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小时以后,我偷偷溜出老马瑟斯的家,踏上了黎明中坚实的马路。倏忽间,朝霞已经染遍了天际。鸟儿正忙得不亦乐乎,魁梧的大树在晨风里轻轻摇曳。我满心欢喜,对眼前的征程充满了豪情。我不知道自己叫什么、从哪里来,但黑匣子已是我的囊中之物。警察会告诉我它的下落。那里面少说也有一万英镑的有价证券。一路上,我真是看什么都欢喜。
这马路很窄,路面是白色的,年深日久,已经非常坚硬,并且还留下了一些污迹。在清晨的薄雾中,它一路向西,蜿蜒穿过山丘,时而也迂回去造访一下邻近的小镇。这可能是全世界最古老的马路了。很难想象这里并不是一开始就有路,因为眼前的树木、高山和沼地,样样都像是经过了巧手的安排,从路上一眼望去,简直风景如画。假如没有这条路,一切虽然都还有用,但肯定会变得不知所谓。
关于路这个话题,德塞尔比也有一番妙论。[9]他认为,路是人类最古老的纪念物,比最古老的石碑还要早好几百年。他说,时间的脚步踏平了一切,却把世间的道路变得更坚实、更持久。他还提到古凯尔特人的一种本领——“问路”。当时的智者只要观察野兽的足迹,看它们是否完好,前后有多少重叠,就能精确计算出夜间经过的野兽数量。同样,他们也能判断途经的人数,不管这些人是否骑着马、带着盾牌、持有铁制武器,也不管他们乘坐多少车辆。如此,他们便知道该派多少人去跟踪追杀。在另一部著作中[10],德塞尔比说,一条好的路应该有自己的个性,有一种归宿感,一种难以言表的暗示,暗示它要去往哪里,不论东南西北,永不回头。他认为,如果你踏上这样一条路,旅途肯定会很愉快,到处都是美景,随时轻松惬意,就像一直走在康庄大道上。可是,如果是一条西行的道路,而你偏要东去,那么,你就会目睹一路的凄凉萧瑟,一个个陡坡会让你筋疲力尽。又或者,一条热情的道路把你引入繁华的都市,那里街衢纵横、闾巷交错,有五百条路正要远去,去往未知的远方。而你总能一眼认出自己的道路,让它带你安全逃离这复杂的城市。
我沿着这条路静静地走了很久,一边用前脑想着问题,一边用后脑享受早晨的各种美好。空气清冽、丰沛,令人陶醉,到处都有它强大的存在:草木因它而荣发,岩石因它而壮丽,天上云卷云舒,尘世一派生机盎然之象。旭日早已探出头来,从东边升起。此刻,它正在天边散发迷人的光芒,泄漏零星的热量。
路上看见个石梯,旁边有扇门,门外是一片田野。我走上石梯,在顶上坐下休息,没多久就开始感觉异样。各种奇怪的想法钻进了我的脑袋,也不知从何而来。我最先回想起我是谁——不是我的名字,而是我从哪里来、我有哪些朋友。我回想起约翰·迪夫尼,回想起我们一起生活的那段日子,回想起那个冬天的傍晚,我们在滴雨的树下等待的情景。反观眼前,我觉得很诧异,为什么冬天的早晨却没有一丝冬天的气息。再说这美丽的乡间,一望无际,也完全是陌生的。我离家才两天——步行也不过三小时——却像来到了闻所未闻的异域。我怎么也想不通,因为自己虽然一向埋首书丛,可方圆几十里的路我都走过,所有地方我都去过。还有,这里的环境有种说不出的陌生感,可是和一般的外乡外土又完全不同。一切似乎都那么完美,那么精致,那么赏心悦目,什么都看着那么清晰、分明、不含糊。沼地的颜色很美,田野里一片青绿。树木长得错落有致,让再挑剔的眼睛都找不出毛病。只要吸一口这里的空气,感官就能获得极大的愉悦。我显然是来到了陌生的地方,然而,心头所有的疑虑并未破坏我轻松、愉快的心情。我还是想着尽快找到黑匣子。那匣子里的钱财,估计能保我一生衣食无忧。将来,我一定要骑车重返这神秘的地方,利用余暇将它一探究竟。想到这里,我走下石梯,继续赶路。一路上,我走得轻松又自在,想必是没有逆行。可以说,这条路一直在陪伴着我。
前一天晚上,我辗转反侧想了很久,还和我新发现的灵魂有过一席长谈。奇怪的是,我并没去想马瑟斯的殷勤好客,虽然我已经用铁锹把他砸死了(或者说,我确信他被砸死了),虽然这本身很不可思议。我在想的是我的名字,忘了自己的名字多好啊。每个人都有名字,有的跟个人长相有关,有的反映家族的传承,但多数都包含了父母的信息,也能方便法律文书的处理。[11]哪怕是一条狗也有名字,好让人一眼就把它认出来。所以,我自己的灵魂应该不难找到个名字,和别人的灵魂以示区别,尽管谁也没在路上见过他,没在酒馆里遇到他。
奇怪的是,我虽然满腹疑虑,心里却很漠然。本来,身份的突然遗失起码该引起警觉,可是,我却从周遭感受到难言的欣喜,并且这欣喜似乎把眼前的处境变成了一个善意的玩笑。就是现在,当我无忧无虑地走在路上,内心仍在严肃地拷问我,正如前一天晚上那许多的疑问。这疑问里充满了嘲笑。于是,我随手列了一串可能听过的名字:
休·默里。
康斯坦丁·彼得里。
彼得·斯莫尔。
贝尼亚米诺·巴里先生。
亚历克斯·奥布拉尼根大人,准男爵。
库尔特·弗洛因德。
约翰·p.德萨利斯先生,助理医师。
索尔维·加尔医师。
波拿巴·戈斯华斯。
勒格斯·奥黑根。
贝尼亚米诺·巴里先生,乔说,著名男高音歌唱家。
首演那天,斯卡拉歌剧院[12]外面警察挥舞警棍,三度驱离群众。起因是主办方的一项声明,说是连站票都卖完了。一听到这消息,近万名乐迷开始往前挤,试图冲破围栏,场面一度失控。混乱中,几千人受了伤,更有七十九人生命垂危。彼得·库茨警官的腹股沟也受了重伤,并且将永远无法痊愈。场外火爆,场内也一样热闹。演出结束时,全场观众欣喜若狂。那天,巴里先生的状态特别好。起先,嗓音比较低沉,沙哑而富有磁性,像是有些感冒。接着,他便唱起那段绝妙的《冰凉的小手》[13],这也是卡鲁索[14]最受欢迎的一首咏叹调。他越唱越有激情,仿佛受了上帝的差遣,金色的音符一个个流淌而出,流向剧场的每个角落,流向每个人的心田。而当他唱到高音c的时候,天地也为之交欢大乐,全体观众起立,齐声欢呼,一时间,礼帽、节目单、巧克力盒全都飞向了舞台。
多谢,多谢,我低声说,脸上带着微笑,心里止不住地狂喜。
说多谢就有点过了,这恰好证明你内心有多么虚伪、
自负。
真的吗?
再说说那个索尔维·加尔医师吧。公爵夫人晕倒了。观众席里有没有医生?那干瘦的家伙,修长、有力的手指,铁灰色的头发,不声不响,穿过受到惊吓的围观人群。几道简短的指令,不动声色却很霸气。不到五分钟,情况就得到了控制。面色苍白的公爵夫人脸上带着笑意,连声称谢。就这样,专家的诊断再次避免了悲剧的发生。胸腔里取出一副小小的假牙。衷心感谢默默无闻的人类公仆。公爵殿下赶到的时候,夫人已经平安无事。只见他掏出支票簿,在存根上写下“一千畿尼”的金额,以此聊表谢意。那医师笑着接过支票,然后把它撕得粉碎。这时,剧场的后排,一名蓝衣女子唱起了《愿你平安》和赞美诗。她越唱越大声,越唱越动情,歌声响彻了宁静的夜晚。在场的人无不潸然泪下,心潮起伏,直到最后一个音符结束。而加尔医师却只是笑笑,摇摇头,表示并不赞成。
够了,差不多了,我说。
我并没有被感动,而是继续赶路。红彤彤的太阳已经在东边升起,地面像中了魔咒似的,到处都开始热起来。在那迷蒙之中,一切都很美丽,很快乐,包括我自己。路边是一片片青草地,干涸、荫蔽的沟渠开始变得非常诱人。因为地热的炙烤,路面正在慢慢变硬,而走路也越来越费力。没过多久,我感觉离警局应该不远,所以不妨再休息片刻,等养足了精神再去完成任务。我停下脚步,往沟渠的阴凉处一躺,舒展开四肢。这是崭新的一天,沟渠上铺着柔软的嫩草。我一头栽下去,顿时就感受到太阳的威力。鼻孔里像是有一百万颗微粒,干草的气息,青草的气息,远处传来的花香,头枕大地的那种踏实感。这是崭新而明亮的一天,属于整个世界。鸟儿纵情欢唱,忙碌的蜜蜂从我头顶飞过——它们很少原路返回。我闭上眼,整个宇宙在飞旋,脑子里嗡嗡直响。躺了不一会儿,我就开始迷糊,然后渐渐坠入了梦乡。我睡了很久,一动不动,毫无知觉,正如睡在我身边的影子。
醒来时已经是下午。一个矮小的男人坐在我身边,盯着我看。这人很古怪,叼着个古怪的烟斗,手一直在抖。眼神也很古怪,像是在提防着警察。这是双极不寻常的眼睛,结构上似无偏差,却无法直视笔直的物体。至于是否适合观看弯曲的物体,那就不晓得了。我知道,他别过头来是要监视我;我看不见他的眼睛,也无法与他对视。他个头很矮,穿着破衣烂衫,戴一顶浅橙色的布帽,头朝着我的方向,一声不吭,让人心里很忐忑。也不知在我睡醒以前,他已经观察我多久了。
千万小心。这人看着挺狡猾。
我一掏口袋,发现钱包还在。它光滑又温暖,就像好朋友伸出的手。既然没有遭抢,那我就客客气气地跟他说话,看他到底是什么来头,顺便打听一下警局在哪儿。我心想,只要能找到黑匣子,我不会拒绝任何人的帮助,哪怕是微不足道的帮助。我告诉他现在是几点几分,然后像他那样,意味深长地瞧了他一眼。
“祝您好运。”我说。
“也祝你顺顺利利。”他冷冷地回道。
你问他叫什么,干哪一行,要到哪儿去。
“恕我冒昧,先生,”我说,“您是捕鸟的吧?”
“我不是捕鸟的。”他答道。
“补锅的?”
“不对。”
“打短工的?”
“不对。”
“拉琴的?”
“也不对。”
我困惑地朝他笑笑,接着说:
“我看您样子古怪,实在猜不出您的来历。您看着挺自在,可又像有什么心事。不知人生遭遇了什么困难?”
那人冲我喷了几口浓烟,隔着眼睛四周的毛发,仔细地打量我。
“人生?”他回道。“我宁愿不要这人生,”他说,“因为它实在没什么用。不能吃,不能喝,也不能放烟斗里抽。不能挡雨,抱在怀里又没什么感觉。你喝了一晚上的酒,兴致正高,于是扒了它的衣服,把它弄上床,可黑灯瞎火的,搂着它并不舒服。人生就是个错误,还不如没有的好。它就像床底下的尿壶,进口的熏猪肉。”
“这么好的天气,您跟我说这个。”我责怪道,“瞧这大太阳,把人的懒骨头都叫醒了。”
“像羽绒床垫,”他接着说,“像蒸汽机烘烤的面包。这就是你说的人生吗?人生?”
你跟他解释一下人生的苦恼,但更要强调人生的本质是甜蜜的、有希望的。
什么是甜蜜的?
像是春天的花朵,人生的荣耀与圆满,黄昏的鸟鸣——你知道我在说什么。
可我还是不明白这些所谓的甜蜜。
“人生确实很不好懂,”我开始跟那怪人解释,“也很难说清楚。可是,如果您认为人生就是享乐,那我告诉您,在城里活着要比待在乡下好。据说在法国,有些地方的人过着神仙般的日子。您有没有发现,小猫咪总是活得很快乐。”
他愤愤地朝我看了一眼。
“这就是人生?多少人穷尽一生,想要了解它的真相,可等到最后,总算有所领悟,见鬼,还不是一命呜呼!人一死,就像中毒的牧羊犬。没什么比人生更危险的了。既不能当烟抽,卖了又不值钱,临了还要把你给弄死。这就是个圈套,危险得很,就像死亡的陷阱。人生?”
他坐在那儿,非常恼火,不停地抽着烟,半天都没说一句话。烟斗里升腾起阵阵浓雾,在面前筑成了一堵小小的灰墙。过了一会儿,我又开始问问题,我想知道他究竟是干什么的。
“那您是不是抓兔子的?”
“不对。不对。”
“到处打短工的?”
“不对。”
“管蒸汽打谷机的?”
“绝对不是。”
“钉铁皮的?”
“不对。”
“在城里做职员?”
“不对。”
“自来水厂的检验员?”
“不对。”
“开药方给马治病的?”
“用不着开药方。”
“乖乖,这么说,”我实在是糊涂了,“您干的这一行肯定很特别,我想不出来啊。难不成,您跟我一样也是农民,或者是酒馆的伙计,布店里卖布的。您不会是演戏的吧?”
“都不对。”
他忽然坐起来,几乎是直瞪着我,嘴里紧叼着烟斗,一副凶巴巴的样子。四周烟雾缭绕。我有些紧张,但并不那么怕他。要是手边有把铁锹,我肯定会立即干掉这家伙。但我想,最好还是别得罪他,什么都顺着他说。
“我是强盗,”他严肃地说,“身上有刀子,胳膊像蒸汽机一样有力。”
“强盗?”我惊呼道。我的预感终于得到了证实。
先稳住。别轻举妄动。
“力气大得跟洗衣机里那明晃晃的转轴一样。我还是个狠毒的杀手,每次抢劫都会把人一拳打死,因为在我眼里人命不值钱,一分钱都不值。我把人杀死,然后,就会有更多人来到世上。到那时,我说不定能活到一千岁,再也不用像七十岁时那样,喉咙里老是堵着一口痰,咳都咳不出来。喂,你身上带钱包了吗?”
快跟他哭穷。跟他借钱。
这有何难,我说。
“我没钱,硬币、金币、汇票统统没有,”我回道,“也没有当票,值钱的东西全没有。我跟你一样,也是穷人,我还想跟你借两先令当盘缠呢。”
我坐在那儿望着他,有些紧张起来。只见那人把烟斗一扔,掏出把很长的镰刀,两眼逼视着寒光闪闪的刀锋。
“就算你身无分文,”他大笑道,“我也不会饶你这条小命。”
“慢着,你听我说,”我正色道,“抢劫、谋杀都是违法的,更何况,我这条小命对你也没什么用。我有肺痨,六个月内肯定会死。说不定,很快就要办丧事。你等等,我咳一声给你听。”
说完,我使劲干咳了一声。咳嗽声像一阵微风,吹动了手边的小草。我心里开始琢磨,不如跃身而起,逃走算了。这办法起码比较简单。
“还有件事忘了说,”我补充道,“我身上有个部位是木头的,没有任何生命迹象。”
那怪人一听这话,连连称奇。他跳将起来,上下打量我,眼神极为怪异。我冲他一笑,捋起裤管,给他看我左边的那条木腿。那人来回看了很久,还拿粗硬的手指在我腿上摩挲。突然,他一屁股坐下,丢掉手里的刀,又把烟斗掏了出来。原来,那烟斗一直在他兜里烧着,难怪他点都没点,就嘬了起来。才过不久,他又制造了一大团青烟,灰色的烟,害我差点以为他的衣服着火了。隔着烟幕,我发现他正友好地朝我这边看着。沉默片刻过后,他开始诚恳地跟我低声说话。
“小兄弟,我不会动你一根汗毛。”他说。
“我这病应该是在马林加[15]染上的。”我解释道。此刻,我已取得他的信任,生命危险已经过去了。接着,这家伙的一个举动让我大吃一惊。只见他卷起自己的破裤管,露出了左腿。那条腿光滑、匀称,非常粗壮,而且居然也是木头的。
“真是太巧了。”我说。我这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态度大变。
“你人不错,”他回道,“我不会动你一根手指。在下是全国独腿界的领头人。国内的独腿汉我全认识,只除了一个——那就是你——不过,现在你也成了我的朋友,咱们都是好兄弟。谁要敢斜眼瞧你,看我不把他撕个稀巴烂。”
“多谢大哥一番好意。”我说。
“这有什么好客气的。”说着,他摊开双手,“往后你但凡惹上什么麻烦,只管招呼我。女人找你麻烦,我会帮你解决。”
“我对女人完全没兴趣。”我微笑着说,“真要找乐子,还不如拉拉琴。”
“不管怎么说吧,总之,你要是碰上官兵或者恶狗,我一定会带领全部人马来帮你,看我不把他们杀个片甲不留。对了,我的真名叫马丁·芬纽凯恩。”
“好名字啊。”我应和道。
“马丁·芬纽凯恩。”他听着自己的声音,又说了一遍,仿佛那是世界上最美妙的音乐。说完,他往后一仰,浓烟再次吞没了他。等到烟雾快要散尽的时候,他就再吐一口出来,把自己藏在其中。
“我问你,”他半晌之后说道,“你有什么特别想要的东西吗?”
这问题问得很怪,有些出乎意料。不过,我回答得倒挺快。我说有。
“是什么东西?”
“我正在找的东西。”
“这很好啊。”马丁·芬纽凯恩说,“那你会怎么努力,怎么让它一步步发展,最终变成现实?”
“我得去趟警局,”我说,“让警察告诉我东西在哪儿。也许,你可以告诉我警局该怎么走,是吗?”
“也许吧。”芬纽凯恩先生说,“你收到最后通牒了?”
“收到了秘密通牒。”我答道。
“准是好事。”他说,“不过,既然是秘密通牒,你就不用告诉我了。”
他把烟丝都抽完了,此刻正拿着烟斗干嘬,所以烟也就特别呛。芬纽凯恩一只手伸进裤裆的兜里,掏出个圆片。
“这是枚金币,会给你带来好运的。”他说,“它象征着灿烂的前程。”
于是,我也向他表达了“灿烂的”谢意。然而,我发现他给我的其实只是枚普通的硬币。我小心翼翼地把钱放进兜里,就当是得了件无价之宝。我对自己还是挺满意的,要知道,这么个古怪的木腿兄弟可不好对付。靠近路那边有条小河,我站起身,走过去看了一眼,净是白花花的流水。河底有很多石头,所以河水不停地翻滚、腾空,一直到绕过了河湾,才又奔涌向前。
“警局就在这条路上,”马丁·芬纽凯恩说,“离这儿一里路,我早上刚好路过那儿。就在河道岔开去的地方。你要是这会儿就去,还能看见从警局洄游的鳟鱼。那些鱼穿着棕褐色的衣服,一个个肥嘟嘟的。因为那两个警察老往河里倒东西,所以它们就有了美味的早餐。每天这个时候,它们都会游过去,到了晚餐时间,再游到别处去,因为有个叫麦克菲特森的人在河边开了家面包店。在那个村子里,各家各户的后门都挨着这条河。麦克菲特森有三辆面包车,一辆登山用的轻便双轮小马车。每周的周一和周三,他都会来基尔基什基姆卖面包。”
“马丁·芬纽凯恩,”我说,“在到达目的地以前,我有太多事要考虑,而且最好能尽早想清楚。”
他坐在烟雾缭绕的沟渠上,会心地看着我。
“好兄弟,”他说,“祝你好运。遇到什么危险,可要告诉我啊。”
我连说两声“再见”,然后就和他握手告别。我走了一段路,回头一看,发现眼前什么都没有,就只剩那沟渠露出个尖尖。一柱浓烟升起来,像是有补锅匠在底下烧火做饭。临别前,我又回头看了一眼,发现芬纽凯恩正看着我,目送我渐渐远去。这人真有意思,给我指路,告诉我警局还有多远,真是帮了我大忙。我一边走一边暗喜,庆幸遇上了这样的好人。
真是个奇怪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