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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三昧经通宗记卷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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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山华顶嗣祖沙门 𧧌震 述

如来藏品第七

此为实智分。菩萨得此实智。则证于如来自性清净藏矣。夫如来二字。具体用二义。自性之体即是如。自性之用即是来。藏者。一隐藏真性故。二含摄众德故。三出生正智故。有是三义。故称为藏。如经云。佛以二乘诸地。惟断舍六识。证于我空。不知识藏甚深微细之相。又不知识藏即如来藏。如来藏从性上立名。识藏从相上立名。由前七藏。起生灭虑知等相。过恶熏习。故如来藏即转为识藏。是性变而成相。若不受过恶熏习。则此相原是如来藏性。何有转与不转。盖因前七识生而识藏生。若前七识灭而识藏自转。以如来藏性寂不动故。所以云。寂灭者名为一心。一心者即如来藏。又云。如来藏入于一切众生身中。本无有我。亦不见有生灭之相。一切二乘。皆以心想见如来藏。此以心见心。不知反为心想动乱之所染污。又何能见哉。又云。即至等觉。犹如隔罗縠见月。尚有微碍。若欲胜进。满足如来地。当净如来藏中识藏之名。以故。有名相妄想正智如如五法。此五法。只在寂灭此一心。则五法自净。五法净则识藏净。识藏净则如来藏显。又隐为如来藏。而显即为法身。故又谓之在缠法身。又胜鬘经。说空如来藏。不空如来藏。今以此经较之。悟法本空。是空如来藏。真空不空。是不空如来藏。一切法本空本不空。是空不空如来藏。然此是如来所证清净境界。证此即证净法身。与毗庐遮那同体。然毗卢本体。不涉修证。一切众生本自具足。由是之故。当寄位于凡。又前品。既是舍利弗以满地自任。今此若不得长者当机。后世又将谓此是十力大弟子所能。而非居尘者所堪任也。以故梵行长者。更不舍俗趣真。即从本际起。而住于诸佛智地。发明如如正智之义如此。按华严十地品后。当说等觉法。名曰佛华品。璎珞经云。吾先于第三禅中。说一生补处菩萨。入佛华三昧。说十一地。等觉位中。行普贤行。入俗利生之门。有百万亿偈。合论云。第七会。在三禅天说。前十地法。超化乐于他化天说之。等觉法。越二禅于三禅天说之。以初禅离忧。二禅灭苦。三禅。惟是法喜禅悦妙乐。依此说十一地。表进修功成。迥超诸苦。常亨法乐也。谓之佛华者。初登佛地。果行未满。又华对果而言。等觉是佛华。妙觉是佛果。决疑论云。此佛华品。令十地菩萨入普贤行。令十地菩萨。舍涅槃三昧。上烦恼稠林。方始入普贤行门。盖为普贤是修入世间同众生行。前十地菩萨。是出世间成佛之行。和会此二行。令处世间自在故。但今华严大经。尚阙佛华一品。诸师疏注中皆言之。今此如来藏品。即是佛华品之义。以长者当位。即是入世间同众生行。信不诬矣。又此品实因无相法品中之义而发起也。

尔时梵行长者从本际起。而白佛言。尊者。生义不灭。灭义不生。如是如义。即佛菩提。菩提之性。则无分别。无分别智。分别无穷。无穷之相。惟分别灭。如是义相。不可思议。不思议中。乃无分别。

此从本发明如智之义。然此长者闻无相无生。以及真性空义。已得深契法旨。至此忍俊不禁。独任顿超佛地之职。故从本际而起。本际者。即一切众生无碍涅槃之性也。然即承上偈义而言曰。如佛所说。如实所生之义。本不有灭。若因缘所生。乃是灭义。本不是生。以此观之。得如是如义。即为佛果菩提矣。然佛以一切法空。说为法界。即此法界。说为菩提。今此菩提之性。本同于法界。则亦无有分别。此即是如来藏性。常自清净。一切众生在诸趣中。不知烦恼身中。有如来藏性。本无污染。德相具足。如佛无异。而反依烦恼种子。独头无明(即是意识中)为因。取六尘境界为缘。于是心意意识。妄生种种分别。由心及心所。遂执我及我所。而我(我即人也)法二执俱生。二乘但得人空。证人无我。未得法空故。由前七识。执取自相共相。而生阴界入等因缘生灭之法。故有名相妄想正智如如五法。约修证而言。非正智不能契如如。当先智而后如。若约法体上说。如如是体。了知名相皆空。离诸妄想。诸识不生。是为如如。若乃正智则为用。盖由证此如如实相。能随顺觉性。一切心识所不能缘。是为正智。然非如如。亦不能得正智。必以如如智而契如如理。此即自觉圣智所证境界。即名无分别智。但众生由前七识。而起种种分别。故能分别者识也。诸佛达无分别义。故名为智。然得无分别智。则能分别众生心识中无穷微细之相。然分别此无穷之相。惟欲令众生心中分别之识灭尽无余而已。如是如实之义。无穷之相。真是不可思议。而此不思议中。实乃无分别之可得也。

○分别有三种。一自性分别。二随。分分别。三计度分别。然自性分别。乃第八识中现量境界。任运自然分别。所云现者。谓现在即现。不待他时。又现前即见。不在他处。量者。是决定之量也。

尊者。一切法数。无量无边。无边法相。一实义性。唯住一性。其事云何。

此因义发问。言一切法相之数。总摄于一实义性。今我唯住此一性中。其事又当说于何等耶。前乃先言如而后言智。又先言性而后言相。此则摄相归性。故先言法相而后言性。然性不外乎相。相不离乎性。其实性相本不二也。但众生说性便著于性。说相便著于相。故于性相上。又转出一事字来。即从佛口中所说是一大事。及如是一事上得来。如宗门中。开口便说若论此事。又云目前事。向事上荐则疾。意根下卒摸索不着。所以绝不说心性禅。因众生著于心性道理。则不能发悟故。今云其事云何。而性相亦俱泯矣。

佛言。长者。不可思议。我说诸法。为迷者故。方便导故。一切法相。一实义智。何以故。譬如一市。开四大门。是四门中。皆归一市。如彼众庶。随意所入。种种法味。亦复如是。

此设喻印成以明权实。言我说诸法。为众生真如不守自性。随缘迁变。迷其本故。乃以方便权巧而导引故。故说一切法相。及一实义智。譬如一市而开四门。四门皆归一市。市者即城市也。令众庶随其意之所便而入。佛今亦然。因众生利钝不同。故以方便权立三乘。乃有种种法味。及其究竟终归一实义智也。

梵行长者言。法若如是。我住一味。应摄一切诸味。

此言一摄一切。而自陈己解也。

佛言。如是如是。何以故。一味实义。如一大海。一切众流。无有不入。长者。一切法味。犹彼众流。名数虽殊。其水不异。若住大海。则括众流。住于一味。则摄诸味。

此以法合喻印成其解。凡佛之设喻。必法喻互显。先以喻显法。后必以法合喻。前之譬如一市。以喻显法也。此一味实义。是以法合喻也。此总明一摄一切义。

梵行长者言。诸法一味。云何三乘道。其智有异。

此拣问三乘智异之疑。

佛言。长者。譬如江河淮海。大小异故。深浅殊故。名文别故。水在江中。名为江水。水在淮中。名为淮水。水在河中。名为河水。俱在海中。唯名海水。法亦如是。俱在真如。唯名佛道。

此以喻显同。夫众流入海。已失江淮河水之名。众法归如。已亡三乘小始之义。唯一佛道。更无余乘。得此一味。诸味具摄。故涅槃经云。有人入大海中浴。已用一切诸河之水。又云。如持万种香为丸。但烧一丸。众香皆具足矣。

长者。住一佛道。即达三行。

此示名。

梵行长者言。云何三行。

此问义。

佛言。一随事取行。二随识取行。三随如取行。长者。如是三行。总摄众门。一切法门。无不此入。入是行者。不生空相。

此发明三行。言住一佛道。方得通达。何也。菩萨既等于觉。住金刚心中。则目前一切事相。皆随顺觉性。指月拈华。头头是道。此随事取行也。众生由前七识。起诸现行。转如来藏而为识藏。故有颠倒妄想。菩萨住金刚心中。得无分别智。分别一切微细识相令灭。知三界万法。唯心唯识。则世间一切识心。皆随顺觉性。应缘遇物。处处明宗。此随识取行也。众生为妄想生灭。刹那刹那。前念灭。后念生。新新不住。相续而起。菩萨住金刚心中。念念清净。动静俱离。则于一切诸行。虽或从因从缘而起。皆随顺觉性。当处出生。随处灭尽。虽云生。而无刹那生相可得。即灭。而无刹那灭相可得。所谓我为法王。于法自在。此随如取行也。然此三行。本不离众生寻常日用中。众生随逐妄念。即成八万四千尘劳烦恼。诸佛随顺觉性。则成八万四千解脱三昧门。所以云。如是三行。总摄众门。一切法门。无不从此三行而入。设或无此三行。则拨置一切事相。断舍一切识心。离于一切诸行。而惟住于一切法空。则佛法成世间无用之法。而佛果乃为寂灭无为之佛。又何有接物利生之法施。以嘉惠于当世乎。所以必当入此三行。方不住于空相。始有利生分。故曰入是行者。不生空相。

○湛师注云。此句乃举一略二。应云不生空相。不空相。空不空相。然胜鬘经。但云有二种如来藏空智。所谓空如来藏。脱离一切烦恼藏。不空如来藏。具过恒沙不思议佛法。论中亦说如实空。如实不空义。楞伽中。祇云如来藏而已。但其义有空。不空。非空非不空三法。今此云不生空相。即是空不空如来藏义。似亦不必更重出二句矣。然三行即三身。随如即法身。随识即报身。随事即应身也。

如是入者。可谓入如来藏。入如来藏者。入不入故。

此结成入如来藏之义。谓如前入于三行。随取而行。则于世出世事事无碍。处处通达。心心自在。法法圆融。如是。可谓入如来藏。然虽云入。而本不有所入也。

○论释云。在有情数中名如来藏。在非情数中名法界性。此即智论中佛性法性之说。然华严初会中。普贤菩萨入如来藏身三昧。出生一切诸三昧法。又第六会十地品。金刚藏菩萨。说法云地菩萨种种无量神通智力。大众皆疑。于是金刚藏入一切佛国体性三昧。时会皆见自身在金刚藏身中。又见其中菩提树师子座上。有佛号智通王。诸相庄严说不能尽。论云。一切佛国体性。即无作法性身。菩提树即法性中觉体。智通王即法性中妙智也。人人本具。惟不自加行。故不得显发耳。盖此二种三昧。即本如来藏。法界性中所示现者也。

梵行长者言。不可思议。入如来藏。如苗成实。无有入处。本根利力。利成得本。得本实际。其智几何。

此赞法领解复咨智益。言我今已知如来藏性。众生本自具足。非从修得。如苗无异。只因妄想执着。所迷覆故。今惟去其妄执而返其本。非外有所得。如禾苗之成实耳。只此一句是喻。此即承上入不入故一句而言。谓入如来藏。本无有入处。今以两句中。插入如苗成实一句。以明其意也。又言此如来藏。即众生本觉之根源。必得始觉之利为力。若始觉之利已成。而后乃得众生自觉之本性矣。但得此本有觉性之实际。不审其智有几何耶。

佛言。其智无穷。略而言之。其智有四。何者为四。一者定智。所谓随如。二者不定智。所谓方便摧破。三者涅槃智。所谓慧除电觉。四者究竟智。所谓入实具足道。

此示四智之义。谓其智无穷。略言有四。一定智。令众生得诸佛平等体性。随顺于如。一切自在。二不定智。令众生得诸佛善巧智用。随机适宜。摧破诸障。三涅槃智。令众生得诸佛始觉本智。凡有一切无明之惑。以慧除之。如夜见电光。即得见道。此二句出遗教经中。又别载电光三昧。谓初心闻法乍解。如闇夜电光。乍见山川人物。顷尔还暗。然亦因此得辨前境。此是教乘中说。宗门又且不然。如德山和尚云。有言时。据虎头收虎尾。第一句下明宗旨。无言时。觌露机锋。如同电拂。又岩头禅师云。此是向上活计。只露目前些子。如同电拂。如击石火。临济大师又云。大道绝同。任向西东。石火莫及。电光罔通。所以有三要印开朱点窄。未容拟议主宾分之语。此等俱是电觉三昧。亦即是刹那际三昧。如华严会上将说十定品。明等觉因圆。而如来入刹那际三昧。示生佛共有根本智体。无古今延促始终迁动之相。又如来八相成道乃至入灭。皆不离刹那际三昧。又阿难入电光三昧。断最后思惑。亦名金刚三昧。教中云。金刚三昧。喻小乘无漏之智。此应是错。盖不知阿难最后已入大乘实智地中矣。由是观之。从上佛祖出世。皆以此自觉觉人。所谓得涅槃根本智也。四究竟智。令众生究尽诸法实相之义。入于实际。具足诸佛之道也。

○定智即平等性智。不定智即成所作智。涅槃智即妙观察智。究竟智即大圆镜智。前三行即是三身。由三身而发明四智。如曹溪六祖示僧智通云。清净法身。汝之性也。圆满报身。汝之智也。千百亿化身。汝之行也。若离本性。别说三身。即是有身无智。若悟三身。无有自性。即名四智菩提。听吾偈曰。自性具三身。发明成四智。不离见闻缘。超然登佛地。又教中说转识及智。然六七因地中转。五八果位上转。但转其名而体未尝转也。又云。空六识我法。得入初地。空七识我法。得入八地。空八识法执。得入佛地。以分别我法二空智。观察俱生名相妄想。证俱生我法二空智。乃得入等妙二觉。后地藏菩萨言。是人智也。收此中之义。

长者。如是四大事用。过去诸佛所说。是大桥梁。是大津济。若化众生。应用是智。

此结示先佛遗范以智利生也。转智字而作事用者。盖目前一切。皆是事用。众生总被事用所转。鹿鹿空过。岂止一生。若弃却一切事用。则又堕于二乘无为坑阱。所以佛祖出世利生。只贵在目前事用上。发明其自性之智而已。言大桥梁大津济者为三贤十圣所同登。上智下愚而共涉。此乃等觉入妙觉之利生智用也。

长者。用是大用。复有三大事。

此补示三事。然应在四智之前。今逆推而上。以补明之。上用字。指能用之人。下用字。即所用之智。今又称为大用者。谓大智之人所能用也。此即宗门所云大机大用。然自马大师。始有大机大用之名。如百丈得大机。黄檗得大用。至今称之。夫机用而谓之大者。不住于一事一法。其中有权实。有照用。有收放开合。一一纵横任运。自在无碍者也。今前四智。皆显目前机用。泄尽言说所不及处。真足当大用之称。然佛真是婆心为人。恐后世众生闻此智用。便生狂解。故复申此一救。谓若欲用此四大智用以利生。复有三大事。必当行之于先。而后可也。

一者于三三昧。内外不相夺。二者于大义科。随道择灭。三者于如慧如定。以悲俱利。

此约示其义。三昧。此云正见正定。若住于正见。则内心空寂。能以智观照。住于正定则外境寂灭。能以定自持。如是。则心不住境。境不住心。心境俱亡。而内外不相夺。此即是慧定二学。大义科三字。释义详见后。谓于一切色心诸缘。随众生所行之道。而为其拣择断灭。盖即前品中作择灭力取缘。此是戒学。夫戒是正顺解脱之本。又为三无漏学之首。佛昔因事制戒。防非离过。故有毗尼藏。此云灭。能灭众生过故。又翻为律。乃从法得名。又五分法身。始以无作戒为戒身。其次无漏禅为定身。无漏智慧为慧身。三解脱为解脱身。无生为解脱知见身。又此五分。即转五蕴所成故。戒定慧。是从因显德。解脱解脱知见。乃就果彰能。今此随道择灭。即摄律仪戒。然因戒生定。因定发慧。故随后即云如慧如定。夫如慧者。不离智照。分别法义而方便调机也。如定者。摄心静虑。不起寂灭而现诸威仪也。果能如是。则以悲运用。自他俱利矣。

如是三事。成就菩提。不行是事。则不流入彼四智海。为诸大魔。所得其便。

此拣除魔便。谓戒定慧三。缺一不可。具如是三事。即成就菩提。若不行是事。便不能流入彼四智海。而断于慧命矣。既断佛慧命。则必为诸大魔所得其便。盖深言后世众生。若不务三学而自恃狂解者。其害有如此。不可不自慎也。

○昔天魔波旬。常欲破坏正法。至佛灭度后二百年。值西天第四祖优波鞠多尊者。法化远被。振动魔宫。于时波旬乃伺尊者林中入灭尽定。即持璎珞。縻尊者颈。尊者知魔所为。从定而起。取人狗蛇三尸。变成华鬘。软言谕波旬曰。吾以华鬘酬汝璎珞。即以神力而系其颈。须臾。寻复为三尸。虫蛆腐坏。臭不可闻。尽其魔力。莫能除去。即升忉利求帝释。又求梵天解除。佥曰。此十力弟子所作神变。我辈凡陋。何能去之。波旬曰。然则奈何。梵王曰。如人因地而倒。还从地起。离地求起。终无其理。波旬闻已。还至尊者所。礼足悔过。以求免脱。尊者即与要誓云。汝从今以往。乃至法尽。能更勿来我佛法中。生娆害乎。波旬曰。我当誓向佛道。尊者曰。若然。汝可自唱归依三宝。波旬合掌三唱。三尸悉除。遂踊跃作礼。且叹曰。我昔种种恼佛。佛竟不报我。尊者曰。吾佛大慈大悲。而汝不知。妄生恼害耳。从此波旬敛迹。实由尊者降伏之力所致也。

长者。汝等大众。乃至成佛。常当修习。勿令暂失。

此垂诫修习。三学是因。成佛是果。因该果海。果彻因圆。直至妙觉。究竟不离于三学也。

梵行长者言。云何三三昧。

此问其名数。

佛言。三三昧者。所谓空三昧。无相三昧。无作三昧(如是三昧)。

此重为释名。然菩萨在第六地中。即得此三种。解脱门。若依次增进修行。不必重说。只因此经中。位位顿超。又恐妄自躐等。故不惜重言之也。

梵行长者言。云何于大义科。

此又补问未明。

佛言。大谓四大。义谓阴界入等。科谓本识。是为于大义科。

此示大义科。夫身中坚相为地。润湿为水。暖气为火。动转为风。此名四大。阴即五阴。界即六根六尘六识。共为十八。分别辨析。各有界畔。入即内六根对外六尘。有交互涉入之义。本识即第八识。一名本觉识。此等总名为色心诸缘。因众生执身为我。故说四大。迷于自心。故说五阴。为色尘等所迷。故说十二入。因色心俱迷。故说十八界。因二乘外道不知识识微细之相。故说本识。皆随其所行。而为其拣择断灭。以成戒学。夫三学成就。方可用四智利生。此如来金口所出之明训也。

梵行长者言。不可思议。如是智事。自利利人。过三界地。不住涅槃。入菩萨道。如是法相。是生灭法。以分别故。

此拣分别之过。先赞而后拣也。虽然。若粗读去。竟不知此为拣过语。盖言佛虽说如是四智三事。若菩萨自谓我能自利利人。我能超过三界之地。我能不住涅槃入菩萨道。为利他故。方便智巧扶习润生。如是则又生于法相。仍是生灭之法。以其起于分别之心故也。

若离分别。法应不灭。

此明离分别智。言一切事用法相。皆是空无相无作。不可以识心而生分别。若离于分别之法。则应住于不灭。而归于实相矣。此深明佛意。故有是言耳。后地藏菩萨又补问法应不灭之义于后云。

尔时如来欲宣此义。而说偈言。

此叙述佛意印成其解。并结前所问一味摄诸味义。

法从分别生。还从分别灭。灭诸分别法。是法非生灭。

此明法非生灭。言一切法相。虽从能所分别而生。还从分别而灭。盖微细分别。此识藏之相皆不可得。即自灭耳。既灭此一切分别之法。则分别都无。法亦无有。如是则知此无分别之法。实非有生灭可得。而归于一真实义矣。

尔时梵行长者。闻说是偈。心大欣怿。欲宣其义而说偈言。

此叙闻法欣怿。自述偈意。

诸法本寂灭。寂灭亦无生。是诸生灭法。是法非无生。

此明不生寂灭义。言诸法本自住于寂灭。即此寂灭。亦无有生。若生于寂灭。依然是一切生灭之法。皆是虚妄。故知是生灭之法。而非无生之义也明矣。

彼则不共此。为有断常故。此则离于二。亦不在一住。

此明不住于一法。言彼者指生灭法。言此者指寂灭法。盖谓生灭则不共寂灭为一。为彼生灭之法。有断常二见故。而此寂灭法。离于二见亦不执定住在一法也。

若说法有一。是相如毛轮。如𦦨水迷倒。为诸虚妄故。

此明一法亦不有。若言有一。即为常见。且法有何相可见。而言有一耶。此犹目中有翳。妄见毛轮。毛轮即空华也。又如逐阳𦦨为水。此皆是意见颠倒。为一切虚妄所迷故耳。妄见喻见分。毛轮喻相分。即第七妄执八识相分也。

若见于法无。是法同于空。如盲无日(北藏作目字)倒。说法如龟毛。

此明亦非无法。言若见于法。谓毕竟是无。即同顽空。是断见。如盲人不见天日。乃谓之无。唯自生倒见耳。则所说此无法。犹如龟毛。何有于实义哉。考北藏作无目。今依论释中作无日。其义亦通。

我今闻佛说。知法非二见。亦不依中住。故从无住取。

此明法本无住。言二见本非。中亦不住。三相俱离。取其无住而为住也。

如来所说法。悉从于无住。我从无住处。是处礼如来。

此明申无住礼。言佛说无住之法。我申无住之礼。无住则无处不住。故云是处礼如来。此即是处是弥勒。无门无善财也。

敬礼如来相。等空不动智。不着无处所。敬礼无住身。

此明佛无住相。言如来之相。等于真空不动之智。亦不著于无处所。何有身相之可住耶。故我即礼如来无住之法身已耳。

我于一切处。常见诸如来。惟愿诸如来。为我说常法。

此乃请佛说法。言我尘尘刹刹。触目常得见诸如来。愿诸如来。为说于真常之法。

尔时如来而作是言。诸善男子。汝等谛听。为汝众等说于常法。

此特言告诫。先䇿发敬听之诚。如来凡说前所未说之法。必特起告诫之语。况自涅槃已前。从未尝说及。今得长者一问。正拨动欲发未发之机。便将最后涅槃会上寄灭谈常之法。对众吐露。故不得不特言告之。

善男子。常法非常法。非说亦非字。非谛非解脱。非无非境界。离诸妄断际。是法非无常。离诸常断见。了见识为常。是识常寂灭。寂灭亦寂灭。

此拣非以显常。夫所云常法者。乃如来出世非常之法。此非言说可到。非文字可表。非有谛义可得。非有解脱可求。非虚无而乃实有。非外有境界而自心具足。但离一切妄念而坐断三际。是法则不属于无常。盖因离于断常等见。则能了然明见此识性而为常矣。然是识之性。常自寂灭。即此寂灭之相。亦乃寂灭。而了不可得也。

善男子。知法寂灭者。不寂灭心。心常寂灭。得寂灭者。心常真观。知诸名色。唯是痴心。痴心分别。分别诸法。更无异事。出于名色。知法如是。不随文说。心心于义。不分别我。知我假名。即得寂灭。若得寂灭。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此显寂灭即觉。言即或知此识性真常寂灭之法者。尚不能寂灭一心。以彼所知之法。及能知之心。犹未能忘。若一心常自寂灭。俾心法一如。能所俱泯。而后乃得。然得此心常寂灭者。则此心自然常住于真观之中。体性本自寂灭。即能知一切名色。唯是痴心。痴心即妄想。名色即名相。总言即色心诸法。但众生为一念之迷而起妄心。及种种颠倒。然此妄心从一而起。一又从不思议起。不思议者即无所起。故曰道始生一。即无为。一生二。即妄心。既缘无为而有心。复缘有心而有色。是以一切业缘。皆由色心而起。又云。内有一生。即外有无为。内有二生。即外有有为。内有三生。即外有三界。皆由众生痴心妄想分别。名相而有。盖不知分别于诸法。更无特异之事。出于此名色之外。若知此色心之法如是。更不用于分别。亦不随文字言说。而心心契于实义。不分别我法。知此我法俱是假名。即得住于寂灭之地矣。昔如来始成正觉。坐寂灭菩提场中。谓寂于五住地烦恼。灭其分段变易二种生死。而觉道成。今此若得证于寂灭。便与如来无异。故云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后地藏菩萨言法应是灭。及真常不断。皆收此中之义。

尔时梵行长者(藏本作长者梵行)。闻说是语。而说偈言。

此叙说偈之意。

名相分别事及法名为三。真如正妙智。及彼成于五。

此显五法名。即名相妄想如如正智五法也。所云分别事。指第七识。即妄想。法即名相妄想之法。真如正妙智即如如正智。言正智者。谓从正性中所显现之智。又心无所依。名之为正。复言妙者。谓心无所依。有神化不测之妙。故能显现其智也。然佛如上所说。总不出此五法。而五法该尽一切法。皆由众生痴妄分别。计度一切名相。不知本来如幻如化。何有实义。而妄执为我。及我所耶。且名相本非二法。因相立名。因名显相。又即是色心二法。因名色迷心而有相。因痴心分别而有名色。色心俱迷。即成妄想。起信论云。所言法者。谓众生心。又云。心能为一切法作名。若无心则无一切名字。当知世出世间一切名字。皆是从心建立。故名意言境。本是假名也。前此无相法品中。先举得五法净。是为大乘。今佛说于常法。即是五法净。长者体会佛意。故特发明之。

我今知是法。断常之所系。入于生灭道。是断非是常。

此拣非断常。言我今知是五法。皆属于对待。因众生有幻名幻相。故诸佛有真如。因众生有事识分别。故诸佛乃有正妙智。但既涉于对待。即为断常二法之所连系。而入于因缘生灭之道。是则为断灭之空。而非是真常之法矣。

如来说空法。远离于断常。因缘无不生。不生故不灭。

此明法不生灭。言佛说空如之法。本离于二见。然因缘本无而不生。然因不生。故亦不灭。

因缘执为有。如采空中华。犹如石女子。毕竟不可得。

此拣执有之非。言若以因缘而执为实有。如狂人欲采空中之华。犹如求石女而生子。此毕竟不可得者。

离诸因缘取。亦不从他灭。及于己义大。依如故得实。

此明如实之义。言当离诸因缘而取生相。亦不从因缘取其灭相。亦不取于己义大。己谓本识。义是阴界入。大是四大。即前大义科。于此一切不取。惟依于真如。故得入于实际耳。

是故真如法。常自在如如。一切诸万法。非如识所化。

此明如如之法。又拣其识化。言既依如而得实。是故真如之法。常自在于如如而无变易矣。若乃一切万法。此皆第七执第八相分见分。而生色心诸法也。故云非是如。乃识所化耳。

离识法即空。故从空处说。灭诸生灭法。而住于涅槃。

此明涅槃法空义。言若离于识。法相即空。以故从空处而说灭诸生灭之法。而且令其住于涅槃也。意谓佛之说空。祇为破有耳。

大悲之所夺。涅槃灭不住。转所取能取。入于如来藏。

此结成如来藏义。言虽则住于涅槃。终属化城。非可云久。故必当得大悲愿力之所侵夺。盖夺其涅槃寂灭。不令住着。而转所取寂灭之法。及能取涅槃之心。皆入于如来藏中。则能事毕矣。此偈亦非对佛对佛自陈。直是为大众说法也。后地藏菩萨问入如来藏收此中之义。

尔时大众闻说是义。皆得正命。入于如来。如来藏海。

此结闻义咸益。教中谓比丘乞食。谓之正命食。以破四种邪命食故。今此以受于一切法。即名邪命。若不受一切法为正命。如前偈中所说。即是此义。故云皆得正命。于此明自性体用。即是入于如来。得诸佛究竟智。圆满清净法身。是为如来藏海也。

○昔曹山寂禅师。取正命食。立三种堕。谓食者即是本分事。知有不取。故曰尊贵堕。若执初心知有自己及圣位。故曰类堕。若初心知有己事回光之时。摈除六尘境界宁谧。即成功勋。后却不执六尘等事。随分而昧。任之则碍。故立随堕。如外道六师是汝之师。彼师所堕。汝亦随堕。乃可取食。食者即是正命食也。亦是就六根门头见闻觉知。祇是不被他染污。将为堕。且不是同。近来诸师多不明此堕字。或者直以堕为堕落。又曰作借义说。非实义也。一曰乃权立也。而曹山自谓将为堕。且不是同。此一语可知。然以披毛戴角为类堕者。言其执初心知有为是。同于圣位。是即二乘堕于顶结。必须是披毛戴角。直向异类中行始得。以故立类堕之名。又不断声色为随堕者。若知有之后。必欲断于声色。此人祇坐在洁净处。若乃随分而又昧。任之则为碍。必须一一骑声盖色头头任运纵横。始得自在无碍。如彼之所堕。汝亦不妨随之而堕。然终不被其所染污。以故立随堕之名。又不受食为尊贵堕者。以知有不取。一切不受。则凡圣情尽。尊贵颓然。以故立尊贵堕之名。夫堕者。即菩萨登法云地。亦云堕在佛数。然曹山立义。乃本于大乘经教。今此中正命二字。恰与尊贵堕合。故特为表出耳。

音释

(音斛。细纱也)。

(瞒发美貌。又夫人名胜鬘)。

(官入声。包括)。

(写平声少也)。

(音净掘地为陷也)。

(音局)。

(音四。潜候其隙也)。

(音縻系也)。

(音预。以言慰之也)。

(仍也)。

(音刀。忉利天名在须弥山顶)。

(平声勤也)。

(音扰乱也)。

(帘入声。逾跨也)。

(音密静也)。

金刚三昧经通宗记卷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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