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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营志卷二军政警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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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政第三明清兵事清军制沿革职官姓氏

王营绾南北之冲,有淮河之险,明祖置卫,镇之左右皆军垒也,而兵事不少概见焉。其可述者,断自明清易代时始。有清既宅北平,命豫王多铎将兵南伐,于时福王初即位金陵。其五月,以总兵黄得功等分镇淮上,以大学士史可法开府扬州,督其军。十月,诸将分汛地,自王家营至宿迁最冲要,可法自任之。筑垒缘河南岸。明史本传。顾马、阮当轴,诸镇又猜贰不法,清兵连下邳、宿,可法飞章上报,无应者。明年四月,清兵遂渡淮,南都不守焉。当北兵之未下也,国变耗至,漕抚路振飞、巡按王燮倡义兵于清江浦。时张献忠已踞光、黄间,以武愫为徐淮防御使,谋东略。甲申五月,愫初陷沛,其将董学礼遣谍五十人,潜住王家营侦动静。燮潜遣人北渡河,焚其舍,贼不敢犯,淮境平。此据《淮城日记》及《山阳志遗》。据《淮城纪事》则谓:甲申三月二十日,王按台谕清河县王家营民三日内尽徙,焚其舍,时日、情事微异。及南都既立,振飞被谪去,燮改官山东,义兵由是解体。失人者崩,斯其验也。

清兴,王营初属漕标左右二营汛地,防守趱运,番替为之,期而复始。康熙以后,虽有变易,未为常制。雍正七年,设南河河道总督于清江浦,于是邑境始统于河标。大凡县治设经制把总一员,而以协防外委把总驻王家营,水陆烽堡总十余处,王营为旱墩一。雍正八年,知县李必成奉文建。西接杨庄,北连浪石,形势最为都要。乾隆《县志》具载其属汛、兵马、楼橹之制,王营汛领营兵五名。马一、步四。又为堡房于河堤之上,营房三间,两旁兵房各二间,界牌一,炮台一,烟墩三,戍楼四。周护以栅,上建旗杆。乾隆二年,知县张钧更增建金家庄汛于盐河之北,制亦如之。按乾隆《志》图:金家庄汛在浪石南三孔桥北。又按:今盐河南岸亦有金庄地。皆移县前之军政也。乾、嘉之交,为制又变,王营隶旧城汛,设协防外委千总一员,与他汛俱受成于河标中营都司,所统外河杨庄,额外、外委各一员,兵各五名,以时弹压汛地,诘奸暴备非常。而金家庄旱墩,则割隶宋集汛,与旧城汛分盐河为界焉。今小营者,宋集汛之防地也。以上操防。其在修防营,则外北汛专管黄河北岸工程,自主簿下,凡设千总一,协防一,堡夫四十八,兵百六十。然无与于战守之事。明天顺初,县治设外河主簿,隶清河北岸汛。康熙中,析增中河主簿缺。乾隆末,又增里河主簿缺,于是外河主簿改称外北主簿,驻王家营,掌北岸工程。大抵王家营当全盛时,虽当吭要,而泰平既久,所置兵防要亦禁暴诘奸而止。又县治东移,军声遥制,无虞窃发,以是河北诸镇,咸不置重兵。观于旧志墩汛之设,畸零单露,军气不扬,盖鲜见其能有济矣。咸丰元年春,洪氏据金陵,燕齐告警。夏四月,山东巡抚李僡奏言:东省门户,必首扼淮徐,所恃者黄河天险。前将密云山陕官兵分布王家营等处,南北锁钥,所关甚重,昨琦善咨会,前赴安庆,已饬游击冯化青领千四百余名回东。查此项官兵,军械齐备,可就近截留调拨王家营,先令暂行管带,计山陕兵次第可到,臣定日启程,周历各处,分拨防堵。《东华录》。于是定计,以清江浦为第一路,将军托明阿扼之;王家营为第二路,侍郎(弈)[奕]经扼之。《山东军兴纪略》。然粤难未至,捻贼乃起江以北。十年正月,宿永捻首李大喜纠众东下。二月朔,连陷王家营、清江浦。此据《东华录》,若《山东军兴纪略》则为初三日。(畤)[时]承平日久,民无守志,其始率宴然衎乐,谓贼终无来犯理,官军尤癃怯不可恃。贼既至,奔北死亡,莫之能救,以故焚掠独惨,北起小营,南极淮岸,数百年之积,但有赭垣。善哉乎!昔人连村自保之为意深也!是岁,御史薛书堂请汰河员,部议增设淮扬镇总兵,归漕督节制,并酌改修防,留操防,定营制,裁官并兵。会镇人张海筹等亦以重戍为请,于是总漕吴棠奏,河标原额,今宜悉隶镇标,别增设镇标左营参将于王家营,领萧睢营兵九百九名,分防渔沟、杨家庄一带。由河营参将改。下置中军守备、中河营守备改。千总、协防外委千总改。把总各一员,以事巡徼资镇捍。部议可其奏,时同治二年也。当元年正月,捻首李成光绪《志》云:大喜义子尝再东犯,时援师猬屯,贼安渡盐河趋清江浦。时为二月六日,详“杂记”。于是镇民皆汹惧,乃遵漕臣清野之策,筑圩寨,实稸牧其中。六年冬,捻首赖文光自沭阳挟众南奔,所过皆莽墟,竟无所得食,卒饥困颠踣以去,过王营时为十二月初八日,并见“杂记”。则圩寨之效也。是时绿营额弁,益钝废不可用。光绪二十八年,部议大饬军政,汰弱加饷,号巡警军。于是汰左营兵七百五十名,实存一百五十九名。盖有更练警察之意。然暮气卒无改于昔。三十一年,裁漕督、总兵,设江北提督,以旧部隶提标。又六岁而清亡。

上所陈者,皆经制之兵也。光复之初,县警备队及淮北缉私水师并尝驻镇,守御颇资其力。顷者国军在境,分屯斯土,部伍尤多不胜纪。由皆非常驻,故军政无得而言。在昔方隅志乘,名宦有传,往往仕迹卓然,使人思慕而不容已。王营当清中叶,水土之官,一簿之微耳。时历七十余祀,而风声阒如,故书雅记,荡为冷灰,要亦职掌卑微,故碌碌无以自见。自左营分阃,参戎是设,傔从舆马,请谒百端。值丧乱既定,昔之挽强执殳者,皆雍容以迎送为事。其贤者或出其余闲,以缮保聚,疏陂池,余则萧然终日,藉秩禄以自养而已。今参稽里乘,本所可知者,次其姓氏,自外北主簿始。

罗曜上虞人,嘉庆八年任外北主簿。

耿秉谦华阳人,十六年六月署。

萧奏韶河内人,十六年八月任。

沈荣节归安人,二十二年任。

刘青佩单县人,二十四年任,明年十二月再任,道光二年三任,五年十月四任,七年九月五任。

李本瑃《府志》作本椿,仁和人,二十五年署。

孙珏仁和人,道光元年署。

张德禄沧(洲)[州]人,五年六月署。

娄全宛平人,七年五月署。

唐杰秀水人,十年正月署。

陶佩玉大兴人,十年九月任。

陈镕大兴人,十六年四月署。

丁维申永城人,十六年八月任,二十六年再任。

朱成藻嘉兴人,二十五年署。

吴寿彭吴桥人,二十八年七月任。

俞元相大兴人,二十八年十二月署。

江国瑞通州人,三十年任。

田学淳阳曲人,咸丰二年七月任。

江庆安大兴人,二年十月任,以后缺裁。

右外北主簿十九人。

袁世功铜山人,同治二年任左营在将,筑王营圩。

闪凤来河内人,八年署。自罗曜至此依光绪《志》,以下据《(通)[县]志征访稿》。

王树楠蒙城人,光绪三年任。

王树标树楠弟,十七年署。

陈能伸湖南人,十九年署。能伸,武健甚,哨缉维勤。

夏胜本江西人,二十二年署。

章宗瀚字百川,石埭人,二十三年任。培治道路,疏宣积水,至今赖之。

曾毓衢湘乡人,二十六年署。

王安国本县人,二十六年护。

郎桂林字锦堂,吴县人,修圩浚川,遗爱在口,二十七年任。

李东武湖南人,二十九年任。

胡胜福湖南人,三十二年署。

刘永兴湖南人,三十三年署。

陈凤元山阳人,宣统元年署。

季鹤山六合人,三年任。

右左营参将十五人。

施殿魁本县人,同治二年署左营中军守备。

韦长清上元人,武举,光绪元年任。

王元安国父,十七年署。

汤怀仁字守庵,东台人,十九年任,二十七年再任。怀仁驭部下以法,不少贷假而众无怨言,每冬散米券于民,全活不少。去之日,民立石识之。

王安国二十六年任。

王世彬阜阳人,二十七年署。

陆凤岐本县人,二十八年署。

张鸣谦甘肃人,二十九年任。

吴志明安徽人,宣统三年任。

右左营中军守备九人。

施殿魁同治元年署,王营汛千总。

陈平辅本县人,二年署。

沈体仁桃源人,四年任。

李殿祺字小山,本县人,光绪二年任,尝修筑市中石路。

闻锦涛上元人,二十五年任。

程瑞嗣字祥亭,济宁人,三十年任,政尚严峻,豪猾敛戢。

右左营王营汛千总六人。

警卫第四警政沿革警官姓氏民团保卫团

街政事务所镇公所

警察之设,盖见端于改国之初。民国二年,清河县巡警教练所毕业,县委杜廷模为第三市警察专员,拟办,不果。民国四年六月,县警察所徇镇人之请,始设分驻所于王营之城隍庙,隶警察第六区,以姚芝祥为区员,设巡长二,分驻王营、小营两地,驻王营者领巡警十二名,驻小营者领七名,皆就地筹饷。以铺户捐、油捐充之。六年秋,区员徐镛庆以省款增募巡警七名。八年十一月,改称第五分驻所,统于县城警察局,以区员马文斌为署员,设巡官一、巡长三,其一领巡警七名,驻小营,他二员分统守望四,俱驻王营。是时省款已提销,文斌谋恢张警政,整顿铺户捐,举办回教食品捐,经费渐绰裕。又移分驻所于西街,僦张氏宅以居,建大门于其前。十七年,以费绌不胜租累,移驻耶稣堂,终仍驻城隍庙。及文斌解职去,规模乃少杀于昔。九年春,裁长、警为二十一名,十年冬裁为十六名,十一年三月又裁其五,止存十一名,于是并为一班。革命后,分驻所尝改称王营支局,隶西坝公安分局,县城远而势捷,西坝近而实纡,审断欲速,隶县为便,是以近稔以来,时兴直辖之议。一彼一此,更名者屡。十七年二月改王营支局为直辖第一支局,十八年一月公安局长承季厚以警察队并入,编为第二分局第一派出所,八月又改为第三分局第一分驻所,俱隶西坝分局。二十年一月,巡官邓汉臣请准总局,复为直辖第六分驻所。二十二年八月又改编为直辖第一分驻所,西坝改设第一派出所,隶焉。今直辖幸成,而费绌如故,实力单羸,无裨缓急。十七年支局长金孝森尝广为两班,明年一月如旧额,二十二年改编后,长、警凡十五名,分为二班,一驻本所,一驻西坝。故营人悔之,谓傥举警察诸捐以益保卫团,则丁壮增而器仗足,其实效于是乎在。今商力竭矣,而公安、自卫两俱疲敝,诚不知其可也。吾考之官牍,自姚芝祥为始,得历任警官若干人,其间廉干之吏,颇亦有之,然俸钱卑薄,则黩货也易。自非砥行立名,嶷然有守,欲无骩法,难哉。兹并列其姓氏如左。

姚芝祥字瑞清,山阴人,民国四年六月任分驻所区员,风操贞厉,巡徼不怠,于是人知警察之重。

徐镛庆本县人,六年一月任。

吴桐江宁人,七年任。

郑炳兰本县人,七年任。

右警察第六区王营分驻所区员四人。

马文斌字震亚,济宁人,八年八月任区员,十一月改称第五分驻所署员。文斌强果有器识,承颓敝之余,才猷甚著。

徐起江西人,九年二月任。

安炜本县人,十年十一月任。

乔振清本县人,十二年十一月代理。

吴联芳本县人,十四年任,十六年七月再任。

王雄灿沈阳人,十六年六月任,年少气锐,勇于振作。

右淮阴警察局第五分驻所署员六人。

王立忠吴桥人,十六年八月任王营支局局长。

金孝森江宁人,十七年二月任,改为直辖第一支局。

右淮阴县公安局第二分局王营支局局长一人,直辖第一支局局长一人。

徐祯福江都人,十八年一月任第一派出所巡官。

陶其元本县人,十八年一月任。

刘超然河南人,十八年四月任。

右淮阴县公安局第二分局第一派出所巡官三人。

陶其元十八年八月任第一分驻所巡官。

邓汉臣盐城人,十八年十一月任,二十一月改称直辖第六分驻所,二月卸任。

右淮阴县公安局第三分局第一分驻所巡官二人。

贺弼宁乡人,二十年二月任直辖第六分驻所巡官。

王怀义东台人,二十年三月任。

张瑞宝江都人,二十年四月任。

束德滋东台人,二十年六月任。

杨寿延安徽人,二十年十月一日任。

刘树堂河间人,二十年十月十六日任。

陈鸿年宿迁人,二十一年一月任。

万良宜兴人,二十一年七月任。

李幼琴本县人,二十二年一月代理。

右淮阴县公安局直辖第六分驻所巡官九人。

张受之镇江人,二十二年八月一日任第六分驻所巡官,十一日局令改编为第一分驻所。

右淮阴县公安局直辖第一分驻所巡官一人。

筹防自卫,始于清末。光绪八年,知县丁仁泽谕镇人为冬防自保,每岁就近召募,十月而集,清明遣归,岁率二三十人以为常,是为自卫之嚆矢。入民国后,则有民团、保卫团。初,首义军起,和局久不决,人情皇扰。九月十五夜,江北陆军十三协军乱,耕市骚然,奸民不逞,鸠十百为群。溃兵至,率先焚掠,于是王营自庚申以后,重被兵祸。民国元年一月,县城民团局成,移下各乡镇,设第十分局于王营,第十一分局于小营,巡哨践更,以时简练,分段领之,而统于局长,局长又统于总局。第十分局,镇人张旭初、王炳麟领之。为段三:北段穆鸿恩、周凤岭;东段何淇泉、韩锡恩、杨葆身;西段方硕甫、赵钧。第十一分局,镇人赵鸣瑔领之。不分段。大抵富出储胥,贫编卒伍。又缘输力之异而上下其劳给,如是而已。大局既定,尝改设商团,以旧汛程瑞嗣董弹压,江北护军使、淮扬道尹皆加委焉。未几亦废,其在小营,则襟河当冲,置防为必不可阙。属当革命以前,主军者以姑息为治,淮泗边鄙,群盗如毛,值夏秋之交,倚丛禾为步障,去来游窜,人不易知。富者望影意骇,奔城寨而匿。于是绳甕小家,亦遭诛扰,居人愁怖,相聚而谋守御。是以小营每当秋穗待熟,北风戒寒,必师保甲遗意,设局支更,为联庄会以自保也。

与民团相类近者,又有保卫团。民国三年五月,政府初颁条例,行县仿办。明年春,王营、小营遵令成立,王营为保卫第三团,团总杜廷模。保董方硕甫、王炳麟、杨葆身。十五年春,廷模卒,以孙鹤丞继。小营为保卫第五团,团总赵鸣瑔。保董沈寿图、张振之。皆募市人为团丁,筹款既艰,故械器不能精整,仅助催科、充役使而已。或军旅过境,诛求百端,则供亿为烦,乙丑联奉之役尤甚。乙丑《兵灾报告书》曰:师旅在境,一切人夫供应皆责之分驻所,更由分驻所请保卫团采办,所要索者皆数倍所需,稍有迟延,诃责立至。其寇掠财货也,欲载宝他适,而苦无车,吴署员联芳,不得已冒雨求车于数里之外,杜团总廷模亦以责供马料之故,身受数鞭。十六年夏,革命军定江淮,继又画江而守。联军主招抚,豪猾满街,营镇始有匪患。愚丁丑《尊疑室札记》云:夏历七月二十三日,河北土匪纷起,大掠于棉花庄,清江众不满千壹,以招抚为政策,王营人大震,赴县请兵,袁警厅长谓此事由江旅长主持,当促其速编毋自扰。阅数日,江旅长正式驻镇,与匪接洽,二十六夜,受抚者渡河驻桑树园,约营许,拒继至者,且踵趾相接,于是王营之民避居清江若西坝,全镇为空。而自此辈南来后,河南始亦有匪患,西街许衣庄主人竟为匪劫去,警备队知之不敢问也。其秋,淮阴再隶党治,而北匪时至,营人旰食。丁卯《札记》云:徐州陷落,军队悉数北开,营镇亦撤防。阴十一月初二夜,匪众自北来,直扑警所,欲缴械不得,虏洪、李诸家小孩而去。戊辰《札记》云:夏历正月十二夜三鼓,河北土匪再入王营,直扑公安局,悉取其器仗以去。更群趋大巷口,劫七八家,又劫质诸家店主及夥友六人。匪从容收拾,不睹一敌,更许始捆载以行。当是时,警察、保卫团咸不可恃,客军又去驻无常,于是十七年五月,王营市民始遵令改组特种保卫团,初名公安团,未几遵章更名。举黄世英为团长,设团部于西街,教练一、团丁七。南街、北街各设派出所。团丁南街四、北街六。饷糈取于铺捐,枪械责之富室。是时,铺捐南街月收百二十九千零,北街月收六十千零,归两街长自行支销;东西街月共收百六十千零,为团部经费。教练饷钱由四街担负,又由粮业、油业分别提厘为购枪之费。值丧乱之后,民鲜固志,世英诘奸宄,清里闾,市廛宴然。十八年冬,世英致事去,自后团长以镇长兼。镇长见下。二十一年夏,县府推行新制,设第三区团部于王家营,团长黄世英。二十二年九月,省令县政府云:第三区团长黄世英在未任区团长以前,捐资三百余元办理保卫团,维持地方,任职后又复典出田产弥补公亏四百余元,并将私有房屋拨为区团部办公地点,热心团务,殊堪嘉许,应依奖惩规则第十条第六项给予三等奖章,以昭激励。区团之下为甲,王营为第一甲,甲长李彰甫;小营为第四甲,甲长赵象庄。

与特种保卫团同时成立者,在王营为各街街政事务所。街有四:曰东街,凡堂子街以东及粮食街北市一带皆属之。曰南街,凡粮食街及大巷口民居之北向者皆属之。曰西街,自西门以内乃至西街一带皆属之。曰北街。自石桥以北直抵盐河边皆属之。皆有街长,统于市行政局。其下为闾,有闾长,皆自治机关也。王营以千户之聚而四分之,户闼之内,自别町畦。其事权又常与保卫团相乱,故动多牵掣,制废乃已。今追次四街编户之大略。

东街十二闾户四百三十四,口一千九百零五街长秦兆鋆。

东街十三闾户三百八十九,口千六百八十六街长李彰甫。

西街十闾户三百二十九,口一千六百四十九街长张廷臣。

北街七闾户二百二十八,口一千零六十五街长周凤岭。

十八年十月,政府颁县组织法,区公所下有乡镇公所,以行自治。王营镇设镇公所,四街为一,镇长秦光宇、并兼任特种保卫团长,十八年冬举。赵衡卿。二十一年二月,商民公请担任,又别组地方经济委员会,专司公款出纳。是年夏,保卫团第一甲成立,镇长始不兼保卫团长。

小营于十七年编为一街,十八年,更为小营镇,镇长赵象庄。通镇凡十二闾,户三百三十九,口二千三百九十一。此二十年编查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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