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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凡稗官野史,所记新闻而作,是以先取新奇可喜之事,立为主脑,次乃融情入理以联脉络,提一发则五官四肢俱动。因其情理足信,始能传世。

《红楼梦》一书,本名《石头记》,所记绛珠仙草受神瑛侍者灌溉之恩,修成女身,立愿托生人世,以泪偿之。此极奇幻之事,而至理深情独有千古。作者不惜镂肝刻肾,读者得以娱目赏心,几至家弦户诵,雅俗共赏:咸知绛珠有偿泪之愿,无终身之约,泪尽归仙,再难留恋人间;神瑛无木石之缘,有金石之订,理当涉世,以了应为之事。此《红楼梦》始终之大旨也。海内读此书者,因绛珠负绝世才貌,抱恨夭亡,起而接续前编,各抒己见。为绛珠吐生前之夙怨,翻薄命之旧案,将红尘之富贵加碧落之仙姝。死者令其复生,清者扬之使浊,纵然极力铺张,益觉拟不于伦。此无他故,与前书本意相悖耳。

今者,云槎外史以新编《红楼梦影》若干回见示,披读之下,不禁叹绝。前书一言一动,何殊万壑千峰,令人应接不暇;此则虚描实写,傍见侧出,回顾前踪,一丝不漏。至于诸人口吻神情,揣摹酷肖,即荣府由否渐亨,一秉循环之理,接续前书,毫无痕迹,真制七襄手也。且善善恶恶,教忠作孝,不失诗人温柔敦厚本旨,洵有味乎言之。

余闻昔有画工,约画东西殿壁,一人不知天神眉宇别具神采,非侍从所及。画毕睹之,愧悔无地。此编之出,倘令海内曾续《红楼梦》者见之,有不愧悔如画工者乎?信夫前梦后影并传不朽。是为序。

咸丰十一年,岁在辛酉,七月之望。西湖散人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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