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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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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蔼理斯的《人生之舞蹈》(havelock ellis the dance of life 1923),第一章里有这样的一节话。

“中国人的性格及其文明里之游戏的性质,无论只是远望或接近中国的人,都是知道的。向来有人说,中国人发明火药远在欧洲人之前,但除了做花炮之外别无用处。这在西方看来似乎是一个大谬误,把火药的贵重的用处埋没了;直到近来才有一个欧洲人敢于指出‘火药的正当用处显然是在于做花炮,造出很美丽的东西,而并不在于杀人’。总之,中国人的确能够完全了解火药的这个正当用处。我们听说,‘中国人的最明显的特性之一是欢喜花炮。’那最庄重的人民和那最明智的都忙着弄花炮;倘若柏格森著作——里边很多花炮的隐喻——翻译成中国文,我们可以相信,中国会得产出许多热心的柏格森派来呢。”

花炮的趣味,在中国人里边可以说是已经失掉了,只是“热心的柏格森派”——以及王学家确是不少,这个豫言蔼理斯总算说着了。甲子年立春日,听了一夜的爆竹声之后,于北京记。

火药的正当用处在于做花炮,喜欢花炮是一种好脾气,我也是这样想,只可惜中国人所喜欢的不是花炮而是爆竹;——即进一步说,喜欢爆竹也是好的,不幸中国人只欢喜敬神(或是赶鬼)而并不喜欢爆竹。空中丝丝的火花,点点的赤光,或是砰訇的声音,是很可以享乐的,然而在中国人却是没有东西,他是耳无闻目无见地只在那里机械地举行祭神的仪式罢了。中国人的特性是麻木,燃放爆竹是其特征。只有小孩子还没有麻木透顶,其行为稍有不同,他们放花炮,——虽然不久也将跟了人学坏了,此时却是真心地赏鉴那“很美丽的东西”,足以当得蔼理斯的推奖的话。这种游戏的分子才应充分保存,使生活充实而且愉快,至于什么接财神用的“凤尾鞭一万头”,——去你的罢!

以上是一篇旧作杂感,题名是“花炮的趣味”,现在拿出来看,觉得这两年之内有好些改变,柏格森派与王学家早已不大听见了,但爆竹还是仍旧。我昨天“听了一夜的爆竹声”,不禁引起两年前的感慨。中国人的生活里充满着迷信,利己,麻木,在北京市民彻夜燃放那惊人而赶鬼的爆竹的一件事上可以看出,而且这力量又这样大,连军警当局都禁止不住。我又不禁感到一九二一年所作《中国人的悲哀》诗中的怨恨。

他又在墙外的他家院子里,

“我睡在家里的时候,

放起双响的爆竹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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