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书楼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给孩子们书1927年12月12日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这几天家里忙着为思成行文定礼,已定本月十八日(阳历)在京寓举行,日子是王姨托人择定的。我们虽不迷信,姑且领受他一片好意。因婚礼十有八九是在美举行,所以此次文定礼特别庄严慎重些。晨起谒祖告聘,男女两家皆用全帖遍拜长亲,午间宴大宾,晚间家族欢宴。我本拟是日入京,但一因京中近日风潮正恶,二因养病正见效,入京数日,起居饮食不能如法,恐或再发旧病,故二叔及王姨皆极力主张我勿往,一切由二叔代为执行,也是一样的。今将告庙文写寄,可由思成保藏之作纪念。

聘物我家用玉佩两方,一红一绿,林家初时拟用一玉印,后闻我家用双佩,他家也用双印,但因刻主好手难得,故暂且不刻,完其太璞。礼毕拟将两家聘物汇寄坎京,备结婚时佩带,惟物品太贵重,生恐失落,届时当与邮局及海关交涉,看能否确实担保,若不能,即仍留两家家长处,结婚后归来,乃授与宝存。

在美婚礼,我远隔不能遥断,但主张用外国最庄严之仪式,可由希哲、思顺帮同斟酌,拟定告我。惟日期最盼早定,预先来信告知,是日仍当在家里行谒祖礼,又当用电报往贺也。

婚礼所需,思顺当能筹划,应用多少可由思顺全权办理。另有三千元(华币),我在三年前拟补助徽音学费者,徽来信请暂勿拨付,留待归途游欧之用,今可照拨。若“捣把”有余利,当然不成问题,否则在资本内动用若干,亦无妨,因此乃原定之必要费也。

思成请学校给以留欧费一事,现曹校长正和我闹意见,不便向他说项,前星期外交部派员到校查办风潮起因,极严厉,大约数日内便见分晓。好在校长问题不久便当解决,曹去后大约由梅教务长代理,届时当为设法。

我的病本来已经痊愈了,二十多天,便色与常人无异,惟最近一星期因作了几篇文章,实在是万不能不作的,但不应该连着作罢了。又渐渐有复发的形势,如此甚属讨厌,若完全叫我过“老太爷的生活”,我岂不成了废人吗?我精神上实在不能受此等痛苦。

晚饭后打完了“三人六圈”的麻将,时候尚很早,抽空写这封信,尚有许多话要说,被王姨干涉,改天再写罢。

民国十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