三句,方明出知、德、禮、刑四字。以禮為翼,郭云:“禮者,世所以自行,非我制。”以知為時, 郭云:“知者時之動,非我唱。”以德為循。郭云:“德者自彼所循,非我作。”以刑為體者,綽乎其殺也;郭云:“任治之自殺,故雖殺而寬。”補下文“殺生者不死”,“外生”,“以生為附贅懸疣”等句,皆殺義也。知北遊篇引老子曰“為道日損,損之又損,以至於無為”,義亦相同,皆此處之例證也。此以下至“勤行者也”,再就知、德、禮、刑四義分釋之。以禮為翼者,所以行於世也;郭云:“順世所行,故無不行。”正漁父篇:“禮者,世俗之所行〔六〕也。”鳥行以翼,世行以禮,和光同塵,與人為徒,而為人之所為,故曰“所以行於世也。”以知為時,不得已於事也;知以應時,不得已於世事,隨宜付之。補文子道原篇:“夫事生者,應變而動。變生於時,知時者無常之行。”又曰:“物至而應,智之動也。”此足以釋“以知為時”之義。言事物來觸之時,知不得已而應之,余時則寂然無知,亦泯然無時,故知動則時生,知寂則時滅。人於夢寐之際,何嘗有時乎?以德為循者,言其與有足者至於丘也,宣云:“德之所在,人人可至,我特循之耳。如丘之所在,有足者皆可至,我特與同登耳,非自立異。”按:無意于行,自然而至,故曰“與有足者至”也。正說文:“循,順行也。”天地篇:“是謂玄德〔七〕,同乎大順”眾人之所行,我順而行之,而不矯異,即同乎大順也,即循乎玄德也。淮南詮言訓 “至德道者若丘山,嵬然不動,行者以為期也”,注: “行道之人,指以為期。”據此,可以明本義。言吾之於德,循之而行,猶之與有足者指丘為期,循之而至也。蓋丘可遠 見,行者每以為前途之鵠,庶不歧趨。而德亦吾行之鵠,惟有順而循之而已。而人真〔八〕以為勤行者也。宣云:“人視真人為勤行不怠,豈知其毫未以我與乎!” 正我循德而行,容與而止,行實未勤也。而人乃以為勤行,無亦人多不循行乎德,故以不勤者為勤邪!故其好之也一,其弗好之也一。成云:“ 既忘懷於美惡,亦遺蕩於愛憎。故好與弗好,出自凡情,而聖智虛融,未嘗不一。”補人情好有差等,不好亦然。真人于此,不生差別心,視之一也。其一也一,其不一也一。成云:“其一,聖智也;其不一,凡情也。凡、聖不二,故不一皆一之。” 正好一矣,不好一矣,然好與不好對,仍不一也。真人且不知悅生,不知惡死,尚何好不好之分乎?故曰“ 其不一也一”。其一,與天為徒;其不一,與人為徒。成云:“同天人,齊萬致,與天而為類也。彼彼而我我,與人而為徒也。”正同生死,一好惡,喜怒通四時,利澤施萬物,不為愛人,此與天為徒也,為天之所為也。禮,所以講節文者也。儀文繁委,至不一也,而真人以禮為翼,厲乎似世,此與人為徒也,為人之所為也。天與人不相勝也,是之謂真人。成云:“雖天無彼我,人有是非,確然論之,鹹歸空寂。若使天勝人劣,豈謂齊乎!此又混一天人,冥同勝負。體此趣者,可謂真人。”補“ 天”與“人”二字,跟篇首來,至此暫作一收。“是之謂真人”句,再答上文“何謂真人”句,並收束上“古之真人”四節。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人之有所不得與,皆物之情也。死生與夜旦等,皆由天命,不可更以人與。此物之情,實無足系戀也。補與同預,參預也。死生由命,夜旦由天,人不得而參預也。“命”字“天”字,為以下各節主腦。彼特以天為父,而身猶愛之,而況其卓乎!身知愛天,而況卓然出於天者乎!正彼,指上“命”字。命者, 我之生命也。之,指“ 彼”字。卓,指道。言命生於天,故以天為父。天生於道,道則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此文謂命出於天,而身尚愛之,況道卓立於天地之先者乎!此伏下“夫道”節。人特以有君為愈乎己,宣云: “勢分勝乎己。”而身猶死之,宣云:“效忠。”而況其真乎!身知愛君,而況確然切於君者乎!正“真”字,即下文孟子反、子琴張所歌“嗟來桑戶乎,而已反其真”之真。莊子之旨,在不悅生惡死,以死為歸真,與上句“死 ”字方能相應。上二句,此句之喻也。“桑戶”節,證此句之義者也。漁父篇:“真者,精誠之至也。”又曰:“真者,所以受於天也。”形死而精誠不死,人於忠君不惜死,何獨於離形反真而顧惡死乎!上“真人”四節,即說明此“真”字。泉涸,魚相與處於陸,相呴以濕,相□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喻貪生懼死,不如相忘于自然。“泉涸”四語,又見天運篇。正釋文:“涸,戶各反,爾雅云:‘竭也。'呴,況于、況付二反。□,本又作濡,音儒,一音如戍反。沫音末。”武按:此與“譽堯”二語,為下文“桑戶 ”節內子貢、孔子問答設喻之伏筆。彼節“魚相忘乎江湖”,繳應此文者也,詳於此,故略於彼。彼節“人相忘乎道術”,繳應“譽堯”二語者也。莊文中往往有此佈置,奇肆錯綜,令人不易捉摸,然細加審按,脈絡貫串,有條不紊也。然此文亦兼作下“善吾生”二語之喻,言善生無救於死,猶魚處陸相呴相濡,欲善生以救死也,然濕沫有幾,瞬即涸斃,斯須之善,何益於生也!王懋竑疑此文為錯簡,其亦未加細按乎?與其譽堯而非桀,不如兩忘而化其道。宣云:“ 此道字輕,謂是非之道。言譽堯非桀,不如兩忘其道;好生惡死,不如兩忘其累。”按:二語又見外物篇,下三字作“閉其所譽”。正此為“桑戶”節中作伏筆,說已見上,然亦兼繳應上“其好之也一”數句,及“死生命也”二句。蓋譽堯,好之也;非桀,不好之也。兩忘化其道,即其一也一,其不一也一也。又死生之間,相去甚促,無異夜旦之常。知北遊篇云:“雖有壽夭,相 去幾何!奚足以為堯、桀之是非!”正同此義。此與上“涸魚”數句,在全篇中籠上鎖下,為一大關紐。夫大塊載我以形,勞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宣云:“純任自然,所以善吾生也。如是,則死亦不苦矣。”按:六語又見後。列子天瑞篇:“人胥知生之樂,未知生之苦;知老之憊,未知老之逸;知死之惡,未知死之息也。”正宣說非。文謂人每樂生,不知大塊乃以生勞我也;每畏老,不知大塊乃以老使我得逸也;每惡死,不知大塊乃以死使我得息也。然則生亦何必樂!不必樂,則不必善矣。生與死同,善生,直善死耳。善死雲者,乃駁辭,非許辭也。蓋善生者,意在益生,益生者不祥。本篇一則曰“不知悅生”,再則曰“外生” ,曰“殺生者不死”,是不主善生也。宣雲“善生則死不苦”,本書何嘗有以死為苦之意乎?夫藏舟于壑,藏山於澤,島也。謂之固矣。然而夜半有力者負之而走,昧者不知也。舟可負,山可移。宣云:“造化默運,而藏者猶謂在其故處。”補列子天瑞篇:“粥熊曰:‘運轉亡已,天地密移,疇覺之哉!'”藏大小有宜,猶有所遯。若夫藏天下於天下而不得所遯,是恒物之大情也。藏無大小,各有所宜,然無不變之理。宣云:“遯生於藏之過,若悟天下之理,非我所得私,而因而付之天下,則此理隨在與我共之,又烏所遯哉!此物理之實也。” 按:恒物之大情,猶言常物之通理。正舟小於山,澤大於壑,故曰“藏大小有宜”。天地密移,故曰“猶有所遯”。舟、山隨天地密移,雖藏之有宜,猶有所遯。喻生命隨歲月遷流,雖善之有術,何可使駐!恒物之大情,與上文“物之情”異義。列子湯問篇云:“然則天地一物也。”夫物無恒,而天地則有恆,故恒物者,天之謂也。下文“道有情有信”,道之情自比物情為大,故大情者,道之謂也。道彌綸於天地之間,故曰“恒物之大情”,即謂道為天地之大情也。藏天下于天下,言藏天下之物於天下之大情,斯物無 所得遯矣。特犯人之形而猶喜之,若人之形者,萬化而未始有極也,其為樂可勝計邪!犯與範同。見範人形猶喜之,若人之生無窮,孰不自喜其身者!正“犯”不必改“ 範”。淮南脩務訓“犯津關”,注:“犯,觸也。”又主術訓“犯患難之危”,注:“犯,猶遭也。”犯人之形者,偶遭遇或偶接觸而成為人之形也。遭與觸,皆含偶然與暫時義,以與下“萬化”對照。文謂偶犯人形,誕生於世,光陰駒隙,如客之寄,生死相續,如輪之轉,古始至今,犯人之形者,千變萬化,數無窮極,現等曇花,何足喜樂!下文“有旦宅而無情死”,即明此義也。知北遊篇云:“人生天地之間,若白駒之過郤,忽然而已。”又曰:“已化而生,又化而死。”可以明萬化而未始有極之義。上文“受而喜之”,喜道也,此則言生不足喜,雖同一“喜”字,而涵義不同。故聖人將游于物之所不得遯而皆存。宣云:“聖人全體造化,形有生死,而此理已與天地同流,故曰皆存。”正自然之道,物之所不得遯者也。聖人游于自然之道,故不悅生,不惡死。生固存,死亦存也。蓋形雖死,而聖人之心未嘗死,故曰“皆存”也。達生篇“遊乎萬物之所始終”,山木篇“浮游乎萬物之祖”,田子方篇“吾游心于萬物之初”,其義皆同。善妖善老,善始善終,人猶效之,又況萬物之所系,而一化之所待乎!釋文:“妖,本又作夭。 ”成云:“壽夭老少,都不介懷。雖未能忘生死,但複無所嫌惡,猶足為物師傅,人放效之。況混同萬物,冥一變化,為物宗匠,不亦宜乎!”正奚侗曰:“張君房本妖作少。”武按:應作“少”。如下文女偊之色若孺子,善少也;豨韋氏挈天地,善始也;西王母之莫知始、莫知終,善始並善終也;彭祖之下及有虞,善老也。捴提於此,以為“豨韋”一節之綱。萬物所系,一化所待,指道言。淮南精神訓云:“以死生為一化。”是一化指死生之一變化言,與上文“萬化”對。又淮南原道訓云:“夫太上之道,生萬物而不有,成化像而弗宰。跂行喙息,蠉飛蝡動,待而後生,莫之知德; 待而後死,莫之能怨。”上數句之意,謂萬物之生死,待夫太上之道也,足以釋“一化之所待”句之義。夫道,有情有信,無為無形;宣云:“情者,靜之動也;信者,動之符也。”成云:“恬然寂寞,無為也;視之不見,無形也。”補齊物論:“可行已信,而不見其形,有情而無形。”“道”字,捴承上 “卓”字、“真”字、“ 大情”句、“物之所不得遯”句,而實發之。可傳而不可受,郭云:“古今傳而宅之,莫能受而有之。”可得而不可見;成云:“方寸獨悟,可得也。離於形色,不可見也。”補“得”字,為“豨韋”節十二 “得”字伏根。自本自根,宣云:“道為事物根本,更無有為道之根本者,自本自根耳。”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成云:“老子云:‘有物混成,先天地生。'”神鬼神帝,下文堪壞、馮夷等,鬼也;豨韋、伏羲等,帝也。其神,皆道神之。生天生地;成云:“老子云:‘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補老子云:“地法天,天法道。”在太極之先而不為高,在六極之下而不為深;陰陽未判,是為太極。天地四方,謂之六極。成云:“道在太極之先,不為高遠;在六合之下,不為深邃。”先天地生而不為久,長於上古而不為老。釋文:“長,丁丈反。”按:此語又見後。補此節闡發上節“卓”字。豨韋氏得之,以挈天地;豨韋,即豕韋,蓋古帝王也。成云:“挈,又作契。言能混同萬物,符合二儀。”補釋文:“狶,郭褚伊反。挈,徐苦結反。”成訓提挈。伏戲氏得之,以襲氣母;成云:“襲,合也。氣母,元氣之母。為得至道,故能畫八卦,演六爻,調陰陽,合元氣。”補成云:“能伏牛乘馬,養伏犧牲,故謂之伏羲也。”釋文:“戲音羲。”武按:則陽篇云:“陰陽氣之大。”則氣母者,即陰陽,以其大於各氣也。伏戲畫卦演爻,所以明陰陽變化之理也,故易曰“觀變於陰陽而立卦”。伏羲既明陰陽之理,自能與陰陽合德,即襲氣母之謂也。維鬥得之,終古不忒;成云:“北斗為眾星綱維,故曰維鬥。得至道,故維持天地,曆終始,無差忒。”補釋文: “ 崔云:‘終古,久也。'鄭玄注周禮云:‘終古,猶言常也。'”武按:大道終古不忒,北斗綱維眾星,亦終古不忒,故曰“得之”。日月得之,終古不息;堪壞得之,以襲昆侖;釋文:“崔壞作邳。司馬雲;‘堪壞,神名,人面獸形。'淮南作‘欽負。'”成云:“ 昆侖山神名。襲,入也。”補釋文:“壞,徐扶眉反,郭孚杯反。”武按:淮南齊俗訓:“昔者馮夷得道,以潛大川;鉗且得道,以處昆侖。 ”莊逵吉謂“釋文雲‘堪壞,淮南作欽負',是唐本鉗且作欽負也。字形近,故誤耳”。程文學據山海經云: “‘是與欽□殺祖江于昆侖之陽',後漢書張衡傳注引作‘欽駓'。古駓、□本一字。”錢別駕云:“古丕與負通。故尚書‘丕子之責',史記作‘負子'。丕與負通,因之從丕之字,亦與負通也。堪、欽亦同聲。”馮夷得之,以遊大川;司馬云:“清泠傳曰:‘馮夷,華陰潼鄉堤首(成疏有“裏”字)人也。服八石,得水仙,是為河伯。'一云:以八月庚子浴於河,溺死。”肩吾得之,以處大山;司馬云:“山神,不死,至孔子時。”成云:“得道,處東嶽,為太山之神。”黃帝得之,以登雲天;崔云:“黃帝得道而上天也。”補成云:“黃帝,軒轅也。采首山之銅,鑄鼎于荊山之下。鼎成,有龍垂於鼎以迎帝,帝遂將群臣及後宮七十二人,白日乘雲駕龍以登上天,仙化而去。”顓頊得之,以處玄宮;李云:“顓頊,高陽氏。玄宮,北方宮也。月令曰:‘ 其帝顓頊,其神玄冥。'”成云: “得道為北方之帝。玄者,北方之色,故處於玄宮。” 補成云:“顓頊,黃帝孫。年十二而冠,十五佐少昊,二十即位。采羽山之銅為鼎,能召四海之神,有靈異。年九十七崩。” 禺強得之,立於北極;釋文:“海外經云:‘北方禺強,黑身手,足乘兩龍。' 郭璞以為水神,人面鳥身。簡文云:‘北海神也,一名禺京,是黃帝之孫也。'”補釋文:“禺音虞。”西王母得之,坐乎少廣,莫知其始,莫知其終;釋文:“山海經:‘西王母狀如人,狗尾,蓬頭,戴勝,善嘯,居海水之涯。'漢武帝內傳云:‘西王母與上元夫人降帝,美容貌,神仙人 也。 '崔云:‘少廣,山名。'或云:西方空界之名。”補成云:“王母,太陰之精也。豹尾,虎齒,善笑。舜時,王母遣使獻玉環;漢武帝時,獻青桃。顏容若十七八歲女子,甚端正,常坐西方少廣之山,不復生死,故莫知始終也。”武按:海外經、山海經、漢武帝內傳等書,極荒誕不經。然莊書多寓言,上列各書所說,作寓言觀焉可也。彭祖得之,上及有虞,下及五伯;崔云:“彭祖壽七百歲,或以為仙,不死。”成云:“ 上自有虞,下及殷、周,凡八百年。”補成云:“彭祖,顓頊之玄孫也。帝封于彭城,善養性。五伯者,昆吾為夏伯,大彭、豕韋為殷伯,齊桓、晉文為周伯。”釋文:“伯,如字,又音霸。”傅說得之,以相武丁,奄有天下,乘東維,騎箕尾,而比於列星。司馬云:“ 東維,箕斗之間,天漢津之東維也。星經:‘傅說一星,在尾上。'”崔云:“傅說死,其精神乘東維,讬龍尾,乃列宿。”釋文:“崔本此下更有‘其生無父母,死,登假三年而形遯,此言神之無能名者也。'”按:下引七事以明之。補說文“奄” 下云:“大有餘也,覆也。”釋文:“說音悅。”成云:“武丁,殷王名也,號曰高宗。夢得傅說,使求之天下,于陝州河北縣傅岩板築之所而得之。相于武丁,奄然清泰。傅說,星精也,而傅說一星,在箕尾上。然箕尾則是二十八宿之數,維持東方,故言‘乘東維,騎箕尾';而與角、亢等星比並行列,故言‘比於列星'也。”

〔一〕“德”原作“同”,據天地篇原文改。

〔二〕“成雲”二字,據王氏原刻及成疏補。

〔三〕釋文不重“翛”字,“然”上有“自”字,“自然”二字連下讀。

〔四〕“喜怒通四時”五字,據王氏原刻及集釋本補。

〔五〕宣注據王氏原刻補。

〔六〕“行”,漁父篇作“為”。

〔七〕“德”,原作“同”,據天地篇改。

〔八〕“真”字,據王氏原刻及集釋本補。

南伯子葵問乎女偊曰:“子之年長矣,而色若孺子,何也?”李云:“葵當為綦,聲之誤也。”釋文:“偊,徐音禹。一雲是婦人也。”偊釋文:“孺,本亦作儒,如喻反。”成云:“孺子,稚子也。”武按:色若孺子,即上文所謂“滀乎進色”。曰:“吾聞道矣。”南伯子葵曰:“道可得學邪?”曰: “惡!惡可?子非其人也。夫卜梁倚有聖人之才,而無聖人之道,我有聖人之道,而無聖人之才,李云:“卜梁姓,倚名。”宣云:“倚聰明, 似子貢;偊忘聰明,似顏子也。”補釋文:“惡惡,並音烏。下惡乎同。”成云:“惡,惡可,言不可也。” 武按:上惡,驚歎詞;下惡可,不可也。見人間世“夫以陽為充”句上。成說失之。吾欲以教之,庶幾其果為聖人乎!不然,以聖人之道告聖人之才,亦易矣。吾猶守而告之,守而不去,與為諄複。 參日而後能外天下;成云:“心既虛寂,萬境皆空。”補郭云:“外,猶遺也。”已外天下矣,吾又守之,七日而後能外物;郭云:“物者,朝夕所需,切己難忘。”成云:“天下疏遠易忘,資身之物,親近難忘,守經七日,然後遺之。 ”已外物矣,吾又守之,九日而後能外生;成云:“隳體離形,坐忘我喪。”已外生矣,而後能朝徹;成云:“死生一觀,物我兼忘,豁然如朝陽初啟,故謂之朝徹。”宣云:“朝徹,如平旦之清明。”正徹,說文“通也”,廣韻“達也”。朝徹者,前守之九日,此則不待守而一朝自通也。朱晦庵補大學格致章云:“至於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貫通焉。”守之七日九日,用力之久也,朱說恰為此處注腳。又楞嚴經云:“生滅既滅,寂滅現前,忽焉超越世出世間,十方圓明。”生滅既滅,外生也。忽焉者,與一朝之義同。十方圓明,徹之謂也。三家之說,無稍不同。蓋道家於虛極靜篤時,自現此種境界,釋家亦然也。成、宣說均失之。朝徹,而後能見獨;見一而已。補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是道卓然獨立於天地之先也。老子稱道,雲“獨立不改”,則見獨即見道也。見獨,而後能無古今;成云:“任造物之日新,隨變化而俱往,故無古今之異。 ”補達生篇“道無終始”,即道無古今也。見道而能後無古今。無古今,而後能入於不死不生。宣云: “生死一也。至此,則道在我矣。”殺生者不死,生生者不生。蘇輿云:‘殺生'二語,申釋上文。絕貪生之妄覬,故曰殺生;安性命之自然,故曰生生。死生順受,是不死不生也。”正列子天瑞篇: “生物者不生,化物者不化。”所謂“殺生者不死”,與 化物者不化義同。惟列子就天之陰陽四時言之。意謂如霜露既降,草木凋殞,此天化物也,亦即殺生也。天固不隨物化,不隨物死也,故曰 “殺生者不死”。春來大地,萬物萌生,此天生物也。天自不生,故曰“生生者不生”。老子曰:“天地所以能長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長生。”義與此同。此就上“不死”“不生”句分釋之地。老子又曰:“天法道。”故言天,即無異於言道也。然就人之修道言之,義又有別,因天本無生,人原有生也。故此文所謂“殺生”者,如達生篇雲“遺生則精不虧”,又如南郭子綦之心如死灰,上文之“外生”,下文之“以生為附贅縣疣”,餘如離形去知,忘肝膽,遺耳目,皆殺生之義也。能如是,則可以登假於道而不死矣。所謂“生生”者,即上之“善生”“益生”,老子所言之“貴生”也。崔云:“常營其生為生生,除營生為殺生。”李云:“ 殺猶亡也。亡生者不死也,矜生者不生也。”二氏之說,其於義亦得。蓋此乃女偊言聖人修道之功夫,與天之殺生、生生,義自有別也。其為物,無不將也,無不迎也;成云:“將,送也。道之為物,拯濟無方,迎無窮之生,送無量之死。”補應帝王篇“聖人之用心若鏡,不將不迎,應而不藏”,知北遊篇“無有所將,無有所迎”,均就聖人之用心言之,故不將不迎;本文則就道之妙用言之,故可無不將,無不迎。蓋道彌綸天地,包涵萬匯,凡物皆處其亭毒之中,故無物不在其將迎之內也。以言夫道之本體,無將無迎;言夫道之妙用,無不將,無不迎。蓋物有去來,道因將迎而順應之,所謂感而後動也。成雲“道之為物”,似於“道”“物”二字尚未認清。本書於此二字,界義甚明。達生篇云:“凡有貌、象、聲、色者,皆物也。 ”故道是道,物是物,不可混稱。如上“維鬥得之,終古不忒,日月得之,終古不息”,維鬥日月,物也,不忒不息,道也,謂道寄於維鬥日月也。又天地篇說道云:“金石不得無以鳴。”金石物也,所以鳴者道也,謂道寄于金石也。此處“其為物”,猶言寄於物也。知北遊篇謂“道無所不在”,又謂“無乎逃物”,蓋道無在,以寄於物 而有在也。“將”字承上“殺生”,“迎”字承上“生生”。無不毀也,無不成也。成云:“不送而送,無不毀滅;不迎而迎,無不生成。”補“毀”字承“將” ,“成”字承“迎”,分兩面說。其名為攖寧。攖寧也者,攖而後成者也。”郭嵩燾云: “孟子趙注:‘攖,迫也。'物我生死之見迫於中,將迎成毀之機迫於外,而一無所動其心,乃謂之攖寧。置身紛紜蕃變、交爭互觸之地,而心固寧焉,則幾于成矣,故曰‘攖而後成'。”正在宥篇“無攖人心”,成氏訓攖為撓。廣雅釋詁:“攖,亂也。”是則攖者,撓亂之也,承“毀”說,亦即承“將”與“殺”說。甯者,安定之也,承“成”說,亦即承“迎”與“生”說。說文:“撓,擾也。”是攖、撓、擾同義。天道篇舜曰 “天德而出寧”,堯曰“膠膠擾擾乎”,乃“寧”與“ 擾”對也,可以證此處為“寧”與“攖”對。攖而後成者,攖毀而後甯成者也。列子天瑞篇;“物損於彼者盈于此,成於此者虧於彼。”齊物論篇:“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毀也。”蓋分出之物成,而被分之物毀矣,此成由於彼毀也。就天時言之,秋行肅殺,而後春得遂長,故曰“攖而後成”也。上言天與道既有殺與生之兩用,故物遂有生死成毀之兩途。將與攖,殺之用也;迎與寧,生之用也。天與道何以有此兩用?則以天與道不外陰陽而已。董仲舒曰:“天兩有陰陽之施。”管子四時篇:“陽為德,陰為刑。”董子又曰:“陽氣暖,陰氣寒,陽予陰奪。陽氣仁寬愛生,陰氣戾急惡殺。”文子上德篇:“積陰不生,積陽不化。”則陽篇:“陰陽相照、相蓋、相治,四時相代、相生、相殺。”故天與道,有生殺之兩用,由於陰陽有生殺之兩性也。故殺也,將也,毀也,攖也,陰用事也;生也,迎也,成也,甯也,陽用事也。任陰陽生殺之自然,而自處於不生不死,此之謂天,此之謂道。南伯子葵曰:“子獨惡乎聞之?”曰:“聞諸副墨之子,成云:“ 副,貳也。”宣云:“文字是翰墨為之,然文字非道,不過傳道之助,故謂之副墨。又對初作之文字言,則後之文字,皆其孳生者,故曰‘副墨之子'。”副墨之子聞諸洛誦之孫,成云:“羅 洛誦之。”按:謂連絡誦之,猶言反復讀之也。洛、絡同音借字。對古先讀書者言,故曰“洛誦之孫”。古書先口授而後著之竹帛,故雲然。洛誦之孫聞之瞻明,見解洞徹。瞻明聞之聶許,聶許,小語,猶囁嚅。聶許聞之需役,成云:“需,須。役,行也。需勤行勿怠者。”需役聞之於謳,釋文:“于音烏。王云:‘謳,歌謠也。'”宣云:“ 詠歎歌吟,寄趣之深。”于謳聞之玄冥,宣云:“玄冥,寂寞之地。 ”玄冥聞之參寥,宣云:“參悟空虛。”參寥聞之疑始。”宣云:“ 至於無端倪,乃聞道也。疑始者,似有始而未嘗有始。”

子祀、子輿、子犁、子來四人相與語曰:崔云:“淮南‘子祀'作‘子永',行年五十四,而病傴僂。”顧千里云:“淮南精神篇作‘子求',非。求、永字,經傳多互誤。抱朴子博喻篇:‘子永歎天倫之偉。'”按:據此,下“祀”“輿”字當互易。“孰能以無為首,以生為脊,以死為尻,孰知生死存亡之一體者,吾與之友矣。”成云:“人起自虛無,故以無為首;從無生有,生則居次,故以生為脊;死則居後,故以死為尻。死生雖異,同乎一體。能達斯趣,所遇皆適,豈有存亡欣惡於其間!誰能知是,我與為友也。”補釋文:“ 尻,苦羔反。”庚桑楚篇:“以無有為首,以生為體,以死為尻。孰知有無生死之一守者,吾與之為友。”此“存亡”與“生死”複,似應從彼作“有無生死”為是。夫首、脊、尻,雖分,實為一體,有無生死雖分,然真人視之,亦一體也,故可與之友矣。四人相視而笑,莫逆於心,遂相與為友。補莫逆於心者,蓋四人皆視生死為一體,心不相違也。俄而子輿有病,子祀往問〔一〕之。曰:“偉哉!夫造物者,將以予為此拘拘也!”成云:“子輿自歎。”司馬云:“拘拘,體拘攣也。”補成云:“ 偉,大也。造物,猶 造化也。” 曲僂發背,成云:“傴僂曲腰,背骨髮露。”補釋文:“僂,徐力主反。”上有五管,五藏之管向上。頤隱于齊,同臍。肩高於頂,句贅指天。 李云:“句贅,項椎。其形似贅,言其上向。”正句贅,即人間世之“會撮”,一作“括撮 ”。言括撮其發,句曲如附贅也。陰陽之氣有沴, 郭云:“沴,陵亂也。”同戾。捕釋文:“沴音麗,徐徒顯反。”在宥篇:“陰陽並毗,四時不至,寒暑之和不成,其反傷人之形乎!”子輿之形惡,蓋由陰陽並毗所傷也。此句伏下“陰陽不翅父母” ,及“彼近吾死”數語。其心閑而無事,宣云:“不以病攖心。”捕成云:“心神閒逸,不以為事。”跰□而鑒於井,成云:“跰 □,曳疾貌。曳疾力行,照臨于井。”補釋文:“跰,步田反。□,悉田反。”曰:“嗟乎!夫造物者,又將以予為此拘拘也!”重歎之。子祀曰:“汝惡之乎?”曰:“亡,無同。予何惡!浸假而化予之左臂以為雞,予因以求時夜;司夜也。“雞”疑是“卵”字之誤。時夜,即雞也。既化為雞,何又雲因以求雞?惟雞出於卵,鴞出於彈,故因卵以求時夜,因彈以求鴞炙耳。齊物論雲“見卵而求時夜,見彈而求鴞炙”,與此文大同,亦其明證矣。正釋文:“浸,子鴆反,向云:‘ 漸也。'”武按:王雲“既化為雞,何又雲求雞”,本文並未言求雞,乃求臂化之雞為之司夜,義無不當。此與齊物論見卵之義不同:此所求者在司夜之效,故以“ 雞”字為當;彼則言瞿鵲子方見卵耳,尚未為雞,便求司夜,譏其早計也,故以“卵”字為當。何可據彼正此?浸假而化予之右臂以為彈,予因以求鴞炙;浸假而化予之尻以為輪,以神為馬,予因以乘之,豈更駕哉!郭云:“無往不因,無因不可。”且夫得者時也,失者順也,安時而處順,哀樂不能入也。此古之所謂縣解也,成云:“得者,生也;失者,死也。”按:養生主篇“適來,夫子時也;適去,夫子順也。安時而處順,哀樂不能入也。古者謂是帝之縣解”, 與此文證合。補說文:“縣,系也。”徐鉉曰:“此本是縣掛之縣,借為州縣之縣。今俗加心別作懸,義無所取。”而不能自解者,物有結之。郭云:“一不能自解,則眾物共結之矣。”正郭謂“不解而後物結 ”,非也。言其所以不能自解者,由於物欲膠結於內,而為哀樂所縣系也。且夫物不勝天久矣,吾又何惡焉?”補上文“人之有所不得與,此物之情也”,即物不勝天之義。吾之致此惡疾,天也。既不能勝天,亦惟知其無可奈何而安之若命而已,又何惡焉!答“汝惡之乎”句。俄而子來有病,喘喘然將死,其妻子環而泣之。成云:“喘喘,氣息急也。”補釋文:“喘,川轉反,又尺軟反。” 子犁往問之,曰:“叱!避!叱令其妻子避。補釋文:“叱,昌失反。”成云:“叱,訶聲也。”無怛化!”釋文:“ 怛,驚也。”勿驚將化人。補列子力命篇“易怛也哉 ”,注:“當割反。”釋文:“丁達反。崔本作靼,音怛。”倚其戶與之語曰:“偉哉造物!又將奚以汝為?為何物?將奚以汝適?適,往也。以汝為鼠肝乎?以汝為蟲臂乎?”王云:“取微蔑至賤。”補言形死為鼠所食,化為其肝乎?或為蟲所食,化為其臂乎?子來曰:“父母于子,東西南北,唯命之從。陰陽于人,不翅于父母,成云:“陰陽造化,何啻二親乎!”補釋文:“翅,徐詩知反。”王引之曰:“ 翅與啻同。”說文曰:“啻,語時不啻也。”書多士:“爾不啻不有爾土。”釋文:“啻,徐本作翅。”武按:“陰陽”句,應上“陰陽之氣有沴”。彼近吾死而我不聽,我則悍矣,彼何罪焉? 彼,陰陽。悍,不順。宣云:“近,迫也。”補吾之將死,因陰陽之氣有沴所致,是陰陽迫吾死也,如不聽,則我悍然抵拒其命矣。夫大塊載我以形,勞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六語又見大宗師篇。補陰陽近吾死,死又何足惡!乃大塊因我生之勞,使我以死休息之也。如是,吾又何必善生哉!生與死同,善生即 無異於善死,無亦多此一善,而不能安時處順者也?注中“大宗師篇”四字,當改為“前”字。此節舉事證明前語,故重引之,以作關鎖。今之大冶鑄金,金踴躍曰‘我必且為鏌□' ,大冶必以為不祥之金。大冶,鑄金匠。補金而踴躍自言,大冶必致驚怪,以為妖異不祥。今一犯人之形,而曰‘人耳人耳',夫造物者必以為不祥之人。犯同笵。偶成為人,遂欣愛鄭重,以為異於眾物,則造化亦必以為不祥。補上文“特犯人之形而猶喜之”,此曰“人耳人耳”,明自喜其為人也。夫眾生林總,萬態千形,造化無私,平等一視。如自喜為人,有予智自雄之念,乖造化平等之心,故以為不祥也。今一以天地為大鑪,以造化為大冶,惡乎往而不可哉?”鼠肝、蟲臂,何關念慮!補或生或死,或犯為人,或犯為鼠肝、蟲臂,皆在天地陶冶之內,故無往而不可。明生而為人,無可喜;死而為鼠肝、蟲臂,亦無可惡也。成然寐,蘧然覺。成然為人,寐也;蘧然長逝,覺也。正注非。釋文:“成,本或作成,音恤。簡文云: ‘當作滅。'蘧,李音渠。蘧然,有形之貌。覺,古孝反。”武按:“成”不可通,作“滅”者是也。言處於天地鑪冶之內,一任造化之陶鑄,而為人之所不得與,故死也如夢之滅然寐耳,生也如夢之蘧然覺也,何庸好惡於其間哉!先插此二語於此,至“孟孫才母死”節,方暢發之。可見莊子之文,有藕斷絲連,西崩東應之妙。

〔一〕“問”原作“視”,據王氏原刻及集釋本改。

子桑戶、孟子反、子琴張三人相與友,曰:“孰能相與於無相與,相為於無相為?成云:“如百體各有司存,更相御用,無心于相與,無意於相為,而相濟之功成矣。故於無與而相與周旋,無為而相為交友者,其意亦然。”補論語:“仲弓問子桑伯子。子曰:‘可也簡。'仲弓曰:‘居簡而行簡,無乃太簡乎?'”朱注:“子桑伯子,魯人。胡氏以為疑即莊周所稱子桑戶者是也。”注又云:“家語記伯子不衣冠而處,夫子譏其欲同人道於牛馬。”說苑修文篇:“ 孔子 見子桑伯子,子桑伯子不衣冠而處。弟子曰:‘夫子何為見此人乎?'曰:‘其質美而無文,吾欲說而文之。'孔子去,子桑伯子門人不悅,曰:‘何為見孔子乎?'曰:‘其質美而文繁,吾欲說而去其文。'”論語:“子曰:‘孟之〔一〕反不伐,奔而殿,將入門,策其馬曰:“非敢後也,馬不進也。”'”朱注:“孟之反,魯大夫,名側。胡氏曰: ‘反,即莊周所稱孟子反者是也。'”左傳哀十一年:齊師伐我,及清,孟孺子泄帥右師,冉求帥左師,師及齊師戰於郊,右師奔,齊人從之。孟之側後入,以為殿,抽矢策其馬曰:“馬不進也。”家語“琴牢,衛人,字子開,一字張,與宗魯友。聞宗魯死,欲往吊焉。孔子弗許,曰‘非義也'”,疑即此之子琴張也。孰能登天遊霧,宣云:“超於物外。”撓挑無極,李云:“撓挑,猶宛轉也。宛轉玄曠之中。”正釋文:“撓,徐而少反,郭許堯反。挑,徐徒了反,郭、李徒堯反。”武按:在宥篇“挈〔二〕汝適複之撓撓,以遊無端”,爾雅釋詁:“適,往也。”撓撓,簡文云:“迴圈之名。”蓋即往復之形容辭也。言提挈汝往復,撓撓然如迴圈,以遊無端也,即其上文“出入六合”之義。且無端與迴圈義相應,謂如環之無端也。鶡冠子道端篇:“複而如環,日夜相橈。”橈、撓義通,均可為此文參證。說文:“挑,撓也。”則撓挑即撓撓也。無極,猶之無端。謂撓撓往復,如迴圈然,以遊無極也。下“反覆終始,不知端倪”,即申說此句者也。相忘以生,無所終窮?”宣云:“不悅生,不惡死。”三人相視而笑,莫逆於心,遂相與為友。莫然有間,崔云:“ 莫然,定也。間,頃也。”補在宥篇“莫然無魂”,成云:“莫然無知。”又左昭二十八年“德正應和曰莫 ”,杜注:“莫然清靜。”此莫然,正形容三人相視而笑,清靜無言也。而子桑戶死,未葬。孔子聞之,使子貢往侍事焉。成云:“供給喪事。 ”或編曲,李云:“曲,蠶薄。 ”正編,說文“次簡也”。周禮春 官磬師注:“編,讀為‘編書'之編。”宋玉對楚王問: “是其曲彌高而和彌寡。”漁父篇:“孔子弦歌鼓琴奏曲。”然則曲者,樂曲也,歌辭也。編曲者,編次其辭也。時僅孟、琴二人,一編辭而歌,一鼓琴以和之。李乃雲“蠶薄”。孟為大夫,琴,孔門弟子,未必恃編薄為生,且何至惟恐稍曠其工,挾之往編於死喪者之家乎?李說亦太不倫矣。或鼓琴,相和而歌曰:“嗟來桑戶乎!嗟來桑戶乎!而已反其真,而,汝。而我猶為人猗!”成云: “猗,相和聲。”正成說非。書秦誓“斷斷猗無他伎 ”,疏:“猗者,足句之辭,不為義也。”禮大學引此作“ 斷斷兮”,猗是兮之類。子貢趨而進曰:“敢問臨屍而歌,禮乎?”二人相視而笑曰:“是惡知禮意?”是,謂子貢。補應證上文“謷乎其未可制也”。子貢反,以告孔子曰:“彼何人者邪?修行無有,無自修之行。而外其形骸,臨屍而歌,顏色不變,無以命之。崔云:“ 命,名也。”彼何人者邪?” 孔子曰:“彼游方之外者也,而丘游方之內者也。成云:“方,區域也。”外內不相及,而丘使女往吊之,丘則陋矣。彼方且與造物者為人,王引之云:“為人,猶言為偶。中庸‘仁者人也',鄭注:‘讀如“相人偶”之人,以人意相存偶之言。'公食大夫禮注‘每曲揖,及當碑揖,相人偶',是人與偶同義。淮南原道篇‘與造化者為人',義同。齊俗篇‘上與神明為友,下與造化為人',尤其明證。”正鄭謂人也讀如“相人偶”之人,並非謂讀如“相人偶”之偶。如“為人”可謂之“為偶”,則鄭所雲“以人意相存偶”句,亦可謂之為“以偶意相存人”矣,安乎,否乎?且細玩鄭句,“人”下加“意”,則存偶者人之意,非謂人與偶同義也。本文之義,言造物者既笵我以人之形,而我不聽,則我悍矣。有道者則順受之,方且與造物者為人,即上文“其不一,與人為徒”也,又即知北遊篇“直且為人”也,及德充符篇“有人之形,故群於人”也。質言之,則造物者命我為人,則我 為人耳,命我為鼠肝、蟲臂,則我為鼠肝、蟲臂耳,即上文“崔乎其不得已”之義也。淮南精神訓“夫造化者既以我為壞矣,將無所違之矣”,高注:“言既以我為人,無所離之。喻不求,亦不避也。”最足證明本義。再就王氏所征原道、齊俗二文言之,王氏于彼文義,亦未細審。按原道訓云:“精通於靈府,與造化者為人。” 言精上通神靈之府,所謂“其一,與天為徒”也;而形體則與造化者為人,所謂“其不一,與人為徒”也。至齊俗訓語更明顯:上與神明為友者,精神也;下與造化為人者,所笵之人形耳。據此,益足證王氏之說乖于本義矣。而遊乎天地之一氣。彼以生為附贅縣疣,成云:“氣聚而生,譬疣贅附縣,非所樂。”補知北遊篇“臭腐複化為神奇,神奇複化為臭腐,故曰通天下一氣耳”,郭注雲“死生彼我豈殊哉”,足以相證。“附贅”句,遙明以刑為體之義。以死為決□潰癰。釋文:“□,胡亂反。”宣云:“疽屬。”成云:“氣散而死,若□癰決潰,非所惜。”夫若然者,又惡知死生先後之所在?宣云:“一氣迴圈。 ”假於異物,讬於同體,宣云: “即圓覺經地、風、水、火四大合而成體之說。蓋視生偶然耳。”忘其肝膽,遺其耳目,宣云:“外身也,視死偶然耳。”補應上“ 相忘以生”,又上文所謂“以刑為體”也。反覆終始,不知端倪,往來生死,莫知其極。補應上“撓挑無極”。芒然彷徨乎塵垢之外,逍遙乎無為之業。成云:“芒然,無知貌。放任於塵累之表,逸豫於清曠之鄉。”補應上“登天遊霧”。彼又惡能憒憒然為世俗之禮,以觀眾人之耳目哉!”成云:“憒憒,煩亂。”釋文:“觀,示也。”補應上“ 厲乎其似世乎,謷乎其未可制也”。子貢曰:“然則夫子何方之依?”成云:“方內方外,未知夫子依從何處?”孔子曰:“丘,天之戮民也。成云:“聖跡禮儀,乃桎梏形性。夫子既依方內,是自然之理,刑戮之人也。故德充篇雲 ‘天刑之,安可解乎'!”補言吾生平以禮束縛一己自然之生,無 異受天之刑也。雖然,吾與汝共之。”宣云:“己之所得不欲隱。”正雖然,吾平日與汝講習禮儀,束其性天,故汝亦共為戮民也。孔子因數貢以臨屍而歌為非禮,乃語之以拘禮者如受天刑也,以破其是己非人之心,繼則以相忘勖之也。子貢曰:“敢問其方。”孔子曰:“魚相造乎水,人相造乎道。造,詣也。造乎水者魚之樂,造乎道者人之樂。補相造乎道,即答子貢以方也。相造乎水者,穿池而養給;相造乎道者,無事而生定。釋文:“池,本亦作地。”按:兩本並通。魚得水則養給,人得道則性定。生、性字通。正天道篇“一心定而萬物服”,言以虛靜推於天地,通於萬物。又曰:“至人之心有所定矣。”此處“無事”,即無為也,承上“逍遙乎無為之業 ”說。無為也,而後能虛靜,虛靜則定矣。“生”字,如佛書“無所住而生其心”之生,不必改為“性”字。彼所生之心,清淨心也,即此之定心也。言欲造乎道者,在生其定心,而生定之功夫則在心虛靜而無事,無事而定自生矣。此莊子修道要旨也。故曰:魚相忘乎江湖,人相忘乎道術。”宣云:“愈大則愈適,豈但養給、生定而已。”正繳應上“泉涸” “譽堯”數語。夫方內方外,道術不同,猶之堯、桀之性不同也。然道術雖殊,各有所適,與其互相是非,不如兩忘而化其道,即此“相忘乎道術”之謂也。蓋子反二人,謂子貢不知禮意,子貢以彼臨屍而歌為非禮,各是其所是而非其所非也,故孔子以“相忘乎道術”語之。子貢曰:“敢問畸人。”司馬云:“畸,不耦也。”郭云:“問向所謂方外而不偶于俗者安在?”補釋文:“畸,居宜反。”曰:“ 畸人者,畸於人而侔於天。司馬云:“ 侔,等也。”成云:“率其本性,與自然之理同。”補釋文:“侔音謀。”故曰:天之小人,人之君子; 宣云:“拘拘禮法,不知性命之情,而人稱為有禮。”人之君子,天之小人也。”按:各本皆同。疑複語無義,當作“天之君子,人之小人也”。成云:“子反、琴張,不偶於俗,乃曰畸人,實天之 君子。”按不偶於俗,即謂不偕於禮,則人皆不然之,故曰“天之君子,人之小人也”,文義甚明。蘇輿云:“以人之小人斷定畸人,則琴張、孟孫輩皆非所取,莊生豈真不知禮者哉!”正蘇輿說與本義乖違。篇首樹天之所為、人之所為二義以為綱,通篇均就二義分疏,此處亦然。上文“ 芒然仿徨乎塵垢之外,逍遙乎無為之業”,為天之所為也;“憒憒然為世俗之禮,以觀眾人之耳目”,為人之所為也。君子有二。論語云:“文質彬彬,然後君子。”天下篇云:“以禮為行,謂之君子。”此人之君子也,即為人之所為也。上文“古之真人”,此天之君子也,即為天之所為也。外物篇云:“ 老萊子曰:‘丘!去汝躬矜,與汝容知,斯為君子矣。 '”即去文尚質,去禮任天,亦天之君子也。小人亦有二。盜蹠篇云:“小人殉財。”駢拇篇云:“其所殉貨財也,則俗謂之小人。”山木篇云:“小人甘以絕。” 此人之小人也。若人之君子,則天之小人也。上文狐不偕、務光諸人,世所稱賢人也,然行名失己,亡身不真,亦天之小人也。“天之小人”雲者,謂較至人、大人、真人為小,非同乎人之小人也。成、蘇諸氏,疑此文語複,未深究君子、小人之義者也。蓋上以天理為主,且義綜其全,謂以天理言之,如行名失己,及拘禮飾文,皆違自然,乃自然之小人也,然人於拘禮飾文者則謂之君子,下以人情為主,且語有專屬,謂以人情言之,重禮尚文,於能篤守禮文者則稱之為君子,而實天之小人也。因數貢拘拘禮文,故下二語專就子貢而言,以警覺之,語複而意不復也。

〔一〕“之”原誤“子”,據論語改。

〔二〕“挈”原誤“潔”,據在宥篇改。

顏回問仲尼曰:“孟孫才,名才。其母死,哭泣無涕,中心不戚,居喪不哀。無是三者,以善處喪蓋魯國。固有無其實而得其名者乎?回壹怪之。”郭、陸、成本,“喪”字絕句。李楨云:“文義未完。‘蓋魯國'三字。當屬上句,與應帝王篇‘功蓋天下'義同。釋言:‘弇,蓋也。 '釋名:‘蓋,加也。'並有高出其上之意。言才 以善處喪名蓋魯國也。”仲尼曰:“夫孟孫氏盡之矣,進於知矣。成云:“進,過也。”宣云:“其盡道過於知喪禮者。”正此“知”字,如篇首“知人之所為”之知。言孟孫氏已盡居喪之實,進入于世人之知矣。與上文“以禮為翼 ”,“厲乎似世”之義相應。唯簡之而不得,宣云:“簡者,略於事。世俗相因,不得獨簡,故未免哭泣居喪之事。”補天運篇:“黃帝之治天下,使民心一,民有其親死不哭,而民不非也。”蓋孟孫之心一,不知所以生,不知所以死,自不哭泣其親;因牽于世人之知,欲簡略於喪禮而不得,於是乃有哭泣也。夫已有所簡矣。宣云:“然己無涕、不戚、不哀,是已有所簡矣。”蘇輿云:“二語泛言,不屬孟孫氏說。”姚云:“常人束於生死之情,以為哀痛簡之而不得,不知於性命之真,已有所簡矣。”似較宣說為優。正宣說是也。蘇、姚說非。孟孫氏不知所以生,不知所以死,宣云:“生死付之自然,此其進於知也。”正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人之有所不得與,是以不知所以生,不知所以死也。宣“此其進於知”句誤,正語詳下。不知就先,不知就後,成云:“ 先,生;後,死。既一於死生,故無去無就。”正上文“惡知死生先後之所在”,言生死相禪,如環無端,不知生先而死後乎,抑死先而生後乎?既不知死生之先後,是以不知所就也。若化為物,以待其所不知之化已乎!宣云:“ 順其所以化,以待其將來所不可知之化,如此而已。” 按:死為鬼物,化也。鼠肝、蟲臂,所不知之化也。補不知之化,將來之化也;將來之化,萬化而未始有極也。物不勝天,亦惟待之而已。山木篇“化其萬物,而不知其禪之者,焉知其所終!焉知其所始!正而待之而已”,義與此同。且方將化,惡知不化哉?方將不化,惡知已化哉?宣云:“四語正不知之化,總非我所能與。”吾特與汝其夢未始〔一〕覺者邪!宣云:“未能若孟孫之進于知也。”正注非。上“進於知矣”,言入於世知也,宣誤以為真知,故說如此。此句系仲尼就身設喻,以明上文,且啟下文,言吾與汝方自以為覺也,惡知其非夢而未覺者邪?生死亦然,自以為生矣,安知其非死耶?且彼有駭形而無損心,彼孟孫氏雖有駭變之形,而不以損累其心。正彼,指孟孫之母。孟孫未死,不得言有駭形。言彼死者有駭變之形,而無損於心,雖死,如夢之未覺耳。有旦宅而無情死。成云:“旦,日新也。宅者,神之舍也。以形之改變,為宅舍之日新耳。”姚云:“情,實也。言本非實有死者。”正旦宅,言人生駒隙,如一朝之居於宅耳。所謂死者,猶之賃宅者去此遷彼,而非實死也。孟孫氏特覺,人哭亦哭,是自其所以乃。乃,猶言如此。人哭亦哭,己無容心。蘇輿云:“‘孟孫氏特覺'絕句。言我汝皆夢,而孟孫獨覺,人哭亦哭,是其隨人發哀。”補既無情死,則死何必哭?哭特世知之禮如此耳。孟孫氏進入世知,故人哭亦哭,所謂“厲乎其似世”也。郭云:“夫常覺者,無往而有逆也,故人哭亦哭,正自其所宜也。”是郭亦以“覺”字絕句,承上“其夢未始覺”來,“乃”作“宜”,義亦通。且也,相與吾之耳矣,唐詎知吾所謂吾之乎?人每見吾暫有身,則相與吾之。豈知吾所謂吾之,果為吾乎,果非吾乎?補豈特生死不能知,即吾之為吾,亦不能確知也,特自以為吾,即吾之耳。淮南俶真訓:“ 公牛哀七日化為虎。方其為虎也,不知其嘗為人也;方其為人,不知其且為虎也。二者代謝舛馳,各樂其成形。”可為此處明喻。且汝夢為鳥而厲乎天,厲、戾同聲通用,至也。夢為魚而沒於淵,不識今之言者,其覺者乎,夢者乎?未知魚鳥是覺邪夢邪,抑今人之言魚鳥者是覺邪夢邪?補當吾夢時,吾所謂“吾之”者魚鳥也;及其 既覺,吾所謂“吾之”者人也。夢、覺異,故“ 吾之”者亦不同。是故夢與覺,“ 吾之”之吾,皆不相知也,且安知魚鳥之非覺而為人之非夢邪?造適不及笑,獻笑不及排,宣云:“人但知笑為適意,不知當其忽造適意之境,心先喻之,不及笑也。及忽發為笑,又是天機自動,亦不及推排而為之,是適與笑不自主也。”安排而去化,乃入於寥天一。”宣云:“由此觀之,凡事皆非己所及排,冥冥中有排之者。今但當安於所排,而忘去死化之悲,乃入於空虛之天之至一者耳。”

〔一〕“始”字,據王氏原刻及集釋本補。

意而子見許由,許由曰:“堯何以資汝?”成云:“意而,古之賢人。”郭云:“資者,給濟之謂。 ”意而子曰:“堯謂我:‘汝必躬服仁義,而明言是非。'”成云:“必須己身服行,亦複明言示物。”許由曰:“而奚為來軹?而,汝也。軹同只。補只,說文“語已詞也”。武按:“ 躬服仁義”句,乃為人之所為,即人之君子也。夫堯既已黥汝以仁義,而劓汝以是非矣,宣云:“如加之以刑然。”補周禮司刑“墨罪五百,劓罪五百”,注:“墨,黥也。先刻其面,以墨窒之。劓,截其鼻也。”釋文:“黥,其京反。劓,魚器反。” 汝將何以遊夫遙蕩、恣睢、轉徙之途乎?”成云:“恣睢,縱任也。轉徙,變化也。”按:言汝既為堯所誤,何以遊乎逍遙放蕩、縱任變化之境乎?補釋文:“遙蕩,王雲‘縱散也'。恣,七咨反。睢,郭、李雲‘許維反'。”武按:天地篇:“聖人之治天下,搖盪民心,使之成教易俗。”此文“遙”字,似當作“搖 ”。意而子曰:“雖然,吾願游於其藩。”宣云:“言雖不能遵途,願涉其藩籬。”許由曰:“ 不然。夫盲者無以與乎眉目顏色之好,瞽者無以與乎青黃黼黻之觀。”補釋文:“與音豫,下同。黼音甫。黻音弗。觀,古亂反。”成云:“盲者,有眼睛而不見物;瞽者,眼無眹縫,如鼓皮也。作斧形謂之黼,兩己相背謂之黻。”意而子曰:“夫無莊之失其美,成云:“無莊,古之美人,為聞道故,不復莊飾,而自忘其美色。” 據梁之失其力,成云:“據梁,古之多力人,為聞道守雌故,失其力。”黃帝之亡其知,成云:“黃帝有聖知,亦為聞道故,能忘遣其知。”皆在鑪捶之間耳。釋文:“捶,本又作錘。”成云:“鑪,灶也。錘,鍛也。三人以聞道契真,如器物假鑪冶打鍛以成用耳。”庸詎知夫造物者之不息我黥而補我劓,使我乘成以隨先生邪?”宣云:“乘,猶載也。黥劓則體不備,息之補之,複完成矣。天今使我遇先生,安知不使我載一成體以相隨邪? ”許由曰:“噫!未可知也。我為汝言其大略。吾師乎!吾師乎!□萬物而不為義,澤及萬世而不為仁,司馬云:“□,碎也。”盧文弨云:“說文作□,亦作□。隸省作□。”成云:“素秋霜降,碎落萬物,非有心斷割而為義;青春和氣,生育萬物,非有情恩愛而為仁。 ”補釋文:“□,子兮反。”武按:吾師乎,指以下所言為師,即道也。“□萬物”二句,為天之所為也,且針對上“躬服仁義”句而矯正之。長於上古而不為老,成云:“ 萬象之前,先有此道,而日新不窮。”按:語又見前。覆載天地、刻雕眾形而不為巧。成云:“天覆地載,以道為原,眾形雕刻,鹹資造化,同稟自然,故巧名斯滅。”此所遊已。”宣云:“應上游。”補上數語,與上文“夫道有情有信”節義同,故此之所游,即游於道也。

顏回曰:“回益矣。”仲尼曰:“何謂也?”曰:“回忘仁義矣。”曰:“可矣,猶未也。”他日複見,曰:“回益矣。”曰:“何謂也?”曰:“回忘禮樂矣。”曰:“可矣,猶未也。”補或謂仁義深而禮樂淺,仁義內而禮樂外,其忘也,應自淺而深,自外而內,本文不然,疑有倒誤。淮南道應訓,文與此同,惟先忘禮樂,仁義次之,似當據正。武曰:不然。仁義之施由乎我,禮樂之行拘於世。由乎我者,忘之無與人事;拘於世者,忘之必駭俗情。是以孟孫之達,且進世知;孟、琴之歌,遂來面誚。此回所以先忘仁義而後忘禮樂,蓋先易而後難也。淮南誤倒,當 據此以正之也。他日複見,曰:“回益矣。”曰:“ 何謂也?”曰:“回坐忘矣。”司馬云:“坐而自忘其身。”仲尼蹴然曰:“何謂坐忘? ”顏回曰:“墮肢體,黜聰明,成云: “墮,毀廢。黜,退除。”補釋文:“蹴,子六反,崔雲‘變色貌。'墮,許規反,徐待果反。”離形去知,宣云:“總上二句。”○補墮肢體,離形也;黜聰明,去知也。即以刑為體也。同於大通,成云:“冥同大道。”補奚侗曰:“大當作化。下文‘同則無好也,化則無常也',即分釋此兩句。淮南道應訓正作‘洞於化通'。”此謂坐忘。”補如此,可謂天之君子矣。 仲尼曰:“同則無好也,宣云: “無私心。”化則無常也。宣云:“無滯理。”而果其賢乎!丘也請從而後也。” 爾誠賢乎!吾亦願學。極贊以進回。補注“願學”,非。說苑指武篇孔子曰“吾所願者,顏氏之計。吾願負衣冠而從顏氏子也”,即此“請從而後 ”之謂也。又在宥篇雲“墮爾形體,吐爾聰明,倫與物忘,大同乎涬溟,解心釋神,莫然無魂”,可作此節參證。

子輿與子桑友,而霖雨十日。雨三日以往為霖。補左隱九年:“春,王三〔一〕月,大雨霖以震,書始也。凡雨自三日以往為霖。”爾雅釋天〔二〕:“久雨謂之淫。淫謂之霖。”子輿曰: “子桑殆病矣!”裹飯而往食之。至子桑之門,則若歌若哭,鼓琴曰:“父邪母邪!天乎人乎!”有不任其聲,而趨舉其詩焉。崔云:“不任其聲,憊也。”成云:“趨,卒疾也。”補釋文:“裹音果。食音嗣。”成云:“任,堪也。”崔云:“趨舉其詩,無音曲也。”子輿入〔 三〕,曰:“子之歌詩,何故若是?”成云:“歌詩似有怨望,故驚怪問其所由。”曰:“ 吾思乎使我至此極者而弗得也。父母豈欲吾貧哉?天無私覆,地無私載,天地豈私貧我哉?求其為之者而不得也。然而至此極者,命也夫!”知命所為,順之而已。

〔一〕“三”原作“正”,據左傳改。

〔二〕“釋天”原誤“釋文”,據爾雅訂正。

〔三〕“入”字,據王氏原刻及集釋本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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