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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朗西斯·麦康伯幸福而短暂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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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时刻,他们全坐在双层绿色帆布搭起的用餐帐篷里,假装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要不要来点莱姆汁或者柠檬水?”麦康伯问。

“我要一杯琴蕾[1]。”罗伯特·威尔逊答道。

“我也来杯琴蕾,我需要喝点儿什么。”麦康伯的妻子说。

“那就这样吧,”麦康伯附和道,“叫他上三杯琴蕾。”

餐厨小弟早已开伙准备。风吹过为帐篷遮阳的树林,拂上他自帆布保冷袋中取出的滚着退冰水珠的酒瓶。

“我该给他们多少钱?”麦康伯问。

“一英镑就够了。”威尔逊告诉他,“别宠坏他们。”

“领头会把钱分下去吧?”

“当然。”

半个小时前,人在营地边的弗朗西斯·麦康伯,被厨师、贴身仆人、剥皮师傅,还有脚夫们,用他们的肩膀和胳膊扛着,仿佛打了胜仗似的把他抬回他自己的帐篷。扛枪者们倒没有参加这场游行。这些当地男子在帐篷门口放下他之后,他还跟他们一一握手,接受他们的道贺,然后走进帐篷,坐在床上,直到他的妻子进来。她进门之后什么也没表示。他便立刻出了帐篷,就着外头的便携式脸盆洗手洗脸。接着走到用餐帐篷,坐上阴凉而舒适的帆布椅,吹着微风。

“你猎到狮子了,”罗伯特·威尔逊对他说,“还是一头他妈的猛狮。”

麦康伯太太瞥了威尔逊一眼。她的长相十分标致,身材也维持得宜。她的美貌与社会地位让她在五年前代言了一种她从未体验过的美容产品,不过是提供几张照片,就为她赚进五千美元。迄今,她与弗朗西斯·麦康伯结婚已经十一年了。

“挺猛的狮子,对吧?”麦康伯说。他的妻子这才正眼瞧他。她盯着眼前这两个男人,仿佛不曾见过他们。

其中一个是白种猎人,威尔逊;她发现自己从未仔细端详过他。他不高不矮,一头棕色黄发,蓄着短髭,一张脸红通通的,还有一双极为清冷的蓝眼睛。他微笑时,眼角会愉悦地泛起几条浅白色皱纹。他对她笑了笑,她则立刻撇过脸去,视线顺着他的肩膀弧线而下,看见他那件宽松上衣,而原本该是左胸口袋的地方,如今则挂上了四只绕成环状的大型弹匣。接着她看着他的棕色大手、老旧的宽松长裤以及那双肮脏不堪的靴子,最后再回到他那张红通通的脸上。她还发现他被晒红的脸上有道白线,白线围出的白色肌肤,就是他斯泰森牛仔帽的遮蔽范围。那顶帽子就吊在帐篷支柱的挂钩上。

“那么,敬那头狮子。”罗伯特·威尔逊说。他再次对她微笑,而她没有笑,只是好奇地看着自己的丈夫。

弗朗西斯·麦康伯个头儿很高,如果你不介意他那一副长长的骨架,他的身材应该称得上非常健美。他皮肤黝黑,头发理得跟划船选手一样短,唇形细薄,是公认的俊男。他和威尔逊穿着同款猎装,只是他身上这套比较新。三十五岁的男人仍努力维持体格,除了擅长场地球类运动[2],还刷新了几回钓鱼大赛的纪录;但是,刚才,当着众人的面,他暴露出自己最懦弱的一面。

“敬那头狮子。”他说,“你刚才挺身而出,我一辈子都会感谢你。”

他的妻子玛格丽特把视线从他身上移开,望着威尔逊。

“别再讨论那头狮子啦。”她说。

威尔逊敛起笑脸,迅速看了她一眼。这回她倒对着他笑了。

“今天怪事特别多。”她说,“你不是说,日正当中就算待在篷下,也得把帽子好好戴上吗?记得吧?”

“要戴上也可以。”威尔逊说。

“你知道你的脸很红吧,威尔逊先生?”她提醒他,再次微笑。

“是酒的关系。”威尔逊说。

“不是吧。”她说,“弗朗西斯也喝了不少,但他的脸就不会红。”

“今天很红了。”麦康伯试着说笑。

“不。”玛格丽特说,“今天脸红的是我。但威尔逊先生的脸总是红通通的。”

“那就是天生的了。”威尔逊说,“我看你老拿我的红脸当话题,你就这么不想放过我?”

“好戏才刚上场。”

“我们别说这个了。”威尔逊说。

“那就很难聊下去了。”玛格丽特说。

“别傻了,玛戈。”她的丈夫说。

“一点儿也不难。”威尔逊说,“不是猎了头猛狮嘛。”

玛戈看着他俩,而他俩也都察觉到她就快哭了。威尔逊不免担心,他早就知道事情会演变成这种局面。麦康伯则已过了担心的阶段。

“我真希望这事从没发生过。噢,真希望从来没发生过。”她说着,起身回自己的帐篷。她没有哭出声,但他们看见她那件玫瑰色遮阳衫下的肩膀正剧烈起伏着。

“女人老是心烦。”威尔逊对高个儿说,“根本没什么好烦的,却有事没事就发神经。”

“不。”麦康伯说,“我想我这辈子都忘不了这件事。”

“胡说。看看那头猛兽。”威尔逊说,“别放在心上。根本没什么。”

“我们尽量。”麦康伯说,“但我一定不会忘记你为我做过的事。”

“根本没什么。”威尔逊说,“少废话。”

营地驻扎在阿拉伯胶树的翠盖之下,他们坐在阴凉处,身后的峭壁缀着巨砾,一大片草地连绵至远处丛林前方满布卵石的河流。男孩们准备上菜,他们则喝着沁凉的莱姆汁饮料,闪躲对方的视线。威尔逊看得出来,这群小鬼全都知道了;当他看到麦康伯的贴身仆人边摆盘边以好奇的眼神盯着他的主人时,便飙着斯瓦希里语[3]骂他。那男孩一脸茫然,别过头去。

“你对他说了什么?”麦康伯问。

“没什么。叫他别一副死人样,不然就狠狠抽他个十五下。”

“什么?抽鞭子吗?”

“这可是违法的。”威尔逊说,“照理是该罚他们钱。”

“你还会抽他们鞭子?”

“哦,会啊。要是他们有话想说,大可和我大吵一架,但他们不会。他们宁愿挨鞭子也不想被罚钱。”

“真奇怪!”麦康伯说。

“一点儿也不奇怪。”威尔逊说,“你会怎么做?挨一顿鞭子,还是让工钱泡汤?”

这话一出口他便觉得不妥,于是赶在麦康伯回答之前说:“我们每天都在挨揍,你知道的,只是形式不太一样。”

这话也好不到哪里去。“老天!”他想,“我难不成是个外交官?”

“没错,我们都在挨揍。”麦康伯说,仍然没看他,“狮子的事,我感到非常愧疚,不需要把事情搞大吧,对不?我是说,不会有人知道这事吧,嗯?”

“你是想问,我到马赛加俱乐部时,会不会把事情传出去?”现在,威尔逊冷冷地看着他。他没料到这个状况。所以,这家伙不仅是个该死的混账,还是个该死的懦夫啊,他想。今天之前,我都还挺喜欢这家伙,但谁搞得懂美国人到底在想什么?

“不会。”威尔逊说,“我们这种专业的猎人从来不讨论客户,你大可放心。不过叫我们闭嘴这种要求,实在不太礼貌。”

他当下决定干脆撕破脸吧。这样一来,他就可以一个人吃饭,一个人边看书边吃饭,就让他们自己吃自己的。打猎时,他还是会看顾他们,公事公办—法国人是怎么说的?高贵的体贴—比起收拾这种垃圾情绪,那样还轻松得多。他要羞辱他,和他彻底撕破脸,接着他就可以边看书边吃饭,并且“继续喝他们的威士忌”。这是形容狩猎活动不欢而散的专用词。要是你遇到另外一名白种猎人,开口问他:“状况如何啊?”对方回答:“哦,我还在喝他们的威士忌。”你就知道差不多玩完了。

“对不起。”麦康伯说,然后用那张到中年之前都一副乳臭未干的美国脸看着他。威尔逊这才注意到他服帖的短发、眼神飘忽的漂亮眼睛、高挺的鼻子、薄唇和英俊的下巴。“对不起,我不知道这一点。有很多事情我都不懂。”

所以是要怎样,威尔逊心想。他本来都准备好要一刀两断的,但这个浑球在侮辱他之后,竟马上开口道歉了。他又再度开炮:“不用担心我会到处宣传。我还要赚钱糊口呢,你知道吗,在非洲没有一个女人会放过她的狮子,也没有任何白种男人会临阵脱逃。”

“我刚刚就像只兔子似的逃跑了。”麦康伯说。

当一个男人讲出这种话时,你他妈到底该拿他怎么办?威尔逊思索着。

威尔逊以他那双如机枪手般冷静的蓝眼睛看着麦康伯,麦康伯则对他报以微笑。要是你没发现麦康伯眼神里的受伤情绪,你会觉得他笑得可真开心。

“或许我能靠野牛扳回一城。”他说,“接下来要猎野牛,对吧?”

“要猎野牛的话,可以早上出发。”威尔逊告诉他。或许是他错了。他也只能这样想。谁摸得透美国人的鬼心思呢?他又愿意帮麦康伯了。如果你可以把今早的事忘掉。但,当然哪,你忘不了。早上的事真是糟糕透顶,已经无法挽回了。

“夫人来了。”他说。她从帐篷里走出来,神采奕奕,非常可爱。那张鹅蛋脸完美到你会以为她应该是个笨蛋。可她一点儿也不笨,威尔逊想,不,一点儿也不笨。

“美丽的红脸威尔逊先生,你好吗?我的宝贝弗朗西斯,好多了吧?”

“哦,好多了。”麦康伯说。

“我把整件事都放下了。”她说着,就桌而坐,“弗朗西斯擅不擅长猎狮子,这又有什么要紧呢?他又不吃这行饭。那是威尔逊先生的职业嘛。真是厉害啊,杀光任何东西的威尔逊先生。你什么都杀得了,对吧?”

“是的,什么都杀得了。”威尔逊说,“什么都杀。”她们是这世上最冷酷的物种,他想,最冷酷、最残酷、最具掠夺性,同时也是最具吸引力的物种;她们强硬的时候,她们的男人就变得软绵绵的,甚至紧张得魂不附体。还是说,她们专挑容易控制的男人?她们结婚时才几岁,不可能懂这么多,他想。他很庆幸自己在此之前已经将美国女人这门学问研究完备,毕竟眼前这个女人可是充满了吸引力。

“我们早上要去猎野牛。”他告诉她。

“我也要去。”她说。

“你不能去。”

“噢,我要去,就是要去。弗朗西斯,我不能去吗?”

“留在营地不好吗?”

“死都不要。”她说,“说不定还会发生今天的事,我可不想错过。”

她离开后,威尔逊想,这女人回帐篷去哭的时候,那模样多么动人啊!她似乎全然体谅、理解,因为明白事情的真相,而理解他或她自己所受的伤害。前后不过隔了二十分钟,她一回来,竟已披上美国女人的残酷性情。这种女人最要不得了。真的,真的糟透了。

“我们明天会为你准备其他娱乐的。”弗朗西斯·麦康伯说。

“你不能跟。”威尔逊说。

“这误会可大了。”她告诉他,“我很想再看你表演一次。今天早上你那样的表现就是最有趣的娱乐,假如把什么东西的头一枪轰烂,算是种有趣的表演。”

“午餐好了。”威尔逊说,“你兴致挺好,对吧?”

“当然啦!就是怕无聊,我才过来的。”

“嗯,这里是挺有趣的。”威尔逊说。他能看见河里的巨砾、远处丛树相伴的河岸,然后他想起今天早上的事。

“对啊。”她说,“到目前为止都很有意思。还有明天,你不晓得我有多期待明天。”

“这道菜是大羚羊肉。”威尔逊说。

“就是那个看起来像牛,还跟兔子一样跳来跳去的大家伙,对吧?”

“你要这样描述也没错。”威尔逊说。

“这肉很鲜美。”麦康伯说。

“这是你猎到的吗,弗朗西斯?”她问。

“是啊。”

“它们不危险,对不对?”

“除非它们跳到你身上。”威尔逊告诉她。

“那我真该谢天谢地。”

“能不能稍微收敛一下你的贱嘴,玛戈?”麦康伯一边说,一边切着大羚羊排,并朝插着羚羊肉块的叉子上加了马铃薯泥、肉汁和胡萝卜。

“应该可以。”她说,“毕竟你都这么好声好气地要求了。”

“今晚我们就为那头狮子开瓶香槟吧。”威尔逊说,“中午太热了。”

“噢,狮子。”玛戈说,“我都忘了狮子了。”

所以,罗伯特·威尔逊心想,她是在耍他吧,是这样没错吧,还是你觉得她故意要演出好戏?女人一旦发现自己老公是该死的懦夫时,应该如何自处?她真是够残忍的,不过她们都一样狠。她们扮演统治者的角色,而要统治他人,当然啰,有时候就是得残忍点儿。还是那句老话:她们那该死的恐怖主义我已经见多了。

“再来点儿羚羊肉吧。”他客气地对她说。

向晚时分,威尔逊、麦康伯和当地司机以及两名扛枪手乘车出门,麦康伯太太则留在营地。热得不想出门,她说,况且隔天一大早还得跟他们一起出发。当车驶离营地时,威尔逊看见身穿淡玫瑰色卡其装,将深色头发从额头往后梳理,在颈背处系了一枚结的她站在大树下,那模样与其说是美丽,还不如用美好来形容。她的气色很好,他想,仿佛她正身在英国一样。她朝他们挥手道别,看着车子越驶越远,穿过了高草繁茂的沼泽地,绕弯越过树林,进入种满果树的小丘。

他们在果树林发现一群黑斑羚,下了车后追起一只老公羊。公羊的犄角又长又弯,它与麦康伯相隔两百码[4],仍被他一枪毙命,还使那群黑斑羚顿时四处乱窜。它们跨过对方的背,张腿一跃的动作轻盈得不可思议,那是人们偶尔在梦中才能办到的,就如同飘浮起来一样。

“这枪射得好。”威尔逊说,“标靶很小啊。”

“这一头值得猎吗?”

“非常值得。”威尔逊告诉他,“以后都照这样开枪,绝对没问题。”

“你觉得我们明天找得到野牛吗?”

“概率很大。野牛群早上会出来觅食,运气好的话,我们能在旷野中猎到。”

“我想要一次解决那头狮子带来的阴影。”麦康伯说,“让自己老婆看到那种情况,真叫人不愉快。”

管你老婆在不在场,干了就干了,老把这事挂在嘴边,才叫人更不愉快吧。威尔逊心里想,但他这样回答:“换作我,就不会再想这件事了。生平第一次碰到狮子,谁不慌?反正都过去了。”

夜里,弗朗西斯·麦康伯用餐后,就着炉火喝了威士忌和苏打水。还不到就寝时间,他人已经躺上罩着蚊帐的帆布床,倾听夜的声音,他知道事情尚未结束。事情还未结束,却也不是正要开始,而是停留在事件发生时的状态,其中某些片段更在他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使他羞愧万分。但比起羞愧,他感受更深的是一股冰冷、空洞的恐惧在心里蔓延。恐惧仍在,就像个黏润湿滑的黑洞,占据、侵蚀了他内心储存自信的角落,让他恶心想吐。直至此刻,恐惧仍在。

就在昨夜,他从睡梦中醒来,听见河流上游处传来狮子的怒吼声后,恐惧自此成形。那吼声十分低沉,尾声还伴着一种类似咳嗽的呼噜声,仿佛他就在帐篷外,夜半醒来却听到这样声音的弗朗西斯·麦康伯,不由得害怕起来。他听见妻子轻柔的呼吸声,她已经熟睡。此刻,无人看出他心中的恐惧,也没有人陪他一起害怕。独自躺着的他,也没听过索马里人的谚语:“一名勇者会被狮子吓上三回:第一次发现对方的脚印,第一次听到狮吼,以及第一次与狮子正面较量。”然后在旭日初升之前,他们就着小灯在用餐帐篷吃早餐时,那头狮子又吼了。这一回,弗朗西斯认为这狮子已经来到营地边。

“听起来应该是头老家伙。”罗伯特·威尔逊说着,并从他的鲱鱼和咖啡中抬起头来,“你们听他咳嗽的声音。”“他离得很近吗?”

“大概在河上游一英里[5]处吧。”

“我们会见到他吗?”

“可以去找找。”

“他的吼声能传那么远?听起来好像他就在营地里。”

“能啊,远得要命咧。”罗伯特·威尔逊说,“不过能传这么远也倒是奇怪,希望是头好猎的小猫。小鬼们说,这附近有一头很大的。”

“如果有机会开枪,我该瞄准哪里,”麦康伯问,“才能阻止他?”

“打他的肩膀。”威尔逊说,“如果打得准,就射脖子。射进骨头,把他弄倒。”

“希望我能射准。”麦康伯说。

“你射得很准。”威尔逊告诉他,“慢慢来,先瞄准再说。第一枪就命中才有意义。”

“距离多少?”

“不一定,要看狮子在哪儿。除非他进入你有把握的射程范围,否则千万别开枪。”

“少于一百码?”麦康伯问。

威尔逊瞥了他一眼。

“差不多一百码,但还是得在近一点儿的地方把他击倒。别想在超过百码的位置赌一发。一百码是理想射程,想朝他哪边打都瞄得准。夫人来了。”

“早安。”她说,“我们要去追狮子了吗?”

“就等你把早餐吃完。”威尔逊说,“现在感觉如何?”

“棒极了!”她说,“我好兴奋。”

“我看看他们准备好了没。”威尔逊离开。他前脚一踏,狮子又吼了。

“吵死人的家伙。”威尔逊说,“我们会教你闭嘴的。”

“怎么啦,弗朗西斯?”他的妻子问他。

“没什么。”麦康伯说。

“有就有。”她说,“你在烦什么?”

“没什么。”他说。

“告诉我吧。”她看着他,“你哪里不舒服吗?”

“是那该死的吼声。”他说,“一整个晚上吼个不停,你知道。”

“你怎么不叫醒我?”她说,“我也想听听看。”

“我一定要干掉那该死的东西。”麦康伯说话的语气听起来很悲惨。

“嗯,这不就是你到这儿来的原因吗?”

“是啊,但我很紧张。一听见那东西乱吼,我就神经紧绷。”

“既然如此,就照威尔逊说的,除掉他,让他别想再吼。”

“好啊,亲爱的。”弗朗西斯·麦康伯说,“听起来挺容易,对吧?”

“你该不会怕了吧?”

“当然没有。我只是听他吼了一整晚,有点儿神经紧张。”

“你一定会干净利落地杀死他。”她说,“我知道你行的。我很想亲眼看看这场面!”

“把早餐吃完,我们就出发吧。”

“天还没亮。”她说,“这个时间真是不上不下。”

就在此刻,那头狮子从胸腔深处发出低沉呻吟,呻吟又瞬而转为喉音,声波振动越来越强,仿佛就要摇撼天际,最后这吼叫化为一声叹息以及发自胸腔深处的低沉呼噜。

“听起来好像就在我们身边呢。”麦康伯的妻子说。

“我的老天。”麦康伯说,“我恨透那该死的声音了。”

“真是让人难忘。”

“难忘啊。可怕得令人难忘。”

罗伯特·威尔逊来了,还扛着他那又短又丑、口径大得惊人的.505吉布斯弹匣,露齿而笑。

“来吧!”他说,“帮你搬枪的人扛了你的春田步枪,连那把大枪也带了。东西都上车了。你有实心弹吗?”

“有。”

“我也好了。”麦康伯夫人说。

“一定要让他闭嘴。”威尔逊说,“你坐前座,夫人可以和我一起坐后座。”

爬上车后,一行人便在破晓的灰色光线下,驶过树丛来到河的上游。麦康伯打开来复枪后膛,看到里头已装有金属弹壳的子弹,接着再上保险栓。他看见自己的手在发抖,他摸摸口袋,确认里头有更多子弹,然后将手指移到上衣正面那圈子弹上头。他转头望向坐在这辆无门、车身犹如方盒的车子后座,威尔逊和他妻子并肩坐着,这两个人兴奋地咧着嘴笑。然后威尔逊倾身对他轻声说道:

“你看鸟低飞了。这表示那个小老头儿已经远离他的猎物。”

麦康伯看见远方小溪的岸边,秃鹰正在树丛上方盘旋,然后向下俯冲。

“他可能会来这边喝水。”威尔逊低声说,“在他倒头大睡之前,绝对要警戒。”

溪水冲刷着布满砾岩的河床,他们就沿着溪水的高处缓缓前进,然后车子开进高耸的树丛,在林间兜来转去。麦康伯凝视着对岸,此时,威尔逊捉住他的手臂。车子停下来了。

“他在这边。”威尔逊低声告诉麦康伯,“右前方。下车,抓他去吧,这是头好狮子。”

麦康伯终于看到狮子了。他侧身站着,抬起硕大的头转身面对他们。吹拂着他们的清晨微风,也抚上他深色的鬃毛。这庞然巨物站在岸边高处,灰白的天光映照出他的轮廓,他的肩膀宽实,躯干庞大,线条优美。

“他离我们多远?”麦康伯问道,并举起手上的来复枪。

“大概七十五码。下车去解决他。”

“为什么不在这里开枪?”

“没有人会在车上开枪。”威尔逊凑近他的耳边说。

“快下车,他不会整天待在那儿。”

麦康伯从前座旁的弧形凹口下去,踩上台阶踏到地面。狮子依然威风凛凛地站着,沉稳地望着眼前这个巨大的犹如超级大犀牛的剪影。风里没有掺上人的气味,他望着剪影勾勒出来的东西,轻轻摇晃自己硕大的头颅。他盯着那东西瞧,毫无惧意,只是在想,是否该走到岸边—在和那家伙面对面的状况下—喝水,所以迟迟未迈开脚步。他看见一个人影从那家伙的剪影中分裂出来,随即将他的大头往旁边一转,大摇大摆地朝着树林的遮蔽处走去。就在那一瞬间,他听见有什么东西碎裂了,同时发现一颗重220格令[6]的.30-06实心弹咬破他的侧腹。那股灼热痛楚,带着令他作呕的恶心感从胃部直往上涌,就要撕裂他的内里。他拖着受伤的肚腹迈出沉重的步伐,笨重的大脚歪歪斜斜地穿过树林,来到满是高草的遮蔽处。“砰”—那爆裂声与他错身而过,划开他身旁的空气。接着又响了一声,然后他的肋骨下方挨了一记重击,忽然一阵痛楚袭来,带沫的炙热血液在口腔里漫开,他往前方的高草狂奔—那是理想的匿身之所,只要蜷伏在里头,他们就不得不带着那会发出爆裂声的东西前来,等到距离够近,他便要一跃而出,逮住握着那东西的死家伙。

麦康伯下车时,并不知道那头狮子的想法。他只知道自己双手颤抖,当他离车子越来越远时,两条腿已几乎不能动弹。他的大腿僵硬,但他能感觉到肌肉的颤动。他举起来复枪,瞄准狮子头部与肩膀的接合处,扣下扳机。一点儿动静也没有—他紧扣扳机,直到感觉自己的手指快要断了才发现还没拉开保险栓。他于是放低来复枪,要解开保险栓。此时,原本无法动弹的他不经意往前迈了一步,那头狮子一见他的剪影脱出车影,遂转头迈步小跑。麦康伯开枪了,听到一记闷响,表示子弹已安然命中,但狮子并未停下脚步。麦康伯又开了一枪,在场每个人都看见那发子弹在快步跑的狮子后方掀起一阵尘埃。再来一枪,这回他记得压低瞄准点,接着大家都听到中弹的声音,而狮子开始奔跑,不等他推回枪栓,便一头钻进高草里。

麦康伯伫立在原地,胃里一阵恶心,双手依然紧握他那把春田步枪,颤抖不已。他的妻子和罗伯特·威尔逊则站在他身边。那两个帮忙扛枪的人也在,他们正用瓦卡姆巴语[7]交谈着。

“我射中他了。”麦康伯说,“射中他两次。”

“你先射中他腹部,然后又射到前面什么地方。”威尔逊说。他提不起劲儿。扛枪的人面色凝重,不发一语。

“你本来可以解决他的。”威尔逊继续说,“我们得在这里等一会儿,然后再进去找他。”

“什么意思?”

“让他变得更虚弱一点儿,我们再去追他。”

“噢。”麦康伯说。

“他可猛咧。”威尔逊爽朗地说,“只是他钻进了很麻烦的地方。”

“怎么说?”

“除非你离他很近,否则你根本看不见他。”

“噢。”麦康伯说。

“来吧。”威尔逊说,“夫人就留在车上吧。我们沿着血迹进去找。”

“玛戈,你待在这儿。”麦康伯对妻子说。他觉得口干舌燥,说话困难。

“为什么?”她问。

“威尔逊交代的。”

“我们要进去查看。”威尔逊说,“你留在这里。在这边反而可以看得更清楚。”

“好吧。”

威尔逊用斯瓦希里语跟司机说话。他点头说:“是,bwana[8]。”

接着他们走下岸边的陡坡,横渡溪流,爬过那些巨砾,登上对岸,沿途抓着凸起的树根往前走呀走,直到他们发现麦康伯开第一枪时,那头狮子走动的地方,才停下脚步。扛枪者用草茎指着草上的深色血迹,那血迹一路延伸到岸边的树林里。

“我们该怎么办?”麦康伯问。

“也不能怎么办。”威尔逊说,“车子开不上去,岸边的路太陡了。等他不大能动了,你和我再进去找他。”

“不能直接放火烧草吗?”麦康伯问。

“草还太嫩。”

“那派助手把他赶出来呢?”

威尔逊估量着眼前这个男人。“当然可以。”他说,“但那是谋杀。你想想,我们都知道狮子已经受伤。你可以驱赶一头没有受伤的狮子,让他随着声响移动,但一头受了伤的狮子只会朝人扑。除非你离他很近,否则你根本看不到他。他整个身体会往下趴,完全趴平哦,想不到吧,一个连兔子都藏不住的地方,竟然躲了一头狮子。你可不能把这群小鬼送进那种场面,会见血的。”

“那扛枪的人呢?”

“哦,他们会和我们一起去。这是他们的shauri[9]。你也知道,他们签约了。你看他们脸色不太好,对吧?”

“我不想进去。”麦康伯下意识说出口。

“我也不想,”威尔逊兴奋地说,“但没有别的办法。”他看了麦康伯一眼,这才发现他浑身发抖、一脸可怜相。

“当然啦,你不需要进去。”他说,“不就是因为会出这种状况,你们才雇用我的吗?对吧?所以我才会那么贵啊。”

“你说你要一个人进去?就让他在那儿待着,不行吗?”

罗伯特·威尔逊的工作就是要解决狮子和狮子造成的麻烦。他从未想过麦康伯的事,顶多觉得他废话连篇;但如今,他突然觉得自己像是进了旅馆开错了门,看到了不该看到的羞耻画面。

“什么意思?”

“为什么不放他一马?”

“你是要我们假装没有打中他?”

“不是。就放他去啊,不要理他。”

“事情还没结束。”

“为什么?”

“第一,他现在一定很痛苦。第二,可能会有其他人碰到他。”

“我懂了。”

“你不想去的话也没关系。”

“我想去。”麦康伯说,“我只是害怕,你知道的。”

“等会儿进去的时候,我走前面,”威尔逊说,“孔戈尼殿后。你就跟着我,稍微靠旁边走。我们可能会听到他的吼声。一看到他,我们就同时开枪。不需要顾忌什么,我会支援你。其实啊,你知道,或许你就别一道来,这样可能比较好。要不你回后头去陪夫人,交给我收尾如何?”

“不,我想去。”

“好吧。”威尔逊说,“但如果你不想来,也不要勉强。因为这是我的shauri,懂吗?”

“我想去。”麦康伯说。

他们坐在树下抽烟。

“我们在这边等,你要不要先回去和夫人说几句话?”威尔逊问。

“不用。”

“那我过去一下,请她耐心等。”

“好。”麦康伯说。他坐在那儿,腋下出汗,口干舌燥,胃里头一阵空虚。他想要鼓起勇气叫威尔逊自个儿搞定那头狮子就好,不用管他。他根本不知道威尔逊正在气头上,因为那时候的他还没察觉自己的处境,反倒让他回头去找玛戈。威尔逊回来时,他还坐在原处。“我帮你把大枪拿来了,”他说,“拿好。我看我们已经给他够多时间了。出发吧。”

麦康伯接过大枪,然后威尔逊开口说:

“跟在我右后方大概五码的位置,按照我的指示行动。”然后他操着斯瓦希里语,对着那两个满脸忧郁的扛枪者说话。

“走。”他说。

“我可以先喝口水吗?”麦康伯问。威尔逊向腰带上挂着水壶、较年长的扛枪人说了几句话。他解下水壶,旋开壶盖,将水壶交给麦康伯。麦康伯接过水壶才发现这东西竟然那么重,包裹着水壶的套子触感毛茸茸的,很粗糙。他举起水壶喝水,看着眼前一片高高的野草,再眺向野草后头顶端平整的树林。一阵微风拂过,野草摇曳。他看见那名扛枪者的脸因恐惧而扭曲了。

大狮子平躺在深入草丛三十五码的地方。他耳朵往后竖起,唯一的动作是轻轻挥动那条长长的黑毛尾巴。一找到这个遮蔽处,他便进入备战状态,圆滚肚腹上的枪伤已经让他十分痛苦,肺部破裂的枪伤则害他每一次呼吸,嘴里都会渗出带沫的血,他越来越衰弱了。腹部两侧又湿又热,实心弹穿过他褐色毛皮而留下的小伤口还招来了苍蝇。他的黄色大眼充满恨意,紧紧盯视前方,只有呼吸引起的疼痛发作时才会眨眼。他的爪子则凿进松软温热的土壤。他全身上下的疼痛、不适、仇恨,还有他剩下的力气全都绷得紧紧的,凝缩成最后一搏的力量。他听见了那些人的声音,于是聚精会神地等待着,准备在那群人进入草丛的那一刻,飞身猛扑。他发现他们的动静时便竖起尾巴,上下挥动;而当他们来到草丛边时,他便发出咳嗽般的呼噜声,扑了上去。

那位较年长的扛枪者孔戈尼带头负责查看血迹走向,威尔逊则注意有无任何风吹草动。他的大枪已上膛,随时可以射击;另一名扛枪者往前观望,仔细倾听。麦康伯则紧紧跟着威尔逊,手指扣着来复枪的扳机。他们才踏进草丛,麦康伯就听见噎着血的呼噜声,看到草丛唰地动了一下。接下来他只知道自己正拔足狂奔,发了疯地狂奔,在旷野中的他惊慌失措,朝着溪流的方向逃去。

他听到威尔逊那把大来复枪“咔啦—轰”地开火,接着是一声炸裂开来的“咔啦—轰”。他转过身去,看见狮子已伤得惨不忍睹:他的半边脑袋被轰掉了,却依然拖着身子爬向草丛边的威尔逊。这位红脸男子拿出那把丑陋的短来复枪,推好枪栓,仔细瞄准后又补了一枪,“咔啦—轰”。子弹由枪口炸出,而原本拖着沉重身躯在草地上爬行的浅棕色大狮子,就此一命呜呼,不再动弹,只有那颗被枪弹打开花的大头往前一倾。方才还在狂奔的麦康伯如今独自站在旷野上,紧握着上膛的来复枪,这才明白那头狮子死了。同行的两个黑人还有那一个白人回过头来,轻蔑地看着他。他走向威尔逊,事到如今,他那人高马大的身材竟成了一道赤裸的谴责。威尔逊看着他,问道:

“要拍照吗?”

“不用了。”他说。

在往车子方向走的途中,没有任何人开口。然后威尔逊说:

“这狮子真他妈厉害。小鬼们一定会把他的皮剥下来的,我们就在树荫下等着吧。”

麦康伯的妻子正眼也不瞧他一下,他也不想看她。他俩就这样坐在后座,威尔逊在前座。没看着妻子的他伸手握住她的手,她却把手抽开。他从车上望向溪流的彼岸,看见扛枪的两人正剥着狮子的皮,他才明了原来她早就看到事情发生的全部经过了。他们就这么坐着,然后他的妻子往前靠,将一只手放在威尔逊的肩膀上。他转过身,而后座的她将身子往前凑,亲了他的嘴。

“哦,我说这……”威尔逊说。他原本就晒得红通通的脸,变得更红了。

“罗伯特·威尔逊先生,”她说,“英俊的红脸先生罗伯特·威尔逊。”

她坐回麦康伯的身边,然后别过头去观看对岸的情况。那头狮子就躺在那儿,遭两名扛枪黑人剥皮之后,白色肌肉和肌腱外露的赤裸前腿,笔直地立着,白色肚子也依旧鼓胀着。终于,他们带着又湿又重的皮回来了。他们先把皮卷好才爬上车子的尾部,然后汽车发动了。回到营地之前,没有人多说一句话。

这就是那头狮子的故事。麦康伯不知道那头狮子最后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情奋力一扑,也不知道当.505子弹带着极高的枪口初速、重达两吨的冲击力道杀进他的口中时,他有什么感觉,更不会明白当他的后腿被打得稀巴烂,再度承受撕裂痛楚后,究竟是什么支撑着他,就算用爬的也要抓住那把发出爆裂响声的致命武器。威尔逊知道,不过,他只会用这句话带过:“妈的,这狮子太猛了。”麦康伯同样也不会知道威尔逊的想法,或他妻子的想法—他只知道她和他已经玩完了。

妻子和他闹翻过,但总是很快就没事。他相当富有,而且只会越来越有钱。他知道现在她是不可能离开他的,这是他真正知道的少数几件事之一。这他懂,他也懂摩托车—那是他最早弄懂的东西—他懂汽车、猎鸭、钓鱼、鳟鱼、鲑鱼和大海,也懂书里的性爱,他能读懂很多书,太多太多书了。他还懂所有运动场上的球类比赛,懂狗,不太懂马,懂得守住钱财的方法,熟悉他那个圈子里大部分的进退之道,还晓得妻子不会离开他。她曾经是个绝世美人,如今到非洲也还是个美人,只是她的美在家乡已不再绝世,她已失去离开他让自己过得更好的本钱,这事她心知肚明,他也了然于胸。她已经错过离开他的最佳时机了,这点他清楚得很。要是他追求女人的手段再高明些,她或许会担心他讨个美丽的小老婆;但她对他的性情了如指掌,根本不会去操那个心。他还擅长忍气吞声,如果这不是他最不幸的弱点,那就似乎是他最大的优点。

总之,他们被公认为相对幸福的夫妻,就是那种决裂的流言蜚语传得沸沸扬扬,到头来也只是流言蜚语的夫妻,亦如某位专写上流社会的专栏作家所说:为了替他们那段备受羡慕、恒久不渝的罗曼史增添大量冒险情趣,他们远赴众所周知的“黑暗大陆”进行一场狩猎之旅。在马丁·约翰逊夫妇[10]将他们追猎的狮子“老辛巴”、野牛、大象“谭伯”的影像搬上大荧幕,为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搜集标本前,这片非洲大陆是全世界最黑暗的地方。这位专栏作家过去至少报道过三次他俩濒临决裂的消息,当时两人的关系也的确如此,但他们总会和好。他俩的婚姻基础打得十分稳固。玛戈美到麦康伯无法跟她离婚,麦康伯有钱到玛戈离不开他。

不再想狮子的弗朗西斯·麦康伯终于入睡了,不一会儿却又醒了过来,然后再度睡去。约莫凌晨三点钟,他忽然被梦惊醒。在梦里,那只满头是血的狮子就站在他的面前,他听着自己剧烈的心跳,这才发现妻子并不在帐篷内另一张帆布床上。他惦记着这件事,两个小时没合眼。

这两小时刚过,他的妻子走进帐篷,掀开她的蚊帐,然后惬意地爬上床。

“你上哪儿去了?”麦康伯在一片漆黑之中质问自己的妻子。

“哈喽。”她说,“你还醒着?”

“你上哪儿去了?”

“只是到外面透透气。”

“透气?你骗鬼。”

“那你要我说什么,亲爱的?”

“你上哪儿去了?”

“出去透透气。”

“这借口还真新鲜。你这贱女人。”

“是呀,你这懦夫。”

“没错。”他说,“那又怎样?”

“不怎么样,你高兴就好。拜托,别说了,亲爱的,我好想睡觉。”

“你以为我什么都可以忍受是不是?”

“你会啊,宝贝。”

“哼,这次我不会再忍了。”

“拜托,亲爱的,不要说了。我很想、很想睡觉。”

“你说过不会再发生这种事情。你答应过我的。”

“那现在就是发生了。”她甜美地说道。

“你说过只要我们这次出来旅行,就绝对不会再发生这种事。你答应过我的。”

“是的,宝贝。我本来也是这么打算的,但这趟旅程昨天就毁了。我们别再讨论这件事了,好吗?”

“只要有甜头,你一刻也不愿意错过,对不对?”

“别再说了,拜托,我很困,亲爱的。”

“我就是要说。”

“那你继续说,不用管我,我要睡了。”然后她果真睡着了。

天未明,他们三人已在餐桌用餐。弗朗西斯·麦康伯觉得,他对罗伯特·威尔逊的恨意,比他之前对其他人产生的恨意还要强烈。

“睡得好吗?”威尔逊边以他低沉的喉音问候,边填装烟斗。

“你睡得好吗?”

“好极了。”白种猎人回答他。

你这个混账,麦康伯心想,你这个无耻的混账东西。

原来她回去时吵醒他了,威尔逊心想,并用他冷淡的眼神注视他们。哎呀,他为什么不管好自己的老婆呢?把我当成什么啦?一个该死的圣徒像?他应该管好自己的老婆,别让她乱跑。这都是他的错。

“你觉得我们会找到野牛吗?”玛戈问。她推走眼前那盘杏子。

“有可能。”威尔逊对着她微笑,“你干吗不待在营地?”

“死都不要。”她对他说。

“你要不要命令她留在营地呢?”威尔逊问麦康伯。

“你自个儿命令她。”麦康伯冷冷地说。

“少命令来命令去了,也不要—”玛戈转向麦康伯,用愉悦的口气继续说,“犯傻啦,弗朗西斯。”

“准备好要出发了吗?”麦康伯问。

“随时都可以。”威尔逊对他说,“你想要夫人同行吗?”

“我想或不想又有什么差别?”

我管你呢,罗伯特·威尔逊心想。我他妈管你呢。事情就是会演变成这个样子。唉,终于走到这一步了。

“没有差别。”他说。

“你确定你不想留下来陪她,我自己出去猎野牛就好?”麦康伯问道。

“我不会干这种事。”威尔逊说,“如果我是你,就不会乱讲话。”

“我不乱讲话的。我只是觉得很恶心。”

“恶心不是什么好话吧?”

“弗朗西斯,拜托你讲点儿道理好吗?”他的妻子说。

“我他妈还不够讲理?”麦康伯说,“你吃过这么肮脏的东西吗?”

“食物有问题吗?”威尔逊低声问。

“和其他事情相比也不算太严重。”

“我劝你镇定一点儿,火爆浪子。”威尔逊压低声音说,“那个服务生听得懂一点儿英文。”

“叫他去死。”

威尔逊起身,抽着他的烟斗溜达走了,他用斯瓦希里语对站在一旁等他的扛枪者说话。麦康伯和他的妻子还坐着。他瞪着自己的咖啡杯。

“亲爱的,要是你再无理取闹,我绝对会离开你。”玛戈小声地说。

“你不会离开我的。”

“你可以试试看。”

“你不会离开我的。”

“好。”她说,“我不会离开你,那你规矩一点儿。”“规矩一点儿?瞧你说的。你要我规矩一点儿?”

“没错,你要规矩一点儿。”

“为什么不是你规矩一点儿?”

“我一直都在努力啊,努力很久很久了。”

“我恨那头红脸猪哥。”麦康伯说,“我看到他就火大。”“他人真的很好。”

“噢,你给我闭嘴。”麦康伯几乎是用吼的。此时车开过来了,并在用餐帐篷前停下,司机和两个扛枪者下车。威尔逊走过来,看着坐在餐桌前的那对夫妻。

“出发吧?”他问。

“当然,”麦康伯一边说,一边站起身,“当然。”

“最好带件羊毛衫。在车上会有点儿冷。”威尔逊说。

“我去拿皮外套。”玛戈说。

“小鬼拿了。”威尔逊对她说。他和司机上了前座,弗朗西斯·麦康伯和他的妻子则坐在后座,两人不发一语。

希望这可怜的笨蛋,不会想要从后座把我的脑袋给轰了,威尔逊自忖。带女人来打猎,真是自找苦吃。

在昏灰的晨光下,车子嘎嘎地碾过路面,往下开,渡过满布鹅卵石的浅滩,再爬坡转进陡峭河岸,开上威尔逊前一天交代下面的人铲出的路,这样他们才有办法抵达远方那一大片长满树木、绿意盎然的郊野。

真是个舒服的早晨,威尔逊想。露水湿重,当轮胎轧过野草或矮花丛,他还闻得到草叶碾碎后接近马鞭草的香味。汽车开进荒无人迹的郊野,他则一路享受着清晨露水和碎蕨的气味,欣赏着映在清晨雾气中的漆黑树影。他已经将后座那两个人抛诸脑后,一心想着野牛。他想猎的那头野牛白天躲在沼泽地带,根本无从下手,但晚上牛群会移动到旷野上觅食。如果他能开车拦截从沼泽出发的牛群,麦康伯就有机会在空旷的地方猎到他们。他不想和麦康伯在满是遮蔽物的地方猎水牛。管他是水牛还是什么东西,他一点儿都不想和麦康伯合作,但他是名职业猎人,也曾和几个少见的怪人一起狩猎过。如果他们今天猎到野牛,那就只剩下犀牛了,然后那个可怜虫就可以结束这一场危险游戏,让事情告一段落。他不会再和那女人有任何瓜葛,麦康伯说不定也能够熬过去。看他那副模样,想必已经遇过这种事很多次了。可怜的家伙,他一定有办法熬过去的。唉,这是那个可怜虫自己的错。

罗伯特·威尔逊这个男人狩猎时会携带一张双人帆布床,好应付旅途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收获。他曾接过一组特定的狩猎团,客户来自世界各地,个个行动敏捷、喜爱运动,只是里头的女客户老觉得非得和白种猎人睡同一张床,否则就亏本了。尽管当时他曾经对其中几个女人颇有好感,不过独处时,他又瞧不起她们。但是在商言商,一旦受雇于人,他就会依对方的要求办事。

他们怎么说,他就怎么做,只有一件事除外:狩猎。关于杀戮,他自有一套准则,他们要么按照他的标准打猎,要么就另请高明。他也知道自己是因为这准则才能得到客户的敬重。麦康伯是个奇怪的案例。他不怪才有鬼。还有他那个老婆。呃,他的老婆。对,就是他的老婆。嗯,他的老婆。反正他不会再管这事了。他瞧瞧后头的两人,怒气冲冲的麦康伯一脸死人样,玛戈则一直对他笑。今天她看起来比较年轻、天真,比较有朝气,不再美得那么做作。天知道她在打什么鬼主意,威尔逊心想。昨晚她的话不多,基于这点,他倒是挺乐意再见到她的。

汽车爬上缓坡,穿过树林,来到一片大草原般的旷野。车子一路沿着旷野边的林荫行驶,司机放慢速度,好让威尔逊能仔细观察整片草原和远处的交界。他示意停车,拿出双筒望远镜研究地形。他要司机继续往前,于是车子再度缓慢移动。司机避开疣猪挖的坑洞,绕过一个又一个泥巴城堡般的蚁窝。然后,望向那片旷野的威尔逊突然回头说:

“天啊,他们在那里!”

车子猛然往前冲,威尔逊以斯瓦希里语迅速吩咐着司机,而此时的麦康伯往威尔逊指的方向望去,看到三头身形又长又大,仿若圆柱体般巨大的黑色野兽,如黑色大型油罐车一般奔过这片辽阔草原远方的边际。他们探出头颅、挺起脖子和身体向前疾冲。他还看到他们头上向上飙的雄伟黑角。他们奔跑时并不东张西望。

“是三头老公牛!我们要在他们跑到沼泽之前拦截他们。”威尔逊说。

车子以每小时四十五英里的速度疯狂穿越旷野,麦康伯眼中的水牛也越显庞大,大到他能清楚看见其中一只光秃无毛的灰色大公牛身上长满的疙瘩,肩颈上的肌肉,以及那两根亮闪闪的黑色牛角。这头牛拔足赶在另外两头之后,保持着些微距离,与他们连成一行,形成持续稳定向前冲刺的牛阵。忽然,车子像颠过路面般侧身一甩,使他们更加逼近猎物,让他看见公牛狂奔时的巨大身躯、他稀疏皮毛上的灰尘、犄角中央的凸起,还有那鼻孔很大的口鼻部。他举起来复枪,只听威尔逊大喊:“别在车上开枪,你这白痴!”他并不害怕,只是恨透了威尔逊。就在此时,司机急踩刹车,车身打偏滑行,眼看就要完全停稳之时,威尔逊跃身一跳,而他也从另一边跳下了车。他的双脚踏上仿佛正高速移动的土地,因此稍微踉跄了几步。然后,他开始朝移动中的野牛开枪,他听到子弹射中野牛后发出的闷响。他用尽子弹,他却依旧稳定地跑着,他这才想起应该朝肩膀射击才对。就在他手忙脚乱地补子弹时,那头公牛倒下了。他以膝跪地,巨大的头颅朝天一仰。另外两头还在跑,他便喂了领头的那头一颗子弹,确实命中了。再补的一枪脱靶了,这时他听见威尔逊的枪咆哮了声“咔啦—轰”,然后他看见那头领头野牛向前滑倒,以鼻着地。

“去追另外一头!”威尔逊说,“你终于会开枪了!”

另外那头公牛仍以稳定的速度向前快跑着,而他射偏的子弹扬起地面一阵尘埃。威尔逊也没有命中,地面尘埃升腾成一朵沙云。威尔逊大喊:“上车,距离太远了!”然后一把抓起他的胳膊回到了车上。麦康伯和威尔逊分别抓着车身左右,车子随着颠簸路面而剧烈摇晃、打斜,渐渐跟上那头探出头颅、一脖子肉、持续向前稳定奔跑的野牛。

他们紧跟着他,麦康伯赶忙装填来复枪,子弹却掉到地上,枪还卡弹。解决卡弹的问题后,他们几乎要追上那头公牛了。威尔逊大喊:“停车。”车子严重打滑,还差点儿翻车。此时麦康伯纵身跳出车外,双脚站稳后使劲儿推开枪栓,尽全力瞄准那头疾驰野牛浑圆的黑色背部,射击,再瞄准,射击,再瞄准,再射击,直到他散尽全部子弹,却不见那头野牛出现任何异状。威尔逊接着开枪,枪声震耳欲聋,然后他发现公牛的身体开始摇晃了起来。麦康伯仔细瞄准后又开了一枪,然后他倒下来,以膝扣叩地。

“好啊!”威尔逊说,“干得好。猎到第三头了。”

麦康伯乐得兴高采烈,像是喝了酒一样感觉轻飘飘的。

“你开了几枪?”他问。

“三枪。”威尔逊说,“你杀了第一头。最大的那头。我担心剩下两头会找地方躲起来,就帮你解决掉了。是你打死他们的,我不过是帮忙补枪。你射得真他妈的准。”

“上车吧。”麦康伯说,“我要喝一杯。”

“先把这家伙解决掉吧。”威尔逊对他说。那头野牛正跪在地上,他的头剧烈地抽搐着,小而深邃的眼怒视着他们,发出愤恨的吼叫。

“盯紧点儿,别让他站起来。”威尔逊提醒他,然后又说,“你往侧边靠一点儿,从他耳后颈脖这边下手。”

麦康伯仔细瞄准野牛受怒意驱使而抽搐不已的粗脖子中心,开枪。野牛的头颅应声落地。

“就是这样。”威尔逊说,“打到了脊椎。真是尤物啊,不觉得吗?”

“喝酒吧!”麦康伯说。他这辈子从没这么爽快过。

麦康伯的妻子坐在车上,面无血色。“你真是威风,亲爱的。”她对麦康伯说,“这段路开得真惊险。”

“很颠簸吗?”

“吓死我了。我这辈子从没这么怕过。”

“我们都喝一杯吧。”麦康伯说。

“当然。”威尔逊说,“女士优先。”她将嘴凑上小酒瓶喝了一口纯威士忌,酒一入喉便打了个战。她将小酒瓶交给麦康伯,麦康伯又把瓶子交给威尔逊。

“真是吓人,可是好刺激。”她说,“害得我头好痛。我不知道原来可以从车上开枪。”

“没有人会在车上开枪。”威尔逊冷冷地说。

“我是说开车追他们。”

“一般来说,是不会这样子做的。”威尔逊说,“虽然我们这么干了,不过在我看来还是不失运动精神。这片旷野这么多坑坑洞洞,再加上开车比徒步猎牛更危险。我们每朝野牛开一枪,他就可能会攻击我们。每一次都是他的机会。不过不需要跟别人提这件事情。这的确是违法的,如果你是这个意思。”

“我倒觉得坐在车上追着那些无助的大家伙—”玛戈说,“很不公平。”

“会吗?”威尔逊说。

“内罗毕的人听到这件事情的话,会怎么样?”

“他们会吊销我的执照,这是其一。还有很多麻烦事。”威尔逊说完便喝了口酒,“我就没生意做了。”

“真的?”

“对,真的。”

“呵—”麦康伯说。这是他今天露出的第一个笑脸,“她抓到你的把柄了。”

“你可真懂说话的艺术呀,弗朗西斯。”玛戈·麦康伯说。威尔逊看着他们两人。混账与贱货的结合啊,不知道他们生出的小孩会是什么死样子,他暗忖,但他说:“你们发现了没,有个扛枪的人不见了?”

“我的老天,该不会—”麦康伯说。

“他往这里来了。”威尔逊说,“他没事。一定是我们离开第一头牛的时候,他从车子里摔出去了。”

已届中年的扛枪者头戴编织帽,身穿卡其上衣、短裤,脚蹬一双橡胶凉鞋,一跛一跛地朝他们走来。他神色忧郁,似乎恶心想吐。他向威尔逊吼着斯瓦希里语,然后他们都看到白种猎人闻之色变的表情。

“他说什么?”玛戈问。

“他说第一头牛爬起来,躲进树丛里了。”威尔逊以不带情绪的声调回答。

“噢。”麦康伯脑中一片空白。

“这样不就又跟那头狮子一样吗?”玛戈的语气充满期待。

“他妈的一点儿也不会跟那头狮子一样。”威尔逊对她说,“麦康伯,要不要再来一口?”

“要,谢谢。”麦康伯说。他本以为面对狮子时的感觉会重现,但没有。他生平第一次觉得自己完全无所畏惧。他不害怕,他乐极了。

“我们得去找第二头野牛。”威尔逊说,“我让司机把车停在树下。”

“你要干吗?”玛戈问。

“去找那头牛。”威尔逊说。

“我也要去。”

“来吧。”

他们三人走到第二头野牛旁,他肿胀的黑色身躯倒卧在旷野,头压着草地,而那对巨大的牛角张得很开。

“这头真壮观,”威尔逊说,“应该有五十英寸[11]宽。”

麦康伯愉悦地看着他。

“他一脸愤恨的样子。”玛戈说,“我们不能去树荫下吗?”

“当然可以。”威尔逊说。“你看那边。”他指着前方对麦康伯说话。

“看到那片树丛了吗?”

“嗯。”

“第一头牛就是往那边去的。扛枪的人说他摔下车时牛还躺在地上。我们铆起劲儿来追那两头狂奔的野牛时,他就在原地观看。等他头一抬,就发现倒地的野牛爬了起来,还盯着他瞧,扛枪的人拼死地逃,然后那头牛就慢慢走进树丛里了。”

“我们现在就进去追吧?”麦康伯急切地问。

威尔逊打量着他。真是活见鬼,他想,昨天明明吓得要死,今天竟然连火都敢吞了吗?

“不行。等下再去找他。”

“我们去树荫下吧,拜托?”玛戈说。她脸色发白,似乎是病了。

车子就停在一棵枝叶茂密的树下,他们走到树下,坐上了车。

“他可能会死在里头。”威尔逊说,“再等会儿,我们就去探个究竟。”

麦康伯感到一股难以言喻的狂喜之情,他从未有过这种感受。

“我的老天,好一次追猎的经验。”他说,“这是前所未有的感受。你不觉得棒极了吗,玛戈?”

“我觉得很讨厌。”

“为什么?”

“讨厌就是讨厌。”她痛苦地说,“讨厌死了。”

“你知道吗,我觉得以后不管碰上什么事,我都不会再害怕了。”麦康伯对威尔逊说,“我们刚见到那头牛,刚要追捕他的时候,我的心境就不同了。那就像水坝溃堤,是一种纯然的兴奋。”

“还一并把你的肝脏给清干净了。”[12]威尔逊说,“人难免会遇上什么千奇百怪的事。”

麦康伯一副容光焕发的样子。“你知道我变得不同了吧?”他说,“我觉得自己截然不同了。”

他的妻子没有说话,只是一脸古怪地盯着他看。她整个人瘫在座位上,麦康伯则挪着身子向前倾,和自前座回头、侧着身体的威尔逊对话。

“嘿,我想再猎一头狮子。”麦康伯说,“我现在完全不怕他们了。毕竟,他们又能对你造成什么威胁呢?”

“没错。”威尔逊说,“最糟糕也不过就是被干掉而已。莎士比亚是怎么说的?他妈的那句话可经典了。不知道我还记不记得。哈,很经典啊。有一阵子我还常念这段话给自己听。来喽,‘老实说,我不在乎。人一生只能死一次。我们亏欠神一条命,时候到了就该上路,要是今年死了,明年就不用再死一次’[13]。他妈的真经典,嗯?”

他觉得十分尴尬,竟然把自己以前的信念搬出来讲,不过他曾目睹不少男孩转变成男人,而他总是深受感动。那过程与他们的二十一岁生日一点儿关系也没有。

像麦康伯,他需要的是一场偶发的野猎,趁他还来不及顾虑,就让他硬着头皮直接上场,最后变成真正的男人。管它是怎么发生的,总之就是发生了。看看这个家伙现在什么模样,威尔逊心想。他属于那种得花好长一段时间才能成功变成大人的类型,威尔逊心想,搞不好得花上一辈子。

到了五十岁,他们仍会是一副幼稚青涩的模样。美国大男孩,要命啊,这群怪胎。但他喜欢现在这个麦康伯。这人太逗了。这说不定也表示他以后不会再戴绿帽子了。嗯,那就太好啦!真是可喜可贺。这家伙可能老在担心害怕,虽然不知道前因,但结果就是他不再担心害怕啦。跟野牛对决的时候,他就没空害怕吧。这是其一,再加上他的怒气,再加上车子,让他可以大闹一场,变成一个连火都敢吞的男子汉吧。他曾在战场上见过同样的情况,这种改变比失去任何形式的童贞所带来的改变更为剧烈。那就像是一场刮除恐惧的手术,原本的地方会长出其他东西。这是让男孩变成男人的主因,每个男人都有这种东西。女人也能看出这东西的存在。无所畏惧。

玛格丽特·麦康伯瑟缩在座位的一角,端详这两个男人。眼前的威尔逊仍是昨天她发现的那个拥有惊人天赋的威尔逊,没有任何改变。但她看得出来弗朗西斯·麦康伯已经变了一个人。

“你会不会对将要发生的事抱着满心的期待?”麦康伯问。他还在探索他的新财富。

“你不该把这事挂在嘴边。”威尔逊看着对方说,“要说你怕,这样才有上流社会的样子。注意点儿,你应该要害怕,害怕的机会多的是。”

“所以要上场了,你兴奋吗?”

“当然,”威尔逊说,“很兴奋。但一直说这些也没多大用处。说个没完没了,太多嘴,只会消磨事情本身的乐趣。”

“你们两个都在说废话。”玛戈说,“不过是坐着车追杀几只无助的小动物,就以为自己是英雄,在那边讲个半天。”

“抱歉。”威尔逊说,“我废话太多。”她开始担心了,他想。

“男人说话,你要是听不懂,何不干脆闭嘴?”麦康伯质问他的妻子。

“才一下子,你就变得这么勇敢呀?”他的妻子语气轻蔑,但那轻蔑的语气中又夹杂着什么。她感到非常害怕。

麦康伯大笑,由衷地大笑。“你知道,我勇气十足。”他说,“我真的变了。”

“不觉得太迟了吗?”玛戈苦闷地说。因为过去几年来,她已经用尽心力,而如今他们走到了这地步,并不是谁的错。

“一点儿也不。”麦康伯说。

玛戈沉默地坐在后座的角落。

“差不多是时候了吧?”麦康伯雀跃地问威尔逊。

“可以去看看。”威尔逊说,“你还有实心弹吗?”

“扛枪的家伙还有。”

威尔逊用斯瓦希里语唤了一声,正在剥野牛头皮的年长扛枪者立刻挺起身子,从口袋掏出一盒实心弹交给麦康伯。麦康伯装填弹药后,把剩下的子弹放进口袋。

“你最好拿春田步枪。”威尔逊说,“你已经上手了。这把曼利夏枪就留在车上给夫人用吧。帮你扛枪的人可以扛你的大枪。我就拿这该死的火铳。我先解说野牛的事。”他把野牛的事留到最后才说,因为他不想让麦康伯焦虑。“野牛扑过来的时候,他的头会抬高,然后笔直往前冲。他犄角凸起的部位能帮他的脑部挡子弹。要打就对准他的鼻子打,不然就要朝他胸口开枪。如果你在他的侧边,就打他的颈部或肩膀,他们一旦中枪就会乱杀一通。别耍花招,朝最省事的地方开枪就对了。他们剥好牛头了。我们出发吧?”

他叫唤两名扛枪者,他们便边擦手边走过来,年长的那个爬上后座。

“带孔戈尼就好。”威尔逊说,“另一个留下来待命,别让鸟接近。”

车子缓慢驶过这片旷野,朝树岛般的丛林而去,茂盛的叶片在狭长地带四处蔓延,一条穿过沼泽地带的干涸河道向前展开。麦康伯又感受到心脏剧烈地跳动和口舌之间的渴,但这次是出于兴奋,而不是畏惧。

“他就是从这里进去的。”威尔逊说。然后他用斯瓦希里语对扛枪的人说:“去追踪血迹。”

车子的位置和树丛平行,麦康伯、威尔逊、扛枪者下车了。麦康伯回头看见身旁有把来复枪的妻子,而她也正注视着他。他向她挥手,但她没有挥手回应。

前方的树丛非常茂密,地面干燥。中年的扛枪者挥汗如雨,威尔逊将帽子拉至眼睛上方,他晒红的脖子映在麦康伯眼前。扛枪者突然用斯瓦希里语跟威尔逊说话,然后往前跑去。

“他死在那里。”威尔逊说,“太好了。”他转身握上麦康伯的手,但就在两人握手、咧嘴而笑之际,扛枪者疯狂大叫了起来,接着他们看到他侧着身子蹿出树丛,快得像只螃蟹,身后跟着一头鼻端向前、口部紧闭,浑身淌血的野牛。他那巨大的头颅向前挺进,瞪着他们的小眼睛满布血丝。他冲过来了。前头的威尔逊立刻跪下开枪,麦康伯也跟着开枪,但他自己的枪声已被威尔逊枪弹的咆哮掩盖,只见石板瓦般的碎片自牛角间的凸起散射而出,牛头抽搐。他立刻朝牛的大鼻孔再开一枪,接着他的犄角猛然一晃,再度迸射碎骨。当下他看不到威尔逊的身影,却看见野牛硕大的身躯就要压上来,而自己的来复枪几乎和那努着鼻子直冲而上的头颅齐平。他仔细瞄准,再补一枪,然后看见那双邪恶的小眼睛,那颗巨颅往下垂,然后一股突如其来的炙热的令人目盲的白色闪光在他脑里炸开,然后,他再无知觉了。

当威尔逊忽然低身躲向一旁,准备射击野牛的肩膀时,站得直挺挺的麦康伯则正朝牛的鼻子开枪,但每次都往上偏,因此错击了沉重的犄角,使犄角犹如石板瓦屋顶般破碎剥裂。而就在牛角几乎要刺穿麦康伯的那一刻,车上的麦康伯太太拿起6.5毫米口径的曼利夏朝着野牛开枪,却击中她丈夫头骨底部侧边往上约莫两英寸的地方。

弗朗西斯·麦康伯倒地。他面部朝下,与那头侧身倒地的野牛距离不到两码。他的妻子跪在他身前,威尔逊在她身边。

“不要把他翻过来。”威尔逊说。

女人歇斯底里地号哭。

“是我就会回车上去。”威尔逊说,“来复枪呢?”

她摇着头,面目扭曲。扛枪者拾起来复枪。

“把枪放回原位。”威尔逊说。接着他又说:“去叫阿巴度拉过来,这么一来他也是这场意外的目击者。”

他跪下,从口袋取出一条手帕铺在弗朗西斯·麦康伯蓄着短发的后脑勺上。血液渗入干燥松软的土壤。

威尔逊起身后,看着侧身倒下的野牛,他的四只粗腿大张,毛发稀疏的肚子上爬满扁虱。“好大一头牛。”他的脑袋开始自动记录。“五十英寸吧,还是更长?嗯,应该更长。”他对司机叫喊,要他在尸体上盖张毯子,守在旁边。接着,他走到车子旁,那女人正坐在一角哭泣。

“干得漂亮。”他用毫无起伏的声调说,“反正他到时也会甩掉你。”

“闭嘴。”她说。

“当然,这是场意外。”他说,“我很清楚。”

“闭嘴。”她说。

“别担心。”他说,“接下来会有些麻烦事,不过我会叫人拍好照片,验尸的时候就能派上用场。那两个扛枪的人和司机都会提供证词。你可以全身而退。”

“闭嘴。”她说。

“还有很多事要办啊。”他说,“我得派辆卡车到湖边,用无线电叫架飞机把我们三个载到内罗毕。你干吗不毒死他算了?英国人都用这招吧。”

“闭嘴!闭嘴!闭嘴!”女人号叫。

威尔逊用他冷漠的蓝眼睛看着她。

“我的任务到此结束。”他说,“我本来有点儿生气。才刚开始喜欢你老公呢。”

“哦,拜托,闭嘴吧。”她说,“拜托,你闭嘴。”

“听起来好多了。”威尔逊说,“加上拜托,听起来就好多了。那我就闭嘴。”

* * *

[1]imlet,鸡尾酒名称,由琴酒搭配莱姆汁调成。

[2]有专用球场的球类运动,如篮球、排球等。

[3]原文为swahili,非洲语之一。

[4]英美制长度单位,1码约合0.9米。——编辑注

[5]英美制长度单位,1英里约合1.6公里。——编辑注

[6]1英美制最小的质量单位,1格令约合64.8毫克。

[7]原文为wakamba,非洲语之一。

[8]某些非洲地区使用的尊称语,意近先生、主人。

[9]斯瓦希里语。事情、工作。

[10]早期赴非洲拍摄自然景观的美国夫妇。

[11]英美制长度单位,1英寸等于2.54厘米。——编辑注

[12]相传肝脏是储存如愤怒、嫉妒等黑暗情绪的脏器,其中也包含了力量。

[13]出自莎士比亚戏剧《亨利四世》(下篇)第三幕第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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