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事志四
时事
唐
大历二年秋,大水。
建中三年,大旱,井泉竭,疫死者甚众。
贞元四年,军乱,逐其观察使吴铣,大将郝诫溢自称留后。
十七年,剑池水赤如血。
开成五年夏,蝗疫。
大中二年七月,福建观察使殷俨进瑞粟,茎五六穗。
乾符五年十二月,黄巢陷郡城,杀戮无算。
景福二年,王潮陷福州,范晖死之。晖为观察使陈岩婿,岩卒,自称留后。初,潮未至,闽人谣曰:“潮水来,岩头没,潮水去,矢口出。”其后朝廷即以潮为闽观察使。潮卒,其弟审知代之。闽人以为谶云。
乾宁四年,唐以福州为威武军,拜审知节度使。初,潮兄弟卜帅,植剑于地,拜而动者为帅。审知拜,剑跃起,众异之,推审知,不敢当,以让潮,而己副焉,至是总府事。审知虽起盗贼,而俭约好礼。时四方窃据,或劝其建国,审知曰:“吾宁为开门节度使,不作闭门天子。”竟以臣节终。
五年,黄崎港雷震水中巨石,碎之,海船利涉,人谓审知德政所致,号甘棠港。
后唐
长兴三年,王鏻僭号称帝,国号闽。
晋
开运三年丙午,南唐李景兵灭王氏。
宋
太平兴国八年二月,知福州何允昭献芝二本。
至道二年,诏福建民负人钱没入男女者还其家。
四月,福清、长乐雨黄黑豆,皆坚实异常。
四年,除民岁丁钱。
景德元年,飓风为灾,诏赈之。
大中祥符元年,芝生于龙眼树上,次年又生于荔枝树上,是年遣使取占城稻种。
五年十二月,侯官山生芝五十四本,闽县圣泉寺生芝十本。
天圣四年,大水,有诏赈恤。
六年,除福州民逋官庄钱十二万八千缗。
政和二年,福清溪涨,有鱼腾波浪间,荡民居数百家。时仪曹林挚与其弟攀挈家寓于文兴囗囗没。
靖康元年八月,福州军乱,杀其知州事柳廷俊。
建炎四年,诏奉安祖宗神御于福州。时御舟航海,将避于闽。按《鹤林玉露》:福州启运宫在开元寺,有七祖御像。南渡初,金兵囗扰仓囗间,载以朱辇七乘,列于殿庑,专差中官生香火,节序朝廷遣帅守致祭。
是岁,建州范汝为作乱,福州城中大震。
绍兴二年,饥,斗米千钱。令宪臣移广粟以赈。
六年,饥,有诏赈之。令即臣部使者赈粟,亏分且漕广粟以助。
十八年,侯官县有竹实如米,饥民采食之。
二十九年,大水入城,漂闽、侯、怀三县田庐,宪臣樊光远不以闻,坐黜。
隆兴二年,地震,是年大旱。
乾道二年,福清县石竹山大石自移,声如雷,石方可九尺,所过成蹊,山之木石如故。
三年秋,霖雨,禾麻菽粟多腐。
淳熙四年夏,大水,漂民庐数千家。
五年,大水,漂圯古田县治。
十二年,饥,令守臣赈贷。
十四年,旱,命有司赈贷。
绍熙二年四月,霖雨,至于五月,大水侯官、怀安、古田、闽清,坏官民庐舍。
嘉泰二年,古田县大水,漂官民庐甚众,溺死者数百。
开禧元年,旱,又岁又水,有诏赈之。
十四年,旱,诏赈恤。
嘉定四年十月,一夕再火,燔城门僧寺民庐千余家。
十三年,饥,人食草根。
十七年五月,大水,侯官甘蔗砦漂数百家,多溺死者。水口镇民庐皆尽。是年秋,飓风大作,损稼。
绍定三年,蝗。
端平七年,大旱,诏州县:军旅之后,遗骼弃道路,感伤和气,有司收瘗之。
十二年,大水,诏赈之。
宝祐元年,旱,诏赈之。
景定四年,飓风。十一月,火。
景炎元年夏五月乙未朔,端宗皇帝即位于福州。以大都府为垂拱殿,便厅为延和殿。是日有大声出府中,众皆惊仆。
二年,元大将董文炳帅师入福州,秋亳无犯。宋御舟迁于海。
元
元贞二年,饥,赈粟有差。
大德六年,饥。五月丁巳,赈以粮一万四千七百石。
至正四年,大旱。
六年,寇入连江。
十四年,大饥,人相食。
二十三年,连江县有虎入城,罗源县猛兽害人,非虎非熊,或曰驳马云。是年谯楼鸱尾吐气如雾。
二十四年七月,白昼获虎于郡城西。
国朝
洪武元年,大将汤和由海道入福州,兵不血刃,执陈有定归于京师。
四年,永福县温九作乱,寇掠乡里,有司捕之,逃去。后复来寇,义士杨惟吉率众围获之。
二十年,大旱。
二十一年,长乐大水。
永乐十年,长乐首石山鸣。谶云“首石山鸣出大魁”。是岁马铎及第,后六年李骐又及第。”
正统八年戊辰,邓茂七作乱于沙、尤。福州山贼攻劫诸县。残罗源、古田、永福、闽清,死者不可胜计,处州贼乘乱入连江,福城戒严,避寇扶携入者,日以千计。
成化十三年,火,毁还珠门及民庐舍数百家。
十六年,长乐县十八都昆由里突起小阜,高三四尺,践之辄陷。明年,复于其左涌起一山,广袤五丈余。是年大疫,民多死。
十八年,长乐半占山崩,压居民庐舍,有死者。连江大水,坏县公署、学舍,仓廒、坛壝,民畜溺死不可胜计。
十九年六月庚辰,大风雨,拔木发屋,公署民庐尽坏,城上敌楼颓毁一空。福州九县,同日官私船漂没无算,死者千余人。
二十年十二月戊寅,地震有声。
二十一年三月,雨不止,至闰四月,闽县、侯官、怀安、古田、闽清、连江、罗源、永福八县俱大水,民多溺死。
二十二年,旱,古田、连江大疫。
二十三年,罗源贼劫县库,官军寻获之。
弘治七年正月,还珠门火,延居民二百余家。
十一年春,长乐十九都灵峰上产芝三本。
十四年,古田白水寇逼县城,为官军所歼。
一十六年,长乐马江大风覆舟,死者几百人。
正德三年,还珠门火,延居民庐舍百余家。
四年,连江囗生白毛,焚之有囗气。
十二年四月,地震,是岁地五六处皆有声。
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可数。五年五月夏,旱,知府汪文盛奏蠲租赋。
嘉靖九年,侯官县狱囚反,时正月二十九日夜也。初,侯官县令黎文会素酗酒,守狱者得囚金,纵之。有林汝美,故县吏也,以杀人论死;车小二,则郡剧盗也。二人私以兵器藏瓜中,遂率众斩关而出,杀侯官令,趋南门,将逃于海,适三司晨候御史于南察院,遂杀布政查约、参议杨瑀、都指挥使王翱、经历周焕,贼逸去,后颇追获。
是年四月,长乐太常山鸣。
十一年,大雨雪,里巷中群犬惊吠。是岁,闽果不实。
十三年二月,雷震万岁寺浮屠,火光如巨烛照城中。时屠侨为布政使,冒雨救火,以雨衣藉地,甫三拜而塔顶大鼎坠地,有谶云:“诸天及人,无田见鼎。地摇三月,天雨四花。土田三变,今古同时。屠人握闽,雨衣三拜。”梁天监四年书。”
十八年闰四月,飓风大作,瓦屋皆飞。
十九年,贼寇连江。
二十一年,罗源大水,山崩,沙压田。长乐饥疫。
二十三年,大饥,巡按御史何维柏赈之。何寻以劾大学士严嵩逮诏狱,士民哭送,道轵不得行。
二十九年,地大震。海贼入长乐。
三十年,雨石于连江,有声如雷。十一月,福州地震。
三十一年二月,乌石、九仙二山土中产珠,郡人竞取之,着手辄碎。
三十四年六月,大雨雹,倭寇福清海口镇,杀数百人,大掠而去。
三十五年正月,大雨雹。是岁也,民间讹言有海骝精,状如萤,着人衣裾必死。城中家击金鼓,如防巨寇,夜不帖席,数道士市符治之。有司疑即道士所为也,将置之法。道士逸去,怪亦绝。
十一月,大雨雪。
三十六年正月,改浙江巡抚都御史阮鹗于福建,从侍郎赵文华奏也。
八月,倭数千人由海入寇,至福宁,转掠而南,遂逼省会。四郊被焚,火照城中,死者枕籍,南台、洪塘民居悉为煨烬。巡抚阮鹗竭库藏,并括民间金帛赂之,倭托言风未顺,遂驾巨艘捆载扬帆而出于海。详见《世庙实录》
三十七年正月,倭仍连艘环泊梅花、定海等处,戕杀男女,备极惨毒。所掠富家儿,揭名于路,令以数百金行赎则放还。沿海庐舍,焚燎一空,春燕归,巢于林木。
三月,诏锦衣卫官校逮系巡抚福建右副都御史阮鹗赴京,以言官劾其刮民间金帛赂贼故也。阮自浙参政超拜其地巡抚,寻移镇闽,实意不在兵,未一年所费闽库银六十余万。
夏四月,闽各县李树上生桃,福清县有猪蜕彀色如丹。
四月,倭蹂连江,逾北岭,复逼会城,转攻福清县,陷之。执知县叶宗文,劫库狱,杀虏男女无算,焚官民廨舍一空,训导郭中涵、举人陈见死焉。
三十八年,倭由福宁寇福州,城门昼闭,遂掠近郊,陷永福而遁,义士谢介夫战死。[6ss]介夫,长乐人,故吏也,好勇喜侠,前岁倭屯城南门外,日暮酒酣,皆投戈熟寝。介夫结死士欲夜袭其营,阮巡抚意在和倭,乃痛箠之。介夫既挫,村野居民虽得贼首级,无敢报矣。阮巡抚逮去,有司复遣介夫追贼,竟为所杀。时有福清夏叔慎亦战死。
五月,倭攻福清,巡按御史樊献科劾巡抚都御史王询、参将黎鹏举失律,夺俸抵罪有差。
三十九年,倭舟尚屯沿海,刘巡抚焘下令大开城门,往来不禁,亲率兵追贼于闽安镇。刘精骑射,家蓄健儿数十辈,俱习战。贼素慑其威名,遁去。
四十年,倭寇泉州,分其党围福清。广兵王凤等作乱,自江西渡关,欲乘虚窥福州,至茶洋,闻有备,不敢下,刘巡抚单骑谕之,还所虏男女七百余人。
四十一年正月朔,地震有声。三月,三卫军郭天养等作乱。先时,巡抚囗震得遣兵往古田山寇,通判彭登瀛与指挥王毫争礼不相得,师旋无功。彭通判委罪于指挥,巡抚怒,斩队长四人。三卫军因阅校场,大哗,侮辱监军副使汪道昆,围之,自旦至暮。马侍郎森、陈参政元珂出谕乃定。
八月,倭攻福清,围未解,游巡抚告急于浙江,总督胡宗宪遣戚参将继光率戴都司冲霄、把总胡守仁等兵万人,由间道趋闽。戚御兵有律,所过秋毫无犯。福清民大悦,家具簟食饷兵,人屯于城,夜半出击贼,斩首千余级。贼退屯牛田,泥涂数里,以官军不能至。继光忽下命人负草一束,将领不知所为,明晨疾驰贼营,以草填地。贼愕,奔遁,赴迳江,死者万计。
十月,卫军郭天养等再作乱。以藩司勾算月粮,众噪聚鼓楼前,公署皆闭。天养等益骄,突入龚祭酒用卿家,斧其柱。莆田黄侍郎太用新构将军山居,毁之。马侍郎森复出谕,乃散。
四十二年,大将戚继光大破贼于兴化。既解其围,遂分别将趋福州,合击长乐贼,破之,斩首二百余级。倭屯海上者尽遁,残寇五百,由北岭窥会城,千总胡世兵驱之,多赴海死。[6ss]先时,倭为闽患累年,华亭徐相公忧之,荐刘巡抚,又不合于严相,病免,闽乱益滋。山寇起,卫兵骄,人情汹汹,莫保其生。至是徐相得专政柄,适倭陷莆,乃与兵部杨尚书博,谋超拜谭参政纶为御史大夫,又以巡按福建御史李邦珍屡荐戚继光战功,用为总兵,发南京库帑二十二万两助饷。谭巡抚至,以戚麾下千人自卫,始申法令。时粮储为戚囗囗召乱军郭天养囗之,三卫股栗。山海诸寇,遣诸将以次讨平。由是流亡复业,闽人始甘食其土矣。故议者谓勘定祸乱,虽诸将戮力,若非仰赖世皇帝之知人善任,其成功未必若是之速也。盖真所谓:“其备不在边疆,而在囗朝廷”云。
四十五年正月朔日,地震。
隆庆元年,诏蠲福州府逋税。
万历二年八月,昼暝,空中有声如雷,地大震,方山巨石坠于田。
五年,巡抚庞尚鹏奏蠲福州府军饷未输者数万两。
六年五月,大水,侯官、怀安稼损十之八。是秋大旱。
七年正月,丈量官民田亩。先是升平日久,田亩冲崩及里胥飞洒,各县浮粮难以数计。巡抚刘思问奏请丈量,报可,乃沿丘履亩,逐一清丈。然奸猾舞文,其害尤甚。不过取足原额而已,阎闾之病未廖也。
三月,裁怀安县,并入侯官县。
六月,新作贡院成。六年,给事中萧崇业册封琉球,暂为使馆,家人弗戒,毁于火。至是重建东西号舍,始改砌以砖。
十八年正月,不雨至八月。
十九年夏,大旱。
二十年三月二十五日,有星陨于闽县东南者三。
二十一年,闽县知县王仰为家奴毒死,仰子廷试手杀家奴三人于城隍庙。
二十二年二月,不雨至夏五月,谷涌贵,饥民大噪,掠劫城中,越三月乃定。先是岁比不登,至三四月间,斗米百钱。仓有备赈谷数万石,知府何继高执以先经报部,不肯发,而巡抚许孚远又下令抑民短价和籴。东门李章以卖米为活,有陈七者向李求籴,勒从短价,李与争,遂至相殴,观者塞道。李家素饶,饥民乘机尽掠之。巡抚遣坐营古应科往谕,不听。是夜,无赖啸聚群集,首攻仙塔许家,去军门仅数武,喧声如雷。巡抚惊缩,莫敢问也。一夕遂连掠十数家。明日,布政使管大勋、兵备佥事张乔松出道上,见众汹汹,相顾仓皇,力求抚院宽其讨。于是众益肆,而邓三、吴和尚等跳梁无忌,通国之户昼闭矣。越三日,乱未已,始部浙江巡城中,缚行劫者馘以徇,仍发仓廪,众乃安戢。后巡抚金学曾至,奉旨斩邓三等于市。
二十七年,督矿税太监高宷至。
二十九年八月,九仙山新台毁。初,内使建台于九仙山之巅及乌石山之麓,形家以为非宜,后诸生以关路毁其亭,寻复建。三十九年,抚院丁囗言之内使,遂撤去。
三十年七月,飓风作,长乐渡舟覆,溺死三十余人。
八月二十五日夜,长星亘天,头大红色,尾尖白色。
三十二年十一月初九日,地大震,有声。时方夜,动摇不止,屋若将倾,人争惊避,墙垣多颓塌,江浙之震皆然。
三十四年八月初七日,大风,阳岐江五舟并覆,溺死千余人。是时,兴、泉、漳三郡生儒就试,不得入,急欲发舟,舟人止之,不从,中流起风,五舟俱覆,乃讹以为峡江,误也。
三十六年夏五月,大饥。时连年荒旱,巡抚徐公学聚给引招商,听其兴贩。于是商贾转运,鳞集江干。谷价虽腾,民鲜饥色。故江淮苏松之米浮海入闽,自徐公始也。民受其赐大矣。
秋九月,闽县鼓山石崩,有声如雷。
冬十一月二十二日,东门守门军苏九郎妻郑氏一产二男二女。
十二月十七日已时,布政司火药库火。库四旁皆隙地,锁扃甚严,中有佛狼机大铳数门,忽火自内出,奔突冲击,人皆惊仆,满城屋瓦尽震。
三十七年五月二十六日,大水入城。本年五月二十四日,建宁蛟水发,冲坏城郭,漂流庐舍,压溺男女以数万计。是日,延平之将乐、顺昌等县蛟水亦发,所荡村落悉为丘墟。二十六日,澎湃而下,势若奔马,倏忽间,会城中平地水深数尺,郭外则丈余矣。一望氵弥漫,浮尸败椽,蔽江塞野,五昼夜不绝。故老相传以为二百年来未睹也。水皆卤浊色,人不敢饮于江者浃月。当事以异灾闻奏,请囗蠲赈。然是时水旱遍宇内,朝廷亦不能每人济矣。
八月,大雨。初六日,乌石山崩。山南有新立阮公祠近仁王寺,是日雨暴山崩,祠尽毁,压死者数人。
是月,风雨弥旬。初六日,贡院内水深数尺,文场垣舍倾坏,巡按御史陆梦祖改初场试期,至初十日始入试。
三十九年,改大田驿官路由扈屿至仙岐渡江抵阳岐入省。寻又改从吴航过江。
四十年二月十一日,大风,马江渡覆,死者百余人。
论曰:《春秋》,鲁国史耳。然上下二百四十年间,灾异必书,垂鉴戒也。其所谓礻几祥而大有年而已,非若后世之芝房兴歌,宝鼎纪瑞也。余记闽事,窃以前车戒焉。夫禹汤水旱,郅治之世不能免也。顾早图豫计,即九年水七年旱,不为忧矣。闽省僻在南服,地狭民稠,水耨火耕,仅足糊口,一逢旱涝,将朝夕之不给是虞,安所望卒岁哉?曩在甲午,饥馑相仍,士大夫有廑桑梓忧者,告于大中丞敬庵许公,曰:“救荒无奇,其备在豫。”中丞公以为迂也,笑而不答。居无何,而民变告矣。余言父老言“甲午之饥,不甚于嘉靖甲辰也”。甲辰之按闽者,为东粤古林何公,高价招商,兴贩云集,粜渐以平,是岁饥而不害民,至今德之。若甲午,则官靳于发,棠民抑其减籴,是所令非所好,直教之乱耳。昔宋范文正公浙西救荒,价听其翔涌,俾四方商贾逐利竞趋,谷渐增则价渐短矣。若减价以救荒,犹抱石而拯溺也,亡其何日之有?盖中丞公夙以道学鸣,迨建节也,日谈性命,民务鲜关其衷,故一遇变生,莫知所应。呜呼!时值卧鼓息烽,尚可哆口高论,假令戎马生郊,其去佛门诵经有几哉?今故不讳言之,愿后之秉诠者,勿以唇吻性命之伦,轻莞海国封疆之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