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翻译界可以说是很热闹了,但是没有批评,所以不免芜杂。我想现在从事于文学的人们,应该积极进行,互相批评,大家都有批评别人的勇气,与容受别人批评的度量。这第一要件,是批评只限于文字上的错误,切不可涉及被批评者的人格。中国的各种批评每易涉及人身攻击,这是极卑劣的事,应当改正的。譬如批评一篇译文里的错误,不说某句某节译错了,却说某人译错,又因此而推论到他的无学与不通,将他嘲骂一通,差不多因了一字的错误,便将他的人格侮辱尽了。其实文句的误解与忽略,是翻译上常有的事,正如作文里偶写别字一样,只要有人替他订正,使得原文的意义不被误会,那就好了。所以我想批评只要以文句上的纠正为限,虽然应该严密,但也不可过于吹求,至于译者(即被批评者)的名字,尽可不说,因为这原来不是人的问题,没有表明的必要。倘若议论公平,态度宽宏,那时便是匿名发表也无不可,但或恐因此不免会有流弊,还不如署一个名号以明责任。这是我对于文学界的一种期望。
其次,如对于某种译文甚不满意,自己去重译一过,这种办法我也很是赞成。不过这是要有意的纠正的重译,才可以代批评的作用,如偶然的重出,那又是别一问题,虽然不必反对,也觉得不必提倡。譬如诺威人别伦孙(bjornson)的小说《父亲》,据我所知道已经有五种译本,似乎都是各不相关的,偶然的先后译出,并不是对于前译有所纠正。这五种是:
(5)我极喜欢他自己行洗礼。
(5)九年十一月十四日的《民国日报》第四张
(4)我很喜欢把他亲自受次洗礼。
(4)九年五月二十五日的《小说月报》十一卷五号
(3)我极想使我的儿子,他自己就受了洗礼。
(3)九年四月十日的《新的小说》第四号
(2)九年月日未详的《燕京大学季报》某处
(1)我想叫我的儿子独自一人来受洗礼。
(1)八年正月十九日的《每周评论》第五号
那是不是星期日的事情?
那就是说在一个作工日子么?
这里边除第二种外我都有原本,现在且抄出一节,互相比较,顺便批评一下:
这话是在一星期之后吗?
是不是要在平常的日子呢?
据我看来,第一种要算译的最好。因为那个乡人要显得他儿子的与众不同,所以想叫他单独的受洗,不要在星期日例期和别家受洗的小孩浑在一起,牧师问他的话便是追问他是否这样意思,是否要在星期日以外的六天中间受洗。weekday这一个字,用汉文的确不容易译,但“平常的日子”也还译的明白。其他的几种都不能比他译的更为确实,所以我说大抵是无意的重出,不是我所赞成的那种有意的重译了。
末了的一层,是译本题目的商酌。最好是用原本的名目,倘是人地名的题目,有不大适当的地方,也可以改换,但是最要注意,这题目须与内容适切,不可随意乱题,失了作者的原意。我看见两篇莫泊三小说的译本,其一原名“脂团”,是女人的诨名,译本改作“娼妓与贞操”,其二原名“菲菲姑娘”,译本改作“军暴”。即使作者的意思本是如此,但他既然不愿说明,我们也不应冒昧的替他代说,倘若说了与作者的意思不合,那就更不适当了。以上是我个人的意见,不能说得怎样周密,写出来聊供大家的参考罢了。
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