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沙门释智圆述
德王品
瑶亮。谓小山瑶灵味亮也。
乃至九十等者,余三从省,故云乃至具明,应云三、四广梵行,五、六广天行,七、八广婴儿行也。
太昌下,僧宗判前二家。
后四、广后两等者,第七功德始发心,至第十功德修三十七品见佛性,此皆自行,而病、儿两行俱是化他,故云全不相应。
光宅释中,文有二段:初双标;次同是下,双释。初释体一。谓五行、十德同是因善,非是极果;外凡十信、穷学、等觉、感后。下释义异。若望妙觉报果,则十地已还同名为因,而此因中自有习果。
感后习果者,地前习因,感地上习果也,故名能感之因为五行。
酬前习因者,地上习果,酬五行习因也,故名能酬之果为功德。是则五行是地前之习因,十德是地上之习果,此即义异也。若望妙觉,二俱是因,向云体一,良在于此。斯乃别教始终教道之说,如何消释圆经?若谓不然,岂初地已上而无八得报果耶?故下破云乃菩萨之位也。
以金刚心为体者,彼见第六功德,有入金刚三时之言,便谓用等觉金心为体也。两家即瑶亮。
如其所说者,如太昌破也。
开善下,初叙彼义;文云下,引文并破。
何处不劝者,五行文后,皆有劝修,何待德王,方明奖劝?
研其遗文者,谓研核诸师所遗疏义,如向所破,皆不与经旨契会,故引而驳之。
今依下,明今释。先依文定义。五行云修,在因明矣,此语地前;十事云得,得即是证,在果明也,此语登地。
前三下,释疑显意。
其文则少者,所明行果,其文不多。
非不明修者,如向引第九功德,初发五事,即是修也。乃是舍少从多,去傍取正,故以修证判其行德。
释德王名中,初以自行化他释,次约三德释。显上自他不出三德,故有次释。初云外化广者,遍照十界故;内行深者,位居等觉故。是则位邻妙觉,故称高贵;证过十地,故号德王。德即所证三德也。又光下,次约三德释名,如文。
法性尊极者,应云法身。
从人题品者,若从所证,应云十功德品;今约能证之人者,意明人已证法,显法不虚。
经修行如是至功德者。修行,即是依经修前五行,而证此十德也。问:天行是果,病儿是用,何云修前五行耶?答:五行俱通因果,而有傍正之殊。今约通因以说,况复三谛圆观,五行具足,义如前记。
分别智所不知等者,通别菩萨出假分别智,难生两教;二乘入空泥洹智,易得中道;佛性非此二智能知,故云非难非易。
无边无中者,即边而中,故无边;即中而边,故无中。中边互无,孰为相貌?
三慧似道者,即小乘四善根,位在通,即性地也。
尚不下,别教初地证道同圆,由地前次第今尚不用,古人何得用通教共乘三慧似道而释此耶?故去圆文其义逾远。
文明下,结前三家,共成十失。
文明不闻等者,初事显云不闻,而翻作闻慧释义,故成失也。
作思议解者,小乘三慧可思议故。
作显露解者,今文十德,正是圆乘秘藏,而他作小乘显露释之。
作偏缺解者,小乘偏真三慧,非圆备三德也。
寻常解者,小教三慧,昔日已明是寻常法,如何今闻翻更惊怪?
作差别解者,五法圆证无差,岂得相由差别?
边穷者,小乘偏真是空边,非三德无穷之法也。
佛经下云云者,拒抗之𠍴,即前十失。
犹参因相者,以而闻之言,虽是约证,一往似从他闻,故云犹参因相也。参,杂也。
亦是证中之行者,如初地复起二地之行,此则真因,已是分果,故知十德唯约证得。
若寻文取义者,如今师寻此品闻已等文,知是证相。
依义判文者,如前五行既正约修因,则知此十德必明证得,故依此义以判其文。
不然下。斥古人也。𠕀像,亦可云仿像,未实貌也。
非他边领者,即华严云:所有慧身,不由他悟,刹说尘说,无有穷尽。即其相也。此亦是斥古人约闻慧解也。
即是闻闻者,既从他闻,则有能闻所闻,故曰闻闻。
何得下,不闻是理,闻则是智,从理发智,故云不闻闻也。
略举三种者,具说无量,不出三谛,故此略举已收。具说三谛,皆云不闻闻者,即是依三谛理,发三种智也。
此之下。显前。说虽前后,证必同时,故云三法在一心也。不同别教前空、次假、后中,及二观浅、中道深也。尚不同别,岂与两教二乘共耶?
其虽下,但证偏真,不达真空本具诸法,而当体即中,故云不知秘密。
经:三宝性相者,相别故三,性同故一,是故名为一体三宝。
经一切诸佛(至)无变者。举深显浅。良由菩萨同诸佛证,故举诸佛以显菩萨。
经:如来涅槃者,乘如实道,来成正觉,即是不来而来,义当于始。涅槃谓所证所入,即是不去而去,义当于终。此以始终合一句也。
一一事无非中道者,谓五事既皆中道异名,故能各具二十句义。经中二十句,欲略消其名者,初非有非无中道非二谛也。非有为非无为者,非于四谛,有为苦集也,无为道灭也。非有漏无漏者,非于证真不证真也。非色非不色者,非于色心也。非名者非四阴,非不名者非色阴。非相者,非于生住异灭四相,非不相者非真也。非有非不有者,非二十五有之有非二十五也。空非物者,非六根所睹隐显情尘,非不物者非真谛也。非因非果者,非分段变易二处因果。非待者,非二边相待以显绝待。非不待者,此绝亦绝方名绝待。非明非闇者,非佛果智明,非凡夫闇惑。非出者,非二乘运出三界。非不出者,非人天不出生死。非常者,非出假菩萨及外计邪常。非不常者,非二乘滞空之无常。非断者,非于断惑位。非不断者,非于不断惑位。非始非终者,非于外计冥初之始,八万劫已灭没之终。此即非断常二计也。又非发心之始,究竟之终,非过去等可解。
余亦如是者,下九功德亦尔。
经所谓一切外道经书者,而此经书,元是涅槃不思议俗谛之法。故前文字品云:是佛所说,非外道说。法华云:治世语言,皆顺正法。即此意也。但外道不知,执为己法;二乘不达,谓是邪书;菩萨悟之,无非俗谛。故下经云:秘密之义,今得知之。
经四毗陀论泽州疏云:外国有四大论师:一、婆耶婆,造四毗陀论,亦名韦陀,此云智论。一、亿力毗陀,明事火忏悔法;二、耶爰毗陀,明布施祠祀法;三、阿他毗陀,明一切斗战法;四、三摩毗陀,明知异国斗战法。知此生智,故名智论。第二论师,名婆尼尼,造毗伽罗论,此名记论,明一切音声、名字、音句等法。第三论师,名伽毗罗,是黄头仙。造僧佉经,此云数,是所造论名。论中辨二十五法,用通大地中慧数为体。二十五谛,如前记,及下陈如品。第四论师,名优楼佉,是青目仙。彼造卫世师经,此名最胜,明六谛义。
疏云:根本有三外道者,然一切外人,所计不过二天、三仙。二天者,谓摩醯首罗天、毗纽天,此云遍净。俱舍云:是第三禅顶天。大论云:遍净天者,四臂,捉贝,持轮,骑金翅鸟。有大神力,而多恚害。时人畏威,遂加尊事。摩醯首罗天者,此云大自在,色界顶天。三目,八臂,骑白牛,执白拂。有大威力,能倾覆世界。举世尊之,以为化本。广如止观第十记。三仙者:一、迦毗罗,此翻黄头,头如金色。说经有十万偈,曰僧佉论,此云数术。用二十五谛,明因中有果,计一为宗。二、优楼僧佉,此云鸺鹠仙。其人昼藏山谷,以造经书;夜则游行,说法教化。犹如彼鸟,故得此名。说论亦有十万偈,名卫世师,此云无胜。计因中无果,以六谛为宗。三、勒沙婆,此云苦行,以算数为圣法。造经亦有十万偈,名尼乾子。此人断结,用六障、四浊为法,计因中亦有果、亦无果,亦一、亦异为宗。六障、四浊及六谛名义,并如前第十一记。疏云:但列迦毗罗、优楼佉者,卫世师即娄佉所造论也。今疏据三宗外道消经,则经中但见二仙,而无勒沙婆者,但是从略。
又迦下,此据勒沙所计,不出向二,故经不明;若约四大论师,则经文已足,如向引泽州所释。
经初未曾闻者即不闻,今于此经得而得,知之即闻,此谓不闻闻也。
不闻闻真谛法者,小乘十一部,但诠偏真,故经云:十一部知是真谛。
即是圆证者,了二乘真空,即具三德,汝等所行,是菩萨道,悟小即大,故云圆证。是知若晓十界一心,则三谛俱融,何所致惑?不闻闻义,豁若披云,经深密之义不闻也,今因此经闻也。
非是思慧之益者,重破他解也。
文云下,引下,广释经文,以证古非。
言近菩提者,乃是分真十地,近于究竟菩提也。
先提缘由者,谓听受是经,即是获分真利益之缘由,缘起因由,故曰缘由。
假智照事者。问:假智了达性具三千,正是照理,何名照事?答:由达性具,遂知诸法咸自我心,故观外事,唯见性具,故云假智照事耳。夫寻言教,必识根源,不可逐名而迷其旨。故知三观,体虽融即,较甚功用,不无差殊。是则遍摄诸法,以归心境,则莫盛乎假。遣荡计着,入于无生,不越空中,三观圆观,佛道可复。
经远见佛道者,即小见大,何名为远耶?此言见深远之佛道,非二乘之浅近耳。
历四法者,谓:一、书写,二、读诵通利,三、为他说,四、思惟其义。初是身业,二、三口业,四是意业。又三是自行,为说化他经。凡举四双八只,校量四法,超于听受。须知听受之言,并约贤位;书写等四,俱在圣位。他师不晓,谓是思慧者,谬矣。经中四双者:初、义理一双;次、善男子下,名义一双;三、复次下,解行一双;四、善男子下,法义一双。
经得见檀者,无明分破,见檀法界也。
断疑是外论者,由内证利益故,于外境断离疑心,故云是外论也。
亦称智断者,前章内证利益是智德,此断疑是断德,明生下喻智断同时。
前后互明者,前明智德,必具此断;此明断德,必具前智。明暗之喻,思之易知。
未见佛性者,以别圆闻思修位在地住之前故,而今文云了知一切悉有佛性,向利益中云则得见之,况利益断疑其义互现,故知今云了知即前见性,须约地住方顺经文闻思之释,一何谬也。
今作下,正示今义。
疑佛涅槃是无常倒者,谓佛定灭,故属无常。
三单对一双者,三单即乐、我、净,一双即涅槃与常。
注云云者,应云疑佛是真乐,疑佛是苦等,则义当有八。然此疏主所释,自是一途。若依荆溪,文义甚便,即私谓下是也。但总、别分其五句。既知涅槃是总名,四德是别号,于总起疑,则成倒也。问:若依荆溪消文,则八倒不足?答:今助释之。初疑定涅槃否,即是总疑四枯;下之四疑,即是别疑四荣。总、别消文,八倒宛足。
须具例佛性者,于三乘文下,尽合云为有佛性,为无佛性,前疑从略,但云为有为无,至解实理,方言佛性,故云互现。
经:了知一切众生者,即前三乘人。
即离实法上疑者,以无常即是四念,观谓观色不净等,既约五阴,故属实法。而经言众生非众生者,以众生是揽阴而成,是知虽有众生之语,而正在除五阴实法上疑也。命非命亦尔。
离假名上疑者,以计五阴起我见故。
经圆谶者,说文:谶,验也。谓占后有效验也。
经见老人等者,即是东门见老,南门见病,西门见死,北见沙门,事载瑞应经上卷,略如前记。
寄有无而言非有非无等者,示经深意也。文寄有无,意在双非,文意两全,则三谛义显,文意无滞,故并云寄。
不可下,结叹三谛。上两不可思议是叹真俗,复不可思议即叹中道,三一互融,故俱不思议。
玄而下,有无相即,已是于玄,又即中道,故云复玄。
经闻不闻义者,只是不闻闻,此乃德王谬领之非。德王意谓,若云不闻,不应言闻;若闻,不应言不闻,故成谬领。
分使成两者,夺闻成有法,夺不闻成无法,有无性别,故须成两。如来向者,何故以不闻闻为一义也?故次文以生灭遮之。
生灭不得作一者,不闻是无,闻即是有,有无硕乖,定是二法。是故不闻不得有闻,故经云无不应生,此乃举不闻遮闻也。言闻不得有不闻,故经云有不应灭,此乃举闻遮不闻也。
正就不闻闻夺者,前通约有无者,意在以闻属有,不闻属无,有无相夺,其义既立,故今正举佛说夺之。
经定成两者,闻与不闻异,故成两。
定不应一者,现见不闻与闻异,如何而言不闻而闻是一义耶?
凡累三譬者,谓:一、去,二、生,三、得。以此三事共显闻、不闻义。亦可去、至喻闻涅槃,生、不生喻显佛性,得、不得喻显菩提。观下纵门,义势应尔。然此三喻,疏文略释。若欲委消者,初喻中以去喻闻,至喻不闻。经譬如去者,喻能闻人。经至则不去者,类显初句。如彼世人已得至者,不可言去;合法者,诸佛、菩萨已得涅槃,不闻法竟,不得言闻。经去则不至,类显后向。如彼世人在路去时,不得名至;合法者,已得闻者,则更不得闻于不闻。次喻中以生喻闻、不闻。经生已不生,类显后句。如彼生相,生诸法时,不得说言生于不生;合法者,已得闻时,不得宣说闻于不闻。经不生不生,类向前句。如世虚空不可生故,正名不生,不得言生;合法者,不可闻法,正名不闻,不得言闻。
第三喻中,以得喻闻,不得喻不闻。经:得已不得,类向后句。如彼十四不相应行中,有非色非心之得,能得诸法,今取为喻。如彼诸得,得诸法时,不得名为得于不得;合法者,已得闻时,不得说为闻于不闻。不得不得,类显前句。是兔角等不可得法,正名不得,不可说之为不得得;合法者,不可闻法,正名不闻,不得说之为不闻闻。举此三喻,以显不闻与闻,二义宛别。如何世尊言闻所不闻,是一义耶?故疏云:皆定夺为两也。
疏云:即不生不生者,谓终不生于不生之法也。
合譬不得为一者,前法中有二:初结定成两,次结定不应一。譬中但譬定成两,故云至则不去等。今合但以定不应一合之,故云闻所不闻等。
譬中下,点示譬文所阙。
但是下,和会两文。
开合互现者,开譬则明定两,合譬但合不一,此名互现。若依法文,必须双具。若于譬中立不应一譬者,如初譬下,应云云何而言至而去,乃至第三譬下,应云云何而言得不得。合中,若据世行经本,正是合前定两譬。疏主云是合不一者,恐今时经本讹错。若依疏作不一合者,经但应云闻所不闻,亦复如是。智者详之。
纵难者许其不闻,闻是一也。
经十住菩萨者,反徴也。若言凡夫未有菩提,未得涅槃,未见佛性,是有是得是见者,则凡夫与佛,事无差别。何故如来向言十住见性未了了耶?十住尚尔,何况凡夫?验知不闻闻二,云何言一?
经如来往昔等者,若从他闻,即是于闻,此纵也。
复言无师者,反徴也。既言无师,则不从他闻。是则从他则闻,不从他则不闻,故知二法本异。何故说言不闻闻是一义耶?
结两纵者,既生佛不同,是则定成两法,故知闻则得道见性,不闻则不得不见,经皆并难。如文色声况者,色声是可见可闻之法,尚有不可见闻,况涅槃妙理,岂有见闻而云不闻闻耶?
初文下,释色、声义。但取色在障内,复是粗显则可见,声在近处则可闻,反此不可。或引色法有三,谓可见、有对等,全非文意。障谓山、壁等,故文中举柱以明之。质应作只。
第二叹答下,先片古。
今明下,兼取下文,共成三答,谓:一、叹答,二、瑞答,三、兼答也。初一是当文,复二在流光论中。
定相难者,谓闻与不闻其义两别,以难如来不闻闻义,故云定相也。
佛明幻等者,佛以幻空、幻假、幻中答之,故云一切诸法皆如幻化。是则三谛互摄互无,故皆如幻。汝何定执闻不闻义异耶?应云假即空中,闻即不闻,空中即假,不闻即闻,所以但明如幻,定执自除,众疑皆息。以叹为答,良在于兹。
琉璃下,明瑞答。
非青等不闻也,见青等闻也,故云岂非不闻而闻也。
后琉下,明兼答,应云后答琉璃光之问,文逸答字。
即兼答者,谓正答放光,兼答不闻闻之问也。下答放光,其有二段:初明本即不闻义,次明迹即是闻义。即本而迹不闻即闻,即迹而本闻即不闻,兼答之旨坦然明白。
德王下。明问意。德王等觉实无所疑,为彼三根发起斯问,俾佛三答各令悟解,文义钩锁其若是乎?
三根释然者,上根闻叹答即悟,中根见瑞答乃解,下根闻兼答则了。群疑须消,喻以冰释,故曰释然。
下别答者,即指向瑞答,兼答为别也。
皆破定相者,即兼破德王定执之疑,此光不属因缘,故无定相。
经念佛者,念法身也。六段经皆说光体,所以一一悉云常住。
私谓下,释后一番,明因缘义也。疏有二段:初、治者述文旨,次、疏主立问答。
自行破立者,四菩萨自破无明,自立菩提灯,此既内证,所以皆嘿。
岂是常住者,若论分常,菩萨已得;今约究竟,则金心菩萨尚是无常。
一云下,答,有二义:一、约受加,则智光同果;二、约本高,则常住何疑?
应以世谛者,甚深是本,体即不闻;世谛是迹,用即闻。应约迹用以逗物宜,不须冥本,故云莫入。古经及疏琉璃光字,皆单作流离,古字通用,义如前记。
经:兴师相伐者。白虎通曰: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师二千五百人。左传:有钟鼓曰伐。
经年谷不登。周礼,以岁时登。郑玄曰:登,成也。
经是名因缘等者。从本垂迹,事光宛然,故云是名;即迹而本,于事达理,故云亦非。故此二句总前本迹,是名结迹,亦非结本。
不能答,下文具四,悉可见。
此佛举彼菩萨者,即经云佛告文殊:何故有此光明?即是释迦举彼菩萨也。
任理而说者,直谈大理,不斥小乘。
彼土虽无下,是则秽土具四,净土但三,据三益同,则净秽俱说。
随缘不定者,夫问答之法,是下问于上,而佛问于流光,则上问于下,盖随顺物机,故无定式。
即是人傍者,上纯陀对佛论常,而文殊横来难之,故云人傍;而所论之法,还是常法,故云法不傍。
即是法傍者,正论不闻闻法,而且问去来,所以成傍。此据语异,故云法傍;若约义同,此傍即正,以去来之法即不闻闻故。
人不傍者,初佛问,流光答,次流光问,佛答,更无他人横难,故云人不傍也。
汝见诸法有去来故来者,此解经汝为至来也。至谓去彼至此,有去来相,即是约俗谛为问。
无去来故来者,此解经为不至来也。不至,谓不从彼至此,即是约真谛为问。下流光初二番答中,乃约二谛俱冥中道,俱无去来。
就前境者,以从彼来此,正是前境;直约此说,名就前境。
而迹有去来者,迹谓事用,是故流光至此是事迹,故有去来。今流光答佛,直谈理本,故此两番之义,俱无去来。
经至亦不来者。此明来即不来。
不至亦不来者。此明不来亦不可得,以俱冥中道故。经诸行若常等者。常即是俗,无常即真,真俗即中,故并不来。
迷悟亦尔者,据后八番,通约迷悟,而义亦小异。初云有众生性等,是约果;次憍慢下,约因;三、有取行下,约有取着、无取着,未见大涅槃理,皆名取行;四、若见如来下,约二乘见去来;五、不闻佛性下,约能破明去来;六、若见声闻下,重约二乘明去来;七、若见声闻、支佛下,约名明去来,以二乘真谛亦有四德之名,而体不同,故须简遣;八、若见如来下,约双非明去来。而此八番,文义虽殊,不出迷悟,迷有去来,悟无去来。
兼答:高贵不闻闻者,理本不闻,事迹有闻;悟故不闻,迷则有闻。应知本迹俱在于圣,迷悟则凡圣对论。又凡夫执迹迷本,则本迹俱迷。
经:且置斯事者。且置去来之事,我今正欲问不闻闻义也。此乃置傍明正。
琉光在本下,谓在本国问满月佛,亦同德王作夺,纵况三双之问也。
证是内悟者,证理名不闻,发智名闻,故云不由外闻也。
证中之修者,谓真修也。故此真修,即是分证。当位名证,望上起行名修。
念念增明者,进入名闻,常契理性名不闻。
似如六度者,佛意多含,未敢定判,故曰似如。
而不次第者,若依次第,应初施、二戒、三忍、四进、五禅、六智,而今文初进乃至六施,故云不次第。应是如来明圆六度展转相摄,故以不次而现其旨。
此约精进许者,若非精进,安能善说无怠?
约戒度许者,若无毕竟戒,安能拔除二边毒箭?戒以止恶为义,拔毒即止恶也。
上文云下,即卷初经云何等不闻而能得闻,乃至云三实性相常乐我净等也。既明四德即是佛性异名,此证不闻,闻是广明佛性义,故云复是其义。
高贵亦然者,谓佛今既许流光得了因智慧,乃云我有慧炬,能为照明,故知高贵亦得了因。以所问既同,佛许亦等。
下文云下,引证得了因也。
若不闻下,以总名佛性,而总中含别,故有三性之别,故今举总以徴其别。
不闻下,正约四句以对三性,乃五性也。言五性者,于三性上更加二种,而诸说不同。或云如境界性及果性,故云加果性及果果性;或云加因性及因因性。若释义者,般若空慧,名了因性;无量功德低头举手之善,名缘因性;一切诸法中悉有安乐性,名正因性;善恶事异,名境界性;单论智德菩提,名果性;兼论断德涅槃,名果果性;单约十二因缘事境,为因性;兼取观因缘智,名因因性。诸说不同,数必至五。若作境界性,即没果果,为果性所摄;若开果果性,即没境界性,为缘因所摄;若没因性及因因性者,因性为正因所摄,因因性为了因所摄。其义可知。今文对五性,且泛据一说。
不闻闻是了因者,以闻属智故,即诸法不闻而般若闻也。
闻不闻是缘因者,以缘是福德,体非智照,故曰不闻,正因可见。
是境界者,善恶事境不相滥故,故曰闻闻。若将境界望正因以辨同异者,正因在理,境界属事,一切诸法即境界也,安乐性即正因也。然理既即事而理,事乃即理而事,故知三性五性,若开若合,或性或修,大有所开,安可卒具?下注云云,意亦在此。若解修性不二门意,义则易知。
又是下,以闻闻及闻不闻二句,义兼通故,故更对之。是因因性者,十二因缘属事,故是闻;复起观智,体达三道本无,故是不闻。以闻不闻对者,义在此矣。
亦复如是者,谓以来、不来等三种四句,例对五性也。
此约忍度者,若不安忍二死,岂能为他种智舡师?
约禅度许者,若非住如来禅,以四无量心普覆法界,安能等视众生同于赤子?
约檀度许者,三檀中,即法施也。此之六度,皆约一心实相,随义立名,故有六别。文不次者,由互融故。
莫求其过者,执偏毁圆也。
释:覆已者,起三毒则不进已道,其犹覆器。
不观种姓者,以西土有四姓,刹利、净志是好姓,毗舍、首陀是恶姓。无以贵姓见重,贱姓见轻,但取其法,唯德是与。故野干说法,帝释修敬也。亦犹文王生于西羌,大禹生于东夷,太公本于屠钓,傅说始乎坂筑,宁戚饭牛,初平牧羊。岂以种类卑贱,而弃其圣贤之德哉?在儒尚然,何况于释?故佛诫之,莫观种姓。
勿漏生死者,以憍慢等是凡夫心故,不起此心,则真空发明,故不漏落生死也。
勿漏涅槃者,以自度等是二乘心故,不起此心则弘誓满足,故不漏落涅槃也。经云自度乃至自涅槃,对四弘誓可知。
勿污大乘者,先人后己,乃是大乘;自调自度,名之为污。
若作别体者,见三宝差别无常,即污一体。
不能尊法者,大涅槃是所禀之法也。
若起小乘下,明后三污同在自己,故云即不能尊自。
凡行十法者,初诫覆,有三;次诫漏,有二。闻敬师一事,义开应三,今且从文,故但二法;并诫污中五,故合成十法。又一一法皆先遮次行,专取行为十法也。
结是至心者,即经云汝能如是至心听法,是总结文也。
南方,谓江南也。
后两四句是譬说者,古人见有如字,即名为譬,而不知不生生等,是转释不闻闻故。
初四是教相者,彼谓既云不闻闻等,必闻声教也。
次二是证相者,彼谓生生等是能证之行,至至等是所证之理。
法身起应者,法身是不闻,起应是闻。
法身嶷然者,谓不起应时也。
生死纷纠下生死是闻,修道断生死是不闻。
非是正意者,谓闻闻四句,但为生生四句作哢引故,所以但释生生,自晓前义。
不闻不闻是涅槃等者,合云不生不生,古师欲显前句,故且牒之,下之三句直约生等。
无始无终者,以涅槃理体不当始终,是则一不闻为无始,一不闻为无终。
无始而始者,理虽无始,而有初地证得之始,故不生即无始,生即而始。
无终而终者,理虽无终,而有妙觉证得之终,故生不生。即种智已圆,无智可生,故云不生也。
生死亦然者,谓生死亦约始终等说,须知彼约生死涅槃各有三句,不生不生定属涅槃,生生定属生死,余二句其义互通。
是生死无始无终者,轮回无际,故无始终。
不生生下,迷真理之不生,起妄惑之生,故生死有始。生不生下,谓生死之生,初地分破,妙觉究尽,故曰不生,故生死有终。
今谓下,今破初句,总斥诸家。
何者下,历破多解。
方不会圆者,诸师偏解,欲释圆经,何殊方秉而入圆凿,故云不会。
屠割伤体者,三番四句,法理圆通。诸师以分限释之,何殊屠割四支,伤割身体。
依于一谛以释四句等者,彼谓皆由证一实谛,而能不闻而闻乃至闻闻。前释古中不出此解,今破诸师因便而引,故云又一师也。
虽言亲密者,比望诸师,此无屠割之咎,故云亲密。以专执一谛,不知诸法互融,故云弥益疏遗。此解最胜,尚有疏遗,况二谛等释屠割伤体耶?
况作互无者,即第四师约终始释也。谓涅槃无生死中三句,生死无涅槃中三句,故云互无。此乃理事体殊,但得小乘㭊法之意,尚无体法小乘之意,故云少分意耳。
又此十事者,即十德也。
千途万辙者,如今师约四法、五行、五性、三涅槃、大小律论等释,犹虑不契当内证圆通、普该诸法之旨,而况诸师偏执一义耶?
蓬飞等者,此喻诸师偏执事相,于圆融理全无依托,只似蓬飞大野之外,萍流沧海之表耳。文选班叔皮北征赋云:飘萍浮而蓬转。注云:如浮萍转蓬,无所依托。
触处皆通者,如下约五行等释是也。
应扶佛语者,经中佛自解释故,今更伸明佛语,使义显然,故无别途,故云应扶佛语。
意在通修者,以由住前缘修,得入初地真证,故不闻闻等,须对修论。
修道忽谢者,住前智行,名为修道。智三即名字位,行三即观行相似位。今转似解,登住真证,故云忽谢。
故名不闻;不闻者,涅槃无能闻、所闻相故。
名闻不闻者,闻即是惑,证起断惑,名闻不闻。
随扣则应者,随机现应,说法无尽,故曰闻闻。此之四句,前三约自行,后一约化他。又前三中,初句是智,次句是理,后句是断。智即般若,理即法身,断即解脱。
明证智等者,谓证家之智,乃至证家之应也。
若事下,事即是应理等,对句可解。
自他者,理智断是自,行应是化他。
释二人疑者,二人即德王及流光也。
复次下,约五行释。
是证圣行者,圣行是智慧庄严,即不闻闻也。
是证梵行者,梵行是福德庄严,即闻不闻也,此皆一往以分福慧。
证天行者,天行是理,理非福慧,故是不闻。不闻婴儿同善,病行同恶,随机现应,故是闻闻。
复次下,约五佛性释。
不闻闻对了因等者,只由了因是慧,缘因是福,正因是理,故此对之。然此五性,至初住时,一时分显,即一即五,非一非五,思之可晓。
复次下,约三涅槃释。以性净等三皆不生不灭,故名涅槃。诸法实相不生不灭,不染不净,名性净涅槃。修因契理,惑毕竟不生,智毕竟不灭,名圆净涅槃。寂而常照,机感即生,此生非生;缘谢即灭,此灭非灭,名方便净涅槃。对句,其义易见。
云何名如者,是问起。
是不异义者,即答释。
雪山割肉等偈者,诸行无常等,是雪山偈;如来证涅槃,是割肉偈。
生不生是诸行无常者,生即诸行,不生即无常。
不生生是,是生灭法者,不生即灭也。
即是生灭,灭已者,生生是所灭故。
是如来证涅槃者,此约能证之智,故对不生。生,即诸法不生而般若生也。
生不生,下生是生死,永断即不生。
即是生生者,生死即上所断也。生而复死,死已还生,故曰生生。
若能下,无量乐是所得之理,故是不生不生。
自净其意下云云者,此偈于小乘则是防止三业。上二句是身口七支,净意是意地三支。若演小归大,则成十界。诸恶是三恶法界,诸善是三善法界,净意是四圣法界,谓㭊空净意,即空净意,即假净意,即中净意也。
大小经律者,如上所引大经小律也。
道义下,注云云,亦应与地论四句同,谓空、有、不二、不异、不尽。又云云者,诸文或以生生四句及中论四句对教,自是别途,非此中意。此中正明分真内证,则四并在圆。又若约内证圆通,则对教无爽,以四圣法界性本具故。小律但在人天,向文尚对四句,而况四教耶?
有二义者,谓外法、内法也。外法约凡夫生死,内法约圣人理观。或云:外法约圣人现应初念托胎,即托摩耶胎也。此释不可。如下,约外法释。世谛死时,乃云福命俱尽,此岂是圣应灭耶?当知但是约凡夫生死为外法耳。
修习方便等者,以修习解安住义也。
世谛者,无明共法性,出生一切,隔历分别,故名世谛。今云修习方便,乃是以止观安于世谛,令成不思议境。观行位成,故名安住。以安住故,名托圣胎。
从修发证者,即是初住。开佛知见,得无生忍,名出圣胎。不见无明世谛,故言不生。获佛知见,故名为生。故云无明豁破等。此不生生句,位在初住,即自行因也。
经:无有生相者,断德已圆,无明不生;智德已圆,般若不生,故言不生。不生位在妙觉,此说自行果也。
经世谛死时等者,无明是其根本,既破无明故言世死,世死故名生不生,此释初句也。上缘于理智德成故言不生生,此句下破于惑断德成故言生不生,不生名虽同事理大异,初句詺智慧开发为生,此句詺结业起动名生,生名虽同而缚脱大异,此同初句是自行因耳。
经释生生云:一切有漏念念生故者,此明化他之所。菩萨何意不生而生?良由一切有漏众生相续不断,是故菩萨而起大悲,示自在生而度脱之。
经重释第三句云四住菩萨(至)生自在者。前解说自行之惑灭,今重释明化道之兴。何者?菩萨断四住时,破结业生,即能自在生,况断五住耶?以劣显胜,弥彰化道。二乘断惑沉空,不能如此,故标菩萨也。此即化他能也。故此四句总摄自行因、果,化他能、所,皆悉具足。疏解四住菩萨,先引古释,次明今解,如文。
地经六住者,还是别义。向佛尚以通劣而显圆胜,岂无以别显于圆耶?故地经云:从初发心住至十地,束为六住:一、种性住,二、解行住,三、净心住,四、行道迹住,五、决定住,六、究竟住。种性住者,若人无有种性,虽生善道,数退数进,不得在菩萨六人数中。若种性处成就,无有退失,数数增进,得是一人也。解行人,是初地方便。净心住,是入初地,得出世间心,离凡夫我相障,故名净心住。行道迹住者,从二地至七地,住修道也。决定住者,八地、九地也。已得报行,不还不退,故名决定。究竟住者,第十地学行穷满,故言究竟。
第四(至)相应者。经称四住,正是行道迹住。从二地已上,正是入假化他之位,处处现生,而非实生。将别显圆,初出胎时,即能利他,化生自在,于圆义雅合,故云与此义相应。
具如下,即破法遍初文也。
欲因生生广解诸句者,诸句即生、不生等三句,及不闻闻、不至至等各四句也。
有漏之法应无此生者,有漏是所生法,故且以有漏之法定是无常,今能生既是于常,则所生有漏定无此生也,故经云则无有生。此约四相迁物以难,四相中生相居初,易起常计,故先云常也。
若无(至)常者,牒下句经也。
生自下,释出经义。
不能自固者,能生之相。既是无常败灭,尚不能自固其体,岂能生于有漏耶?
不为生之所生者,此显有漏自然独立,既非因缘,生法非常,如何
言生既自是所生者,释经生若自生句也。此是牒计,谓此生相自是所生法,更别有能生也。
非复下,释经无生自性句,此是正难。
非复能生等者,谓既自是所生,岂能更为能生?既非能生,是不见有能生自性也。
二云下,释经若能生他下文也。
望自俱他者,望能生是自,故所生俱他。
非六问者,即非前常、无常等三双也。
六非一是者,前六句皆云不可说,故曰六非;第七乃云有因缘故,亦可得说,名为一是。
第四、生他之难等者,下不生二字,即是无漏,不生无漏,故云不生不生。
云何不生生下,疏释六非,有二段:初、随文正释,二、约义广示。然此六句,总而言之,不出界内、外,通、别解惑也。观乎佛答,其义幽远,方显流光,所难玄深。
两事相乖者,不生是常,此指法性真理。生即无常,此指无明妄惑。真妄义别,故曰相乖。此乃二乘已证界内不生,无明既在,犹受变易之生,故云不生名为生。此语界外附体之惑不生,而名为生。生即颠倒,颠倒即不颠倒。心行处灭,言语道断,故不可说以酬琉光定常之难也。
为生所生者,即是大生生小生,八相所迁有漏之法,故是无常,此即界内见思惑也。惑即是事,全理成事,故云举体是生,故经云生生故生也。
复为灭所灭等者,此灭即寂灭常住之理也。以因缘生法,即空即中,无常即常,全事是理,故云举体皆灭,即经云生生故不生也。既即惑是理,无常即常,故不可说以酬流光定无常难也。
本取生死者,此指经中生字,是生死之生,非般若生也。疏主意谓诸法不生,故云生不自生。是则生死本无,不从四句生。略举不自生一句,既生死不生,则真空理显,即界内解也。界内之解,止遣分段,故言生不生。既不见从四句生,故不可说以酬流光,定作自生之难。若止观释生不自生,乃约般若生,与疏主意小异。以二义并通,故彼此互现,岂章安尊者反破大师耶?
而是修道得故者,此由缘修真修之因,而得极果所证。此即界外之解,酬流光意,疏文明矣。
释第五下。此是总结破内外之惑。界内生,生亦是生;界外不生,生亦是生。只是无明生生,必假缘生,缘生即空即中,故经云以生无故也。缘生是有,此有即无,此酬流光定有之难。
释第六。此是总结破内外之解。界内之解亦是修道得故,界外之解亦是修道得故,故云有于可得之事也。得即诣理,理绝心口,故不可说,以酬流光定无之难也。
第七、可说下,明一是也。前六非即破,此一是即立。破故,非不生生乃至非不生;立故,随彼机缘说四教解惑,则是不生生乃至不生。
除后两支者,除生老死也,以未来未至故。
为生作因缘者,过去于无明心中,造作㭊法等行,于行业心中,已具四教机缘,复由无明润业,成今识名色,乃至取有,于爱取心中,善根将发,由昔善缘成机,感佛为说四教之法,则是十因缘法,为生作因,故云亦可得说。
无生之观等者。彼破法遍,是依今经无生教门,修无生观行,则彼观此教,展转契会,故义例明。止观指的,唯依二经:一、依法华显实,二、依涅槃显常,旨在斯也。然经文下,约义广示也。
一句具四者,如生生是藏教,当教复有四门:有门即生生,空门即生不生,两亦门即不生生,双非门即不生不生。乃至以不生不生是圆,圆教四门,即是不生不生句中具四句也。况复圆中四门,门门互融,复各四句。况复即权而实,三教即圆,一一融通,安可偏说?明其内证,妙尽于斯。若得此意,下明事理皎在目前。即事而理者,四句即是智断因果,化他能所,故名为事。
若知(至)即是说者。无说是理,若解理者,方名真说。故妙玄云:口无言声,遍诵众典也。
约教行证者,谓不闻闻等约教,不生生等约行,不至至等约理。
非无此义者,一往许之,而复不用。
初两下,先标。
通别惑者,通惑谓界内见思枝末,别惑谓界外无明根本。
通别解者,通解谓偏真智,别解谓中道智。
不生生下,次释。
别惑单者,理体不生,而惑是生,故云不生。生此惑,则单约无明也。
通惑复生者,界外之惑已是于生,从生惑上复生于惑,故云生生,即是根本、枝末二惑重论,故云复也。
通解单者,界内止遣分段,故言生不生,此则单有空解也。
别解复者,界外双遣,分段变易,故言不生。不生是则空解之上,复有中解,故言复也。
次生句下,后之二句只是结前。若准止观文,大师以前四句是思议解惑,后二句是不思议解惑,与今疏不同。以二说俱通,彼此互现,意如前示。
当其分部(至)是常者。只是四相当体部类,各自一性,未为余相所变之时,以常有故而得常名。
经云生亦是常者,正指未为住相所变时也。
言无下,释无常义,可见。
亦有常无常义者,还是当其部分是常,变易生住,故为无常。故经云:以法无常,异亦无常也。
已生来生坏者,谓生相已生,坏相则改,故云坏不得是常也。坏即本无,今已生故,即是今有。
本有今无等者,若约本有坏相,今已生故;今无坏相,亦是无常。经文虽举本无今有,准义合具本有今无,故疏明之。
涅槃所断者,四相是妄,涅槃是真。达生死即涅槃,不见四相,唯一涅槃,名为所断,斯则不断而断也。后四难,即自生他生,本有本无也。
正答第五者,即本有难,第六即本无难,三、四可知。
此中言有下,解妨也。初立妨。应问云:既四相俱无,何故向经自云有生性第耶?若然者,岂非定性之执乎?即是下,释妨也。以定执已遣,随机说有能生之性,则无所失。
如前下,举前经为例。
非性执竟,即四句俱不可说,例今四相俱无。
后方下,例今后说有能生性也。
经家叙相者,已闻法竟,增道损生,寂光分显,故以踊空表其内解。
陈其得解之门者,琉光上根,于闻不闻悟。大众中根,于不生生得。下根尚未解不至至义,况前二四。故假无畏发起,然方悟入。是知三种四句,虽一一互摄,而其领悟三根自殊。
此两相成者,初、问此生彼,即是问修因;二、问彼利根,即是问得果。修因必得果,得果由修因,二义同归,其犹一身无殊,因转侧故,乃分彼此。
若入实净土胜者,如净名经说:香积土菩萨坐香树下,即获德藏三昧。今无动国例尔。是故自行入实,则净土为胜。经云利智捷疾,则此义也。
秽土则胜者,若化他入权,备谙药病,则秽土为胜;如备历文武,方入将相;如净名中、香积国中菩萨而来此土,学双流行。
经不动世界者,即琉光本国也。清净庄严之相,如上经文。由琉光自彼至此,论不至至等义,故今无畏举以问佛,即是为下根广明不至至义之弄引也。
兼遣后问者,兼遣第二彼利根问也。
是止善下,止谓止恶,如不杀等;行谓行善,如放生等。而经中前段亦有行,后段亦有止,但约多少旁正分之,各从一善。
总别不异者,四弘是总,十善是别,总别相济,净业斯成。止善中,十行经文即是十善,每一行明一善,次第在文。
经:招提者,讹略梵语也。正云招阑提奢,此翻四方,谓处所为四方僧所住也。或云招引提携,此乃谬说。
经:不恼众生者。思益云:此土众生,从旦至中,无嗔碍心,胜于净土百千万年修行六度等。此由秽土境恶,嗔心难防故也。
经:僧鬘者,梵语也,此云对面施。
三种、六种者,即前德王凡作三双难,谓一、夺,二、纵,三、况也。
佛说六喻,即如幻如炎等。
若尔下,问意者,既不至与不生同名涅槃,何故前则重言不生不生,今则单言夫不至耶?答意者,前复此单,机缘宜尔。
不至者即凡夫下,正释经中未至义。未还是不,故云不至。或恐字误,应牒云未至者。当知经云未至不至者,不至直约涅槃之理,未至乃云凡夫未至涅槃。故知未至二字,即约凡夫不修圆因以说。前复云不生,不生而俱名涅槃,智断两不生也。向云单复,义在此矣。
于生死互举一边者,前云不生,生是诸法不生而般若生,此以智德释生字。今云不至,至则是不至生死至于涅槃,涅槃是断德,此以断德释至字。故知前约般若生,此明世谛死。然智生必惑死,惑死必智生,故云互举一边也。
亦是互举者,前解生不生有二意,初云世谛死时名生不生,次云四住菩萨名生不生。初明自行惑灭,次显化他道成。今释至义,但约化他道成,故经云为欲化度故示现在中等也。既能化他道成,必由自行惑灭,故云亦是互举。此约释至字义,与前释生字义辨同异也。若释不至,与前释不生义同,以俱约世谛死故,即经云三乘已得永离,故名不至也。
经:阿那含者。以三果上界惑在,犹居分段,故名至至。初文中下,凡两番分文,初分三段,次分七段,欲应答文,依三为正。
于第三问复有四章别者,谓于第三问下子分五章,初章正明是有与大科名同,余四别有异名,谓二是可见故常等,即分七段中后四文也。合论应云五章,今据名别者,故曰四章别耳。
初问又三者,经从尔时不可得闻,是领旨。
云何下,是略问。何以故下,是广问,法、譬、合可寻。
第五、有两重譬合者:初、虚空譬;二、害冤譬。各有合,如文。
第六、有譬有合。引昔者,譬合可知。
如佛昔于下,是引昔也。
经凡因庄严等者,既假外严,则非本具,故属无常。
经:阿那波那,此云遣来遣去,谓出入息也,此即数息观。
经破㭊六大者,维摩经云:是身无主为如地,是身无我为如火,是身无寿为如风,是身无人为如水。是身如空,离我我所,观空大也。是身无知,如草木瓦砾,观识也。六大观破我执,此皆据小教修因以难也。
经:譬如虚空者,虚空则平等皆得,不择贤愚;涅槃有得不得,分于迷悟,故不同空。
经:一人得时,应多人得等者。此由德王不达性体不同而同,彼彼互遍故。一佛成道法界,无非此佛之依正同而不同。彼迷此悟,宛尔差殊。一室千灯,喻意可识。
地人下,释经本自有之也。
真修,谓登地显理。缘修,谓地前修行。三论,谓中论、百论、十二门论。古人盛弘三论,名三论师。
经非生非出者,非凡夫生死故非生,非二乘涅槃故非出。
非堕非死者,非堕,谓不堕三无为坑;非死,谓非二种生死。
非圆非方者,非别故非方,非通故非圆,非空故非尖,非有故非邪。
经久乃得出(至)父母者。虽经久方出,父母等终不谓其子是今始有也。
即兼余四者,谓可见故无常等四问也。
似四缘、三因者,意云:今经五因,似成论中四缘、三因。彼论四缘者:一、因缘,具足三因故;二、次第缘,谓心、心数法次第而生;三、缘缘,如识生眼识;四、增上缘,谓诸余缘也。三因者,成论以所作因即是增上缘,故不别立,但立报因,即今生因也;自分因,即今习因也;共因,即今依因也。所以今五似彼四缘、三因也。
疏云:但无次第缘者,以因缘具足三因故。前三因已是因缘,故于四缘但阙次第。若俱舍论云:能作及俱有同类与相应遍行并异熟许因唯六种。又大论三十二云:言六因者:所作因、相应因、共因、自种因、遍因、报因。释曰:所作因者,不碍于他。相应因者,心、心数法同时相缘,以心、心法共相应故,名相应因,如亲友、知识和合成事。共因者,一切有为法各共生故,更相佐助,如兄弟同生,互相成济。自种因者,过去善法与现在善法为因,现在善法与未来善法为因,恶、无记法亦复如是。遍因者,苦、集谛下十一遍使,名为遍因,谓苦下五见及无明、疑为七,集下四耶见、见取及无明、疑,此十一使是生死根本,能遍为五部作因,名为遍使。报因者,行善、恶因,得无记报,名为报因。新名异熟因,谓异类而熟,名异熟因。四缘者,如上五因,名为因缘,心、心数法托缘生故,名为缘缘。新名所缘缘,诸法生时,不生障碍,名增上缘。今五复与大论等六因、四缘似同也。
即是习因者,谓自种因也,新名同类因。
初、双答因果者,经明六度是因,明涅槃是果,因果杂明,故云双答。
经中三段:初、明修习;二、从大涅槃下,明观成;三、尔时,得如是相下,明入证,即初住也。
前五者,初、约有乞、无乞,二、约时施、常施,三、约生悔、不悔,四、约生怖、不怖,五、约望报、不报。第四文中,但言生四怖是波罗蜜者,例知不生怖者,则非度义。
少分涅槃者,未能于一一施体达无相无得,是故但为涅槃少分之因。
后一正是判度者,经从若为恐怖名闻去也,应有三段,谓:先、举非;二、从修行如是下,显是;三、譬如有人下,举譬。举非中云为恐怖者,问:前说生怖行施是波罗蜜,此亦生怖,何故非耶?答:前约少分,故得度名。既存相着,故今云非也。故疏云有相有得,则非度义。亦是即有不有等,显前生生等四,是三谛义。生生是因缘生法,达此生法,即不思议空,故云即有不有,即生不生句也。点空即有,百界宛然,故云即空不空,即生不生句也。心性不动,双非二边,故云非空非不空,即不生不生句也。三谛圆融,四句具足,深而复䆳,义在斯焉。
德王品之二。
四罪者,谓:一、犯,二、谤,三、逆,四、阐提。
佛性不持者,既有佛性,应任持此人,令不堕狱。
前难令涅槃无常者,指前卷末德王重论文也。
悉令皆转者,既转凡作圣,应转圣作凡;既转小成大,应转大成小,故云难一切人等,寻经可晓。
本取断已名一阐提者,谓断已得之善,方名阐提。事善断已,复应还得,佛性常理,不当已还,故云性非己得。
又断已得下,消经中若断已得。
恶人不定等者,以若恶若善,悉由心变,心性随缘,善恶何定?
如来不定者,亦由如来证得心性,故能随机权变无定。
经:色与色相者,青黄等是色,方圆等是相。
无定之中亦有定相者,生死不定,涅槃则定,如矿可成金,金不为矿。
方便道中如来不定者,方便谓应迹权巧,示生示灭,所以不定。
是故不烧者,又涉公解,内则护身,外障尘坌,亦表如来内心坚净,外相臧美,中间坏者,万累俱消。旧师及兴皇解,鬼非鬼义,非不一途,但不互融,及闻遮照,故今不用。
今明鬼即非鬼,下于鬼上具足三谛。
非鬼下,于非鬼上亦具三谛。
非鬼非非鬼下,于双非上亦具三谛。鬼是俗,非鬼是真,双非是中。既一一互融,故各论三谛。所以俗不定俗,真不定真,中不定中。不定之义,如指诸掌,岂与旧解兴皇为同年耶?
是一下,结显互融也。问:既三谛互融,何故经中止作双照以释耶?答:良由三谛互融,故能双照。
而最在后者章,安明在后之意。
私谓下,荆溪明广释所以。
转三漏为四流者,谓欲流、有流、见流、无明流。
明七漏者,文中所列,全依成论。
开边为断常者,于五见中,开边见为断常二见,故有六也。庄严意云:经文但标六种,但是广明身边见相。我即身见,有无即边见。以执此劣解,自谓胜智,复是邪见。开善所解,则谓经文标释具足。先标六数,我见下,次释六种。故其所立,全异庄严。然六种虽足,要其所归,只身边耳。
假我者,览五阴以立主宰,名为假我。
真我者,只是神我耳。
行苦者者,即经云:或在地狱、畜生、饿鬼所受行苦也。此苦最通者,三界皆有。故俱舍云:譬如以睫毛,置掌而不觉,若置眼睛上,为损极不安。凡夫如手掌,不觉行苦睫。
不得为一者,以无常迁谢,身为苦聚,二事合论,故云行苦,此非三苦中行苦也。
烦恼等四者,等取阴死天子也。
所该甚广也。该,谓该通。
只是助语者,以证涅槃,必断生死,故与上句义一,故云助语。下云助句,例此可知。
至期何处者,凡云至心,即至到心源。源即三德妙理,期于极果,究竟开发。极果是所期之处,故云至期何处。
今生死亦是烦恼等者,以业、惑是生死因故。
今不复释,下云云者,指前疏文。
直合等者,以下两句只是一义,故向云不可分张也。只证此法下,以证常故,故无三世。然此但以今偈上半对前四句,其义已周,故知言至心听等,只是明听受今偈云句,前偈四句所诠之法耳。
亦应四悉者,大论第一云:有四悉檀:一者世界悉檀,二者各各为人悉檀,三者对治悉檀,四者第一义悉檀。四悉檀总摄一切十二部经,八万四千法藏,皆是实无违背。
三观治三漏者,慈心、不净因缘,三观也;瞋恚、贪欲、愚痴,三漏也。广如大论明对治悉檀中说。
或言有我等者,大论明世界,悉檀云:人等世界故有,第一义故无;法性、实际世界故无,第一义故有。
即各各为人者,得乐是生善义故。
涅槃只是因缘法者,如经云:四法是涅槃,近因缘也,谓近善知识等。
即成性义者,即同外道计自然性也。
四种佛性下,言除正因等者,准下配释,即是:一、果果,二、因因,三、了因,四、果性。今云除正因至四缘佛性者,恐文误,以偈明证得故,无正因义,正因在迷故。
亦断十二等者,亦才也。才犹仅得,惑仅尽,故属因,究竟尽属果也。
只是浅深者,前品犹是浅位菩萨,今不痛即深位菩萨。
警柝他各反。周易:重门击柝,以待暴客。左传:鲁击柝闻于邾。郑玄曰:手持两木以相敌,是为击柝,守备警戒。汉书中宫卫城门击刁斗,传五更卫士周庐击柳,皆谈论语巧言令色,鲜矣仁。
经若须依(至)受取者。佛言:施时不取,后顿难得。仲尼曰:义然后取,人不猒其取。
经为四毒发者,四大不调,能害身命,故名毒也。
因三受起三烦恼者,即依苦受起嗔,乐受起贪,不苦不乐起痴。北远疏云:一是欲觉,思求一切可意之事;二是嗔觉,亦名恚觉,念他违己,思欲嗔彼;三者恼觉,亦名害觉,念欲加害。
经连缀张卫反。说文:缀,合著也。
经云:何恃怙?恃,负也;怙,赖也。
涅槃经疏三德指归卷第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