灼人先生:
你的信我已经拜读了,因载出的诗有些小小字句调动,以及我那标明作“废邮”的短信,两件事使你不快:两天思索还失眠一夜。这事太小太平常,你怎么就会难受到这样?我是个编辑,什么人寄作品来,我觉得好,为刊载出来有目共赏,十分自然。觉得不够,略作增减,就为让那些普通读者能理解而略作增减,也极平常。改得对,无功可言,改得稍失原意,也不会得到作者过甚责备。因这事极小,不宜有何恩怨。那个短信只是就事便中讨论讨论,因为想到这对作者为不必要,所以不给你,只作废邮补白。我说的时下诗人,根本没想到你提到的那几个诗人,和他们不相干的。(在云南在北方很少看到他们集子的!)你问我对新诗的看法代表什么,我从不代表什么。我只代表一个不大懂诗的编者一点意见而已。有人以为对,很平常;以为不对,也极自然。正如你觉得:路上碰到庄稼人采樵夫……认为“呀”字有无,影响到诗如此严重,有人以为对,有人以为不对,都是不可避免的。
我看你对于这事太认真了,这由于你思索太久又失眠一夜。你若平静些,就不至于把一个“呀”字看得如此严重了。
你若想到这是一个虽不懂诗但却相当懂普通读者的编辑一种好意,什么事都不用说的。
我现在答复你所未明白的几点小事,一、你信第八页说的原诗中“谨慎你的脚步,你的心!”报方遗落一个“你”。二、隔行处xxx是报馆所加,我不会加上的,你只看看你原文即可明白。大约因你的诗分行,他们恐错误,方为加上。你大致是发表诗不多,太爱好,才为此十分难过,且来责备编者。如写小说到一百篇以上,想想那些排字工友如何仔细为你排字,也就不好意思责备人了。三、你这个信是写给我的,不好发表。要是发表了,将更引起你的不快。因为第一、你这种对我的责备不大合情理,我不在意,别的人会觉得你不合情理,第二、你引的诗如:去创造传奇以及分行,能理解诗的好处的怕不多。若诗非得靠分行来表现,而且非如此分行不可,那把这句子排成直行却不成诗,所谓诗岂不完全依赖分行方能存在?又如用“!”代“呀”即到“使人啼笑皆非”,及“呀字蕴含无限热爱”,我也是个读者,从读者立场来说,是不大可能如作者那么明白理会的。诗要人人懂,要普通人懂,普通人怎能从“呀”字懂许多隐约感情?你写诗认真,对读者理解力的估计,可太不认真了。
你说我盲目,这形容很对。我既然是个盲目的人,又不懂诗,怎么能说指教?现在这个信只是告你一点事实,免得你因误会难过。你若写诗,无妨把这个信和你自己的信保留下来,十年二十年后,或者还有用处。目前你除了自己的诗,什么好意见都不需要。你也不必因为错骂了我而难过。我写小说,就重在从一切人的行为表现上学理解人的种种长处和弱点,不大注意到他人对我如何。这是小事!你的信和诗原稿一并奉还。
一九四七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