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奭龄著《小柴桑喃喃录》卷下云,“先府君以八座家居,一敝袴十年不易,绽补几无完处。朱少傅衡岳里居侍养,官已三品,客至或身自行酒。近时一二贫士,偶猎科名,辄暴殄天物,穷极滋味,服饰起居,无不华焕,衵衣亵服,红紫烂然,至于梳头裹脚,亦使僮奴代为,不知闲却两手何用。”原来男子的裹脚自明代已然,——虽然有人说始于唐代,引《镜花缘》的林之洋故事为证。女子之缠足者无论矣,就是在北京所见不缠足的女子,我总觉得她们的脚有点异样,穿着平底圆头的鞋,狭小得与全体不相称。北京的男子也似乎好穿紧鞋,而且对于自己的脚特别注意,每见他们常用布条掸子力拂其鞋,而对于坎肩上瓜皮小帽上的灰土毫不措意,可以知之。起初觉得奇怪,后来打听友人,这才明白:原来这些男子都有一种什么布裹在脚上,使之狭小以为美,至于那不缠足的女子之裹着脚,由此类推,更为当然了。中国是拜脚主义的民族,无论张耀翔先生怎样反对,总是极的确而无可动摇的事。其实说到拜脚,恐怕真能了解脚之美感者世上无如古希腊与日本人,看他们所着的板履(sandalia)与木屐(geta,和文云下驮)就可知道,不过他们所爱的是天足,自然式样的脚,中国人所赏识者却是“文明脚”,人工制造的粽子年糕式的种种金莲罢了。
十六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