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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疏私记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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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哀叹品

就疏文为四。先释品。次此文下辨异。三兴皇下述兴皇释。四今明此品下今师正释。

初云世界者。内外异故。

次又已生善讹者。讹谬也。佛若去世已生之善。必堕耶小。

未生善翳者。翳隐也。佛性之善隐而不生。

又现恶者。学人正使未尽。无学习气未尽也。

将恶者。尘沙无明也。

次辨异中前品从人者。纯陀人也。

后品从事者。长叹属事也。

前品对者。俗谓工巧之子也。

今品对道者。三修比丘是。

今品无供者。唯有请法也。

前品双请者。请受最后供及请住世。此品请唯住世。

前品因人者。上文云。汝哀愍我等。唯愿速请。佛久住于世间利益无量众。即是因大众所以纯陀请。此品请比丘自请住。

前品略明佛性者。以因献食等开常。名之为略。

前品论今教者。且约佛及纯陀。皆论今教圆常佛性之法。此品具明胜劣三修。

前品二人论者。文殊纯陀二人论也。

今品对佛论者。三修比丘对佛。

前品动执生疑者。因闻二施无差。即执昔疑今构差别疑与于五难。

此品破执除疑者。破劣修之疑执。修胜三法。

备有通别者。于此十异。一一皆通。前品此品能论者。亦是人。前亦有哀叹之事。前品文殊等亦是道。今品五十二众岂无于俗。前品亦有无供者。诣佛边众。今品亦以法为供。地动通前者。既云纯陀去后未久之间。其地忽然大动通于二品。下诸异例然思之自见。

三兴皇释中之生起者。是彼自生起也。

四今明下正释中云不离因缘者。莫非四悉感应道交因缘。故动也。然文中安置有缘。于解脱中即为人般若即对治。法身即第一义。闻三力不异而异而动于地。生悲喜心。即世界也。次二人大众亦复如是。

其义无量者。五十二众能引所引。人人皆具四悉。故云也。引净名四句次第对四悉可知。

四事止华氏悲者。前品末。一举如来境界等四文是。腷符逼反意不泄也。

若单形声者。动起踊是形。震乳爆是声。

经云一向动者。形直动名为动。

前后次第周遍动者。名为遍动。一时遍动。

经云兜率天者。差摩头竭经并道行经皆翻云寂然。释论五十一云妙足。亦云兜述。

而有辞者。应是地动声中。有于今日如来将入涅槃等语。故云闻是语已。

经云食所不应食者。无常之法不应修行。故云不应。

高圆明者。主出万民之上曰高。众德周备曰圆。了达万民之情为明。

深入水底譬亲益者。水依地依山。如子依亲。而有依怙荫育之益。山若入水。而水有依。故以入水譬于亲益。

水色同山者。师能开导。解同师旨。故以同色为譬。

光宅至照智者。光宅意云。因时修行有返照智。果满智息。故无返照。

四失者。旧疏云。四大可笑。

樏(累音)谓俗外有真。真外有俗。名曰樏隔。

牛粪净土者。他意云。土本不净。今释迦但于秽土上假现净土。何以知然。如释迦足。案地其土方净。如以牛粪磨地。其地方净故也。

指端种觉者。谓证妙觉已既无返照之智。如人观于指端不能见远。

无记如来者。明如来智慧。出于善恶之外。名曰白净无记。

一智三智者。俱能破暗。

三智一智者。俱能返照。

非三非一而三而一者。俱是难思。

即三而一者。即三为一。俱皆既能照。岂如开善但一智独照而已。

三一难思者。观师云但只有一智自能返照。何以不知即三而一即一而三。即非三非一一而三而一。体弥法界寂照相即。故曰难思。

述旧者。今家与旧科文大同。但名文小异。但从同边。依古科。节以索经文。

巨有所妨者。巨大也。

始从鹿菀终至般若。若密若显。来至法华鄣灼开权。咸见佛性同入圆常。岂可俱名小乘伎艺。

旃陀罗者。二乘之人未得非常非无常益。如来舍应犹如将子。付栴陀罗。道机不耶名颜貌端正。圣心慈怜名常爱念。劝教三学名教伎艺。所习功成名悉通利。此喻有始。佛舍灭度令诸比丘。为变易生死所切。名付栴陀罗。以况无终。

经云我等(至)于王子合前诸子蒙佛教诲合教伎艺。以具正见合悉通利。亦合可形端正。已得入小乘果名具正见。此合有始也。愿莫放舍合后无终。

诸论者。法瑶曰。此譬佛具足般若。应住世为我说之如其涅槃似于诸法界而不说。今意正畏死魔。何者如来何不降伏死魔。而畏于魔舍入涅槃。

三违誓譬者。宝亮曰。谓佛不应负誓。昔发四弘愿处生死。度一切众生。云众生病愈。我幸是可度之数。而佛息化。岂不违誓。

经云故有秘惜者。佛若不住。教我令得解脱者则有秘惜。如彼医也。

民无佛聊生者。譬未破无明也。

攀类文殊者。佛既偏教文殊。我今还欲攀类文殊。如来何故不教诏我令同文殊。遗弃我等入般涅槃。即讥师意矣。

止外悲等者。应观心实相观佛亦然。观佛实相观心亦然。如何同凡而生忧喜。

得失忧喜者。八风四顺是得是喜。四违是失是忧。

失不可愁忧追者。法性无失无得。何有忧悲。只此忧悲体性恒寂。故不可追。

勤遮二恶等者。对勤观念处名正勤。见思本起名已生恶。观于即空令已生不生。故勤精进。尘沙无明名未生恶。观即假即中令末生不生。故勤精进。竭力尽诚行四三昧遮此二恶。一切智名已生善。此善易生故云泥洹道易得。道种智一切种智名未生善。空智已生勤如增长。假中智未生令得开发。

善故则无忧喜者。善是真性故也。

正念者。常观涅槃。涅槃体遍。遍而常寂。名曰无念。

谁臣子弟者。有主乃有忠臣奉之。有亲可以孝子归之。有师可以弟子事之。今求正念。念本冥真。能所俱寂。故谁主等。谁去二句约应。谁度二句约感。

朕(直稔反我也)谓无主我。

还得正路者。得涅槃正路也。

得善者。得小乘善。

失善者。失大乘善。犹如丧子。

今闻近慧者。今观心性即是涅槃近。岂过此。

况开定慧者。世间精进。尚自无忧。况出世定慧耶。

生死涅槃者。生死无常。涅槃是常。俱契非常非无常大涅槃体。

明解二用者。如来涅槃即是方便。示生亦是方便。常即无常。无常即常。皆令住三德藏中。故云法尔。

又言法尔者。感则应灭尽归真。化仪皆尔。

经云常嘿然者。一止啼哭。二诸佛法尔。皆既般涅槃何须请住。

复何益开其者。汝自无机住世何益。

开其问端者。若空不空必无二是。宜应问之。

兼显菩萨者。指后迦叶菩萨。

能问不空是病者。了俗即空方名病愈。余句然。又生死虚假。终归于空。涅槃圆极。湛然常存。为不空也。昔以三无为为常。今明妙有以为常。余句例然。此一法释教旨未明。

兼开众问者。如下三十四问。

是诸释无咎者。约今约昔。二释并通。

三种四种者。三是观前空不空文。四种次文约四门。是又五时之中二苏兼带。皆具三四。至今皆开。无非真实。故云广分别之。今更附文以释。谓生死名空。涅槃不空。又真谛名空。世谛不空。若就真实者。如来藏性。以为真谛真谛不空。世谛名空。以实故胜鬘中妄法名为空如来藏。真法名不空藏。

若常无常者。生死无常。涅槃是常。又世谛无常。真谛是常。

若苦不若者。宝公云。若就行苦。金刚已还犹名有苦。妙觉已去名为非苦。应云生死名苦。涅槃不苦。二谛亦尔。

若依非依者。三宝可依。外道非依。又真法可依。妄法叵依。故胜鬘中说如来藏以为一依。

若去不去者。正行出离名去。耶行沉没说为不去。又因名为去。果则不去。

若归非归者。小乘趣大名为有归。大无所趣说为非归。又因则有归。果则无归。

若恒非恒者。与前若常无常。通说是一。若别论者不生名常。不灭曰恒。生死非涅槃是恒。又其真谛名恒世谛非恒。

若断若常者。生死教断。涅槃是常。又妄识可断。真识是常。

若众生非众生者。内是众生。外非众生。又假是众生。实非众生。又有是众生。空非众生。又非众生离生死故。余是众生未永断故。

若有若无者。三有为法名之为有。三无为法说之为无。又就人论。凡有生死而无涅槃。圣有涅槃而无生死。

若实不实者。生死不实涅槃名实。又一乘是实。三乘不实。又妄情不实。佛性是实。又世谛不实。真谛为实。又二谛非实。一实为实。

若真不真者。生死不真。涅槃者真。又真谛为真。世谛不真。

若灭不灭者。四谛相对灭谛是灭。余三非灭。又妄法可灭。真法不灭。

若密不密者。或小教密大教不密。又小乘覆实名密。大乘显实名不密。又大乘深隐名密。小乘粗显名不密。

若二不二者。就乘论之。权小名为二。实唯一大名不二。

身若存(至)非法性者。小教灰身入无余涅槃。方名法性。所以身存不名法性。

夫法性(至)灭法者。谓法性非灭非不灭。汝昔不受自取灭度。非我不等。

离八难者。成论云。四轮摧八难。一宿植善根轮。摧前四难。二勤发正愿轮。摧世智辨聪难。三供养诸佛轮。摧佛前佛后难。四生于中国轮。摧北郁单越长寿天难。

次举金沙者。喻后五难。如金沙甚可难得。生死法中求是五事。至极难得。昙华喻佛出世难。

不应以亲认佛者。不应以世间亲。比喻于佛。世间或有此事。佛则不然。是故呵云不应也。

其不识佛者。自是不识法身。常存无变而以认佛同亲。又只是不识自身之佛。以不识故则非王子。

不识宝城者。谓不识宝城内外皆宝。如不识涅槃之城。常乐我净四德庄严即身而具。以不识故身不端正。

无明自覆者。不识自身无明烦恼是栴陀罗何关佛付。

其门不小者。同体方便之门。遍通一切故不小。普收众末曾吝惜。

忽者轻也。

指山等者。舍其身首。如毗富罗山。又三千大千世界乃至无有如芥子许。非是菩萨舍身命处。故云倍多。

如是恩德者。如前苦行皆为涅槃利乐众生。名为恩德。

无惭者。不能惭于贤位人也。

系在囹圄。自无大机不减胜应非如来咎。故曰非我无恩。

严峻者。圆常具足之戒。遍遮众恶名为严峻。圆离二死名曰绝险。法华云生死险难。即其证也。

定即楞严定也。

睥睨者。上叵诣及下五计反。谓傍视也。

博达今古者。以同体大慧。遍开四时之粗。无非即妙。名博达今古。

表里皆宝者。性德为里。修德为表。修性体如。故云皆宝。又权用化他为表。自行实用为里。故下句云。充溢等。

瑰(古曲反美玉也)琦(音奇)。

不猒粪扫者。不然之粪也。

不欣者。不欣胜妙大寂璎珞也。

汝不见佛等者。不识常身三点四德之佛。名不见佛。不解真常体寂之法。不悟如来宗极之说。名不闻法。不达上冥下契理和之僧。名不入众数。

不得无难者。不得无界外八难。次文难亦不离亦尔。界外名理八难。谓见修无学为三恶道。无为正位不能发心名随恶。乃至无学亦尔。若入无余永灭佛道。岂非三恶道难。四北郁单越定寿难者。四谛中灭谛对北方。声闻证灭。如彼定寿。五长寿天者。二乘名为净天。若入无余归第一义天。岂可化也。六佛前佛后者。二乘入观见真。出观缘俗。不见中理即佛前后。七世智辨聪者。二乘未见中道发无漏慧。是为世智辨聪。八聋盲喑哑者。二乘之人。无菩萨根。得六通不见十界之色如盲。不闻十界之声如聋。不能以一音随类得解如哑。

道前方便者。取初发心已后行因位为道前。妙觉证后为道后。

而汝识者。唯在灰断。

虽有道前者。但有三祇等方便。故非圆因。

经云为汝等故无量劫者。约成佛后中间起应。示舍身等。

出生妙善者。由性发修契性。故名出生。

纵横者。三学彻理名纵。体遍摄法名横。高广下三释上纵横。

惑尽者。亦应更云。惑尽即观尽。观亡则惑亡。

贫所乐法者。不求大乘真性。明月宝珠但爱小乘偏空伪砾。

非应供乞士者。非界外中道究竟应供。唯是真谛福他。界内应供。故斥云非。

无用而用者。药草本来无用。但由众生宜用。致使药草有用。

业招者。业如机。大地如法身。赴应于感如宿善。宿善有浅深。致药有贵贱。此即用中三也。

三种宛转者。谓大地三。药草三。众生用三。不得相离。犹如法身起应。应有说法。说法即有所受机缘。故云宛转。

合大地三义等者。如上亦不生而生已下文。是般若解脱合上三亦然。

即超合者。即还合也。

经云及我诸子者。泽洲云。诸菩萨德。堪绍继。故说为子。四部之众谓声闻在家出家各分男女。同教令证大般涅槃名安秘藏。今言及我诸子正是四众。不须分之。所以今疏用对中心也。

不了覆了者。施权不了覆于实了。如外道论虚伪不欲人知。故覆藏之。如下经说。

法身本有者。生公曰。夫照极自然。居宗在上。上不可并。故横必非。所除累近。则解脱于下无。下无不应则色身是俱俱非先。故纵亦非。三无离理。故别之尤非。是以堪然不差。犹如伊字。此解未免纵横。如余文。

三即一如细画者。如草下字中。细画相连。

约三目者。生公曰。般若居上。法身及解脱二无胜故。并列在下。如前破之。

严主照世者。三智上严大般涅槃。下则普照法界机理。所谓照而常寂。寂而常照。犹如天主一面三目。上严天颜下则照世。以天身妙。故有此严。

举略兼诸者。法身摄一切身。般若摄一切智。解脱摄一切法。示身说法。权实诸教。无不磬尽。故曰兼诸。

不可以形相见者。不可下地作文六形相取。

不可心想知者。非凡夫二乘偏教菩萨。下地心想能知。

充满十方者。为十界身也。

不广不狭者。诸身不广。应亦不狭。

非知非字者。般若冥于法身。故非知非字。

不可动虑分别者。非下地及世间二乘等能分别。

绅大带也。如论语第八。子怅𨽦隔壁闻。夫子说一事。子怅恐忘以画于衣带记之。今正言非文字可传。能尽般若之照。

三谛遍朗者。若权若实一心中照。名为遍朗。

半满具足者。举其半满。则摄十方三世佛法。磬无不尽。

世间者。谓同居土。出世间者。方便土。出世上上者实报。佛居寂光下照三土。

法界流注等者。遍达说字。咸入秘藏。名为流注。教法下被犹若悬河。慈悲摄物。譬之海涌。

一音演说者。实通诸音。且从实说。云一音耳。

非喧非寂者。非生死之喧。非涅槃之静。缚脱约或智以说。

十智不能虚者。解脱体遍法界。岂是小乘十智能破。

为讷钝等者。同于讷钝等。以解他缚。

示现善恶者。亦应云众生有恶或为示善。有善或为示恶。而调伏之。

虽鄙必施者。众生虽即鄙恶而必施化。以度脱之。

佛意业者。佛有不共之法。不与下地共。故云意不可思议。

法华云如来庄严者。约智净也。

又六根清净者。虽引法华之文。须依华严真位六根以释。

包含总别者。举大涅槃包含三德及诸经异说。故云总别也。

括事理者。法身理也。般若则从因至果。解脱自他脱。俱属于事。

入大涅槃者。生公云。丈六之迹缘尽乃真。约应不现故云入也。又泽洲云。所住虽常为化众生灭应归之。即是入于化灭涅槃。

经云如世伊字。却云化灭。伊字不成。

不结天目者。天目同伊。是故略之。

而言我今者。既言我今似如始得菩提。是故释云。盖随缘宜。

夺是所证者。佛上约真佛真法真僧三番。斥我是伪。欲舍旧。未得新法。不知新法。为定胜不。故云未能即舍。

一伪一真者。昔教若非何意与我同证。今教若是何不早说。此用后文意来此为并。

而生去此者。三修虽闻说于真常。而不思惟真常涅槃。安住为无动。由执小志而生去留之解。所以忧悲。

经云皆悉忧愁者。一忧愁佛入涅槃。二忧愁未得新伊法味。佛向虽说我今末得。是故忧愁。

快说者。如来前说真常三德之理。比丘谬谓说于无常等。是己所证之法。故快也。

壮者。音庄。正是庄束之意。又只是壮哉。快诠于理。复能破惑。故云壮也。

行是进趣者。能趣上殖根是慧数。即智德之初。故云胜也。

语后者。经中但云。断修惑不言断见。语后必知前已断见。语前则不收后。

惑去智亡者。亡必惑亡。除字通后。谓亦除无常观想。

应不入涅槃者。以非离故得入涅槃。此是执理故。约双非而释。

若不离无常者。我既能破惑。当知此理非不离。

他解离者。他意云。若离有常则为非。若不离无离无常即常。何故斥言是伪。作此说者其理难见。

肥即叹教者。教是智德。故用肥以叹之。

多作亲譬者。上讥请虽有五譬。多分属亲。上文初譬云。如父母生育一子。颜藐端正等。上已被斥。故今不作。

未除一边者。得空边未能出假及非空假故也。此四譬文中皆有师字。所以同为一。

经云帝王者。帝王之慈。慈及一国尚行恩赦。佛慈一切而一见矜耶。

咒师譬者。世医慈浅尚不舍病人。况出世良医不救我等。

七漏者。见漏。思漏。根漏。恶漏。亲近漏。爱漏。念漏。如下经中广释。

见谛四思惟一者。俱舍名五部。如苦下具十使为一部。集灭道为三部。思惟四使为一部。

通心七使者。成论云。一欲爱。二恚。三有爱。四慢。五无明。六见。七疑亦是三毒。及见。欲爱有爱是贪。恚是嗔。无明是痴。慢入痴。见及疑属利使。三界分别。都成九十八。

论人者。成论人也。此约分通大乘以说。所以四谛皆十。虽不现行种子在。是故通取。若现行者取之。若不现行者除之。所以集灭各除三道除于二。

五门观者。无常苦空无我不净。又佛毗婆沙有七八卷。彼说见惑有五十。所谓十使迷覆五阴。修惑有七欲界有四。贪恚痴慢。上界有三。除嗔义甚契当。

经云疟譬者。佛除我粗烦恼。即曰不发。而细者根本犹在未去。如疟之发。

芭蕉譬行者。行者行是无常。色是不净。三阴是无我。

若有我者。昔令修无我。我已修无我。佛常我斥伪。比丘谬领谓说昔更有我。若有我者昔何不说。云何今日方说有我。

三意者。无常无我不净三也。

即四悉者。问答下世界。又初下对治。又将欲下生善。又执下第一义。释相可解。

接赞腾执者。接佛赞后便腾昔执。谓佛实赞。佛意欲破。且先赞之。

到乱者。迷无常等。不知修习无常即常等。

经云视诸山等者。譬迷五阴。以为耶常等也。

乖善者。真谛善也。此约比丘所计己法为胜以释。若作乖大乘者。此诸比丘闻世尊今修常乐等。却谓世尊犹如醉人。见日月转。下结醉过。若有不修苦无常相乃至不名为圣。即指修常乐等不名为圣。下文佛以醉譬还诸比丘。是汝自醉。非我醉也。此释为正。

二无过者。我是善修。无倒乱等过。

但知文字者。但执无常之名。而不能了无常之义。又汝一向。谓修常乐为醉。修苦空不醉。岂识醉不醉义耶。又佛果实常而计无常。此即大醉。故云未达其义。

闻他流转者。闻佛说真常。谓为转曰。是汝自转。他实不转。

汝之所非则不非有。汝诸比丘向所非者。正是真常也。

乃非其所是者。今以真常非于三修所执。无常之是故也。

斥善非善者。若善修者应知无常即常。汝妄谓无常是善修。真常非善修。汝是醉人有何实录。

十门者。如第一卷中优婆塞十对治门。

六行者。胜劣双修也。

不知正修诸法者。正即常乐我净法也。

彼若救者。应并云。世间常乐异出常乐容可一倒一非倒。世间出世名既同。如何一倒一非倒。世间若是倒。如来亦应倒。

识心无倒者。即是率尔同时五意识也。又向举若空四倒。与常乐四到作本。今复举三到。释前四倒所由。

想倒者。想以取假为义。谬执不得实法。忆想推求。

由此起倒者。第六意识。能缘于理。先由心缘而复起倒。

见倒者。能审法由审成倒。藉此生于四。而对则八。又七识心体是心倒。妄取法相名相倒。于所取想建立定实名见倒。又妄想谓有诸法名想倒。重起心缘缘前所想名心倒。于心所缘执定分明名见倒。

无漏心空等者。实非实相。谓为真实。名为心倒。缘想无漏名为想倒。偏执定实名为见倒。

无上方便者。是佛胜用方便也。

问有名无义者如执耶常外计有名有义。谓胜三修无名有义。如诸经中虽无涅槃之名而有涅槃之义。无名无义谓涅槃体不当名义。故注(云云)。

并应四句者。世间为二句。世间即出世间即世间为一句。是世出世为四句也。又胜劣相对为二句。劣即胜约开显为一句。胜即劣谓示同人。即无上方便为一句。

是世倒之德者。于世间倒即达常乐之德。此约开显以说。

起方便用者依体起常无常利生之用体。此中诸句皆须约胜劣相对为二句。相即为二句。

旧云无常等者。法不相即倒成不当。今问属当知去假在问答。次第人义当别教。

若通论等者。每一一修皆具三过。谓生死进趣以苦欲舍苦。

言以苦舍苦者。身已是苦。更修鸡狗等戒。妄谓涅槃。此更是苦。如此舍苦。岂可得耶。又外道所作悉是苦因故也。

标三宝者。非但一具三宝。三亦只是一宝。如来即佛宝。法身即法宝。涅槃即僧宝亦即报佛法佛应佛也。法界即报佛。以无染故属佛也。

不纵不横者。即三而一故不纵。即一而三故不横。即非三非一。皆是法界不可思议。

经云不净者。即有为法者。生公云。夫横起者皆有为也。

经(云云)何与是毒身等者。佛若住世教诲我等。则破无明毒身。佛今说既去。我等云何能。与无明共居。而修梵行。

非汝境界者。机兴则住。机息则去。而常住。住。

而常去。故非二乘所。

不能知佛往来者。汝既不知。佛是不来。定得随佛。不去而去。

今留人法者。人谓有法之人。故可依止。佛住机则在佛。佛去机在迦叶。迦叶若与我住同。河西云。恚慢心者此释胜。是遍修未者得四果是劣修未。唯得偏空未得大理。名为未极。

由佛性力者。内佛性力。外言教力。若利根于法华前诸味之中。闻于佛性处处显密已入。二乘虽闻方等弹斥。般若洮汰。于显露教来至法华及以今教方始显得。昔虽未入。已为得入之缘。故今闻说即座而悟。故云也。

无缺者。犹如宝珠不受尘秽。具足众宝故也。

留心处者。一正显佛性。二明常破无常。三为显常即无常。无常即非常非无常双亡。正入圆胜修法。六即之殊此是兹经之文心。所以名为是留心处。

未除旧执者。谓佛口虽说常。佛身犹是无常。所以请住。如此观之。旧执未舍。

为学新伊者。亦应云为未来学者。故付迦叶。生公曰。所以付声闻者明要须兼解。然后得道。苦行第一。深解成就。必可以轨训后徒。故付嘱也。

改迷生信者。应改劣修之迷。而信真常实法。如何因执而不改迷。

求得不得者。有方便则失。

年物俱新者。用何而二句。又是万物开发生长之时。此五尘等如春时能令行人增诸结使。又草物开秀之时。以譬听有机发之时也。而闻法莫不开悦。

可悦爱果者。人天果也。

非先解后失者。若以大通佛时结竟则是先解后失。今取元结大缘。从本迷者说。

义言失者。中道之解。应得不得。名之为失。

通是迷徒者。未见佛性者总属迷中之人。故云通也。

持出者。谓向佛呈其所解所证。故言特出。泽洲云从此已前为闻慧作譬。从是时诸人下为思慧作譬。思教求义名共入水。求觅是宝下为修慧作譬。更别证法。名为竞捉。所证苦等悉非真理。名为凡石。取伪真故言自谓得。琉璃珠得法适悦。所以观喜。

为有方便者有生圆信真常善巧观者作譬。泽洲云欲伪非真喻得旨舍诠。故言特言特出。出悟解苦等非是实理。名知非真。

从是时宝珠下舍伪取真喻。从初至月形喻闻慧。从是时众下至安徐喻思慧。即便得喻修慧。依三慧消经。前已破讫。今略述之。令知同异。

着乐沉没者。着界内六尘之乐。及着界外二乘沉空之乐。名为水底。

拙观推求者。前之二教俱名拙观。何者虽破通惑。永未闻佛性之名。虽经方等般若见菩萨不议事。悕取非己智分。但有冥发冥解之义。所以俱属理即。

知字者。知常无常即是真常。名知字。

知义者。达常无常即非常非无常。名知义。

以珠力者。一由内佛性力薰。二外言教力薰。及观行力薰。称理修行。圆伏三惑。事理不二。如水澄清。

能诠如所诠者。净名云。字即解脱。文字性离。名为解脱。

所诠如能诠者。达阴入即三点。故皆云也。

以珠力故水则澄清者。由珠体净令水净。由佛性体如故。依正不二。

月圆譬相似乐者。月体团圆无有边表可以喻乐。月光明净故可喻净。

非上非下者。谓水非上月非下。又月亦不在水内。水亦不在月中。不在而在同一体故在水月宛然。珠亦如是。不出上不属下泥。即是非上非下也。

以上比下者。以天上月比水中珠。月既不上不下而得自在。珠亦非上非下。故可同月。并喻自在。又真位比相似如月比珠。以显相似自在。又相似是上比于观行。以显相似自在。若法合者。非变易上非分段下。于伏破之间而得自在。以譬我也。

人得其门者得圆教门人。唯圆机得入。故言一人。

不昏教水者。了教契理。不滞其门。名不昏水。

不动心波者。达能观心即法性理。方名不动。

经云则离我想者。是已断见惑。则离憍下是断思惑。

离我慢等用者。明昔教有破见思证理之用也。

经云得入涅槃是义云何者。为昔是为今是为昔非为今非为是真涅槃。为非真涅槃故问云何。经云善能咨问者。能问是涅槃义者。因此破于无明。得见佛性亦能令他破惑见性。是故叹之。又善问得时能推本定。今以自断疑也。

王是也者。王譬众生。

少智譬世智。

执耶常闇常常者。计真常为耶常。

外举众生少我威者。外人耶执以伏他人。自谓尊极。贪引耶徒。以为安乐。犹如国王威伏边夷。恣引财宝。以之为乐。

嚚(莫巾反)谓钝恶也。喻外道郁头蓝等。心不识正理曰顽。口不从正教曰嚚。

经云而王不别者。王众生不别耶正。依耶疗治。病转增甚。故云不别。生公曰。耶训会情。宗莫易也。俸犹与也。谓他少智不识耶正虚与四事也。

腻润者。横计之人处处生着如腻润。处处污物虽非真我自在。犹耶计故。亦得称我。

亦复(至)耶者。不知横计。五阴起于耶病。故云不知病起根原。风病喻瞋以操急故。冷病喻痴以顿騃故。焚病喻贪。以烧心故。烦恼非一切病。喻八万四千尘劳也。又风起卒暴譬瞋。冷性凝结譬痴。热性烦浊譬爱。

经云好丑等者。好丑是因。善恶是果。又善是真乳。恶是耶乳。丑亦然。

是病者。不知众生。不知旧医。是病起根本。

王领为义者。王是一国之民。

如爱化者。谓所化中能化为王。所化为徒。又主为王所为徒。

强请者。既非真师。义如强为众生师耳。

心不侧德者。谓心无实解而行于善但行恶耳。

口不谈忠者。口但恶而无实信。

药少者。耶常世智。焉能破惑。名为药少。

病多者。界内界外。三毒全在为病多。

取相缘无明者。无明为本。取相为末。由于支末无明起于八倒。

是不知药者。尚不知无常药。况能真常药耶。

佛假说我者。佛说五阴和合。但有假我悉皆无常。外人横计即离。而出六十二见及毗舍等。以成四姓八术者。依阿含经。一知病体喻佛能知烦恼轻重。二知病因喻佛能知烦恼起因。所谓种子及不正思惟是其正因。色等境界。及外道耶教是因也。三知病相喻佛能知烦恼相也。如瑜伽说。贪心则下慢心则高。有如是等烦恼相也。四知病处喻佛能知烦恼处也。违则起嗔顺则起贪不违不顺。能起无明。五知病时喻佛能知起时。谓少时老时。贪时富时。或寒或热。或饥或饱。随其相应起种种烦恼。六知药喻佛能不净观等。七知治喻佛能知不净观治贪欲。修慈观治多嗔等。八知禁忘喻佛知不净观时。不应取彼顺情贪相。修慈悲时。不应取彼违情嗔相也。

佛知八正道者。藏教八正专治耶常。无生八正以破无常。无量八正次第治前二。无作八正双治八倒。今是圆门无作八正。

善法亡者。出世善法也。

慧命者常住慧命也。

不增者。不作恶也。

不损者。虽投严等。拟得灭身其罪不灭。名不损。

不生禅定者。不修四禅定。断钝使故云也。

唯损无增者。用忻猒心修也。

不遍者。不断无知无明。及不能化他也。

兼遍者。菩萨四门遍学。名为兼遍。而无摩诃衍即空之观。名无巧术。

无痛恼者。即色而空。幻化巧治。其治虽巧。不能令二乘。见于佛性。故云不能治必死之人。

治难愈者。无明病也。次第三观入在方能治之。故云不能一时也。

不能令过者。初住不能为二住化名不能过。此是一释。须依法华疏第九中释为正。

复令过本者。法身本体。而无可过。妙觉位极。智断圆满。义言过耳。

今之明医者。今经唯是圆教。妙觉良医。

经云从远方来者。从本法身地垂迹化世。名曰远来。

是治病缘者。常人用无常法为缘也。

咨受者。明外道不知请佛为师。名不知咨。不知从佛听闻正法。名不知受。谓己胜佛名反贡高。谓佛劣己名生轻慢。

脱冠等者。出四城门。见病死等而即出家。先依外道师等。

遣马者。虔陟遣还宫等。

六年苦行等者。等取禀彼四禅四宫空法也。

唯明此身者。初成之佛唯是文母生身故云此身。

犹是外道者。犹宣外人之教。

别有本身者。至法华显本。竟方知佛非外道弟子。

共入见王者。先外化也。

无观机智者。但有世智。无照机之用。唯暗惑心遍用耶化。

医方者。非但用无常及常医方。只三归五戒十善皆是佛说。并名医方。

文鳞者。文鳞瞽龙也。

神通如瑞应者。彼经云。佛入迦叶窟。龙毒不中。龙火。不烧。恒水不溺。三方取果。谓东取毗梨勒果。南取阎浮果。西取呵梨勒果。北取自然粳粮。忉利甘露知嫌。隐去知念。现来火灭不燃。斧举不下等。虽睹众变耶执末。故言瞿昙虽神不如我道真。佛即语云。汝非罗汉。亦不得道。双然开悟。师徒伏。如法华疏第一及记广引。以示神通之相。

三归翻耶者。翻其恶师恶法恶众归于正法正众。但云归依佛法僧也。

初求愿者。经云今正是时者。五人应悟之时。实爱念者感理冥念。令无著也。

根缘冥对者。宿善及耶善。兼正因内薰成出世。小机冥发。故曰冥对。

右手至便者。譬小机感及余身分者。即譬大机冥为便。

重明观机(至)一机者。正是冥起小志。唯宜初教被之故云不敢多有所求。

经云愿王宣令者。耶受化已。用转教化。展转相闻。譬之宣令。

好害事多者。害真谛慧命。常住法身。

断首者。断真空善根之首。又万善以信根为首。若以倒见为药。则无修根为断首之解。

以解断惑者。以无常观解。断于通惑。得真寿命。得此命已。必得常住慧命。方名永终。

以惑障解者。以耶常惑障真解失慧命。名横死。又以无常障中解。亦名横死。

痴人者。二乘也。鹿譬阴境。马譬横执。取常为实。智人佛也。

此鹿非马者。破耶常非实也。

而执无为马者。虽知鹿无马。而便执计无处为马。正譬二乘执无常也。

何处复有者。无常之体本自非有。况更计实岂非病耶。

佛果无常等者。意云佛是常身。二乘等见佛入涅槃。谓定无常与己证同。既执为无常此病易识。病既易识示真常佛性。其心易开。故云易见。

谓生死等者。生死本是无常之法。更有为无常。其病难识。病既难识。示生死即是真常佛性。佛性隐密。其心难悟。故云难见。

欲死者。有可发之机故也。

若无机者。应云必死。

经云当云何治者。大机发也。

众生不受者。正指方等中见佛功德之身。菩萨不思议事。闻说不思议解脱。谓非己分。

如来重说者。至法华闻实相。未悟。至涅槃方便受。

开权者。昔说为实。今云非实。即是开权。

昔权宜者。昔用无常治常并非真实。今说此意即当开权。

欲欺我耶者。汝先言毒。欲欺我耶。今既令服欲欺我耶。昔若毒今亦是毒。故云成上。

误我驱逐者。却谓旧医是妙。新医非真。故云误我。

此中通体是譬者。明前诸文并是譬也。

经云智人见之者。新医口不宣唱。旧医解药心亦不怪。

经云亦是甘露者。此之乳药本是甘露。二乘过者得之。谓为毒药。

滑草者。又亦可以能譬钝使。贪顺境如滑。瞋违境如涩。

善好眷属者。以母善好。子则善好。且一一往释耳。

国人至不受者。受他耶语。名鬼所持。自生耶想。名为狂颠。

令于教门可解者。令见说常。即知治无常病。见说无常教。即知用治耶常病。为此义故。但合两药。

说如来之是者。明如来涅槃体不同生死诳相虚假名之为实。出离情妄说之为真。体无迁转是故云常。为众德本说之为主。诸行所说故复名依。体无生灭名不变易。

汝等四众下结劝修学。

第四释长寿品

就疏文为二。先释题。次其文下入文解释。初又三。先明立名所由。次今释下明名从义显。三此是下结归本章所对。

初云前之三品者。序等三品。虽从人从事莫不皆为显常。故长寿居后。以收前常无非长寿。故次前品而来。

译人左右者。只是唐梵之异。又是上下别耳。

恐依上文者。依上纯陀哀叹。但云如来及以常住未云长寿。所以今云即是。

正言由常等者。此四为因。获长寿果。故云从所得立名也。次名从义显中即依四悉。义以立名。

令树善者。谓修常乐之善故也。

三结归中云余各随便者。论三十四问专显长专。及至答中则随问施与。虽复施与。亦不出于长寿因果故也。

次入文解释中云佛法至三者。明劝具四悉以益物。初劝至又表佛即世界意。初劝除下对治意。二劝受下生善。三劝益物下第一义。

其上疑既尽者。明诸比丘疑常无常执心已破。深信常即非常非无常已竟。名之为尽。

初劝则嘿者。明此经中初段但有劝文。而无辞不堪文。则是嘿受于劝。

今经之宗者。应知律是今经重宝。赎于常住慧命。非经正宗。不应此说。生公欲令问长寿因也。长寿本是入生死济物济之良津。以慈心为本矣。慈之为济。先制戒律。令不作诸恶。然后使行善之极也。

于诸戒律者。然经初无诸字。惑恐有本有之。所迹中著于诸字。又应是取下经文云我今无智于诸戒律之语。成此文意。故着诸字。

律仪定道者。律仪是别解脱戒。定即定共戒。道即道共戒也。

双照(至)俗者。此约七重二谛中。真俗俱为俗以释也。明骏曰。万善终以戒定慧为本。前句举戒本性空寂举定慧。本性空慧之境也。寂定也。

具说如上者。指上汝戒律三学文也。

如来境界者。理境法也。此明照境之慧深广难测。非九界心之所及名不可思。九界言不能逮名不可议。

允同诸佛名者。同三世佛。皆乘如实来成正觉。故云同也所有诸定者。约行也。

无三智者。下地分智。不能问于果地三智。是故辞耳。

声闻不堪寄者如来劝问。必欲流通而诸声闻不任有三。一智浅。二寿促三无眷属。以不能任持法也。

强受寄者。若强受寄。则是如来失所寄也。

百二十者。生属未来。入灭是故不论。

如不能居者。居只是住。不能令大乘法久住也。

一万者。一万两为一金也。

百万解脱者。一句出生一万句。又一句皆以九百九十句而为眷属。即成百解脱。

如何得归者。破云像法时。释迦已去弥勒未出如何名二十年。妇时还我。

即是还时者。受化之人。通别惑尽。得见法身。即是还时。即是归我。

声闻妄受者。泽州云。比丘无有受法传化弟子。可以付嘱。名无继嗣。无常迁逼说为病笃。灭身归无称曰命终。所付之法。无人禀行名皆散失。

推功者。有诸菩萨堪寄。何不付之而令我受。是故辞也。

盛壮端正者。亦可分字解。盛壮譬自行化他具足。端正譬得王三昧。

父母者。母譬得三实谛。父譬权谛。故以三一一三对之。

经云一切声闻等者。在鹿菀时金是无常。至方等等会冥成于常(云云)。

妄我推功者。二乘但得妄我之心。故云善得无漏心推功在也。泽州云。不自高举名无漏心。不者吾我名罗汉心。

二缘者。昙济曰。一以声闻无眷属。二以菩萨多眷属僧宗曰。一善能问答现在有益。二令法久住未来有益。明骏曰。一能令法宝久住。二利安众生是故疏云。或善能问答等。

悉出上文者。如上应以无上佛法付诸菩萨等等。惑指善能问答已下文也。

尔时佛告大众(至)女人者。此中有优婆塞等。皆是大机发人。

经云我之寿命者。寿命是果之极。戒归是因之始。总举因果以劝问也。

若得问人者。若得称会众机。与物有缘之人问者。则能利益结缘当机及下位为影向等。唯除古佛为影向者。不论其益。

例作无而意异者。菩萨文解故无疑。二乘不能问名无疑。又菩萨能问为利众生。二乘不能问。但自行。故云意异。

身密等义者。等取名字功德品。

乃至开耶正四者。于四德品也。

若问命即开天行者。依常命理而行于行。名为天行也。

若问辨即开梵行者。梵行以慈悲为本。即是以慈故说。

问辨即乐者。多闻分别乐也。

问归即我者。三归翻耶我以显正我。又有归戒故常在人天自在而修。故问归即我。

问归即用常辨者。以翻耶常之辨。而显正常之辨。

论云者。涅槃论也佛力大者。经云以佛神力是也。

文殊童子者。余经中说文殊童子也。

经多罗聚落者。此云芦苇。谓芦苇村人也。

甲族者。即甲第甲寅以甲乙丙丁。即上族也。

为决定众者。地住已上菩萨。名决定众。已得任运入法流水中。善能决定。说一切众生悉有佛性也。

自咨发者。迦叶自疑。虽在大众之例惧非应命之人。故有咨也。

经令汝欢喜者。得宜故喜。称机故喜也。

佛德等者。一叹佛德巍巍高胜。二叹佛众清纯无杂。三叹佛身坚固。犹如金刚。明身坚也。色如琉璃。明身净也。四叹佛众智德深广。

不言自绝者。谓大小天隔。何者小身岂能问于大身小智岂能问于大智焉。敢发言扣于上圣矣。

借助者。若从迦叶诸加边即入声呼。若从佛加说边即去声呼。

纵容两存者。此师于后四偈。存于问之余势。又亦得是问。即对五行十德等。此即双破前二家故也。

梁武三十二问者。据有云何而数之。

三十七者。将后三偈。足前三十四。合为三十七。

为众作依止生者。指哀叹品。委任大臣等文。

大明觉道者。觉佛也。谓佛道。此显一代是佛大化之道。故不可从近而洗。

而合成两问者。若为三十二问应合为一。若三十四即开为二。

开为四者。下答中离为四答。故须开之。云何得是问因。长寿及金刚不怀身是问果。复以何因缘问因。得大坚固力问果。是则上半有因有果。下半亦尔。所以离成四问。

若数合偈亦合偈亦只三十二者。初二偈但为二问也。

三十六者。取初偈复以何因缘向足。都成三十三云何。

声闻未曾闻常者。此一往约鹿菀得小果者不经方等等席。直至今座名未闻常。故应有疑。以之为难。又且约今经显露边洗以为难辞。

声闻(至)执已破者。明二乘于前二品。闻常疑执已破为难。

若尔则问不因上者。既云为缘故疑。则不因上品应从文远而生。

双树之终者。应知破前不成。彼亦不当。故约后破之故非极谈者。谈之不极。故非极谈。

常不可修者。意云若本是常常体无修。若既无修一切应常。一切众生既未得常常应有修。所以问于常果从何因云何。

果上万德(至)之因者。万善因也。

经云何得长寿者。僧宗曰。一期为寿。期久为长。常果非期。寄言长耳。盖谈慧鉴无穷。即般若也。云何得问其因也。金刚不坏身此问法身。如世金刚体不可坏能万物。取譬法身。三相不能移其神万化。草能变其体。泽州于此偈有三门分别。一定问多少。昔来相传云此偈中三十六问。二彰问差别有六。一总问。亦请问。如言云何得长寿等。二求问如言愿佛开微密等。三难问如言三乘若无性等。四责问如言如至断疑纲云何不定说等。五赞问如言众生大依止等。迦叶欲将难旧先亦而为赞叹。是故虽赞而得为问。六谦问如下文言今欲问诸阴而我无智慧等。谦己不堪而起后说。如此分别。似有眉经之远意。其理不彰。故示彼学知耳。三分文辨释。偈判有二。初问学法。云何得近无上道下问学行。此云何知如下大众问品未将答学行。迦叶请云愿说是大涅槃中所得功德。故知前是学法后是学行。法通理事行唯在事。法通内外行德唯内。法通三性观三性法皆得起行。行唯在善。法通自他。他人之行得为己法。己家之行得为他法。如此判者太为浅局。

经可者。然一一问皆通三世。若别对者且从一往。故云经可。

作为众作依止者。实非阿罗汉半偈亦是四依品答。以四依示为四果故也。

本无偈答者。次此偈。彼即当犹如乐未生云何名受乐。

皆名有余者。次此偈。彼即应云如其断疑网云何不定说。此二句答中不分出。若合云何不定说入不毕竟句中。即开前受乐。足为十三问。初段但为十四问。只缘实非阿罗汉句答中不开故尔。

答卷少者。从此下至大众问但七卷经。

后问少者。古人将得后四偈为问者。从现病品去尽经答此四偈。故问少而答文。以此观之。知四偈非问。

经悉有安乐性者。僧宗曰。行之所生必由乎境。境中妙不过佛性。师子吼是略。迦叶是广。

经云诸阴者。上至诸佛。下及五道。

精进菩萨者。八住已上。具三不退。亦非境界是以息问。今谓藏通别三菩萨入空出假。皆不能知也。

皆与理合者。皆称秘藏之理。即第一义皆有所拟者。于四悉如前四文。

是已得非始者。如法华中文已得之。非寂场始得本云已也。

加而赞之者。上云假佛威加借助智力。大众善根添我机辨。即是加相赞如文。

等无有异者。僧宗曰。此问总一经之。宏致。收万行之枢机。仰弘望旨。故重称善以赞也。尔问我答。照理是同。诸佛敷扬。何以异此。故曰等诸佛也。

偏方不定教者。古人判胜鬘金光明。为偏方不定教法华玄中广破此义。今家不尔。前四时教皆有不定。如净名经云。佛以一音演说法众生随类各得解等。即其相也。

或言是秘密教者。师意亦不然。但秘密在佛。不可结集。又不可传。传即名为显露。

非。方便道场者。中间今日皆是迹施。方便示成。如何偏据寂场为始。僧宗曰。非唯仰等诸佛。亦复同昔大士。昔七处八会华严方广。于时十方大士云集论义。亦尝作此问也。此亦不知寂场犹是迹施。

大海等者。僧宗曰。一则深广。二则藏宝。故名智慧大海。

法性虚空者。一则万法本来无性。二则涅槃亦称法性。此非思力所及也。

顶戴者。僧宗曰。谓蒙答旨顶奉恭敬。如彼藏臣。

答长寿因者。谓云何得三字是因也。

若有因果等者。若因定是因。果定是果。则不可破。以不定故得成非因非果之因果。若定执者则堕断常。

若言开因果之秘者。此约开昔权秘。成今大涅槃因果。方称涅槃正体。故名小缘。

若为显涅槃等者。此约佛意及经部意以说。何者昔施三权。及经带权明实。复有从初。即以大涅槃心持戒护法。皆为显非常非无常大涅槃体。此为正意。

兼明因果者。因果不得不有有能显。即当因果。故云兼也。

方便说因果者。此经双明权实因果。即是双流之用以显正体。故名因果。为方便说。

纵容者。进退详审得中以遣断常之着。故曰纵容。

抑案者。涅槃正体本寂性离四执。名之为抑。依理而修非因而因果以显正体。名之为案如是修者。方曰今经因果。

今明若因下此即因果相对以立自他等执。若单约因为四句者。因自是因不由果故因。名自性因。因不自因由果故因。名化。性因。果因缘故因。名共性因。离因离果故因。名因名无因性因。单果四句例尔。此约圆教四句以彼破性执。又若因自是因等。但成别教义。以因果时异。法体不融故尔。

皆堕断常者。计自堕断。计他堕常。两亦堕二。无内堕断。故云皆也。

从多从正者。前文因正果傍。后文因傍而果正。多少例此。以因果相成不得相离。即是消云何得长寿句。

若覆器者。具足应云覆漏污杂。今文但举一闻慧为诫耳。僧宗曰。将答所问。事须诫而敕之。夫宗致幽玄。轻心所受。虽复言迦叶。而意在时众。

语义中者。论中更有二句。云闻法欢喜心勇跃如是之人乃为说。

此业成因者。一一皆次云。破九法界因。成佛法界因也。

业若定因者。果外之因也。

业若定果者。因外之果。不得作因家之果。

因果叵得者。俱契中理。故不可得。

言语道断等者。只因不定因。故言语道断。果不定果故心行处灭。

精进菩萨者。藏通菩萨也。别人初心即知中。故具不简。又别人地前虽勤行空假。不知圆常。复次尽简。

不能已已者。章安谦恭也。既已咨问涅槃奥旨。及案今经秘藏之义。不能忘于所闻之情。故云已已。

至高无顶等者。竖穷实相高不可得。名无顶。横周法界。边不得名无涯。

多所成就者。分证已上方名成就。

业能破业者。空业也。以大涅槃心持不煞戒等业。破于权业入毕竟空。名为破。

从无住业者。假业也。谓达阴界入即是秘藏。阴界入无住。秘藏亦无住。以无住故。还依院入无住。立秘藏因果。名为立业。非破非立下中业体具遮照故名正业如是下融通结意。

言道前者。发心已后讫至菩提。皆名道前。妙觉为道中妙觉证后。名为道后。故上文下引证显体用相即。

以珠力者。证体也。澄清者。证慈悲用也。大慈大悲去证用也。佛性证体也。

躬至系所者。譬如来道前垂应。应于众生。如王回驾至其系所。

亦有佛性等者。此是抑挫引发之辞。何者理性本同诸佛即体具足。此引发也。性虽本具。多起罪业。不能得见。抑之言无。有之与无无其二体。只众生即佛性。只佛性即众生。如王子是因。以譬无性。因是王子。以譬有性。

拔苦因等者。谓拔九界三惑苦因。与佛界菩提善因。拔九界二死苦平与佛界大涅槃乐果。

即用而体者。四无量心用也。又二乘行者。慈以无嗔善根为性。悲以不害为体。喜即喜受。舍是无贪。菩萨行者。大慈悲等总以大智为体。又说以定慧为体。悲者能不能救苦苦众生。大悲者能拔三苦众生。有众多差别相。

遍约四谛者。谓约四种四谛。无作四弘。缘十界二死三惑因果。以为誓境。不但四趣以无作四弘。遍开一切偏小等法故尔。

经云脱未脱者。说集谛令行。未度者说苦谛令度。未涅槃者说灭谛令会。未安者说道谛令安。

经以如是等业者。用前一子四心四弘三法。以为业因故也。

云何起爱者。若有爱者。则有彼此。何名等视。言自相违。

展转有妨者。谓互有相妨也。

前后不异者。前即用而体。彼即体而用。举佛道彼答菩萨道前。体用无二。何方等视。而言有妨。

济危者。济其违佛教者也。危恶罪也。

都无所损者。此释当理。顺于慈悲。

经而不舍置者。此举非显是。国以酷为本。若有罪者。必加严形而无放舍。佛则不尔。于有罪众生视之如子。而不放舍。

十四知事人者。十诵律八法第六卷中云。佛在阿罗毗国。尔时阿罗毗国。僧坊崩坏。佛知故闻阿难。是僧坊重阁何故崩坏。答言修治是僧坊人有死者病者反戒者余国去者。佛言死者反戒者所应作事。僧更应羯磨立知事人。诸比丘有能多致财物。能成辨事者应六年立作。若新房舍应十二年立作。次立知敷卧具人。三立知食人。四立分粥人。五立分带钵那人。六五分药人。七立知作器。八立一比丘令常住知僧坊。九立分处人。十立受护衣人。十一立分衣人。十二立分浴衣人。十三立作维那人。十四立分处沙弥人。此十四人皆以白二羯磨差之。如连匿犯可悔过罪。不如法见。故僧与我作不见摈。诸比丘不与我共事共住。作曰一羯磨曰二羯磨曰四羯磨。布萨自恣及诸羯磨。不得入立十四人数。猒恶我如栴陀罗。故云不得为羯磨主等。如律广说。

污他家行恶行者。此普是十诵律八法第三卷所明。二比丘污他家行恶行。皆闻皆知行恶。是比丘共女人一床坐。共一盘食。共一器饮酒。共宿啖宿食。不受而食。乃至乘象马车舆。与多人众中吹具等。诸比丘以是事白佛。佛令与作驱出羯磨。

与人斗竞等者。律中但云。喜斗诤相言已知。是斗诤比丘便到其所言汝等。次言坚持是事莫为他击。汝等取胜我是我当相助等。无至城中诉言。疏中应是约义以说耳。

令依刚正者。律云。一应教汝依止某甲住。二应说依心羯磨法(云云)。

居士后时等者。律云。尔时有忧波斯那比丘和檀提子。与大比丘众五百人俱。皆阿练儿。纳衣乞食。乐处空地。居士见客比丘来去坐立。饮食衣钵威仪清净即起敬心清净。因是客比丘。故请名僧。明日到自舍食。时僧房主开质多居士不先语我。因客比丘。故请僧舍食。我是质多居士庵罗林中摩帝摩帝陀罗僧居主。质多居士不问我。过是夜已。我当共是居士语。至地明了着夜持钵。到居士舍。见辨种种多美饮食。敷种种杂色坐具。问言何以无胡麻欢喜丸。居士答言我今乐说一喻如疏。以此居士三代。为压油业。故此讥之。

八法者。若四分中一呵责。二依止。三驱出。四遮不至白衣家。五不见。六不忏。七恶耶不舍。八灭摈。九恶骂治。律教中唯此九法。今十诵文但八法耳。五不可见者。律中举阐陀比丘犯罪问云见不。答言不见。如来立法举出众外。有利皆夺。待见方行名不见罪。不忏者。还是阐陀犯罪识知而不忏灭。如来立法举出众利待忏方行。故名不忏。

常光者。常光一寻常有。而无增减。名曰光。

非常者。或增或减为缘。不同故也。有云五色光中或放一二乃至五种。

通身为五者。放光具多缘。如法华第三疏引。故注云云。

经未可见法者。未见之法。

汝欲见者。今当为说。

断四住恶者。四住是体外惑。故以邻王为喻。

无慈诈亲者。见行恶而不治纠。共同处者是诈亲之人而无慈愍。

初王大臣者。涉云国况佛。大臣况传法者。未发令发为产。已发令成为育。若生若养总名诸子。道机不耶名为端正。识达因果称曰黠慧。

三根者。上中下也。

四部者。大论中或云。在家二。出家为四部。或将释众梵众。足出家二众为四部。宝亮云。若二者比丘比丘尼。三者沙弥。四者沙弥尼。

三种者。信偏即三教。正信即圆教。

嘱教者。泽州云。有犯四重五逆及谤正法。此三罪人衣法摈治而死。于弟子中有犯十恶轻罪之人。亦须治罚名余一子。必当苦治罚。恶清净众。当佛本意是故说言。虽丧三子我终不恨。又超悟记云。假使三子至令成就者。喻尼等三人为治罚故则退。唯比丘一子。须苦治罚要令成就三学也。僧高曰。明如来以四部弟子。付弘法人。教命三成就。假令三部弟子。付弘不从治喻不尽成道。余有一众。不以少故。而不治之。如此释者皆为疏中所破。是故述之令知所释。不会经旨。

经得初移无量者。不久当闻。安住移密藏中。大福岂过于此。

非子不念者。如来不尔。是子之外更无非子。致成平等不成就他亦尔。

尚得福无量者。不久即得开权也。

汝以果计因者。汝何故见佛。为缘入灭谓为无常之果。果既无常而因亦尔耶。

自有世间相续者。一期未断。名之为常。

非数缘者。非择灭无为也。

虚空常者。虚空无为。以无碍为体。

本自有之者。即色是空。无于待对。名之本有。

佛答长寿果者。前答云何得三字。今正答长寿二字。

佛宝常者。谓明一体佛宝常也。次明三宝亦尔。

地及虚空者。虚空中空行。水陆及人天。皆有生阴中阴寿命。喻如八河。悉皆作佛。如河必归于海。

能出人天者。若人天等由迷涅槃常命。从染缘起出生。诸佛从体起用。即净缘起。而入生死。为引九界众生。入大涅槃海。故云能出。

如阿耨达池者。从主立称。此云无恼热。傍名清凉。无恼热池龙居其中故。

出四河者。经说不定。或云出八。或复云出二十河。各有所以。长含云。东银牛口出殑伽河。南金象口出信度河。西琉璃马口出缚刍河。北颇胝迦师子口出徙多河。

言八河者。佛出山东。三万五河。人皆具见。备取为喻余方大河。有大名声人皆同知。亦取为喻。通前说八。余方小河。无大名声人皆不知。故不举之。所以言八。

言二十者。如阿含说。四河去池四十里外。各出四河。通本二十。随方趣海。涉云。恒河眷属更有四河。一间摩罗。三名河利䟦提。四名摩醯。宰头眷属亦有四。一毗婆奢。二伊罗䟦提。三奢多须。四毗低多。博叉眷属亦有四。一名婆那。二毗多罗。三名明𠍽。四名光仲婆。私陀眷属亦有四。一名萨梨。二名毗摩。三多般提。四毗寿波。是为二十也。

婆罗门等者。等取一切天人居士。一切皆由菩萨所化也。明因地之时。施一切命。化功还归化之。所以至佛则常。

从无住本者。秘藏常令无住。全九法界寿命。是九法界寿命无住。遍秘密藏。是以此二法其体无二。故能遍立一切法也。

定出入者。若出定出入定入者。但成前教义。今大涅槃出之与入俱是法界。体遍虚空故以空为叹。

经如来亦尔于众生中寿命第一者。即当出义。出意正为引一切众生。入大涅槃常寿海中。名之能入。故举醍醐为喻。

经如来寿命若如是者。如前四法故。僧宗曰。承机致请也。

经不应(至)尽想者。若不于如来生灭尽想者。何故请住一却等耶。既请佛住验生灭尽之想。

二况者。外道五通。尚能延促自在。住寿一劫二劫。何况如来。已得常寿而不能住一劫等耶。

经示同毒树者。皆是毒树。次永煎除。故云见舍。

难两教者。皆有如所言言。即教也。

难两理无异者。迦叶意如来与外道俱同生同灭。则知所证之理。与外人不异。

外道盗常教者。正法时犹有四依。所以外人无能盗者。未法方有。

佛理微妙者。法身体妙。非凡眼所见。非心虑所思。名为不现。

外道理伪者。从冥初生觉。从觉生二十五谛。过二万劫已还归冥初。名曰不现。

佛认归者。若为大机于华严已是认归。为于小机。次更施小弹呵洮汰。来至今经方始认归。

色种种者。色虽种种同共一群。教虽种种同诠一理。

不期人天等者。不期人天苦果。二乘苦观等。

弘经人自益者。此约如法弘教之人。虽为他说他既不受。以法末故但著名言。只成自益。

无有妇女者。无上菩提以大慈为本。外人既不为无上菩提即当无慈。有得之利。

钦慕深理者。此即机中钦慕。何者既忻常乐之名。义问钦慕深理。

非常住基者。以大涅槃心持戒。方堪为常住本。降兹之外皆非。

无定慧方便者。圆常定慧方便也。泽州云。正观名攒。傍推曰摇。世善逗生名浆难得。

浆譬人天者。精纯成苏。余汁为浆。意云酪之所弃。尚不能得。况复酪等。

起我人知见等者。十六知见中第九我见。谓横计五阴。名之为我。四人见。计我是行人。七知者见。计我五根。能知五尘。八见者见。计我根尘能见于色及起耶见。等生取者见。计能生众生。如父母生子。二养育见。计我能养他。三众数见。计我有五阴十二入十八界。五受者见。计我后身当受果报。六起者见。计我能造后世果报。十众生见。总揽五阴。名为众生。十一命者见。谓命计速续。恐速续断。十二作者见。计我能有所作故。十三寿者见。寿计一期。寻常虽计病时最切。恐连持断恐一期短。十四使作者见。谓驱策由我故。十五使受者见。苦乐由我故。十六使起者见。令其还生欲界。名起者见。故云等也。

人天善失者。僧亮曰。耶见多者能断善根人天俱失。

余是像末者。生公曰。佛经令人得戒定慧斯三法者。本是得佛之恶道。彼以取世乐失本为余。

加之以水者。经云士夫者执我外道。是身见水也。

梵王者。谓事梵天外道。彼计梵天能生世间。非是生因。谓是生因戒禁取水也。或计梵天为常。是边见水也。

自在天者。事自在天外道也。亦计为常能生世间。亦是边见戒禁取水也。

微尘者。顺世外道。胜论外道计也。彼计极微为常。能生世间。亦是边见戒禁耶水也。

世性者。数论外道。计冥谛为世性。亦计为常。能生世间。亦是边见戒禁取水。戒者谓外道执狗牛等戒。或是凡夫执别行解脱戒。及定共戒能得涅槃。定者或是四禅八定或是凡夫有漏三昧。非涅槃道执为因道。是或禁取水。智慧者或是外道世俗智。或是凡夫闻思修智。既是有漏。非涅槃道。执为道者。亦是戒禁取水也。

及与解脱者。谓外道六行伏惑。断下惑时无间道后。证根本地。名为解脱。非真解脱计为解脱。是见取水。

非想非非想天者。此是生死苦苏。实非涅槃。外道谬计。亦是见取水也。此等执见与爱慢无明相应起者。尽名加水乳也。

有少梵行者。持十善及八戒兼供养父母等。皆犹佛法而有此法。是如来无缘慈力少分。依行果得名少梵行。

归依三宝者。不知归依同体三宝。为常因也。既不识因亦不识果。故云而实不知也。

遍六大城者。若据破外。始从华严等受受驱遂。今且从最后说。

有漏智灭(至)涅槃者。此用择灭无为。断有漏智。尽即得灭理涅槃。不取非择灭为涅槃。以有择灭但是𨷂缘而已。此二智俱通浅深。

既有是非者。犹无漏智非是涅槃。所以智不舍智。

若道能致灭者。三十七道但能通灭不即是灭。故非涅槃。即二智前后浅深为难。今引三师但消𨷂舍智之文。

以法性难身者。以者灭法性。难今法身也。

更互相难者。身若存者不应言法性。若云法性不应言有身。何者法性是无。而身是有。致成相害。

四身(至)不解者。复云身存。复云法性。故今不解。

无想天等者。举其喻事。此天在第四禅依广果天。别有高胜处。是无想天受报之处。有诸外道修无想定生于彼中。初生有想。中间想灭。经五百大劫无想。无想众生定成十入。谓六根四尘为十。除香味二尘也。问彼天不能发语。无出入息。如何有声。答身上诸处必有外风击发内身。以生声。故定成就也。命欲尽时心想还生。便谤涅槃终入地狱。佛今举之。彼想灭时但有色阴。而无色阴所依之想。亦无色举缘之想。

从生爱结者。犹有心故而起烦恼。名为爱结。

则有非(至)处者。既无想心唯有命根。持令报命而得不断。如从外来。赞之名为补处。

不应作灭等者。不应作法性灭身不灭难。何者如来为缘故生。为缘故灭。咸令众生至非灭非不灭。云何一向作生灭难。僧宗曰。岂况如来妙极而当可知。昔指孤灭以为法性。权而非实。

经无有异相者。佛即法僧。法即佛僧。僧即佛法。即若云生灭。即是异想。此三法是一体而无三。故称无异相。体是常住。故云无无常相。不为三惑二死所迁。故无变异相。即一佛体之三也。以觉察之义为佛宝。体无非法。具众功德。故称法宝。体不隔物必与理和。号曰僧宝。

若于三法为异修者。当知此人不成清净归依。既谓佛宝未极。云何而得具足戒耶。若依凭常住三归。则得戒具足也。

经清净三归者。一体三归也。

若昔四时等者。但说时未至故不得说。非谓小乘归戒而不成就。若闻今经声闻要知佛性。归戒方具。

若不知者。归戒不具。所以十仙既先取小果。彼方入秘藏。

当知已得者。若说化意可言已得。若从机缘说时未至。不可云得。

经如来亦尔等者。有常法故合前因树。明一体法身常故则有归依。合有树影。明应身别体亦常。故云非是无常。即总结为常。

经则非诸天等者。意云如来若常可为无常人所归依处。如来既是无常。以无常人归依无常佛者。则非归也。

经有树无影者。树喻法身。影喻应身。以一体法身常故。应身亦常。迦叶何故难言应身无常。僧宗曰。旧释。树譬真法身。影譬应身。于前文为便。于难。为不便。今云有归依者。正言极果妙有是常。则有归依之德。若无此德。有义亦坏。是故迦叶就影为难。欲使无归依之德也。此释只成一法。立二义耳。应依法应俱常以释。僧亮曰。星月有光树有闇影。但以微故非肉眼见。法身亦尔。非汝所见。经父母各各异。则不能生子。和合有子。喻之如常。若无于子义当无常。

经而作霜雹者。摧于无常之见。令生常见常解也。

大涅槃经疏记卷第二

承保四年五月二日书写已了对本一校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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