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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大唐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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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作乐,古之大猷。盖以殷荐上帝,严配祖考。况顺天地之理,开山川之风,发挥雅音,导达和气,揖让而理,不其盛欤?自战国以来,此道隳坏,但纪铿锵之节,宁探述作之深。历代因循,莫之改革。朕尝以听政之暇,缅寻前典。虽旧制之空存,而正声之多缺,将何以列彼祠祀,感于灵明。斯事体大,谅资合度,是用躬亲,有以裁校。定六律而为本,避五行之相克。哀慢淫过,去其弊也;清浊刚柔,适其中也。亦既协应,颇为成文。或得之于自然,乃不知其本故。岂上元幽赞,俾正缺遗者哉!方于六代之作,亦各一时之义也。乃命奉常,陈于祀事,用昭诚敬,且敦风俗。而王公卿士,爰及有司,频诣阙上言,请以唐乐名。斯至公事,朕安得而辞焉。然则《大咸》、《大韶》、《大頀》、《大夏》,皆以大字表其乐章,今之所谓,宜曰《大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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