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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之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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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之用人,大抵大夫以上,多属世官,征服之族中执政权者为之。士则出于选举(选举与世官为对待之名词),[遽古之世,公产之群,群之公事,必有人焉治之,则必举其贤者能者,此即孔子所谓“选贤与能”也(《礼记·礼运》)。后为黩武之群所征服,百战所得,视同私产,遂行世官。然旧有之事,征服者初不甚干涉之,故选举之法仍存。]其法有二:(1)如《周礼》所说,乡大夫以下治民之官,平时考察其民之德行道艺,三年大比(查轧人口及军用品)之时,与其贤者能者。(2)如《礼记·王制》所说,乡论秀士,升于司徒,司徒升之于学,学升之于司马,然后用之。大约两法都有些事实做根据。

至于学校,在国中者谓之学,为宗教哲学之府,初与明堂合一,后乃分出,欲知其说,须看惠栋《明堂大道录》、阮元《明堂说》。(在《揅经室集》中)在乡间者为校、(见《公羊》宣公十五年何《注》。[《注》曰:“一里八十户,八家共一巷。中里为校室,选其耆老有高德者,名曰父老。十月事讫,父老教于校室。八岁者学小学,十五者学大学。”《孟子》所谓;“校者,教也。”])庠(行乡饮酒礼。[《孟子》:“庠者,养也。”])、序(行乡射礼。[《孟子》:“序者,射也。”]),乃兴教化之处,非讲学问之处。汉人言兴乡学者犹如此。

此等学校中,并无应用之学(看《礼记·学记》可知)。应用之学,则从办事之机关中来,《汉书·艺文志》推论九流之学,皆出于王官者如此。封建制度破坏,官失其守,遂变为私家之学,平民之能术学问者渐多,教育之权,移于私家,学术亦散布于社会矣。战国之世,上级官吏,渐不能专用贵族,于是游士兴,贵族政治,渐变成官僚政治。

战国时,社会剧变有二:在经济上,(1)井田之制大坏。(2)商业大盛。前已言之。在政治上,则(1)为官僚阶级之兴起。(2)为国民军之编成。古大夫以上皆世官,士以下乃出选举。选举之法有二:(1)如《周礼》所言,乡大夫以下,治民之官,皆有考察其民德行道艺之责,三年大比之时,与其贤者能者,盖即用为比(五家)、闾(二十五家)、族(百家)、党(五百家)、州(二千五百家)、乡(万二千五百家)之长,所谓“使民兴贤,入使治之;使民兴能,出使长之”也。[见《周礼》。俞正燮《乡兴贤能论》曰:“出使长之,用为伍长也。入使治之,用为乡吏也。”](2)如《王制》所说,乡论秀士,升之司徒,司徒升之于学,学成,升诸司马,司马辨其才而用之,则与贵族同其作用矣。战国时,士之干求进用者,不限一国;君之用之,亦不拘常法,于是游说之事盛行,此辈浸代贵族之地位(在朝及治理地方),而官僚阶级之兴(此事于封建破坏,大有关系)。

古正式军队,限于征服之族。故《周礼》出兵,限于六乡;齐有士之乡与工商之乡;(见《国语》、《管子》)楚庄王亦“荆尸(一种出兵之法)而举,商农工贾,不败其业”(《左传》邲之战)。非士乡之人,只令保卫本地方而已。故《左传》鞌之战,齐顷公见保者而勉之也。[成公二年]至战国时,则此等守卫本地方之兵,悉数调上前线,故其数骤增,论者谓“韩、魏战而胜秦,则兵半折,四竟不守”也。[苏秦说齐宣王之辞。]中国兵制,近乎通国皆兵者,莫如此时若。而此制秦人行之,尤为有效,读《荀子·议兵篇》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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