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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首·总论 脉症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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鳌按。仲景自序云。着伤寒杂病论十六卷。仲景原书固合伤寒杂病而为一也。迨叔和编次。始分伤寒杂病为两书。于本论削去杂病。然论中杂病。留而未去者正多。于是仲景原书。后人不得一见。叔和后。注释者不下什百家。又各以意颠倒。纷纭传会。更兼日久残阙。仲景之原文益失。仲景之书益难读矣。鳌今辑伤寒论纲目。分条析款。各循六经分次。而其论有不得分属六经者。因辑脉症总论、六经主症、阴阳、表里、传变、愈解六篇冠于前。以为卷首。又辑诸寒热症、阴阳易、劳复食复、百合病、狐惑病、阴毒、阳毒、阴阳交、瘥后诸病、妇人伤寒十篇。次于六经之后。实不免剪缀割裂之讥。然仲景原书。既不复睹。而苟可以发明仲景之书之旨。将质诸冥冥。仲景当亦曲恕。而不以剪缀割裂为余首罪也。阅者其更谅之。

【纲】仲景曰。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

【目】朱肱曰。太阳、阳明、少阳。皆阳症也。桂枝汤、麻黄汤、大青龙汤。治太阳伤风寒也。

大柴胡汤、大承气、小承气、调胃承气汤。治阳明伤寒也。小柴胡汤。治少阳伤寒也。其他药。

皆发汗吐下后症也。若阳气独盛。阴气暴绝。即为阳毒。当以酸苦之药投之。令阴气复而大汗解。

如苦参、大青、葶苈、苦酒之类。皆复其阴气也。微止用苦。甚则兼用酸苦。折热复阴。若热极发厥。阳症似阴者。当以脉别之。太阴、少阴、厥阴。皆阴症也。三阴中寒微。则理中汤。稍厥或中寒下利。干姜甘草汤。大段重者。四逆汤。无脉者。通脉四逆汤。若阴气独盛。阳气暴绝。则为阴毒。急灸脐下。服以辛热之药。令复阳气而大汗解。如桂枝、甘草、干姜、附子之类。能复其阳气也。微用辛甘。甚则用辛苦。若阴极热躁。阴症似阳者。亦当以脉别之。

戴原礼曰。凡治伤寒。须辨阴阳二候。阳经有三。阴经亦有三。经之阴阳。以脏腑言。腑阳、脏阴也。病之阴阳。乃是外邪之阴阳。阴气阳气也。病在太阳。则热在皮肤之分。翕翕怫怫而热。便有头疼恶寒体痛。其脉浮紧。病在阳明。则热在肌肉之分。或壮热。或热。或蒸蒸热。便有头额痛。或潮热自汗。其脉长大。病在少阳。则必半表半里之热。或往来寒热。便有头角痛。口苦。

呕而胸满胁痛。其脉弦数。病在太阴。则手足渐冷。脉息渐沉。或自利腹满。呕吐不渴。病在少阴。虽发热。手足自冷。其脉沉细。病在厥阴。则手足厥冷。甚则舌卷唇青囊缩。其脉微缓。三阴症。虽肌表有热。以手按之。则不甚热。阴甚者。则冷透手也。阴阳二气。皆能犯脏腑。故阳气犯太阳。则为伤风。恶风而有汗。阴气犯太阳。则为伤寒。恶寒而无汗。在太阳未得解。转入阳明少阳二经。则纯乎阳。不如太阳之易治。若阳气未能罢。以次传入阴经。则为阴中之阳。盖缘阳经之阳气。来入阴经。虽有自利欲寐。唇青厥冷。舌卷囊缩等症。亦不可妄投热药。宜泻其阳之在阴经也。若阳病下之太过。阳气已脱。遂变为阴。所谓害热未已。寒病复起。或初得病便是阴症。此是阴中之阴。盖缘阴气攻阴经。阴自得传。非自阳经传来。只当以温药回其阳。故阳入阴者变阳以救阴。阴入阳者用阳以救阳。二者不可不辨。有伤寒正病。有伤寒杂病。伤寒杂病者。难以正病治。

如病患症状不一。有冷有热。阴阳显在目前。当就其中大节先治。其余症则徐治。然亦不可用独热独寒之剂。又如呕渴烦热。进小柴胡汤。呕渴烦热止矣。而下利不休。以小柴胡为非。则呕渴烦热不应止。以为是。则下利不应见。吐利厥逆。进姜附汤。吐利厥逆止矣。

而热渴谵语。昏不知人。以姜附汤为非。则吐利厥逆不应止。以为是。则热渴谵语不应见。此亦伤寒杂病。虽无前项冷热二症显然并见之迹。而阴中有阳。阳中有阴。潜伏其间。未即发见。用药一偏。此衰彼盛。医者当于有可疑之处。能反复体认。无举一废一。则尽善矣。

楼全善曰。素问云。脉从而病反。言症似阳者。脉亦从症似阳。而其病反是寒也。症似阴者。

脉亦从症似阴。而其病反是热也。故皆反其脉症施治。如身热微热。烦躁面赤。其脉沉而微者。阴症似阳也。身热者。里寒故也。烦躁者。阴盛故也。面戴阳者。下虚故也。若不知脉。误谓实热。

反与凉药。则气消。成大病矣。外台秘要云。阴盛发躁。名曰阴躁。欲坐井中。宜以热药治之。故仲景少阴症面赤者。四逆汤加葱白治之。

李氏杲曰。寒凉之药入腹。则周身之火得水则升走。阴躁之极。故欲坐井中。是阳已先亡。医犹不悟。复认为热。重以寒药投之。其死何疑焉。或因吐。因呕。因嗽而发躁。蒸蒸身热。如坐甑中。欲得去衣。居寒处。饮寒水。则便如故。振寒复至。则气短促。胸中满闷。甚则口开目瞪。

声闻于外。而涕泪涎痰大作。其发躁须臾而已如前。六脉弦细而涩。按之而虚。此大寒症也。以辛寒甘寒。大泻南方。北方则愈。

张氏介宾曰。伤寒纲领。惟阴阳为最。有纯阳症。有纯阴症。当宜分治也。又有阴阳相半症。

如寒之即阴胜。热之即阳胜。或今日见阴。而明日见阳。或今日见阳。而明日见阴。然以阴变阳多吉。以阳变阴多凶。凡病患开目、喜明、欲见人、多谈者。属阳。闭目、喜暗、不欲见人、懒言者。

属阴。论曰。阳盛阴虚。汗之则死。下之则愈。阳虚阴盛。汗之则愈。下之则死。又曰。桂枝下咽。

阳盛则毙。承气入胃。阴盛以亡。此阴阳乃以寒热为言也。阳盛阴虚。言内热有余而外寒不甚也。

夫邪必入腑。然后作热。热实于内。即阳盛也。故再用温热以汗之。则死矣。阳虚阴盛。言寒邪有余而郁热未深也。夫邪中于表。必因风寒。寒束于外。即阴盛也。故妄用沉寒以下之。则死矣。所以阳盛者。

用桂枝则毙。阴盛者。用承气则亡也。

鳌按。三阳病。俱有不发热者。便是发于阴。三阴病。俱有反发热者。便是发于阳。

【纲】仲景曰。问曰。脉有阴阳。何谓也。答曰。凡脉浮、大、滑、动、数。此名阳也。脉沉、弱、涩、弦、微。此名阴也。寸口脉。浮为在表。沉为在里。数为在腑。迟为在脏。凡阴病见阳脉者生。阳病见阴脉者死。

【目】张介宾曰。按浮为在表。沉为在里。此古今相传之法也。然沉脉亦有表症。此阴实阳虚。

寒胜者然也。浮脉亦有里症。此阳实阴虚。水亏者然也。故凡欲察表邪者。不宜单据浮沉。只当以紧数与否为辨。盖寒邪在表。脉皆紧数。紧数甚者邪亦甚。紧数微者邪亦微。紧数浮洪有力者。邪在阳分。即阳症也。紧数浮洪无力者。邪在阴分。即阴症也。以紧数之脉而兼见表症者。

其为外感无疑。即当解散。然内伤之脉。亦有紧数者。但其来有渐。外感之紧。发于陡然。以此辨之最切当。其有似紧非紧。但较之平昔。稍见滑疾。而不甚者。亦有外感之症。此其邪之轻者。或以初感而未甚者。亦多此脉。又不可见症而不察之也。若其和缓。而全无紧疾意。则脉虽浮大。自无外邪之症。陶节庵曰。夫脉浮当汗。脉沉当下。固其宜也。然其脉虽浮。亦有可下者。谓邪热入腑。

大便难也。使大便不难。岂敢下乎。脉虽沉。亦有可汗者。谓少阴病。身有热也。使身不热。岂敢汗乎。据此。可见沉有表。浮亦有里也。伤寒之邪。实无定体。或入阳经气分。则太阳为首。或入阴经精分。则少阴为先。其脉以浮紧而有力无力。可知表之虚实。沉紧而有力无力。可知里之虚实。

中按而有力无力。可知阴阳之吉凶。所当问症以知其外。察脉以知其内。先病为本。后病为标。合参脉症。而知缓急先后者。乃为上工。诊法曰。浮脉为在表。凡脉见浮紧而数者。即表邪也。再加头项痛腰脊强等症。此即太阳经病。当求本经轻重为解散之。脉见洪长有力。而外兼阳明症者。即阳明在经之邪也。宜求本经之寒热散之。脉见弦数。而兼少阳之症者。即少阳经半表半里之病。宜和解而散之。沉脉为在里。病属三阴。但沉数有力。是即热邪传里也。若表症深入。而内见大满大实。阳邪热结等症。当下之。沉紧无力。而外无大热。内无烦渴等症。此阴症也。若或畏寒厥冷。及呕吐腹痛泻利者。此即阴寒直中。宜温中。脉大者。为病进。

大因邪气胜。病日甚也。脉渐缓者。为邪退。缓则胃气至。病将愈也。故以大为病进也。然亦有宜大不宜大者。又当详辨。如脉体本大。而再加洪数。此病进之脉。不可当也。如脉体本小。服药后渐见滑大有力者。此自阴转阳。必将汗解。乃为吉兆。盖脉至不数者。由气虚而然。无阳岂能作汗也。

柯琴曰。脉有十种。阴阳两分。即具五法。浮沉是脉体。大弱是脉势。滑涩是脉气。动弦是脉形。迟数是脉息。总是病脉。而非平脉。二条。寸口兼两手六部言。三条。凡字不是承接语。阳脉指胃气言。所谓二十五阳者是也。五脏之阳和发见。故生。阴脉。指真脏言。胃脘之阳。不至于手太阴。五脏之真阴发见。故死。要知上条沉涩弱弦迟。是病脉不是死脉。其见于阳病最多。若真脏脉至。如肝脉中外急。心脉坚而搏。肺脉大而浮。肾脉如弹石。脾脉如啄距。反见有余之象。岂可以阳名之。若以胃脉为迟。真阴为数。岂不误人。

【纲】仲景曰。寸脉下不至关。为阳绝。尺脉上不至关。为阴绝。此皆不治。决死也。若计余命生死之期。期以月节克之也。问曰。脉病欲知愈未愈者。何以别之。曰。寸口关上尺中三处。大小浮沉迟数同等。虽有寒热不解者。此脉阴阳为和平。虽剧。当愈。

【目】张介宾曰。阴病见阳脉者生。阳病见阴脉者死。脉纯弦者死。脉阴阳俱虚。热不止者死。

脉阴阳俱盛。大汗出。热不解者死。脉沉细。手足逆冷。谵语妄言者死。脉症俱虚。而见谵妄者死。伤寒六七日。脉微。手足厥冷。烦躁。灸厥阴。厥不还者死。寸脉下不至关为阳绝。尺脉上不至关为阴绝。此皆不治。决死。伤寒下利。日十余行。脉反实者死。

魏荔彤曰。和而均平。在脉则无过不及。故大小浮沉迟数本皆病脉。至于三处同等则为和脉也。

曰脉病。以病时脉为问也。今见此诊。竟可以和脉答之。即或病寒。或病热。而脉已同等。阴阳和平。即病剧。亦直决之为愈而已。此辨脉察病进退之机也。

【纲】仲景曰。伤寒三日。三阳为尽。三阴当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呕。此为三阴不受邪也。

伤寒六七日。无大热。其人躁烦者。此为阳去入阴故也。

【目】李曰。三阴有中有传。故三阴最不可执。有宜下者。宜温者。自三阳气分。传入三阴。

谓之传经阴症。夫传非传入脾肾肝也。乃入三阴血分。胃与大小肠之腑也。仲景谓已入于腑。可下之是也。若不是阳经传来。直中三阴之经。初起厥逆腹痛。自利不渴。太阴自受寒也。上症加之呕吐。

少阴自受寒也。又加小便清利。厥阴自受寒也。热药温之。犹恐或迟。阴阳一差。死生立判。虽然。传经直中。先贤发之尽矣。然岂无传变者乎。假如传经之际。轻生者。或食生冷。或犯房欲。

或粗工猛施汗下。真气衰弱。阳症变为阴症。如俗所谓阳症归阴。仍宜直中寒症法治。故内经止言传变而不言直中者。盖言变则包直中。局方言传阴传阳。则不是。当言传阳变阴。夫传经为里热。

直中与变为里寒。临症察脉。直中三阳。传经三阳。病在于表。脉浮长弦。传经三阴。病在于里。

脉沉数实。直中三阴。病在于经。脉沉微缓。此表里虚实大小分焉。以阳为热。阴为寒也。

柯琴曰。此是阳邪自表入里之症。阴指里言。非指三阴也。或入太阳之本。而热结膀胱。或入阳明之本。胃中干燥。或入少阳之本。而胁下硬满。或入太阴。而暴烦下利。或入少阴。而口燥咽干。或入厥阴。而心中疼热。皆入阴之谓。

【纲】仲景曰。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目】魏荔彤曰。此病愈后。风邪留滞之症。十二日愈者。阴气复而自神清气爽。不须妄治也。

柯琴曰。不了了。余邪未除也。此虽举风家。伤寒概之矣。仲景分别六经。各经各有中风伤寒脉症治法。叔和时。

太阳篇存者多而失者少。他经存者少而失者多。阳明篇尚有中风脉症二条。少阳经只症一条而不及脉。三阴俱有中风欲愈脉。俱无中风欲愈脉症。以伤寒论为全书。不亦疏乎。

鳌按。据柯氏说。知仲景当时。必六经皆有中风脉症治法。今既非完书。则此条亦不得强隶太阳矣。故特列于总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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