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上面已举出了充分的理由,使人们至少怀疑通货理论的鼓吹者究竟知道不知道纯粹金属货币的流通方式,或者更为正确地说,使人们至少感到,这些鼓吹者对纯粹金属货币的流通方式存在着完全错误的理解,那么,我们必然会产生怀疑,或毋宁说,得出这样的结论,他们也可能在完全相同的程度上不仅错误理解了依据通货原理管理的硬币和银行券混合流通的运行状况(也就是使其与他们所设想的金属货币的流通状况相一致),而且还错误理解了这种混合流通的实际运行状况和在现行银行体制下的运行状况。
他们的这种错误理解,主要表现在对银行券的看法上,他们认为,银行券从本质上说在其所有特性和职能上都不同于流通媒介的每一其他组成部分,只有银行券和硬币称得上是货币 。
因此,他们把银行券称为纸币 ,并认为货币数量会对贸易、信心和信用的状况以及物价产生直接的影响,他们由此而极为重视流通银行券的数量的增减,特别是,重视这种增减是否与金块数量的变化相一致。所以,由于在他们看来发钞银行有能力控制其流通银行券的数量,使其与金块数量的变化相一致,或者用更为常见的话说,发钞银行有能力通过兑换控制发行额(因为关注兑换可以知道黄金是正在进还是出,或者黄金可能是要进还是出),因而他们把流通银行券的数量是否与英格兰银行金库中金块的数量相一致,看作是检验或衡量银行管理好坏的标准。
当差别明显时,那些拥护通货原理而又偏袒英格兰银行的人,便指责地方银行未注意通过兑换来控制银行券的发行,以致使英格兰银行把总流通额限制在适当范围内的所有尝试落空了。而地方银行,不论是私人的还是合股的,却通过其喉舌坚持说,它们没有能力限定公众手中银行券的数量。而且它们不满足于这种反驳,反而把帽子扣在英格兰银行头上,说英格兰银行控制着整个流通,为满足自己的目的而扩张和收缩流通数量。
据我看来,这两方在指责对方时没有一方是正确的,而且下述一些人也完全没有作出正确的判断,这些人仅仅依据通货理论确立的标准进行判断,即,仅仅依据银行券数量的变化是否与金块数量的变化相一致进行判断,指责现行体制使流通额变化不定,由于管理不善而带来了各种弊害。
我坚信,并将尽力说明,流通中的银行券数量,即发钞银行已发行的、公众手中持有的银行券数量,并不是衡量发钞银行管理好坏的标准,也不是引起贸易、信心、信用以及物价变化的动因;除了发钞银行的无力支付所造成的不便比非发钞银行造成的不便更大外,这两种银行对通货价值造成的影响并没有什么区别。
我不能不认为,在坚持通货理论的理论家中间,存在着一种潜在的模糊观念,它主要是使用“纸币的发行”这一术语造成的,使得通货理论家们把确实可兑换成硬币的银行券同强制流通的、不可兑换的纸通货混为一谈。固然,他们知道,必须随时偿付的义务最终将控制前者的过度发行,从而使它不同于后者。但在我看来,根据他们所有的说法和他们的全部论证来判断,同样可以说:他们被一种错误的类推引入了歧途,虽然他们笼统地承认,发行能力由于要受自由兑换的检验而必然会受到限制,但他们认为,每一个单独的发钞银行和全部发钞银行却有能力随时直接增加流通银行券的数量,并有能力从流通中抽回银行券。鉴于通货原理的拥护者认为,货币(意指银行券和硬币)的数量会对贸易、信用和物价产生影响,我们更有理由说他们受到了上述错误类推的影响。同时,也许应讨论一下他们的推理是否证明了以下一点,即银行券在执行货币职能方面,其所有本质特征都不同于交换业务中所使用的所有其他形式的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