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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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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真经广圣义卷之十七

唐广成先生杜光庭述

大道废章第十八

疏:前章明步骤殊时,道存故淳朴不散。此章明风俗颓靡,道失则仁义遂行。秃施髱而病求医,虽云由愈数米炊而简发栉,何其伤性,故直举八句,将以明其积弊,冀速返於淳古也。○义曰:前以淳朴渐散,浇薄继生,原其浇薄之由,乃彰道德之废。步者安徐於皇化,骤者趋急於帝功。俗靡风颓,仁兴义作,执仁义而饰性,立刑赏以训人,亦由既秃而加髻求妍,已病而求医望愈矣。《淮南子》曰:数米简发烦而不察,有为之甚也。何异乎以膝搔背,以踵解结矣。能明四者之非,可致还淳之望也。髱,发也。颓,坏也。靡,倾也。栉,梳也。

大道废,有仁义。

注:浇淳散朴,大道不行,曰与义,小成遂作。濡沬生於不足,凋弊起於有为。然则圣人救代之心未尝异,而夷险之迹则不得一尔。

疏:大道废者,代俗浇漓,人民浮竞,玄风斯泯,穆清之化不存,失夫至道无为之事,故云废也。

义曰:废者,陵替不行也。皇道帝风,陵颓已远。兴王图霸,谲诈交驰。时既迁讹,情惟浮竞。玄深宴安之风日以泯灭,穆和清静之化日以销平。大道不行,斯为废矣。《礼运》云大道既隐,天下为家是也。浇,沃也。漓者,水入地也。淳古之质如水沃地,散不可收,故云浇漓也。

疏:废则有兼爱之仁,裁非之义,足敝躄於其间矣。

义曰:蹩躠为仁,强行兼爱之貌也,踶跂为义,诈立裁非之貌也。皆局促其状,勉强其容,非广大也。去道日远,圣迹已彰,仁义不真,礼乐离性,徒得其强饰之形表,皆非自然真一之诚心也。

疏:故庄子曰:道隐於小成。小成谓仁义等各自其成,不能大通。故谓之小成。

义曰:大道既隐,上德亦隳。仁者自仁,义者自义,不能混然同化,各成一名,方之於德,固以小矣。况於大道乎?道隐小成者,《庄子□齐物篇》南郭子綦谓子游曰:道於乎隐而有真伪,言於乎隐而有是非,道於乎往而不存,言於乎存而不可。道隐於小成,言隐於荣华。此谓小成,仁义之道也。荣华,窜句之辞也。执言滞教,故为隐,故有儒墨以是其所非,以非其所是。以此纷纭,莫能质定,乱由是而作焉。

智慧出,有大伪。

注:用智慧者,则将立法也。法出而奸生,则有大伪矣。并窃符玺,可不信然?

疏:智慧出者,谓后代之人役用智慧,立法以检俗,制典以诘奸,恐其不信,作符玺以信之。恐其不平,为斗斛以量之。而不仁之人,兼盗符重,并窃斗斛,则夫智慧之作法,适足侈大其诈伪,故云有大伪矣。

义曰:智,心慧也。慧,识解也。检,束约也。诘,责也。符,信也。玺,印也。道德隐而仁义行,仁义兴而智慧用,法繁於秋荼,网密於凝脂,而人愈乱也。夫弓弩罼弋机变之智多,则鸟乱於其上矣。钧饵网罟罾句之智多,则鱼乱於水矣。削格罗落罘罝之智多,则兽乱於泽矣。智诈渐毒,颉滑坚白,解口后同异之变多,则俗惑於辩矣。故天下每每大乱,罪在好智矣。法,则也。谓立法则以束於人也。典,常也。奸,诈也。谓作常法以诘责奸诈也。符者,刻文相合以验,若金虎竹使兵信之符也。玺者,天子曰玺,诸侯曰印,上下等差以为信也。斛之所起,起於圭,六十四黍为圭,十圭为抄,十抄为撮,十撮为勺,十勺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五斗四升曰斛,所以量物也。智慧之人,设此符印斗斛之法,将以限量拘制,以验其盗,安知不为大盗之积者乎?田常矫仁义於齐国,一旦弒其君而窃其国,传十二世。齐之符玺斗斛,圣智之法,皆田常有之,是则智慧作法而生此大伪。其后窃国者,往往因田氏之法焉。王莽窃之於汉,司马宣王窃之於魏,梁武帝窃之於齐,隋文帝窃之於周。岂若焚符破玺而使民朴鄙,掊斗折衡而使民不争,殚残天下之圣法,而民可以议於道乎?

六亲不和,有孝慈。

注:父子夫妇兄弟,六亲也。疏戚无伦,不和也。各亲各子,有孝慈也。皆由失道,故有偏名也。

疏:六亲者,父子兄弟夫妇也。夫大同之俗,无自私之亲。及乎上下不和,冤恩斯起,则有扇枕温席,人谓之孝。

义曰:大道之世,天下为公,无非亲也。浇末之代,六纪有辩,孝慈彰也。有不慈则慈者着焉,有不孝则孝者显焉。天下为公,则大同之俗也。冤,屈折也,恩,惠爱也。扇枕温席者,宋有刘苞字孝,尝三岁而孤,其伯父悛等皆显贵,苞见之常泣,母陈氏疑其畏惮而怒之。苞曰:自悲早不识父,今见诸父相似,心中悲尔。因歔欷,母亦悲恸。苞奉其母,夏则扇枕,冬则温席焉。孝者,事亲之名。《礼□祭统》曰:孝,畜也。《释名》曰:孝,好也。《谥法》曰:至顺曰孝。总而言之,则事亲之道恒畜在心,尽其色养,中情悦好,承顺无违之义也。《尔雅》曰:善事父母为孝也。

疏:出顾入复谓之慈。被孝慈之名,有自矜之色,殊不知大道之代,天下为家。上承下绥,自然之分,视人如己,不独亲其亲,则天下之人皆可孝也。人亦视之犹己,不独子其子,则天下之幼皆可慈也。孝慈之名,复何所施乎?

义曰:《礼运篇》云:仲尼仕鲁,与於蜡宾,事毕,游象魏之观,见祭礼之不备。睹象魏之旧所,喟然而叹。弟子言偃问焉,仲尼曰:大道之行,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而有志焉。大道之行,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夫老有所终,世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於地,不必藏诸己。力恶其不出於身,不又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不闭,是谓大同。此则扇枕温席、出顾入复无所施矣。人尽亲也,何偏名之有乎,矜恃也哉。

国家昏乱,有忠臣。

注:太平之时,上下交定,何异名乎?昏乱之日,见危致命,有忠臣矣。

疏:忠者,人臣之职分,而云有忠臣者何乎?由人主失御臣之道,今佞主之人获进,规君於昏,使生祸乱,则有见危致命,蒙死难以匡社稷,而获忠臣之名。

义曰:谠正曰忠。《春秋》曰:忠,社稷之固也。为臣事君,以忠为本。事亲孝者,则事君忠矣。阿谄曰佞,不明於理曰昏,上下不理曰乱。夫佞臣在侧,君鉴不明,不能退佞进贤,陷己於昏乱。昏乱既作,纷争生焉。外有寇敌之侵,内有萧墙之衅,所以良臣效命,排难扶危,或生着功名,或死节王事。忠臣之目,由斯立焉。向使唐尧为君,虞舜为臣,上得临御之宜,下尽弼谐之道,则忠臣偏美,何所显哉。

疏:若夫道化大行,无为清静,思皇多士,尽是夔龙,彝伦攸叔,无非作乂。

义曰:大道之化,玄风广行,上既无为,下自清静。《诗》曰:济济多士,文王以宁。多士,众臣也。夔龙,舜佐也。《尚书》曰:夔作典乐,八音克谐。击石拊石,百兽率舞。箫韶九成,凤凰来仪。龙为纳言,出纳王命。彝,法也。伦,等也。攸,所也。叙,次也。乂,理也。《书》曰彝伦攸叙,言舜得良臣而典法不失其正也。疏:然后忠孝之名息,淳朴之道兴,则於忠臣乎何有?此四者颓弊之极也,焉得不返之於淳朴乎?

义曰:颓,堕也。弊,替也。四者,谓仁义、智慧、孝慈、忠臣也。道废智生,家争国乱,而四者是显。因颓弊之极而立其名,大朴坏隳,淳风讹替,德衰道丧,可胜言哉。所以大道既隐,下德有为,仁义用而巧智兴,小惠成而大伪作。忠臣名着於昏乱,孝慈事彰於不和,弊极风颓,所宜反朴。反朴之谓详具在於下章。

绝圣弃智章第十九

疏:前章明风俗颓靡,失道而仁义遂行。此章明绝弃多门,还淳则盗贼无有。首六句且绝矜徇之边,次三句将明立教之方,后四句示行门之由趣。○义曰:道废俗讹,偏名遂立。将复朴素,须绝偏名。既前章四者不行,则此章三者宜绝,孝慈自复,盗贼不生,乃尊朴素之风,除私欲之患,天下之利其何博哉。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

注:绝圣人言教之迹,则化无为;弃凡夫智诈之用,则人淳朴。淳朴则巧伪不作,无为则矜徇不行。人抱天和,物无夭性,是有百倍之利也。

疏:圣者,有为制作之圣。智者,凡俗矜徇之智。制作之圣则有迹,矜徇之智则非真。失真是生巧伪,逐迹坐令丧本,故皆绝弃之,而全其淳朴。天和既畅,矜徇不行,是人有百倍之利也。

义曰:无为之圣,内明之智,应物周遍,随时感通。比之圣智,杳冥无迹。制作之圣,矜徇之智,既有其迹,人往迹存,以所存之迹,非应变之具,执而用之,去道愈远。何者?圣智设法,所以守国也。大盗至矣,则圣智之法并其国而窃之。其故何哉?若不盗其圣智之法,则无以取其国。是知圣智设法,本以守国,智诈极矣,乃翻为盗国之盗资也。老君戒之,忘圣则为理,涉迹则为乱。能忘其有迹之迹,弃其矫智之智,则淳朴复而巧伪息矣。人复怡和,无伤无沃,俗臻朴素,无怨无争,各保其生,是有百倍之利也。

绝仁弃义,民复孝慈。

注:绝兼爱之仁,弃裁非之义,则人复於大孝慈矣。

疏:前章云,大道废有仁义,此章云绝仁弃义,民复孝慈者,明大道之代,所谓玄同,民无私亲,悉皆慈孝。故理至则进灭,事当而名去矣。

义曰:六亲不和,则孝慈之名偏立。天下有道,则淳朴之化复行。淳素既行,人皆慈孝,可谓无私亲矣。斯则绝名迹之仁义,复玄同之孝慈。无私亲者,是不独亲其亲也。

疏:今六纪废绝则孝慈名彰,若绝兼爱之仁,弃裁非之义,江湖无濡沬之进,慈孝有自然之素,故民复於大孝慈矣。

义曰:六纪者,亦曰六亲,是君臣父子夫妇也。六者和则皆孝皆慈,六者不和则有孝有不孝,有慈有不慈。不孝者众,则孝者显其名;不慈者众,则慈者彰其美。所以然者,仁义制於其间,而昭其名进。若化之以大道,鼓之以淳风,弃名迹之仁义,则民复於皆孝皆慈矣。鱼处於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沬,不如相忘於江湖。何者?相呴相濡,言其相爱矣。相忘於江湖,各得其适,岂俟濡沬之小爱乎?偏孝偏慈,濡沬之谓尔。《庄子□天运篇》老子谓孔子曰:子以仁义之道行之於世,乱莫大焉。夫仁义憯然乃愤吾心,岂若使天下无失其朴,放风而动,总德而立,又奚桀桀然若负建鼓而求亡子矣。黑白之朴不足以为辩,名誉之观不足以为广,鱼相濡沬不如相忘於江湖,人相仁爱不如相忘於道术矣。

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注:人矜偏能之巧,铃有争利之心。故绝巧则人不争,弃利则人自足,斯不为盗贼矣。

疏:绝巧者,绝雕琢非法淫过之巧。弃利者,弃徇财兼并乾没之利。夫盗贼者,生於羡欲不足。今绝巧则人不争,弃利则人自足,人各自足,复谁为盗贼乎?故云无有。

义曰:雕琢淫过之巧工既不当,虽巧奚为?则卫人之刻棘猴,宋人之琢楮叶,徒云悦目,终曰荡心,所宜绝也。徇财则妨行,兼并则夺人,乾没则欺诈。有一於此,非盗而何?斥而弃之,循分而足矣。何盗贼之有乎?又修道之人,宜绝心内嗜欲之巧、身外浮华之利,六情锐进之巧、六根耽着之利,则三元清净,六贼自无矣。

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

注:此三者但令绝弃,未示修行,故以为此文不足垂教,更令有所属着,谓下文也。

疏:三者,谓绝圣弃智一也,绝仁弃义二也,绝巧弃利三也。此三者且令绝弃,未有修行,故以为此三者於文不足以垂教,更令有所属着,谓下文见素等是也。

义曰:圣智绝弃则人享其利,仁义绝弃则皆复孝慈,巧利绝弃则民无盗贼。三者既绝既弃,将示修真复古之方。故云此为未足属於下文。属,着也。

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注:见真素,抱淳朴,少私邪,寡贪欲矣。

疏:欲求绝圣弃智,则常见真素。

义曰:同乎无欲则谓素朴,素朴则民性得矣。无知无欲则合真素,真素合则圣智之迹绝矣。

疏:欲求绝仁弃义,则怀抱质朴。

义曰:淳质敦朴以守其心,则兼爱之仁裁非之义绝矣。

疏:欲求绝巧弃利,则当少私邪,寡贪欲。

义曰:私邪不汨於性,贪欲不起於心,则淫奢之巧、专冒之利绝矣。

疏:三绝虽於文不足,四行则修身有余。将欲禁邪於中心,故必取资於内行。

义曰:圣智仁义巧利,此六者行之初以拯物,执之末以妨道。故奸诈盗窃因而生焉。绝而弃之,可复真素。真素已复,乃资内修。显四行於结成,为真道之要妙矣。夫有迹之圣作?则矜诈之智生。仁起於不仁,义出於不义,孝彰於不孝,慈显於不慈。能绝有迹有为,自复至慈至孝。斥淫巧则私利息,私利既息,盗贼不生,然后凝旒於朴素之乡,杜念於私欲之境,人登富寿,国致遐长。此人君行道之效也。若夫心除嗜欲,身荡浮华,翦锐进之情,锄耽着之本,六贼不作,三元坦夷,四行克修,久视何远。此行人修之之效也。

道德真经广圣义卷之十七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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