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书楼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录京城囚制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五刑之用,以禁奸慝;三宥之设,以矜愚耄。朕永康四海,忧在兆人,俾遵大化,爰措庶狱。而愚妄之辈,抵犯或闻,向隅可哀,当宁兴轸。今天地既肃,申严在命,时分其令,罪则无留。载怀幽犴,思布生德,宜崇减死之恩,式明宥过之典。其京城内犯罪人等,时令按覆。其中造伪头首,及谋杀人断死者,决一百,配流岭南恶处。杂断罪死者,决一顿,免死配流远处。杂犯流移者,各减一等。杖罪已下并免。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