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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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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之名,《玉梨魂》亦略之。字曰杞生,殆自命为卢杞复生那?

李之为人,梦霞一见,即知不可久与相处。后日犹受其愚弄,几酿惨祸,所谓君子可欺以其方也。

《玉梨魂》以崔氏为何氏之亲,不知乃秦氏之戚也。张冠李戴,固属可笑。且崔何既属姻亲,相去密迩,六七年间,两家死亡相继,决无不通吊问之理。《玉梨魂》第二章云云,非特与事实不符,且亦为事实所必无。

梦霞之应骋而来,并无他项目的,《玉梨魂》误以崔何为戚,因谓其母怂恿梦霞往,得便道询崔氏近状,此误之又误也。

石痴之行,本其素志,非梦霞促成之也。

石痴若无志东渡者,梦霞亦无由来此,与石痴订交。《玉梨魂》第六章所记两人谈话,全系妆点失实。且石痴若必待他之劝勉而始发愤,则石痴亦乌得为有志之士哉!

客中送客,其情最苦。而梦霞之送石痴,又别有一种无名之感触,转不在于伤离怨别也。赠别八章,意在言外,所以自伤者实深。不知当时石痴读之,其视梦霞为何如也?

石痴东渡在二月上旬,非四月上旬也。石痴以《玉梨魂》事略寄余,误二月为四月。余初读梦霞诗,至“沽酒无忘今日醉,梅花未落柳初黄”二句,亦讶其与物候不符,故易为“沽酒莫忘今日醉,杨花飞尽鬓无霜”,盖欲以牵合于四月,非敢点金成铁也。然末首云:“君去我来春正好,蓉湖风月总难闲。”

“春正好”三字,亦岂可用之于四月?而余顾忽之,此不待阅者之讶,余亦无以自解矣。

小学教师,为最苦之生活,却最易受人轻视。为乡校教师,其苦尤甚,而受人之轻视亦尤甚。社会之心理如是,此教育普及之所以难言也。八至十一四节,说得淋漓尽致,实为普通之乡校同写一照。读之为乡校教师一哭,为教育前途一哭!

《玉梨魂》详于崔氏一方面,于校中情形,未着一笔。石痴桑梓情深,容有所讳,故书中略焉。黑幕既揭,乃如罗刹鬼国。若前无石痴之嘱托,后无梨影之缠绵,梦霞早作飞鸿之冥冥矣,乌能居此是乡,至一年有半之久哉!

乡间贫民,暴棺不葬者,往往而是,野田草露之间,时有此等纪念品出现,无足奇也。然或庇以茅,或覆以瓦,虽不掩埋,可蔽风雨,从未有骸骨委弃于外,如梦霞之所见者。孟子曰:“盖上世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梦霞所制,殆所谓太古之民欤!

坟墓革命,近来研究社会学者始创此说。不料数百年前,已有人实行,是亦一异闻也。

该乡北岸,并无人家。《玉梨魂》第六章云“两岸均有人家者”,误也。

鹿苹为人,颇饶豪气,虽职业稍卑,要亦吾道中人也。梦霞于无聊中与之为友,虽曰慰情聊胜于无,然弹铗曳裾,同是穷途潦倒。卖浆屠狗,非无志士沉沦,但得志同道合,何求学侔才均。落拓如鹿苹,正梦霞之良友。况相遇于客中,无怪其如鱼得水,如胶投漆也。此人亦为《玉梨魂》所略,不知后来于梦霞情史上,煞有关系,亦不可少之脚色也。

鬼之有无,殊难确断。十八、十九两节,虽持辟鬼之论,实亦说鬼之谈也。鬼而能说,说亦可害,只恐说得不像,为鬼所笑耳。梦霞不信鬼,鬼故示之以信。梦霞既说之,而复辟之,鬼又奈此梦霞何哉!

二十节以下,方入正文。梦霞由此航入情海,其为《泪史》之过渡时代乎?

梦霞若无杞生为其眼中钉,未必遽允崔翁之请。不寓崔氏,即无由与梨娘通情,演出一段情史。小人行事,往往转为人福。

后日春光漏泄,杞生蓄谋破坏,其结果卒使两人爱情上得完全美满之信用,亦犹是也。

“不知我者谓我轻薄,知我者谓我狂痴。”此二语可以代表一部《玉梨魂》,亦可以代表一部《雪鸿泪史》。梦、梨两人之心事,同是光明磊落,可质鬼神!其相感之情,至高尚,至纯洁,绝不参以一毫之物欲者也。

《玉梨魂》中之书僮,《泪史》中并无其人。梨娘以爱婢遣侍梦霞,方足以见其待先生之诚。且梦霞因此得于秋儿口中悉梨娘历史,说来毫不费力。秋儿解人,得此已足,不必多增一马矣稚无知之书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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