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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战功虚冒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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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制军诘禁,师旅惟贞,饮至劳旋,赏罚必信。《易》曰:“在师中吉,承天宠也。”《传》曰“赏不失劳,俾人劝也”。若黩前典,何以化成?诸军节度使等,委任尤重,虽奉谋受律,去则捷归,而甄赏叙勋,率多非实。且为君者以信御下,为臣者以忠奉上,信不可失,忠不可亏,朕保而行之,庶能激励。且往前立功,皆令简覆,至于叙录,亦委别人。朕以将者国之腹心,朝之方岳,舍此不任,谁则竭诚?所以每一立功,咸委录叙,推心之道,斯亦极矣。近来诸军,滋弊尤甚,乃至奏蕃中事意,爰及破敌录功,触类凭虚,皆非摭实。或久在行阵,反被弃遗;或不践军戎,虚霑爵赏。银章紫绶,无汗马之劳;厚录崇班,皆亲援而致。使战士失望,侥幸竞驰,静言其繇,实在于此。且古者士农异处,军国殊容,所以国学上庠,以教胄子,撰车表貉,用训戎师,岂有家袭弓裘,身参卒伍。斯乃假名取进,其理昭然,皆因主将有私,遂乃公行嘱讬。已往之过,朕亦不言,将来自新,必期革弊。自今已后,朝要并监军中使子弟,一切不得将行。先在军者,亦即勒还。破敌叙功,事归案实。且虚妄事君,冒行惠,不惧于法,不畏于神,凡在庶僚,亦宜自戒。宣示中外,令知此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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