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皋记下
【题解】
本篇共二十八条,仍是各类精怪、鬼神之事,大多为新出的唐代异事,想象丰富,亦真亦幻。第15.14条山萧之说,第15.16条野狐戴骷髅拜北斗的记载,本自晋干宝《搜神记》、晋张华《博物志》等书。
15.1和州刘录事者[1],大历中罢官,居和州旁县。食兼数人,尤能食鲙。常言鲙味未尝果腹。邑客乃网鱼百余斤,会于野亭,观其下箸。初食鲙数叠[2],忽似哽,咯出一骨珠子,大如黑豆,乃寘于茶瓯中,以叠覆之。食未半,怪覆瓯倾侧,刘举视之,向者骨珠已长数寸,如人状。坐客竞观之,随视而长。顷刻长及人,遂捽刘[3],因殴流血。良久,各散走。一循厅之西,一转厅之左,俱及后门,相触翕成一人[4],乃刘也,神已痴矣。半日方能言,访其所以,皆不省。自是恶鲙。
【注释】
[1]和州:今安徽和县。录事:吏职名。即录事参军。见11.26条注[4]。
[2]叠:叠子,即碟子。
[3]捽(zuó):揪,抓。
[4]翕(xi):合。
【译文】
和州刘录事,大历年间罢官,居住在和州邻县。他食量奇大,可敌数人,特别喜欢吃鱼肉。曾经说过鱼肉从来没有吃饱过。县城里有人就网了一百多斤鱼,在山亭摆下宴席,看他如何吃鱼。刚吃了几盘鱼,忽然好像被鱼刺卡住了,咯出一枚鱼骨珠,有黑豆大,就放在茶杯里,用碟子盖上。吃了不到一半,盖着的杯子倾倒了,刘某觉得奇怪,就举起杯子看,先前那枚骨珠已经长大了几寸,就像人的模样。席上其他客人争相围观,骨珠也随之长大。片刻工夫就长成常人那么大,揪住刘某痛加殴打,把他打出了血。过了很久,又各自散开。一个沿着厅西面跑,一个转向厅东面跑,都跑到后门,碰到一起合成一个人,原来是刘某,已经神志不清了。过了半天才能开口说话,问他刚才的事,全都不清楚。刘某从此厌恶吃鱼。
15.2冯坦者,常有疾,医令浸蛇酒服之。初服一瓮子,疾减半。又令家人园中执一蛇,投瓮中,封闭七日。及开,蛇跃出,举首尺余,出门,因失所在。其过迹,地坟起数寸。
【译文】
有个名叫冯坦的人,有一次生病,医生让他泡蛇酒喝。先喝了一坛蛇酒,病势减轻了一半。他又让家人在园子里捉了一条蛇,投进酒坛,封闭七天。打开时,蛇从坛子里一跃而出,昂起头有一尺多高,一溜出门,不知去向何方。蛇经过的地方,地面隆起几寸高的小土堆。
15.3陆绍郎中言:常记一人浸蛇酒,前后杀蛇数十头。一日,自临瓮窥酒,有物跳出,啮其鼻将落。视之,乃蛇头骨。因疮毁,其鼻如劓焉[1]。
【注释】
[1]劓(yì):古代割掉鼻子的肉刑。
【译文】
陆绍郎中说:记得曾经有一个人泡蛇酒,前前后后杀了几十条蛇。一天,他亲自去察看酒瓮里的药酒,瓮里突然有个东西跳出来咬住他的鼻子,差点把鼻子咬掉了。一看,竟然是死蛇的头骨。这人后来生疮鼻子烂掉了,就像受了劓刑一样。
15.4有陈朴,元和中住崇贤里北街[1],大门外有大槐树。朴常黄昏徙倚窥外,见若妇人及狐犬老乌之类,飞入树中,遂伐视之。树凡三槎,一槎空中,一槎有独头栗一百二十,一槎中襁一死儿,长尺余。
【注释】
[1]崇贤里:唐代长安城坊。
【译文】
有个叫陈朴的人,元和年间住在长安城内崇贤里北街,大门外有棵大槐树。陈朴经常在黄昏时分出门倚着槐树向外闲观,看见有像妇女、狐狸、犬以及乌鸦之类飞进槐树里,于是就砍倒槐树看个究竟。大树一共分三个大杈,一个树杈中间是空的,一个树杈有一百二十枚独头栗,一个树杈里有一个裹着的死婴,长一尺多。
15.5僧无可言[1]:近传有白将军者,常于曲江洗马,马忽跳出惊走。前足有物,色白如衣带,萦绕数匝。遽令解之,血流数升。白异之,遂封纸帖中,藏衣箱内。一日,送客至浐水[2],出示诸客。客曰:“盍以水试之[3]。”白以鞭筑地成窍,置虫于中,沃盥其上。少顷,虫蠕蠕而长,窍中泉涌,倏忽自盘若一席。有黑气如香烟,径出檐外。众惧曰:“必龙也。”遂急归,未数里,风雨骤至,大震数声。
【注释】
[1]僧无可:范阳(今河北涿州)人。唐代诗僧,贾岛的从弟。
[2]浐(chǎn)水:浐河,在陕西西安,灞河的支流。
[3]盍:何不。
【译文】
无可和尚说:近来传说有位白将军,曾经在曲江池洗马,马忽然跳出水来惊慌乱跑。马的前蹄有个白色的东西,样子像条衣带,缠绕马蹄好几圈。白将军急忙让人解下来,马流了好几升血。白将军觉得这东西很奇异,就用纸帖封好,装在衣箱里。一天,白将军送客到了浐水,把这东西拿出来给客人看。有位客人说:“不妨用水试一下。”白将军就用鞭子在地上筑了个长长的洞,把这条虫放进洞里,在洞上面浇水。不一会儿,那条虫蠕动着长大了,洞中涌出了泉水,转瞬之间长虫盘曲起来就像卷着的席筒。忽然化作一团黑气,仿佛香炉里的青烟,径直飞出了屋檐外。众人惊恐地说:“这肯定是龙。”于是急忙往回走,没走出几里远,风雨大作,伴有响雷数声。
15.6景公寺前街中[1],旧有巨井,俗呼为八角井。元和初,有公主夏中过,见百姓方汲,令从婢以银稜碗就井承水,误坠碗。经月余,出于渭河。
【注释】
[1]景公寺:赵景公寺,在长安城常乐坊。
【译文】
长安城内景公寺前街上,旧时有一口大井,俗称八角井。元和初年,有位公主夏天经过这里,看见百姓正在汲水,就让跟随的婢女用银稜碗靠近井边取水,婢女不小心把碗掉进井里去了。一个多月以后,这只碗出现在渭河上。
15.7东平未用兵[1],有举人孟不疑,客昭义[2]。夜至一驿,方欲濯足,有称淄青张评事者[3],仆从数十,孟欲参谒。张被酒,初不顾,孟因退就西间。张连呼驿吏索煎饼,孟默然窥之,且怒其傲。良久,煎饼熟,孟见一黑物如猪,随盘至灯影而立。如此五六返,张竟不察。孟因恐惧无睡,张寻大鼾。至三更后,孟才交睫,忽见一人皂衣,与张角力,久乃相捽入东偏房中,拳声如杵。一饷间,张被发双袒而出,还寝床上。入五更,张乃唤仆,使张烛巾栉[4],就孟曰:“某昨醉中,都不知秀才同厅。”因命食,谈笑甚欢,时时小声曰:“昨夜甚惭长者,乞不言也。”孟但唯唯。复曰:“某有程,须早发,秀才可先也。”遂摸靴中,得金一挺,授曰:“薄贶[5],乞密前事。”孟不敢辞,即为前去。行数日,方听捕杀人贼。孟询诸道路,皆曰:“淄青张评事,至某驿早发,迟明,空鞍失所在。驿吏返至驿寻索,驿西阁中有席角,发之,白骨而已,无泊一蝇肉也[6]。地上滴血无余,惟一只履在旁。”相传此驿旧凶,竟不知何怪。举人祝元膺常言亲见孟不疑说,每每戒夜食必须发祭也。祝又言孟素不信释氏,颇能诗,其句云:“白日故乡远,青山佳句中。”后常持念游览,不复应举。
【注释】
[1]东平未用兵:东平没有战事的时候。东平在唐为郓州,在今山东东平西北。东平用兵,指元和十三年(818)七月朝廷集宣武、魏博、义成、武宁、横海五镇之兵讨淄青节度使李师道事。
[2]昭义:昭义军,治所在相州(今河南安阳)。
[3]淄青:淄青节度使,治所在郓州(即东平)。评事:职掌评决刑狱,隶属大理寺。
[4]巾栉(zhì):毛巾和梳子。这里指洗脸梳头。
[5]贶(kuàng):赠。
[6]泊:通“薄”,附着。
【译文】
东平郡还没有战事的时候,举人孟不疑客寓昭义军。天黑来到一处驿站,正要洗脚,又来了一位客人,人称淄青张评事,有几十名随从,孟不疑想要拜见他。张评事酒醉了,完全不予理会,孟不疑只好退回西间。张评事连声催促驿吏,索要煎饼,孟不疑一语不发地窥视他,对他的傲慢很是气愤。过了很久,煎饼熟了,孟不疑看见一只像猪一样黑糊糊的怪物,跟着盘子进来了,一直到了灯影下站着。这般来来去去五六次,张评事竟然没有察觉。孟不疑心怀恐惧,睡意全无,张评事却很快就鼾声如雷。三更以后,孟不疑刚合上眼,忽然看见一位黑衣人和张评事搏斗,又过一阵,互相揪打着进了东偏房,只听得拳头捶击的声音就像是用杵捣米一样。一顿饭工夫,张评事披头散发光着两个膀子出来了,回到床上睡下。到五更,张评事就唤起仆人,吩咐点灯洗脸梳头,又到孟不疑处,对他说:“我昨晚喝醉了,竟然不知秀才也在这里留宿。”就让仆人送来早餐同吃,二人有说有笑甚是开心,张评事又不时地小声对孟说:“昨晚的事让您见笑了,请一定不要声张。”孟不疑只是连连答应。张又说:“我要赶路,必须一早出发,您可先行一步。”于是从靴筒里摸出一铤金子交给孟不疑,说:“不成敬意,刚才说的事请务必保密。”孟不敢推辞,立即动身上路。路上走了几天,才听得官府追捕杀人凶犯。孟不疑向路人打听,都说:“淄青张评事,在某驿站一早出发,天快亮时,马鞍子上竟然空空无人,不知去向。驿吏返回驿站寻找,驿站西阁有一张席子,揭开一看,只见一堆白骨,上面没有一丝血肉。地上也不见血迹,只有一只靴子丢在旁边。”相传这个驿站以前就有凶煞,到底也不知是何方妖怪。举人祝元膺曾说,他亲自听到孟不疑常常告诫说,晚餐时必须供奉鬼神。祝元膺又说孟一向不信佛教,颇能作诗,有诗云:“白日故乡远,青山佳句中。”这事以后,孟不疑经常持念佛经,游览四方,不再应举。
15.8刘积中[1],常于京近县庄居,妻病重。于一夕,刘未眠,忽有妇人白首,长才三尺,自灯影中出,谓刘曰:“夫人病,唯我能理,何不祈我。”刘素刚,咄之。姥徐戟指曰:“勿悔,勿悔。”遂灭。妻因暴心痛,殆将卒。刘不得已,祝之。言已,复出。刘揖之坐,乃索茶一瓯,向口如咒状,顾命灌夫人。茶才入口,痛愈。后时时辄出,家人亦不之惧。经年,复谓刘曰:“我有女子及笄[2],烦主人求一佳婿。”刘笑曰:“人鬼路殊,固难遂所托。”姥曰:“非求人也。但为刻桐木为形,稍工者则为佳矣。”刘许诺,因为具之。经宿,木人失矣。又谓刘曰:“兼烦主人作铺公铺母[3],若可,某夕我自具车轮奉迎。”刘心计无奈何,亦许。至一日,过酉,有仆马车乘至门。姥亦至曰:“主人可往。”刘与妻各登其车马,天黑至一处,朱门崇墉[4],笼烛列迎,宾客供帐之盛,如王公家。引刘至一厅,朱紫数十,有与相识者,有已殁者,各相视无言。妻至一堂,蜡炬如臂,锦翠争焕,亦有妇人数十,存殁相识各半,但相视而已。及五更,刘与妻恍惚间却还至家,如醉醒,十不记其一二矣。经数月,姥复来拜谢曰:“小女成长,今复托主人。”刘不耐,以枕抵之曰:“老魅,敢如此扰人!”姥随枕而灭,妻遂疾发。刘与男女酹地祷之,不复出矣。妻竟以心痛卒。刘妹复病心痛。刘欲徙居,一切物胶著其处,轻若履屣,亦不可举。迎道流上章[5],梵僧持咒,悉不禁。刘尝暇日读药方,其婢小碧,自外来,垂手缓步,大言:“刘四,颇忆平昔无?”既而嘶咽曰:“省躬近从泰山回[6],路逢飞天野叉,携贤妹心肝,我已夺得。”因举袖,袖中蠕蠕有物,左顾似有所命,曰:“可为安置。”又觉袖中风生,冲帘幌入堂中,乃上堂对刘坐,问存殁,叙平生事。刘与杜省躬同年及第,有分,其婢举止笑语,无不肖也。顷曰:“我有事,不可久留。”执刘手呜咽,刘亦悲不自胜。婢忽然而倒,及觉,一无所记。其妹亦自此无恙。
【注释】
[1]刘积中:中唐人。贞元十七年(801)举进士及第。
[2]及笄(ji):女子十五岁,束发加笄,以示成年。笄,发簪。
[3]铺公铺母:成婚之日,女家请多福多寿子孙满堂的夫妇铺设新房以图吉利,称“铺公铺母”。
[4]崇墉:高墙。
[5]上章:上表求神。
[6]近从泰山回:道教以泰山府君主人生死,人死则魂归泰山,故有此说。
【译文】
刘积中曾在京城郊县田庄居住,妻子病重。一天晚上,刘还没睡,忽然有个白发妇女,身长仅有三尺,从灯影下走出来,对刘说:“您夫人的病,只有我能治,不妨求求我。”刘积中素来刚直不信鬼邪,就大声呵斥她。白发老妇慢悠悠地戟手指着他说:“别后悔,别后悔。”说完就不见了。随后刘妻突然心痛,看着就快死了。刘没办法,只好向老妇祝祷。话音刚落,老妇又出现了。刘向她作揖请她坐下,老妇要来一杯茶,对着茶杯口就像是念咒的样子,然后让刘把这杯茶灌给夫人。茶水一入口,夫人的心痛立刻就好了。后来老妇时时出入刘家,家人也不害怕她。过了一年,老妇对刘说:“我有个女儿成年了,烦请主人为她找个好女婿。”刘积中笑着说:“人鬼异路,这事儿实在没法办。”老妇说:“不是找个人。只要拿桐木雕刻一个人形,雕刻得稍稍精致些,就是我说的佳婿了。”刘答应了,就为她准备好。过了一晚,桐人不见了。老妇又对刘说:“还要烦请主人夫妇当铺公铺母,如果行的话,某晚我备好车马来接。”刘积中心里琢磨了一下,还是无可奈何,也只得答应了。一天,过了酉时,就有仆从车马到了门前。老妇也来了,说:“主人请前往。”刘和他妻子各自登上一辆车,天黑时到了一处,朱门高墙,灯笼烛炬列队迎接,客人之多,筵席之盛,如同王公之家。老妇领着刘积中来到一处厅堂,有几十个身着红紫的人,有和他相识的,有已经去世的,大家彼此相看,默无一言。刘妻来到另一处厅堂,只见蜡炬粗如手臂,珠翠锦绣,光彩耀眼,也有几十位妇女,活着的已死的相识的不认识的,各有一半,大家也都相看无言。到了五更,刘积中和妻子迷迷糊糊回到家里,像是酒醉初醒一般,晚间的事大多记不得了。又过了几个月,老妇又来拜谢说:“我的小女儿也成年了,现在又麻烦主人。”刘极不耐烦,用枕头抵拒她说:“老鬼,竟敢如此骚扰人!”老妇一挨枕头就消失不见,刘妻的病又发作了。刘和儿女以酒酹地反复祝祷,老妇再也没有出现。刘妻最后因心痛病去世。接着刘的妹妹又犯心痛。刘准备迁居,而家里所有东西都像是胶粘在地,轻如鞋子的东西,也拿不起来。刘迎请道士上表求神,又请梵僧持念作法,都不管用。有一天刘闲暇无事翻读药方,他的侍女小碧从外面走进来,垂着双手,步履迟缓,大声说:“刘四,还记得从前的事吗?”接着就呜咽着说:“省躬我最近从泰山返回,半路遇见飞天夜叉,携着令妹的心肝,我已夺回来了。”于是举起衣袖,袖子里有东西在不停蠕动,又扭头向左像是对谁说话:“去安置一下。”这时但觉袖子里呼呼生风,吹得帘帷飞到了厅堂中央,又上堂面对刘坐下,询问朋友生死,畅叙平生情谊。刘积中和杜省躬同年进士及第,颇有情分,这个婢女的言谈举止,无一不像杜省躬。片刻,又说:“我还有事,不能久留。”握着刘的手悲痛哭泣,刘积中也悲从中来,情难自已。接着小碧忽然就倒在地上,等她苏醒过来,什么都不记得。刘的妹妹也从此病就好了。
15.9临川郡南城县令戴詧[1],初买宅于馆娃坊[2]。暇日,与弟闲坐厅中,忽听妇人聚笑声,或近或远,詧颇异之。笑声渐近,忽见妇人数十,散在厅前,倏忽不见。如是累日,詧不知所为。厅阶前枯梨树,大合抱,意其为祥[3],因伐之。根下有石,露如块,掘之转阔,势如鏊形[4],乃火上沃醯[5],凿深五六尺不透。忽见妇人绕坑,抵掌大笑。有顷,共牵詧入坑,投于石上。一家惊惧之际,妇人复还,大笑,詧亦随出。詧才出,又失其弟,家人恸哭。詧独不哭,曰:“他亦甚快活,何用哭也。”詧至死,不肯言其情状。
【注释】
[1]南城县:今属江西。
[2]馆娃坊:春秋时,吴王作宫于砚石山以馆西施,吴地称美女为娃,故此宫名馆娃宫。此馆娃坊虽地不在吴,而其命意当与此有关。
[3]祥:吉凶之兆。
[4]鏊(ào):铁制的烙饼炊具。
[5]醯(xi):醋。
【译文】
临川郡南城县令戴詧,起先在馆娃坊买下一座宅院。一天闲暇,和弟弟在厅中闲坐,忽然听见女子聚集喧笑的声音,忽远忽近,戴詧很诧异。笑声慢慢靠近了,突然看见几十个女子,散立在厅堂,又一下子全都不见了。一连几天都是如此,戴詧不知该如何办。厅前台阶下有棵枯梨树,大可合抱,戴詧心想这定是不祥之物,于是把树砍倒了。树根下有块石头露出来,往下挖掘,石头越来越大,像是鏊的形状,戴詧就用火烧石,又浇上醋,凿了五六尺深,还没凿透。忽然那些女子又出现了,围着深坑拍手大笑。一会儿,突然就拉着戴詧下了坑,没入石头里面。一家人正又惊又怕,那些女子又出现了,大笑,戴詧也跟着出来了。戴詧才出来,他弟弟又不见了,一家人痛哭不已。只有戴詧不哭,还说:“他现在也很快活,哭他做什么。”戴詧到死也不肯说出那里面的情形。
15.10独孤叔牙常令家人汲水,重不可转,数人助出之,乃人也。戴席帽[1],攀栏大笑,却坠井中。汲者揽得席帽,挂于庭树,每雨,所溜雨处辄生黄菌。
【注释】
[1]席帽:古时的一种围帽。
【译文】
独孤叔牙曾让家人汲水,辘轳重得根本转不动,几个人合伙才提起来,一看原来井绳上坠着一个人。那人戴着席帽,攀着井栏大笑,回身又坠入井里。家人只抓住那人的席帽,挂在院中的树上,每到下雨的时候,帽沿滴水处就会长出黄菌。
15.11有史秀才者,元和中,曾与道流游华山。时暑,环憩一小溪。忽有一叶,大如掌,红润可爱,随流而下。史独接得,寘怀中。坐食顷,觉怀中渐重,潜起观之,觉叶上鳞起,栗栗而动[1]。史惊惧,弃林中,遽白众曰:“此必龙也,可速去矣!”须臾,林中白烟生,弥于一谷。史下山未半,风雷大至。
【注释】
[1]栗栗:颤抖的样子。栗,通“慄”。
【译文】
有位史秀才,元和年间曾和道士一起游华山。当时天气炎热,大家环坐在小溪边休息。忽然有一片大如手掌的叶子,红润可爱,顺流而下。只有史秀才捞着,放在怀里。坐了一顿饭工夫,史秀才感到怀里慢慢变重,悄悄起身察看,发现叶子上面凸起鳞甲,簌簌抖动。史秀才又惊又怕,把叶片扔在树林里,急忙对众人说:“这一定是龙,大家赶快走吧!”一会儿,树林里冒出白烟,弥漫整个山谷。史秀才一行还没下到半山腰,狂风迅雷就来了。
15.12史论作将军时,忽觉妻所居房中有光,异之。因与妻遍索房中,且无所见。一日,妻早妆开奁,奁中忽有金色龟,大如钱,吐五色气,弥满一室。后常养之。
【译文】
史论当将军的时候,一次忽然发现妻子居住的房间里有光,觉得很奇怪。他于是和妻子把房间搜了个遍,什么也没找着。后来一天,他妻子早上化妆打开梳妆匣,突然看见匣子里有一只金色龟,大如铜钱,口吐五色气体,弥漫整个房间。后来他们一直把这只龟养着。
15.13工部员外郎张周封言:旧庄城东狗脊觜西,常筑墙于太岁上[1],一夕尽崩。且意其基虚,工不至,乃率庄客指挥筑之。高未数尺,炊者惊叫曰:“怪作矣!”遽视之,数斗[2],悉跃出,蔽地著墙,匀若蚕子,无一粒重者,矗墙之半,如界焉。因诣巫,酹地谢之,亦无他焉。
【注释】
[1]太岁:古代天文学中假设的星名。与岁星(木星)运行方向相反。后来方士术数以太岁所在为凶方,忌兴土木建筑或迁徙房屋。
[2]:同“饭”。
【译文】
工部员外郎张周封说:在旧庄城的东边、狗脊嘴西边,曾经误把墙筑在太岁头上,一个晚上全垮了。他料想是墙基不牢固,施工人员偷工减料,就带上庄客,亲自指挥筑墙。还不到几尺高,做饭的人惊叫道:“出怪事了!”他急忙去看,几斗米饭全都从锅里蹦了出来,洒到地上和墙上,像蚕子一样均匀,没有一粒是重叠的,粘上墙的米粒正到墙的一半高,整整齐齐如同一条界线。于是请来巫师,以酒祭地,致歉谢罪,倒也没再发生其他怪事。
15.14山萧[1],一名山臊,《神异经》作[2]。《永嘉郡记》作山魅[3],一名山骆,一名蚑,一名濯肉,一名热肉,一名晖,一名飞龙。如鸠,青色,一曰治鸟,巢大如五斗器,饰以土垩,赤白相间,状如射侯[4]。犯者能役虎害人,烧人庐舍,俗言山魈。
【注释】
[1]山萧:即山魈(xiāo),传说中山里的木石精怪。
[2]《神异经》:旧题东方朔撰,所载皆荒诞不经之言,而文采绮丽,后来词赋家多引用。
[3]《永嘉郡记》:南朝刘宋郑缉之撰。
[4]射侯:箭靶。
【译文】
山萧,又名山臊,《神异经》写作。《永嘉郡记》又作山魅,又名山骆,又名蚑,又名濯肉,又名热肉,又名晖,又名飞龙。样子像斑鸠,青色,又称作治鸟。它的窝有五斗容器那么大,用白土装饰,红白相间,看上去就像箭靶。如果受到侵犯,它能驱使老虎伤人,会烧人房屋,民间又称作山魈。
15.15伍相奴或扰人[1],许于伍相庙多已[2]。旧说一姓姚,二姓王,三姓汪,昔值洪水,食都树皮[3],饿死,化为鸟都,皮骨为猪都,妇女为人都。鸟都左腋下有镜印[4],阔二寸一分,右脚无大指,右手无三指,左耳缺,右目盲。在树根居者名猪都,在树半可攀及者名人都,在树尾者名鸟都。其禁有打土垄法、山鹊法。其掌诀:右手第二指上节边禁山都眼,左手目禁其喉[5]。南中多食其巢,味如木芝。窠表可为履屜[6],治脚气。
【注释】
[1]伍相奴:精怪名。与伍相有关。伍相,即为伍子胥(?—前484)。楚大夫伍奢次子,父兄被楚平王杀害,乃奔吴,与孙武共佐吴王伐楚,五战入郢都,掘平王墓,鞭尸三百。吴王夫差败越,越请和,子胥谏不从,夫差听信伯嚭之谗,迫伍子胥自杀。
[2]伍相庙:伍子胥庙。伍子胥死后,吴人怜之,为立祠庙。
[3]都树:大树。
[4]镜印:不详。
[5]右手第二指上节边禁山都眼,左手目禁其喉:疑“边禁”、“目禁”各自为词,不详何义。
[6]履屜(xiè):类似今之鞋垫。屜,同“屟”。
【译文】
伍相奴有时会侵扰人类,这种情况到伍相庙去祷告许愿一般都会管用。过去的说法,伍相奴一姓姚,二姓王,三姓汪,早先遇到洪水,啃食大树皮,饿死了,化为鸟都,皮骨化为猪都,妇女化为人都。鸟都左腋下有处镜印,宽二寸一分,右脚没有大脚趾,右手没有三指,没有左耳,右眼是瞎的。住在树根的名叫猪都,住在树的半高可以攀爬够着的叫人都,住在树梢的叫鸟都。禁治之法有打土垄法、山鹊法。掌诀是:右手第二指上节边禁山都的眼,左手目禁山都的喉。南方地区多食用它的巢,味道如同木芝。巢的表皮可制成鞋垫,治脚气。
15.16旧说野狐名紫狐[1],夜击尾火出。将为怪,必戴髑髅,拜北斗,髑髅不坠,则化为人矣[2]。
【注释】
[1]紫狐:唐欧阳询《艺文类聚》卷九五引《名山记》:“狐者,先古之淫妇也,其名曰紫。化而为狐,故其怪多自称阿紫。”
[2]化为人:唐徐坚等《初学记》卷二九引《抱朴子》:“《玉策记》曰:狐及狸狼皆寿八百岁,满三百岁,暂变为人形。”
【译文】
先前传说野狐又名紫狐,夜晚甩尾巴就会冒出火来。野狐将要作怪时,一定会戴着骷髅,参拜北斗,如果骷髅不掉落,就变化成人。
15.17刘元鼎为蔡州[1],蔡州新破[2],食场狐暴,刘遣吏主捕,日于毬场纵犬逐之为乐,经年所杀百数。后获一疥狐,纵五六犬,皆不敢逐,狐亦不走。刘大异之,令访大将家猎狗及监军亦自夸巨犬,至皆弭耳环守之[3]。狐良久缓迹,直上设厅[4],穿台盘[5],出厅后,及城墙,俄失所在。刘自是不复令捕。道术中有天狐别行法[6],言天狐九尾[7],金色,役于日月宫,有符有醮日,可洞达阴阳。
【注释】
[1]刘元鼎:唐元和、长庆间人,长庆二年(822)以大理卿、兼御史大夫充西蕃盟会使,又曾为慈州刺史。蔡州:彰义节度使治所,今河南汝南。
[2]蔡州新破:唐元和九年(814),彰义节度使吴元济叛,至元和十二年(817),裴度为淮西处置使,李愬雪夜袭破蔡州,擒吴元济。
[3]弭耳:垂耳驯服。
[4]设厅:郡署的厅堂。唐代诸郡燕犒将吏,称作“旬设”,后来就称厅事为“设厅”,公厨为“设厨”。
[5]台盘:桌子。
[6]天狐别行法:一种道教法术。
[7]天狐九尾:《太平广记》卷四四七引《玄中记》及《瑞应编》:“狐五十岁能变化为妇人,百岁为美女,为神巫。或为丈夫,与女人交接。能知千里外事,善蛊魅,使人迷惑失智。千岁即与天通,为天狐。……九尾狐者,神兽也。其状赤色,四足九尾,出青丘之国。音如婴儿。食者令人不逢妖邪之气及蛊毒之类。”
【译文】
刘元鼎任职蔡州时,蔡州刚经过战事,一片残破,粮仓一带狐狸成灾,刘派遣吏员负责捕杀,每天在毬场放狗追捕狐狸,以此取乐,一年时间捕杀了上百只。后来有一只长着癣疥的狐狸,放出五六只狗,都不敢追逐它,狐狸也不逃跑。刘元鼎大为吃惊,让人去寻访到大将家的猎犬,以及监军都自夸的巨犬,到了以后都俯首帖耳围着疥狐。疥狐过了很久才慢慢离去,直接走上设厅,穿过桌子,跑出厅后,到了城墙,很快就消失不见了。从这以后,刘元鼎再不让人捕狐。道教法术中有天狐别行法,说天狐有九尾,是金色的,在日月宫效力,有符箓,有祭日,能够洞晓阴阳。
15.18南中有兽名风狸[1],如狙[2],眉长,好羞,见人辄低头。其溺能理风疾。术士多言风狸杖难得于翳形草[3]。南人以上长绳系于野外大树下,人匿于旁树穴中以伺之。三日后,知无人至,乃于草中寻摸,忽得一草茎,折之,长尺许,窥树上有鸟集,指之,随指而堕,因取而食之。人候其怠,劲走夺之。见人,遽啮食之,或不及,则弃于草中。若不可得,当打之数百,方肯为人取。有得之者,禽兽随指而毙。有所欲者,指之如意。
【注释】
[1]风狸:宋周去非《岭外代答》卷九:“风狸,状似黄猨,食蜘蛛,昼则拳曲如猬,遇风则飞行空中。其溺及乳汁,主治风疾,奇效。”杨武泉《校注》:“此兽或即大鼯鼠……最大者体连尾长可达一米,重二公斤左右。有宽大的飞膜,栖丛林中,昼伏夜出,滑翔距离可达六十至八十米。毛皮多样,带白斑和黑斑。食坚果、嫩枝、树皮、甲虫。”
[2]狙(ju):一种猴子。
[3]翳(yì)形:隐身。
【译文】
南方地区有一种野兽名叫风狸,长得像猴子,眉毛很长,害羞,见到人就低头。风狸尿能治风痹。术士常说风狸杖比隐身草还难得。南方人要得到风狸杖,就用好的长绳子系在野外的大树下,人藏在旁边的树洞中伺察。三天后,风狸认为没有人来,就在草丛中四处摸寻,找到一根草棍,折成一尺多长,然后看哪棵树上有鸟群栖息,就用草棍往上一指,鸟儿随即落下来,于是拣起鸟儿吃掉。潜藏的人趁它不注意,一个箭步冲过去,夺下它的草棍。风狸一看见人,就急忙咬嚼草棍吞食掉,如果来不及,它就会丢在草丛中。如果抢不下来,就抽打它几百下,它才肯交给人。有人得到风狸杖,用它一指,禽兽随之毙命。心里想要什么,用风狸杖一指,也都会顺遂心意。
15.19开成末,永兴坊百姓王乙掘井[1],过常井一丈余,无水。忽听向下有人语及鸡声,甚喧闹,近如隔壁。井匠惧,不敢掘。街司申金吾韦处仁将军[2],韦以事涉怪异,不复奏,遽令塞之。据亡新求周秦故事[3]:谒者阁上得骊山本[4],李斯领徒七十二万人作陵[5],凿之以章程[6],三十七岁,固地中水泉[7],奏曰:“已深已极,凿之不入,烧之不燃,叩之空空,如下天状。”抑知厚地之下[8],别有天地也。
【注释】
[1]永兴坊:唐代长安城坊。
[2]街司:即街官,负责街坊巡察管理的吏员,左吾金吾卫的属吏。金吾:本为两端涂抹金粉的铜制仪杖棒,这里是职官名。唐代设左右金吾卫,掌管京城的治安警卫,设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
[3]亡新:即新莽(9—23)。王莽(前45—23)于初始元年(8)废汉自立,改国号新,史称“新莽”。故事:旧事,掌故。
[4]谒者:职官名。秦朝始置,汉代沿之,职掌宾赞,唐朝废,以其职掌归属通事舍人。骊山:在今陕西临潼。《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三十七年)九月,葬始皇郦山。始皇初即位,穿治郦山;及并天下,天下徒送诣七十余万人,穿三泉,下铜而致椁,宫观百官奇器珍怪徙臧满之。令匠作机弩矢,有所穿近者辄射之。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以人鱼膏为烛,度不灭者久之。”
[5]李斯(?—前208):战国末期楚国上蔡(今河南上蔡西南)人。入秦为吕不韦舍人,秦王政拜为客卿。秦统一六国,始皇帝立,李斯为丞相;三十七年秦始皇崩,李斯与赵高合谋立胡亥为二世皇帝,后为赵高陷害而死。徒:刑徒,被判服劳役的犯人。
[6]章程:制度,规定。
[7]固:通“锢”。
[8]厚地:大地,以大地厚而载万物,故称。
【译文】
开成末年,永兴坊百姓王乙挖井,深度超过普通的井一丈多,还是没有水。忽然听见下面有人说话的声音和鸡鸣声,非常喧闹,仿佛近在隔壁。井匠害怕了,不敢再挖。街司把这事向金吾将军韦处仁报告,韦处仁因此事涉于怪异,没有向上奏报,就命令把这眼井填平。根据新莽时期寻求到的周、秦旧闻:谒者令在内阁上找到有关骊山筑陵的记载,李斯指挥七十二万刑徒为秦始皇修建陵墓,按照预定计划开凿,到秦始皇三十七年,用金属熔液堵塞了地下的水泉,奏报说:“已经深掘到极限,再也凿不下去了,点火烧也不燃,敲击时响声空空,好像已到下天。”由此或可推知,厚地之下,另有一层天地。
15.20大和三年[1],寿州虞候景乙[2],京西防秋回[3]。其妻久病,才相见,遽言:“我半身被斫,去往东园矣,可速逐之。”乙大惊,因趣园中。时昏黑,见一物长六尺余,状如婴儿,裸立,挈一竹器[4]。乙情急,将击之,物遂走,遗其器。乙就视,见其妻半身。乙惊倒,或亡所见。反视妻,自发际眉间及胸,有璺如指,映膜赤色。又谓乙曰:“可办乳二升,沃于园中所见物处。我前生为人后妻,节其子乳致死,因为所讼,冥断还其半身。向无君,则死矣。”
【注释】
[1]大和:唐文宗李昂年号(827—835)。
[2]寿州:今安徽寿县。虞候:职官名。隋有左右虞候,掌斥候,伺奸非。中晚唐藩镇有都虞候、虞候,为军校名称。
[3]防秋:古时北方每至入秋收获季节,外族经常入侵边塞,届时边境地区特别增派重兵加以防守,称为“防秋”。
[4]挈(qiè):拿。
【译文】
大和三年,寿州虞候景乙,从京城西面防秋前线回来。他的妻子病了很久,刚一相见,妻子就对他说:“我的半个身子已被砍下带往东园去了,快快去追。”景乙大吃一惊,急忙跑到东园里。当时天色已暗,只见一个怪物高六尺多,面相如同婴儿,赤裸站立,手里拿着一件竹器。景乙情急之下就要打它,那怪物丢下竹器跑掉了。景乙凑近一看,竟然是他妻子的半个身子。景乙受此惊吓跌倒在地,忽然眼前的一切都不见了。回到屋内看他妻子,从发际线、两眉之间到胸部,有一指粗细的裂纹,隐约可见红色的血肉。妻子又对景乙说:“去准备两升乳汁,洒在东园里刚才看见怪物的地方。我前生是别人的后妻,减扣他儿子的乳汁以致孩子夭亡,因此被告发,阴司断案,判我还他半个身子。刚才要不是夫君在,我死定了。”
15.21大和末,荆南松滋县南[1],有士人寄居亲故庄中肄业[2]。初到之夕,二更后,方张灯临案,忽有小人,才半寸,葛巾,杖策入门,谓士人曰:“乍到无主人,当寂寞。”其声大如苍蝇。士人素有胆气,初若不见。乃登床,责曰:“遽不存主客礼乎!”复升案窥书,诟骂不已,因覆砚于书上。士人不耐,以笔击之堕地,叫数声,出门而灭。顷有妇人四五,或姥或少,皆长一寸,呼曰:“真官以君独学[3],故令郎君言展[4],且论精奥。何痴顽狂率,辄致损害,今可见真官!”其来索续如蚁,状如驺卒,扑缘士人。士人恍然若梦,因啮四肢,痛苦甚。复曰:“汝不去,将损汝眼。”四五头遂上其面。士人惊惧,随出门。至堂东,遥望见一门绝小,如节使之门[5]。士人乃叫:“何物怪魅,敢凌人如此!”复被觜且[6],众啮之。恍惚间,已入小门内,见一人峨冠当殿,阶下侍卫千数,悉长寸余,叱士人曰:“吾怜汝独处,俾小儿往,何苦致害,罪当腰斩。”乃见数十人,悉持刀攘臂迫之。士人大惧,谢曰:“某愚[7],肉眼不识真官,乞赐余生。”久乃曰:“且解知悔。”叱令曳出,不觉已在小门外。及归书堂,已五更矣,残灯犹在。及明,寻其踪迹,东壁古培下[8],有xiao穴如栗,守宫出入焉[9]。士人即率数夫发之,深数丈,有守宫十余石。大者色赤,长尺许,盖其王也。壤土如楼状,士人聚苏焚之[10]。后亦无他。
【注释】
[1]松滋县:在今湖北松滋西北。
[2]肄(yì)业:修习学业。
[3]真官:有职位的仙人。
[4]言展:解释,申述。
[5]节使:节度使。
[6]觜且:刘传鸿《〈酉阳杂俎〉校证:兼字词考释》:“疑‘觜且’乃‘趑且’之异形词,又作‘趑趄’、‘咨且’、‘咨趄’,迟疑不前义。”
[7]愚(ái):愚蠢不知事理。
[8]培:小土丘。
[9]守宫:壁虎。
[10]苏:柴草。
【译文】
大和末年,荆南松滋县南,有位士人寄居在亲友庄园里修习学业。刚到那天晚上,二更以后,正点好灯坐到书桌前,忽然有一个小人,身高半寸,头戴葛巾,拄着拐杖进门来,对士人说:“初来乍到,没有主人相伴,有点寂寞吧。”声音小得就像苍蝇叫。士人一向胆量大,先装作没看见。小人就爬上床,责备士人说:“怎么没有一点主客之礼呢?”又爬上书案,一边翻阅书卷,一边不停地骂骂咧咧,还把砚台翻扣在书上。士人不耐烦了,用笔杆打过去,小人掉在地上,叫了几声,出门就不见了。一会儿,来了四五位妇女,有年老的有年轻的,身高都只有一寸,喊道:“真官因为您独自一个人读书,所以让他公子前来晤谈,和您讨论高深的学问。您为何如此痴愚冥顽,狂妄草率,伤了公子,现在跟我们去见真官!”她们像蚂蚁一样接连不断地冲过来,打扮类似赶车前导的卒役,扑到士人的身上。士人恍惚有如梦中,只觉有东西啃咬四肢,非常痛苦。又听得她们说:“你若不去,就弄瞎你的眼睛。”四五个小人就爬上他的脸。士人又惊又怕,就跟着出了门。到了书堂东面,远远望见一个极小的门,门的样式像是节度使衙门的。士人就大叫道:“何方鬼怪,竟敢如此欺人!”接着就被推得跌跌撞撞,又有很多小人咬他。恍恍惚惚之间,已经进入小门里面,只见一人当殿居中而坐,头戴高冠,台阶下排列着几千名侍卫,全都身长一寸左右,殿上人叱责士人说:“我可怜你独处寂寞,让小儿前去相陪,你何苦伤害他,论罪应当腰斩。”只见几十个人,全都拿着刀,挽袖露臂向他走过来。士人非常恐惧,谢罪说:“我愚蠢不知事理,肉眼不识真官,恳请饶恕一命。”过了很久,殿上人才说:“既已知悔,且饶了你。”喝命拖出去,不知不觉,士人已在小门之外。等回到书堂,时间已是五更,残灯犹明。天亮以后,士人寻找昨夜的踪迹,看见东墙一座陈土堆下,有一个如栗子大小的洞穴,有壁虎进进出出。士人就领着几个人开挖,挖到几丈深,发现有十多石的壁虎。其中有只大的,颜色通红,长一尺多,应该就是壁虎王了。堆起的土像楼台的形状,士人堆起柴草一把火烧个精光。后来也没发生别的怪事。
15.22京宣平坊[1],有官人夜归入曲。有卖油者张㡌[2],驱驴驮桶不避。导者搏之,头随而落,遂遽入一大宅门。官人异之,随入,至大槐树下遂灭。因告其家,即掘之。深数尺,其树根枯,下有大虾蟆如叠,挟二笔[3],树溜津满其中也,及巨白菌,如殿门浮沤钉[4],其盖已落。虾蟆即驴矣,笔乃油桶也,菌即其人也。里有沽其油者月余,怪其油好而贱,及怪露,食者悉病呕泄。
【注释】
[1]宣平坊:唐代长安城坊。
[2]㡌:同“帽”。
[3](tà):金属套。
[4]浮沤钉:形如浮沤的大圆凸形钉,常用于宫殿大门。浮沤,水面上的半球形水泡。
【译文】
京城宣平坊,有位长官夜晚回家经过小巷。有个卖油的,名叫张㡌,赶着驴子驮着油桶,没有避道。官员的前导就打张㡌,一打,张㡌的头就掉落下来,可他仍然赶着驴子进了一座大宅门。这位官员很奇怪,就跟着进去,到一棵大槐树底下,无头人和驴子都消失了。于是官员把这事告诉了这户人家,立刻就地挖掘。深掘几尺,槐树的根已经枯死,下面有一只大如碟子的虾蟆,带着两只笔套,笔套里灌满了槐树分泌的津液,还有一枚很大的白蘑菇,就像殿门的浮沤钉,菌盖已经掉落了。原来虾蟆就是驴,笔套就是油桶,白蘑菇就是卖油的张㡌。街坊里巷买他的油一个多月了,很奇怪他的油那么好价钱却很低,等到怪事败露,凡是吃了他的油的人,全都上吐下泻。
15.23陵州龙兴寺僧惠恪[1],不拘戒律,力举石臼。好客,往来多依之。常夜会寺僧十余,设煎饼。二更,有巨手被毛如胡鹿[2],大言曰:“乞一煎饼。”众僧惊散,惟惠恪掇煎饼数枚,置其掌中。魅因合拳,僧遂极力急握之。魅哀祈,声甚切,惠恪呼家人斫之,及断,乃鸟一羽也。明日,随其血踪出寺,西南入溪,至一岩罅而灭[3]。惠恪率人发掘,乃一坑石[4]。
【注释】
[1]陵州:在今四川仁寿东。
[2]胡鹿:也作“胡簏”、“胡禄”,箭袋。
[3]罅(xià):缝隙。
[4](yi):黑色美石。
【译文】
陵州龙兴寺和尚惠恪,不拘守戒律,力气很大,能举起石臼。惠恪热情好客,四方往来人等经常去投靠他。他曾经在一个晚上邀约十多名寺中和尚聚会,准备的食物是煎饼。二更时分,有一只长满了毛、形如箭袋的巨手突然伸出来,同时有一个大嗓门在说:“请给一块煎饼。”其他和尚都吓跑了,只有惠恪拣了几个煎饼,放在那怪物的手掌中。怪物合手拿着煎饼,惠恪立即用劲死死地握住不松手。怪物苦苦哀求,声音十分恳切,惠恪呼喊家人拿刀来砍,砍断后,却是一支鸟翅膀。第二天,沿着血迹出寺寻找,一直往西南进了一条小溪,到一处岩隙血迹就消失了。惠恪带着人在此处挖掘,挖出一坑黑色的美石。
15.24开成初,东市百姓丧父[1],骑驴市凶具[2]。行百步,驴忽曰:“我姓白名元通,负君家力已足,勿复骑我。南市卖麸家欠我五千四百[3],我又负君钱,数亦如之,今可卖我。”其人惊异,即牵行。旋访主卖之,驴甚壮,报价只及五千。诣麸行,乃还五千四百,因卖之。两宿而死。
【注释】
[1]东市:这里指长安城东市。
[2]凶具:丧葬用品。
[3]麸(fu):小麦磨面后剩下的皮屑。
【译文】
开成初年,长安东市有个百姓丧父,骑着驴子去买丧葬品。走出百步远,驴子忽然口吐人言:“我姓白名元通,驮负你家用力已尽,不要再骑我了。南市卖麦麸的那家欠我五千四百钱,我又欠你家钱,数目也正好是那么多,现在可以把我卖了抵账。”那人很吃惊,就牵着驴走。随即寻访买主卖驴,驴子长得很健壮,但还价都只有五千。到了麸行,还价五千四百,那人就卖了。过了两晚,驴子就死了。
15.25郓州阚司仓者[1],家在荆州。其女乳母钮氏有一子,妻爱之,与其子均焉,衣物饮食悉等。忽一日,妻偶得林檎一蒂[2],戏与己子,乳母乃怒曰:“小娘子成长,忘我矣。常有物与我子停[3],今何容偏?”因啮吻攘臂,再三反覆主人之子[4]。一家惊怖,逐夺之。其子状貌长短,正与乳母儿不下也。妻知其怪,谢之。钮氏复手簸主人之子,始如旧矣。阚为灾祥,密令人持䦆暗击之[5],正当其脑,然反中门扇[6]。钮大怒,诟阚曰:“尔如此,勿悔!”阚知无可奈何,与妻拜祈之,怒方解。钮至今尚在,其家敬之如神,更有事甚多矣。
【注释】
[1]郓州:在今山东东平西北。司仓:职官名。主管仓库。唐制,在府称仓曹参军,在州称司仓参军,在县称司仓。
[2]林檎:也称“花红”、“来禽”,沙果。据说此果味甘,果林能招来众禽,故名“林檎”、“来禽”。
[3]停:均分。
[4]反覆:翻转,颠弄。
[5]䦆(jué):一种刨土工具,形似镐。
[6](huo)然:拟声词。
【译文】
郓州阚司仓,家住荆州。他女儿的乳母钮氏有一个儿子,他妻子很喜欢,和自己的儿子同等相待,衣物饮食全都一样。偶然有一天,他妻子得到一枚林檎,随手给了自己的孩子,乳母就发怒说:“小姑娘长大了,就忘了我了。平常有东西都和我儿子平分,今天怎能容你如此偏心?”于是就一副张牙舞爪的样子,反复颠转主人的孩子。一家人又惊又怕,追上去把孩子抢夺下来。孩子的样貌身高,正和乳母的儿子差不多。阚妻心里明白事有怪异,就向乳母道歉。钮氏这才又像往常一样,抱着主人家的孩子轻轻掂弄。阚司仓料想这乳母是个祸害,就密令家人拿䦆头偷偷打她,一䦆头挥过去,正中脑袋,当的一声弹回来,又打在门板上。钮氏大怒,骂阚司仓说:“你这样做,可别后悔!”阚司仓知道没有办法制她,就和妻子跪拜祈求她,钮氏的怒气才消了。钮氏到现在还活着,阚家待她就像供神一样,关于她的事还有很多很多。
15.26荆州处士侯又玄,常出郊,厕于荒冢上。及下,跌伤其肘,疮甚。行数百步,逢一老人,问:“何所苦也?”又玄见其肘。老人言:“偶有良药,可封之,十日不开,必愈。”又玄如其言。及解视之,一臂遂落。又玄兄弟五六互病,病必出血月余。又玄兄两臂忽病疮六七处,小者如榆钱,大者如钱,皆人面,至死不差。时荆秀才杜晔,话此事于座客。
【译文】
荆州处士侯又玄,有一次步出郊外,在一座荒坟顶上如厕。下来的时候跌伤了手肘,伤得很重。走了几百步远,碰见一位老人,问他:“怎么这般痛苦?”又玄就露出手肘给他看。老人说:“正好我这里有一种良药,封在伤口上,十天之内不要拆开,包管痊愈。”又玄照他的话去做。十天之后解开看,整只手臂都脱落了。又玄的五六个兄弟相继生病,一病必然出血一个多月时间。又玄的哥哥两臂忽然长了六七处疮,小的像榆钱叶,大的像铜钱,都是人脸的模样,到死也没痊愈。当时荆州秀才杜晔,和座客闲聊时说起过这件事。
15.27许卑山人言:江左数十年前[1],有商人,左膊上有疮,如人面,亦无他苦。商人戏滴酒口中,其面亦赤。以物食之,凡物必食,食多,觉膊内肉涨起,疑胃在其中也。或不食之,则一臂痹焉[2]。有善医者,教其历试诸药,金石草木悉与之。至贝母[3],其疮乃聚眉闭口。商人喜曰:“此药必治也。”因以小苇筒毁其口,灌之。数日成痂,遂愈。
【注释】
[1]江左:江南。
[2]痹(bì):麻木。
[3]贝母:植物名。百合科贝母属,多年生草本植物,其鳞茎入药,可止咳化痰,清热散结。
【译文】
许卑山人说:几十年前,江南有位商人,左胳膊上生了个疮,像人脸,也没别的痛苦。商人试着把酒滴进它的嘴里,它的脸也会红。拿食物给它吃,什么东西都吃,吃得多了,感觉胳膊上的肉鼓胀起来,怀疑是它的胃在胳膊里。如果不给它吃,整只胳膊就会麻痹。有个擅长治疮的人,让他把各种药物依次试过,不论是金石类还是草木类药物,都试着喂给它。试喂贝母时,人面疮就皱起眉头,闭上嘴巴。商人高兴地说:“这味药一定能治好。”就拿小芦苇管装好药,撬开它的嘴灌下去。几天后,疮就结痂痊愈了。
15.28工部员外张周封言:“今年春,拜扫假回[1],至湖城逆旅[2],说去年秋,有河北军将过此,至郊外数里,忽有旋风如斗器,常起于马前。军将以鞭击之,转大。遂旋马首,鬣起如植。军将惧,下马观之,觉鬣长数尺,中有细绠如红线。马时人立嘶鸣,军将怒,乃取佩刀拂之,风因散灭,马亦死。军将割马腹视之,腹中亦无伤[3],不知是何怪也。”
【注释】
[1]拜扫:上坟,扫墓。拜扫之俗起自东汉,盛于唐以后。宋王溥《唐会要》卷二三“寒食拜扫”:“元和三年正月敕:‘朝官寒食拜扫,又要出城,并任假内往来,不须奏听进止。’长庆三年正月敕:‘寒食拜扫,著在令文,如闻比来妄有妨阻。朕欲令群下皆遂私诚,自今以后,文武百官,有墓茔域在城外并京畿内者,任往拜扫;但假内往来,不限日数,有因此出城,假开不到者,委御史台勾当。仍自今以后,内外官要觐亲于外州及拜扫,并任准令式年限请假。’”
[2]湖城:在今河南灵宝西北。
[3]亦无伤:别本或作“已无肠”。
【译文】
工部员外郎张周封说:“今年春天,我拜扫假满回京,行至湖城客馆,听人说去年秋天,有位河北道军将经过这里,到郊外几里地,忽然一阵旋风形如漏斗,在马头前飞舞旋转。军将用鞭子击打,旋风越来越大。笼罩着马头,马鬃都一根一根直立起来。军将害怕了,下马察看,发现马鬃长了几尺,中间有一条细绳犹如红线。马不时地直立嘶鸣,军将大怒,取下佩刀朝那旋风挥过去,旋风一下就散灭了,马也被杀死了。军将剖开马腹,里面竟然没有肠子,不知是什么在作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