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法治学说的人言谈之间必定会提及张太岳。(他们以为张太岳只讲法治)而不知道太岳时常把尽性知命之学与经世济民之术放在一起谈论,这也就是他所谓的“学”如果不探究尽性知命的方法就算不上是“学”“道”如果不包含经世济民的理念就是毫无用处的“道”。君子立身处世的目标在于纠正世俗的偏颇,绝不能受世俗的牵制被世俗所改变。纠正世俗之偏不能只在表面形式上下功夫,应当使表面形式与实质内容相统一。这是法治的本体。治国的途径往往先是由表及里,一段时间后再由里到表,如果尚文之极而成弊害,国家也会产生动乱,这样振衰起弊通权达变的重任自然就落到了贤能者的身上。不轻易改变法度,不苟且因袭旧制,一切从实际出发,如此法治才能顺利施行。所谓法制变化不定,首要的是符合民情,古今情势不同,最好的是方便民俗。在效用方面,法治无古今之别,目的都是为了适应时势,安定人民的生活。政治措施因为用人得当才能贯彻执行,法律制度最重要的是符合人民的要求;法度是好是坏,全靠人的实施。这就是法治的运用。
人与人相处,如果情感不到位就会以礼仪来填补,诚信不到位就会以礼节来修饰。圣明的人能把整个天下治理得如同一家,把整个中国治理得如同一体,这并非主观妄为,而是他们能够剖析其中的深刻含义,洞察其中的义利关系,明白彼此的差异不同,化解相互的矛盾纠纷,然后才会有所作为。
因此,法治只有做到不违背民意,不背离民情,而后才能实现本体与效用的统一。这样的法治方式也就是我所谓的人性化治理。不探究尽性知命的学问就必然不能通达人情,这样法治的本体也就失掉了;不能通达人情就必然不能纠正社会恶习方便民众需要,这样法治的效用也就无从发挥了。
既然如此,今日要想挽回国家的命运就应该从法治开始做起,倡导法治尤其应该以纠正民情作为首要之事。太岳的学说之所以被世人看重,是有原因的啊!但是,今人评价张太岳,只说他是震怒如虎阴毒如蟒的张太岳,严厉急躁薄情寡义的张太岳,严刑峻法毫不留情的张太岳,却不知道除此之外还有不拘成规、仁义为怀的张太岳,这是不明白张太岳学说的根本,更是不明白法治的根本所造成的。
我的朋友江苏赣榆县的佘守德君写成《张江陵传》,嘱托我作篇序言。我想张居正的事迹关系到治国方略的问题,这在佘君的书里已有详细论述,也就用不着我再去多言了。可是,我所看重张太岳的地方却是“在彼不在此”,于是列举出有关张太岳的一些言辞以请教佘君,放在卷首,并借此与当今倡导法治学说的人商量讨论。
一九四四年五月 卢前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