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书楼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禁僭用服色诏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彰施服色,分别贵贱,苟容僭滥,有乖仪式。如闻内外官绝无著碧者,皆诈著绿,以为常事。又军将在阵,赏借绯紫,本是从戎缺胯之服,一得以后,遂别著长袍,递相仿效。又入蕃使等别敕借绯紫者,使回合停,或有便著,曾无愧耻。宪司不能举劾,遂令此弊滋甚。自今已后,衙内宜专定,殿中侍御史本司官长,并量事贬降。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