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
《西京杂记》中奇人怪事、逸闻逸事甚至玄妙魔幻的事情不少,信者恒信,不信者自当消遣。比如黄公“坐成山河”、方士“嘘吸为寒暑”,比如嵩真自算死期几乎无差、滕公生知葬地,再比如广川王的盗墓游戏。
盗墓是一门古老的职业,有墓就有盗墓,有奢华的厚葬就有疯狂的偷盗。盗墓的目的因人而异,有的是为复仇泄愤,如伍子胥盗掘楚平王墓。更多的只是谋钱财。秦汉盗墓盛行,与当时的厚葬风气有密切关系,帝王、公侯们生前豪奢,死后还要金缕玉衣,华丽殉葬,欲在阴间继续享受荣华富贵。所以,奇珍异宝的随葬品堆满墓穴,盗掘墓葬获取财宝也成为得快钱的一条途径。不过,广川王刘去疾有点特别,他不为报仇雪恨,也不为金银钱财,他盗墓仅仅是好玩。
《汉书·景十三王传》中的广川王刘去疾“好文辞方技博弈倡优”,但为人凶狠残暴,人命于他不过是蝼蚁。他残杀了自己的姬妃十余人,有的“掘出尸,皆烧为灰”,有的燔烧烹煮,有的生割剥人。实在是十恶不赦。不过,其传中并未提及他有盗掘古墓之举。而从他极端残酷、变态的性格来看,盗墓这种事他绝对干得出来,这不过是他寻求刺激的恶趣味而已。
既是盗墓,肯定只敢偷偷地干,但刘去疾似乎没什么忌讳,他在自己的封国盗墓谁敢吭声?所以他网罗无赖少年,“国内冢藏,一皆发掘”。他的封地历史上曾经诸侯争霸,王侯墓葬众多,所以,“王所发掘冢墓不可胜数,其奇异者百数焉”。刘去疾盗墓大张旗鼓,可以铁凿、刀砍,还用上了烧热的锯子。仅从本卷中叙述的七次盗墓来看,就足够奇特。
刘去疾盗魏襄王的墓,将墓里玉制的痰盂和铜剑带回家;盗晋灵公的墓,抄走了拳头大的玉制蟾蜍。暴君晋灵公被同样暴虐的广川王盗墓,也算“恶有恶报”了。刘去疾盗墓为取乐,并不介意墓中有无财宝。当然,他也有害怕的时候,盗魏王子且渠墓,看到墓中尸体的肌肤头发、手脚牙齿新鲜得与活人无异,他居然恐惧得慌忙逃离。而盗栾书墓后,他夜里做梦被一白须老者杖击,醒来左脚肿痛生疮,至死未痊愈。这就是报应吗?
124.文木赋
鲁恭王得文木一枚1,伐以为器,意甚玩之2。中山王为赋曰3:“丽木离披4,生彼高崖。拂天河而布叶5,横日路而擢枝6。幼雏羸,单雄寡雌。纷纭翔集,嘈嗷鸣啼7。载重雪而梢劲风,将等岁于二仪8。巧匠不识,王子见知。乃命班尔,载斧伐斯9。隐若天崩,豁如地裂10。华叶分披,条枝摧折。既剥既刊⑪,见其文章⑫。或如龙盘虎踞,复似鸾集凤翔。青紫绶⑬,环璧珪璋⑭。重山累嶂⑮,连波叠浪。奔电屯云,薄雾浓雰⑯。宗骥旅⑰,鸡族雉群。蠋绣鸯锦⑱,莲藻芰文⑲。色比金而有裕,质参玉而无分⑳。裁为用器,曲直舒卷。修竹映池,高松植(21)。制为乐器,婉转蟠纡(22)。凤将九子,龙导五驹(23)。制为屏风,郁岪穹隆(24)。制为杖几,极丽穷美。制为枕案,文章璀璨,彪炳涣汗(25)。制为盘盂(26),釆玩踟蹰(27)。猗欤君子,其乐只且(28)!”
恭王大悦,顾盼而笑,赐骏马二匹。
【注释】
1文木:树名,一种高级乌木,木质细密,产于交趾。崔豹《古今注·草木》曰:“翳木出交州林邑,色黑而有文,亦谓之文木。”左思《文选·吴都赋》曰“文欀桢僵”,刘渊林注曰:“文,文木也。材密致无理,色黑如水牛角,日南有之。”
2玩:欣赏。
3中山王:即中山靖王刘胜,汉景帝之子,鲁恭王异母弟。景帝三年(前154)封于中山,治卢奴(今河北定州),为人骄纵奢淫。《汉书·景十三王传·中山王传》曰:“胜为人乐酒好内,有子百二十余人。常与赵王彭祖相非曰:‘兄为王,专代吏治事。王者当日听音乐,御声色。’赵王亦曰:‘中山王但奢淫,不佐天子拊循百姓,何以称为藩臣!’”
4离披:散乱的样子。
5天河:指银河。
6日路:太阳运行的轨迹。擢(zhuó):抽生。
7嘈嗷:虫鸟鸣叫的声音。
8二仪:指乾坤,天与地。
9斯:劈。
10隐若天崩,豁如地裂:描绘文木被伐倒地时巨大的声音,好似天崩地裂。隐,通“殷”。震动。豁,象声词。
⑪剥:削,剥去树皮。刊:砍斫树枝。
⑫文章:树木的纹理形状。
⑬青(guā):青紫色绶带。
⑭珪:同“圭”。指瑞玉,古代在朝聘、祭祀、丧葬等举行隆重仪式时使用的玉制礼器。长条形,上尖下方,其名称、大小因爵位及用途不同而异。《荀子·大略》曰:“聘人以珪,问士以璧”。《尔雅·释器》曰:“以玉者谓之珪。”
⑮嶂(zhàng):高峻如屏障一样的山峰。
⑯雰(fēn):指雾气。
⑰(jiā)宗骥旅:雄鹿和骏马成群结队。,雄鹿。
⑱蠋(zhú):泛指鳞翅目和膜翅目叶蜂的幼虫。此指蛾蝶类的幼虫,青色,形状像蚕。
⑲芰(jì):即菱,俗称菱角。应劭《风俗通义·佚文》曰:“两角曰菱,四角曰芰,总谓之水栗。”段成式《酉阳杂俎·广动植之四·草篇》曰:“芰,一名水栗,一名薢茩。汉武昆明池中有浮根菱,根出水上,叶沦没波下,亦曰青冰菱。玄都有菱碧色,状如鸡飞,名翻鸡芰,仙人凫伯子常采之。”
⑳参:等同。
(21)“裁为用器”以下四句:《古文苑·文木赋》章樵注曰:“枝干巨细长短曲直,随所用各有所宜。”(yǎn),层层叠叠的山峰、山顶。
(22)蟠纡(fán yu):弯曲。
(23)凤将九子,龙导五驹:乐声有的像凤带着九个儿子在鸣唱,有的像龙领着五个孩子在吟哦。《古文苑·文木赋》章樵注曰:“伶伦制十二筒,以应凤鸣;丘仲截竹吹之,像水中龙吟。‘将子’‘导驹’,言声音烦杂,自然清亮。”应劭《风俗通义·声音》曰:“谨按:《尚书》:‘舜作箫《韶》九成,凤凰来仪。’其形参差,像凤之翼,十管,长一尺。”古时以排箫参差像凤翼,常以凤鸣比喻箫声,又以龙吟比喻笛声。驹,指初生的马、驴、骡子等。此指龙子。
(24)郁岪(fú):山势高峻险拔的样子。亦形容山气暗昧。穹隆:指天空中间高四周下垂的样子,也泛指隆起成拱形。此指屈曲的样子。
(25)彪炳:文彩焕发的样子。涣汗:比喻文章有气势,如号令既出不可更改。此指木质纹理精彩而有感染力。《汉书·楚元王传》曰:“《易》曰‘涣汗其大号’。言号令如汗,汗出而不反者也。”颜师古注曰:“言王者涣然大发号令,如汗之出也。”
(26)盘盂:盛水和食物的器皿。古代常常在盘盂上雕刻铭言或者功绩,作为法鉴。
(27)踟蹰(chí chú):缓行。引申为悠然自得的样子。
(28)只且:句末语气词,表感叹意。《诗经·王风·君子阳阳》曰:“右招我由敖,其乐只且。”
【译文】
鲁恭王得到了一根文木,砍下来做成了器物,心里非常高兴。中山王为此写了一篇赋:“美丽的树木枝叶散乱,生长在那高高的悬崖上。枝条掠过银河布满绿叶,在太阳运行的轨迹边横斜抽枝。雏鸟瘦弱待哺,雄鸟雌鸟孤孤单单。纷纷飞来栖息在这树上,发出嘈嗷的鸣叫声。身披积雪但树梢在劲风中舞动,年岁差不多等同于天地乾坤。巧匠们并没有发现它,却被王子得知消息。他派来了能工巧匠,带着斧头来砍伐这棵大树。巨木轰然倒地,好似天崩地裂。树叶纷纷落下,树枝都被砍断。将它剥皮削光,便呈现出树木的纹理形状。有的像龙盘虎踞,又像鸾鸟云集凤凰翱翔。有的像青紫色的绶带,悬挂着玉环和珪璋。有的像重重叠叠的峰峦,波涛层叠。有的像雷电奔驰云雾聚集,雾气薄厚不均。有的像雄鹿骏马聚合在一起,家鸡野鸡成群结队。有的像绣着蛾蝶鸳鸯的华丽锦缎,像莲花水藻和菱角上的纹理。色彩比黄金还漂亮,质地与白玉毫无差别。将它锯下来做成器物,弯直舒卷任意选择。像细长的竹子映照着池塘,像高高的青松挺立在山顶。用它做成乐器,形状婉转曲折。乐声像凤带着九子在鸣唱,也像龙领着五子在吟哦。用它制成屏风,形似蜿蜒起伏的高峻山峰。用它制成手杖和矮几,极其精美华丽。用它制成枕头和小桌,色彩艳丽,文彩灿烂。用它制成盘盂,主人赏玩不舍离去。多么美好的君子啊,愿他永远快乐!”
鲁恭王十分高兴,左顾右盼笑了起来,赐给中山王两匹骏马。
125.广川王发古冢
广川王去疾1,好聚无赖少年,游猎毕弋无度2。国内冢藏3,一皆发掘。余所知爰猛4,说其大父为广川王中尉5,每谏王不听,病免归家。说王所发掘冢墓不可胜数,其奇异者百数焉。为余说十许事,今记之如左。
【注释】
1广川王去疾:即广川王刘去疾(?—前71),汉武帝异母兄弟广川惠王刘越的孙子、景帝曾孙。刘去疾好侠士,常着短衣携长剑。为人非常残暴,以酷刑杀人众多,事发后自杀。《汉书·景十三王传·广川王传》中其名为“去”,传曰:“(武帝)下诏曰:‘广川惠王于朕为兄,朕不忍绝其宗庙,其以惠王孙去为广川王。’去即缪王齐太子也,师受《易》《论语》《孝经》皆通,好文辞、方技、博弈、倡优。”其传载其有过掘墓出尸之事,但并未载其发古冢之事。周天游校注《西京杂记》认为其名“去”有误,校注说:“汉代取名,为了祈福免灾,常以‘去病’‘弃疾’‘无忌’‘毋伤’‘不害’命名,极少见只名‘去’的。疑《汉书》本传误脱‘疾’字。”广川,西汉封国名。原为郡,汉景帝初期改为国,治信都(今河北冀州),辖境相当于今河北武邑、衡水一带与山东德州。不久改为信都郡,后复立国。
2毕弋:泛指捕捉射猎。毕,捕捉禽兽所使用的网子,带有长柄。弋,用绳子系在箭的尾部而射的捕猎方法。
3国:指广川国。冢藏:坟墓以及墓中的殉葬品。
4所知:所结识交往的朋友。爰猛:人名,生平不详。
5大父:祖父。中尉:秦汉时武官名,掌管京城治安城防,为九卿之一。汉武帝时更名为执金吾。《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曰:“中尉,秦官,掌徼循京师,有两丞、候、司马千人。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执金吾。”颜师古注曰:“应劭曰:‘吾者,御也,掌执金革以御非常。’师古曰:‘金吾,鸟名也,主辟不祥。天子出行,职主先导,以御非常,故执此鸟之象,因以名官。’”另一说见崔豹《古今注·舆服》曰:“汉朝执金吾,金吾,亦棒也,以铜为之,黄金涂两末,谓为金吾。御史大夫、司隶校尉亦得执焉。御史、校尉、郡守、都尉、县长之类,皆以木为吾焉。”此指汉代诸侯国的军事长官,掌封国内的治安即捕捉盗贼。西汉初由诸侯国自置,景帝后由朝廷委任。本条故事与以下七条内容相关。
【译文】
广川王刘去疾,喜欢纠集一帮无赖少年,毫无节制地四处射猎。广川国内的墓地和墓中的殉葬品,全被他们盗挖了。我熟悉的爰猛说过,他祖父曾当过广川王的中尉,每次都规劝广川王,但广川王不听,他便托病辞官回家了。他说广川王盗掘的墓葬数不胜数,其中怪异的事有一百多件。他跟我提到了十来件事,现在将其记录如下。
魏襄王冢
魏襄王冢1,皆以文石为椁2,高八尺许,广狭容四十人。以手扪椁3,滑液如新。中有石床、石屏风,宛然周正4。不见棺柩明器踪迹5,但床上有玉唾壶一枚6,铜剑二枚,金玉杂具,皆如新物。王取服之7。
【注释】
1魏襄王(?—前296):战国时魏国第四代国君,魏惠王之子。名嗣,谥襄。在位期间,与秦、楚交战屡败,割让大片土地,魏国势力逐渐衰弱。
2文石:有纹理的石头。
3扪(mén):摸。
4周正:完整。
5明器:亦称冥器、盟器。古代用竹、木或陶土等材料制成的专门用于给死者随葬的模拟性器物。《礼记·檀弓下》曰:“其曰明器,神明之也。涂车、刍灵,自古有之,明器之道也。”王仲殊《汉代考古学概说》说:“在制陶工艺上最富有特色的是,随着随葬习俗的改变,在西汉中期以后,还盛行制作各种专为随葬用的陶质明器,种类之多,数量之大,达到了惊人的程度。……各式各样的陶俑,亦被大量制作以随葬。这些陶质的明器,有时制作得很精致。”“西汉中期以后,风气为之一变,专为随葬而作的陶质明器开始显著地增多。……到了西汉晚期,特别是东汉,一般也都用木制或陶制的车的模型和马的偶像来代替了。杀人殉葬在法律上已被禁止。……虽然在大多数汉墓里用以随葬的车的模型和人、马的偶像是木制或陶制的,但也不无例外。在甘肃省武威县雷台汉墓中,随葬着一批铜质的车马模型和兵士、奴婢的铸像。……有的地区,例如在湖南省的长沙一带,除了铜钱以外,还盛行用泥质的冥钱随葬。必须指出,这并不是出于墓主人的节约,而是一种风俗。马王堆汉墓随葬着大量珍贵的器物,但却用泥钱来代替铜钱,便是最好的说明。”后多指焚化烧给死者的纸质器物,称为冥器。赵彦卫《云麓漫钞》卷五曰:“古之明器,神明之也。今之以纸为之,谓之冥器,钱曰冥财。冥之为言,本于《汉武纪》:‘用冥羊马。’不若用明字为近古云。”
6唾壶:痰盂。
7王取服之:《晋书·束皙传》曰:“太康二年(281),汲郡人不准盗发魏襄王墓,或言安釐王冢,得竹书数十车。其《纪年》十三篇,记夏以来至周幽王为犬戎所灭。”如若本条内容为真,则盗出竹书的应为安釐王墓。
【译文】
魏襄王的墓,全部用带纹理的石块做成外棺,高约八尺,长宽可容纳四十人。用手抚摸外棺,润滑如新。墓中有石床、石屏风,都完好无损。棺柩中没有见到那些殉葬品的踪迹,但石床上有玉制的痰盂一只,铜剑两把,还有一些金玉杂物,都像新的一样。广川王都拿回去用了。
哀王冢
哀王冢1,以铁灌其上,穿凿三日乃开。有黄气如雾,触人鼻目,皆辛苦2,不可入。以兵守之,七日乃歇。初至一户,无扃钥3。石床方四尺,床上有石几,左右各三石人立侍,皆武冠带剑。复入一户。石扉有关钥4,叩开5,见棺柩,黑光照人。刀斫不入,烧锯截之,乃漆杂兕革为棺。厚数寸,累积十余重,力不能开,乃止。复入一户,亦石扉,开钥,得石床,方七尺。石屏风、铜帐一具6,或在床上,或在地下,似是帐糜朽,而铜堕落床上。石枕一枚,尘埃朏朏7,甚高,似是衣服8。床左右石妇人各二十,悉皆立侍,或有执巾栉镜镊之象9,或有执盘奉食之形。无余异物,但有铁镜数百枚。
【注释】
1哀王:即魏哀王,战国时魏国国君,魏襄王之子,在位二十三年。
2辛苦:辛味和苦味。此处指气味辛辣刺鼻。
3扃(jiong):从外面关闭门户的门闩。许慎《说文解字》“户部”曰:“扃,外闭之关也。”段玉裁注曰:“关者,以木横持门户也。”亦指从内关门的门闩。钥:门锁。
4关:指门内的横门闩。
5叩开:击打开门户。
6(gou):同“钩”。
7朏(fěi)朏:聚积貌。
8衣服:墓葬时,常将墓主生前使用的衣服和个人用品作陪葬。此处应是陪葬衣服堆积后风化的样子。
9巾栉(zhì)镜镊:即毛巾、梳子、铜镜和镊子等洗漱、沐浴用品。栉,梳子和篦子的总称。
【译文】
魏哀王的墓,上面全部用铁浇铸而成,挖凿了三天才打开。有一股黄色的雾气,向人的鼻子眼睛猛扑过来,气味辛辣刺鼻,人根本无法进到墓里。派士兵把守,七天后气味才散掉。开始进到一扇门,没有门闩门锁。里面有一张石床,长宽各四尺,床上有石制矮几,左右各有三个石人侍立着,他们都穿戴着武士的衣冠佩着剑。又进入一扇门,石门上有门闩门锁,打开门,里面有棺柩,黑光照人。刀砍不进去,用烧热的锯子锯开,原来是用兽皮掺和了漆做成的棺木。有好几寸厚,加起来有十几层,人力搬不动,便罢手了。又进去一扇门,也是石门,打开门锁,看到一张石床,长宽各七尺。石屏风、铜帐钩一副,有的在床上,有的在地下,好像是帐子腐朽糜烂后,铜钩脱落了。床上有石枕头一只,积满了灰尘,很高,像是腐烂的衣服。床的两边各有石妇人二十个,都侍立在一旁,有手拿毛巾、梳子、镜子、镊子的样子,有举着盘子侍奉进食的样子。此外没有其他东西,只有几百枚铁镜子。
魏王子且渠冢
魏王子且渠冢1,甚浅狭,无棺柩,但有石床,广六尺,长一丈,石屏风,床下悉是云母。床上两尸,一男一女,皆年二十许,俱东首2,裸卧无衣衾3,肌肤颜色如生人,鬓发齿爪亦如生人。王畏惧之,不敢侵近,还,拥闭如旧焉。
【注释】
1且渠:魏王子之名,生平不详。
2东首:头朝东。
3衾(qin):被子。许慎《说文解字》“衣部”曰:“衾,大被。”段玉裁注曰:“《释名》曰:衾,广也。其下广大如广受人也。寝衣为小被,则衾是大被。”此指尸体入殓时盖尸的单被。
【译文】
魏国王子且渠的墓,非常浅而且狭窄,没有棺柩,只有一张石床,宽六尺,长一丈,有石屏风,床下都是云母石。床上有两具尸体,一男一女,年纪都在二十岁左右,都是头朝东,全身赤裸地躺着,没有衣服和裹尸的单被,肌肤脸色就像活人一样,鬓发、牙齿、手脚也如活人似的。广川王很害怕,不敢靠近,退了出来,把墓穴按原样填塞封闭起来。
袁盎冢
袁盎冢1,以瓦为棺椁2,器物都无,唯有铜镜一枚3。
【注释】
1袁盎(?—前148):即爰盎,西汉大臣。楚人,字丝。汉文帝时,初任郎中。历任齐相、吴相、楚相。性格刚直,敢于直言进谏,名重朝廷。后被晁错告发隐瞒吴王刘濞谋反之事,被贬为庶人。吴楚七国之乱时,建议汉景帝诛杀晁错以平息叛乱。此后因为阻止景帝传帝位于梁孝王,被梁孝王派人刺杀。《史记·袁盎晁错列传》曰:“袁盎虽家居,景帝时时使人问筹策。梁王欲求为嗣,袁盎进说,其后语塞。梁王以此怨盎,曾使人刺盎。刺者至关中,问袁盎,诸君誉之皆不容口。乃见袁盎曰:‘臣受梁王金来刺君,君长者,不忍刺君。然后刺君者十余曹,备之!’袁盎心不乐,家又多怪,乃之棓生所问占。还,梁刺客后曹辈果遮刺杀盎安陵郭门外。”
2瓦:古代陶制器物的总称。许慎《说文解字》“瓦部”曰:“瓦,土器已烧之总名。”段玉裁注曰:“凡土器未烧之素皆谓之坯,已烧皆谓之瓦。”
3铜镜:铜制的镜子。王仲殊《汉代考古学概说》说:“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发明铜镜的国家之一。根据近年来的考古发掘,可以肯定在殷代已经出现了铜镜。到了战国时代,铜镜的铸造发展得很快,而汉代的铜镜又在战国以来的基础上进一步得到普及。中国的铜镜,始终只是一种日常的生活用具,并不像日本的弥生时代和古坟时代那样把从中国输入的铜镜当作珍宝或神器。”
【译文】
袁盎的墓,用瓦做成棺椁,里面什么殉葬物品都没有,只有一枚铜镜。
晋灵公冢
晋灵公冢1,甚瑰壮,四角皆以石为玃犬捧烛2,石人男女四十余,皆立侍。棺器无复形兆3,尸犹不坏,孔窍中皆有金玉4。其余器物皆朽烂不可别,唯玉蟾蜍一枚,大如拳,腹空,容五合水,光润如新,王取以盛书滴。
【注释】
1晋灵公:春秋时晋国国君,晋文公之孙,襄公之子,名夷皋,前620年—前607年在位。在位期间奢侈骄横,暴虐无道,是历史上著名的暴君。《史记·晋世家》曰:“灵公壮,侈,厚敛以雕墙。从台上弹人,观其避丸也。宰夫胹熊蹯不熟,灵公怒,杀宰夫,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过朝。”后被晋国重臣赵穿所杀。《左传·宣公二年》亦曰“晋灵公不君”。
2玃(jué):大猿,一说大猴,亦泛指猿猴。《尔雅·释兽》曰:“玃父,善顾。”郭璞注曰:“猳玃也,似猕猴而大,色苍黑,能攫持人,好顾盼。……《说文》云大母猴也。”崔豹《古今注·鸟兽》曰:“猿,五百岁为玃。”张华《博物志》卷三曰:“蜀山南高山上,有物如猕猴,长七尺,能人行,健走,名曰猴玃,一名化,或曰猳玃。”
3形兆:行迹,征兆。王充《论衡·明雩篇》曰:“夫见在之水,相差无几,人君请之,终不耐行。况雨无形兆,深藏高山,人君雩祭,安耐得之?”
4孔窍中皆有金玉:此为古代丧葬制度,以玉或金填塞七窍或九窍,以求得灵魂安好以及尸身完好。王仲殊《汉代考古学概说》说:“大概为了企图使尸骨不朽,有时使用各种小玉具遮盖或充塞死者的七窍。塞在口中的称‘琀’,往往被制成蝉的形状。《汉书·杨王孙传》说:‘口含玉石,欲化不得,郁为枯腊。’这当然是不可信的。”刘庆柱《地下长安》说:“人死后口里含的玉,称玉含。皇帝死后的玉含是珠玉。汉代以玉蝉为玉含,玉含取形于蝉,可能是因为蝉这种昆虫由卵变虫的特点,将玉蝉放在逝者口中,期盼死而复生。”沈从文《中国文物常识》说:“汉代重厚葬,用玉种类也更具体,有了一定制度。例如手中必握二玉豚,口中必有一扁玉蝉,此外眼、耳、鼻孔无不有小件雕玉填塞。胸肩之际必着一玉璧或数玉璧。”
【译文】
晋灵公的墓,非常瑰丽壮观,墓的四周都用石头做成大猴捧烛灯的形状,男女石人四十多个,都侍立在两旁。棺中陪葬器物都没有了,尸体还没有腐烂,七窍中塞满了金银玉石。其他的器物都腐烂得分不清是什么东西了,只有一枚玉蟾蜍,大如拳头,腹中是空的,能装半升水,光润如新,广川王拿了回去,研磨时用来盛水。
幽王冢
幽王冢1,甚高壮,羡门既开2,皆是石垩3,拨除丈余深,乃得云母,深尺余,见百余尸,纵横相枕藉,皆不朽,唯一男子,余皆女子,或坐或卧,亦犹有立者,衣服形色,不异生人。
【注释】
1幽王:即周幽王(?—前771),周宣王之子,西周末代君主。名宫涅,前781年—前771年在位。荒淫无度,国为犬戎所灭。《史记·周本纪》曰:“幽王以虢石父为卿,用事,国人皆怨。石父为人佞巧善谀好利,王用之。又废申后,去太子也。申侯怒,与缯、西夷犬戎攻幽王。幽王举烽火征兵,兵莫至。遂杀幽王骊山下,虏褒姒,尽取周赂而去。”一说为晋幽公,前437年—前419年在位,夜出时被盗贼杀害。而先秦时有周幽王、楚幽王,但皆不可能葬于广川国内。周天游校注《西京杂记》说:“幽公好淫,与此墓中多妇人正相合。疑‘幽王’系‘幽公’之误。”
2羡(yán)门:墓门。羡,道,墓道。
3石垩(è):一般称为白色土,石灰岩的一种,土质细密,密封性强,可以防水隔热。
【译文】
幽王墓,非常高大壮观,墓道门打开后,全是白色土,清理到一丈多深后,才看到云母石,再往下挖一尺多深后,看到百余具尸首,纵横交错相互枕靠着,都没有腐烂,只有一个男子,其余的都是女人,有的坐着,有的躺着,还有站立着的,衣服和形体肤色,和活人没什么不同。
栾书冢
栾书冢1,棺柩明器,朽烂无余。有一白狐,见人惊走,左右遂击之,不能得,伤其左脚。其夕,王梦一丈夫,须眉尽白,来谓王曰:“何故伤吾左脚?”乃以杖叩王左脚。王觉,脚肿痛生疮,至死不差2。
【注释】
1栾书(?—前573):即栾武子,春秋时晋国大夫。晋厉公六年(前575)率兵伐郑,大败救援郑国的楚军,威震诸侯。厉公无道,欲杀栾书,栾书囚杀厉公,立晋悼公。病卒。清《畿辅通志·陵墓》曰:“栾书墓,在栾城县西北五里。”
2差(chài):同“瘥”,痊愈,病除。扬雄《方言》卷三曰:“差、间、知,愈也。南楚病愈者谓之差,或谓之间,或谓之知……或谓之除。”李石《续博物志》卷八曰:“栾书冢有一白狐,王击之,伤其足。王寻病足死。”与本条内容有异。
【译文】
栾书的墓里,棺柩和殉葬品已经全部腐烂了。有一只白狐,看到人便惊慌地逃走了,广川王手下的人就去追击它,没有追到,只打伤了它的左脚。当晚,广川王梦到一个男子,胡子眉毛全都白了,来质问他说:“为什么打伤我的左脚?”就用手杖击打广川王的左脚。广川王一觉醒来,脚就肿痛生疮,到死都没好。
126.太液池五舟
太液池中,有鸣鹤舟、容与舟、清旷舟、采菱舟、越女舟1。
【注释】
1容与:自得安逸的样子。《三辅黄图》卷四引《庙记》曰:“建章宫北池名太液,周回十顷,有采莲女、鸣鹤之舟。”
【译文】
太液池中,有鸣鹤舟、容与舟、清旷舟、采菱舟和越女舟。
127.孤树池
太液池西有一池,名孤树池。池中有洲,洲上煔树一株1,六十余围,望之重重如盖2,故取为名。
【注释】
1煔(shān)树:即杉树。《尔雅·释木》曰:“柀,煔。”郭璞注曰:“煔似松,生江南,可以为船及棺材,作柱埋之不腐。”煔,同“杉”。
2重重:层层覆盖的样子。《抱经堂丛书·西京杂记》卢本注曰:“重重,当即童童。”童童,茂盛貌,重叠貌。
【译文】
太液池的西边有一个水池,名叫孤树池。水池中间有一块沙洲,沙洲上有一棵杉树,树身有六十多人合抱那么粗,看上去层层叠叠像一顶顶伞盖,所以池塘的名字就以这棵孤树命名。
128.昆明池中船
昆明池中有戈船、楼船各数百艘1。楼船上建楼橹2,戈船上建戈矛,四角悉垂幡旄,旍葆麾盖3,照灼涯涘4。余少时犹忆见之。
【注释】
1戈船:一种大型战船,船上配备了可刺可钩的戟。一说是在船下安戈戟以防止蛟龙的袭击,故称。《汉书·武帝纪》曰“归义越侯严为戈船将军”。颜师古注曰:“张晏曰:‘又有蛟龙之害,故置戈于船下,因以为名也。’臣瓒曰:‘《伍子胥书》有戈船,以载干戈,因谓之戈船也……’师古曰:‘以楼船之例言之,则非为载干戈也。此盖船下安戈戟以御蛟鼍水虫之害。张说近之。’”楼船:楼式大船,古代多用作战船。亦代指水军。《汉书·武帝纪》曰:“遣楼船将军杨仆、左将军荀彘将应募罪人击朝鲜。”颜师古注引应劭曰:“楼船者,时欲击越,非水不至,故作大船,上施楼也。”《汉书·食货志下》曰:“粤欲与汉用船战逐,乃大修昆明池,列馆环之。治楼船,高十余丈,旗帜加其上,甚壮。……南粤反……因南方楼船士二十余万人击粤。”
2楼橹:古代军中用来瞭望、攻守的高台,上无遮盖,建于船上,也可建于地面或车上。橹,指没有顶盖的望楼。《后汉书·南匈奴列传》曰:“初,帝造战车,可驾数牛,上作楼橹,置于塞上,以拒匈奴。”李贤注曰:“橹即楼也。《释名》曰:‘楼无屋为橹也。’”《三国志·魏书·董二袁刘传》袁绍传曰:“绍为高橹,起土山,射营中。”
3旍(jing):同“旌”,旗帜。麾盖:旗帜的顶部。
4涯涘(sì):水边,岸。《三辅黄图》卷四曰:“《三辅旧事》曰:‘昆明池地三百三十二顷,中有戈船各数十,楼船百艘,船上建戈矛,四角悉垂幡旄葆麾盖,照烛涯涘。’”涯、涘,皆意为水边。《尚书·微子》曰:“若涉大水,其无津涯。”《尔雅·释丘》曰:“涘为厓。”邢昺疏曰:“李巡曰:涘,一名厓,厓谓水边也。《诗·秦风》云:‘所谓伊人,在水之涘。’是也。”
【译文】
昆明池中有戈船、楼船各数百艘。楼船上建有瞭望台,戈船上装有可刺可钩的戟,四周都悬挂着旗帜,旗盖旗顶,照亮了水边。我记得小时候还见到过。
129.玳瑁床
韩嫣以玳瑁为床1。
【注释】
1玳瑁(dài mào):一种海龟科的海生爬行类动物,生活在热带和亚热带海水中,外形像龟,性暴烈,四肢呈桨状,前肢较长,背部有褐色和淡黄色相间的花纹,甲片坚硬光滑。
【译文】
韩嫣用玳瑁做成床。
130.书太史公事
汉承周史官1,至武帝置太史公2。太史公司马谈3,世为太史。子迁,年十三4,使乘传行天下5,求古诸侯史记,续孔氏古文6,序世事,作传百三十卷,五十万字7。谈死,子迁以世官复为太史公,位在丞相下8。天下上计,先上太史公,副上丞相。太史公序事如古《春秋》法9,司马氏本古周史佚后也。作《景帝本纪》,极言其短及武帝之过,帝怒而削去之10。后坐举李陵⑪,陵降匈奴,下迁蚕室⑫。有怨言,下狱死⑬。宣帝以其官为令⑭,行太史公文书事而已,不复用其子孙。
【注释】
1汉承周史官:汉代设太史令,系沿袭于周代的太史。《史记·太史公自序》曰:“其在周,程伯休甫其后也。当周宣王时,失其守而为司马氏。司马氏世典周史。惠、襄之间,司马氏去周适晋。晋中军随会奔秦,而司马氏入少梁。”
2太史公:实为太史令,史官名。西汉初年设太史令一职。其前身为太(大)史,先秦各国皆置,负责记载邦国大事,为朝廷掌管文书。《尚书·立政》曰:“太史、尹伯,庶常吉士。”孔传曰:“太史,下大夫,掌邦六典之贰。”《周礼·秋官·大司寇》曰:“大史、内史、司会及六官皆受其贰而藏之。”贾公彦疏曰:“大史、内史、司会,掌事皆与六卿同,故皆有副贰盟辞而藏之,拟相勘当也。”《周礼·春官·大史》曰:“大史:掌建邦之六典,以逆邦国之治。掌法以逆官府之治,掌则以逆都鄙之治。”郑注曰:“大史,史官之长。”秦代时属奉常所辖,汉代时改奉常为太常。《后汉书·百官志二》曰:“太史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天时、星历。凡岁将终,奏新年历。凡国祭祀、丧、娶之事,掌奏良日及时节禁忌。凡国有瑞应、灾异,掌记之。”可知太史令之职的地位应不高,《左传·桓公十七年》曰:“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日官居卿以厎日,礼也。”杜注曰:“日官,典历数者。”孔疏曰:“《周礼》大史‘掌正岁以序事,颁告朔于邦国’。然则天子掌历者谓大史也。大史,下大夫,非卿,故不在六卿之数。《传》言居卿,则是尊之若卿。”《史记·太史公自序》曰:“谈为太史公。”《索隐》注曰:“案《茂陵书》,谈以太史丞为太史令,则‘公’者,迁所著书尊其父云‘公’也。然称‘太史公’皆迁述其父所作,其实亦迁之词,而如淳引卫宏《仪注》称‘位在丞相上’,谬也。案《百官表》又无其官。且修史之官,国家别有著撰,则令郡县所上图书皆先上之,而后人不晓,误以为在丞相上耳。”司马迁《报任安书》亦曰:“向者,仆亦常厕下大夫之列,陪外廷末议。……仆之先人非有剖符丹书之功,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固主上所戏弄,倡优畜之,流俗之所轻也。”
3司马谈(?—前110):西汉史学家和思想家。夏阳(今陕西韩城)人,司马迁之父,官至太史令。《史记·太史公自序》曰:“太史公(司马谈)学天官于唐都,受《易》于杨何,习道论于黄子。太史公仕于建元元封之间,悯学者之不达其意而师悖,乃论六家之要指。”其著《论六家要旨》是汉初总结诸子百家思想的重要作品。
4年十三:《史记·太史公自序》曰:“迁生龙门,耕牧河山之阳。年十岁则诵古文。二十而南游江、淮。”本条所载司马迁畅游天下的年龄与其自述不符。
5乘传:乘着传舍中的车子。传,传车,官府的接待站传舍中提供的车马,以供官员往来使用。《汉书·高帝纪下》曰“乘传诣洛阳”,颜师古注曰:“传者,若今之驿,古者以车,谓之传车,其后又单置马,谓之驿骑。”
6续孔氏古文:续孔子《春秋》。《史记·太史公自序》曰:“先人(司马谈)有言:‘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有能绍明世,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让焉。”古文,指《春秋》。
7“序世事”以下三句:《史记·太史公自序》曰:“网罗天下放失旧闻,王迹所兴,原始察终,见盛观衰,论考之行事,略推三代,录秦汉,上记轩辕,下至于兹,著十二本纪,既科条之矣。并时异世,年差不明,作十表。礼乐损益,律历改易,兵权山川鬼神,天人之际,承敝通变,作八书。二十八宿环北辰,三十辐共一毂,运行无穷,辅拂股肱之臣配焉,忠信行道,以奉主上,作三十世家。扶义倜傥,不令己失时,立功名于天下,作七十列传。凡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为《太史公书》。序略,以拾遗补蓺,成一家之言,厥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语,藏之名山,副在京师,俟后世圣人君子。”
8位在丞相下:此记载与卫宏《汉旧仪》补遗卷上曰“太史公……位在丞相上”不同。《汉书·司马迁传》曰“谈为太史公”,颜师古注引晋灼曰:“《百官表》无太史公在丞相上。又卫宏所说多不实,未可以为正。”黄汝成《日知录集释》卷二十曰:“宏,汉人,其言可信,而后人多疑之。予谓位在丞相上者,谓殿中班位在丞相之右,非职任尊于丞相也。”可作一说。
9《春秋》:儒家经典之一,相传由孔子依据鲁国史官所编《春秋》加以整理修订而成,记事年代起于鲁隐公元年(前722),终于鲁哀公十四年(前481),是现存最早的一部编年体史书,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春秋》文字简短,褒贬寓于记事之中,后世称这种写法为“春秋笔法”,认为《春秋》严守礼法,忠于事实,微言大义皆寓于记事的详略、书否之中,往往一字便可见褒贬。
10“作《景帝本纪》”以下三句:《史记·太史公自序》曰:“余述历黄帝以来至太初而讫,百三十篇。”《集解》注曰:“《汉书音义》曰‘十篇缺,有录无书’。张晏曰:‘迁没之后,亡《景纪》《武纪》《礼书》《乐书》《律书》《汉兴以来将相年表》《日者列传》《三王世家》《龟策列传》《傅靳蒯列传》。元、成之间,褚先生补阙,作《武帝纪》《三王世家》《龟策》《日者列传》,言辞鄙陋,非迁本意也。’”《索隐》注曰:“《景纪》取班书补之,《武纪》专取《封禅书》,《礼书》取荀卿《礼论》,《乐》取《礼乐记》,《兵书》亡,不补,略述律而言兵,遂分历述以次之。《三王世家》空取其策文以缉此篇,何率略且重,非当也。《日者》不能记诸国之同异,而论司马季主。《龟策》直太卜所得占龟兆杂说,而无笔削之功,何无鄙也。”《汉书·司马迁传》曰:“(《史记》)十篇缺,有录无书。”颜师古注曰:“序目本无《兵书》,张云亡失,此说非也。”至于此十篇亡失原因,未见权威说法和依据,故本条说法姑且为一家之言。《史记·太史公自序》曰“第七十”,《集解》注曰:“卫宏《汉书旧仪注》曰‘司马迁作《景帝本纪》,极言其短及武帝过,武帝怒而削去之’。”《三国志·魏书·钟繇华歆王朗传》王肃传曰:“(文)帝又问:‘司马迁以受刑之故,内怀隐切,著《史记》非贬汉武,令人切齿。’对曰:‘司马迁记事,不虚美,不隐恶。刘向、扬雄服其善叙事,有良史之才,谓之实录。汉武帝闻其述《史记》,取孝景及己本纪览之,于是大怒,削而投之。于今此两纪有录无书。后遭李陵事,遂下迁蚕室。此为隐切在孝武,而不在于史迁也。’”其说与本条基本相同,或从本条说法。
⑪李陵(?—前74):西汉将领,名将李广之孙。字少卿,陇西成纪(今甘肃秦安)人。《汉书·李广苏建传·李陵传》曰:“(李陵)善骑射,爱人,谦让下士,甚得名誉。武帝以为有广之风。”汉武帝天汉二年(前99),以骑都将军率兵出击匈奴被围而救兵不至,遂降匈奴。汉灭其三族,导致李陵与汉朝彻底决裂,后病死于匈奴。李陵刚降匈奴时,司马迁曾为李陵辩解,认为其非真投降,而是欲等待时机报效汉室。《汉书·李广苏建传·李陵传》曰:“迁盛言:‘陵事亲孝,与士信,常奋不顾身以殉国家之急。……身虽陷败,然其所摧败亦足暴于天下。彼之不死,宜欲得当以报汉也。’”司马迁因此被汉武帝治罪下狱。司马迁《报任安书》曰:“夫仆与李陵俱居门下,素非相善也,趣舍异路,未尝衔杯酒接殷勤之欢。然仆观其为人自奇士,事亲孝,与士信,临财廉,取予义,分别有让,恭俭下人,常思奋不顾身以徇国家之急。其素所蓄积也,仆以为有国士之风。”从《汉书》等史书以及司马迁自述可知,司马迁与李陵应无深交,也并未“坐举李陵”和“下狱死”,故本条所记与史载差异较大。
⑫蚕室:狱名,受宫刑的人所居之室,宫室密闭,内蓄温火,如养蚕之室。亦代指宫刑。宫刑为古代五刑之一。司马迁《报任安书》曰:“李陵既生降,其家声,而仆又茸以蚕室,重为天下观笑。”颜师古注曰:“蚕室,初腐刑所居温密之室也。谓推致蚕室之中也。”《三辅黄图》卷六曰:“蚕室,行腐刑之所也。司马迁下蚕室。”《后汉书·光武帝纪下》曰:“冬十月癸酉,诏死罪系囚皆一切募下蚕室。”李贤注曰:“蚕室,宫刑狱名,宫刑者畏风,须暖,作窨室蓄火如蚕室,因以名焉。”
⑬下狱死:司马迁被治罪下狱,受宫刑。出狱后出任中书令,完成了《史记》的撰写。故本条所记与史载不符。《汉书》未载司马迁卒年与死因,故史家对此有不同说法与猜测。如死因便有获罪致死、自杀、自然死亡等说法。《史记·太史公自序》曰“第七十”,《集解》注曰:“卫宏《汉书旧仪注》曰‘司马迁……有怨言,下狱死’。”本条或依从卫宏的获罪致死说。
⑭宣帝以其官为令:《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均未载汉宣帝改“太史公”为“太史令”一事。故本条之说或误。
【译文】
汉朝继承周代的史官制度,到汉武帝时,设置太史公。太史公司马谈,其家族世代担任太史。他的儿子司马迁,十三岁时,便让他乘着驿车周游天下,访求古代各诸侯国的史书记载,继承孔子所修的古史《春秋》,记叙世事,完成了史传一百三十卷,共五十万字。司马谈死后,司马迁因为家族世袭也当上了太史公,地位次于丞相。各地郡县到京城呈递上计簿,都是先送给太史公,而把副本上呈丞相。太史公记事运用古代的《春秋》笔法,司马氏本是古代周初史官史佚的后代。司马迁写《景帝本纪》,极力叙说景帝的短处和武帝的过错,武帝生气发怒了,便将他写的都删削掉了。后来司马迁因为举荐李陵获罪,李陵投降了匈奴,司马迁被处以宫刑。他说了一些不满的话,被抓进狱中处死了。宣帝将太史公这个官职改为太史令,只是履行太史公的文书事宜而已,并且也不再任用司马迁的子孙担任这一官职。
131.皇太子官
皇太子官称家臣1,动作称从2。
【注释】
1家臣:原指春秋诸国卿大夫所属的臣僚,卿大夫家的总管称宰,其下设各种官职,总称为家臣。后也泛指诸侯、王公的私臣。此指皇太子的属官。汉代的皇太子称家,故其属官便称家臣、家吏、家令丞等。《汉书·武五子传·刘据传》曰:“皇后及家吏请问皆不报。”颜师古注曰:“臣瓒曰:‘太子称家,家吏是太子吏也。’师古曰:‘既言皇后及家吏,此为皇后吏及太子吏耳。瓒说是也。’”《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曰:“詹事,秦官,掌皇后、太子家,有丞。属官有太子率更、家令丞。”颜师古注引张晏曰:“太子称家,故曰家令。”
2从:原意为跟从、服从。天子之行动称为“御”,而太子的作为必须跟从天子之意,故称。卫宏《汉旧仪》卷下曰:“皇太子称家,动作称从。”
【译文】
皇太子的属官称为“家臣”,皇太子的动作行为称为“从”。
132.驰象论秋胡
杜陵秋胡者1,能通《尚书》2,善为古隶字3,为翟公所礼4,欲以兄女妻之。或曰:“秋胡巳经娶而失礼,妻遂溺死,不可妻也。”驰象曰5:“昔鲁人秋胡,娶妻三月而游宦三年,休6,还家。其妇采桑于郊7,胡至郊而不识其妻也,见而悦之,乃遗黄金一镒8。妻曰:‘妾有夫,游宦不返,幽闺独处9,三年于兹,未有被辱如今日也。’采不顾。胡惭而退。至家,问家人妻何在,曰:‘行采桑于郊,未返。’既还,乃向所挑之妇也。夫妻并惭。妻赴沂水而死10。今之秋胡,非昔之秋胡也。昔鲁有两曾参⑪,赵有两毛遂⑫。南曾参杀人见捕,人以告北曾参母。野人毛遂坠井而死⑬,客以告平原君⑭,平原君曰:‘嗟乎,天丧予矣!’既而知野人毛遂,非平原君客也。岂得以昔之秋胡失礼,而绝婚今之秋胡哉?物固亦有似之而非者。玉之未理者为璞,死鼠未腊者亦为璞⑮;月之旦为朔,车之辀亦谓之朔⑯,名齐实异,所宜辨也。”
【注释】
1秋胡:人名,生平不详。
2《尚书》:亦称《书》或《书经》,儒家经典之一。是中国上古时代历史文献和追述古代事迹的著作汇编,其中保存有商周时代特别是西周初期的重要史料。相传由孔子编选而成。西汉初时存二十八篇,即《今文尚书》,后世又有在孔子宅壁中发现的《古文尚书》以及东晋时梅颐伪造的《古文尚书》两种。现在通行的《十三经注疏》本的《尚书》,便为《今文尚书》和伪造的《古文尚书》的合集。尚,即“上”,上古之意。
3古隶:汉字形体之一。隶字有古今之分,书法上称秦隶为“古隶”,称汉隶为“今隶”。古隶流行于周、秦时代。唐张怀瓘《书断·隶书》曰:“隶书者,秦下邽人程邈所造也。邈字元岑,始为衙县狱吏,得罪始皇,幽系云阳狱中,覃思十年,益大小篆方圆而为隶书三千字,奏之,始皇善之,用为御史。以奏事繁多,篆字难成,乃用隶字,以为隶人佐书,故名隶书。……程邈即隶书之祖也。”汪汲《事物原会·古隶书 徙隶书》曰:“春秋前则隶书已见于周,秦时犹与古文相参。程邈始废古文而全用隶,然则隶虽非始于邈而实定于邈,即以为始于邈亦无不可矣。张怀瓘《书断》:秦令隶人佐书曰隶,或曰程邈囚狱中,改籀文为隶字上之,始皇大喜,免其罪,故又名徒隶书。”秦隶是小篆走向今隶的一种过渡字体,特点是将小篆粗细相等的线条变为平直有棱角的笔画,如横、竖、挑、勾、撇、捺等,以方便书写。同时放弃了小篆中象形文字的形体,这样,秦代以前象形加表义的文字转变成为表义加表音的文字,从此以后两千多年来的汉字形体开始定型。
4翟公:西汉下邽(今陕西渭南东北)人,官廷尉。《史记·汲郑列传》赞曰:“下邽翟公有言,始翟公为廷尉,宾客阗门;及废,门外可设雀罗。翟公复为廷尉,宾客欲往,翟公乃大署其门曰:‘一死一生,乃知交情。一贫一富,乃知交态。一贵一贱,交情乃见。’”一说为生平不详。
5驰象:人名,生平不详。
6休:休假。
7桑:《诗经·郑风·将仲之》曰:“无逾我墙,无折我树桑。”《诗经·卫风·氓》曰:“桑之落矣,其黄而陨。”王仲殊《汉代考古学概说》说:“植桑养蚕,也是农村的一项重要副业。至少在战国时代,据铜器上的图纹所见,桑树已有两种。一种可称为‘树桑’,甚高大;一种可称为‘地桑’,较低矮。后者不仅便于采摘,而且叶多而嫩润,比前者更宜于饲蚕。汉代的桑树,据在画像石和画像砖上所见,亦有‘树桑’和‘地桑’两种,而《氾胜之书》有关改进栽桑方法的记载则说明了低矮的‘地桑’正是用改进了的方法培植出来的。”郊:周制距国都百里或五十里、三十里、十里之地,依国之大小而定。《尔雅·释地》曰:“邑外谓之郊。”邢昺疏曰:“邑,国都也,谓国都城之外名郊也。”亦泛指城外,野外。《左传·襄公二十六年》曰:“声子将如晋,遇之于郑郊。”
8镒(yì):古代货币单位。秦置,定黄金为上币,以镒为单位;以铜钱为下币,以半两为单位。但镒的重量说法不一。《史记·平准书》曰:“马一匹则百金。”《集解》引臣瓒注曰:“秦以一镒为一金,汉以一斤为一金。”《战国策·齐一·成侯邹忌为齐相》曰“乃使人操十金而往卜于市”,高诱注曰:“二十两为一金。”《文选·吴都赋》曰:“金镒磊砢。”刘渊林注曰:“金二十四两为镒。”
9闺:内室,特指女子的居室。
10沂水:水名,发源于山东沂源,流经江苏入泗水。类似故事也见于刘向《列女传·鲁秋洁妇》。后人哀其事,为之赋《秋胡行》。
⑪曾参(前505—前436):即曾子。孔子弟子,以孝著称,被儒家尊为“宗圣”。名参,字子舆,春秋末年时鲁国人。“曾参杀人”的故事见于《战国策·秦二·秦武王谓甘茂》,文曰:“昔者曾子处费,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参杀人。’其母惧,投杼逾墙而走。”
⑫毛遂:战国时赵国人,平原君门客。秦围赵国时,他自荐出行,跟随平原君到楚国求救,说服楚王与赵合纵,联合抗秦,被平原君尊为上客。成语“毛遂自荐”即典出于此。
⑬野人:村野之人。
⑭平原君:即赵胜(?—前251),战国时赵国贵族,战国“四大公子”之一,赵武灵王之子,惠文王之弟。嬴姓,赵氏,曾任赵相,号平原君,有食客数千人。
⑮玉之未理者为璞(pú),死鼠未腊(xi)者亦为璞:语出《战国策·秦三·应侯曰郑人谓玉未理者璞》,文曰:“郑人谓玉未理者璞,周人谓鼠未腊者朴。”“朴”亦作“璞”。《后汉书·应劭传》曰:“昔郑人以干鼠为璞,鬻之于周。”理,对玉进行加工处理。璞,没有经过加工的玉。腊,指整块皱缩的干肉。是古代储存食物的方法。
⑯辀(zhou):小车车辕。为一根稍弯曲的木杠,后端连在车轴上,其前部逐渐弯曲隆起,顶端放置横木为衡轭以驾马。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孚部》曰:“辀,辕也。按大车左右两木直而平者谓之辕,小车居中一木曲而上者谓之辀,故亦曰轩辕,谓其穹隆而高也。”孙机《中国古独辀马车的结构》则说:“马车称辀,牛车称辕;单根称辀,两根虽装在马车上亦多称辕。”
【译文】
杜陵人秋胡,精通《尚书》,擅长书写隶书,被翟公礼遇,翟公要把哥哥的女儿嫁给他。有人说:“秋胡已经娶妻并且违反礼制,他的妻子投水自尽了,不能把女儿嫁给他。”驰象说:“从前有个鲁国人叫秋胡,娶妻才三个月,就出外做官,长达三年,休假的时候,他便回家了。他的妻子在郊外采桑,秋胡走到郊外,但他已经不认识自己的妻子了,见了她很是喜欢,就送给她一镒黄金。他的妻子说:‘我是有丈夫的,他在外做官还没有回来,我独自生活在幽深的闺房里,至今已有三年了,从来没有受过像今天这样的侮辱。’便继续采桑不再搭理他。秋胡很惭愧地走开了。到家后,问家人妻子在哪里,家人回答说:‘出去到郊外采桑了,还没回来。’等到妻子回来,才知道妻子就是他刚刚挑逗的那个女人。夫妻两人都深感羞愧。妻子便投到沂水里自尽了。现在的秋胡,不是从前的那个秋胡。从前鲁国有两个曾参,赵国有两个毛遂。南边的曾参杀了人被抓了起来,有人就跑去告诉北边的曾参的母亲。村野农夫毛遂掉到井里死掉了,门客中有人告诉了平原君,平原君叫道:‘啊呀,老天爷这是要我的命啊!’不久知道了是农夫毛遂,不是平原君的门客毛遂。怎么能因为以前的秋胡失礼了,就拒绝把女儿嫁给现在的秋胡呢?事情本来也有表面相像而本质迥异的。玉块没有经过加工的叫作璞,死老鼠的肉没有晒干也叫作璞;每个月的第一天叫朔,小车的车辕也叫朔,名称相同,实质却是完全不一样的,这是应当辨别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