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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畜别宅妇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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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之政,必厚风俗,男女不别,深蠹礼经,至如别宅妇人,久未悛革。近今检括,配入掖庭,将示小惩,使及知禁。朕湣其愚惑,尚在含宏,思屈常宪。许其迁善,特放出令府县即配嫁,不得影认更为藏匿,畜别宅人,容其自新,并宜放免。自今已后,更有犯者,并准法科断。五品已上,仍贬授远恶处官,妇人配入掖庭。纵是媵妾,亦不得别处安置,即为常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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