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马粪纸糊成的小匣,内藏从报纸上剪下的各种妙文,长篇巨制如圣心主笔之《孙文真死矣》评,吉光片羽如“该辜鸿铭”之小脚美论,搜罗俱备,以供无聊赖时之消遣与动感情时之取材。今日无事不免又打开来看,却发见了一片不知何年何月的上海报上的小新闻。其文曰:
“查禁女孩入浴堂洗浴
淞沪警察厅昨发通令云,案据保安队长陈伟报称,窃查淞沪城一带各浴堂,每有十岁上下之女孩,入内洗浴,虽属年龄幼稚,究属有关风纪,应请饬区查禁等情,据此,除分行外,合行通令知照,仰即油印布告分贴各浴堂内,一律查禁,仍将办理情形,具复备查云。”
在咱们“七岁不同席”的礼义之邦这是平常不过的事,本不值得特别剪下保存,但我所佩服者是陈伟队长的两句文章:“虽属年龄幼稚,究属有关风纪,”说的多么老炼圆稳,虽然属字重出,关纪两字也失粘,须得改作“究为纪有风关”才好。这原是讲文章,至于意思则我本来不很懂,因为风纪是怎样的东西在我的粗脑里完全不明白,是属于物理学的呢,还是属于化学?真是“黑漆皮灯笼”,胡里胡涂之至。我以前只听人家说,“某人与某人相好,……出了风化案件,”知道男女相好与社会风纪有密切的关系,——怎么那一面刚配好,这一面(即在风纪上)就立刻出毛病,这个微妙的感应理由自然终于不大了解,——现在才知道更神秘了,只要一个十岁左右的女孩进浴堂去洗澡,于风纪上就发生危险:仿佛这个风纪比以前变成更嫩更脆更易损了。这是什么缘故?难道风纪经了淞沪警察厅保安队的严密保护,所以像娇养的小儿一样愈加怯弱下去的么?
友人三放君是个老实的绅士,他见我不明白便告诉我说,“这公文的意思并没有什么难懂,无非说浴堂里的男人们看了十岁左右的女孩未免动情,将使他们出去多做坏事,于是而风纪有关了。”我相信他所说是真话,然而这一来却更使我迷惑,因为我还不大相信中国男子堕落至于如此。(这恐怕是我乐天太过之一种毛病。)十岁左右,这岂不是说以十岁为中心,或左而少一岁为九,或右而多一岁为十一乎?虽准之古圣王的礼法已多二以至四岁,早非列入“易损品”内不可,但以常情论之,则渠们实在只是“孩”而女者,并不是“女”之孩者,在常人决不视为性的对象;今使保安队长之言而信,事实上确与风纪有关,是即证中国人之变态,乃有此种“嗜幼”(paidophilia)之倾向,如此病的国民其能久于人世乎?吾愿此仅系道学家张皇之词,其结果只是一个人有点变态,于民族前途尚无大妨碍耳。然而我们上稽古人之传统,傍考同胞之言行,殊不敢使一人独负其责,终乃不能不承认中国人之道德或确已堕落至于非禁止十岁左右女孩入浴堂不能维持风纪矣,呜呼,岂不深可寒心乎哉!
(十四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